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024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2024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地测工作质量,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测工作的人员,包括工作人员、领导、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地测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务实、严谨的原则,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诚信原则。
第五条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担负起工作监督、组织协调和资源分配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地测工作领导部门所有。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地测工作的流程分为准备、实施、报告三个阶段。
第八条准备阶段包括确定工作任务、绘制工作计划、申请工作资源等。
第九条实施阶段包括野外勘测、数据采集、资料整理等。
第十条报告阶段包括数据处理、成果报告编写、审核等。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在各个阶段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包括作息时间、着装规范、保密工作等。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在工作外的时间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着装要求进行着装,不得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机密,保护工作资料的安全,不得泄露工作机密。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阻碍他人工作。
第四章工作安全第十七条为确保工作安全,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有关地测工作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工作工具和设备,做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在野外工作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五章工作考核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工作,达到预定的工作目标。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地测工作领导部门负责,根据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2023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2023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文地测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地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地质地貌的研究和开发,进一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测工作的人员,包括地质工程师、测量员等。
第三条所有地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确保地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地测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地理知识和测量技能,并持有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地测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遵守职业操守,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工作相关的信息。
第六条地测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学习地理科学和测量技术的最新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地测工作应按照科学、严谨、精细、准确的原则进行。
在实施地测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方案编制,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地测工作应遵循“先勘查、后测量”的原则,先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初步勘查,确定勘查范围和方法,然后进行精确的测量。
第九条地测工作应遵循“先外围、后内部”的原则,先进行外部环境的勘查和测量,然后再进行具体点位的测量。
第十条地测工作应遵循“先平面、后垂直”的原则,先进行平面测量,再进行高程测量。
第十一条地测工作应遵循“先总体、后局部”的原则,先进行总体勘查和测量,再进行局部勘查和测量。
第三章测量技术第十二条地测工作应遵循现代测量技术的要求,使用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地测工作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包括地面测量、航空测量等。
第十四条地测工作应使用合适的地图投影方式和坐标系,确保测量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十五条地测工作应遵循数据处理的原则,包括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呈现等。
第十六条地测工作应定期检测和校准测量仪器设备,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七条地测工作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和方案,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地测工作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测工作管理,提高地测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测工作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地测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学规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
第四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障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培训。
第五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养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正常工作运转。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地测工作应按照项目需求和任务书要求确定调查范围和方法。
第七条地测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测量规范和准确方法进行测量。
第八条地测工作应及时处理和记录测量数据,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第九条地测工作应根据需要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形成报告和成果。
第十条地测工作完成后,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十一条地测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十二条地测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品质。
第十三条地测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第四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四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六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数量和使用情况的档案,以便统一管理和查询。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地测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设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地测工作进行评估和回顾。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应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等因素。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评价地测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岗位晋升和薪酬调整的参考。
