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历进修(提升)管理制度
学院师资培训(进修)管理办法
学院师资培训(进修)管理办法为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师培训工作贯彻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需培训、学用一致、在职为主、脱产为辅、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方针。
第二条教师培训工作坚持普遍提高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培训与使用相统、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教师培训工作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能力、科研水平和学历层次为重点。
第四条进修培训的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的专、兼职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学校承担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以中青年教师为主。
第五条培训选派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
重点选派培训思想、业务素质好的中青年教师,优先选派学科(学术)带头人、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中青年学术骨干以及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业绩突出的人员,在重点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急需的人员。
第六条师资管理部门制定师资培训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第七条为保证教育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圆满完成,每学年度全校派出国内外脱产培训的教师一般不超过当年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各院系按此比例选派并根据实际需要由学校统筹安排,有专项培训经费的在不影响教学、科研任务的情况下可以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须报教师工作处备案。
第二章培训类别、条件及要求第八条培训的主要类别、条件及要求。
1.岗前培训新补充的教学人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学习高等教育相关法规、政策、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并通过高校教师资格有关审核获取高校教师资格。
2.教学实践培训初、中级职称教师重在教学实践的训练,实行听课制度、参加教学观摩,熟悉和掌握从备课、讲课到辅导、批改作业等各教学环节的基本技能,努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
教师进修培训制度
教师进修培训制度是教育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对于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各级各类学校都应设立相应的进修培训制度,以提供全方位的发展机会和成长空间,激发教师的学习热情和创新能力。
下面将从制度设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价等方面展开探讨。
首先,制度设计是教师进修培训的基础。
一个健全的制度能够为教师的进修培训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保障。
制度设计要明确进修培训的目的、内容、形式和方式,并设立相应的机构和岗位来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例如,可以设立教研室、教务处等专门机构,配备专职教师培训师或学科专家,负责培训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评估。
另外,还可以建立进修培训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制定进修培训的政策、规划和计划,提供决策指导和支持。
其次,培训内容是教师进修培训的核心。
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需求,注重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学理论与方法的研究,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课堂教学设计与管理技巧,教育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等。
此外,还可以组织教师参观学习、校际交流、教学观摩等活动,扩宽教师的视野,激发教师的创新思维,增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另外,培训方式是教师进修培训的灵活手段。
培训方式要兼顾教师的时间和精力,以便教师能够充分利用有限资源进行有效学习。
培训方式可以包括专题讲座、研讨会、研修班等,可以根据教师的特长和兴趣来安排,以激发教师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
此外,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设在线学习平台,提供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课程,以便教师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培训方式的灵活性有助于满足教师的个性化需求,促进教师的个体发展。
最后,培训评价是教师进修培训的衡量准则。
培训评价可以通过考核和测评等方式进行,以衡量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的学习成果和能力提升。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评定和奖励评定的重要依据,以激励教师的学习动力和努力程度。
评价过程中要注重综合评价和个性化评价的结合,充分考虑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个人特点,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进修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进修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进修校教学管理工作,明确教学管理的职责和权利,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进修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进修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修校教学管理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贯彻素质教育思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进修校教学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进修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执行,校领导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进修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校领导决定。
第七条进修校全体师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或变通。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八条进修校每学年根据课程设置,制定教学计划。
教务处负责具体制定教学计划,并报校领导审批。
第九条每个班级的教学计划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大纲和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和教学时间。
第十条进修校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应当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并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第十一条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由教务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教学计划的落实。
第三章教学评估管理第十二条进修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学评估工作,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情况。
第十三条教务处根据教学评估的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约束。
第十四条教学评估包括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和学生学习情况评估两个方面。
第十五条教学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教学过程管理第十六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讲课。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按时上课,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
第十八条教学过程中严禁有违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言行,教师应当严格自律。
