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关于辅导、竞赛、发表文章、获奖等方面的奖励政策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加分:
三等奖:全国级24分,省级12分,市级6分;
2、经验成果:(1)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或主办的刊物)中,论文获奖或发表均按以下标准计分:(其中“论文发表”均算该级别的一等奖)
一等奖:全国级10分,省级6分,市级3.5分;
二等奖:全国级 8分,省级5分,市级3 分;
三等奖:全国级 7分,省级4分,市级2.5分;
3、荣誉称号(凭证书原件)
(3)个人单项奖(指在某次活动中获得的荣誉,如“优秀教案”、“优秀师德论文”等)按以上奖励办法的一半计算。
二、发放奖金:
2、对各类竞赛的奖励如下: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竞赛,可获以下奖金。
奖级国家级 xx省级 xx市级 xx市级
等级奖金等级奖金等级奖金等级奖金
教师凡在省、市、乡承担观摹课、示范课、公开课、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等工作,并受到一致好评且受到表彰者及撰写论文,获各级正规学术报刊杂志刊登者,可获以下奖金。
学科竞赛辅导和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学科竞赛辅导和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学科竞赛辅导和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学科竞赛辅导和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坚持教育创新,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践,更新教学内容,推动学校全面发展,规范我校在学科竞赛、评课选优、论文评比、发表等方面的奖励办法,特制订本方案。
一、各类竞赛是指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校内各学科学生竞赛和教师业务竞赛。
二、学校组织竞赛时间为每年3月下旬组织青年教师优质课大赛和不定期组织课件比赛和其他教学技能比赛,以及每年在12月份组织的全校性学生学科竞赛月。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竞赛根据上级计划安排,及时组织。
三、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有学校教科处选拔产生,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由教务处、教研处统一组织,参赛前由两处指定指导教师,通过选拔、培训、辅导、再竞赛进行。
四、竞赛奖励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不辅导不设辅导奖的原则,学校鼓励更多教师关心参与竞赛辅导工作,鼓励更多学生参与竞赛,点面结合,做到拔尖与扶弱同步进行,推动校园竞技氛围。
五、各类学科竞赛和教师业务竞赛和教科研成果在每年12月底登记、归档,在年度教师总结大会上发奖。
六、奖励标准(一)学科竞赛辅导奖全国级比赛:全国一等奖800元,全国二等奖400元,全国三等奖200元;省级一等奖200元,省级二等奖150元,省级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市级二等奖50元,市级三等奖20元。
校级一等奖50元,市级二等奖30元,市级三等奖20元。
(注2、3)说明:1、上述奖金以每位学生获奖次数计算,以获奖通知及证书为准,奖金中不包含学科竞赛的辅导费用,学科竞赛辅导费按教导处、教科处安排的辅导课时中的实际辅导课时计算。
2、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原则上不设辅导教师奖,但对所带学生成绩突出的教师通报表扬。
3、如果以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组织的学科竞赛情况下,根据辅导组织情况设辅导教师奖,但学生参赛获奖面不超过20%。
教师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小学教师竞赛获奖奖励办法为提高我校教师的素质、促进我校学生素质的发展,鼓励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应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各类竞赛。
二、奖励办法(一)论文、课件、教具、个人或班级网页奖:1、在国家级、市级、县内各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评选)教育教学论文的教师分别给予奖励。
国家级奖励200元/篇;省级奖励150元/篇;市级奖励100元/篇;县级奖励50元/篇。
已经获得的奖励如低于本标准的按本标准补发齐。
2、由学校内部组织进行的论文评选,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奖励60元/篇;二等奖奖励40元/篇;三等奖奖励20元/篇。
3、自制的课件、教具参照以上标准计奖。
(二)教育教学竞赛奖:由学校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获得个人奖励者,按获奖等级不同分别给予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9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
市级一等奖奖励6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400元。
县级一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
片区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50元。
(三)指导学生竞赛奖:组织课外辅导学生参加各科知识竞赛(含课外辅导学生参加电脑作品)的教师(不计课时补贴),学生竞赛事先应报教导处备案,按学生获奖等级不同和参赛范围分别给予奖励。
1、全国性竞赛,学生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200元、180元、160元,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翻两倍计算。
2、市级竞赛(含市区域性竞赛),学生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160元、120元、100元,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翻两倍计算。