地测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地测管理制度(通用12篇)地测管理制度篇1地测防治水1.未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擅自拆毁水文监测设施的,按重大安全隐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未按设计参数施工(方位角允许误差±2°,倾角允许误差±1°),对责任区队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主管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200元。
3.钻孔未施工到设计深度,未经生产技术科同意或虚报、瞒报提前终孔的,罚款5000元,并对分管副队长、技术队长和主管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4.井下钻孔孔口管埋设质量不合格,出现跑浆或者跑水的对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100元,跟班队长罚款200元。
5.井下钻孔未按措施规定进行试压或试压不合格继续钻进的,对责任区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0元,队长、技术副队长各罚款500元。
6.试压完毕正常钻进时未安装高压闸阀和防喷装置的,注浆时未按规定使用高压球阀的,按重大安全隐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钻机顶柱松动,罚款100元/次;钻机油箱油位必须保持在2/3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记录填写不规范,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钻机钻进时钻杆摩擦孔口闸阀或孔口管的,对当班司钻人员、班组长、包面队长各罚款200元。
9.卸钻杆时当钻机卸动钻杆之后,应由人工操作,严禁钻机代卸,否则发现一次罚现场操作人员各100元。
严禁使用牙钳配合钻机反卸钻杆,一经发现,责任人停工学习。
10.底板改造工作面未按措施要求准备抢险物资的,罚款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
11.钻场施工完毕后,法兰盘要及时卸掉,孔口管露出底板不超过60mm,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钻孔出现残留水的,罚责任人100元,并重新封孔。
钻机移走后,3天内要做到场清料净,每发现有物料或垃圾的罚款50元。
12.未按规定悬挂钻孔标示牌的,罚款20元/孔。
钻场施工结束后在工作面验收时未悬挂钻探注浆质量责任牌的,罚款50元/个。
13.工作面顺槽钻场内悬挂的钻探注浆质量责任牌,探防队撤出后由所在区队负责管理,超前支护至钻场后所在区队负责将牌板拆除后交回探防队,由探防队建立牌板回收台账,牌板损坏由责任区队负责全额赔偿。
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一、地测工作的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准确:地测工作必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要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2. 科学、规范、合法:地测工作必须遵循科学的测量原理和方法,贯彻规范的操作流程,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 保证质量、保障安全:地测工作要确保质量和安全,避免测量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发生。
4. 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地测工作人员要忠诚、勤勉工作,不得有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
二、地测工作的组织机构1. 地测工作小组:地测工作小组是地测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由测量员、测绘员、助理测量员等组成。
2. 地测工作管理部门:地测工作管理部门是地测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地测工作的规章制度。
3. 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测工作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三、地测工作的工作流程1. 前期调研:在实地测量前,需要进行地形地貌、地质地貌等方面的调研。
2. 测量准备:确定测量方法、测量仪器和测量线路,做好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3. 实地测量: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4. 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生成测量报告和图纸。
5. 质量检查:对测量数据和报告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 结束工作:完成测量任务后,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归档。
四、地测工作的质量管理1. 输入管理:对测量仪器、设备等的进货、验收和存放进行管理。
2. 过程管理:对测量过程中的采样、测量、数据处理等环节进行管理。
3. 出口管理:对测量报告、图纸等文件的审核和发放进行管理。
4. 督导检查:对地测工作的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地测工作的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责任。
2.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设施:对测量现场、车辆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地测管理制度(3篇)
地测管理制度一、地测大队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____日前对井下采掘各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二、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____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单位负责人____元的罚款。
三、所有统计资料、及时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____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单位____元的罚款。
四、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
五、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____元。
六、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____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____元。
七、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测量对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____米,否则每次对地测大队罚款____元。
九、对各单位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
否则,给予____元/次的处罚。
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单位____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测管理制度(2)是指对地测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地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地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保障地测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地测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机构:设立地测管理部门或者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建立地测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岗位职责,明确各级地测管理机构的层级关系和协作机制。
2. 工作流程:规范地测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按照规定进行。
包括工作任务的下达、测量方法的选择、数据收集和处理、结果分析和报告编制等。
3. 资源管理:对地测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场地等资源进行管理和调配。
【精选】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地测技术人员职责1、地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地测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地测人员必须是能够满足本煤矿安全生产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测资料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提供给矿以外单位。
2、矿地测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矿区地质测量工作,编制矿产资源勘探规划,提出补充勘探计划,提出矿井地质报告编制计划,组织委托年度会储量检测报告。
