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建筑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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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3)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3)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1.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建筑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为了促进安全文明施工的普及和提升,评选安全文明工地也成为了必要的举措。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以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工地施工质量的提高。

2.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标准为了评选出优秀的安全文明工地,我们需要建立一套严谨的评选标准。

以下是评选的主要标准:2.1 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地周边环境安全,采取有效的围蔽措施;•实施严格的施工许可制度,确保施工合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事务、定期展开安全教育培训等;•做好现场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如安全网、防护栏等;•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2 文明施工行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及时清理工地垃圾;•控制噪音、震动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遵守相关施工时间规定;•遵守施工规范,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保道路通畅;•积极推广绿色施工理念,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设备;•加强对工人的道德教育,促进和谐、友好的劳动关系。

2.3 社会责任履行•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服务当地居民,提高企业形象;•关心职工福利,建立健全的工人权益保障机制;•保护文化遗产和环境资源,严禁违规施工;•建立工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流程为了评选安全文明工地,需要清晰明确的评选流程,下面是一般的评选流程:1.报名阶段:–提供相关企业和工地的基本信息;–提供企业和工地的安全文明实绩和经验。

2.初选阶段:–对报名的企业和工地进行初步筛选;–深入了解工地的实际情况,如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

3.现场考察阶段:–组织专家对候选工地进行实地考察;–检查工地的安全设施和管理情况;–观察施工过程和工人的工作态度。

4.终选阶段:–综合考虑初选和现场考察结果,选出最终的优秀工地。

2023年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2023年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2023年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推进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树立行业典范,激励广大建筑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同心协力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特制定《2023年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标1.树立行业典范,宣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性;2.鼓励建筑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程度;3.培养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的环境;4.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

三、评选范围本次评选对象为2023年全国范围内正在进行的建筑施工工地。

四、评选条件1.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注册;2.施工工地在评选期间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3.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没有对周围住户产生不良影响;4.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规范,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意识强,有有效的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6.施工工地在社会各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得到周围居民的一致好评。

五、评选程序1.报名阶段:建筑企业根据评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措施等),向评选组织机构报名;2.初评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对申请企业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施工工地;3.复评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对初评通过的施工工地进行复查,考察其实际情况和应用文明施工措施的效果;4.现场评审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对复评通过的施工工地进行现场评审,观察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情况和文明施工程度;5.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组织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公示获奖名单,并通知获奖建筑企业;6.颁奖典礼:评选组织机构举办颁奖典礼,表彰获奖建筑企业,并举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验交流会议。

六、评选标准1.安全管理标准:包括现场安全设施完备、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2.文明施工标准:包括工地清洁卫生、施工噪音控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3.社会影响力标准:包括周边居民的满意度调查、媒体评价等;4.效益经济标准:包括施工质量、工程进度、人员配备等。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范本(2篇)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范本(2篇)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对工地安全文明工作的管理,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行业注重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的本评选旨在充分肯定和宣传安全文明工地,推动全行业工地安全文明的建设,促进整体工程质量的提升,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双赢。

三、评选标准(一)安全管理水平1. 工地安全规划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措施到位。

2. 工地人员依法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到位。

3. 工地环境整洁,道路畅通,消防设备完善,应急预案健全。

(二)文明施工水平1. 工地文明标语、标识和宣传公告齐全,文明施工宣传工作到位。

2. 工地实行分类收集废弃物,建立有效的环保措施。

3. 施工现场秩序良好,施工噪音、扬尘、污水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三)质量控制水平1. 工地施工项目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未出现质量事故和质量异议。

2.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 工地施工过程中依法依规审查变更设计和备案手续。

四、评选程序(一)报名阶段1. 所有在建工地均可自愿报名参选,填写报名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2. 报名截止时间为规定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 报名材料被评委会认定合格后,方可进入评选初选阶段。

(二)初选阶段1. 由评委会根据报名材料初步筛选出符合参选条件的工地。

2. 符合条件的工地需进行现场考察,评委会根据考察结果评定其通过初选。

(三)评选阶段1. 通过初选的工地将进入正式评选阶段。

2. 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工地进行现场评审和考察,评定其在各项标准下的得分情况。