3、县级竞赛,学生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150元、120元、100元,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翻两倍计算。
4、片区竞赛,学生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80元、60元、40元。
5、团体指导奖个人指导奖不重复,以高者计算,一名教师指导多名学生得奖按学生得奖人次和等级可重复奖励。
辅导班奖学金奖励制度范本
一、制度背景为激发学生积极参与辅导班学习,提高学习效果,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奖学金奖励制度。
二、奖励对象1. 全体辅导班学员;2. 在辅导班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奖励类别及标准1. 学习进步奖:对在辅导班学习期间,学习成绩有显著提升的学生进行奖励。
(1)一等奖:学习成绩提升10%以上,奖励人民币100元;(2)二等奖:学习成绩提升5%-10%,奖励人民币50元;(3)三等奖:学习成绩提升3%-5%,奖励人民币30元。
2. 优秀学员奖:对在辅导班学习期间,表现优异、积极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奖励。
(1)一等奖:综合成绩排名前10%,奖励人民币200元;(2)二等奖:综合成绩排名11%-30%,奖励人民币100元;(3)三等奖:综合成绩排名31%-50%,奖励人民币50元。
3. 优秀学员团队奖:对在辅导班学习期间,团队合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团队进行奖励。
(1)一等奖:团队总分排名前10%,奖励人民币500元;(2)二等奖:团队总分排名11%-30%,奖励人民币300元;(3)三等奖:团队总分排名31%-50%,奖励人民币100元。
四、评选及发放1. 学习进步奖、优秀学员奖评选:每学期末,辅导班教师根据学员的学习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评选出获奖名单。
2. 优秀学员团队奖评选:每学期末,辅导班教师根据团队在辅导班活动中的表现、成绩、团队合作等方面综合评定,评选出获奖团队。
3. 奖学金发放:获奖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凭获奖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辅导班领取奖学金。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辅导班所有;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学生学科竞赛奖励与资助制度
学生学科竞赛奖励与资助制度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学生学科竞赛在教育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拓宽学科视野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竞赛,许多地区和学校建立了学科竞赛奖励与资助制度。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一制度进行探讨。
一、奖励制度的种类和目的奖励制度在不同的地区和学校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包括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荣誉奖励一般包括奖状、奖杯等,并在学校或社区范围内进行颁发,以彰显学生的优秀成绩。
物质奖励则常常是以奖金或奖品的形式给予学生。
奖励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鼓励学生学科竞赛的积极参与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是一种对学生取得突出成绩的肯定和激励。
二、奖励制度的影响与意义学科竞赛奖励与资助制度对学生个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奖励制度能够激发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更加努力。
其次,获得奖励的学生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和肯定,对他们的个人成长和自信心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而对于学校和社区来说,奖励制度也是一种宣传自身教育质量和培养学生能力的途径,能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三、奖励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首先,各地区和学校应制定统一而公平的评奖标准,确保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其次,要提高师资力量,加强教师的指导和培训,确保学科竞赛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也需要增加资金投入,完善物质奖励的力度和广度,从而更好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四、奖励制度对学生竞争中的问题奖励制度虽然能够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主动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奖励可能引发学生之间的不健康竞争,导致学生关注比赛结果而忽视了学习的真正意义。
其次,奖励制度对于那些未能获奖的学生来说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因此,在建立奖励制度时,需注意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奖励,强调学习过程和对学科的热爱,而不仅仅关注结果。
五、奖励制度与学生能力的培养学科竞赛奖励与资助制度对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具有积极意义。
教师辅导及比赛奖励办法
甘霖社区学校
师生参加综合大赛奖励方案
2012.9
甘霖社区学校