3、负责收集其它地质勘探单位在矿区所进行的地质勘探成果资料、地质报告、水文地质报告等。
绘制矿区地形地质图、矿区水文地质图、矿区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矿区井田分布图。
岗位责任制1、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本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适当人员,保证地测工作的安全正常进行。
(3)组织制定地测工作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其实施;(4)制定质量安全检查制度,针对矿内地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技术措施计划。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计划的完成;(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相关操作人员接受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并保证其持证上岗;(6) 组织对地测工作事故进行调查及分析,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上报,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和落实整改措施;2、科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地质、水文及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技术方针、政策、规程、规范。
为本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办法等。
(2)抓好矿山的一体化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
(3)组织编制矿区防治水方案、地测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落实检查,及时向上级汇报。
(4)抓好技术人员、测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3、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工程师、测量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各项测量工作,及时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分管的二级导线的施测、计算工作,做好次要巷道的定向和贯通的施测、鉴定检查工作。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3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____新超煤业有限公司地质测量系统管理制度测量工作管理制度搞好地测工作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随着矿井规模的逐步扩大,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同时对地测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证日常工程质量,避免返工、窝工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的规范操作,共同搞好测量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地测科根据采掘计划要求对井下巷道进行实测、定向、标定中腰线,对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出入时,负责重新解释或重新测量。
2、对于指导施工的实测数据,由测量员进行解算,并备注草图和说明,完成后由测量技术员进行复算,计算无误后报地测科科长审批。
3、测量原始记录、测量计算表、测量成果必须分工作面分类由地测资料员进行整理并归档保存。
4、一般性开口、定向、延伸导线点由测量测技术员负责,但出井后必须对测量数据进行复检。
涉及大型工程如:____m以上巷道对贯、主要巷道变向、改变原计划等,必须由技术总监、地测科科长、测量技术员共同商议,并确定测量方案。
5、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图、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计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和图纸不得使用。
6、单位工程结束后,实测数据要与设计数据资料进行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要及时进行总结。
7、地测科成员必须对井下各地点工作面情况准确掌握,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测量,及时准确标定巷道中腰线,不得因测量不及时或不准确而影响正常施工。
8、因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并重新进行测量,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报矿长处理。
储量管理制度一、本矿地质测量机构的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储量管理工作。
二、储量、回采率必须以地测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
地测机构必须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统计表式,实事求是地进行测算填报,对数据准确性负责。
2024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2024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以下是可参考的2024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2024年地测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2024年地测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地测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质勘探规范,确保工作安全和数据准确。
第四条所有地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地测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考核和监督,保证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地测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调查区域和调查目标;(二)制定调查方案和工作计划;(三)实施地测工作,包括采样、测量、试验等;(四)整理和分析地测数据,编制报告和成果;(五)审核和验收地测成果。
第七条地测工作必须按照科学、系统、规范、经济的原则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
第八条各项地测工作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九条所有地测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保养地测仪器设备,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地测工作要做好灾害预防工作,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遇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地测人员必须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应对突发状况,并保护采集到的数据和样品。
第四章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二条地测工作涉及的技术和成果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第十三条地测人员必须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
第五章培训和考核第十四条地测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地测人员的绩效考核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指标进行,及时评价工作表现。
第十六条地测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地测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地测主管部门所有。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5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测量工作是煤矿正常生产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为了使这项工作更具有准确性,严密性、科学性、发挥真正的眼睛和尖兵作用,满足生产的需要,特制定管理办法:一、地测工作及图纸资料管理1、严格执行《测量规程》,熟练掌握测量原理,精通测量业务,熟悉操作仪器,掌握仪器的保养,维护和使用的知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精益求精的科学工作态度。
2、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下下对照图》等煤矿所需的各处图纸必须按照图例要求绘制,必须反映测量的真实情况,不准弄虚作假,图纸真实可靠,精度符合要求。
