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含级和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技师、高级技师试题资源及推荐教材
![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技师、高级技师试题资源及推荐教材](https://img.taocdn.com/s3/m/cfef39d3ad51f01dc281f191.png)
师、高级技师)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制 镗 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3 年 4 月 (基础知识) 2006 年 1 月 、 (技师、 高级技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4 年 5 月 (基础知识) 2005 年 3 月 、 (技师、 高级技师) 中国城市出版社 2003 年 11 月(基础知识、技师、高级技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1 年 3 月 《音响调音员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7 年 1 月《音响工程设计与音响调音技术》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4 年 12 月(基础知识) 、2004 年 10 月(技 师、高级技师) 中国摄影出版社 2004 年 2 月(技师、高级技师) 中国文联出版社 2003 年 8 月(技师、高级技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4 年 2 月(技师、高级技师)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4 年 6 月(技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5 年 3 月(基础知识) 、2005 年 12 月(技 师、高级技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4 年 6 月 (基础知识) 2005 年 2 月 、 (技师、 高级技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3 年 8 月(技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5 年 9 月(基础知识) 、2005 年 10 月(技 师) 中国城市出版社 2003 年 11 月 中国城市出版社 2003 年 11 月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3 年 4 月(基础知识、技师、高级技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5 年 8 月(基础知识、技师)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12f15024a7302768e9939e2.png)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考评方式采取技能鉴定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
1.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由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河南省培训基地按相应国家职业标准及《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命题、考试,并事先将理论知识考试题报中国轻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备案。
考试考核成绩填入《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中“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栏内,两项成绩皆达 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工作。
2.初审①业绩考评单位内业绩考评。
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能力考核强调解决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
各单位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要素和内容。
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写出《综合材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考评组给出考核意见,填入《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中“工作业绩考核”栏内(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进入撰写技术论文和论文答辩阶段的工作。
②撰写技术论文或论文答辩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均需撰写技术总结或论文。
技术总结或论文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技术观点准确,阐述明晰。
重点反映申报人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及工作经验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
申报高级技师要对申报人撰写的技术总结或论文进行答辩,申报技师是否组织答辩,由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河南省培训基地提出建议报轻工指导中心审核决定。
技师、高级技师答辩由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河南省培训基地组织行业3名以上该职业高级考评员(取得国家高级考评员证书)组成答辩小组,对申报人撰写的技术总结或论文进行答辩,轻工指导中心可根据需要选聘1到2名行业专家进入答辩小组工作。
答辩要有一定的理论和专业深度。
答辩的全过程要有专门记录,并按优、良、中、差四档给出答辩成绩,填入《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中考试考核成绩记录“技术总结或论文答辩”栏内,答辩成绩为“中”及以上方可进入综合评议阶段的工作,答辩记录随申报材料一起送审。
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标准
![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ea663ee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e7.png)
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标准
职业资格技术等级鉴定标准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鉴定初级工:
(1)参加工作即可,无需工作证明;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鉴定中级工: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直接参加技能鉴定;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鉴定高级工: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只能鉴定中级工);。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鉴定技师: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0年以上,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审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需要交的材料:
1、1寸照片2张
2、2寸照片4张
3、学历复印件1张
4、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
5、工龄证明一份
6、身份证复印件2张
联系人:韩老师156******** QQ1449165133。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2348d37348d7c1c708a14544.png)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一、初级(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5-1 经过申报工种初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5-2在申报工种岗位上连续见习2年以上。
5-3在申报工种岗位上学徒期满。
二、中级(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4-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以上,并经过中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4-2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
三、高级(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并经过高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3-2 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满10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工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7年。
3-3破格条件(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3-3-1 矿(公司)级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3-3-2集团公司技能竞赛(高级标准命题)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
3-3-3 获得矿(公司)级以上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