第十九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发展,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考试试卷,及时向学生反馈。
第五章教学管理责任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应当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二十二条校领导应当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教师应当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管理制度为贯彻实施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第十二五规划的要求,逐步构建一支学历职称高、为人师表优、业务知识精、创新能力强、教科研水平好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师德、学历、知识和能力要求:教师除了要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外,在师德、学历、知识和能力方面需具备下列条件:1、师德要求师德为教师素质之本。
本院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远大理想和敬业精神,形成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确立教书育人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学历要求教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知识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知识;(2)我国法律、法令、政策方面的基础知识;(3)教育科学理论知识;(4)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5)一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或新学科的理论知识。
4、能力要求:(1)具有二门或二门以上课程的理论教学能力;(2)专业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指导或主持学生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能力。
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高、中级工以上的技术等级水平或相应的业务水平;(3)能运用一种外语阅读或翻译本学科资料的能力;(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自行制作多媒体课件和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5)具有编写本专业课程的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的能力及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6)普通话达到规定的等级水平;(7)中、高级职务的教师还应具有科学研究和指导新教师的能力;(8)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创新能力。
二、教师引进教师的引进工作是保证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必须切实抓紧做好。
每年由教学部门根据专业发展的要求及师资队伍现状,提出引进意向,报院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具体引进工作。
引进对象重点为研究生或高级职称、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和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
三、教师培养途径与方式可采用业余、基本业余、全脱产的方式进行短期或长期培训,也可以在工作中采用以老带新的培养方法,通过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培训进修方式,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达到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
教师进修制度(5篇)
教师进修制度栾村中心小学教师教研、进修培训工作制度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
教师教研、进修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实验素质教育的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更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确保我校教师教研、进修培训工作的扎实、有序进行,特制定西辛庄小学教师教研、进修培训制度。
一、职务培训1.全体任职教师必须全员分批参加相关教育部门____的职务培训,包括班主任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高研班培训、校长培训。
教辅人员(政工人员、财务人员、大队辅导员)也必须按要求参加有关部门____的培训活动。
2.参加培训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班的各项规定,保证出勤率、保证学习纪律、按时保质完成作业,没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过程性测试及结业考试成绩均要在合格以上,毕业论文及答辩要顺利过关。
3.班主任培训学费由教师个人承担一半,学校负责一半,书费自理(学费报销需得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后)。
4.骨干班(高级研修班)外出参观学习,车旅费自理,学校予以适当补助,外出参观学习回校要出汇报课或召开专题汇报会,交流学习所得。
二、学历提高____年以前,____岁以下____%以上青年教师达本科学历,参加学历提高学习教师,学校不负担学费,不提倡教师离职学习,在不耽误正常授课的前提下,学校可为教师提供参与学习的便利条件。
三、校本培训1.学校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选定微机、英语等专职培训教师,采取____学习与分散学习,____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选定多种培训方式,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及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对获优秀成绩者予以奖励。
4.要积极配合学校____的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对在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教师论坛、____反思等活动中出色完成任务或表现突出的学员予以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活动,拒绝分配的任务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批评及罚款并责令其限时改进达标。
教师学历进修访学管理办法
教师学历进修、访学管理办法为深入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精神,校党委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要按照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以“打好十张牌,实施十大提升工程”为总抓手,对标一流,明确目标,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留住关键人才,培养储备人才”的思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聚心聚才聚力,打造活力高效的人才队伍。
为了走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之路,促进教师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要求全体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更好地提升学历层次,优化职称结构,更快地成长为学术骨干、专业带头人,从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学习进修管理程序着眼,根据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针对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为提高业务技能而参加的学历进修和国内访问学习。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学校根据专业发展与教师培养计划,以教学科研一线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统筹安排进修学习。
(二)参加学历进修和访问学习的内容,应该涵盖本专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理论,有助于参训教师开设新课程或更新充实现有课程。
(三)教师外出学历进修和访问学习,应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合理开支经费,注重在对外交流活动中积极宣传我校的良好形象。
交通工具标准、住宿标准、餐补标准等项目均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条选派条件(一)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政治表现好,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在本职岗位上工作量达到标准,工作效果良好。
(二)进修内容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具备完成进修任务所必须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在专业领域有明确的方向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申请访学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国内外重点院校。