3、及时给定巷道的中腰线,及时进行导线测量,对测量成果及时提供领导,以供领导决策,测量成果必须有检查员核算,然后存档保存。
4、所有图纸进行闭合计算,即____、Y、Z是否符合,并应查看几何关系尺寸有否出入。
5、所有图纸及资料的复核及复算以及初算都要签字,编号,存档。
6、复制图纸时,先看大样图、剖面图、断面图、总平面图、与有关尺寸有无出入,平面图与剖面图尺寸有无出入,并要考虑与土建、矿建的关系。
7、复核曲线时弄清典线参数,并应重新计算各值有无不对之处,起点、终点、道岔型号等参量有无错误。
8、各原始记录本及计算资料经复核,测量记录、计算、检查者均签字后编号存档,为可查资料。
9、加强搜集各种地测资料的工作。
10、应备用资料总登簿。
二、标定工作:1、标定工作是将图纸上的几何关系及有关数据根据精度要求,搬到实地上去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慎重,绝对不能马虎从事。
2、井巷工程的所有图纸到矿后应及时转给地测科复算,以利于从整体上考虑井下的标定及其它地测工作,做到心上有数。
3、所有标定工作最起码要求图纸资料三天前在手,经熟悉图纸,初算、复算无误以及作好标定前的一些必要工作后,方可进行标定。
4、所有标定数据特别是井下主要设计导线,经初算,复算后,一经科里商量同意后,以此作为井下标定的主要依据,任何人不能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5、当对设计图纸有关资料有颖关时,应及时和有关部门了联系,在有关领导未签字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施工标定。
地测-管理_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XXXXXX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二O一一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地测管理机构职责 (2)第一节地测管理机构设置 (2)第二节地测领导小组职责 (3)第三节地测组职责 (3)第三章地测岗位责任制 (9)第一节地测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9)第二节地测领导小组副组长岗位责任制 (10)第三节地测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11)第四节地测组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1)第五节地测组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2)第六节地测组储量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3)第七节地测组制图和绘图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3)第八节地测组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4)第四章地测技术审批制度 (15)第五章地测工作联系制度 (16)第一节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6)第二节地质、测量业务保安制度 (17)第六章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罚制度 (18)第一节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 (18)第二节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法 (18)第七章地测资料管理制度 (21)第一节资料复制制度 (21)第二节资料归档制度 (21)第三节资料保管制度 (21)第四节资料保密制度 (22)第五节资料借阅利用制度 (23)第六节资料统计工作制度 (24)第七节磁盘、光盘、录相等特殊资料保存 (24)第八节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25)第八章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27)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XXXXXX煤矿地质、测量(以下简称:地测)工作管理程序和作业程序,强化地测服务与指导意识,及时准确收集各种资料,建立各类档案,搞好地测业务保安,杜绝测量事故、水害事故和相关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为矿井建设工程服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XXXXXX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矿井施工的项目所涉及的地测工作,必须执行本办法。
3、煤矿必须明确地测业务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是地测机构设立的原则。
4、地测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地测业务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和能满足矿井建设的仪器、设备和软硬件系统,制定地测业务管理制度。
地测管理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地测管理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1. 引言地测工作是指利用地理测量仪器和方法,对地球表面及其上空气候、地质、生态等自然现象进行观测和记录的工作。
为了保证地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制定地测管理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2.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地测工作的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地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制定本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地测工作管理条例》、《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工作责任3.1 部门责任1.地测工作由地测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确保各项测量任务的顺利进行。
2.地测部门要制定地测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3.2 人员责任1.地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测量技能和知识,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地测人员要遵守测量工作的保密要求,确保测量数据的保密性。
3.地测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岗位纪律,服从上级领导和指挥。
4. 测量任务的确定和实施4.1 测量任务的确定1.测量任务的确定应根据地测工作计划和实际需求进行,经地测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测量任务的确定应包括任务的范围、内容、时间和人员等方面的信息。
4.2 测量任务的实施1.测量任务的实施应按照任务计划进行,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2.测量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正确使用测量仪器和设备,并及时记录测量数据。
3.测量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整理和保存测量数据,并制作测量报告。
5. 测量结果的处理和利用5.1 测量结果的处理1.测量结果的处理应根据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排除异常值和误差。
2.测量结果的处理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测量结果的处理要及时记录和归档,便于后续的查阅和利用。
5.2 测量结果的利用1.测量结果可以用于地图制图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更新。
2.测量结果可以用于地质勘探、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决策支持。
3.测量结果可以用于土地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地测科管理制度(3篇)
地测科管理制度一、矿井地质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矿井地质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标准、技术要求,开展好矿井地质工作。
2、搞好地质资料观测、收集、整理,并按期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好矿井生产的地质预测、预报,保质保量按时提交“三书”(采区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
3、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图纸、资料、地质报表等。
4、根据生产需要,搞好矿井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5、根据矿井生产及时掌握动态,按规定要求正确计算三个煤量,加强储量管理,合理开采煤炭资源。
6、搞好矿区内地表塌陷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及时提供有关图纸资料。
7、利用微机技术进行地质资料的计算、整理、分析。
