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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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不合格产品处理流程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不合格产品处理流程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不合格产品处理流程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至关重要。

处理不合格产品既是对产品质量的保障,也是对消费者健康的责任担当。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确保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不合格产品的初步发现和登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不同的方式发现不合格产品,如定期抽检、日常监管检查、投诉举报等。

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立即进行初步登记,记录相关信息,确保后续处理的顺利进行。

1.1 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初步鉴定当监管部门初步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将立即将样品送至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进行初步鉴定。

检验机构将对样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旦确认产品不合格,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程序启动后续的处理流程。

1.2 不合格产品信息登记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规格、检验结果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将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确保处理工作的透明、公正和有序进行。

二、不合格产品的临时封存和隔离为了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利益,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临时封存和隔离。

2.1 不合格产品封存监管部门要求生产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临时封存,以防止流入市场。

封存的方法包括封存库房或相应的储存设备,并做好标示,以便后续处理和跟踪。

2.2 不合格产品隔离除了封存,监管部门还要求生产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

在隔离过程中,要确保不合格产品与其他合格产品完全隔离,避免混淆和再次流入市场。

三、不合格产品的进一步调查和鉴定为了找出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监管部门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3.1 调查不合格产品的原因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深入的调查,从生产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通过调查,找出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并追责制造商或相关责任方。

3.2 逐步鉴定产品质量问题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逐步深入的鉴定。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严格控制和管理不合格食品,防止其被售出,以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这个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
1. 不合格食品的定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不合格食品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食品,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品。

2.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程序:在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3. 食品安全管理的其他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还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和档案等方面。

这些环节共同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严格性。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确保食品的质量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不合格食品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不安全食品进入市场,维护了公众的健康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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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食品质量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食品质量不合格品处理制度一、背景食品质量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环节。

然而,不合格的食品品质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每个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都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不合格品。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食品质量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妥善处理以保护消费者健康。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厂、食品仓储单位和商超市场。

四、处理程序1. 发现不合格品:当发现食品不符合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不合格品移至专用区域,禁止与合格品混放。

2. 销毁或处理:根据不同的食品不合格程度和性质,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轻微不合格品:可进行再处理或改进,以符合标准。

- 中度不合格品:需要重新加工处理或进行相关技术改良,确保其合格。

- 严重不合格品:应立即予以销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处理记录:针对每批次的不合格品,应建立详细的处理记录,包括不合格品的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理方式以及处理人员等信息。

4. 监督和审核:建立定期的内部审核机制,对处理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责任和处罚1. 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应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2.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六、附则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特定的食品不合格品,可能需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处理和处罚。

2. 本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如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为《食品质量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为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提供指导,保证食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

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

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

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日期:YYYY年MM月DD日地点:XXX食品生产企业一、不合格食品情况:根据我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经过严格的检测和鉴定,发现以下食品品质存在问题,因此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1.食品名称:XXX批号:XXX生产日期:YYYY年MM月DD日不合格原因:XXX不合格数量:XXX不合格情况:XXX2.食品名称:XXX批号:XXX生产日期:YYYY年MM月DD日不合格原因:XXX不合格数量:XXX不合格情况:XXX以此类推,详细列出所有不合格食品的情况。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过程: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我公司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合格食品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1.将不合格食品暂时隔离:2.进行质量调查:召集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人员,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详细的质量调查,包括检查产品的原料、加工工艺、操作规范等,找出不合格的原因。

3.编制处置计划:在质量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合适的不合格食品处置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清除不合格食品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清除不合格食品:根据处置计划,指派相关人员进行不合格食品的清除工作。

清除过程中应注意不与合格食品发生接触,尽量避免食品污染。

5.不合格食品记录:对于每一次的不合格食品处置,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不合格食品的种类、数量、处置时间和方式,以及参与处置的人员等信息。

6.风险评估和改进措施:根据对不合格食品的质量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这些改进措施应针对不合格食品的具体原因,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不合格食品记录整理:对本次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过程进行整理和总结,用于后续的质量管理工作。

并将这一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持续改进整个质量控制体系。

四、附件:本处置记录附带不合格食品的质检报告、处置计划、清除工作记录等相关文件。

备注:以上处置记录仅适用于本次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若发生类似的不合格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置和记录。

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

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

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摘要:1.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的概述2.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流程3.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政策和法规4.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的注意事项5.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正文:农贸市场检测不合格处理登记表是针对我国农贸市场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管理制度。