申请访学者(一般为一个学期)原则上为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第四条进修学习审批程序计划外出学历进修和访问学习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处室(系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人事处),人才办(人事处)汇总后报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高校学历提升中心规章制度
高校学历提升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历提升中心的日常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历提升服务质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历提升中心是学校教务部门下属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的学历提升相关工作。
第三条学历提升中心的任务是:组织开展各类学历提升培训课程;负责学生学历提升考试的报名、组织和监督工作;对学生进行学历提升咨询和指导工作;管理学历提升相关档案和证明文件;开展学历提升研究工作,提高学历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历提升中心的管理单位是大学教务部门,其领导由教务处副处长兼任。
第五条学历提升中心设立机构:教务办公室、学历提升培训部、学历提升考试管理部、学历提升咨询部、学历提升档案管理部等。
第二章学历提升课程第六条学历提升中心制定各类学历提升课程,包括本科学历提升班、专科学历提升班、硕士研究生学历提升班等。
第七条学历提升课程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课程设置科学合理,保证学生能够达到相应学历提升要求。
第八条学历提升中心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学历提升课程,确保课程内容与时俱进,符合社会需求。
第九条学历提升中心应当组织专业师资力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确保学生成绩的客观公正。
第十条学历提升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评价制度,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第三章学历提升考试第十一条学历提升中心负责组织并监督学历提升考试的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学历提升中心应当依据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规定,确定学历提升考试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标准。
第十三条学历提升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学历提升考试违规处理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学历提升中心应当保障学生的考试权益,妥善处理学生的考试申诉和复议事宜。
第四章学历提升咨询和指导第十五条学历提升中心应当为学生提供学历提升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学生选择适合的学历提升课程。
第十六条学历提升中心应当组织学生参加学习规划和职业规划的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职业观念。
教师进修学校制度
教师进修学校制度篇一:易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制度教师培训制度一、培训目标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求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
3、掌握最前沿的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管理与考核1、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中期培训监管和培训发展结果认定)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
(中师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进修,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4、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
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认定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5、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6、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篇二:阳曲县教师进修学校管理制度2前言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开展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稳定、持续推进的前提和保证。
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1、教师应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2、教师进修学习分“干部岗位培训”、“职务培训”、“学习进修”和“教研活动”。
教师应根据学校领导安排,妥善安排好工作,认真参加学习,努力完成进修、培训任务。
(1) 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每五年参加一次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2) 一般教师每五年参加一次“职务培训”,应取得24学分(高级教师为54学分)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学校不再聘用;
(3) 学历未达标教师须如期达标,鼓励教师进行本学科高一层次的学历进修,在完成学业后,可向学校报销适当的学费;
(4) 准时参加学科教研进修活动,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
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教师进修培训制度范本
教师进修培训制度范本一、引言在当今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教育环境下,教师进修培训对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质量提升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本学校制定了教师进修培训制度,以确保教师的持续发展。
二、培训目标本培训制度的目标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和教育理念,提升教学技能和教育能力,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具体目标如下:1. 提高教师的学科教育知识,更新教育理论和方法。
2. 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 加强教育管理知识和能力,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4. 培养教师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培训主体1. 学校教师进修培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教师进修培训工作。
2. 学校相关部门:提供教师进修培训所需的资源和支持。
3. 外部专家和机构: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和指导。
四、培训内容1. 学科教育知识更新培训:邀请学科专家进行学科知识的更新培训,提供最新的教材、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
2. 教育理论和方法培训:组织教育理论和方法的培训课程,提高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维能力。
3. 创新教育培训:组织创新教育的培训课程,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教育管理知识培训:组织教育管理知识的培训课程,提高教师的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
5. 学科竞赛和研修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学科竞赛和研修活动,提高教师的学科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五、培训方式1. 内外部培训结合:结合学校内部的培训资源和外部专家的培训活动,灵活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课程。
2. 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培训,并组织线下研讨和实践活动,保证培训效果。
3. 个别指导和集体研讨相结合: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组织个别指导和集体研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六、培训管理1. 培训需求调查:定期开展教师培训需求调查,了解教师的培训需求和意愿。
2. 培训计划制定:根据教师培训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每年的培训计划。
3. 培训资源配置:为教师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资源。
幼儿园教师进修培训制度(标准版本)
