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2012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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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怎样避免“跑冒滴漏”

政府采购怎样避免“跑冒滴漏”

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回顾2011年检察工作时指出,去年我国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42件。

此间代表委员认为,随着各级政府财力的提升,政府采购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领域;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中发生的问题,则加剧了人们对此的担忧。

他们建议,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法制化和透明化建设,用制度扎紧篱笆,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大问题制约政府采购公平公正 “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财政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今年的预算报告在分析当前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时,列举了上述问题。

多位代表委员在审议和讨论过程中指出,当前政府采购中的一些乱象是造成政府资金“跑冒滴漏”的重要原因。

概括起来,近来各地陆续曝光的政府采购乱象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高价中标,如政府采购的设备价格高于市场价;二是违规采购屡禁不止,如超标采购高配置电子产品和进口豪华车等;三是采购过程不透明,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无资质证书、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成功中标。

政府采购中的问题引起了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吴子婴就曾公开抨击过电子产品政府采购领域的高价现象,她说:“相同或类似品牌型号的电脑,在市场上只卖七八千元,为何政府采购的价格会上万元。

”“频频曝光的案例,暴露出当前的政府采购在制度严密化和操作规范化上还存在着漏洞。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评价说,“政府采购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公正、公平,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封杀腐败行为的空间。

但在具体操作中,有的执行者故意无视规则,与政府采购制度要求背道而驰。

” “跑冒滴漏”从何而来政府采购管理中的漏洞何在?长期从事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的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作出了具体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0.12.05•【文号】国办发[2010]61号•【施行日期】2010.12.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政府采购,预算、决算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0〕61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十二月五日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注: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所有中央预算单位(二)列入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以下项目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由部门自行组织,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也可以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一)货物类。

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医疗设备和器械、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港口设备、农用机械设备、气象专用仪器设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测绘专业仪器设备、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专用教学设备、广播电视和影像设备及专业摄影器材、文艺设备、体育设备、海关专用物资设备、税务专用物资装备、边界勘界和联检专用设备、质检专用仪器设备、海洋专用仪器设备、金融系统专用设备及有价单证和凭证、救助船舶和直升机、执法船艇、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特种车辆(指事先在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雷达等专业工作的车辆)、缉私船、地震专用仪器设备、水利专用仪器设备(水保、水文专用仪器设备)。

(二)工程类。

部门确定的本系统京内单位公用房建设及修缮和装修工程。

2012年政府采购第一次培训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2年政府采购第一次培训试题及参考答案

二〇一二年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试题单位:姓名:分数: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40分)1.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采购与()采购相结合的执行模式。

A.委托、自行B.集中、分散C.政府集中、部门集中D.集中、自行2.()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A.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B.各采购单位C.各级纪检监察机关D.各级审计机关3.下列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的职责,必须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履行的是()。

A.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B.指定并监督检查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C.定期公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数据D.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进行公告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年。

资格证书记载事项依法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变更或者换证手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有效期的,应当在资格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日前,向作出资格审批决定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A.2,10,30B.2,10,60C.3,20,30D.3,20,60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A.15,5B.10,5C.10,3D.7,36.某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一批办公桌椅,预算刚刚达到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

这批桌椅标准规格统一、价格变化幅度不大、潜在供应商较多,本次采购比较适宜的采购方式是()。

A.邀请招标 B.询价采购C.竞争性谈判D.单一来源采购7.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A.10 B.15 C.20 D.308.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目标及计划

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目标及计划

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目标及计划2011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及有关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扎实运作,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管理措施,使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得到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额达到8000余万元,节约资金810余万元。

在市局的综合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2012年按照局党组的要求,根据省厅、市局2012年印发的工作要点,我们继续围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扩大采购资金范围和规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方面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具体目标是:采购额达到85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市财政系统考评中继续保持先进行列。

一、围绕科学管理,着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要继续以讲科学、求规范、重创新为要求,进一步抓好政府采购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和实施工作。

目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已纳入了国务院立法计划,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法律实施细则即将出台。

条例颁布后,一方面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搞好宣传和培训。

另一方面要根据我县情况,继续完善有关采购制度规定,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管理;制定电子化条件下的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整合采购环节、理顺采购程序。

二、围绕精细化管理,着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化,可以实现采购管理环环相扣、采购程序明确规范、采购信息公开透明、采购记录详细可查、采购效率明显提升、采购活动全程监督的效果,是应对形势发展、解决问题矛盾的有效途径。

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主动适应这一新的采购形式,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实施效果。

集中力量搞好电子化应用宣传和培训工作,使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能够熟练使用电子化软件进行管理和操作;加强硬件配套建设,努力筹建评标室、开标室,为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基础保障,力争我县今年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

浅议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

浅议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

浅议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摘要:分析了政府采购与非政府采购的区别及政府采购在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中的作用;总结了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的特征;提出了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的方法。

