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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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水寨森林公园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对策

广州市白水寨森林公园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对策

广州市白水寨森林公园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对策作者:赵魁李紫秋姚多喜来源:《西部资源》2016年第03期摘要:白水寨森林公园自开发建设以来地质灾害频发,作为广州市重点民生建设项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公园目前主要灾种有崩塌、滑坡、潜在泥石流和潜在崩塌/滑坡。

本文在2015年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基础上,对白水寨森林公园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影响因素进行了初步总结,并对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作了初步分析,以期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灾方案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地质灾害;形成条件;防治对策白水寨森林公园位于增城市西北部,距离增城市区15公里,南邻朱村街竹山新村,北接小楼镇二龙村,东靠增城百花林山庄度假区,西侧为福和镇,公园总面积为766.6公顷。

随着白水寨森林公园开发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人为因素对地质环境条件的扰动不断加剧,加之地质环境条件在空间上的差异和气象条件在时空方面的变化,由此导致的白水寨森林公园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1. 地质灾害发育现状白水寨森林公园主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类型有4种,分别为崩塌、滑坡、潜在泥石流和潜在崩塌/滑坡。

公园目前共有地质灾害或隐患点25处,已发地质灾害18处,其中崩塌点11处,均为微型崩塌;滑坡点7处,均为小型滑坡;潜在泥石流1处;潜在崩塌/滑坡6处(见图1)。

2. 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公园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5月~8月,该期间雨量较为丰富;主要分布于规划区东侧和北侧的路边,该范围工程活动较多,呈条带状分布;在高差相对较大且较陡的斜坡地带兼有垂直分布特征;灾害点多位于公园早期工程项目施工场所,如修筑道路时人工切坡等。

3. 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及影响因素白水寨森林公园地质灾害的形成是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和气象水文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

其中地质环境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在因素,而人类工程活动和气象水文条件是引发地质灾害的外在因素。

3.1 地质环境条件白水寨森林公园处于花岗岩地区,岩性主要为细粒黑云母二长花岗岩,局部见似斑状结构,斑晶主要为钾长石,基质为花岗结构和细粒花岗结构,矿物主要由钾长石、斜长石、石英及黑云母等组成,粒度一般为0.2mm~1.5mm,局部见辉绿岩脉侵入,主要由辉石、基性斜长石及角闪石组成,具辉绿结构。

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8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做好全省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地震、山洪等灾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各地、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2 组织体系2.1 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省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省长。

副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广州市作为广东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中心和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与重要的贸易口岸,为了实现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城市区域中心地位,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实现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编制《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1.3 编制依据
1、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79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
4、省人民政府粤府[2004]63号《关于组织实施〈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的通知》;
5、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地环)字[2003]221号《关于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的通知》;
6、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1—2010年)》;
7、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
1.4 规划期和范围
1.4.1 《规划》以2005年为基准期,2006年—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阶段划分为近期(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规划》资料依据截止2004年底(个别数据截止到2005年底)。
2.1.6 软土地基沉降:主要分布于荔湾区、天河区及萝岗区。由于软土地基处理不当引起,已发软土地基沉降5处,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2.1.7 水土流失: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48.42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3.34%,其中自然侵蚀157.43平方公里,人为侵蚀90.99平方公里。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广州市作为一个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面临着多种地质灾害的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至关重要。

一、广州市地质灾害现状广州市地处珠江三角洲北部,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地质构造较为活跃。

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这些地质灾害的发生给城市的建设和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

崩塌和滑坡灾害多发生在山区和丘陵地带,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拓展,如修路、建房等,破坏了山体的稳定性,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下,容易发生崩塌和滑坡。

泥石流灾害通常与山区的暴雨洪水相关,沟谷地带的松散堆积物在洪水的作用下形成泥石流,具有较强的破坏力。

地面塌陷则主要与地下工程建设、地下水开采等活动有关,导致地下岩土体结构破坏,引发地面下沉或塌陷。

二、地质灾害的成因分析地质灾害的形成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自然因素方面,广州地区的气候湿润,降雨充沛,尤其是在暴雨季节,短时间内的强降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地形地貌的复杂性也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了条件,山区和丘陵地带地势起伏大,岩土体稳定性差。