3-3-4其它破格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技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1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并经过技师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2-2破格条件。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2-1 集团公司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2-2-2 被命名为集团公司或地市级以上技术能手或技术标兵称号。
2-2-3近两年来,在大型工程项目中解决过两项以上操作技术难题,或对设备、工艺、工具设计等方面提出较重要的革新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2-2-4具有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与所从事工种相关的技术论文,论文对本工种的实际操作或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有重要指导作用。
2-2-5其它破格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并经过高级技师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流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b2e658774a7302768e993989.png)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流程一、国家职业资格各级别申报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1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3、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4、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分别申报高级资格鉴定。
3、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班学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3、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0、9、7、6年以上。
(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4、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初、中、高级、技师及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指南
![初、中、高级、技师及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2464ce8b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d4.png)
员工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指南一、申报条件申报条件:指申请从事本职业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学历、培训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有关条件。
1、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1、经本职业初级(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1、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1、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5、连续10年以上从事本职业工作,经本职业高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4、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鉴定: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者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及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及收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646e76fa647d27284a7351b2.png)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及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分类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等规定,按照不同职业(工种)鉴定考核所需原材料、能源消耗、工具设备使用等成本差别和技术含量,我省现有职业(工种)划分为A、B、C三类,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分类收费。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职业技能鉴定费包括理论考试费、操作技能考核费和技师(含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费。
理论考试费、操作技能考核费,由省、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许可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向参加鉴定的对象收取;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费,由省、市(州)鉴定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参加相应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时收取。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按照有关规定新颁布的通用职业(工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后执行相应的收费标准;国家部委批准的行业特有工种鉴定费标准,由各部门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核定。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骤。
(/)备注:鉴于部分职业(工种)鉴定耗材的特殊性,消防、电信通信传输、烹饪、调酒和茶艺、营养配餐、插花、盆景、印染、金属轧制、机械冷加工、机械热加工、特种加工设备操作、冷作钣金加工、工件表面处理、机械设备维修、维修电工、电机检修、裁剪缝纫、木材制品制作人员等操作技能考核所需的原材料,主料可由鉴定机构代办并按实际成本收费或由考生自备;美容、美发、形象设计、摄影的模特可自备或由鉴定机构代聘并按实际聘用的费用收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收费标准按每人120元收取;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收费标准按中级每人150元、高级每人180元收取。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附件:1-1.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分类表1-2.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种分类表。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南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南高级技师高级技师](https://img.taocdn.com/s3/m/f0f9f790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b7.png)
2
0
Courseware template
2
1 /
第一章 维修电工职业技能鉴定简介
7
/
2
6 ➢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师、高级技师鉴定
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 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取实际操作,主要考查从业人员电气配 线与安装能力、电气设备维修与调试能力、电气读图与分析 能力、电气线路与简单机械零件的测绘能力、新技术应用能 力。
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
实施,依托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对从事机械设备和
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从业人
员技能水平的评价和认定。是一种专门从事衡量从业人员职
业能力水平的标准参照型考试。
维修电工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 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主要考查从业人员对
交直流电路、变压器与电动机知识、低压电器、电子技术、
电力电子技术、电工读图的基本知识,一般生产设备的电气
控制线路、常用电工材料、常用工具与仪表、供电和用电的
一般知识,钳工基本知识等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理论知识的 考试时间120min(90min),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On the evening of July 24, 2021
On the evening of July 24, 2021
2
0
Courseware template
2
1 /
第一能鉴定试卷的比重
6
On the evening of July 24, 2021
2
0
Courseware template
2
