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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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二、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供范例。

三、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制度时~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补充。

四、“, ,”内文字为可选择内容~“〖〗”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只设立会员大会的~需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或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只设立会员大会的~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本会理事人数达50名以上时~可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为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

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或会员代表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

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

有30名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xx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

xx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

xx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为规范我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指引。

一、换届选举的组织筹备(一)按期组织换届。

各行业协会商会应严格按照本团体章程规定,按时换届。

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二)制定换届选举方案。

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选举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应写明选举的依据,目的和意义。

(2)换届的时间和要求。

(3)选举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应包括:选举的准备工作;提名推荐候选人;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或者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选举办法;投票选举的有关要求。

(4)上届理事会人数和负责人人数,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人数和负责人候选人人数。

(5)其他。

换届选举应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

会员人数在200人以上的,方可采取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会员代表的资格条件、产生办法等由理事会依据行业协会商会章程制定。

会员代表不得少于全体会员的1/3,且总数不得低于70个。

上一届监事或监事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无监事或监事会的协会从会员或会员代表推选2—3人负责监督工作。

(三)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讨论有关换届事宜:1.审议通过换届选举方案;2.是否修订章程;3.制定或修订本会会费标准草案;4.讨论新一届负责人、理事会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及分支(代表)机构、办事机构人员变动情况;5.审议本届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情况;6.名称、住所是否变更;7.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8.形成本次理事会《会议纪要》;9.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四)上级党组织审核负责人人选。

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审核工作由行业综合党委负责。

行业协会商会研究提出负责人候选人人选名单,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审核后方可实施换届选举工作。

二、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一)换届选举方式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禅城区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禅城区民政局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会秘书长为选聘制。

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为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发征求各会员代表单位意见。

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时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荐候选人,有30名以上的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机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半数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2015-01-04粤民间函〔2011〕53号关于印发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的通知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我局制定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一月十月六日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含异地商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治建设和民主管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引适用于经广东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换届工作、换届程序和换届选举。

第二条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应当遵循“公开、民主、规范”的工作原则,并按照章程规定期限进行。

第三条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受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换届选举的组织筹备第四条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筹备工作,并成立换届筹备小组,提前三个月以上开始落实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

换届筹备小组成员3至7名,由理事会确定,组长一般由会长担任,会长不便担任的,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

具体工作由秘书处负责,也可以抽调会员单位人员参与。

筹备小组成员应当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熟悉选举组织工作的相关事务。

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督筹备工作。

特殊情况下,监事会可根据章程要求,督促召开理事会票决产生换届筹备小组负责人。

第五条换届筹备小组应在充分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换届工作方案,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商会换届选举方案

商会换届选举方案

商会换届选举方案背景商会作为一个组织实体,需要定期进行换届选举以确保领导层的新鲜血液和公正管理。

通过换届选举,商会能够保持活力,并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发展机会。

目标本选举方案的目标是确保选举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有效性,让会员能够参与决策过程,选择出最适合商会领导层的人选。

选举程序1. 选举委员会的成立- 商会应在选举前成立选举委员会,由商会成员亲自组成,以确保公正性。

- 选举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他们应是商会的资深成员,并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2. 选举程序的宣布- 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前宣布选举程序,并向商会会员提供详细的说明。

- 宣布应包括选举日期、提名程序、投票方式等信息。

3. 候选人提名- 所有商会会员有权提名候选人,包括自荐。

- 提名需提供候选人的姓名和个人简介。

- 提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向选举委员会递交。

4. 候选人资格审查- 选举委员会需要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他们符合商会规定的条件。

- 选举委员会应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公示,接受商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5. 候选人宣讲会- 为了让商会会员更好地了解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候选人宣讲会。

- 候选人宣讲会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告知所有商会会员,以确保广泛参与。

6. 投票程序- 投票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 投票时间和地点应提前公布,以方便商会会员投票。

7. 投票结果公布- 选举委员会应在投票结束后及时公布投票结果。

- 投票结果应以适当的方式向商会会员公示,确保透明度。

8. 选举结果确认- 选举结果应经商会成员的确认才能生效。

- 商会成员可在一定时间内提出对选举结果的异议,并向选举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据。

- 异议应及时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时间安排领导层任期商会领导层任期为X年,应在届满后的X个月内进行换届选举。

以上是商会换届选举方案的内容,旨在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商会会员应积极参与选举过程,共同推动商会的发展和繁荣。

