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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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

基础知识-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

3. 一门知识性 与技能性相结合 的公共基础课
——包括信息检索的 系统知识和信息检索 的科学方法。
高校三大公共课程之一(外语、计算机、文献检索)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 ——
教学背景
• 1984年,教育部颁布(84)高教一字004号文件《关于在 高等学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意见》。
——文献检索课被正式列入我国高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信息检索》
《信息检索》
高俊宽主编
郄少青主编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 ——
第一讲
基础知识
第一节 信息的基础知识 第二节 信息检索的基础知识 第三节 检索语言 第四节 计算机检索技术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 ——
第一节 信息的基础知识
1.1 信息、知识、பைடு நூலகம்献、情报的概念
信息(Information):是事物存在方式、运动状态及其特
信息、知识、文献、情报
(2) 时效性 客观事物不断发展变化,信息也会发展变化。如果信息不能 适时地反映事物存在的方式和运动状态,那么,这一信息就失 去其效用。 举例:朝鲜战争与兰德咨询公司
——在美国出兵朝鲜之前,美政府请美国著名的咨询机构兰德公司预测: 如果美国政府当年尊重“通过综合分析当时各方面信息”而得出的 “如果美国出兵,中国会不会出兵?”。兰德公司请大批资深专家,从中 “科学预测”,他是决不敢冒险出兵的,那朝鲜历史将重新改写,抗 共历史、军力、国际关系、甚至中共领袖的性格等各方面做了精深的分析 ,最后得出结论:“中国将出兵朝鲜”。主题词只有7个字,要价150万美 美援朝也就不存在了。 元。美国国防部认为是敲诈,不予理睬,在自认为中共不敢出兵的假设下 那么,现在呢?—需要充分分析现在反映的信息,才能科学预测。 ,冒险出兵,结果“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与错误的敌人进行了一 场错误的战争”。 ——直到前些年,美国政府检讨当年决策错误时,向兰德公司付了一大笔 款,表示对科学预测的重新估价与信服。

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规章

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规章

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规章图书馆入馆须知一、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

二、本馆实行自助借还制度,读者需通过自助借还机借还图书,对所借图书需妥善保管,避免损坏。

三、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使用自习室需遵守座位管理系统规定。

四、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不得穿拖鞋、背心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五、注意防火、保证安全。

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六、爱护书刊资料及设施,不得张贴广告,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七、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一、图书借阅规则1、凡借阅图书者,须凭本人校园卡。

2、3、读者所借图书可接受续借,续借手续可在网上办理,续借天数从续借当天开始计算。

4、随书光盘限借数量按所借图书随书光盘片数借阅。

5、读者要妥善保管本人校园卡且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校园卡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在办理挂失手续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6、读者要爱护和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及附件,按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

勾画、污损、遗失图书将依据图书馆《读者借阅书刊污损、遗失等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书刊阅览规则1.读者进入阅览室前,请将所带书包、书刊等物品放入存包柜,自行看管。

闭馆后将所带物品带走。

2.馆藏图书、报刊(只允许短时外借复印)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以自行选阅。

3.读者查找书刊时,应正确使用代书板。

每次限阅一册,阅读完毕后将书、刊、报放回原位,保持架位整齐、有序。

4.读者外借书刊,须办理外借手续后,方可将书刊带出室外。

5.保持书刊借阅区(室)内肃静、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爱护书刊资料和室内设施。

三、读者借阅书刊污损、遗失等处理规定1、污损图书:读者借书时,遇有勾划、破(污)损、缺页时,应在柜台处加盖"划"、"损"、"缺页"章。

否则,还书时发现勾划、破损等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1)图书勾画、批注篇幅在10页以下,按每页1元赔偿;(2)图书勾画、批注篇幅10至20页不影响原书使用的,按原书价赔偿;勾画、批注20页以上的,须赔付原书;严重影响使用的,按遗失图书赔偿;(3)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每页0.5元赔偿;(4)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部分清除,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每页1元赔偿;严重影响使用的,按遗失图书赔偿;(5)图书被损页、撕裂、断封、裂脊,按原书价的20-100%赔偿;(6)图书被裁割(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拆页的均按窃书图书处理;(7)损坏、丢失芯片、条形码、磁条等按10元赔偿。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3篇)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3篇)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 进出图书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或读者证。