人为因素的影响日益显著。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大规模的工程建设活动,如房地产开发、道路修建等,对地质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

不合理的开采活动,如过度开采地下水、矿产资源等,也改变了地下应力平衡,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

此外,人们对地质灾害的认识不足,防范意识淡薄,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灾害的损失。

三、防治规划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通过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在规划期内,显著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灾害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广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

广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
坡脚下的26户村民,约135人。
监测、治理
2
黄茅村允塘社民房后侧斜坡
X:113°20′46″
Y:23°34′31″
3
黄茅村水尾社(东、西)民房后侧斜坡
X:113°20′00″
Y:23°34′31″
4
黄茅村新田社民房后侧斜坡
X:113°21′57″
Y:23°34′53″
5
中塘村
X:113°25′57″
过往车辆及行人。
监测、治理
40
县道X292线高滩段
X:113°47′11″
Y:23°30′32″
41
丽山温泉度假村
X:113°46′55″
Y:23°34′03″
滑坡
该处为一老滑坡,滑坡体长约550m,最大宽约400m,厚约20m,总体积440万m3。滑坡体地貌上呈倾向160°的斜坡,坡度25°,后缘有一坡高约60m的陡坡。在度假村建设期,滑坡体前缘产生多处滑移变形体(滑坡体复活),变形体体积5000~35000m3。
序号
地质灾害隐患点位置
灾害类型
灾害点(段)特征、规模
威胁对象
防治对策
区(市)
镇(街)
村(地点)
中心坐标
21
从化市
良口镇
良口-东明公路文竹村北西侧斜坡
X:113°44′34″
Y:23°45′30″
崩塌
坡脚与楼距仅1~2.5m,05年6月,边坡再次局部发生崩塌,塌方量约70m3。
斜坡下8户村民,约40人。
镇(街)
村(地点)
中心坐标
34
增城市
派潭镇
省道S355线K25+350m
X:113°50′25″

全市2024年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全市2024年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全市2024年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总体目标我们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具体来说,就是要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高防治能力,实现防灾减灾救灾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主要任务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包括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工程、应急处置和科普宣传等五大体系。

2.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3.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加大投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和防治工程实施能力。

4.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三、具体措施1.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建立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实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采取工程措施,降低灾害风险。

4.推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

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地质灾害防治队伍,为防治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四、组织保障1.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大市、县财政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4.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考核。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

全市2024年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广州市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完成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从化、增城等9个区的详查工作。完成了广州市地面沉降及岩溶地面塌陷调查评价及规划应对策略、广州市崩塌、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及防治对策研究等专项工作,为防灾减灾、应急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等提供地质技术支撑。部署推进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和南沙五个区的边坡危岩体专项调查评价工作。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按照国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宣传演练培训及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608宗,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在突发地质灾害数量增加约67%的情况下,因灾死亡和受伤人
数均没有增加,所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减少约48%。
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分级管控”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地质灾害防控纳入全市统筹、市区和各行业部门联合的“三防”综合防控体系,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属地职责,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与气象、应急、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巩固地质灾害齐抓共管格局。基本健全地质灾害防控“三本台账”和群测群防网络,以各区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落实隐患点党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构建以镇(街)负责人担任责任人、村(居)干部担任管理员、群测群防员担任专管员的“三员共管”责任体系。逐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制、修订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巡查工作制度、预警信息发布制度、预警响应工作方案、人员转移工作指引、应急调查工作指引、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等工作制度7项;《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纳入市立法计划并已启动相关工作,黄埔区出台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广花盆地岩溶地质灾害与防治建议

