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成果奖励积分标准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试行)为营造良好科研氛围,使科研工作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对象
各二级学院(含民族教育学院一、二分院)和基础教学部教学行政岗、专职教师和实验实训人员。
二、计分周期
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1月份结算上一年度科研工作量。
三、计分类别
按照其水平和重要性,科研成果量化得分分为A、B两类,A类代表较高水平得分,B类代表一般水平得分。
四、计分标准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包括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表一:论文计分标准
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创作的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宣传、教育、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主办的展览会、音乐会;或在全国公开征集活动中被采用)的高水平艺术作品,视同相应层次的论文。
具体对应为:获国家级一等奖的计A60分,获国家级二等奖的计A50分,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的计A40分;获省级二、三等奖的,计B10分。
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译著、编著、教材)等;
表二:著作计分标准
3、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和结题
表三:项目申请、立项、结题计分标准
4、科研成果获奖
表四:科研获奖计分标准
5、获得专利成果
表五:专利计分标准
6、举办学术讲座(报告)。
凡列入赣江讲坛的学术讲座(报告)每场计B10分。
四、分值分配
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分值分配按下表:
表六:多人合作完成科研成果分值分配比例
五、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定期予以动态调整。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成果奖励积分标准

表1个人科研工作量化及成果奖励计分标准
类别
细 目
分 值
A
科
研 项
目
立
项
奖
a。国家科学基金
由学术委员会另行确定。
b.国家规划项目
c。省级科学基金
重点项目48分/项,一般项目29分/项
d.部级项目
重点项目45分/项,一般项目27分/项
e。省级规划项目
重点项目15分/项,一般项目9分/项,青年项目7分/项
l。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合格
10分/人
m.院级精品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验收合格
100分/专业
n。院级精品课程验收合格
80分/门
o。院级专业带头人验收合格
10分/人
p。院级合格课程验收合格
10分/门
q.新增专业
25分/个
L学术
讲座
a。正高职称
3分/小时
b.副高职称
2分/小时
c。中级职称(含全日制研究生)
专利权属个人:40分/项
c。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属学院:60分/项
专利权属个人:30分/项
d。外观设计、PCT、软件
专利权属学院20分/项:
专利权属个人:
10分/项
I
成
果
转
化
与
应
用
a.国家级项目通过鉴定的成果被应用
100分
b.获得发明专利的成果被应用
60分
c。省、部级项目通过鉴定的成果被应用
40分
d。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成果被应用
10%
5
45%
20%
15%
10%
10%
科研工作记分制度模板

科研工作记分制度模板一、总则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科研工作效率,促进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研工作记分制度。
二、记分标准1. 科研项目(1)国家级项目:每项记100分;(2)省部级项目:每项记80分;(3)市厅级项目:每项记60分;(4)校级项目:每项记40分。
2. 科研经费(1)国家级项目经费:每到位100万元,记50分;(2)省部级项目经费:每到位100万元,记40分;(3)市厅级项目经费:每到位100万元,记30分;(4)校级项目经费:每到位100万元,记20分。
3. 科研成果(1)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被SCI、EI、SSCI收录的论文,记30分;(2)发表其他学术论文:每篇被CSSCI、CSCD收录的论文,记20分;(3)发表其他学术论文:每篇未被收录的论文,记10分;(4)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记20分;(5)获得专利授权:每项记20分。
4. 科研奖励(1)国家级奖励:一等奖励,记100分;二等奖励,记80分;三等奖励,记60分;(2)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励,记80分;二等奖励,记60分;三等奖励,记40分;(3)市厅级奖励:一等奖励,记60分;二等奖励,记40分;三等奖励,记20分;(4)校级奖励:一等奖励,记40分;二等奖励,记20分;三等奖励,记10分。
5. 科研团队建设(1)获批科研创新团队:每项记50分;(2)获批校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每项记50分。
三、积分计算与奖励1. 科研人员每年度累计积分,根据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作为科研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 科研人员每年度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奖励金额为5000元;(2)积分达到80分以上,奖励金额为3000元;(3)积分达到60分以上,奖励金额为2000元;(4)积分达到40分以上,奖励金额为1000元。
院内人员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