师生参加综合大赛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强化“育人为先、质量至上”的意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品牌经营”的意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品质;引导每一位教师以团结务实的主人翁精神做好自己的工作,努力为学校多作贡献,同时也把自己对学校的贡献作为自己成功的最好注解,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好印证。
为此制定《甘霖社区学校教师教师竞赛及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方案》。
二、奖励内容
1、教师参加各级教学业务比赛。
2、凡辅导学生参加有关竞赛获奖或学生作品获奖及发表。
3、凡教师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发表(必须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参加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竞赛获奖。
4、区教研室抽考优秀成绩奖。
三、奖励办法
1、教师专业发展奖:教师参加各级教学业务比赛
2、学科竞赛辅导奖:
3、教师论文获奖:
4、教师在区教育部门组织抽调活动中,获一等奖100元、二等60元,三等40元。
5、在区教研室抽考中(13所学校),奖励前7名,第一名500元,每降一名交递减20元。
6、教师在参加各级(校级以上)教学业务比赛及学科竞赛辅导予以30元组织费用奖励获(获奖者除外)。
7、教师某一方面工作突出,在校、区级作经验交流和介绍分别奖励40、80元。
注:本方案自2012年2月开始实施,以后每2-3年根据教育教学发展形势和学校年度考核的主要导向调整一次,未尽事宜有校长室负责解释。
甘霖社区学校
2012-3-3。
竞赛获奖奖励制度模板
竞赛获奖奖励制度一、奖励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竞赛的获奖者,包括在校学生、教师、科研人员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二、奖励范围1. 国际性竞赛:指世界范围内的各类竞赛,如世界数学奥林匹克、国际物理奥林匹克、国际化学奥林匹克等。
2. 国家级竞赛:指我国教育部、科技部、体育总局等部委主办的各类竞赛,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
3. 省级竞赛: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竞赛,如全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
4. 地市级竞赛:指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竞赛,如全市中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全市青少年编程竞赛等。
5. 校际竞赛:指各高校之间举办的各类竞赛,如高校数学建模联赛、高校科技创新大赛等。
三、奖励标准1. 国际性竞赛:(1)金牌:奖励人民币10万元及荣誉证书;(2)银牌:奖励人民币5万元及荣誉证书;(3)铜牌:奖励人民币2万元及荣誉证书;(4)优秀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及荣誉证书。
2. 国家级竞赛:(1)特等奖:奖励人民币5万元及荣誉证书;(2)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万元及荣誉证书;(3)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及荣誉证书;(4)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及荣誉证书;(5)优秀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荣誉证书。
3. 省级竞赛:(1)特等奖:奖励人民币3万元及荣誉证书;(2)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万元及荣誉证书;(3)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及荣誉证书;(4)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及荣誉证书;(5)优秀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荣誉证书。
4. 地市级竞赛:(1)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及荣誉证书;(2)二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及荣誉证书;(3)三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及荣誉证书;(4)优秀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荣誉证书。
5. 校际竞赛:(1)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及荣誉证书;(2)二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及荣誉证书;(3)三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荣誉证书;(4)优秀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荣誉证书。
2023年中学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规定
2023年中学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规定一、前言竞赛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学科技能的有效途径之一。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激励中学教师在辅导学生参赛方面的投入和贡献,制定此奖励规定。
二、参赛学生获奖奖励1. 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将获得参赛证书、奖杯、奖金1000元。
2. 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将获得参赛证书、奖杯、奖金800元。
3. 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将获得参赛证书、奖杯、奖金600元。
4. 参加全国性竞赛并获得全国前十名的学生,将获得参赛证书、奖杯、奖金2000元。
5. 参加全国性竞赛并获得全国前五名的学生,将获得参赛证书、奖杯、奖金5000元。