3. 评选结果以得分高低为依据,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获奖工地。

(四)表彰阶段1. 按照评选结果,评委会将对获奖工地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2. 对获奖工地可颁发获奖证书,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评选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评委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公平公正地对参选工地进行评选。

(二)严格约束原则:评委会要确保评选过程的严密性和保密性,不泄露任何评选信息。

获得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奖励办法

获得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奖励办法

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申报及奖励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质量、安全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促进公司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水利水电、交通工程及市政工程等)均可申报和参与农四师、伊犁州、兵团、自治区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评选。

第三条申报同级优质工程奖的建设工程必须获得同级或同级以上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称号。

第四条申报的优质工程奖按区域和级别分为:伊犁州建设工程天马杯(伊犁州优质工程)简称“天马杯”;兵团建设工程昆仑杯(兵团优质工程)简称“昆仑杯”;自治区建设工程天山杯(自治区优质工程)简称“天山杯”;建设部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级优质工程)简称“鲁班奖”。

第五条申报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按区域和级别分为:农四师安全生产文明工地;伊犁州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兵团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全国建设工程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第六条申报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是主体在建工程。

申报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建设工程要经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初检和中间检查验收,同时符合第四条、第五条中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凡达到评选工程范围规定要求的,应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在年度内力争申报一项(或多项)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优质工程奖每年度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八条申报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2、非住宅小区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团场可放宽到2000平方米)(二)工业建设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工业建设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三)交通工程:包括公路、桥梁等1、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高等级公路;2、20公里以上的公路且投资超过2000万元;3、独立大桥;4、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互通立交及大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2)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2)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一、评选目的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旨在通过表彰文明施工、优质工程、高效管理和先进技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工地,推动全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发展,提高工地管理水平。

二、评选对象所有在施工期间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准则要求,积极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工地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1. 施工工地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明。

2. 施工工地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按时完成工期。

3. 施工工地要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堆放的材料要有清晰标识,杂物要及时清理。

4. 施工工地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5. 施工工地要积极推行绿色环保施工,采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6. 施工工地要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协调,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评选流程1. 工地报名:施工工地自愿报名参加评选,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提交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2. 初步审核:主办方对报名工地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报名材料和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现场评审:评审团对初步审核通过的工地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评估其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

4. 综合评定:评审团根据现场评审和综合考评的结果,对各工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5. 颁奖和宣传:对获奖工地进行颁奖和宣传,表彰其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杰出表现。

五、评审标准1. 施工工地是否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按时完成工期。

2. 施工现场是否整洁有序,材料是否有清晰标识,杂物是否及时清理。

3. 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施工工地是否积极推行绿色环保施工,是否采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施工工地与居民之间的沟通协调是否到位,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是否得到合理控制。

六、评选奖项1. 优秀安全文明工地奖:评选出在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指标上表现突出的工地。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施工安全等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营造安全文明的建设环境,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推行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使得每个工地都能够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建设,充分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一、评选标准1.安全环保方面: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立了安全、环保管理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环保证书等;2.文明施工方面:是否建立了文明施工标准以及文明施工管理举措,重点考虑扬尘、噪音、道路占用等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减少以及作业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3.施工质量方面:是否应用了先进施工技术,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建筑质量符合标准;4.文化建设方面:是否建立了文化交流平台,设立专门的文化宣传员,开展适当的文化活动,推进文化建设。

二、分级评审制度为了保障评选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我们要采用分级评审制度,具体流程如下:1. 初选在监理部门的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施工单位进行初步的评估,根据实际情况为施工单位划分类别,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

2. 复审对初选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深度复审。

核实其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施工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符合评选标准的情况。

3. 级别评定根据复审结果所得出的得分,确定评选级别,分为A、B、C三个等级。

排名前三的单位获得“优秀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三、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可采取以下方案实施:1. 将获得评选称号的单位,挂在工地大门处进行公示。