关键词: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政府采购Discussion on Assets Purchas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Research UnitsAbstract:It was differentiated and analyzed how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 works when assets purchase was done by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unit betwee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 and non-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 It outline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put up the methods for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unit’s assets purchase.Key words: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unit;assets purchase;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政府采购也称为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欧美许多发达国家都制定有政府采购制度,美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就已存在200多年。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采购商,是世界上政府采购规模最大的国家和政府采购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之一[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关于2012―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关于2012―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关于2012―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日期】2011.12.29•【文号】国机采字[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正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2-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字〔2011〕31号)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办公厅(室)、财务司:为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12~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施工企业,并确定了新一期定点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在京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预算(以下简称预算)在10万~200万元之间的工程项目应实行定点采购。

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各单位可自行采购,提倡执行定点采购。

预算达到2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的,应报国采中心组织招标。

目录外其他工程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也可以委托国采中心实施。

二、定点内容(一)定点执行期限本期定点服务执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有效期内各单位与定点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至2013年12月31日仍未执行完毕的,在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继续有效。

(二)定点工程类别本期定点共设八类: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弱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供电工程。

其余类别工程项目应参照本通知规定通过国采中心办理。

(三)定点施工企业本次通过公开招标共确定的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定点企业,名单见附件1),在定点期间,将按照《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服务合同》(附件2)及有关规定为各单位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政 府采购审查要点

政 府采购审查要点

政府采购审查要点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为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合法和有效,需要对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

以下是政府采购审查的一些要点:一、采购预算审查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基础,审查采购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首先,要审查采购项目是否列入预算,有无超预算采购的情况。

预算编制是否遵循了相关法规和政策,是否经过了合理的论证和审批程序。

同时,还要关注预算的细化程度,是否明确了采购的具体内容、数量和单价等,以确保预算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性。

二、采购方式审查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

审查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否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例如,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过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

对于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对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审查时要关注采购方式变更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防止采购人随意变更采购方式以规避竞争。

三、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是确保采购质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环节。

要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对于特定行业或项目,还需要审查供应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同时,要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可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获取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此外,还要审查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业绩和履约能力等,以确保其有能力履行合同。

四、采购文件审查采购文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2]49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2]49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2]49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近年来,各中央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一些单位不编政府采购预算、超预算超标准采购、规避集中采购以及不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作用,现就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央单位要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细化工作。

凡纳入国务院公布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内的集中采购品目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都应当按照预算编制文件要求,在部门预算中列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金额。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财行[2011]78号)规定编制,其他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根据厉行节约的原则并结合同类项目历史成交结果编制。

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年全国谈判应对工作与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有关部署,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拓宽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管理。

一、着力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围绕财政支出保障重点,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努力推进应采尽采。

结合优化投资结构、支持强农惠农富农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公益性文化服务、社区服务等采购工作,重点做好文化惠民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及校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采购。

研究制定推进和规范服务采购的指导意见,创造条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继续将法制建设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解决改革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大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印发《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研究制定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等制度办法。

各地要根据工作开展实际,不断加强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快构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拓展完善政策功能的实施领域,增强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尽快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管理办法,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执行机制。

完善政府采购强化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

大力推进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研究推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措施。

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努力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财库〔2012〕69号

财库〔2012〕69号

财政部文件财库〔2012〕6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但也还存在着评审程序不够完善、工作职责不够明晰、权利义务不对称等问题,亟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为加强评审工作管理,明确评审工作相关各方的职责,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组织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和询价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

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要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

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评审职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细化评审工作程序,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购 向专 用类 项 目的 拓展 , 政办 公类 货物 采购 向公益类 项 行 目的延 伸 ;并积 极 与财 政 支 出结构 调整 相适 应 ,进 一步 扩
二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 系 , 促进 采购工作有序 开展
认 真查 找 当前政 府采 购管 理 中的突 出问题 , 在加 大 现 有法规 制 度执 行 力的基 础上 , 续 强化采 购流 程控 制 、采 继
四、 进一步构架效 率与效益兼顾的政府采购 市 场环境 ,支持经济快速发展
加快 构 建功 能 完备 的政 府采 购政 策 体 系 , 不断 提升 政 府采 购服 务 质量和 效率 ,更好 地服 务 经济 社会 发 展 。 ( ) 极 发挥 政 府 采 购政 策 功 能作 用 。 分 利用 现 行 一 积 充
工作的细化与改进,促进资产配置标准化进程 , 推进政府 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 、 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资金支付的
有机 融合 ,更好 地服 务于 财 政管理 大 局 。
引导, 以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 面向政府采购当事 人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 通过宣传培训新政策、 分析讲解社
会关注 的敏感 问题以及曝 光违法 违纪行 为等措施 , 强政府 增 采 购 当事 人的法 律意识和 风险意识 , 高执行政 府采 购法 规 提 制度 的 自 性 、准确 性和 规范 性 ;强化 制度 落实 的监督 检 觉
大对与社会事业、 社会保障以及 “ 三农” 等民计民生相关
项 目的 采购 。
( ) - 进一步强化工程类采购管理。大力推进财政性资 金工程项 目 政府采购管理程序的贯彻落实 , 以采购计划审 核、采购信息发布、采购数据统计和采购合同备案等环节 为切入点, 对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项 目融入政府采购监 管流程 , 对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项 目全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准则与工作要点