二、测量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煤炭测量规程》及有关规定。
搞好矿井测量工作、更好的为矿井生产工作。
2、井上、井下首级测量控制网做定期检核和观测,按照矿井生产确定起算数据。
3、根据《煤矿管理规程》要求健全各种成果台帐卡片和图纸资料。
4、按设计要求,正确标定各项工程的几何关系,做到准确无误。
5、按照测量规程要求,对各类施工巷道及时下发贯通警报通知单,确保安全生产。
6、严格按岩移观测要求,做好地表岩移观测站的观测管理工作,为矿区的“三下”采煤和设计确定各类保安煤柱提供合理的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
7、对测量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定期检校,做到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8、利用微机技术进行测量资料的计算整理。
三、水文地质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有关规定,搞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2、按照水文地质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根据生产需要及时提出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说明书及水害预防措施。
3、做好各施工现场和出水点、观测点的资料采集观测、整理、分析工作,健全各种台帐、卡片,及时完善图纸资料。
4、根据观测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分析、总结,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
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地测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测量工作,规范地测行为,确保地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地测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实施、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地测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高效、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地测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地测组织机构,明确地测职责,加强地测队伍建设,提高地测人员素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地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地测工作。
地测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能:(一)组织制定地测计划和方案;(二)负责地测项目的立项、申报和验收;(三)组织实施地测项目,对地测过程进行监督;(四)负责地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保管;(五)定期对地测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六)负责地测设备的采购、管理和维护;(七)组织地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地测项目应按照“项目负责制”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地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地测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地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第八条地测工作应按照批准的地测计划和方案进行,如需调整,应重新报批。
第九条地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上岗。
地测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地测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地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地测数据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进行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地测成果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合格后方可使用。
地测成果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提交、归档和保管。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地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地测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地测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奖惩与责任第十四条对在地测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地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公司应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4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2024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测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地测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地测工作的目标是准确获取地理信息,提供科学依据,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四条地测工作应该依据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严谨专业,精确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五条地测工作应当注重保护环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地测工作应当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尽量减少对他们生活和工作的干扰。
第七条地测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地理测量和地理信息处理技术能力,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八条地测工作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方案,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九条地测工作必须遵守项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不得擅自更改和超期。
第十条地测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成果的可比性和可重复性。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地测工作应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工作流程、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第十二条地测工作应按照工作计划逐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不得拖延或者越权操作。
第十三条地测工作应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第十四条地测工作应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果,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整理。
第十五条地测工作应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工作记录和成果数据,确保成果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地测工作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工作问题和风险,提出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地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第十八条地测工作应遵守作业安全规范,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地测工作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地秩序和工器具的安全使用。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地质勘查和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地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地测工作的所有业务活动。