1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申报表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申报表](https://img.taocdn.com/s3/m/9b920794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cb.png)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申报表摘要:1.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背景和意义2.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申报条件3.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申报流程4.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5.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实际案例正文:一、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技术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加,而技师、高级技师作为高技能人才的代表,其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鼓励和支持技能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政策,其中就包括了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政策。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是一种对技术人才技能水平的官方认可,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水平,激发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申报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申报流程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申报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个人证件,以及工作经历、业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2.审核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审核,以确定申报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
3.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需要参加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4.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合格后,申报人会被授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电气试验考考评标准(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技能鉴定-电气试验考考评标准(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https://img.taocdn.com/s3/m/7395d772bd64783e09122b97.png)
职业技能鉴定-电气试验考考评标准(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川电职鉴〔2008〕31号各有关单位和鉴定站:为统一和规范四川电力行业工种电气试验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计划和考核评分标准,四川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培训单位及专业人员对现行的考核和评分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电力公司电气试验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1(此页无正文)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印发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标准通知四川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8年1月26日2附件:根据《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电气试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特制定电气试验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预备培训与鉴定考核实施方案如下:一、通过对电力系统一次高压设备试验和诊断技术的培训,使受培人员掌握电气试验的项目、原理、特性和方法,熟悉和掌握电气试验规程和国家标准,掌握各种试验仪器的使用方法,正确的分析各种试验项目的结果并编写试验报告,通过技能鉴定考核,使受培人员顺利通过高级工鉴定,让合格的电气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二、符合高级工申报条件的电气试验人员。
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共18天。
1、职业道德,班组管理2、电路基础知识(1)、掌握直流电路基本概念及分析计算;(2)、掌握交流电路的基本概念及电路的计算;(3)、了解磁场的基本知识,掌握电磁感应的基本原理;(4)、掌握正弦交流电路功率概念(视在功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3功率因数)及计算;(5)、掌握三相电路的连接方式及对称三相电路的功率计算;(6)、了解非正弦交流电路、线性电路的基本知识。
3、高电压基础知识(1)、了解气体放电,固体、液体介质击穿机理,老化机理等概念;(2)、掌握大气过电压及防雷器具;(3)、掌握内部过电压及防护措施;(4)、了解冲击电压测量,局部放电试验及串联谐振试验等高电压技术的一般知识。
1、熟悉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2、掌握GB 50254~259—1996《电气设备安装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3、掌握500kV交流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法试验规程;4、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绝缘配合和高电压技术中与本专业有关条文的规定;5、掌握各种试验方法的试验接线图;6、了解绝缘油的色谱分析的基本知识;7、了解SF气体的基本知识; 68、基本掌握高压电气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运行及检修情况;9、掌握变压器的工作原理和绝缘结构;10、掌握断路器的工作原理和绝缘结构;11、掌握电流互感器的工作原理和绝缘结构;12、掌握电压互感器的工作原理和绝缘结构;13、掌握避雷器的工作原理和绝缘结构;14、掌握耦合电容器的工作原理和绝缘结构;415、了解高电压试验技术、试验设备、仪器发展动态。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工种技师及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工种技师及高级技师申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00fbd731844769eae009ed63.png)
报考职业(工种)
统一鉴定工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动关系协调员
保育员
电工
电梯安装维修工
锅炉操作工
手工木工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一、操作技能类项目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及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及以上。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
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及以上且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https://img.taocdn.com/s3/m/2305073558f5f61fb63666e4.png)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1、计算机操作员(3—01—02-05)定义:使用电子计算机从事文字、图形、图像等信息处理工作及计算机系统操作、维护与管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计算机输入处理文字、数据、图形、图像、声音等信息;(2)使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对数据信息进行输出;(3)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操作、维护及管理;(4)操作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与传输.包含职业: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2、制图员(3-01—02—06)定义:使用绘图仪器、装备,根据工程或产品的设计方案、草图和技术性说明,绘制其正图(原图)、底图及其他技术图样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绘图仪器,根据原图进行描图;(2)使用绘图仪器,根据草图及技术说明绘制正规图及其他技术图样;(3)使用计算机绘图系统进行绘图;(4)进行图档管理。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3、收发员(3-01—02-03)定义:从事报刊、信函、文件等收发与传送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接收报刊、信函、文件等资料,并进行登记、归类;(2)按资料接受对象分送有关资料;(3)进行资料的安全防护.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4、话务员(3—03—02—02)定义:从事值守长途话务、国际话务、查号、无线寻呼、信息等各类话务台,受理接续用户发长途电话、国际电话,电话号码查询,用户寻呼业务以及处理机上业务查询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按呼叫依次应答,受理用户使用电信业务,填写记录单;(2)接续、处理用户业务需要;(3)接续和处理受付业务电话;(4)国外交换局拨叫中国时提供语言辅助、拨打辅助等服务,承担国际来话查询业务;(5)控制业务流量及电路质量;(6)按规程处理更改用户电话号码;(7)受理专线用户的各类特别业务;(8)接续处理去话、来话、转话、销号、退号及注销;(9)接续和处理改接、改叫、串联电话、传呼电话、电话会议。