2. 由施工单位在办公楼,公告栏或者大厅等场所张贴评选结果。

3. 通过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获得评选称号的单位进行公示和提醒。

四、奖励措施1.获得“优秀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单位,可在考核得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党派或者经济奖励,表彰其付出和努力。

2.进一步提高上述单位的社会知名度,扩大其业务范围,增加施工机会。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工地评选活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评选自治区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区级文明工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倡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鼓励施工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材料、先进设备,积极争创文明工地。

第四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级文明工地评选条件、程序的制定,组织区级文明工地评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级文明工地的检查和初评工作。

区级文明工地评选的具体业务,可以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

第五条区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建筑施工活动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未发生一般(含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建设、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二)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和本办法所附《自治区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条件》;(三)设区的市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m2以上、住宅工程3000m2以上;地、州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的市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m2以上、住宅工程3000m2以上;其他地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m2以上;EPc工程总承包的大型工业项目;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市政、园林工程项目。

第六条评选区级文明工地,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由施工企业持下列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申报登记表;(二)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计划书;(三)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四)项目管理人员名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范本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范本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范本《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激发社会责任感,提高安全意识,树立文明形象,本评选办法制定。

第二条本评选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包括建筑、交通、能源等领域。

第三条评选的目标是发现和表彰安全工地和文明工地,鼓励和引导责任建设主体和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文明水平。

第四条评选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突出实效。

第五条评选的内容包括工地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行为规范等方面。

第六条评选的程序是组织评审、实地巡查、评审考核、公示结果。

第七条评选的结果有优秀安全文明工地、优秀安全工地和优秀文明工地三个等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评选第八条安全管理评选的指标包括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意识等方面。

第九条对工地的安全制度的评选主要考察制度的完备性、可操作性和执行情况。

第十条对工地的安全设施的评选主要考察设施的齐全性、合理性和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对工地的安全培训的评选主要考察培训的内容、形式和参与情况。

第十二条对工地的安全意识的评选主要考察从业人员对安全的认识和行为。

第三章环境卫生评选第十三条环境卫生评选的指标包括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施工场地的评选主要考察场地的整洁、安全和有序程度。

第十五条对建筑材料的评选主要考察材料的储存、使用和保护情况。

第十六条对垃圾处理的评选主要考察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理情况。

第十七条对污水处理的评选主要考察污水的收集、处理和排放情况。

第四章行为规范评选第十八条行为规范评选的指标包括从业人员的言行举止、工地的秩序和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十九条对从业人员的言行举止的评选主要考察工作场合和非工作场合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规范。

第二十条对工地的秩序的评选主要考察工地是否有序、交通是否畅通和道路标识是否清晰等。

第二十一条对工作纪律的评选主要考察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履行工作职责。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概述为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意识,树立好施工形象,我们公司决定对工地进行安全文明评选。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评选办法及流程。

安全文明评选标准安全文明评选标准分为安全和文明两个方面,具体如下:安全方面评选标准1.安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得到相关权威部门认可,保持连续5个月以上的安全记录。

2.环境管理: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并负责做好现场环境管理及清洁。

3.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安全培训,并组织员工参与安全骨干培训。

4.作业现场:作业现场布置合理,设备机具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5.事故应急:备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固定应急小组。

文明方面评选标准1.严格按时施工,不影响社会交通和市容市貌。

2.施工噪音、空气污染、粉尘、污水等均达到环保标准。

3.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施工材料摆放有序,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工人着装规范,文明施工,与市民心贴心相处。

5.施工公开透明,承包商与居民进行充分沟通,及时解决居民反馈的问题。

评选流程提名施工项目过半时,可向公司申请参评。

公司收到申请后,进行初选,将符合标准的工地提名参评。

筛选提名后,评估小组对工地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评估小组针对评选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参评工地。

考核确定参选工地后,安排专家组对工地进行考核。

专家组对工地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评选根据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和公司领导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安全文明工地,并对优秀工地进行表彰。

总结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

通过评选,可以鼓励施工方遵循安全环保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推动行业发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常见。