未持有效证件者不得入内。

2. 在图书馆内静坐或学习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扰乱他人。

3. 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饮食或进行其他不文明行为。

4. 图书馆内禁止携带宠物或其他动物。

5. 图书馆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6. 图书馆内不得乱扔垃圾,应该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中。

7. 图书馆内的图书、设备和设施必须爱护、勿损坏,如果损坏应及时报告。

8. 不得私自带走图书馆内的图书、音像资料、设备等,严禁盗窃行为。

9. 借阅图书应按规定时间归还,超期归还图书将收取逾期费用。

10. 不得在图书、报刊、杂志上做任何标记、涂写或撕毁。

11. 图书馆内不得进行商业活动,禁止在馆内售卖、推销产品。

12. 图书馆内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使用手机或进行大声通话。

13. 图书馆内禁止拍照、录像或进行其他未经许可的影音记录行为。

14. 在图书馆内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或有其他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15. 学校或单位的教职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图书馆内使用指定的办公设备。

16. 图书馆内的座位不可随意占座,如长时间离座需将座位让给其他需要使用的读者。

17. 图书馆严禁有政治、宗教、色情等违法违规、有损社会公德的图书、音像资料的传播、阅览。

18. 图书馆内的活动如有需要,必须提前经过图书馆管理部门的批准。

19. 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和借书时间等规定需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时,应提前通知读者。

20. 针对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定的行为,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暂停借书、禁止进入图书馆等。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2)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1、热爱党、热爱____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____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图书馆入馆须知

图书馆入馆须知

图书馆入馆须知
1.读者须持本人校园卡刷卡或刷脸进出馆。

转借及冒用校园卡者,暂停进馆1个月;情节严重者,取消入馆资格。

2.在阅览学习室(区)、研讨室、图书借阅区、电子阅览室禁止用餐、吃零食、接打电话。

3.禁止涂鸦、刻画、损坏书刊和桌椅等设施,禁止拔电脑网线、电源线、修改电脑IP和损坏电脑。

4.禁止占座和个人物品留馆过夜,放置个人物品的座位空闲超过60分钟(中午11:00-12:00离开座位空闲时间延长至120分钟)视为占座,物品将被清理,图书馆不对物品丢失负责。

5.未经许可,严禁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宣传品。

图书馆建立诚信管理系统,违反以上规定的,第一次被发现给予
警告,第二次被发现暂停进馆3天,第三次及以后被发现每次暂停进
馆7天。

已有规定的按各条目中规定处理。

被清理物品请在三层电子阅览室服务台登记领取。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XXX图书馆
年月日。

图书馆规章制度格式标准

图书馆规章制度格式标准

图书馆规章制度格式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文献管理,保障读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一个集阅读、借阅、咨询等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凡持有效证件者均可免费进入使用,但需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晚上19:00-21:00。

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四条图书馆内禁止吸烟、酗酒、嬉闹、谈笑声不止,保持安静的阅读氛围。

第五条图书馆内不得擅自挪动或调换书籍位置,如有需要请向馆员咨询或借阅。

第六条图书馆内设有阅览区、借阅区、咨询区等专用区域,读者应依据自身需求前往相应区域,并遵守相应规定。

第七条图书馆设有电脑、扫描仪等设备供读者使用,使用结束请及时关闭、归还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图书馆内设有休息区,读者可在此休息,但不得长时间占用座位,影响他人使用。

第九条图书馆内禁止携带宠物入内,如有需要请妥善安排。

第十条图书馆内禁止摄影、录音,如有需要请事先向馆员申请。

第十一条图书馆内不得私自乱插书签或画线划圈,如需标记内容请使用指定书签,并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图书馆内严禁损坏书籍、设施,如有发现请及时向馆员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图书馆内严禁复印、盗用他人资料,如有发现将取消其读者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图书馆内不得私自带走书籍,如需借阅请按照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第十五条图书馆内不得随意离开书刊,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请将书籍交给馆员代为保管。

第十六条图书馆内禁止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理。

第十七条图书馆内不得随意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或学习。

第十八条图书馆内禁止违法乱纪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第十九条图书馆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须在指定区域丢弃。

