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章程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属地管理规定
湖汽院发﹝2014﹞17号关于印发《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属地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属地管理制度(试行)》已由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属地管理制度(试行)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属地管理制度印发通知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共印5份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属地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学院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构建和谐、节能、安全校园。
根据“湖汽党会纪[2014]9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院用途明确的工作区域(即工作时候的作业范围),如办公用房、教学用房、生活用房等,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条学院属地(即管辖范围)按“层级管理、人人有责”的原则由资产管理处划分到各单位,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属地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单位所属的每一个人、每一片区域、每一个设备(设施)、每个工(器)具等,在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第三条学院属地划分每年由资产管理处汇总公布一次;属地划分后,如需变更或调整,由属地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后,按学院资产管理调拨流程进行变更和调整。
第四条学院维修区域、安全区域、卫生区域、学生学习和学生生活等区域的划分,仍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划分,原则上应与属地划分相一致。
第五条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层级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贯彻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一岗双责”的原则:学校每一位教职工在完成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属地管理的责任。
属地责任人员因违规操作,疏于管理,造成本属地管理出现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问责原则:全面推行校园属地管理事故“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未按规定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或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属地管理出现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属地相关在岗教职工责任,在场教职工亦承担相应责任。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说明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代码:530501适用年级:2022级专业负责人:杨文晔制订时间:2022年6月编制说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适于三年全日制高职专业,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设团队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制订,并经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学院批准实施。
主要编制人: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杨文晔讲师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吴小平教授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许详鹏教授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邓仕燕副教授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吴志鹏副教授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王剑爱讲师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吴哲妮出口业务副总湖南领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曦总经理深圳优特科电子有限公司沈佳丽总经理南京世格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杨宇区域总监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表专业代码530501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适用年级2022级专业所在学院商务贸易学院论证专家(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签名1方玲玉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原商学院院长2徐金鸿湖南华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总经理3王鹏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总经理4郭峰深圳市财盈通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营销总监5吴小平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授/商务贸易学院院长专家论证意见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思路清晰,设计科学合理,专业定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清晰,采用“平台+模块”专业群课程体系框架,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注重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培养,以岗位职业能力为依据,进行了课程内容整合,使专业基础与专业课程模块化,课程设置合理,专业核心课程定位准确,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数50%以上,教学内容突出应用性、实践性原则,注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评审组长签字:2022年6月29日专家论证结论论证通过口修改后通过口不通过目录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1)(一)专业名称 (1)(二)专业代码 (1)二、入学要求 (1)三、修业年限 (1)四、职业面向 (1)(一)职业面向 (1)(二)职业发展路径 (2)(三)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 (2)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3)(一)培养目标 (3)(二)培养规格 (4)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6)(一)课程体系结构 (6)(二)课程设置 (8)七、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33)(一)总体安排 (33)(二)学时与学分分配 (37)八、实施保障 (37)(一)师资队伍 (37)(二)教学设施 (37)(三)教学资源 (40)(四)教学方法 (42)(五)教学评价 (42)(六)学习成果学分认定 (43)(七)质量管理 (44)九、毕业要求 (46)十、附录 (46)附件1:公共拓展模块一览表 (47)附件2: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 (49)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及代码(一)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二)专业代码530501二、入学要求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湖南省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用于奖励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中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用于奖励资助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用于资助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将评定结果装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奖励和资助对象及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以内且无补考,或在省以上技能竞赛和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工作、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3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4.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以内且无补考,或在省以上技能竞赛和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5. 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6.本次申请前获得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行动。
汽高专招生简章
汽高专招生简章汽车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内一所拥有较为悠久历史并享有盛誉的学府,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汽车工程为主导学科,涵盖经济、管理、文科等多个领域的专业门类。
每年,学校都会面向全国招生,为广大学子提供卓越的教育和培养平台。
下面,笔者就为大家简要介绍汽车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情况。
招生对象:1. 拥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的中学生;2. 拥有大专或本科学历的高等教育毕业生;3. 具备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高等教育毕业生。
招生专业:学校主要涵盖汽车工程、机械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等8个专业门类,覆盖了汽车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的多个方面。
招生要求:1.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的高等教育普通本科招生的规定;2. 具有坚实的基础知识和较好的综合素质,满足相关专业特长要求;3.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风。
招生程序:学校每年会在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同时也会通过教育部门或招生网站公布相关招生信息。
具体的招生程序如下:1. 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在学校招生网站或其他招生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2. 递交考生材料:考生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学校指定的地点;3. 参加省份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考生需要参加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并获得一定的成绩;4. 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录取学生;5. 确认录取资格:考生需要提供相应的录取资格证明,并进行入学手续和缴纳相关学费。
总体来说,汽车高等专科学校不仅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和配套设施,还有广阔的就业前景和先进的教学理念,是众多学生的理想之地。