广花盆地岩溶地质灾害与防治建议
特 。
岩溶 地 质 灾 害 在 区 内 十 分 普 遍 ,它 参 与 地 表 演 化 , 使 土 石 大 量 流 入 地 下 ,破 坏 建 筑 物 及 建 筑 设 施 ,给 生 产 建设 及 人 类 的生 存 带 来 了威
胁 和影 响。同时,随着 经济 的快 速 发 展 ,工 程 建 设 与 地
布 比较局 限 。
中生 代地 层 中 ,三叠 纪地 层一 般遭 风化 剥蚀 ,残缺 不全 ,分 布零 散 , 自下而 上 分 2个 岩 石地 层
单 位 :大冶组 为一 套碳 酸盐 岩 ,以下部 灰岩 发育 、上部 粉砂 岩发 育 为特 征 ;小 坪组 为 一套 含 煤碎 屑 岩 ,以夹多层 砾岩 、砂 砾岩 为特征 。侏 罗纪 地层仅 见 于东南 角 ,由于 断裂 破坏 ,残 缺 不全 。金鸡 组 为一套 碎屑 岩 ,以底部 砾岩 发育 为特 征 。 新 生代 地层 中 ,早 第三 纪地 层仅 见于东 部 和西南 部 ,自下 而上 见 3个 组级 岩 石地 层 单位 :莘庄 村组 为一套 下粗 上细 的碎 屑岩 ,以夹 油页岩 、泥灰岩 、膏 盐层 为 特征 ;布 心组 为 一 套灰 色地 层 ,以 夹泥灰 岩 、油 页岩 和膏盐 层 为 特 征 ;宝 月 组 为 一 套 碎 屑 岩 , 以下 细 上 粗 为特 征 。第 四纪地 层 分 布 广 ,自下 而上 可分 2个群 级岩石 地层 单位 :礼 乐群 为一套 碎 屑堆 积 ,以下 部 砂砾 层 发育 ,上部 花 斑 黏 土发育 为特征 ;桂 洲群 为一套 碎 屑堆积 ,以次一 级旋 回和淤 泥发 育为 特征 。
本 文 21 0 2年 2月 收 到 ,3月 改 回 。
① 广东省地质调查 院 .1: 5 广州幅地质调查报告 .2 0 2万 00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地区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对策_郭宇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地区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对策_郭宇
( 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广东 广州 510440)
摘要: 近年来,随着武广高铁等一大批重点地下工程项目的落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抽排地下水,诱发了广州市白云
区金沙洲一带多次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文章在多年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地区岩溶
地面塌陷以及地面沉降的分布、规模及成因; 研究结果表明,金沙洲脆弱的地质环境条件是该地区地面塌陷和地面沉
( 4) 工程项目选址应当尽量避开地质环境脆弱 地带,同时在建设过程中严禁过量抽排地下水,政府 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监督到位,从源头上阻止不合 理的施工行为。
参考文献: [1 ] 李国和,荆志东,许再良. 京沪高速铁路沿线地面沉降
与地下水位变化关系探讨[J].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2008( 6) : 90 - 94. LI Guohe,JING Zhidong,XU Zailiang. A discussion of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land subsidence and groundwater level variation along the Jinghu high speed railway[J]. Hydrogeology & Engineering Geology,2008 ( 6 ) : 90 - 94.
总体来看,金沙洲脆弱的地质环境条件是该地区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频发的内在因素,而 武广客运专线金沙洲段隧道施工排水,引起地下水位 急剧下降等人类工程活动是直接诱发因素。
4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探讨
4. 1 城市规划应注意的问题 城市的规划工作首先要深入了解城市所处土地
的地下地质结构、地质地貌类型以及水文地质工程地 质等地质环境条件,只有在深入调查城市地质环境状