幼儿园教师进修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我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我园积极鼓励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的进修,并积极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层次的业务进修,同时也为了相对稳定我园的教师队伍和骨干队伍,规范我园师资队伍的管理,现经教代会成员讨论,特制定如下教师学历进修培训制度:
(一)以幼教《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结合幼儿园实际,参与制定教研计划,以及吸取园外幼教信息,交流改革额经验。
(二)培养骨干教师在教科研中的“领头羊”意识,督促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修养及实践水平,在师德职德和教育教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并能指导新教师和年轻教师提高业务能力。
(三)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四)鼓励骨干教师勇于承担各项教学和科研任务,每年度根据本园情况参与制定科研专题项目,教师则按本班实际水平,选好研究专题,期末进行专题总结。
(五)积极参加幼儿园整理教育教学资料,每学期撰写教育笔记、专题总结、学期总结、论文、经验总结等,鼓励教师积极投稿发表。
(六)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教学特长。
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素质与能力的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七)鼓励教师大胆进行教学创新,在公开观摩活动中积极展示自己的教学活动。
每学期承担一次或一次以上园内外公开观摩活动。
(八)聘用骨干教师担任各科各年级组长,负责专题教育工作,进一步锻炼其组织和科研能力。
(九)积极参加学历进修,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幼儿园定期安排教师参加园内外的各种业务学习。
教师进修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教师进修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管理职责1. 学校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机构,明确各机构职责和权限。
2. 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
三、教师管理制度1. 教师选聘与考核:教师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教师。
教师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班级管理等方面。
2. 教师培训与进修: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为教师提供培训机会,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学历进修等。
3. 教师待遇与激励: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国家关于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
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4. 教师岗位责任制:教师应明确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确保教学质量。
四、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入学与注册:学生入学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注册后取得学籍。
2. 学生学籍管理: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学籍变动、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事宜进行规范管理。
3. 学生考核与评价:学校对学生的考核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
4. 学生奖惩: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教育教学管理制度1. 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设置课程。
2. 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师应遵循教学规律,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学质量监控:学校设立教学质量监控机构,对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教学质量。
4. 教学改革与科研: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小教师进修培训有关规定(3篇)
二小教师进修培训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有关教育部门的规定,二小教师进修培训的相关规定如下:1. 继续教育要求:二小教师应每年参加一定数量的进修培训,以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2. 学历提升:二小教师可以通过进修培训的方式提升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学位的培养。
3. 岗位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教师参加相应的岗位培训,提高教师在特定岗位上的能力和素质。
4. 培训计划和内容:二小教师进修培训的计划和内容应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师的实际需求进行制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5. 培训形式:培训形式可以包括面授培训、在线学习、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不同教师的需求。
6. 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可以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可以在寒暑假期间进行集中培训,也可以在工作日的下班时间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培训地点可以在学校内部或者其他指定地点。
7. 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可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承担,也可以由教师个人承担。
国家有关政策对于参加进修培训的教师可以给予相应的津贴或者补助。
8. 培训成果考核:培训结束后,可以对教师进行相应的考核,要求教师进行学习总结和教学实践报告,以评估教师的培训成果和效果。
以上是关于二小教师进修培训的一些相关规定,具体的培训安排和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差异,建议了解相关地区和学校的具体政策和要求。
二小教师进修培训有关规定(二)进修培训是教师职业发展中重要的一环,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为了规范和推进教师进修培训工作,对于二小教师进修培训,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二小教师进修培训活动将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二小教师进修培训活动的目的是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进修培训活动应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关于鼓励、支持教职工提高学历进修的规定[大全][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鼓励、支持教职工提高学历进修的规定[大全]关于鼓励、支持教职工提高学历进修的规定(讨论稿)为切实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继续鼓励、支持教职工参加在职进修、提高学历层次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一、学历未达大学专科、本科的现在职(本规定生效之日在本校工作)的公办教职工(不含进修双学历的对象),在2004年及以前参加成人高考,被录取在国家承认学历的远程教育、电大、函授等院校进行在职进修的人员,学校将继续在学习经费及学习时间方面给予支持:1、经费方面的支持:从被录取起学校给予承担报考费及在职进修期间的学费(不含代办费)、参加面授及考试的车旅费。
车费报销标准为南安、泉州往返一趟车费20元;厦门、集美往返一趟车费为25元;;福州往返一趟车费为100元。
其他地点根据实际另行处理。
住宿费标准为每天10元(需付收据)。
2、时间方面的支持:参加面授及考试期间准予请假,并以公假计算,课务以本人自找和学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代课。
二、属以下情况参加在职提高学历进修的人员,学校只给予时间上的支持,不给予经费上的支持,但在其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时,学校发给一定的奖励金。
1、2005年及其以后考取并参加在职提高学历进修的现在校公办教职工。
2、2003年7月以后分配或调入我校工作,并参加在职提高学历进修的。
3、参加自学考试形式进行在职提高学历进修的。
4、奖金标准为:通过在职进修首次取得国家承认该级学历的,大专毕业奖1000元;本科毕业奖2000元,研究生毕业奖4000元。
三、在参加学历进修方面得到学校经费支持或奖励金的教职工,毕业后应以其所学知识为学校服务,若因个人原因本人申请调出本校的,本人必须退还全部或部分学校支持的学历进修经费或奖金。
1、毕业当年即申请调动的,需退回全部经费或奖金。
2、毕业后每为学校服务一年少退500元。
3、因组织上工作需要调动而非个人申请而调动的,不要求退回经费和奖金。