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能等级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能等级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644b860ec3a87c24128c42a.png)
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能等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培育一批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技能鉴定是指由国家批准的鉴定机构,对技能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技能等级的考试、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确认技能等级和聘任资格的认证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具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技能规范,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对应的职业,非主营业务对应的职业可参加行业协会、全省统一鉴定考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股份公司符合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晋升条件的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贴近生产实际需要、贴近岗位要求、贴近员工素质提高,以企业高技能人才为主,注重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评定、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等方面的要求,运用PDCASC管理方法和5W1H工作原则,对职业技能鉴定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科学分析,做到对每个环节有效控制,并不断改进完善,使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合理地落到实处。
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考培分离、评聘分离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及行业协会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第七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股份公司需要、服务员工的原则。
紧密结合股份公司生产实际,促进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和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以提高员工技术素质为目的,使职业技能鉴定与员工培训、使用、待遇相结合。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行业指导与地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相结合、技能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做到鉴定、考评与聘任工作的程序、条件公开,考试考核的标准和结果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证鉴定、考评的工作质量,确保鉴定、考评结果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技能水平。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https://img.taocdn.com/s3/m/95b4f5f46137ee06eff918e8.png)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
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
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申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各等级的具体标准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3a8eacfba0d4a7302763a7a.png)
(三)上述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劳动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 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均应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用。 (一)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支付项目是: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场地、命题、考 务、阅卷、考评、检测及原材料、能源、设备消耗的费用; (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按照 财政部、劳动部(92)财工字第68号《关于工人考核费用开支的规定》, 商当地财政、物价部门做出具体规定。
央、国家机关、解放军各总部机关直属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 部审批。
第十一条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 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十二条 劳动部组织有关行业或单位的专家、名师,根据现行《工人技术 等级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统一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建立职业 技能鉴定题库。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必须遵守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 施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必须从国家规定的试题库提取,不得自行编制试 题。
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 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要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 (一)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凡属技术等级考核的 工种,逐步实行职业技能鉴定; (二)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必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社会各类人员,根据需要,自愿申请职 业技能鉴定。 第十六条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站 (所)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 进行考核或考评。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制度。 (一)对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劳动者,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对 技师资格考评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技师合格证书》或《高级技师合格证 书》; (二)《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和《高级技师合格证书》是 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同时,按照劳动部、司法部劳培字〔1992〕 1号《对出国工人技术等级、技术职务证书公证的规定》,是我国公民境外就 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2348d37348d7c1c708a14544.png)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一、初级(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5-1 经过申报工种初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5-2在申报工种岗位上连续见习2年以上。
5-3在申报工种岗位上学徒期满。
二、中级(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4-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以上,并经过中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4-2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
三、高级(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并经过高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3-2 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满10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工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7年。