最新行业协会会长选举办法范文

最新行业协会会长选举办法范文

最新行业协会会长选举办法范文根据行业协会的需要,制定了以下最新行业协会会长选举办法范文,以确保选举过程公正、透明,保障会长职位的合法产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办法旨在规范行业协会会长选举活动,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和民主管理,依据《行业协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选举原则会长选举应遵循公正、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以确保会长的产生代表会员的意愿,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能力。

第二章选举程序第三条筹备工作1. 选举筹备委员会应在选举前3个月成立,负责筹备、组织和监督选举活动。

2. 选举筹备委员会由协会理事会指定,并包括适当数量的代表会员。

第四条候选人提名1. 候选人提名应在选举前一个月开始,会员可自荐或由他会员提名。

2. 候选人需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选民资格1. 享有选举权的会员包括正式会员和特邀会员,以协会成立或注册的日期为准。

2. 会员必须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

第六条选举方式1. 选举方式可以采取投票、牌票或电子投票等形式,应保障投票过程的公正和可追溯性。

2. 投票结果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公布,以确保透明度。

第七条选举结果1. 选举结果应由选举筹备委员会统计并公布,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2. 若选举结果产生争议,可以依据协会章程的规定,采取适当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章选举监督第八条监督机构1. 选举监督机构应指定独立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2. 选举监督机构成员应当具备独立性和公信力,不能与候选人或选举筹备委员会存在利益冲突。

第九条监督职责选举监督机构应监督选举活动各个环节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本行业协会会长选举办法范文的解释权归行业协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一条生效和修订本办法经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范本(2篇)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范本(2篇)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范本一、引言在协会的发展和运作过程中,民主选举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机制。

通过民主选举,能够确保协会内部的权力平衡和合法性,促进成员的参与和沟通,推动协会的发展和进步。

为了建立健全的协会选举制度,本文将提出一份协会民主选举制度的范本,旨在为协会的运作提供参考。

二、选举程序1. 选举委员会的组建(1) 选举委员会由协会成员自行组建,人数不少于三人。

成员可以通过提名和表决的方式确定选举委员会的成员。

2. 候选人提名(1) 候选人提名应在选举前一定期限内进行,期限由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公告。

(2) 任何成员都有权提名其他成员作为候选人,被提名者需表示同意方可成为候选人。

3. 候选人宣讲(1) 在选举前,选举委员会应安排候选人宣讲的时间和地点。

(2) 候选人可以利用宣讲机会,向协会成员介绍自己的资历、观点和计划。

4. 投票(1) 投票应在选举宣讲结束后进行,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的投票组织和管理。

(2) 投票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者有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具体由选举委员会决定。

5. 计票和结果公示(1) 计票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进行。

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由选举委员会向协会成员报告。

(2) 如有异议,成员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6. 预备选举和补选(1) 如有候选人因故无法参选或当选后辞职,选举委员会有权组织预备选举或补选。

(2) 预备选举和补选的程序和原则与正式选举相同。

三、选举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选举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每个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平等,杜绝干预和操纵。

2. 多数决原则选举的结果应当依据多数决原则,即候选人获得的有效票数最多者当选。

3. 年度换届制度为了推动协会的发展和机构的革新,应当设立年度换届制度,确保协会的领导层能够及时更新。

四、选举纪律和违纪处理1. 选举纪律成员在选举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尊重其他成员的权益和意见。

不得利用权力或其他手段干扰和操纵选举。

商会换届选举方案

商会换届选举方案

商会换届选举方案商会的换届选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着商会的未来发展和会员的利益。

因此,在商会换届选举之前,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选举方案,确保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和有效。

本文将就商会换届选举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选举程序投票资格1.具备商会会员资格的个人和单位都有资格参加商会的换届选举。

2.会员需要在选举前满足本商会的会员资格考核标准,且已成功缴纳会费。

选举委员会1.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商会理事会议决,并公示。

2.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监督和管理商会的换届选举。

选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商会的会员选出新的理事会成员;–制定选举规则和程序,并向会员公布;–保证选举工作的透明、公正和公平,维护选举秩序;–处理会员对选举工作的申诉和投诉等。

候选人提名1.候选人提名应当在选举前至少30天内进行,提名截止日期以选举委员会公布的时间为准。

2.候选人提名必须由商会会员推荐,推荐人需签署推荐书,并提供推荐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

3.商会会员应当充分了解候选人的资格和背景,理性进行投票。

投票方式1.投票时间为选举日当天,投票地点为商会开展地点。

2.投票方式共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具体投票方式应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在线投票应当保证投票平台的安全可靠,资料保密,同时保证公开、公正和透明。

选举结果1.若选举委员会在投票结束后,发现投票存在作弊、贿选和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候选人的资格,并重新组织选举。