6. 参加全国性竞赛并获得全国冠军的学生,将获得参赛证书、奖杯、奖金10000元。
三、教师辅导竞赛学生获奖奖励1. 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将获得教师表彰证书、奖杯、奖金500元。
2. 参加全国性竞赛并获得全国前十名的学生的辅导教师,将获得教师表彰证书、奖杯、奖金1000元。
3. 参加全国性竞赛并获得全国前五名的学生的辅导教师,将获得教师表彰证书、奖杯、奖金2000元。
4. 参加全国性竞赛并获得全国冠军的学生的辅导教师,将获得教师表彰证书、奖杯、奖金5000元。
四、奖励申报和审核1. 学生获奖奖励的申报由所在学校负责,需要提交学生获奖证书、奖杯照片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2. 教师获奖奖励的申报由所在学校负责,需要提交教师获奖证书、奖杯照片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3. 学校将按照审核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单位报送获奖学生及教师的名单。
4. 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对学生和教师的奖励结果进行核定并公布。
五、其他规定1. 对于同一场比赛获得多项获奖的学生,奖励以最高奖项为准。
2. 对于同一场比赛获得多个学生的辅导教师,奖励以最高奖项为准。
3. 如果学生获得的是团体奖项,则辅导教师的奖励金额将翻倍。
关于竞赛辅导及奖励的规定
关于各学科竞赛辅导及奖励的规定为了强化奥赛辅导工作,提高教师的辅导积极性,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并取得良好的竞赛成果,现对能在高考中获得加分的学科的竞赛辅导和奖励作如下规定:一、竞赛学科:数学全国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高中生生物竞赛和全国中学生信息技术学竞赛共五项。
二、竞赛辅导1、成立竞赛辅导班,必须经过教研处报学校研究同意。
2、参加辅导对象:原则上由学生自愿参加和上课教师推荐相结合,以年级和学科分辅导班,每年级各学科辅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20人。
3、学校对竞赛辅导班提供相应的辅导需求,如教室、电教设备、实验室、教师用书等。
4、每次辅导前,辅导教师将辅导时间、地点、辅导资料报教研处备查,辅导后将辅导学生签名册交到教研处。
三、辅导教师的聘任学校根据各竞赛学科组的实际情况,统一聘任各科辅导教师(一般是相应学生的任课教师或实验班教师),发给聘书并建立辅导教师个人档案。
四、奖励1、对辅导的学生在竞赛中获奖的学科,给予辅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①省级赛区竞赛辅导获奖:经市初赛进入省复赛而获奖的。
全国一等奖(贵州赛区):奖金3000元(相关学生高考获得20分加分者)全国二等奖(贵州赛区):奖金500元全国三等奖(贵州赛区):奖金200元②国家级竞赛辅导奖:经过省复赛,进入全国决赛而获奖的一等奖,奖金8000元;二等奖,奖金6000元;三等奖,奖金5000元。
2、在科技创新大赛中,指导学生获奖给予辅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全国一等奖(贵州赛区):高考省内院校录取加20分的,奖金1500元。
全国二等奖(贵州赛区):奖金500元全国三等奖(贵州赛区):奖金200元说明:获奖以最高等次算,不重复计奖。
实验教师辅导奖金在理论教师辅导奖金中按1:4的比例提取。
此方案交遵义县第一中学教代会第六届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后于201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遵义县第一中学2007年6月25日关于非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辅导、教师论文及优质课获奖的奖励方案竞赛是选拔和培养人才的一条有效途径,举办学科竞赛辅导其目的在于使学生打好基础、培养兴趣、拓展视野、提高能力,而论文撰写、优质课活动也是全面提高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
竞赛专项奖励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热情,提高我校在国内外各类竞赛中的竞技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竞赛专项奖励方案。
二、奖励范围1. 国内各类学科竞赛,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2. 国际各类学科竞赛,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3. 校内各类学科竞赛,包括但不限于我校举办的各类学术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
三、奖励对象1. 参与竞赛的师生。
2. 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和个人。
四、奖励等级及标准1. 一等奖:对获奖团队或个人,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奖励;对指导教师给予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奖励。
2. 二等奖:对获奖团队或个人,给予人民币3000元至5000元奖励;对指导教师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奖励。
3. 三等奖:对获奖团队或个人,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奖励;对指导教师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
4. 优秀奖:对获奖团队或个人,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对指导教师给予人民币200元至500元奖励。
5. 特殊贡献奖:对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人民币10000元至20000元奖励;对指导教师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奖励。
五、奖励发放1. 奖励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发放。
2. 奖励发放时间为获奖者取得成绩后的次月。