院内人员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落实学校的“科研兴校”战略,充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尽快产出高质量、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大幅提升学校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打造学院品牌,参照其他院校近几年科研奖励工作的经验,制定本办法作为今后我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坚持科研与教学、医疗相结合,以科学研究作为强校之本。
在教学和科研、医疗工作中,建立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奖励办法。
第二条科研奖励由院内领导班子按照本办法量化以后,按分值折算,作为教职工业绩考核的基本条件,为今后晋级、进修、评优选先、提干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以科研经费的形式发放,每年核定奖励一次,奖励方案另行制定。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化奖励计分范围及条件:1、在合法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科研论文、教研论文或专业作品。
2、公开出版的著作、译著、教材等。
3、科研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市校级课题)4、市级以上获奖的各级各类成果。
5、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6、出版物的类别以其刊号或书号为确认依据。
7、自出版、发表、获奖等之日起,在一年内统计的。
8、成果认定范围有争议的由学术委员会判定。
第四条本办法只对在科研工作完成学院基本要求,超额工作量的量化(比如面临晋级的教职工,完成晋级所需基本的科研工作量不计算在内)。
第五条凡学院在职教职工,其科研成果经学校科研部登记认定后,按表一、表二、表三、表四方法计分。
表一:论文发表计分标准注:1.学术论文必须署名海南医学院;2.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在专业期刊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发表的短篇报道和题录工作量可计为同类别的1/2);3.被SCI全文收录的论著按影响因子(IF)大小计分:IF≤3.0,计200分;3.0<IF≤8.0,计400分;8.0<IF≤15.0,计800分;15.0<IF≤25.0,计1200分、IF>25,计1600分;论著以文摘或题录等其它形式被SCI扩展版收录者按相应标准减半计分;4.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分值系数等同。
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理工类)

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理工类)一、背景科研工作是工业大学教职工必须开展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制定是为了更加公平、科学、合理地评价教职工科研工作水平,并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踊跃参与科研工作,积极推进学校科学研究的进展。
二、考核标准1.课题立项。
教职工本人申请科研立项的,根据课题级别和数量按如下规定计算分值:国家级课题10分/项,省部级课题5分/项,校级及以下课题3分/项。
2.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分为论文和专利两种类型。
(1)论文根据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论文质量、SCI期刊等级等因素计算分值。
公认影响因子前10%的期刊,一篇发表论文计算3分;影响因子前25%的期刊,一篇发表论文计算2分;影响因子前50%的期刊,一篇发表论文计算1分。
其余期刊的发表论文计算0.5分。
在同一篇论文的任何修改版上加分。
(2)专利根据专利类型、申请人等因素计算分值。
发明专利计算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计算3分/项;外观设计专利计算2分/项。
3.科研经费。
按资助类型、经费数额等因素计算分值。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其他国家级课题能拿到1分/万元;省部级和自主选题等能拿到0.5分/万元;院级课题和其他科研项目能拿到0.1-0.5分/万元。
三、奖励措施通过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排名前列的教职工将享受以下奖励措施:1.人才引进。
校领导专门设立一部分引进优秀人才经费用于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择排名较高的教职工。
2.岗位晋升。
在晋升岗位时,会对教职工的科研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排名靠前的将获得较大的岗位晋升优势。
3.科研经费。
对于参加科研工作的教职工,在资金引导下开展科研工作,以实现学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目标。
四、总结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实行,不仅可以避免主观评价的出现而导致的不公平情况的发生,而且可以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准确、公正,从而激励更多的教师积极投入到科研中。
科研业绩量化计分方法

科研业绩量化计分方法
M=KQ1+Q2+KQ3+Q4
科研业绩量化计算公式:
i
M—科研业绩总量 ;Q1—科研课题分值,指承担科研课题的分值; Q2—科研经费分值,获得科研经费按统其中:
i
计年限实际到校的经费分值; Q3—科研成果分值,指完成课题和获得上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专利等的分值; Q4—发表论文(含三大检索)、出版专著分值; K—修正系数,学院主持项目为1,参加项目为0.5。
各分值取分表如下:
表1 科研课题Q1取分表
表2-1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科研经费(到校经费)Q2取分表(单位:分/万元)
表2-2 5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到校经费)Q2取分表(单位:分)
表4 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分值Q4取分表。
科研情况量化标准及计分办法

科研情况量化标准及计分办法①对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根据中科院情报中心所制定的“SCI分区表”的划分,给予对应分值。
②高水平学术机构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国家一级学会。
④**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按100%计分;进修学习期间的论文,以**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按100%计分,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其它不计分。
⑤在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文章1500字以上方可计分,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
⑥发表于省市领导内参〔含《研究与思考》〕的调研咨询报告,经黑龙江省级、**市级正职领导批示的,按论文F类计分;经黑龙江省级、**市级副职领导,以及**学院正职领导批示的,按论文G类计分。
〔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⑦EI、ISTP等收录学术会议论文,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
⑨一次评职中,此类成果限用10项。
论文D类40①SCI收录〔发表于Ⅳ区〕;②《新华文摘》篇目辑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推荐篇目;③高水平学术机构主办,且同时入选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期刊〔CSCD,科技类〕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④高水平学术机构主办,且入选CSSCI、CASS、北大核心中任意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⑤同时入选CSSCI、CASS、北大核心3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⑥中国教育报。
论文E类30①EI收录〔期刊论文〕、AHCI收录;②入选CSSCI的学术期刊;③同时入选CSCD、北大核心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④同时入选CASS、北大核心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⑤中国科学报〔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社科院〕。
论文F类20①EI收录〔会议论文〕、ISTP收录、ISSHP收录;②入选CASS、北大核心、CSCD中1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③各学科领域的国家重要报纸〔如: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
论文G类10①CNKI、维普等系统中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②黑龙江日报,**日报。
表二:知识产权类成果级别认定及量化表级别分值专利分级描述备注专利A级60创造专利①独立创造人、第一创造人获得对应分值的100%;其他位次创造人不计分。
教学(科研)人员工作量考核量化积分办法

