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服务
【发文字号】杭政函[2014]74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28
【实施日期】2014.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14〕7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1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
健康服务业是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的产业,具有覆盖面广、产业链
长等特点。
促进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打造健康城市、建设服务业强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目标。
按照“提升杭州、服务全省、示范全国”的定位,以医疗服务、护理与康复、养生保健、健康信息、健康管理、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行业为重点,以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项目建设、平台建设、要素保障、公共服务为动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打造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和消费促进的全国示范区。
到2020年,做强做大一批业内领先的健康服务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健康服务人才,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服务品牌和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市民健康服务消费规模不断扩大、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消费质量不断提高,基本建成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和消费促进全国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
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合理区分基本健康服务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
着力推进五县(市)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决定。
强化政府在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领域,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相关领域改革。
强化科技支撑,拓展服务范围,鼓励发展新型业态,提升健康服务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符合杭州实际、可持续发展的健康服务业体制机制。
4.坚持资源整合、合力发展。
把促进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与发展旅游休闲产业、养老服务业、社区服务业以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结合起来,深挖政策潜力,整合多方资源,合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
(四)重点领域。
1.医疗服务。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
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
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2.护理与康复服务。
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月子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
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康复医院、残疾人康复机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
鼓励发展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等社区健康养老服务。
3.养生保健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
鼓励和扶持优秀的中医药机构到市外、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等。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以及开展运动休闲、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
整合当地优势医疗资源、中医药等特色养生保健资源、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养生、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
4.健康信息产业。
鼓励发展与智慧医疗相关健康信息的加工、处理、分析、开发利用等服务产业。
加强与物联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支持开展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不断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水平。
5.健康管理服务。
引导健康体检机构通过连锁经营做强做大。
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
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