它详细记录了不合格食品的来源、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以便于监管部门追踪溯源,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妥善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当农贸市场的食品检测不合格时,处理流程如下:首先,由市场管理人员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查封,并暂停其销售。

接着,将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批次等。

然后,将不合格食品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以确定其不合格原因。

最后,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相应的处理,如退货、销毁、整改等。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和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这些法规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的相关责任,并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关注以下几点:1.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市场和商家,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

2.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购买到新鲜的食品。

3.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和添加剂,合理选择食品,避免过量摄入有害物质。

4.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们建议:1.加强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2.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加强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工作合格,如实记录食品质量安全和受控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产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并将检验情况记录在《检验记录》内。

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做出决定(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由品控部将记录发至生产部和仓库进行相应的处理:
(一)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

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本企业为食品行业产品本事不存在让步接收情况。

(二)返工由生产部执行,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了记录。

重检不合格时,生产部主任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三)报废产品由生产部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保证不合格产品不能使用。

第三条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防止不合格产品区,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质量负责人作出报废、降级或改作它用的决定。

第四条管理、技术、过程或体系等工作质量不合格的,由综合部的对出现不合格的进项分析,必要的采取纠正措施。

整理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_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整理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_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不合格JUNE 2021食品处置制度备注:①复检费用承担方式: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的食品,其检验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②复查费用承担方式:复查工作中产品的检测费用由生产经营者承担。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职责分工食品安全监管科:1.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OA向辖区所发布领取不合格食品检测报告并开展核查处置的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对于涉及含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的不合格食品,食品安全监管科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情况上报案审会,经案审会通过后,协助各辖区所将相关线索通报公安、检察院;3.指导各辖区所将国抽、省抽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以及市级、县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抄告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4.将核查处置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反馈,并将相关信息按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行政执法大队:1.若案情重大,局领导指派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则由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

辖区市场监管所:1.将检测报告于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填写《检验结果告知书》。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我局应自收到不合格(问题)食品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2.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下发《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限时处置通知书》;对于经营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对于限时处置的不合格食品,制作现场笔录。

3.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包括连锁经营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对不合格食品的同种食品下架。

4.要求经营者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5.在我局开展的监督抽检中,负责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复检申请。

6.经营者不提出复检或经复检仍为不合格的食品,辖区市场所下发《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经营(召回)通知书》,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示,提醒消费者停止食用。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制定依据】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等抽检工作的核查处置工作。

【适用范围】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不合格食品,系指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工作中依法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复用餐饮具、食用农产品,下同)抽样检验,且对其检验报告作出明确不合格结论,即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或质量要求等的食品。

问题食品,系指风险监测工作中经检测分析,判定食品存在风险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定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核查处置,系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不合格(问题)食品进行处置及其生产经营者后续监督管理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内容包括检验报告送达、不合格(问题)食品控制、复检及异议处理、原因排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信息发布等。

核查处置工作是负责核查处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不合格(问题)报告后依法开展的一系列执法活动,包括督促或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也包括监管部门依职权开展的控制风险、查找原因、问题整改、行政处罚、源头追溯、信息公开等工作。

监督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对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评价性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对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的活动。

在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处置与监督抽检做法相同。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指针对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在我国,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下是对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详细介绍。

首先,不合格食品的定义。

不合格食品是指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这些食品可能存在各种问题,比如超过安全限量的添加物、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

其次,不合格食品的处理程序。

一旦食品被检验出不合格,相关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理。

首先,要进行公示,通知相关企业整改,并对公示期内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同时,要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禁止销售。

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还会进行处罚,甚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再次,不合格食品的追溯和责任追究。

对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追溯调查,查找问题的源头。

一旦查实,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法处理。

同时,对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商家,也要进行调查,查清销售渠道,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此外,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还包括加强监管和提高企业责任意识。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抽检频率和范围,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只有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合格食品问题。

最后,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可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控制力度,提高抽检频率和范围,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不合格食品的流通。

