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歧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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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与解决方案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与解决方案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与解决方案近年来,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日益凸显,给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带来了许多困扰。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1. 就业机会不平等: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市场上面临着就业机会不平等的问题。

由于缺乏城市户籍、教育背景和社会关系等因素,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一些低技能、低收入的劳动工作。

2. 薪酬不公平: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相较于城市居民而言,他们的工资水平明显偏低。

此外,一些用工单位还存在拖欠工资、不按时支付工资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

3. 社会歧视与不尊重:农民工在城市中遭受到的歧视和不尊重现象也较为普遍。

他们常常被视为“二等公民”,在社会交往和生活中遭受到不公平待遇和歧视。

二、解决方案1. 加强法律保护: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 推进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是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资源,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3. 打破户籍限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机制,打破城乡户籍二元制度,使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

同时,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认同感。

4. 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的舆论引导,倡导尊重和平等的社会价值观。

媒体和社会组织应积极报道农民工的就业困境和权益保护情况,引起社会关注,推动形成公正和包容的社会氛围。

5. 加强用工单位管理: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防止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同时,鼓励用工单位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提高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空间,减少就业歧视现象。

总结: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农民工自身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分析

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分析

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

然而,在农民工就业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歧视现状。

本文将就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农民工就业歧视表现为多个方面:1. 职业选择受限。

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时,常被限制在一些体力劳动较为繁重、技术含量低的工种上,很难得到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2. 待遇不公平。

相较于城市居民,农民工在薪资、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往往存在较大差距,待遇不平等问题严重。

3. 劳动权益难以保障。

许多农民工违法违规工作时,难以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保护的有效性存在不足。

4. 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

在一些企事业单位中,同样从事工作的农民工和城市员工,薪资待遇存在明显区别,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远低于城市员工。

二、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的原因农民工就业歧视存在的原因复杂多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城乡户籍二元制度。

由于户籍制度差异,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受到一定限制,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和权益保障。

2. 城市就业观念的不平等。

部分雇主对农民工抱有刻板印象,认为他们技能低、素质差,从而将他们局限在低端劳动力市场。

3. 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不公平待遇。

一些用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采取歧视农民工的薪酬策略,使其收入相对较低。

4. 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

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在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农民工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的措施为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促进户籍制度改革。

逐步取消城乡户籍二元制度,推动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得农民工能够在城市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2. 加强教育培训。

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学历的机会,提高其职业素质,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3. 加强法律监管。

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公司进行严厉处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就业的就业歧视与反歧视

农民工就业的就业歧视与反歧视

农民工就业的就业歧视与反歧视在中国,农民工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面临着就业歧视的问题,这使得他们难以在城市中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并提出反歧视的对策。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1.户籍限制:由于农民工通常来自农村,他们的户籍限制了他们在城市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利。

因为农民工没有城市户籍,他们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大部分福利和权益,这使得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

2.教育差距: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农民工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

这使得他们在竞争激烈的城市就业市场中与学历较高的竞争者相比,更难以获得理想的工作机会。

3.工资差异:农民工通常从事低技能劳动工作,而且由于竞争激烈,他们的工资普遍偏低。

同时,一些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不按规定支付社会保险等问题,使得农民工的经济地位更加困难。

4.社会歧视:由于农民工的身份与待遇较低,他们在城市中常常遭受社会歧视和不公正对待。

这种歧视不仅反映在工作场所,而且也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例如居住条件、社交圈子等。

二、反歧视的对策1.法律保障:政府应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农民工就业歧视。

同时,应加强对雇主的监管,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2.教育改革: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升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

同时,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使得农民工能够适应城市就业市场的需求,增加竞争力。

3.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和社会宣传,提升公众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度和认识度。

打破对农民工的刻板印象,宣传农民工的努力和贡献,促使社会对他们更加平等和尊重。

4.改善生活条件: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

此外,加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力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支持服务。

结论农民工就业歧视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

农民工歧视问题

农民工歧视问题

农民工歧视问题我国 xx 的研究社会经济开展的现实,使农民工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弱势群体的组成局部。

他们处于城市和农村的边缘状态,生活状况令人担忧。

他们的职业和生活缺乏制度化的保障,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有的甚至失去他们在农村赖以生存的土地,而在城市又没有取得合法的生存地位,却不断地受到来自城市的方方面面的歧视。