第二章借阅规定第二十条读者持有效证件到借阅台办理借阅手续,每次可借阅图书不得超过5本,期限不得超过30天。

第二十一条借阅期满可续借一次,但需确保所借书籍未被预约。

高校 图书馆 规章制度

高校 图书馆 规章制度

高校图书馆规章制度一、进馆规定1. 持有效学生证的本校学生和教职工可以进入图书馆。

2. 非本校学生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办理临时读者证方可入馆。

3. 各类陌生人员、小孩以及带宠物的人员不得进入图书馆。

4. 进馆人员需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图书馆。

二、图书借阅规定1. 所有读者借书前必须进行实名认证,违者视为盗借图书。

2. 本科生借书数量不超过5本,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3.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教职工借书数量不超过10本,借期为60天,可续借两次,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

4. 图书丢失、损坏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或修复。

5. 图书逾期未还,每天将产生一定的逾期费用。

6. 图书被借走后,发现有问题或遗漏的内容,需在借书当天或第二天进行报告。

三、图书馆行为规范1. 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聊天。

2. 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喝酒、嚼食等行为。

3. 禁止在图书馆内践踏、污损书籍、损害设施设备。

4. 不得随意移动图书馆内的桌椅。

5. 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需保持音量适中,不影响其他读者。

6. 不得在图书馆内进行商业活动。

7. 严禁抄袭、偷窥他人、破坏安静的行为。

四、图书馆安全管理规定1. 防火安全: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使用明火。

2. 突发事件: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撤离。

3. 保护财物:携带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一切遗失概不负责。

4. 图书馆内禁止带宠物入内,儿童需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进入。

五、处罚规定1. 违反图书馆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措施。

2. 恶性违规者将被限制使用图书馆服务,直至取消借书资格。

以上就是高校图书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图书馆的秩序,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让广大读者在安静、整洁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和研究。

希望广大读者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石铁大校学[2013]212号第一条高等院校是国家培养人才的场所,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

制定《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旨在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培养青年学生的优良品德。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一章公民意识和行为第二条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维护国家利益,尊重国旗、国徽。

升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诚实守信;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四条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要准时,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与会者,必须经辅导员批准。

按规定位置列队或就座。

遵守会场纪律,不看书报、不随便走动、不吃零食、不使用通讯工具和其它视听器材,不交头接耳,不喧哗和打闹。

第五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人格。

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同学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不做损害同学感情的事。

谦恭礼让,敬老爱幼。

遇见来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第六条关心、热爱班级和学校,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第七条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设施、教学设备,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爱惜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

第八条午休、晚自习和上课时间不在宿舍区和教学、科研、办公区内开展影响师生工作、学习和休息的体育、文娱活动。

未经批准不在教室或宿舍举办文体活动。

第二章学习行为规范第九条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科研活动,培养创新精神。

第十条上课期间,不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礼堂、体育馆、微机室以及其它教学区域。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大全图书阅览规则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大全图书阅览规则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大全图书阅览规则
1、读者凭本人读者证进入阅览室阅览图书、报刊。

2、读者阅览时,每次限取一本书刊或者一份报纸。

阅览完毕,请把书刊放回原处。

3、阅览室书刊一律不外借,不得擅自将阅览室书刊携出室外。

复印资料需办理手续,交足押金(书刊定价以上),当班归还。

4、爱护图书、报刊与阅览室的设施,不得藏匿、撕割、涂画、污损书刊资料,违者按《图书赔罚规定》处理。

5、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请将通讯工具调至无声状态,不得在室内拨打或者接听手机。

6、读者可携带学习用品进入阅览室;各类包、袋、书刊、食品不得带入阅览室。

7、读者离开阅览室时,请将座椅归放整齐,随身携带自己的物品。

8、校外读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入室阅览。

图书馆纪律规章制度

图书馆纪律规章制度

图书馆纪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保护图书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读者文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纪律规章制度适用于图书馆内的所有读者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图书馆是一个学习、阅读和交流的场所,为读者提供知识和信息资源,因此所有用户在使用图书馆资源时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图书馆是一个公共场所,读者在图书馆内应当尊重他人,保持安静,不打扰他人正常学习和阅读。

第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为读者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六条图书馆纪律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标准由图书馆制定,并在图书馆内显著位置公示,读者和工作人员应当认真遵守。

第二章读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读者有权利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询资料、利用电子资源等,享受图书馆提供的各类服务。

第八条读者在使用图书馆资源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护图书资源,不损坏图书馆设施和设备。