第三条确保地测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内部管理,防范事故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由本单位地测工作领导人员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制定和修改,并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本单位地测工作的组织结构如下:1. 地测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的领导人员组成,负责地测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2. 地测工作部门:负责具体的地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 地测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测量和数据处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地测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工作前准备:确定测量区域和测量目标,编制测量方案,准备测量设备和工具。
2. 实地测量:按照测量方案进行实地测量,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处理:对实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出测量结果。
4. 报告编制:根据测量结果编制测量报告。
5. 审核和归档:对测量报告进行审核,归档保存。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七条地测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地测工作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操作规程、检查与验收制度等。
第九条地测工作应进行日常质量检查和定期质量评估,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地测工作人员应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地测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法规和规范,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地测工作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测量设备和工具,保证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地测工作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地测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内部管理第十五条地测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资金管理、设备管理、档案管理等。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模版(3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测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地测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职工单位地测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地测工作组织管理、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地测工作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为地测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管理者和相关人员。
第二章地测工作组织管理第五条职工单位地测工作的组织管理由地测工作组织者负责,具体责任包括以下几方面:1. 制定地测工作计划,并安排合适的人员和资源;2. 组织召开地测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合作;3. 指导并监督地测工作的实施,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4. 定期汇报地测工作进展情况,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第六条地测工作的实施者具体责任包括以下几方面:1. 严格遵守工作任务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2. 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3. 熟悉并掌握测绘仪器设备的操作技巧,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4. 做好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5. 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和技术。
第七条地测工作的管理者具体责任包括以下几方面:1. 监督和检查地测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2. 掌握地测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工作的开展;3. 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职工单位地测工作水平;4. 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5. 推动地测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测绘仪器设备管理第八条职工单位地测工作所涉及的测绘仪器设备管理由地测工作组织者和管理者共同负责,具体责任包括以下几方面:1. 制定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保养、维修和报废等事项;2. 负责及时购置和更新合适的测绘仪器设备,并进行验收和备案;3. 制定仪器设备保养和维修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并记录相关情况;4. 组织开展仪器设备使用培训,提高职工单位仪器设备操作技能;5. 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地质测量科规章制度
地质测量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工作秩序,提高地质测量效率,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对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单位开展的地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地质测量科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修改和完善地质测量规程、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地质测量数据的真实、完整、可靠。
第五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地质测量工作流程第六条地质测量科应当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并确定测量目的、方法、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等。
第七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在测量前对测量区域进行勘察,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地质遗迹,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
第八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与校准,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地质测量科应当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确定测量控制点的设置位置和方法,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数据进行及时整理、分析和处理,绘制测量成果图表和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第三章地质测量质量检查第十一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地质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数据、测量成果进行抽查和复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第十三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度。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外委托的测量单位开展地质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四章地质测量数据管理第十六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建立地质测量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应用体系。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建立数据归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地质测量数据的电子化存储系统。