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准则与工作要点

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准则与工作要点一、定义及性质:1、定义: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可分为集中采购机构和一般采购代理机构。

2、集中采购机构的性质:集中采购机构是采购代理机构,它只能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办理政府采购事务。

集中采购机构完全是为了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服务而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是政府机关,而是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二、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准则:1、委托代理:开展代理服务前,采购代理机构应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应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和需要,约定采购代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标准和职责权限,并依约提供相关代理服务。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也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2、依法执业: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3、诚信履约: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和认真履行与采购人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依法守信,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服务标准,廉洁自律。

4、充分告知:代理服务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向采购人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服务进度和结果的相关信息。

除非得到事先授权,否则在采购活动中形成的采购方案、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成交通知书等主要文件,以及需要作出的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各项决策,均应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提前报采购人审核确认。

5、自愿有偿: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自愿接受采购人委托,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并基于委托服务内容范围、服务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收取相应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6、严格保密: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代理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企业商业和技术秘密,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或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应保密的信息。

7、利益回避: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供应商身份参与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也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为供应商提供代理或咨询服务。

招标投标行业六大关键词

招标投标行业六大关键词

2012年:招标投标行业六大关键词一、贯彻《实施条例》201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的正式施行拉开了招标投标行业制度完善与市场规范的序幕,招标采购各项制度密集出台,行业自律和行政执法双管齐下,相关领域的招标突破封锁,民营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迎来政策利好,《电子招投标办法》出台在即。

《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成为行业贯穿全年的一条红线。

《实施条例》已于2012 年2 月1 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对上位法的规定作了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在新形势、新要求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操作细则,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2 月26 日,国家发改委会同监察部等国务院十部门在京举办《实施条例》骨干培训班,标志着《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全面启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任珑在《实施条例》骨干培训班上指出,要高度重视《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将《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与扩大内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

4 月14 日,为进一步做好《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的规定。

同时规定,“需要修改、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各制定机关要在2012 年12 月31日前完成修改、废止程序,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2012 年,《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成为行业贯穿全年的一条红线。

二、规范市场为进一步加大《实施条例》贯彻落实的力度, 2012 年,国家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通过不断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监督渠道、强化监管措施来净化招投标市场、规范招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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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办库[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国库“十二五”规划,我们制定了《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加入GPA 谈判应对工作。

附件: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2011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2011年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与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有关部署,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拓宽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管理。

一、着力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
围绕财政支出保障重点,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努力推进应采尽采。

结合优化投资结构、支持强农惠农富农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公益性文化服务、社区服务等采购工作,重点做好文化惠民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及校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采购。

研究制定推进和规范服务采购的指导意见,创造条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
继续将法制建设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解决改革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大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印发《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


究制定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等制度办法。

各地要根据工作开展实际,不断加强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快构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
拓展完善政策功能的实施领域,增强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尽快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管理办法,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执行机制。

完善政府采购强化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

大力推进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研究推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措施。

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努力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四、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
针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的薄弱环节,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费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逐步扩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适时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将改革推广到省级单位。

推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审核前公示制度,改进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

强化集中采购管理,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工作,促进采购代理机构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规范网上电子竞价和开展区域联合采购。

充实评审专家数量,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行为。

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

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开展有关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

五、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把标准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标准化促进信息化,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修订《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改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以及招投标、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公告内容,制定完善各类政府采购标准合同文本,研究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到计划管理、方式审批、执行交易及诚信体系建设等业务管理标准。

按照建立采购管理、电子交易、采购网站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积极推动中央管理交易系统和全国共享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升级改造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先期启用计划管理、全国供应商库等子系统。

各省(区、市)要加强对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系统建设运用工作,促进提高政府采购整体管理水平。

六、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和调查研究工作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培训与调查研究,营造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多渠道、
全方位宣传改革成效,提高依法采购意识。

做好对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释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做好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培训和系统操作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加强对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改革中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开展带有共性、全局性的理论课题以及与实际工作紧密相连的实践课题研究,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

继续推动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实行职业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积极开展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应对工作
坚持统筹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原则,继续做好国内应对工作。

抓紧研究GPA新旧文本及参加方新一轮出价变化,分析对我国加入GPA谈判的影响。

深入开展我国加入GPA的利弊分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对改革建议。

全面评估进一步扩大出价的可行性,完善改进出价预案。

系统开展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与GPA 规则的一致性分析,提出我国法律政策调整建议。

加强GPA宣传,为谈判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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