2.若无违规行为,则选举委员会将在当天公布选举结果,并以邮件或其他合适的方式通知会员投票结果。

候选人资格1.候选人必须是商会会员;2.候选人必须符合商会相关的资格条件;3.候选人应具有为商会做出贡献的能力和诚信、责任等品质;4.候选人应对商会的运营和发展具有一定的了解和经验。

候选人宣传1.应当在选举期前,向商会会员介绍自己的背景、资质、诚信等情况,并详细阐述其为商会做出的贡献;2.候选人应在商会合适的场合进行宣传,并接受会员的询问;3.宣传的内容应当符合商会的宗旨和价值观。

各种大会、协会选举制度办法(可靠、通用、实用)

各种大会、协会选举制度办法(可靠、通用、实用)

×××××××协会选举制度办法第一条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和社会组织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表决和选举对象(一)本协会理事、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变更理事,不再进行选举。

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代表的1/2。

(二)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代表2/3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三)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第三条表决和选举方式(一)选举理事、副会长、会长、监事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

(二)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三)其他事项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

第四条选举程序(一)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监票人、计票人不能从候选人中产生。

(二)监票人负责组织清点确认到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确认会议召开有效。

(三)公布候选人名单。

(四)计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并组织分发选票。

监票人向大会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五)选举人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选票、进行投票。

选举人可以对候选人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意见,也可以另选他人,但所选实际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应选人数。

(六)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进行验票、点票,由计票人负责计票。

(七)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共同履行确认和签字手续,并提交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第五条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民政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本规程经202×年4月×日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条本规程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商会选举办法

商会选举办法

1.0 目的 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选出结构合理、精干高效、运转协调、充满活力,能带领广大会员把企业做大做强做长远的商会领导班子。

2.0 适用范围 本商会各级选举大会3.0 定义 选举是广大会员推举自己认为适合的人担任领导的一种方法4.0 职责 4.1 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4.2 任届理事会提名下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5.0 文件内容 5.1 选举办法 5.1.1 商会选举大会,以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5.1.2 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5.1.3 大会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选举有效。

各候选人须获得出席会员过半数的赞成票,视为当选。

获得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5.1.4 选举工作由提名秘书长或上届秘书长主持。

大会选举,设监票1人,计票1人,选举工作人员若干人。

本次大会选举的各候选人,均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5.1.5 商会的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对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5.1.6 选举符号。

选举人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其姓名相应的方格内划“0”;不同意的打“×”;不划任何符号为弃权。

需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名字相应的方格内划“0”。

5.1.7 选票划写须用钢笔或者圆珠笔,要求字迹清楚,符号正确。

凡选票划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模糊部分作废;如划在两个候选人之间,难以确定得票者时,该两候选人均不得票。

5.1.8 每张选票所投的赞成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5.1.9 一次大会有几次选举投票时,分别采用每次发票、投票和计票的办法进行。

发票前,由大会选举工作人员检查并封住票箱。

选举时,由大会执行主持向大会公布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和发出选票的张数。

投票结束,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中启封票箱,清点投票张数,并由大会计票人报告投票张数。

行业协会投票制度范本

行业协会投票制度范本

行业协会投票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业协会投票行为,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商会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投票制度。

第二条本投票制度适用于行业协会进行的各类选举、表决和评选等活动。

第三条行业协会投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确保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意志得到充分体现。

第四条行业协会应当设立专门的投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投票活动。

二、选民及投票资格第五条行业协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会员应当在投票前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截止日期提前公告。

第七条选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二)按时缴纳会费;(三)无不良信用记录;(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选民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邮寄投票和网络投票等。

三、候选人及竞选第九条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二)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三)热心协会工作,愿意为会员服务;(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候选人可通过自荐、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

第十一条候选人应当在协会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竞选活动,遵守竞选规则,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投票及计票第十二条投票方式包括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投票方式。

第十三条投票时间和地点提前公告,确保会员有充足的时间参与投票。

第十四条投票结束后,协会应及时组织计票,确保计票结果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计票结果应当现场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选举结果及表彰第十六条选举结果根据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当选人员。

第十七条当选人员应在协会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任职,履行岗位职责,为会员服务。

第十八条协会应对选举产生的优秀会员、优秀工作者等进行表彰,弘扬正能量。

六、纪律与监督第十九条投票过程中,协会应加强对投票纪律的监督,确保投票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协会应设立举报渠道,对投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协会选举实施方案