第九条读者应当爱护图书,借阅后如有破损或丢失应当按照图书馆规定赔偿。

第十条读者应当保持安静,不在图书馆内大声喧哗或者摄影录像,不使用手机,不在图书馆内吸烟或者饮食。

第十一条读者应当自觉排队借还书籍,遵守秩序,不插队或者嘈杂影响他人。

第十二条读者应当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得恶语相向,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读者应当遵守图书馆开放时间,不得在闭馆后滞留,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图书馆工作区域。

第十四条图书馆对违反规定的读者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借书权限或者劝离出馆等。

第三章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利对读者进行管理,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保护图书资源。

第十六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以礼待人,尊重读者,为读者提供真诚、周到的服务。

第十七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读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读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任何方式索取、收受读者的礼物或财物。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图书资源,提升读者满意度,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为广大读者提供信息资源、知识传播、文化传承的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恪守职业操守,服务读者。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图书馆所有职工和读者,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图书馆馆长负责执行,馆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读者借阅图书、使用馆内设施时,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劝阻、警告、暂停借阅资格、甚至停止读者资格等。

第二章读者管理第七条读者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借阅证或者读者证方可使用图书馆的服务。

第八条读者借阅图书应当按照图书馆规定的借阅期限借阅,逾期未还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罚款。

第九条读者在图书馆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馆内吸烟、喧哗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馆内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读者不得擅自携带宠物等动物进入图书馆,不得在馆内乱扔垃圾、涂鸦、损坏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读者若有严重违纪行为,经图书馆确认,可被取消借阅资格或者读者资格。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二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图书资源,维护图书馆设施设备,保证图书馆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四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对读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解决读者的问题和困惑,提高读者满意度。

第十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须依照规定服从上级领导安排,保守机密,不得泄露读者借阅记录等信息。

第十六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等。

学校图书馆服务规范

学校图书馆服务规范

学校图书馆服务规范1.引言学生是学校图书馆的重要用户群体,为了提升学生的研究和研究体验,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范。

2.开馆时间2.1 图书馆开馆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2.2 每周一上午8:00至12:00为图书馆的维护和整理时间,不对外开放。

3.入馆要求3.1 学生入馆需要刷校园卡,未完成办理校园卡的学生无法进入图书馆。

3.2 携带大型个人物品、食品、饮料等不得入馆,提倡文明用餐。

3.3 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馆内吸烟。

3.4 遵守图书馆的秩序和规定,不得随意挪动、损坏图书馆内的设备和物品。

3.5 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其他用户,遵守文明礼仪。

4.图书借阅4.1 学生可以通过图书馆网页或借书机自助借阅图书。

4.2 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两次,每次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4.3 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图书的,将按日计算逾期罚款。

4.4 借阅图书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上限,具体上限由图书馆根据当前的资源情况进行调整。

5.图书归还5.1 学生需在借阅期限内归还图书,逾期归还的,将按日计算逾期罚款。

5.2 丢失或损坏图书的,需按照图书馆的规定进行赔偿。

5.3 如需续借图书,可在借阅期限到期前通过图书馆网页续借。

6.电子资源使用6.1 学生可以在图书馆内使用电子资源,如电子书籍、期刊等。

6.2 保护电子资源,不得私自拷贝、传播、出版。

6.3 遵守电子资源的许可协议和版权法律。

7.其他服务7.1 图书馆设有自室,提供安静的研究环境。

7.2 学生可通过图书馆网页预约研讨室,使用研讨室进行小组研究和讨论。

7.3 图书馆设有咨询台,工作人员可以提供图书借阅和使用方面的帮助。

8.违规处理8.1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范的学生,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借阅、入馆、或报告学生事务处。

8.2 学生如发现其他人员违反规范,可向图书馆工作人员举报。

9.附则9.1 本规范由图书馆制定,学生需遵守并配合执行。

图书馆规章制度高校

图书馆规章制度高校

图书馆规章制度高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图书馆秩序,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保障读者的学习和研究需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读者应当爱护图书馆的公共设施和藏书资源,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条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个人有义务帮助图书馆工作人员维护图书馆秩序。