六、奖励评审1. 奖励评审由学校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 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奖励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 评审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
七、奖励管理1. 奖励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奖励获得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声誉。
3.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中学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规定(二篇)
中学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规定中学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竞赛,以及奖励那些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学校制定了以下的获奖奖励规定。
一、竞赛报名费全免为了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竞赛,学校将对报名参加竞赛的学生免除报名费,以减轻家庭负担,并为他们提供更多参赛机会。
二、获奖证书和奖牌学校将根据学生在竞赛中的成绩,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和奖牌,以表彰他们在学术上的优秀表现。
获奖证书将记录学生的姓名、获奖项目和成绩,奖牌上则会刻上学校的名称和获奖时间。
这样的获奖荣誉可以作为学生未来教育和求职的加分项。
三、奖学金对于在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学校将奖励他们一定金额的奖学金,以鼓励他们在学术竞争中继续努力并取得更好的成绩。
奖学金的具体金额将根据获奖成绩和竞赛级别而定,以保证奖励的公平和合理。
四、参赛经费报销学校将为学生参加竞赛所需的差旅费、住宿费和餐费等,提供一定的报销额度,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压力,并保证他们能够专心参赛。
五、学术交流机会获奖学生将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一些学术交流活动,如学术会议、座谈会等,与其他优秀学生交流学习,拓宽自己的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
六、名师直播课程学校将邀请相关领域的名师为获奖学生提供直播课程,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技巧。
这将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学习资源和指导,助力他们在学术竞赛中更上一层楼。
七、优先选拔机会获得一定成绩的学生将有机会被学校优先选拔,参加一些有特殊意义的竞赛或项目。
同时,优秀获奖学生将作为学校的代表,参加一些外部的竞赛或活动,以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以上是学校对中学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的奖励规定,旨在激励学生参与竞赛,提高他们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通过这些奖励,学校希望能够培养更多的优秀学生,并激发更多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为学生的成长和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育教学综合奖励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育教学综合奖励办法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教学评比、竞赛活动,不断增强和提高教师各方面能力和水平,激发教师职业归属感和事业成就感,特制定以下综合奖励办法:1、凡经学校同意,代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区、市、省、国家级学科竞赛活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数、理、化、生、英语、计算机、作文竞赛),经逐级选拔、评比,获得三等以上奖励者,依据获奖证书或有关正式文件,按照以下标准奖励全体指导教师:区级一等奖36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40元;市级奖按获奖等次,在区级基础上分别再加90元;省级在市级基础上分别再加150元;国家级在省级基础上再加300元。
此项奖励不按获奖学生人数进行累计,经层层上推,分别获不同档次奖励者,不重复奖励,只以最高档次为依据进行奖励,优胜奖按降一档次二等奖记奖,鼓励奖、纪念奖不计。
2、凡经学校同意,代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音、美竞赛获区级以上奖励者,按照获奖级别及等次进行如下奖励:(1)美术、音乐类根据学生获奖等次,奖励该生全体指导教师,分别为:区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40元,三等奖180元;获市级奖的,在区级基础上分别再加90元;获省级奖的,在市级基础上分别再加150元(此项奖励不按获奖学生人数累计)。
(2)学校体育代表队获奖奖励执行体育专项奖励办法。
3、凡被评为校、区、市、省级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或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比的教学能力综合评比获奖者(如教改能手、电教教学能手、优质课评比、课改优秀教师等),依据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分别奖励有关教师300元、450元、600元、900元。
有等次划分的,一等奖视为能手,二、三等奖在同级别一等奖奖金基础上下浮20%、40%进行奖励,鼓励奖不计奖金。
4、凡在教学科研活动中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课题研究报告等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行政部门及教学研究机构正式组织的有关评比中获奖(含校级),依据获奖证书,按照以下标准奖励获奖者:校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区级在校级基础上分别再加60元;市级在区级基础上分别再加90元,省级在市级基础上再分别加150元,国家级在省级基础上再加300元。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1)个人类:
国家级
省级Βιβλιοθήκη 市级一等奖300元
120元
80元
二等奖
260元
100元
60元
三等奖
150元
80元
40元
注:同年同一人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取最高奖;同项不同人可累计计算,但同一项目同一指导老师计奖人数不超过10人;非现场竞赛奖励减半。
(2)集体类
如按获奖级别计算,则一等奖(1-2名),二等奖(3-5名),三等奖(6-8名)。
②单位组织奖:学校获得组织类或团体类奖等,奖金由牵头组处室支配70%,相关处室支配30%。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组织奖
800元
700元
600元
(四)学生学业表现优秀奖
第八条(1)学业考试优秀奖
适用于我校初、高中阶段在校学习的学生。初中各年级、高一、高二年级每学期期中后进行奖励。高三年级一模考试后进行奖励。
2.先进个人奖:(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校级单项
20xx元
1000元
600元
100元
60元
注: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按同等级降一级或减半奖励;由上级下发指标,学校直接推荐的,按同等级降一级或减半奖励;校级单项奖包括校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党、团员等;同年、同项目荣誉不累计,取最高级别奖励。
6.论文发表奖
在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专业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专辑、增刊、论文集除外):市级100元/篇,省级200元/篇,国家级300元/篇。
教师竞赛奖励制度模板
教师竞赛奖励制度模板一、目的和原则为了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竞赛,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奖励项目1. 教育教学竞赛奖:包括课堂教学、教学设计、说课、教育教学论文等竞赛项目。
2. 学科竞赛指导奖:对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3. 教育教学成果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奖励。
4. 师德师风奖: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1. 教育教学竞赛奖:(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荣誉证书。
(2)国家级二等奖:奖励人民币500元及荣誉证书。
(3)省级一等奖:奖励人民币800元及荣誉证书。
(4)省级二等奖:奖励人民币300元及荣誉证书。
(5)市级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元及荣誉证书。
(6)市级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元及荣誉证书。
(7)县级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元及荣誉证书。
(8)县级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00元及荣誉证书。
2. 学科竞赛指导奖:(1)国家级优秀指导教师:奖励人民币500元及荣誉证书。
(2)省级优秀指导教师:奖励人民币300元及荣誉证书。
(3)市级优秀指导教师:奖励人民币200元及荣誉证书。
(4)县级优秀指导教师:奖励人民币100元及荣誉证书。
3. 教育教学成果奖:(1)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荣誉证书。
(2)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人民币800元及荣誉证书。
(3)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人民币500元及荣誉证书。
(4)县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人民币300元及荣誉证书。
4. 师德师风奖:(1)师德师风标兵:奖励人民币500元及荣誉证书。
(2)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300元及荣誉证书。
四、奖励程序1. 教师参加各类竞赛,按照竞赛结果及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奖励。
2.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按照学生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奖励。
学生参加校外各类竞赛的管理和奖励办法
学生参加校外各类竞赛的管理和奖励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参加校外各类竞赛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参加竞赛的积极性,提高竞赛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因时制宜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奖励的获奖项目是我校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竞赛项目,包括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等。
第二条按照竞赛举办单位的级别可以把各类竞赛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区局级三类。
各类专业指导委员会、行业指导委员会举办的竞赛参照本办法中省部级竞赛奖励标准执行。
第三条奖励细则1.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大力提倡奉献精神,对各类竞赛获奖以精神表彰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对于获奖学生在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方面向获奖学生倾斜。
2.荣誉授予。