歧视直接导致他们权益的损失,权益的损失又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以往的研究说明,外来人口的失业与犯罪有密切的联系,失去生存保障的流动人口常常走上犯罪道路。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充裕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因而,彻底改变与解决农民工歧视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大局,影响工农、城乡关系,同时,解决该问题也是经济社会开展的根本出路,是长远之计。

xx 农民工所受歧视的表现经济歧视农民工进城寻求职业的驱动力源于朴素厚重的经济理性。

然而,很多企业却不顾社会道德,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最为严重的是建筑行业。

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统计,2022 年全国 23 个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省份,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13 000 余件,涉及 626 万人,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达 3.5 亿元。

此外,同工不同酬现象突出。

根据按劳分配原那么,就业岗位相同,就应得到相同的劳动报酬。

然而,农民工与生俱来的农民身份,使得他们不能与城里人享受相同的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的加班工资,或者少给加班费。

非经济歧视农民工所受的非经济歧视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超过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根据深圳市 2022 年人口普查资料测算:xxxx 住人口中每周工作超过50h以上者占29.2%,其中农民工中每周工作时间超过 50h 以上的占其总数的64.3%,工作超过50h以上的男性农民工比例达74.2%。

见表 1。

可见,由于大多数农民工在非正规部门工作,其工作的时间较长;其次,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农民工得不到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的补偿和保护。

农民工就业歧视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挑战

农民工就业歧视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挑战

农民工就业歧视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挑战农民工就业问题一直是中国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尽管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推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就业差距和歧视问题依然存在。

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促进城乡一体化,减少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就业差距与歧视的存在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源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

由于农村经济相对欠发达,农业收益有限,许多农民被迫外出打工谋生。

然而,他们面临的就业机会有限,往往只能在城市中进行劳动密集型工作,且收入较低。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享受的社会保障福利也较少,权益得不到保障。

同时,农民工在城市就业过程中也常常遭受歧视。

许多用人单位将农民工视为廉价劳动力,他们的劳动力回报不成比例,工作条件差,容易受到欺压和不平等待遇。

一些城市居民对农民工抱有偏见,认为他们素质低下、劣势群体,导致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低下。

二、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的重要性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对于实现城乡一体化和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工的合理就业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一环。

只有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才能让他们在城市中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华,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

此外,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还能缓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社会的均衡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距持续扩大,这不仅造成了社会不公平,也威胁着社会的稳定。

通过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平等就业,可以减少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

三、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挑战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并非易事,需要克服以下挑战:1.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目前,关于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仍存在很大不足。

需要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法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惩治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2. 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不平衡:农民工由于教育水平较低,缺乏专业技能,往往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

推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3. 社会观念的转变: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需要改变一些人的思想观念。

中国户籍制度下的农民工歧视问题-最新文档

中国户籍制度下的农民工歧视问题-最新文档

中国户籍制度下的农民工歧视问题一、引言户籍和地域歧视是我国目前最严重的歧视,在招聘以及雇佣的过程中歧视农村或外来人口,本地人往往能够获得比较稳定的工作、比较高的工资收入和优厚的福利待遇、更有效的基本权益难易保障。

甚至受过高教育的大学生也遭受到了户籍歧视,很多企事业将大学生分为本地生源和外地生源区别对待。

二、人口迁移理论模型1、人口迁移人口迁移为改变常住地超过半年或者一年的人口流动,具有空间位移、居住地的变更、时间限度三个判断标准。

2、推拉理论唐纳德.J.博格认为人口迁移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迁移者受到了原住地的推力和迁入地的拉力,将迁移的结果视为原住地推力和目的地拉力相互作用后的结果。

3、刘易斯和费景汉-拉尼斯的两部门迁移模型刘易斯和费-拉尼斯的两部门人口迁移模型论证了发展中国家农业劳动力向城镇工业部门流动的两部门人口迁移模型。

刘易斯认为,发展中国家一般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一是农村中以传统方式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很低的传统部门,二是城市中以现代化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较高的现代部门。

费景汉与拉尼斯的改进之处,主要在于将传统农业部门与现代工业部门的发展联系起来,并加入时间概念,从而使刘易斯的模型更具动态性。

三、我国农村户籍工资歧视现状(一)农村户籍人口工资歧视概况1、农民工“农民工”泛指外出务工脱离农业劳动的农民,他们的户籍是农民却从事着非农业活动。

2、户籍制度户籍制度通过一定的原则进行立户、分类、划等和编制,将城乡人口和劳动力分隔开,农民进入城市学习、就业均有一定的阻力,户籍制度是造成城乡对立和歧视的直接根源。

3、歧视产生的原因城里人对农民工的歧视一方面源由于出身形成的尊卑贵贱的大统一思想观念,认为农村人比城市人低人一等;另一方面是对农民工的误解,认为其文化素质、思想觉悟低于城市公民;其次也有城市居民认为农民工抢占了资源,对他们产生排斥心理。