协会选举实施方案

协会选举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协会选举是协会组织中的重要环节,是协会成员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协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通过选举产生的领导班子将直接影响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协会选举实施方案,对于协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选举程序。

1. 确定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由协会理事会提名产生,负责协会选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选举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2. 制定选举时间表。

选举委员会应根据协会章程和工作需要,制定选举时间表,明确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时间节点,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3. 提名候选人。

协会成员可以自荐或由其他成员提名为候选人,提名人应当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并经过提名委员会的审核确认后方可成为候选人。

4. 宣传候选人。

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候选人宣传活动,让协会成员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个人情况、工作经验和竞选纲领,为选举投票做好充分准备。

5. 举行选举大会。

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协会选举大会,邀请协会全体成员参加,通过投票的方式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

6. 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结束后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并将选举结果报告给协会理事会和全体成员,确保选举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三、选举监督。

1. 监督机构。

协会选举应设立监督机构,由协会监事会或独立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选举程序的合法、公正和公开。

2. 投诉处理。

对于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或投诉,监督机构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选举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四、选举结果运用。

1. 新一届领导班子应当立即组织成立,开展工作。

2. 协会全体成员应当积极配合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共同推动协会事业的发展。

3. 选举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协会的上级组织或相关部门,接受监督和指导。

五、总结与展望。

协会选举是协会组织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选举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协会的长远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

《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

《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参照文本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人数应当不少于9人,但不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总数的1/3,且为单数;理事会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行业协会副会长(副理事长)设置一般为2至15人】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

新一届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

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

有30名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或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

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2/3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是指协会通过普通会员进行选举产生组织领导机构或代表机构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协会内部的民主权利,确保领导层或代表层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一个完备的协会民主选举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 选举程序:明确的选举程序,包括选举时间安排、候选人提名和申报、选举公告和宣传等环节,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2. 选举权:所有符合协会会员资格的成员都有选举权,可以自由参与选举,表达自己的意愿。

3. 候选人资格:明确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和程序,确保候选人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背景,并防止不适当的候选人参与选举。

4. 选举方式:可以采用多种选举方式,比如匿名投票、有身份投票等,以确保选举的秘密性和实效性。

5. 投票权保障:确保选民的投票权利不受任何非法干扰,包括禁止对选民进行恐吓、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6. 选举结果公示和申诉程序:公示选举结果,并设立申诉程序,给与选民对选举活动的监督和申诉的机会。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协会的决策和代表层的合法性,增强协会成员的参与感和归属感,进一步促进协会的发展和增强其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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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民主选举制度模版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模版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模版第一章普选制度1.1 协会成员资格条件根据协会的宗旨和目标,协会成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年满18周岁;- 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 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兴趣爱好。

1.2 候选人提名1.2.1 在选举前,协会成员有权提名候选人。

1.2.2 候选人提名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包括以下材料:- 个人简介;- 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

1.2.3 提名材料需在提名截止日期前提交给选举委员会。

1.3 选举委员会组建1.3.1 选举委员会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

1.3.2 选举委员会成员数量不少于3人,并包括一个主席。

1.3.3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确定选举程序和时间表;- 监督选举过程中的公正性;- 处理选举中的争议或投诉。

1.4 选民登记1.4.1 协会成员都有权成为选民。

1.4.2 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负责。

1.4.3 选民在选举前需进行登记,并填写相关表格。

1.4.4 选民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确保信息准确性。

第二章选举程序2.1 选举公告2.1.1 选举委员会发布选举公告,宣布选举日期和程序。

2.1.2 选举公告应在协会内部广泛公布。

2.2 候选人宣讲会2.2.1 在选举前,候选人应有机会向选民宣讲自己的理念和竞选纲领。

2.2.2 宣讲会应公开、公正进行,选民有权提问。

2.3 投票方式2.3.1 选举可以采取秘密投票或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

2.3.2 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票方式。

2.4 投票程序2.4.1 选举委员会应提供投票场所和投票设施。

2.4.2 选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

2.4.3 选民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在选票上填写候选人编号。

2.4.4 完成投票后,选民将选票投入投票箱。

2.5 计票和结果公布2.5.1 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负责计票。

2.5.2 计票应公开进行,候选人和观察员有权参与。

2.5.3 选举委员会负责公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通知协会成员。

第三章选举监督3.1 观察员制度3.1.1 选举委员会可以邀请协会成员作为观察员参与选举监督。

协会选举制度

协会选举制度

协会选举制度1. 介绍本文档旨在介绍协会选举制度,包括选举的目的、程序和相关条款。

2. 选举目的协会选举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内的决策权合理有效地转交给合格的候选人,并维护成员的利益。