如果你正打算报考汽车专业,不妨关注一下该学校的招生信息,争取成为优秀的汽车人才。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5.31•【文号】教发函〔2024〕112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的函教发函〔2024〕1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以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的函》(湘政函〔2023〕1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3013937;同时撤销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自动化技术与应用、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和社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聚焦汽车、航空等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2024年5月31日。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度
中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湖汽党发﹝2014﹞3号----------------★---------------关于印发《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已经学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党政工作要点印发通知中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共印5份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度党政工作要点2014年是学院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任务十分重要的一年,也是我院把握新机遇、实现新超越的关键之年。
2014年,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定规模、强化内涵、凸显特色、打造品牌”的发展思路,以示范特色校建设为引领,以提升内涵水平为核心,加快推动学院创新发展和转型发展,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逐步树立办学品牌,努力建设一流水平的汽车高职学院。
2014年,学院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围绕建设一流汽车高职学院的总体目标,积极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强校、服务兴校”战略。
以示范校建设验收为主线,着重抓好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大学生素质教育、科研服务和社会培训等各项工作,促进办学内涵全面提质,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强化办学特色,树立专业品牌和校企合作项目品牌。
2014年,学院党政主要工作安排:一、抓好重点工作,加快发展升级1、做好创示范、新校区建设和国际交流工作。
高水平地通过省示范校建设验收,创建双示范,高职和中职要进入国家队,为提升办学层次打下基础。
与职教城合作,建设规划科学、功能齐全、现代化程度高的新校区。
科学高效地做好学院新校区建设的规划设计、筹资融资等前期工作。
启动国际交流与合作,2014年要与国外职业教育机构实现教师学生互派、专业共建。
2023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生开学时间入学指南及报到注意事项
2023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生开学时间入学指南及报到注意事项各位2023届准新生们,在即将踏入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校园时刻,学校将为你们提供一份详尽的入学指南及报到注意事项,帮助你们顺利融入这个大家庭。
通过本文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23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生开学的重要信息吧!一、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开学时间根据历年学校新生开学安排来看,2023年的新生开学时间预计在8月底至9月初。
具体2023年新生开学时间请实时关注“”,本专题将同步院校官方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开始时间信息。
二、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入学指南点击进入>>宿舍安排:学校将为每位新生安排宿舍。
入住后,注意与舍友友好相处,共同维护宿舍的整洁与安宁。
熟悉校园:在开学前,可以提前通过学校网站或其他途径熟悉校园地图和重要地点,为到来后更好地适应环境做好准备。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开学时间是什么时候?是不是开学就安排军训?在哪能加本学院的新生群?2023届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生都来自哪里?想要了解以上202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相关问题的新生可点击下面对应链接进行查看:1、入学须知:2、新生群:3、开学时间:4、军训安排:5、新生大数据:准时报到:务必按照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校规定的2023届大一新生开学时间和地点报到,迟到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入学手续办理。
携带相关文件:报到时务必带齐报到所需的各类证明文件和照片等,以免耽误办理注册手续。
遵守规章制度:作为新生,要尊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校纪校规,文明入校,树立良好的形象。
关注官方信息:入学前后务必密切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各类通知,了解学校的最新政策和安排。
点击进入:更多大一新生入学相关信息,可点击查看:亲爱的新生们,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期待着你们的加入!相信在这里,你们将收获知识,结识志同道合的朋友,度过难忘的大学时光。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校招生国标代码:*****,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湖南省内招生代码:4367。
第四条学校始终坚持“传承地质文化,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秉承“德技共举、知行合一”的校训,根植自然资源行业,对接自然资源主业、土木工程产业,明确了“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的建设发展思路,正着力推进自然资源专业集群、工程建设专业集群、现代服务专业集群等三大专业集群布局发展,努力构建“一龙头三重点四支撑五发展”的自然资源特色专业体系,奋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两基地一中心一智库”,全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自然资源鲜明特色的高水平高职学院。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有关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第八条根据我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2020最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信息
3、外省计划;湖南专业文理、普通文理、职高对口各类别计划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2020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信息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级,2009年获评“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2010年获评“湖南省文明单位”,2011年立项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获评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2013年成为株洲市政府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共建院校,2014年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入围全省首批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和本科中职专业教师联合培养高职院校,2016年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生定向培养高职院校。2017年成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A类专业群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面向湖南、福建、辽宁、河北、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四条 报考类别
湖南:文史类、理工类、体育文、体育理、美术文、美术理、职高对口(师范类、电子电工类、机电类、计算机类、建筑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旅游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
785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火箭军)
785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火箭军)
7850
计算机网络技术(火箭军)
7850
计算机网络技术(火箭军女)
785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战支)
785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战支)
7850
计算机网络技术(战支)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省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用于奖励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中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用于奖励资助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用于资助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将评定结果装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奖励和资助对象及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遵守大学生守则和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以且无补考,或在省以上技能竞赛和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工作、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遵守大学生守则和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以且无补考,或在省以上技能竞赛和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本次申请前获得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行动。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汽车制造业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汽车制造业
机电工程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通信设备制造业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
其他个人服务业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其他家具相关产品制造业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其他个人服务业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证券和商品交易所
经济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其他金融投资业
经济管理学院
商务英语
交通工具制造业
15.7
其他服务业(除行政服务)
11.3
电子电气仪器设备及电脑制造业
8.7
零售商业
7.9
金融(银行/保险/证券)业
6.5
媒体、信息及通信产业
6.3
数据来源:麦可思-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数据。
4.各学院及专业的行业流向
表 1-10各学院毕业生实际就业的主要行业
学院名称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文员;出纳员;电子商务专员
信息工程学院
软件质量鉴定及检验工程技术员;互联网开发师;电子商务专员
艺术设计学院
室内设计师;平面设计
数据来源:麦可思-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数据。
表 1-8各专业毕业生实际从事的主要职业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本校该专业毕业生从事的主要职业
车辆工程学院
数据来源:麦可思-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数据。
3.毕业生的行业流向