总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追溯和责任追究,才能有效地解决不合格食品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同时,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以适应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号)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号)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号)我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告》(2019年第6号),涉及我市东坡区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眉山市东坡区明惠副食品商行经营的创得利早餐派夹心蛋糕(原味)(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抽样编号和样品名称:PP(略)创得利早餐派夹心蛋糕(原味);生产日期:2019年7月25日;被抽样单位:眉山市东坡区明惠副食品商行;检测单位: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项目:菌落总数,CFU/g、霉菌,CFU/g;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菌落总数)、≤150(霉菌);实测值:1.3×10 ;4.0×10 ;7.0×103;<1.0×103;<1.0×103(菌落总数);1.1×10 (霉菌);检验依据:GB 4789.2-2016、GB 4789.15-2016(第一法);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该当事人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能向执法人员提供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以购进物品出厂检验报告,证明其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出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免予处罚”。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4日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涉案食品不合格原因:系生产环节原因。

经营企业整改措施:加强对购进货物的进货查验,及时索取供货商资质及购进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

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引言食堂是餐饮服务的场所,为广大师生提供健康、安全的饮食环境和食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食堂难免会出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我们制订了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二、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定义三、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分类1.营养成分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超标、不符合相关标准。

2.安全指标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中存在有害物质超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安全方面的问题。

3.规格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的形状、大小、重量等规格不符合相关标准。

4.保质期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过期、变质、腐败等保质期问题。

四、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发现和处理流程1.不合格食品的发现(1)自我检查:食堂管理人员应每日对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监测检验:食堂应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测检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

(3)用户反馈:对用户的投诉和意见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4)行业监管部门检查:遇到行业监管部门的检查,食堂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及食品样品。

2.不合格食品的处理(1)立即下架:发现不合格食品后,食堂管理人员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和使用。

(2)封存封控:将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封控,并进行明显标识,防止误用。

(3)检查核实: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全面检查,确定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4)追溯和处理:对已经进入食堂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回溯,找出源头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5)通知有关部门:食堂应及时向所在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处置情况和改进措施。

五、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方法1.销毁处理:对于无法改正或严重不合格的食品,必须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后应保存销毁证明,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2.修复处理:对于规格不合格或营养成分不合格的食品,可以进行适当修复处理,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更换供应商:如果发现食品供应商存在多次不合格问题,食堂可以考虑更换供应商,确保食品质量的可控性。

不合食品核查处置方案

不合食品核查处置方案

不合食品核查处置方案随着食品供应链的不断复杂化,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人关注。

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不合格食品。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应该及时采取相应的核查和处置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文将介绍不合食品核查处置方案。

不合食品定义不合格食品是指未能符合食品法规、标准和规定的食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有不良加工工艺、不卫生等问题。

不合食品的危害食用不合格食品可能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危及生命。

比如,含有有害物质的不合格食品可能导致急性或慢性中毒;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可能引发传染性疾病等。

不合食品的处置程序第一步:发现和确认任何生产、销售、消费者发现不合格食品,都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

第二步:封存和扣押如果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封存和扣押,避免流入市场和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三步:标识和归档对于已封存和扣押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加以标识,并建立相应档案。

标识和归档的目的是方便后续的追溯和处理工作。

第四步:检测和鉴定对于被封存和扣押的不合格食品,应当进行检测和鉴定工作。

检测和鉴定的目的是确定不合格食品的类别、数量和程度,并为后续的处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步:处置和销毁针对不合格食品的检测和鉴定结果,应采取不同的处置和销毁方式。

例如,对于含有有害物质的不合格食品,可以采取销毁和深埋的方式。

对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可以采取销毁和重罚店家的方式。

第六步:追溯和预警对于已处置和销毁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建立相应的追溯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

追溯和预警的目的是尽早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不合食品的防范措施预防不合格食品的发生和传播,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防范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完善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制度,加强食品监管的力度和效果;•加强对食品加工和销售环节从业人员的资质和素质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提醒消费者保持警惕。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应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2.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及时报告负责人。

3. 负责人接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确认、处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四、不合格食品的确认与处置1. 不合格食品的确认(1)质量检验部门对食品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封存,并填写《不合格食品确认记录》。

(2)负责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确认,并签字。

(3)不合格食品的确认结果应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1)下架封存: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2)召回: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填写《不合格食品召回记录》。

(3)销毁:对无法召回或无法停止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严格控制,防止二次污染。

(4)整改:对不合格食品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五、记录与保存1.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应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记录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处置时间、方式、原因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2. 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应保存不少于2年。

六、监督与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的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七、法律责任1.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未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或未明确责任人的;(2)未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确认、处置的;(3)未及时上报不合格食品情况的;(4)未按照要求召回、销毁不合格食品的;(5)未按照规定保存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的。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9.05•【字号】•【施行日期】2022.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在近期国家级和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