第十八条地质测量科应当对测量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地震监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地震监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监测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震监测机构及地方地震监测单位的地震监测工作。
第三条地震监测是指利用地震仪器和设备对地质体(包括地球内部和表面)的地震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预测,以满足灾害防范和科学研究的需要。
第四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及时、准确的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国家地震监测机构负责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国地震监测工作,地方地震监测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地震监测任务。
第六条国家地震监测机构设立地震监测中心,主要负责监测预测工作,地方地震监测单位设立地震监测站,具体负责监测实施工作。
第七条地震监测中心由主任、副主任、技术人员等组成,地震监测站由站长、技术人员等组成。
第八条地震监测中心应当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地震监测站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九条地震监测中心和地震监测站应当建立定期开展技术培训的机制,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监测设备第十条地震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能够实时监测地震活动,并能够提供准确的数据。
第十一条地震监测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检测和校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第十二条地震监测设备应当安装在地震监测站点,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采集。
第四章监测流程第十三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遵循“观测、分析、预测、发布”的流程,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地震信息。
第十四条地震监测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地震活动的分析和预测,并根据需要向上级提交监测报告。
第十五条地震监测中心应当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相关机构共享监测数据,提高数据利用率。
第五章突发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发生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地震监测中心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灾害应对工作。
第十七条地震监测中心应当与相关机构协调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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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技术人员职责1、地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地测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地测人员必须是能够满足本煤矿安全生产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测资料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提供给矿以外单位。
2、矿地测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矿区地质测量工作,编制矿产资源勘探规划,提出补充勘探计划,提出矿井地质报告编制计划,组织委托年度会储量检测报告。
3、负责收集其它地质勘探单位在矿区所进行的地质勘探成果资料、地质报告、水文地质报告等。
绘制矿区地形地质图、矿区水文地质图、矿区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矿区井田分布图。
岗位责任制1、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本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适当人员,保证地测工作的安全正常进行。
(3)组织制定地测工作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其实施;(4)制定质量安全检查制度,针对矿内地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技术措施计划。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计划的完成;(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相关操作人员接受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并保证其持证上岗;(6)组织对地测工作事故进行调查及分析,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上报,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和落实整改措施;2、科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地质、水文及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技术方针、政策、规程、规范。
为本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办法等。
(2)抓好矿山的一体化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
(3)组织编制矿区防治水方案、地测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落实检查,及时向上级汇报。
(4)抓好技术人员、测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3、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工程师、测量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各项测量工作,及时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分管的二级导线的施测、计算工作,做好次要巷道的定向和贯通的施测、鉴定检查工作。
(3)负责分管采掘工作面的碎部测量、导线测量、成果计算、采掘图的绘制、填图。
及时整理好资料、记录本、台帐卡片等。
(4)及时准确的标定中腰线,负责中腰线的现场移交工作。
(5)当好主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将涌水点、冒落区及时准确的填绘到图上,做好三量计算的基础工作。
(6)保管、使用、维护好工具、仪器、设备等。
(7)做好本业务范围的保安工作,及时填写贯通预报等。
(8)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4、地测测量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做好仪器、工具的保管及维护工作,经常清泥擦尘,做好防潮,保持仪器完好,若有损坏及时向领导汇报。
(2)协助技术人员进行控制导线、采区控制导线的测量、检查、填图工作及中、腰线的标定工作。
(3)配合技术人员做好重大工程贯通的标定施测工作,能编制业务联系书、贯通通知书。
(4)参加安全培训,认真学习测量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5)熟悉巷道的工作面情况,清楚当日放线工作及测点位置。
(6)配合技术员建立井上、下平面和高程控制,学会记录手薄、计算。
(7)服从领导安排,不违反劳动纪律。
地测技术审批制度为了实现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报告1、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的评定和变更应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定。
2、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定。
二、矿井地质1、井田边界煤柱不得任意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由矿编制变更计划,报煤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定。
2、采区地质说明书在两年前委托地质专业,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提出,经总工程师审批。
3、采区内最后一个工作面停采后三个月内提出采区地质总结,经总工程师批准,报矿长审查。
4、掘进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分别在接到委托书15天、30天内提交,并需矿总工程师批准。