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竞赛前三名的学生,给予杰出奖学金。
3.“杰出奖学金奖金标准(1)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学生奖学金金额如下表:(2)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文艺、体育类竞赛奖项的学生奖学金金额如下表:4.解释(1)本办法中关于团体奖,职业技能类竞赛团体奖获奖选手奖励金额为人均数额,艺、体育类竞赛团体奖获奖选手奖励金额为团体数额,指导老师均可根据团队成员在竞赛中的表现和对竞赛的贡献情况酌情分配。
(2)若同一参赛节目参加同一级别的不同竞赛,取最高奖项发放奖励。
5.提高奖学金金额情况对于在竞赛的组织、培训以及参赛过程中表现非常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由组织参加竞赛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提出增加学生奖金数额的申请,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6.给予精神奖励,不发放物质奖励情况(1)在校外参加的区局级及以下级别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学校予以精神奖励,不发放物质奖励。
(2)需要交参赛费、培训费等费用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学校予以精神奖励,不发放物质奖励。
(3)参加各类专业指导委员会、行业指导委员会或其他非政府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且所有参赛单位都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我校获得三等奖的项目予以精神奖励,不再发放物质奖励。
关于竞赛、教学评优、教研获奖加分规定(含作业量、课题)
怀周学校关于竞赛、教学评优、教研获奖、课题研究、教师成长记录等加分规定一、教学活动类 (一)竞赛类:1、凡组织学生在上级组织各类竞赛中获奖或获教师辅导奖,按下列标准予以加分:(一次活动以学生教师的最高证书为准,不累计加分)2、本人参加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竞赛获奖,按下列标准能予以加分:(以证书为准,一次活动不累计加分)(二)论文类(案例、叙事、课件等):凡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或论文以及学校通知的有关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论文类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以证件或汇款单及文章复印件为准),计分如下:指导奖:指导学生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每人次按照下列标准加分,区级0.5、市级0.8、省级1.0、国家级1.2。
(三)评优选先类1、优质课类:2、学科带头人类:镇级加1;区级加2分;市级加3分。
3、教学能手类:镇级加1;区级加2分;市级加3分。
(四)说明:关于竞赛、教学评优、教研获奖前三项的加分满分为5分,如超过5分按分计。
二、课题研究教师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并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5分)类别 分值 级别镇级区级 市级 省、国家级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二 三 组织奖 (无辅导证书)0.1 0.40.30.20.60.50.40.80.70.6组织奖 (有辅导证书)0.2 0.5 0.4 0.3 0.7 0.6 0.5 0.9 0.8 0.7等级 镇级 区级市级 省、国家级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分值0.51.21.00.82.01.81.532.52.1级别 镇级 区级 市级 省 国家级 分值0.30.50.81.01.2等级 镇级 区级 市级 省、国家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分值0.51.21.00.82.01.81.532.52.11、每位教师有小课题,并做好与之相关的过程性研究工作。
如: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撰写论文等。
(3分)2、参与区级课题研究工作,并完成各项研究任务主要研究人员得3.5分,其它研究人员得3.3分。
中学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规定范本
中学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规定范本第一条为了激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发掘学生的潜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文化艺术竞赛等,鼓励学生在竞赛中挑战自我,提高自身能力水平。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中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包括集体和个人竞赛。
第四条学生参加竞赛获得奖励,首先要得到班主任、学科老师的认可,获奖情况由班主任和学科老师共同汇总,向学校报备。
第五条根据学生参加竞赛的成绩和性质,学校将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级别,并分别进行奖励。
第六条特等奖:对于在全国性、省级性或市级性竞赛中获得冠军,学校将颁发特等奖证书,奖励2000元奖学金,并提醒学生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省级及全国性奖励。
第七条一等奖:对于在全国性、省级性或市级性竞赛中获得亚军或其他重要奖项,学校将颁发一等奖证书,奖励1000元奖学金,并提醒学生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省级及全国性奖励。
第八条二等奖:对于在全国性、省级性或市级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学校将颁发二等奖证书,奖励500元奖学金。