3-3破格条件(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3-3-1 矿(公司)级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3-3-2集团公司技能竞赛(高级标准命题)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
3-3-3 获得矿(公司)级以上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
3-3-4其它破格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技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1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并经过技师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2-2破格条件。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2-1 集团公司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2-2-2 被命名为集团公司或地市级以上技术能手或技术标兵称号。
2-2-3近两年来,在大型工程项目中解决过两项以上操作技术难题,或对设备、工艺、工具设计等方面提出较重要的革新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2-2-4具有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与所从事工种相关的技术论文,论文对本工种的实际操作或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有重要指导作用。
2-2-5其它破格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并经过高级技师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职业技能鉴定和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和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fb78d1c6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49.png)
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和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是在岗且从事所申报工种(岗位)的,凡非在岗或未实际从事申报工种(岗位)的不予鉴定或评价。
一、申报条件:中级工、高级工申报条件:任职初级工3年后且工龄不少于3年可申报中级工;任职中级工3年后且工龄不少于6年可申报高级工;其中:中专技校毕业可直接鉴定中级工,高级技校(高职大专)毕业可直接鉴定高级工;凡不符合上述工龄条件的不予鉴定或评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技师:1、取得本企业高级工(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0年,并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取得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申报特级技师的基本条件:1、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被聘任相应岗位上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2、高级技师年度及聘期考核为优秀;3、精通本职业(工种)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超的技能水平,能够解决本职业(工种)技术难题,在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申报特级技师应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任高级技师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要贡献,技术成果转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二级企业或股份公司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2、获得全国、省部级技术能手或股份公司技术标兵、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中国中铁十大专家型职工;3、获得全国、省部级、股份公司级、二级企业级劳动模范或先进生产者(工作者)荣誉称号;4、近五年内,取得由企业组织参加的国家一级技能竞赛前20名,或二级技能竞赛前15名获奖者,或省部级技能竞赛前15名获奖者,或股份公司技能大赛前10名获奖者,或股份公司备案的二级企业技能大赛前3名获奖者;5、获得与本人专业特长相符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6、获总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建设部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工种目录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1)
![建设部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工种目录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1)](https://img.taocdn.com/s3/m/62ecafca2cc58bd63186bd90.png)
01、筑路工;02、道路养护工;03、下水道工;04、下水道养护工;05、污水处理工;06、污泥处理工;07、污水化验监测工;08、泵站操作工;09、沥青工;10、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
园林绿化专业(共14个工种)
01、绿化工;02、花卉工;03、植保工;04、育苗工;05、盆景工;06、观赏动物饲养工;07、花街工;08、石雕工;09、木雕工;10、草坪工;11、苗圃工;12、养护工;13、假山工;14、水景工;
01、起重机驾驶员;02、挖掘机驾驶员;03、塔式起重机驾驶员;04、推土机驾驶员;05、筑炉工;08、桩工;09、中小型建筑机械操作工;10、工程机械修理工;
燃气专业
(共27个工种)
01、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02、液化石油气机械修理工;03、燃气输送工;04、燃气压力容器焊工;05、炼焦煤气炉工;06、燃气具修理工;07、煤气管道工;08、燃气化验工;09、污水处理工;10、燃气净化工;11、配煤工;12、液化石油气罐区运行工;13、机械煤气发生炉工;14、焦炉维护工;15、热力司炉工;16、燃气调压工;17、热力运行工;18、重油制气工;19、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工;20、液化石油气灌工;21、供气营销员;22、煤焦车司机;23、焦炉调温工;24、胶带机输送工;25、燃气表装修工;26、冷凝鼓风工;27、水煤气炉工
古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共5个工种)
01、古建木工;02、古建瓦工;03、古建彩画工;04、假山工;05、古建油漆工;
安装工程专业(共4个工种)
01、安装钳工;02、安装起重工03、管道工04、通风工
供水专业(共12个工种)
01、净水工;02、水质检验工;03、机泵运行工;04、水井工;05、水表装修工;06、供水调度工;07、供水营销员;08、供水设备维修钳工;09、供水设备电工;10、供水仪表工;11、供水管道工;12、变配电运行工;
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含543级和技师、高级技师)
![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含543级和技师、高级技师)](https://img.taocdn.com/s3/m/447ad42ac77da26924c5b056.png)
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含543级和技师、高级技师)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鄂鉴指〔2013〕3号各市、州、县(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省直管鉴定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提高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现就2013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一、鉴定安排(一)2013年度秘书(二级)、营销师(一、二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三、四级)、物流师(二、三、四级)、理财规划师(二、三级)、项目管理师(二、三、四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三、四级)、企业培训师(二、三级)职业资格鉴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时间统一组织。
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按《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1)和《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2)执行。
(二)2013年度秘书(含涉外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采购师(一、二级)、磨工(一、二级)、摄影师(一、二级)、镗工(一、二级)、装配钳工(一、二级)、中式烹调师(一、二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一、二级)、车工(一、二级)、工具钳工(一、二级)、机修钳工(一、二级)、美发师(一、二级)、商务策划师(一、二级)、中式面点师(一、二级)、会展策划师(一、二级)为、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全省统考职业,暂定鉴定时间为10月19日。
已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人社部门商定具体鉴定方案后执行。