本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的主要行业类如下表所示。本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量较大的行业类为交通工具制造业(15.7%)、其他服务业(除行政服务)(11.3%)。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6学生公寓社会化投资建设重新招标项目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6学生公寓社会化投资建设重新招标项目受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6#学生公寓社会化投资建设重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事项公告:2.招标项目内容一、6号学生公寓建设的概况1、学校6#学生公寓位于新校区用地西边,3#和5#学生公寓之间。
2、6#栋宿舍总建筑面积为15621.98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F,建筑高度21.6米,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级标准。
3、6#栋宿舍的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已由有关单位出具(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二、6号学生公寓建设相关数据1、社会化投入预算5、工程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6、工程验收程序6.1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后进行;6.2本项目工程竣工后,应由实施方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6.3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工程的质量保修义务方面对采购人承担责任;6.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15)日内,依法将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报相关部门备案并与甲方并签署保修合同;7、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的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8)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及说明投标须知表要求。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上半年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汽车类专任教师公告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职位空缺情形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汽车类专任教师)6名。
一、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进程公开同意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形简介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株洲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位于株洲市红旗北路,毗邻沪昆高速和长株高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占地784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建有7个实训中心、89个实训室和102个校外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29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总资产亿元。
学院下设汽车电子系、汽车运用系、汽车商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学院和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学院开办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汽车制造与装配、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涉及七个专业大类的2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冲破一万人。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条件(详见附表1)四、招聘条件(一)酷爱高职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大的进展潜力;心理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三)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术条件。
(四)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发布信息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刻、地址、方式及要求(1)报名时刻: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5月13日(2)报名地址: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3)报名方式:现场或网络报名现场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必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不然取消录聘资格)、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企业经历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硕士研究生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如有丰 富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经历 或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 宽。
考察 考核
合计
6
第 1 页 , 共 1 页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如有丰 富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经历 或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 宽。
考察 考核
2
经管类、思政类 专技岗位 专任教师
2
45周岁及 以下
不限
研究生阶段(含硕、博)为企业 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 全日制研究 工程、工商管理、会计相关专 博士 生 业;或马克思哲学、中国哲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 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 究、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岗位属性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拟聘 人数 岗位条件 年龄 性别 最低学历 最低学 位 专业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考试 师
4
45周岁及 以下
不限
研究生阶段(含硕、博)为车辆 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 测技术与自动化、模式识别与智 全日制研究 能系统、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博士 生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机械制造及 其自动化相关专业;或计算机应 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 算机系统结构相关专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章程
序言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前身是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是原株洲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株洲机械电子工业学校)在整合株洲市交通技工学校、中国重汽集团株洲职工大学的基础上,于2005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而成;2013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是全省第一所全面对接汽车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坚持以“立足汽车行业,服务汽车产业,培养汽车人才,打造汽车品牌”为办学定位,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办学理念,以“产教融合、中高衔接、提升质量、打造品牌”为发展思路,积极推动转型发展和特色发展。
学院秉持“厚德、精技、笃学、致用”的校训,弘扬“团结、争先、务实、创新”的校风,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汽车高等职业院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办学自主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为“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简称“湖南汽车职院”。
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 Automotive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英文名称缩写为“HAEVC”。
第三条学院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经举办者批准,视需要可设立新校区和调整校址。
学院网址为:。
第四条学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应用与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
第六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并举、技能培养与人文教育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七条学院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学院坚持以汽车类专业群为主体、经济贸易类专业和信息工程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建设与发展格局。
第八条学院的基本教育形式是全日制的高等职业教育,适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九条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十条学院实行依法治校,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接受举办者、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与举办者
第十一条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株洲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学院举办者根据法律法规对学院进行管理、考核和监督,指导学院的改革发展,规范学院的办学行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任免学院负责人;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及终止等事宜;提供办学资源;保障学院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保护学院事务不受校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三条学院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办学,依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专业招生比例。
(三)自主确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四)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学研合作、社会服务和文化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晋升和解聘;自主制定收入分配方案,调整教职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六)对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术诚信的教职工和学生,根据学院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社会捐赠财产及其他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八)学院以政府部门规定的学费标准为基础,根据实际办学成本,与政府主管部门协商调整学费标准,经政府物价部门核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