第九条三等奖:对于在全国性、省级性或市级性竞赛中成功晋级或获得团体奖、优胜奖等奖项,学校将颁发三等奖证书,并在学校的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条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将在学校特别的获奖仪式上进行颁发,并在学校荣誉展示区进行展示。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学生在各种竞赛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学生提供各种资源和支持,并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各类竞赛的奖项和荣誉。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学生竞赛积分制度,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的奖项将转化为学生的综合素质积分,作为评选各项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综合能力竞赛,如英语竞赛、文化知识竞赛、运动会等,对获奖学生进行适当的奖励,包括奖励物品、荣誉证书等。
第十四条对于学生参加竞赛所需的报名费、交通费等费用,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予以补贴,使得学生能够顺利参加竞赛。
第十五条在学生参加竞赛的过程中,学校将提供专业老师的辅导和指导,使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
中小学教师、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奖励规定
教师、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奖励规定为鼓励师生踊跃参加各级各类赛事,为学校争先创优多做贡献,学校研究决定对在各级各类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师生进行奖励,具体规定如下:一、奖励条件凡本年度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比赛并获得一等奖(或一、二名)、二等奖(或三、四名)、三等奖(或五、六名)的作品或赛事。
二、奖励规定1.符合奖励条件的赛事,按年终考核加分或奖励加分分别奖励。
考核加分和奖励加分均以是否参加现场比赛为界,分为静态赛事和动态赛事两大类计奖。
教师、学生参赛的论文、教案、书法、绘画、征文、文字、录制、绘制带(碟、片)、手抄报、课件、教具、展品等均为静态赛事(A项标准),其它必有现场操作的比赛为动态赛事(B项标准)。
2.教师参赛的所有赛事,按获奖等级年终考核时,给获奖者本人加分。
标准如下:(表一)3.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的赛事,按获奖等次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辅导学生参赛奖励加分标准(表二)4..辅导学生竞赛获奖的赛事中,同一赛事按最高项计奖。
5.教师奖:(1)教师参赛能分出个人等次的,按个人奖证等次加分;没有个人奖证的,按集体奖证的等次奖分除以参赛总人数给个人加分。
(2)辅导教师奖,教师辅导学生参赛,有集体奖证的,主辅导教师按集体奖证的等次拿奖;只有个人奖证的,辅导教师拿各等次分值之和除以参赛辅导对象数的平均分。
同一赛事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单项比赛,辅导教师数跟单项数相同。
三、说明主要辅导教师是指辅导学生或教师参赛的主要技能、技术指导者,只是参与了一般的协助组织工作如带队、维持纪律、看东西、照顾学生等,不能算主辅导教师,20人以内的赛事只限辅导教师1人,21人60人以内的赛事只限主辅导教师2人,61人以上限主辅导教师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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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岩中学关于辅导、竞赛、发表文章、获奖方面的奖励政策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宣传我校教育数学的新思想、新做法、新成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洱化和快速健康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名师、名生,加快我校建设步伐,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发表文章等的教师实行物质奖励,具体政策如下:
一、奖励范围:
1、辅导学生参加竞赛奖。
2、辅导学生手工制作、科技制作、科技小论文获奖。
3、教师自身业务评选获奖(如教学能手、优质课评选)。
4、教师撰写论文、教案等获奖。
5、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
6、教师教研成果在学术研讨会上交流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
7、参加教材、配套教材审定或编写工作。
8、被电台、电视台录用的新闻稿件。
9、获得省、市、县教育部门荣誉称号。
二、奖励标准:
1
2、发表文章或录用稿件,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每篇次分别奖励1 00元、80元、50元、⒛元。
三、奖励办法:
1、每学期末,获奖教师持所发稿件的报刊、电台或电视台的用稿通知单、获奖证书等证件验证统计,奖金与教师学期目标考评奖金一并发放。
2、奖励获得加分范围:A、年度考核B、职务晋升C、在任何使用范围下不重复加分。
3、考核积分
A、省、市、县、乡优荣誉称号分别积4、3、2、1分。
其它荣誉称号省、市、县分别积2、1.5、1。
B、市、县教学成绩奖分别积2.5、1.5分。
C、市级讲课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积2.5、1.5、1分。
县级讲课比赛一二等奖分别积1.5、1分。
D、省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积1.5、分。
市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积1、0.5分。
县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积0.5分。
案例、课件同上
E、课题立项:省、市、县课题分别记2、1.5、1分。
结题:省、市、县分别记4、3、1.5、1分。
四、几点说明:
教师的科研成果必须与所任学科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获奖时间以拿到证书或发表报刊为准。
本奖励政策未包括奖项,届时研究决定。
尚岩中学
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