附件1:教学(科研)人员工作量考核量化积分办法为了建立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便于每年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量化考核,现对教学(科研)人员教学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和科技工作量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其量化积分标准如下:一、教学工作量量化积分教学质量的考核由各院(系)、教研室负责进行,教务处统一扎口,教学质量考核指标及等级标准另定。
二、教师工作量量化积分上述计分以项目为单位。
教务处按项目将分值发放到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参与人员中进行分配,分配的分值之和不得超过项目总分值。
三、科技工作量量化积分(一)科研立项项目计分以项目为单位,经费指当年到学校财务经费。
负责人的分值原则上不低于总分值的50%,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分值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承担工作量决定。
特殊情况由项目组与科技产业处另行商定。
(二)专利个人计分:排名第一为满分,排名第二按50%计分,以下排名按第二名计分再递减10%,递减完为止。
(三)科研成果获奖个人计分:排名第一为满分,排名第二按50%计分,以下排名按第二名计分再递减10%,递减完为止。
艺术类获奖等级二等奖按一等的60%计分,三等奖按一等的40%计分。
(四)科研项目鉴定或验收个人计分:排名第一为满分,排名第二按50%计分,以下排名按第二名计分再递减10%,递减完为止。
鉴定为省部级鉴定,其它级别适当相应递增或递减20%。
(五)发表论文计分为第一作者或责任者。
上述所称“国家一级权威期刊”以各文科院(系)推荐的、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的《国家一级权威期刊》为准,“统计源期刊”、“国内核心期刊”以江南大学科技产业处2002年1月印发的《中国科技期刊投向指南》为准。
任何刊物的增刊及不在正常期号以内的特刊、专号一律视为一般刊物。
(六)出版专著计分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外的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分。
出版发行面很大时,酌情加分。
说明:年度考核时,由教学工作量化积分、教师工作量化积分与科技工作量化积分合计得出的分值即为每位教学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总积分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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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省级科学基金
重点项目48分/项,一般项目29分/项
d.部级项目
重点项目45分/项,一般项目27分/项
e.省级规划项目
重点项目15分/项,一般项目9分/项,青年项目7分/项
f.地(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学会项目
重点项目12分/项,一般项目7分/项
g.省级学会项目、横向协作项目
专利权属个人:40分/项
c.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属学院:60分/项
专利权属个人:30分/项
d.外观设计、PCT、软件
专利权属学院20分/项:
专利权属个人:
10分/项
I
成
果
转
化
与
应
用
a.国家级项目通过鉴定的成果被应用
100分
b.获得发明专利的成果被应用
60分
c.省、部级项目通过鉴定的成果被应用
40分
d.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成果被应用
5分/篇
f.有公开发行刊号的论文集
6分/篇
g. 有省内刊号的内部刊物(本院学报每年不超过两篇,同期计一篇)
3分/篇
G
艺
术
类
作
品
a.全国性每五年一届的综合性大展参展作品
30分/件
b.每两年或不定期全国综合或单项展参展作品
15分/件
c.省级协会的综合或单项展参展作品
5分/件
d.参展作品如获奖,在同级参展计分基础上
1.5分/幅
1.5分/万字(图文并茂的作品)
F
论
文a. 类权威期刊全文发表 NhomakorabeaSCI、SSCI、AHCI150分/篇
EI75分/篇
b. 类CSSCI来源期刊、CSCD核心库期刊全文发表
50分/篇
c. 类核心期刊、国内省级以上机关报理论版
25分/篇
d. 类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10分/篇
e. 类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b.国家级其他奖种、
一等奖
200分
二等奖
150分
三等奖
100分
优秀奖
50分
c.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教学研究成果奖
特等奖
200分
一等奖
150分
二等奖
100分
三等奖
50分
优秀奖
25分
d.省(部)级其他奖种
一等奖
75分
二等奖
50分
三等奖
30分
优等奖
20分