广州市地质灾害发育分布与防治对策

广州市地质灾害发育分布与防治对策

广 州 市 地 质 灾 害 发 育 分 布 与 防 治 对 � 广东 广州 5 1 0 4 4 0� 摘 要� 在分析了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的 基础 上 � 根据地 质环 境条件 和地 质灾害 现状 � 对 全市 进行了 地质 灾害易 发区 划
分� 最后提出了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 关键词 � 地质灾害 � 发育特征 � 易发分区 � 防治对策 � 广州市 广州市地势总体上为东 北向西南倾斜 , 东北部是低山 , 丘陵 , 中部为残丘 , 台地 , 南部为珠江三角洲 冲积平原 , 属南亚热带季风 型海洋性气候 � 广州市地质构造分为东 西向佛 岗大岩 基带 , 增城隆 起区 , 珠 江口断陷带和北东向广从 断裂带 及其伴 生的坳陷 带 � 全市 划分 一是北部花都 - 从 化燕 山期花 岗岩 分布 区 , 分布 4 个地质单元 � 大片花岗岩 � 二是中西部广花海 西坳陷 沉积区 , 自古 生代以 来接 受大量的沉积物 � 三是东部增城加里东隆起区 , 分布变质岩 , 混合 岩和花岗岩 � 四是南 部珠 江口 断陷 区 , 分布 第四 系软 土沉 积物 � 这样的地质条件决定了地质 灾害类型区域分布的不同 � � 地质灾害类型与分布 广州市由于地形地质条 件较为 复杂 , 局部 断裂构 造较发育 , 降雨时空分布不 均等自 然环 境条 件影 响 , 特别 是经 济的 高速 发 展, 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 地质灾害时有 发生 �据 1 9 9 2 年以来全市 发生的 1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 � 崩塌 , 滑 9 0 处较大地质灾害分析 , 坡, 泥石流 , 地面塌陷 , 地面沉降和软基沉陷等 � 在 1 9 0 处已发地 质灾害中 , 自然因素诱发的有 3 占2 人为因素 诱发有 9处, 0 . 5 %� 占7 人为因 素是导 致地质 灾害发 生的主 要 1 5 1处, 9. 5 % � 可见 , 诱发因素 � 从地质灾害发 生的 空间 分布 看 , 地貌 和岩 性是 决定 地质 灾 害分布的主导因 素 , 强降雨 和人 类工 程活 动是 导致 地质 灾害 发 生的主要诱发因素 � 在地貌上 , 从东北部低山丘陵区到中部的残 丘, 台地区逐渐过渡为南部开阔 的珠江 三角洲冲 积平原 , 分 布地 质灾害的类型不同 � 在北部从化 , 花都 , 增城等 低山丘陵区 , 受地 貌, 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的综 合作用 , 常 常诱发 崩塌 , 滑坡 , 泥 石流等突发性地 质灾害 � 在 南部 城区 和番 禺区 等珠 江三 角洲 冲 积平原区 , 由于大面积软土分布 , 主要 发生软 土地基 沉陷和 基坑 边坡失稳等 � 在中北部的广花盆地 , 从 化市东北部 , 增城市北部等 隐伏岩溶区 , 由于不规范的矿产 资源开 发 , 以 及大量 开采地 下水

广州市城市灾害风险评估与防范研究

广州市城市灾害风险评估与防范研究

广州市城市灾害风险评估与防范研究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越发明显,城市灾害频发。

作为中国南方最重要的城市之一,广州市自然灾害频率相对较高,包括台风、洪涝、地质灾害等多种类型。

因此,对广州市城市灾害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采取防范措施势在必行。

首先,广州市的气候和地理条件决定了其极易受到台风的影响。

每年夏秋交替时,广州市都有可能遭受强台风袭击,给城市交通、建筑物和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广州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考虑台风的影响,确保基础设施的抗风能力,提高居民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在城市规划中,应合理设置疏散通道,优化建筑设计,确保建筑物的耐台风能力,并在灾害发生前做好应急预案。

其次,广州市的洪涝问题也不容忽视。

由于广州市地势较低,降雨量较大时易出现积水现象。

为了解决洪涝问题,除了维护、疏通排水系统外,还需要建设雨水利用系统,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自然水文系统,采取合理的污水处理和雨水收集利用措施。

此外,应加强城市森林和湿地的保护和建设,提高城市的抗洪能力。

另外,广州市也面临地质灾害的风险。

广州市位于珠江三角洲平原,地质环境复杂多变。

例如,盐水地区地基沉降现象较为明显,在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地基处理,确保建筑物的牢固稳定。

此外,广州市周边还存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应通过地质调查和工程技术手段,对潜在灾害隐患区进行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灾措施。

