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初级经济法第五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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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3】劳务报酬所得

【例题•单选题】2014年10月高校教师张某取得一次性技术服务收入4200元,支付交通费3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张某当月该笔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2015年)

A.[(4200-300)-800]×20%=620(元)

B.4200×(1-20%)×20%-300=372(元)

C.[4200×(1-20%)-300]×20%=612(元)

D.4200×(1-20%)×20%=672(元)

【答案】D

6.特殊规定

(1)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6年新增)(P270)

(2)对于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实行的上述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2015年判断题)(P287)

【例题•判断题】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研讨会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的,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015年)

【答案】×

【解析】(1)对于自己的“雇员”,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于自己的“非雇员”,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点4】稿酬所得(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2012年不定项选择题、2013年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不定项选择题)

1.范围界定(P270)(2011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

(1)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解释】考生应注意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稿酬所得强调的是作品的“出版、发表”。

(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P288)(4)“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P288)

【例题1•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2015年)

A.作品出版或者发表

B.审稿收入

C.设计收入

D.讲课收入

【答案】A

【解析】选项BCD: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例题2•单选题】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2015年)

A.作品参展收入

B.出版书画作品收入

C.学术报告收入

D.审稿收入

【答案】B

【例题3•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不在甲公司任职、受雇,只担任甲公司董事的张某,从甲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1万元

B.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兼任监事的王某,从甲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1万元

C.在乙杂志社任职的记者韩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D.受雇于乙杂志社的清洁工李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答案】BC

2.计税依据(P280)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对应纳税额减征30%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4.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例1】张某2015年3月取得稿酬3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案例2】张某2015年3月取得稿酬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1-30%)=5600(元)。

5.计征方法:按次计征(P282)(2015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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