e.市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教学研究成果奖
重点项目7分/项,一般项目4分/项
h.院级项目
重点项目5分/项,一般项目3分/项,
青年项目2分/项
C
鉴定
成果
a.国家级鉴定成果
由学术委员会另行确定。
b.省部级鉴定成果
80分/项
c.地(市、厅)级鉴定成果
60分/项
D
获
奖
成
果
︹
政
府
奖
︺
a.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教学研究成果奖
一等奖
由学术委员会另行确定。
10%
5
45%
20%
15%
10%
10%
6
40%
20%
15%
10%
10%
5%
7
35%
20%
15%
10%
10%
5%
5%
7人以上
第一人为30%,其余人员平均分配70%
4分/万字 主编加记0.3分/万字
主审20分/本
d.公开出版的教材
2分/万字 主编加记0.15分/万字
主审10分/本
e.公开出版工具书、科普类书籍和培训教材
1.5分/万字 主编加记0.1分/万字
主审8分/本
f.校本教材
1分/万字 主编加记0.08分/万字
主审5分/本
g.其它书籍(含个人文集、小说、个人画册)
30分
e.地市级项目通过鉴定的成果或横向协作项目被应用
20分
f.获外观设计专利或自选项目通过鉴定或验收的成果被应用
15分
g.院级项目通过鉴定或验收的成果被应用
10分
J成果转让与推广
a.科技成果转让
15分/万元
b.科技成果推广
10分/万元
K
专
业
建
设
a.国家级精品专业申报成功
由学术委员会另行确定。
b.国家级示范性基地申报成功
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0%、50%、30%加计获奖分
e.发表于艺术类专业期刊上的音体美作品( 类、 类、 类、 类)
按照刊物级别,同刊同期只能计一件作品的分(30分/页、15分/页、10分/页、
5分/页)
H
专
利
a.国外发明专利
专利权属学院:120分/项
专利权属个人:50分/项
b.国内发明专利
专利权属学院:80分/项
l.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合格
10分/人
m.院级精品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验收合格
100分/专业
n.院级精品课程验收合格
80分/门
o.院级专业带头人验收合格
10分/人
p.院级合格课程验收合格
10分/门
q.新增专业
25分/个
L学术
讲座
a.正高职称
3分/小时
b.副高职称
2分/小时
c.中级职称(含全日制研究生)
特等奖
150分
一等奖
100分
二等奖
50分
三等奖
30分
f.厅局级科研项目奖、国家学会成果奖
一等奖
80分
二等奖
40分
三等奖
20分
g.院级教科研成果奖、省级学会成果奖
一等奖
25分
二等奖
20分
三等奖
15分
E
著
作
和
教
材
a.学术专著
10分/万字
b.编著、学术性译著、古籍整理
3分/万字 主审15分/本
c.国家级高职规划教材
c.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成功
d.国家级教学团队
e.国家级教学名师
f. 省级精品专业、示范性基地申报成功
250分/个
g.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成功
200分/门
h.省级教师团队申报成功
100分/个
i.省级教学名师
75分/人
j.省级教科研单项评估
优秀等级50分,良好35分,合格25分
k.省级专业带头人验收合格
25分/人
f.院级正式比赛
按相关比赛规定给予奖励。
N
其他类
a.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结题验收通过
指导老师个人计5分/项
b.单项调研报告(5000字以上,被采用)
3分/份
表2 科研合作项目的计分比例
参与人数
排 序 及 分 配 比 例
0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1
100%
2
70%
30%
3
65%
20%
15%
4
55%
20%
15%
1分/小时
M
竞
赛
获
奖
a.参加国际比赛
一等奖
250分
二等奖
150分
三等奖
100分
b.参加全国比赛
一等奖
150分
二等奖
100分
三等奖
50分
c.参加省部级比赛
一等奖
100分
二等奖
50分
三等奖
25分
d.参加地厅级、国家级学会比赛,省级学会比赛减半计算
一等奖
50分
二等奖
25分
三等奖
12分
e.指导学生参赛获奖
按照以上相应获奖类别折半计分。
f.地(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学会
重点项目12分/项,一般项目7分/项
g.省级学会项目项目、横向项目
重点项目7分/项,一般项目4分/项
h.院级项目
重点项目5分/项,一般项目3分/项,
青年项目2分/项
i.争取科研经费分值(学院资助的科研资金不计分)
15分/万元
B
验
收
成
果
a.国家科学基金
由学术委员会另行确定。
附件2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成果奖励积分标准
表1个人科研工作量化及成果奖励计分标准
类别
细 目
分 值
A
科
研 项
目
立
项
奖
a.国家科学基金
由学术委员会另行确定。
b.国家规划项目
c.省级科学基金
重点项目48分/项,一般项目29分/项
d.部级项目
重点项目45分/项,一般项目27分/项
e.省级规划项目
重点项目15分/项,一般项目9分/项,青年项目7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