在城市灾害风险评估与防范研究中,科学技术的支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可以对广州市的自然环境、灾害风险进行全面、精细的分析,为城市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还可以利用气象、地质、水文等数据建立风险模型,对潜在的城市灾害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提前做好准备。

除了科学技术支持外,广州市的城市灾害风险评估与防范研究还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和合作。

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城市建设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稿))(yu)

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稿))(yu)

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内进行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是指对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和泥石流进行治理的工程。

第三条凡突发地质灾害按《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经应急处置解除险情后,需要进一步治理的地质灾害,按如下规定处理:(一)若应急指挥部做出了后续治理方案的,按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决定执行;(二)若应急指挥部没有做出后续治理方案的,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立项文件,经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列入当年的治理项目,申报专项经费进行治理,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达到消除地质灾害的目的。

第五条广东省政府支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水平和治理效果,鼓励节约土地资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等应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以人民为中心,应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服务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当地人居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

第七条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审批和管理第八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行分级审批:(一)特大型和大型项目治理工程项目概算超过1000万元的或威胁100人以上的,由省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二)大型和中型项目治理概算费用在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或威胁100人以下30人以上的,由地级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审批;(三)中型和小型项目治理费用在500万元以下或威胁人数在30人以下的,由县(市、区)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审批。

广州发现三大断裂带有26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广州发现三大断裂带有26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广州发现三大断裂带有26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去年一年广州发生83宗突发性地质灾害,加上前段时间珠江新城等区域频频地陷,引发不少市民对广州“地底世界”的关注。

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广州城市地质调查项目重要子课题——《广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地质环境条件调查与地下空间资源区划》报告已经出炉,初步摸清了广州城市的“地下迷宫”。

研究发现,东西向瘦狗岭断地质裂带、北东向广从断裂带、北西向广三等三条断裂带区域不适合开发地下空间。

焦点一:番禺地下空间开发条件优于天河此前,有专家认为,广州是地质灾害频发地区,但由于地质调查投入不够、地质调查精度不足,导致如广州地铁、新白云机场等大型项目开工前根本无地质数据可依,结果往往选在地质灾害区,开工后麻烦不断。

广州市地质调查院从2005年开始启动广州城市地质调查,目前已经完成,广州也成为全国首批6个完成城市地质调查的城市之一。

作为此次调查的项目之一,《广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地质环境条件调查与地下空间资源区划》报告初步摸清了广州城市的“地下迷宫”。

报告将广州市地下空间划分为:浅层(地面下0~15米)、中层(地面下15~30米)和深层(大于30米)。

通过对广州城区地下空间资源的容量估算,浅层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量面积约1022.09平方公里,约占调查区域总面积的86.03%。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提供的“浅层地下空间资源质量综合评价图”显示,天河、越秀等寸土寸金的商业旺地并非浅层地下空间开发的最佳选择,反而是番禺大片区域成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优良地区。

有不少区域浅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则要先打上问号:广州西北部花都区部分地区、金沙洲、大坦沙一带,地处广花盆地岩溶地质结构集中分布的区域;白云山西麓旧白云机场一带,位于广从断裂带分布区域。

而广州重点规划的白云新城位于旧白云机场,周边区域正处于白云山西麓。

在此前规划时,白云新城就数度传出因为地质复杂“控高”的消息,而去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将白云新城被列入地灾防治重点地区。

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

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

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任务书甲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乙方:编制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2019年4月16日一、项目简介根据《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从化区实际,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分局组织编制《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以2019年为基准年,适用于从化区内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从化区各级政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的重要依据。

现就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按程序组织开展该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目标和范围本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乙方应在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从化区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对从化区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分布规律、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研究,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危险性区,提出2019-2025年期间阶段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和任务。

规划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现状与工作进展;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区划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与资金筹措等,汇编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说明书。

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目的及任务(一)目的:在收集已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从化区地质灾害隐患,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措施及资金预算,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损失,有效指导从化地区的基础设施及经济建设。

