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煤矿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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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随着xx煤矿生产任务的逐渐增加,各采区的逐渐开拓,工作面后尾工程、机电安装等工作逐渐增加,为加强和规范我矿单项、零星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动态管控,有效防范单项、零星工程事故发生,做到有章可循,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现就我矿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作如下制度。

一、总则

1、采煤工作面、排水系统、机电安装等与其他配套工程应遵循“配套工程与掘进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的原则,尽量减少单项、零星工程的发生。

2、跨专业的单项、零星工程遵循“谁申请,谁负责、谁使用、谁出钱”的原则。

3、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制度,单项、零星工程一律进行申报,不申报的一律不得开工。

4、单项、零星工程应在年初或月初提出申请,经营管理科根据实际情况,排出单项、零星工程的计划,交矿领导研究、确定后列入月度工作计划。如遇应急工程,应提前一周提出计划,交矿领导研究后确定施工时间及施工单位。

5、不是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本专业能够解决或已经解决的,原则上不予申报单项、零星工程。

二、单项、零星工程范围

矿各类计划、会议、文件、现场确定、安排或不是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凡构成独立核算、需要单独确定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编制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工程项目,均需要按单项工程实施管理和考核,在执行相关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同时执行本制度。如作业计划确定的安装、撤除、水仓清挖、巷道维护工作,矿安排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

三、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操作基本程序

1、专业或单位提出申请;

2、经营管理科审批并提出预案;

3、交技术科、分管矿领导审批,并经矿会审,形成会议纪要;

4、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开工、完工时间及经济政策;

5、申请单位、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经营管理科和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现场勘查,确定施工方案;

6、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措施,审批后进行施工;

7、安排工作时,需提前一个班在任务单上注明施工地点、作业人数、工作量,跟班干部(班长)持当班任务单参加进班会,矿调度室进行登记,施工负责人下井前,持审批单及相关措施到安全信息站登记备案,施工措施必须带到现场,开工前、收工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

8、经营管理科和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监督;

9、竣工联合验收;

10、工程月度或完成月份结算。

四、单项、零星工程操作基本要求

1、提出申请

所有单项、零星工程一律进行申报,不申报的一律不得开工。如遇应急工程,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2、审批立项

所有单项、零星工程由经营管理科在年初或月初汇总后,经营管理科审批并提出预案,交技术科、分管矿领导进行审批,在分管矿领导审阅同意后进行立项,并经矿会审,形成会议纪要。应急工程,在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后,可交分管矿领导进行审批、立项并召开会审会议。

3、确定施工方案

在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开工、完工时间及经济政策后,申请单位、施工单位、经营管理科和主管部门现场勘查,确定最终的施工方案,同时确定工作量、质量要求、技术措施等。

4、施工技术措施审批

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必要时报技术科、分管矿领导批准后实施。施工单位根据批准后的施工方案、技术

措施,进行工程预算,编制材料、劳务预算报经营管理科。如果需要可由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5、施工质量监督

在施工过程中,经营管理科和主管部门根据确定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行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监督。申请单位不得任意扩大施工范围,如确实需要扩大或增加,须重新申报。

6、竣工联合验收

工程在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报请经营管理科组织验收。经营管理科组织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申报单位和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中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申请单位不得随意提高验收质量要求。如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返工,返工的材料、人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在验收合格后,填写竣工联合验收单。

7、结算

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将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的工程预算,材料、劳务预算报经营管理科,材料预算在联合验收时,一并验收。经营管理科在审批后,在月度或完成月份给予结算。

五、单项、零星工程其他管理制度

1、跨专业的单项、零星工程遵循“谁申请,谁负责、谁使用、谁出钱”的原则。由经营管理科在结算时从其申报专业中划转。

2、单项、零星工程由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填制《单项、零星工

程申报单》和《单项、零星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单》,作为考核结算的凭证,无凭证不结算。

3、施工单位根据经营管理科和主管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组织施工,随时向经营管理科、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4、单项、零星工程因客观因素或其他因素确需调整时,由申报单位重新申报,调整预算,按调整后的方案实施和验收结算。单项、零星工程调整方案必须即时调整,事后调整不予认可。

5、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单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并报经营管理科备案。

6、单项、零星工程工期较长或跨月施工时,应施工单位的要求可分段验收结算。

7、已验收单项、零星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除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外,另外追究所有参加验收并签字的人员的责任。

8、材料、劳务费用预算应参照标准成本和现场实际确定,经营管理科考核人员有对单项、零星工程的再审核权,对发现的不合理预算有权进行调整。

9、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肢解,如工程规模较大,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0、施工人数超过6人的单项、零星工程,在安全上属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安监处管理;施工人数低于6人的单项、零星工程,在安全上属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安监处管理;在申报单位地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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