学校教师个人进修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个人进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校教师的专业水平,促进教师个人发展,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和领导才能,本制度规定了学校教师的个人进修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师的个人进修是指在职期间,通过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研讨活动,获取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过程。
第三条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教学实际,组织安排各类进修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学校教师应当根据个人的发展需求和学校的培训计划,合理选择进修内容和方式,不得随意中断或取消已安排的进修计划。
第五条学校鼓励教师主动参与个人进修,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以更好地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贡献力量。
第六条学校将对参加进修的教师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奖励和鼓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帮助和指导。
第七条学校将加强对个人进修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师参加进修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稳定发展。
第二章进修内容第八条学校根据教师的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不同的进修计划和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设计与评估、教学方法与手段、教育科研论文写作、实践教学能力培养、管理技能与领导能力提升等方面。
第九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针对性强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如研讨会、讲座、研讨班、实践训练等,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教师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积极发表教育科研成果,提高教师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第三章进修方式第十二条学校将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进修活动,包括集中培训、分散学习、在线学习等,以适应教师的工作和生活需求。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通过参加学习小组、研讨会、实践教学、听课评课等方式,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将为教师提供相关学习资源和教材,组织教师进行个人学习计划和课程设置,引导教师自主学习和提高。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职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内容1.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学历证书复印件;(2)进修申请表;(3)进修计划;(4)进修课程成绩单;(5)进修总结报告;(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教师进修情况。
四、档案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教师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教务处完成学历进修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教师在参加学历进修时,应当及时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复印件、进修申请表、进修计划等。
2. 教务处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 教务处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教师学历进修档案。
六、档案保管1.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应当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档案室。
2. 档案室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档案利用1.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利用;(2)确保档案安全;(3)保护教师隐私。
2.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查阅,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办理。
3.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复制,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注明用途。
八、档案销毁1.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销毁;(2)确保档案安全;(3)保护教师隐私。
2.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销毁,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3.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销毁,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法。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管理,保障教师进修成果的记录与利用,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教师参加学历进修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表、录取通知书、课程安排表、学习计划、课程成绩单、论文、毕业证书等。
2. 教师参加进修期间的各类考核、评优、奖惩等材料。
3. 教师进修期间的培训记录、学习心得、实践总结等材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归档、整理、保管和使用。
2.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连续性原则。
3.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归档时间:教师进修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4.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保管:档案应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防潮、防虫、防尘、防盗要求的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5.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查阅:查阅档案需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并由指定人员负责提供查阅服务。
6.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借用:因特殊情况需借用档案的,须填写《档案借用单》,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借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7.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8.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销毁:档案保管期满后,经学校教务处审核,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销毁。
四、档案利用1.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主要用于教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工作。
2.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
五、责任与考核1. 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学校对教师学历进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学历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历进修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学历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在编教职工及符合条件的外聘教师。
第三条学历进修工作应以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类学历进修,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第二章学历进修计划第四条学校每年制定学历进修计划,明确进修目标、专业方向、进修时间等。
第五条教职工学历进修计划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优先安排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专业。