分别是李娜销售的生牛肉,林可霉素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文登天福商贸批发市场内刘淑贞销售的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荣成市崖头老唐商行销售的小杂粮雪糕(绿豆+蜜豆),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荣成市崖西仁东商行销售的五香花生,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该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李娜销售的生牛肉(一)产品控制情况2022年6月23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李娜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

经调查,李娜于2022年4月17日购进生牛肉54.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

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李娜销售不合格生牛肉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该批次生牛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留存了进货单据,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该批次生牛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能如实说明该批次生牛肉的进货来源且查证属实。

餐饮不合格食品处置方案

餐饮不合格食品处置方案

餐饮不合格食品处置方案餐饮业是服务行业的一种,对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较高。

在日常经营运作中,如果不合格食品未能及时处置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

本文将介绍餐饮不合格食品的概念、处置程序及相应法规。

不合格食品的概念根据《食品安全法》,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标准规定、不适合食品安全的、在保质期内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食品。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餐饮企业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流程对于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流程如下:一、疑似不合格食品如果经过质检或消费者反映出现问题而怀疑所使用的食品不合格,餐饮企业应当对食品标本进行检测。

将有问题的食品先标注,确保不会再次被使用。

二、确认不合格食品当检测结果确定该食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就要使用不合格食品记录单逐项填写不合格情况,包括款号、批号、数量、生产日期、问题发现日期、样品编号、厂家名称等相关信息,并加上责任人的签字确认。

三、隔离处理将不合格食品隔离储存,在储存环节中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如需放置在冰箱或冷库中,应当有对应的隔离标识。

隔离标识上需注明该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不能被使用。

如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餐饮食品处置有特殊要求,应当按照所需的要求执行。

四、销毁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的方式有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

常用的销毁方式有焚烧、填埋和消毒等。

销毁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销毁时要注意不合格食品标本的管理,防止误食。

销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销毁过程要标注好。

销毁证书由有资质的机构出具。

五、报告处理对于不合格食品的情况,餐饮企业需要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不合格食品处置的法律法规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合格食品处置需要遵守以下要求:一、禁止加工和贩卖餐饮企业对发现不合格的食品,不能再进行加工和贩卖。

二、隔离存放对于不合格食品,在销毁过程中要避免污染其他食品。

如破损了的罐装食品,应该在销毁前加盖、封收或用透明胶带进行封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2.22•【字号】2024年第6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国家总局在我省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1批次猪肝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猪肝。

被抽样单位:裕华马雷生肉经销处。

标称生产企业:定州市福源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

生产日期:2023-10-08。

(二)核查处置情况1.生产环节处置情况经定州市农业农村局调查,被抽检产品(猪肝)不是来自于定州市福源食品有限公司。

2.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被抽样单位裕华马雷生肉经销处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

经追查,该批次不合格猪肝来源于裕华区锦卓副产品经销处,已依法对裕华区锦卓副产品经销处立案查处。

二、1批次豌豆糊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豌豆糊。

被抽样单位:河北良山合商贸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蔚县家家乐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赭曲霉毒素A。

生产日期:2023-08-26。

(二)核查处置情况1.生产环节处置情况经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蔚县家家乐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豌豆糊经抽检赭曲霉毒素A不合格系过程控制不严、储运不当所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罚款处罚。

2.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被抽样单位河北良山合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备注:①复检费用承担方式: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的食品,其检验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②复查费用承担方式:复查工作中产品的检测费用由生产经营者承担。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职责分工食品安全监管科:1.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OA向辖区所发布领取不合格食品检测报告并开展核查处置的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对于涉及含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的不合格食品,食品安全监管科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情况上报案审会,经案审会通过后,协助各辖区所将相关线索通报公安、检察院;3.指导各辖区所将国抽、省抽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以及市级、县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抄告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4.将核查处置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反馈,并将相关信息按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行政执法大队:1.若案情重大,局领导指派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则由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

辖区市场监管所:1.将检测报告于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填写《检验结果告知书》。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我局应自收到不合格(问题)食品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2.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下发《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限时处置通知书》;对于经营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对于限时处置的不合格食品,制作现场笔录.3.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包括连锁经营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对不合格食品的同种食品下架。

4.要求经营者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5.在我局开展的监督抽检中,负责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复检申请。