然而,由于工地存在的危险性和不文明现象,引发了许多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

为了促进安全和文明建设,有必要制定一个科学的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以便惩罚不安全和不文明的行为,并激励优秀的工地树立榜样。

二、评选目的1. 提倡安全意识通过对工地进行评选,可以加强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增强施工人员和工地管理层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只有加强安全意识,才能提高工地的安全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倡导文明施工通过对工地进行评选,可以倡导文明施工,促使施工企业和工地管理人员加强管理,改善工地环境,减少施工噪音和粉尘,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 奖励优秀工地通过评选出优秀的安全文明工地,可以对他们进行表彰和奖励,为他们树立榜样,鼓励其他工地提高安全和文明水平,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三、评选内容1. 安全管理评选标准:工地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等。

2. 工地环境评选标准:工地周边是否设置警示标识、是否设置安全隔离带、是否进行垃圾分类等。

3. 施工质量评选标准:施工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规范、是否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是否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等。

4. 文明施工评选标准:施工现场是否保持整洁、是否按规定使用施工车辆,是否妥善处理废弃物等。

5. 安全设备评选标准:工地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眼镜等,以及这些设备是否使用得当。

四、评选方法1. 政府监管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工地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工地的安全文明评级的参考依据。

2. 社会监督鼓励居民、媒体和相关组织对工地进行监督,通过举报不安全和不文明行为,推动工地安全和文明建设。

3. 自评互评建设企业和工地管理人员可以自行评估工地的安全文明水平,并可以互相评估。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参考,纳入评选的依据。

五、评选结果和奖励1.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途径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

安全文明工地评比方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比方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比方法安全文明工地评比方法一、前言安全文明建设是建设工程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是保障工人安全的基础,同时也是建设者对社会的贡献。

评比安全文明工地,是一项紧要的工程管理任务,也是社会公众对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和认可。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文明工地评比方法对于提升建筑工程管理质量有着现实意义和紧要作用。

二、评比条件1、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规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础。

参评工地必需在管理上结合法规,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从工期计划、安全管理、资金投入、施工质量等各个方面把握好每个节点,确保施工过程中任何情况都能被快速、有效地处理和解决。

2、环境卫生管理达标评比的安全文明工地必需符合绿色环保、环境卫生规范要求,充分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掌控噪声、建筑垃圾、职业卫生等对周边环境的损害,使工地成为一个干净、乾净和健康的工作场所。

3、安全生产情形优秀参评工地的安全管理情形、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防护措施等应当达到严格的安全要求。

实在来说,就是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依照规定执行好施工质量、进度计划,遵守生产安全规定,科学合理的利用材料资源等方面均得到合理解决。

4、文明施工效果优秀参评工地应当充分敬重社会公共利益,敬重他人权益,不弄虚作假、违规施工等不文明行为,并且要尽量削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做到人人参加文明建设,人人重视文明文化。

5、社会贡献较高参评工地除了自身建设,是否还会通过自身的协调布置和有效汇聚利益,以助推当地经济进展,推动健康社会进展,制造良好的社会贡献,第一时间向周边社区解决社会居民困难等,都是此评比评比过程及选定参评对象的紧要考虑因素。

6、自动接受评审参选工地必需自发接受评审,依照评审标准,自我检查、校正问题,适时反馈评审看法,同时要建立日常安全文明监管机制,以保障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最后达到全部评比条件的全部要求。

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决定

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决定

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决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管理,提高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自治区建设厅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新建建[2005]33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条第(一)项“未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或质量事故”修改为“未发生一般(含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将第五条第(三)项“乌鲁木齐地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m2以上、住宅工程3000 m2以上;地、州所在地和克拉玛依地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住宅工程3000 m2以上,其他地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上”,修改为“设区的市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 m2以上、住宅工程3000 m2以上;地、州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的市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住宅工程3000 m2以上;其他地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 m2以上;EPC工程总承包的大型工业项目;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市政、园林工程项目。

”三、将第六条第一款“评选区级文明工地由施工企业持下列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修改为“评选区级文明工地,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由施工企业持下列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第一款增加第(三)项“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六条第一款增加第(四)项“项目管理人员名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第八条第二款增加“初评应当在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达到40%以上时进行。