5、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预报分为年报、季报和月报,如有地质和水文变化时,必须以通知形式发临时预报。
6、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的评定,本煤矿自己评定和统计。
7、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30天提出工作面地质总结,总工程师审定后,妥善保存。
地测工作联系制度地测专业与设计、生产、采掘区队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有关生产安全联系应以委托书形式进行,委托书应由总工程师、科长签字。
一、与技术专业联系制度1、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说明书,在设计前两年提交委托书。
2、生产区队所需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15天内提交,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30天提交。
3、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事先与地测专业联系,商定提交时间。
4、重要井巷工程,应提前3天向地测专业提供设计图,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在业务会上商定贯通偏差及有关要求,以保证测绘专业有足够的审核、准备时间。
二、与掘进队联系制度1、各类巷道开口,生产部提前3天提交开工通知书,停工或复工提前2天通知,以便及时丈量填图及标线。
2、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掘进队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3、巷道在掘进危险区前,地测专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形式通知掘进队,涉及安全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贯通巷道,在煤巷中两掘进关头距20米(岩巷15米)时,必须发放贯通通知单,停止一头掘进。
5、巷道的掘进必须以测量数据为准,掘进队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
6、在掘进前方的老空、老窑、含水层、导水断层和其它突水区,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三、与采煤队联系制度1、回采工作面浮煤、煤柱尺寸,以地质专业丈量数据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地测技术人员应及时发出预防丢煤通知单给采煤队,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2、回采工作面各种停采线,应由地测人员根据设计现场标定,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
若确因生产需要进更改,应由设计人下发更改设计。
3、地测技术人员按月向采煤队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罚制度为了保证地测工作质量,消除地测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杜绝各地测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测工作质量1、质量管理由总工程师负责。
2、测量技术人员应对各被测地点服务和协助总工程师检查。
3、地测机构设一名质量检查员,负责资料和质量自检,自检每月一次,并要有记录。
4、重要的地测工程,必须申请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交由矿长审批。
二、地测工作事故分析及奖罚制度1、当测站出现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机械事故时,由矿领导派人进行事故调查及分析。
2、追查事故的责任者,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造成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对隐瞒事故情况或知情不报者加重处罚。
3、追查清楚并分析产生事故的原因,对违反政策、法令及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均要严肃处理。
4、制定预防措施、纠正办法、检查纠正效果。
5、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阻止或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以提高地测技术人员的工作热忱和积极性。
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矿井地质测量资料是煤矿建设和生产的基础,对地测资料应定期分析,提高资料质量,并妥善保管。
为了达到更好的为煤矿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料收集、整理制度1、地测技术人员,要根据牌坊岩煤矿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图纸的绘制、复图及图件的保管、保密工作。
2、矿各年完成的工程项目,积累和收集的资料必须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然后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3、资料档案在交接时,要当面点清,办理交接手续,对交接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分类、划分密级、编号、加盖印签。
4、档案要建立总索引表、建立各种台帐登记薄、图表等,每个资料盒都要有标签。
5、资料的借出要有总工程师批示,借阅和归还都要有登记。
每季度对借出、发出和库存的图纸资料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
6、凡是原图、底图、各种原始记录都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查阅。
7、本矿用图,需经矿领导认可后,可以提供。
未经领导批准的不能提供。
8、对矿外提供图纸,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审核,方可提供,并且必须要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9、绘制、打印、复图必须进行登记,填明图纸名称,使用单位,图件数量等信息。
10、对于日常工作中需要经常使用的图件,应由原图复印使用。
11、档案管理严格执行牌坊岩煤矿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资料分析制度1、对日常收集的地测资料,及时进行校核、整理、计算和填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类贯通工程应在贯通后立即进行联测、计算和精度评定,对3000米以上的贯通要及时写出技术总结。
3、由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地质图和地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不断总结矿井的地质规律,按月提出地质、水文地质预报。
4、每季度对储量动态、“三量”情况作一次统计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合理建议。
三、资料保管、提供制度1、各种日常用图应有图套、图签,并存放在便于使用的图框里。
2、对日常地测资料,综合分析形成有价值的成果、报告或总结时,应根据技术档案保管规定进行分类,并建立一套目录、索引,达到便于查找的目的。
每年1—2月份归档前一年的图纸、资料。
3、向本煤矿提供的地测图纸、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供,属借用资料必须登记清楚。
4、使用资料时,应爱惜图纸、资料,不得损坏,严禁在图纸上乱写乱画,对于损丢、泄密地测资料者,按国家档案法处理。
5、对于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废旧图纸、资料,在销毁时先列出清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销毁。
仪器设备、工具使用、保管、校验、发放及报废制度一、仪器设备、工具使用、保管、校验、发放制度1、仪器设备由地测技术人员管理,负责测量仪器的验收、维护、检定、调拨、发放、收回。
2、仪器使用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方能实际操作,严禁外人擅自摆弄仪器,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坏。
3、观测过程中,观测者不准离开仪器,任何时候都不能造成仪器无人看管现象。
4、仪器迁站必须装箱,200米之内仪器可连同脚架一起搬移,但应两手怀抱仪器,防止造成人为损坏。
5、仪器在烈日下或冒雨作业时,应撑伞遮护,仪器在井下作业完后要擦拭干净,等晾干后再装入箱内。
6、经常使用的测量仪器,除在重要工程前进行校对外,还必须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校对,校验内容按《矿山测量手册》规定进行。
7、经常用于井下测量仪器,应定期擦洗,擦洗周期分别为:全站仪1年8、地质设备应定期维护,并填写定期维护检修记录,设备的完好率要达到底90%以上。
9、仪器、设备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仪器、设备每年应扣除折旧费、维修检定费。
10、测量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矿领导处理,并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1、测量仪器、工具外借时,必须经本矿领导同意,方可按手续借出。
借出及返还时,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