选举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民主决策和组织的稳定发展。

3. 选举程序协会选举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开始选举:协会应提前公示选举的时间、地点和候选人资格要求。

2. 提名阶段:协会成员可以自愿提名自己或他人作为候选人。

提名需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提名表格。

3. 宣传阶段:所有候选人可以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宣传,向成员介绍自己的经验、能力和承诺。

4. 投票阶段:在指定的投票时间和地点,协会成员可以投票选举候选人。

投票可以通过电子投票或纸质投票进行,确保投票过程的公正和保密性。

5. 计票和结果宣布:投票结束后,由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6. 申诉和处理:如果有人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协会应设立申诉渠道,并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和处理相关申诉。

7. 上任和交接:选举结果确认后,新当选的候选人应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程序上任,并与前任负责人进行交接。

4. 相关条款协会选举制度应包含以下基本条款:- 候选人资格:明确候选人的资格要求,如成员年限、能力背景等;- 提名程序:详细说明提名的方式、时间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选举程序: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和计票程序;- 投票权:确定具备投票权的成员范围,保证成员的平等和代表性;- 选举结果处理:规定选举结果的确认和申诉处理程序;- 任期和连任:设定候选人的任期和连任次数限制,确保选举的轮替和新鲜血液的注入;- 其他相关事项:如候选人宣传规定、选举费用等。

以上是关于协会选举制度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内容,请参阅协会章程或相关法规。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

(社会团体选举办法

XX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协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协会选举工作,接受XX(民政部门)监督。

第三条本协会选举工作,由协会筹备组负责。

第一届理事会须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依照本协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第四条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理事(单位)数量为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本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由本会筹备组研究提出,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依照章程提交会员大会进行表决。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候选人由本会筹备组研究提出,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依照章程提交第一届理事会会议进行表决。

第六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采取举手表决方式。

对提名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第七条选举前,由协会筹备组依据《条例》和本协会《章程》规定,对会员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

选举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本协会理事(单位)候选人须获得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当选;常务理事(单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得到到会理事(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即为当选。

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第九条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原则上由会长担任。

情况特殊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任职。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本协会负责人任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在职和退(离)休党政机关领导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本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的变更和增补。

本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任期内,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职务需要作变更的,其变更结果应向全体会员公告,并及时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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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参照文本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人数应当不少于9人,但不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总数的1/3,且为单数;理事会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行业协会副会长(副理事长)设置一般为2至15人】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

新一届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

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

有30名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或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

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2/3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

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

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第十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一条本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等候选人须获得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当选。

常务理事候选人须获得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原单位可选派其他相应人选继任,但应书面报告理事会批准。

同意变更的,应以适当方式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会根据会员单位数量的增加,需适当增补理事(常务理事);或负责人、监事在规定范围内缺额需增补的。

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增补,并以适当方式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十四条本会秘书处和会员有权对其他会员提出除名要求。

除名要求应当写明除名理由,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

对会员的除名,须有全体理事(或常务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除名。

被提出除名的会员有权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申辩意见。

第十五条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本会章程或严重失职的负责人,可以提出罢免建议。

罢免建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

理事会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的罢免建议后,应进行讨论并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对被提出罢免的负责人进行罢免动议。

被提出罢免的负责人有权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罢免动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建议须得到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参照文本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或由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

会员数量多于200个的,可按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织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

会员数量在200个以上,不足500个的,会员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2;会员数量在500个以上,不足1000个的,会员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会员数量在1000个以上的,会员代表比例以充分反映会员意愿和代表性为原则确定】第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监事;(三)选举罢免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和监事长(监事会主席);(四)制定会费标准;(五)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六)决定终止事宜;()X X X X X X X X X X X X;()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第五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1/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提议,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知必须列清会议议题。

第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或会员代表)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员大会,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七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定会议纪要,并由监事签名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并抄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

凡是有选举事项的大会,会前监事必须对会员(或会员代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选举合法有效性。

第八条凡选举或修改章程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其他表决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第九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会制度》参照文本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四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五)决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监事长(监事会主席)和理事、监事的继任和增补;(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聘任制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x x x x x x x x x x x;()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有1/3以上理事提议应召开理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监事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会议通知必须列清会议议题。

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监事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理事公告,并抄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

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的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会长(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理事长)书面委托副会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参照文本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财务工作管理职责。

(一)本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本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四)根据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

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经费报销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和固定资产等资料登记工作。

(八)××××××。

第三条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本会各项收支按照预算执行。

每年的经费收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

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六)××××××。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一)本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决定。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四)××××××。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本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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