第四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特殊情况下可调整开放时间,读者需按规定时间进出。

第五条图书馆每周定期休息,具体休息时间由图书馆公告确定。

第六条图书馆严禁吸烟、喧哗、食品进入,禁止在图书馆内私自携带宠物。

第七条图书馆设有安全检查,读者入馆前需接受安全检查,保障图书馆内读者的安全。

第八条图书馆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刀具等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图书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章读者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读者在图书馆内享有借阅图书、查阅资料、使用电脑等权利,但应当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维护图书馆秩序。

第十条读者应当爱护图书馆内的书籍和设施,严禁涂写、撕裂、污染书籍,如有损坏,读者需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读者在使用图书馆内的电脑时,应当依照规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改设置或下载非法文件。

第十二条读者对图书馆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应当尊重,如有不满或建议,可向图书馆相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条读者应当积极参与图书馆举办的文化活动和培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第三章图书借阅和归还规定第十四条读者可凭借学生证或图书馆借阅证到图书馆借阅书籍,借阅期限为1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第十五条借阅书籍应当按时归还,逾期未还的,按规定交纳逾期费用,并暂停借阅权利。

第十六条如读者需延长借阅期限,应当在到期前提出续借申请,经图书馆同意后可进行续借。

第十七条读者借阅书籍后应当爱护,不得出借给他人,如有损坏或丢失的,需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八条归还书籍时应当自行检查数量和完整性,如有遗漏或问题,需及时通知图书馆工作人员处理。

第四章图书馆设施规定第十九条图书馆设有自习室、阅览室、多媒体室等公共设施,读者应当自觉遵守秩序,爱护设施。

铁路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

铁路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

铁路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铁路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广大旅客按时出行,提供一个安静、整洁的阅读环境,促进旅客文化素养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铁路阅览室是为旅客提供阅读、学习、休息的场所,所有旅客均可享受该服务。

第三条铁路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早5点至晚10点,特殊情况下,经站长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阅览室进行宣传、销售、喧闹等有损阅读环境的行为。

第五条阅览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第六条阅览室内的报刊、杂志,图书等资源应当根据不同时期和旅客需求进行更新。

第二章阅览室开放服务第七条阅览室内应当配备充足的座位,以满足旅客的需求。

第八条阅览室内应当设有信息发布栏,发布与旅客出行、旅游等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阅览室内应当配备充足的书刊、报纸、杂志等阅读资源,以满足旅客的阅读需求。

第十条阅览室内的书刊、报纸、杂志等阅读资源应当在充足的光线下摆放,并定期清理、整理。

第十一条阅览室内应当设有咖啡、茶水等供应设施,以便旅客携带食品进入时有合适的饮料搭配。

第三章清洁和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阅览室内应当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第十三条阅览室内应当安装监控设备,以确保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阅览室内应当设有合适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防火门等,以防范火灾事故。

第十五条阅览室内应当设有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通畅。

第十六条阅览室内应当配置适量的废纸篓,以方便旅客将废纸、杂志等垃圾分类丢弃。

第十七条阅览室内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急救知识。

第四章执行第十八条阅览室的管理由站长负责,相关工作由特定人员负责执行。

第十九条阅览室的开放与关闭时间由站长决定。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于故意损坏阅览室设施或者妨碍他人阅读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阅览室的日常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问题。

大学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

大学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

大学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篇一入馆须知1.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校外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后入馆。

2.讲文明、礼貌,衣着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馆。

3.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及乱动消防设施。

4.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室外。

禁止在馆内喧哗。

6.爱护图书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本馆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7.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8.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入库(室)须知(校本部流通部、铁道流通部、医学分馆适用)1.请读者到大厅查目中心查询并抄录所需图书的索书号和入藏地点,以便快捷选书。

2.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请将书包等物品存入书包柜,但不得隔夜占用书包柜。

3. 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入库,严禁使用他人校园卡入库。

4.请到工作台读卡器上刷卡,并领取“代书板”,按照“代书板”背面的使用说明选书,切勿乱插乱放代书板和图书。

5.阅览室内,每次取书刊不超过3册,阅毕请放回原处,或放在书车上,切忌乱插乱放。

6.阅览室书刊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如需复印,须在工作台办理登记手续,限在馆内复印,请及时归还并注销登记。

7.爱护图书资料,不得在书上随意涂写、污损,不得撕页或私藏书刊。

8.保持(库)室内肃静、整洁。

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库(室)外。

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及乱扔纸屑。

证卡管理的有关规定1、图书馆计算机管理系统已实现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对接,读者所持有的校园卡即为本人读者证(借书卡)。

