供应链服务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应链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JZ- -

签订地点:深圳市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本协议约定货物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标的采购执行项目建立代理关系,甲方每次采购前2个

工作日向乙方发《代理采购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一),明确当此委托事项,作为本协议有效附件。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采购执行。

1.2对于甲方委托采购执行的产品,乙方仅执行采购,不承担任何卖方责任及市场

价格风险和质量风险。

1.3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下订单,并向乙方发《付款委

托书》(模板见附件二)。甲方承担订单项下“买方”的全部义务。前述订单的签订并不改变双方的委托关系。

1.4标的:乙方代理甲方代理()等产品。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填制《代理采购委托书》并盖章,原件交给乙方,《代理采购委托书》应列

明每批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原材料供应商名称、产地、装箱情况、付款方式、应向供应商支付的货款金额、与供应商交易的贸易条款和交货方式、预计装运日期等内容。甲方应保证《代理采购委托书》和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2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采购委托书》中货款金额的20%,作为采购保证金,该

保证金的付款方式采用T/T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2.3甲方向供应商申请一定期限的账期,在付款账期到期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签发

加盖公章的《付款委托书》委托乙方支付当批次的全部采购货款。

2.4甲方须通知境外供应商在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后及时将货物送至乙方香港仓

库。如甲方境外供应商取消交易或者不及时发货给乙方,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并且按本合同第四条中的条款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5甲方在供应商交货给乙方时做好收货准备,如有必要甲方负责货物的交付质量

检验,如甲方告知不进行收货检验,则乙方将按照原厂包装完好作为收货标准,同样以原厂包装完好作为向甲方的交货检验标准,甲方自行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6如果甲方在供应商已经交货给乙方后,要求乙方延迟送货给甲方,则乙方只提

供7天的香港免仓期,超期将按附件《香港仓储配送物流费用标准》中的报价向甲方收取仓储有关费用。

2.7甲方不得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维修、

退货、换货、供应商迟延交货、不交货等事宜拒付乙方货款及服务费,或向乙方要求索赔或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履行任何义务。

2.8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不接受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提出的合理要

求,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下代理采购供应链服务的约定,由此产生的一

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足额赔偿。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收到甲方采购保证金及盖章的《代理采购委托书》后,向甲方之供应商下

达采购订单,付款方式及交货条件按甲方的指示确定。

3.2乙方代表甲方接收、储运货物,并在收货后发《到货通知》给甲方。所有香港

地区内的物流、仓储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货物的所有品质问题由甲方与供应商协调解决,乙方不负有责任。乙方香港仓储配送物流费用标准参见《香港仓储配送物流费用标准》(见附件二),每次采购,乙方提供3天的免费仓储服务,时间以乙方仓库签收货物之日起计算。

3.3如果甲方在乙方到货通知发出后超过7天未提货,乙方有权对存货进行估价,

并提取货值跌价保证金,甲方在收到请求后3日内要支付乙方提出追加的保证金给乙方。

3.4乙方为甲方执行采购的付款额度为万美金(不含甲方预付的采购定金),

超过陆拾万美金部分的采购部分需由双方协商确定。

3.5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委托书3个工作日内,需要按指令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3.6为了便于乙方货物进口并交付给甲方,乙方将通过起国内的合作公司福润得(全

称为四川福润得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代理报关以及与甲方签订货物购销合同,乙方委托福润得公司开增值税票给甲方,由福润得垫付进口增值税。

3.7乙方垫付的资金的总周期为:供应商给乙方的账期加60天,如供应商给乙方的

付款账期为30天,则乙方垫付资金的总周期为30+60=90天;也就是乙方向供应商付款后60天。

第四条价款、费用及其支付和结算

4.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采购执行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在约定垫资的60天内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垫资款项,服务费为乙方垫款总金额的2%每月;

如果甲方在60天内没有支付当批次采购垫资款项,前面60天按2%每月计算,超期部分按0.8%每周计算(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乙方负责垫资采购物料的报关进口以及物流费用,此部分按进口货物税后金额的0.5%向甲方收取。

4.2采购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仓储费、提货费、装卸费以及

因甲方原因或供应商原因产生的货物滞期费等由甲方承担。

4.3乙方的垫付款总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垫付总金额=境外采购货款+进口关税+进口

增值税+物流关务仓储费-甲方定金,以人民币做为结算币种,境外采购货款以乙方付款当天中国银行10点公布的对应币种的卖出价汇率来计算人民币货款。第五条货物交付及验收

货物到港后,供应商将货物交到乙方香港仓库,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乙方按包装箱标示及装箱清单验收,原厂外包装完好时,乙方可视其内在货物完好。乙方凭原厂外包装完好和装箱清单交货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收货验收时发现异常的,甲方应找甲方供应商交涉和索赔。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乙方通知甲方签单确认,按装箱单开箱照实验收。一经甲方或货物承运商签单确认之后,甲方不得拒收此货物。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且能自行处理乙方留置的货物,甲方应付的款项或赔偿能从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义务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商业秘密,亦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用于履行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但根据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