”五、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增加“检查评定应当在建设工程主体形象进度达到50%以上时进行”。

六、第十一条增加“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其他新开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新开工项目在评标中按照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计分。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引言建设一个安全文明的工地对于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然而,如何评选安全文明工地,成为了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评选标准、评选流程、评选奖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并给出具体的实例。

评选标准安全管理标准评选安全文明工地的第一个标准就是要求安全管理达到一定程度。

具体要求如下:•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工作。

环境保护标准评选安全文明工地的第二个标准是要求环境保护达到一定程度。

具体要求如下:•严格遵守施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管理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施工现场卫生清洁,保持周边环境良好。

文明施工标准评选安全文明工地的第三个标准是要求文明施工达到一定程度。

具体要求如下:•遵循文明施工标准,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保证施工安全与质量;•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评选流程评选安全文明工地的流程如下:1.工地自愿申报。

施工单位向工地所在的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资料和证明材料。

2.验证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查。

3.随机检查。

建设主管部门对已经申报的工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随机检查。

4.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工地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标准的安全文明工地。

5.发布结果。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的工地进行公示。

评选奖项评选获得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地,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荣誉称号•安全文明工地先进集体;•安全文明工地优秀建设单位。

奖励措施•给予奖金、奖状、荣誉牌匾等物质奖励;•其他奖项。

实例分析以“万达广场”项目作为实例,具体分析如何评选安全文明工地。

1.评选标准在安全管理标准方面,万达广场项目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从前期规划到后期运营,保证了安全施工环境和安全施工过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一、总则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推动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的评选安全文明工地的目的是为了表彰和推广那些在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提高安全生产和施工文明的意识和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评选要求(一)安全生产要求1. 安全管理:建筑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改进。

2. 安全培训:建筑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3. 安全设施:建筑工地要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安全标志、扶梯、消防设备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危险源管理:建筑单位要对工地危险源进行评估和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消除。

(二)文明施工要求1. 环境保护:建筑单位要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处理废弃物和污水。

2. 噪音控制:建筑单位要采取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保证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3. 渣土清运:建筑单位要及时清理工地的渣土和垃圾,保持工地的整洁有序。

4. 施工秩序:建筑单位要合理组织施工队伍,控制施工时间和范围,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秩序和安全。

四、评选程序(一)报名阶段1.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在每年的特定时间举办,建筑单位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申请。

2. 建筑单位需要填写评选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培训记录、安全设施使用证明等。

(二)初评阶段1. 评选委员会将对报名单位进行初步评审,根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进行考核。

2. 初评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将公布初评结果,被初选单位将进入下一阶段。

(三)实地考察阶段1. 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初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查看工地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情况。

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集团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是集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授予的荣誉,是集团企业、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

集团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评选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

第三条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依据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和集团企业标准《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统一要求》以及国家和部颁规、标准进行。

二、申报评选围和条件第四条申报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建造师、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二)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三)申报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含5000 m2);2、市中心城区的小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0 m2以上(含50000 m2),县(市、区)的小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30000 m2以上(含30000 m2);3、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 万元);(四)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综合检查评分,总计得分应在80分以上(含80分)。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采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五)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及日常维护记录的;(六)集团检查中工程不达标的。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模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模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模版一、背景介绍1.工地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是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

2.为了鼓励各工地加强安全管理、推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的1.激励各工地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树立典型,推动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良好风尚。

3.培养和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

三、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公正。

2.鼓励奖励:评选结果作为奖励和表彰参评单位的依据。

3.实事求是:评选结果必须真实反映工地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

四、评选内容1.安全管理方面:(1)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的完善程度。

(3)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

(4)事故和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2.文明施工方面:(1)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程度。

(2)施工噪音和污染的控制情况。

(3)施工队伍素质和礼仪表现。

(4)文明施工宣传和倡导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评选程序1.报名参评:(1)各工地按要求填写参评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截止后,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评选评审:(1)由评委组成评审团队,按评选内容进行评审。