2、图书馆对于不同性质的校园卡(普通卡、临时卡、记名卡等)设置有不同的权限,统一纳入图书馆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3.其它参照校园卡管理规定执行。

图书外借规则1、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借阅图书。

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代借。

图书馆管理规定

图书馆管理规定

图书馆管理规定图书馆是学校的重要部门之一,其管理规定的严格性和完善性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图书馆的良好秩序。

为了营造一个读者文明、工作高效的图书馆环境,图书馆管理规定如下:一、开馆时间1.图书馆工作日正常开放,周末及节假日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调整。

2.开馆时间为早上8时至晚上10时,开馆前15分钟开始办理借还书手续。

二、进馆条件1.只允许持有有效学生证的学生进入图书馆,教职工凭工作证入馆。

2.未成年人必须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进入图书馆。

3.进馆前请将校外的食品、饮料、行李、外套等存放在指定的储物柜中。

三、读者借阅规定1.学生和教职工凭有效学生证或工作证办理借书手续,最长借阅期限为30天。

2.每人最多可借阅5本图书,借期满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15天。

3.借阅时请认真核对图书的编号和书名,如有损坏或丢失,请及时赔偿或购买新书。

四、图书馆使用规范1.进入图书馆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大声交谈、吃零食等。

2.使用图书馆内设备时应轻拿轻放,爱护设备。

3.行为文明有序,不得在墙壁、桌椅上书写、绘画等破坏建筑环境的行为。

4.禁止在图书馆吸烟、饮酒、撕毁图书、乱放图书等违背图书馆规定的行为。

5.禁止搬动图书馆内的书架和书桌,禁止私自带出图书馆内的书刊资料。

五、奖惩措施1.对于严重违反图书馆规定者,将取消其进入图书馆的权益并予以一定惩罚。

2.对于非故意或轻微违规者,将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警告。

3.对于遵守图书馆纪律,热爱图书馆事业的读者,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以上是图书馆的管理规定,有效的规范了读者的行为,保证了图书馆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图书馆是学习的场所,遵守规定就是尊重自己和他人,能够更好地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为自己的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

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一、进入规定1.同学们必须携带学生证方可进入图书馆,学生证丢失的同学需至学校教务办公室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后,方可重新进入图书馆。

2.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早上8:00至晚上21:00,周末及节假日暂停开放。

3.入馆时需进行安检,携带大件行李箱、食品饮料、危险物品等禁止携带入内。

4.未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允许,禁止擅自进入或在乱放书籍,一切行为需遵守馆内秩序。

二、借书规定1.同学们可借阅图书馆内图书,每人限借5本,借期一个月,逾期者将被处罚。

2.借书时,请将书籍放回原位,不得私自调换或带离图书馆。

3.如有丢失书籍或造成书籍损坏者,需按照规定赔偿相应的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三、阅览规定1.同学们在图书馆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2.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饮酒或者进行其他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

3.坐在椅子上时请保持整洁,不得将食品残渣、饮料泼溅在椅子或地板上。

四、整理规定1.同学们在使用过书籍后,请将书籍整齐归位,不得乱放或随意摊开书籍。

2.桌面上的纸张、废纸等废弃物,请放入指定的垃圾箱内,不得乱扔或丢弃在地上。

3.使用电脑时,请注意周围环境,不得随意更改电脑设置或下载非法软件,保持电脑整洁有序。

五、其他规定1.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从图书馆内借书或擅离开馆,一旦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2.图书馆内禁止进行商业活动或政治宣传,禁止张贴或散发宣传品。

3.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同学,图书馆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将移交学校纪律委员会处理。

以上规定均是为了维护图书馆良好的秩序,确保同学们能够在安静、整洁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和阅读。

希望同学们能够自觉遵守,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学校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让图书馆成为同学们心灵的乐园。

感谢大家的配合!。

大学图书馆阅览规章制度细则

大学图书馆阅览规章制度细则

大学图书馆阅览规章制度细则大学图书馆是学校最重要的学习场所之一,它承载着学子们的知识追求和学术探索。

为了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大学图书馆制定了一系列严谨的阅览规章制度细则。

这些规章制度细则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和纪律。

首先,大学图书馆规定在阅览室内保持安静。

这是为了给学生们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让他们能够集中精力学习和阅读。

在阅览室内,学生们应尽量避免大声喧哗、交谈或使用手机等会干扰他人的行为。

学生们可以选择使用耳机或静音模式来处理手机,以免打扰到他人的学习。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在一个宁静的环境中专注于学业。