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处置我省境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7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1.省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10.省卫生厅: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11.省信息产业厅:负责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12.省广电局: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13.省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降雨和天气状况,并及时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组织有关市、县市气象局为同级党委、政府提供气象服务.14.省广电集团公司和省粤电集团公司:负责组织进行灾区电力设施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抢修和抢险情况.15.广铁集团公司: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单位实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和救助工作,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畅通;其他地区救灾物资的铁路运输,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铁路运输状况.16.南方航空公司:负责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航空运输.17.省军区:负责组织协调驻粤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助工作.18.省武警总队:积极参与抢险救助、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19.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四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省的做法,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三、监测和预警预报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省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地在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应增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省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二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三各地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属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还应直接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四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五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该区域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直至乡、镇和村庄以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人民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六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四、应急处置工作一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市、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省、市、县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并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灾害发生地市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应急工作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地市人民政府,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生活保障、安置保障、善后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市、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省、市、县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还应及时续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控制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同时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地质灾害情况.省国土资源厅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会同有关部门赶赴现场,与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抢险救助等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国土资源部.三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市、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市、县两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组织市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发生地质灾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救助工作,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省有关部门视具体情况,派出督导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国土资源厅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国土资源部.四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并视具体情况,派出督导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五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五、应急保障工作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一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和升级换代,确保在地质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信息畅通.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近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各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以及生活必需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制度,确保货源供应,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四加强公益性地质队伍建设,加大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减灾工程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储备和分析能力建设,满足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五加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六、附则一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二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2.1 在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基础上,初步制定了全市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预防、治理、监督等责任、措施和制度。
2.2.2区(市)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应急指挥系统。
2.2.3 建立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及汛期值班制度。
3.2.5 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
3.2.6 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根据灾情等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治理的原则;
3.2.7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3.3 规划目标
3.3.1 总体目标: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规划,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整合到用地预审业务中,从源头上控制、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广州市“十一五”规划及重点建设工程服务;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对重点地区、重要地质灾害点做到长期监测、及时预报预警,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力度,提高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能力,使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达到固定保护目标(居住区、旅游区和生产单位等)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一般情况下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不发生人员伤亡,特殊情况下减少人员伤亡。
广州市作为广东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中心和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与重要的贸易口岸,为了实现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城市区域中心地位,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实现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编制《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2.06.01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
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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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泥流:主要分布在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市鳌头镇一带丘陵地貌区,共有7处,虽然数量不多,但突发性强,波及围广,危害性极大,仅1995年以来,因泥流造成78人死亡,失踪10人,4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
2.1.4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花都区、白云区、从化市、增城市隐伏岩溶区及市区大规模工程建设区,人类工程活动诱发。据不完全统计,已发地面塌陷56处,塌陷坑1000多个,塌陷影响围20平公里,导致528间房屋开裂,60间房屋全毁,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2.3存在问题
2.3.1目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不到位。
2.3.2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2.3.3基础调查工作滞后。
2.3.4监测体系尚未健全,监测手段落后。
2.3.5防灾意识仍待提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3.6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缺乏。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3.1规划指导思想