(2)评委团队对参评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评估。

(3)评委对各项评选指标进行打分评定。

3.评选结果:(1)根据评委评分,确定最终的评选结果。

(2)公布评选结果并通知获奖单位。

(3)为获奖单位颁发评选证书和奖品。

六、奖项设置1.安全管理奖:(1)最佳安全规章制度奖。

(2)最佳安全设备和防护奖。

(3)最佳安全培训和教育奖。

(4)最佳事故和隐患整改奖。

2.文明施工奖:(1)最佳施工卫生奖。

(2)最佳噪音和污染控制奖。

(3)最佳施工队伍素质奖。

(4)最佳文明施工宣传奖。

七、奖励措施1.表彰和奖品:(1)颁发评选证书和奖杯。

(2)奖金或奖品特别奖励。

2.宣传报道:(1)通过媒体对获奖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2)在相关网站和平台上发布获奖单位的典型案例。

八、评选要求1.评选参评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登记和正常运营资质。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一、目的:为了推动建设安全文明工地,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树立安全文明工地的典范,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包括建筑、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

三、评选标准:1. 安全管理:a. 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b.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c. 在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设施;d. 保证施工现场通道畅通,防止堵塞和阻碍;e.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紧急预案演练。

2. 文明施工:a. 设置文明工地标识和工地规章制度公告牌;b. 建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现场环境整洁;c. 控制噪声、粉尘等施工污染,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和卫生;d. 定期举办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文明意识;e. 在施工现场设置关爱劳动者的设施,提供安全保障。

四、评选程序:1. 工地自愿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2. 管理部门初审申报材料。

3. 安全文明工地评审专家组组织评审,对申报工地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

4. 根据评审结果,对达到一定评分标准的工地进行公示。

五、评选奖励:1. 对评选出的安全文明工地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2. 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提高评选工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其他:1. 评选工作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定期开展;2. 对评选出的工地应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维持安全文明的标准;3. 对有严重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工地,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资格。

以上为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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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伊犁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管理,规范文明工地评选活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伊犁州直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评选伊犁州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州级文明工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倡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鼓励施工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材料、先进设备,积极争创文明工地。

第四条伊犁州建设局负责州级文明工地评选条件、程序的制定,组织州级文明工地评选。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州级文明工地的检查和初评工作。

州级文明工地评选的具体业务,委托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中心站办理。

第五条州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筑施工活动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未发生一般(含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建设、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二)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自治区级文明工地评选条件》;
(三)按照《自治区级文明工地评选条件》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评价总分在75分-80分的为自治州级文明工地;
(四)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000 m2以上、住宅工程2000 m2以上;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中的中型项目;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市政、园林工程项目。

第六条评选州级文明工地,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由施工企业持下列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申报登记表;
(二)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计划书;
(三)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项目管理人员名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第七条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并报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中心站备案。

第八条对申报评选州级文明工地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及本办法所附《伊犁州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标准》进行初评。

初评应当在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达到40%时进行,初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初评小组。

评审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评审标准,与申报单位无隶属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初评日期由初评小组随机确定,提前一天通知项目建设单位、申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

第九条经初评达到优良标准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伊犁州建设局进行评选。

第十条伊犁州建设局评选州级文明工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成3人以上检查小组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评定;
(二)检查评定应当在建设工程主体形象进度达到50%以上时进行,检查日期提前三天通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申报企业、工程项目监理单位;
(三)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和《伊犁州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标准》,对初评结果进行验评,评定的分值以检查小组验评的分值为准;
(四)汇总评选结果,由伊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中心站提出本年度区级文明工地评选建议名单;
(五)公示建议名单,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并予以核实;
(六)提出本年度州级文明工地名单,报州建设局审定。

第十一条获得州级文明工地,由伊犁州住建局予以表彰,该工程项目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定计取文明施工增加费。

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其他新开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新开工项目在评标中按照自治州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计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申报登记表表1
申报单位:申报日期:年月日
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计划书表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初评意见书表3
州级安全文明工地评定书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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