其次,大学图书馆规定学生应爱护图书和设备。

每本图书都是宝贵的知识财富,学生们应当妥善保管并避免损坏图书。

在阅览图书时,学生们应轻放书籍,避免折页或乱涂乱画。

对于图书馆内的设备,如电脑和打印机,学生们应正确使用,并节约使用纸张和打印墨水,以减少资源浪费。

保护图书和设备的规定是为了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共享学术资源,并培养学生们的公共财产意识。

第三,大学图书馆规定学生应遵守纪律和秩序。

学生在图书馆内不应随意移动或更换座位,也不应占用他人的座位。

学生们在借阅图书时应按规定归还,不得私自携出图书馆的藏书。

此外,学生们不得在图书馆内进食或喧哗嬉闹,以免干扰其他学生的学习。

遵守纪律和秩序的规定是为了维护图书馆内的学习环境,尊重每个学生的学习权利。

最后,大学图书馆规定学生应保持图书馆整洁。

学生们在使用图书馆的过程中应保持桌面整洁,不留下垃圾或杂物。

如果学生在使用图书馆过程中发现书籍有损坏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报告。

保持图书馆整洁的规定是为了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学习环境,营造学术氛围和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

总之,大学图书馆阅览规章制度细则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学生们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纪律。

遵守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

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开放时间表

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开放时间表
图书馆图书借阅服务一览表
馆藏地 社科图书 借阅区一 馆藏资源 周一至周五 周六、周日 8:00--11:30 14:00-14:00-H语言文学;I文学;J艺术 17:30 22:00 8:00--11:30 14:00-22:00 A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B哲学、宗教;C社会 科学总论;D政治、法律;E军 事;F经济;G文化、科学、教 育;K历史、地理 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 学;P天文学和地球科学;Q生物 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科学;V 航空航天;X环境科学、安全科 学;Z综合性图书、外文图书 T-工业技术;TB一般工业技术; TD矿业工程;TE石油、天然气工 业;TF冶金工业;TK能源与动力 工程;TU建筑科学;TV水利工 程;U交通、运输 TG金属学与金属工艺;TH机械仪 表工业;TJ武器工业;TL原子能 技术;TM电工技术;TN无线电电 子学、电信技术;TP自动化技术 、计算机技术;TQ化学工业;TS 轻工业、手工业 开放时间 联系电话 87936007
社科图书 借阅区二
14:书 借阅区一
8:00--11:30 14:00-22:00
14:00-17:30
87936011
科技图书 借阅区二
8:00--11:30 14:00-22:00
14:00-17:30
87936012
科技图书 借阅区三
8:00--11:30 14:00-22:00
14:00-17:30
87936013
工具书阅览 8:00--11:30 室 14:00-- 8:00--11:30 字典、词典、手册、百科全书等 教师、研究 22:00 14:00-参考工具书 生 (周三下午不 17:30 阅览室 开放) 14:00-8:00--11:30 17:30 还书处 14:00-全馆预约图书取书地 (周六下午 17:30 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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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规章
图书馆入馆须知
一、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

二、本馆实行自助借还制度,读者需通过自助借还机借还图书,对所借图书需妥善保管,避免损坏。

三、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使用自习室需遵守座位管理系统规定。

四、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不得穿拖鞋、背心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五、注意防火、保证安全。

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六、爱护书刊资料及设施,不得张贴广告,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七、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一、图书借阅规则
1、凡借阅图书者,须凭本人校园卡。

2、
3、读者所借图书可接受续借,续借手续可在网上办理,续借天数从续借当天开始计算。

4、随书光盘限借数量按所借图书随书光盘片数借阅。

5、读者要妥善保管本人校园卡且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校园卡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在办理挂失手续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6、读者要爱护和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及附件,按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

勾画、污损、遗失图书将依据图书馆《读者借阅书刊污损、遗失等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书刊阅览规则
1.读者进入阅览室前,请将所带书包、书刊等物品放入存包柜,自行看管。