第六条教职工学历进修计划应报校长室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学历进修实施第七条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报名、缴费、选课等。
第八条教职工学历进修期间,应保证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本职工作。
第九条学校为进修教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一)提供进修期间的经费保障;(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三)提供必要的师资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第十条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应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完成作业和论文。
第四章学历进修考核与奖励第十一条教职工学历进修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
第十二条过程考核主要包括:(一)出勤情况;(二)课堂表现;(三)作业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结果考核主要包括:(一)学历证书取得情况;(二)进修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第十四条对在学历进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学历进修经费管理第十五条学历进修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学历进修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进修人员学费、资料费等;(二)进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三)进修人员保险、培训等费用。
第十七条学历进修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接受审计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教师在职进修与学历提升安排与管理制度
教师在职进修与学历提升安排与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群体,其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对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教师在职进修与学历提升安排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有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进修需求的多样性教师在职进修的目的多种多样,既有提升教学能力的培训,也有深化专业知识的学习。
同时,教师们对进修的需求也有所不同,有的希望通过进修提升自己的学历水平,有的则更关注专业技术的提高。
因此,在进行进修计划和学历提升安排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教师的个体差异性和进修需求的多样性。
三、制定进修计划与学历提升规划为了使教师们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进修,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开设调查问卷,了解教师们的进修意愿和需求,进一步制定进修计划和学历提升规划。
这样能够实现个体教师的需求和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升相结合,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进修内容的多样性为了满足教师们的不同需求,进修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多样性。
除了传统的实践教学和学科知识的培训,还可以增加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教育技术学等方面的培训内容,帮助教师们全面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五、进修方式的灵活性为了方便教师们进行进修,进修方式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修活动,使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在线学习资源,让教师们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效率。
六、进修评价的科学性为了保证进修的质量和效果,应建立科学的进修评价制度。
可以通过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分析、论文写作等方式对教师们的进修成果进行评价,同时可以邀请专家进行评估,确保进修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七、学历提升的机会与规划对于希望通过进修提升学历的教师们,相关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学历提升机会与规划。
可以确定学历提升的专业方向和学习路线,为教师们提供学习资源和指导,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历提升,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
八、学历提升的激励政策为了促进教师们积极参与学历提升,可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
小学教师学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我国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小学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学历要求1. 小学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小学教师应当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应当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 特殊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小学教师学历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得低于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学历提升1. 小学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具体措施如下:(1)鼓励小学教师参加在职研究生教育,提升学历层次;(2)支持小学教师参加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取得相应学历;(3)鼓励小学教师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提高教师资格水平。
2. 学历提升期间,小学教师应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学校应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学历审核与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小学教师学历审核制度,对教师学历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教师学历真实、有效。
2. 教师学历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认证报告;(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校应定期对教师学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小学教师学历信息应纳入学校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五、奖惩措施1. 对学历提升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 对未达到学历要求的教师,学校应给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证书的教师,一经查实,学校应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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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历进修(提升)管理制度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提升)学习的积极性,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制订此制度。
一、学校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进修培训(如自学考试、函授等)。
二、教师在学历进修(提升)期间,占用正常工作日参加辅导学习或学科考试的,都需递交请假条,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凡是占用工作日参加辅导的按事假处理,凡是占用工作日参加学科考试的按公假处理。
三、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提升),可按照有关要求计算继续教育学时数。
四、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提升),产生的车旅费可根据学校实际按标准报销。
五、其他相关要求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安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