以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市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和专业预警为主要手段,以改善地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5.2.1重点防治区
面积共1647平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2.2%。
5.2.1.1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1)
分布于花都北部的梯面镇,从化市西部鳌头镇的北西边、东北部良口镇至田镇的国道G105沿线,增城市北部派潭镇的省道S355沿线。本区共发现已发与潜在地质灾害点53处,面积为494.0平公里,占重点防治区30%。针对该区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地质灾害防治首先建立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同时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相结合,形成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并制定汛期巡回检查制度;有选择性地对45处灾害点进行治理。
3.3.2近期目标: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加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执行力度,结合市“十一五”规划,做好重点工程(白云新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段、亚运场馆工程建设、金沙洲安居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基础调查工作,研究市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点明确监测与治理案,实施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建立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示区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区(点)建设,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重点防治区人为诱发地质灾害明显减少,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争取达到人员不伤亡、财产损失低。
3.2.5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
3.2.6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根据灾情等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治理的原则;
3.2.7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3.3规划目标
3.3.1总体目标: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规划,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整合到用地预审业务中,从源头上控制、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市“十一五”规划及重点建设工程服务;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对重点地区、重要地质灾害点做到长期监测、及时预报预警,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调动各面的积极性,加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力度,提高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能力,使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达到固定保护目标(居住区、旅游区和生产单位等)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一般情况下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不发生人员伤亡,特殊情况下减少人员伤亡。
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
第一章前言
1.1地质灾害
主要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软土地基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1.2编制目的
市简称穗,是省省会,现辖十区二市,分别是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和从化市、增城市,总面积7434.4平公里,2004年末户籍总人口为737.67万人。
3.2规划原则
3.2.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3.2.2坚持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3.2.3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讲究实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山区、平原和不同灾种防治的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3.2.4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包括从化市街口-太平、海珠区南头-北山、番禺区新造镇-钟村部分地段,总面积263.01平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3.54%。
第五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
5.1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原则与法
本次规划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基础上,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人类工程建设和经济活动强度,分析预测区地质灾害潜在的危害程度,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对全市地质灾害进行分区防治规划。为城市规划、国土开发和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3.3.3中期目标:到2015年,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预报预警水平,为各级政府提供监测预报信息,继续开展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完成全部灾害点的防治案;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
3.3.4远期目标:按照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群测群防与现代化专业监测、预报相结合的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完成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建立完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有机结合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实现总体目标。
2.1.5地面沉降:地面沉降主要发生于市区过于集量抽排地下水的建筑场地,沉降围小,仅造成局部房屋开裂、倾斜、地面出现裂缝等。已发地面沉降13处,直接经济损失1700万元。
2.1.6软土地基沉降:主要分布于荔湾区、天河区及萝岗区。由于软土地基处理不当引起,已发软土地基沉降5处,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6、市人民政府《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1—2010年)》;
7、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
1.4规划期和围
1.4.1《规划》以2005年为基准期,2006年—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阶段划分为近期(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规划》资料依据截止2004年底(个别数据截止到2005年底)。
4.3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①崩塌、滑坡中易发区,包括从化市鳌头镇、温泉镇和花都区北兴镇等丘陵地区;②软土地基沉降、地面塌陷中易发区,包括白云区棠溪-金沙洲、荔湾区如意坊-芳村区增?]、番禺区韦涌-屏山、黄埔区南岗-番禺区东涌-南沙区新垦等三角洲冲积平原。中易发区总面积1489.52平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20.04%。
1.4.2《规划》围为市辖行政区围,总面积7434.4平公里。
第二章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
2.1地质灾害现状
2.1.1市由于地形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局部断裂构造较发育,雨水充沛,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等自然环境条件影响,特别是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全市已发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软土地基沉降及水土流失。
2.2.6 2003年底已关闭采场1103个,复绿面积共500.7万平米(2005年底实际复绿面积1768.8万平米)。
2.2.7 2004年12月,市市政府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开展的《城市地质调查项目》正式列入国土资源部2005年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计划,项目期三年,自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总经费预算3204万元。该项目将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城市发展所面临和亟待解决的地质问题,综合运用各种地质法、技术和手段,查明城市地质、资源和环境基本情况,建立三维可视化城市综合地质数据管理服务糸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全面糸统的基础地质信息和相关数据。项目中设置了“市地质灾害专项调查研究”专题。
4.4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①崩塌、滑坡低易发区,包括从化市、增城市、萝岗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大岗-潭洲、南沙区黄阁镇等丘陵地区;②软土地基沉降低易发区,包括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及增城市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区。低易发区总面积3980.37平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53.54%。
4.5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2.1.7水土流失: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48.42平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3.34%,其中自然侵蚀157.43平公里,人为侵蚀90.99平公里。
2.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2.2.1在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基础上,初步制定了全市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预防、治理、监督等责任、措施和制度。
1.3编制依据
1、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79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
4、省人民政府粤府[2004]63号《关于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的通知》;
5、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地环)字[2003]221号《关于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的通知》;
市作为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中心和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与重要的贸易口岸,为了实现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城市区域中心地位,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实现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编制《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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