闭馆后将所带物品带走。

2.馆藏图书、报刊(只允许短时外借复印)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以自行选阅。

3.读者查找书刊时,应正确使用代书板。

每次限阅一册,阅读完毕后将书、刊、报放回原位,保持架位整齐、有序。

4.读者外借书刊,须办理外借手续后,方可将书刊带出室外。

5.保持书刊借阅区(室)内肃静、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爱护书刊资料和室内设施。

三、读者借阅书刊污损、遗失等处理规定
1、污损图书:
读者借书时,遇有勾划、破(污)损、缺页时,应在柜台处加盖"划"、"损"、"缺页"章。

否则,还书时发现勾划、破损等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1)图书勾画、批注篇幅在10页以下,按每页1元赔偿;
(2)图书勾画、批注篇幅10至20页不影响原书使用的,按原书价赔偿;勾画、批注20页以上的,须赔付原书;严重影响使用的,按遗失图书赔偿;
(3)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每页0.5元赔偿;
(4)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部分清除,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每页1元赔偿;严重影响使用的,按遗失图书赔偿;
(5)图书被损页、撕裂、断封、裂脊,按原书价的20-100%赔偿;
(6)图书被裁割(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拆页的均按窃书图书处理;
(7)损坏、丢失芯片、条形码、磁条等按10元赔偿。

2、遗失书刊:
读者遗失图书,在借期内应赔还相同版次或者高于其版次的图书,难以赔还相应版次的图书时,根据馆藏复本数按以下规定赔偿::
(1)1983年及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0倍赔偿;
(2)1984年至1988年出版的图书,按定价的20倍赔偿;
(3)1989年至1993年出版的图书,按定价的10倍赔偿;
(4)1994年至1998年出版的图书,按定价的5倍赔偿;
(5)1999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6)遗失套书中一册,有单价的按单价、无单价的按全套书平均价参照上述分年代赔款规定赔偿;
(7)对于没有标明价格的图书,中文书按最低额度50元赔偿,外文原版书按最低额度200元赔偿;
(8)遗失单本期刊按该期刊全年订价赔偿;遗失合订本期刊以该册订价为基数,参照遗失图书规定处理。

读者办理赔款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或购到同版次新书,可据此退回所赔书款。

3、损坏随书光盘:
读者归还光盘时如出现折断、开裂、严重划痕或丢失等现象,须做赔偿处理。

如馆存有副本或存有备份、能够完整复制的,读者可以选择自行复制光盘并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无馆存或者备份盘的,按所配盘图书定价的3倍进行赔偿。

4、偷窃书刊:
读者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以各种方式带出书库或阅览室,以窃书论处。

对窃书者除追回所窃书刊外,根据情节及本人态度,依照《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或交由保卫处按有关法规处理。

四、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条例
图书馆欢迎本校教职工、学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含电子文献)。

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

为了使捐赠图书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为正式出版物;
3、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除外)。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破损图书。

4、內容陈旧的图书。

5、不成套的图书。

6、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7、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凡属于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根据"藏书剔除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赠方式
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图书馆文献建设部,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员提取。

联系电话:87935100。

五、图书馆校园卡(借书证)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图书借阅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秩序,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校园一卡通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园卡的办理
1、石家庄铁道大学教职工和学校招收的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校园卡即为借书证。

正式在册的学生在入校办理校园卡之后,图书馆将统一开放借阅权限,学生无需直接到馆办理。

2、校内合同制人员、交换生、公费留学生办理校园卡后,可自愿到图书馆流通阅览部开通图书阅览手续,如申请办理借书权限,需交纳一定的押金。

第二条校园卡的使用
1、正式有效的校园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按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实行校园卡图书馆帐户停借100天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校园卡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效。

4、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限见读者借阅权限表。

第三条校园卡的挂失及补办
校园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登陆图书馆主页或到图书馆还书处挂失。

凡未及时办理挂失造成的损失由持卡者本人承担。

办理挂失手续后又找到原卡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还书处解除挂失。

校园卡补办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校园一卡通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到校园卡办公室办理,图书馆不办理补办事宜。

第四条校园卡密码修改及服务定制
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读者可通过登陆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更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本人校园卡号)。

读者登陆后,可根据提示以及个人需要定制图书馆自助服务项目(如图书到期、超期、预约等邮件提醒服务)。

第五条校园卡销户
1、读者离开学校前(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离职、进修结业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并到图书馆办理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图书或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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