6.经营者不提出复检或经复检仍为不合格的食品,辖区市场所下发《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经营(召回)通知书》,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示,提醒消费者停止食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5.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国家总局在我省抽检发现的1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1批次“百味来香草奶油味夹心饼干”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百味来香草奶油味夹心饼干。

委托生产企业:百味来(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河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西路店。

生产日期:2019-01-16。

规格型号:330克(55克×6)/袋。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河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西路店购进不合格产品24袋,共计7.92公斤,产品检出不合格时已销售完毕。

鉴于该企业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监管部门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稽行决〔2020〕201号。

二、1批次鸡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鸡蛋。

被抽样单位:河北祥隆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

生产日期:2020-03-10。

规格型号:计量销售。

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经查,该企业购进不合格产品1311公斤,产品检出不合格时已销售完毕。

该企业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鉴于该企业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石市监处字〔2020〕34号。

不合格菜品处置方案

不合格菜品处置方案

不合格菜品处置方案第一步:检测和确认不合格菜品当发现菜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首先需要针对不合格菜品进行检测和确认。

可以通过实验室检测、外观和气味观察等方式来确认菜品是否合格。

第二步:制定处置方案根据不合格菜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例如,如果不合格菜品是由于食材质量问题所导致,可以选择退回厂家或供应商;如果是由于加工或保存方式不当导致的,可以选择重新加工或处置。

第三步: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一旦确定了不合格菜品,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这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厨房工作人员等,确保大家对不合格菜品的处理方案有清晰的了解。

第四步:封存和标记对于不合格菜品,需要将其进行封存并进行标记。

这样可以避免混淆和误用,确保不符合标准的菜品不会再次出现在菜单中。

第五步:处理不合格菜品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对不合格菜品进行处理:1.销毁:对于严重不合格的菜品,可以选择销毁处理。

可以选择将其深埋或交给专业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2.重新加工:如果不合格菜品不严重,可以选择重新加工。

重新经过加工处理后,可以重新使用。

3.退回供应商:如果菜品不合格是由于供应商或厂家质量问题引起的,可以选择将不合格菜品退回给供应商。

4.损坏处理:对于不合格菜品,可以选择损坏处理。

可以将其切碎、加水淹没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六步:记录和评估对于不合格菜品的处理过程需要进行记录和评估。

记录包括处理时间、处理方式、人员等信息,评估处理效果和问题存在的原因,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七步:改进和预防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和预防措施。

例如,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员工培训水平等,预防不合格菜品再次发生。

总之,不合格菜品的处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以上步骤和方法,可以有效处理不合格菜品,确保食品安全。

同时也需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做好预防工作,减少不合格菜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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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8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11000元;2、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明矾和含铝泡打粉
11000
2
(西临)食药监食罚【2016】10029号
西安市临潼区开发区农贸市场任红蛋糕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SXA16150184
2016.10.10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明细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不合格食品编号
立案
时间
处罚结果
及依据
罚没款
合计(元)
备注
1
(西临)食药监食罚【2016】05018号
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吊庄路口妮妮骨汤刀削面馆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SXA16150001
SXA16150002
SXA16150003
西安市临潼区书院东路新秦仁轩腊汁肉夹馍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SXA16150055
2016.7.18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5元
5035
7
(西临东)食药监食罚【2016】11015号
西安市临潼区东三叉宜婷小吃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0元
1040
9
新市临潼区赵家汉中小吃店
SXA16150291
SXA16150295
已移送公安部门
10
西安市临潼区渝金香新砂锅店
SXA16150061
该单位已关门停业,无法找到该店店主
5070
5
(西临东)食药监食罚【2016】04001号
西安市临潼区文化东路谷麦滋蛋糕房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XALT16-035
2016.4.25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元
5012
6
(西临西)食药监食罚【2016】07018号
1、罚款人民币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0元
3060
4
(西临西)食药监食罚【2016】04005号
西安市临潼区彭氏脆皮蛋糕专卖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XALT16-040
2016.4.22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0元
SXA16150721
2016.11.17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得75元
5075
8
(西临代)食药监食罚【2016】01207号
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蕾蕾小吃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SXA16150715
2016.12.7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人民币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0元
3070
3
(西临东)食药监食罚【2016】10006号
西安市临潼区邵记豆腐小吃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SXA16150422
SXA16150424
2016.10.21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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