(三)各通用工种的三、四、五级职业技能鉴定安排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六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见《统考日时间安排表》(附件3)。
(四)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采取智能化考试平台开考,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修理工、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数控程序员6个职业统一使用仿真系统平台组织考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鄂鉴指〔2013〕3号
各市、州、县(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省直管鉴定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经管,提高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现就2013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鉴定安排
(一)2013年度秘书(二级)、营销师(一、二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经管师(二、三、四级)、物流师(二、三、四级)、理财规划师(二、三级)、工程经管师(二、三、四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三、四级)、企业培训师(二、三级)职业资格鉴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时间统一组织。
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按《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1)和《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2)执行。
(二)2013年度秘书(含涉外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采购师(一、二级)、磨工(一、二级)、摄影师(一、二级)、镗工(一、二级)、装配钳工(一、二级)、中式烹调师(一、二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一、二级)、车工(一、二级)、工具钳工(一、二级)、机修钳工(一、二级)、美发师(一、二级)、商务策划师(一、二级)、中式面点师(一、二级)、会展策划师(一、二级)为、人力资源经管师(一级)全
省统考职业,暂定鉴定时间为10月19日。
已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人社部门商定具体鉴定方案后执行。
(三)各通用工种的三、四、五级职业技能鉴定安排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六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见《统考日时间安排表》(附件3)。
(四)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采取智能化考试平台开考,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修理工、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数控程序员6个职业统一使用仿真系统平台组织考试。
二、考务经管
(一)申报和受理
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各用人单位职工、军人、个体从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根据相应的申报条件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申请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
申报全国统一鉴定职业须提前40天、申报全省统一鉴定职业须提前30天、申报通用工种鉴定需提前15天。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按表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工作单位盖章。
职业技能鉴定所对鉴定对象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通过考务经管系统生成考生数据信息文件,同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单》(附件4),一并报同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报名数据,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
各市、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省中心提交《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单》和考生信息,经省鉴定中心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考试,审核意见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命题和制卷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从国家题库和省题库中提取,全国统一鉴定试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鉴定须统一使用国家题库。
(三)考场设置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国及全省统考理论和实操考场在当地集中设置;省直管鉴定所组织的全国及全省统考理论考场设在武汉市,实操考场由各省直管鉴定所进行设置。
(四)阅卷(检测)评分
省直管鉴定所的理论知识考试试卷、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试卷由省鉴定中心组织专家集中封闭阅评;非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种试卷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阅评。
市州县操作技能考核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所)组织检测评分,省直管鉴定所操作技能考核由鉴定所按要求组织检测评分。
(五)综合评审
按照国家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评审。
三、证书经管
(一)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分级经管原则。
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五级、四级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省直管职业技能鉴定所五、四级职业资格以及全省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的鉴定、考评和证书核发。
(二)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经管系统,实行报名录入、考场编排、准考证制作、成绩登分以及证书号生成全过程计算机经管。
市、州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须提供理论和操作成绩以及个人申报表,经审核认定后核发证书。
全省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按规定领取空白证书时,需提供上一批次鉴定名册和证书数据,同时提供有考评员签字的《职业技能鉴定操作考核登分表》(附件5)。
(三)各地要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推广力度,依据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劳动力的生产生活习惯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
(四)全省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资格考核须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经管,由行业核发的证书须加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证书信息统一进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证书查询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类职业鉴定机构要严格执行《关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费收费规范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4〕196号),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鉴定收费规范。
(二)各地在组织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时,要求使用专门屏蔽设备对整个考场进行手机信号屏蔽,同时使用专门仪器对考生进行身份证真伪识别查验。
(三)凡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省厅将统一安排质量督导人员,负责现场巡视和督导。
附件:1、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单
4、统考日时间安排表
5、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登分表
附件1
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附件2
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附件4
统考日时间安排表
注:每月第三个星期六为各通用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考试时间,具体时间是上午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操作技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