(二)歧视理论1、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是指那些具有相同能力、教育、培训、经理并最终表现出相同的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由于一些非经济的个体特征引起的在就业、职业选择、晋升、工资水平、接受培训等各方面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歧视工人

歧视工人

歧视工人标题:反对工人歧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引言:工人作为社会中最基础的劳动力群体,承担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

然而,工人群体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受到歧视。

对工人的歧视既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本文旨在探讨工人歧视的种种表现,并提出相关参考内容,以期唤起人们对工人歧视的关注,并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消除工人歧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一、工人歧视的表现:1. 收入低廉:工人由于缺乏高学历和专业技术,往往以体力劳动为主,他们的收入普遍较低。

这种低收入不仅影响了工人个人的生活质量,也使得他们在社会中地位低下,缺乏社会认同感。

2. 劳动条件恶劣:许多工人工作环境恶劣,存在安全风险。

比如一些制造业工人,长期暴露在无尘车间、高温环境等有害环境中,而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给他们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

3. 社会地位低下:工人在社会地位上常常被较高学历和高收入的人群所压制。

工人从事体力劳动,而社会多数关注的是知识经济,这导致工人的声音被忽视,缺乏发声的机会,地位被忽略。

4. 受教育机会有限:工人因经济条件或家庭环境等原因,普遍面临受教育机会不足的问题。

缺乏教育资源进一步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空间和提高能力的机会。

二、消除工人歧视的参考内容:1. 提高工人收入水平:政府应通过合理的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对工资标准的监管,确保工人的劳动成果得到充分的回报。

同时,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福利,提高工人的收入水平,为其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

2. 改善劳动条件:企业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人工作环境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

推进工业现代化和技术创新,减少对工人的体力劳动需求,推动劳动力向更高附加值的产业转移。

3. 重视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工人职业培训的投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工人的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竞争力。

同时,要加强对工人技能认证的推进,确保他们的专业水平得到公正评价和认可。

4. 增加工人参与决策的机会:为了增加工人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企业应推行员工参与决策的制度,充分听取工人的意见和建议。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与劳动权益保护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与劳动权益保护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与劳动权益保护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民工作为建设中国的重要力量,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经常遭受就业歧视,丧失了应有的劳动权益保护。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劳动权益保护措施。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1.城乡差距与户籍限制城乡差距导致了农民工被视为二等公民,他们所拥有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权利,使他们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机会与社会福利。

2.教育水平与技能要求农民工由于受到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分配,往往缺乏高等教育和专业技能。

这使得他们只能从事一些低技能、低薪资的劳动工作,容易受到就业歧视。

3.不公平的待遇与低工资许多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包括低工资、长时间工作、缺乏社会保障等。

这些不公平的待遇使得他们容易成为雇主欺压的对象,无法获得应有的劳动权益保护。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措施,确保其在就业过程中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2.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雇主违法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劳动监察机制,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雇主进行严厉处罚,以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3.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消除农民工在就业方面所面临的歧视和限制。

改革户籍制度,使得农民工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4.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增加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减少他们遭受就业歧视的可能性。

5.加强工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努力组建和发展农民工工会组织,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咨询和法律援助。

同时,各种社会组织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行动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结论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与劳动权益保护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

农民工歧视法律规定(3篇)

农民工歧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农民工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歧视。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农民工歧视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农民工歧视的概念、法律依据、主要表现形式、法律救济途径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农民工歧视的概念农民工歧视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由于农民工的身份、地域、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而导致的在就业、工资、福利、教育、住房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现象。

农民工歧视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这一原则为农民工平等享有权利提供了宪法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这一规定明确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劳动合同。

”该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歧视劳动者。

”该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对农民工进行歧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就业歧视法》《反就业歧视法》尚未出台,但根据我国法律体系,该法旨在禁止和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的权利。

三、农民工歧视的主要表现形式1.就业歧视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农民工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如要求必须是本地人、限制年龄、性别等,导致农民工难以就业。

农民工城市中被边缘化的群体

农民工城市中被边缘化的群体

农民工城市中被边缘化的群体农民工群体已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他们来自农村,在城市中从事低收入、高风险的劳动,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在城市中常常被边缘化。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在城市中所面临的边缘化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就业歧视农民工常常在城市中遭受就业歧视。

他们通常从事低技能、低薪资的劳动工作,很少有稳定的职业发展机会。

许多企业和雇主倾向于招聘城市居民而非农民工,导致农民工很难获得公平的工作机会。

解决方案: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制定并执行反歧视的法律法规。

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立农民工就业培训机构,提升其职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二、低工资和恶劣工作条件农民工的工资普遍较低,而且工作条件恶劣。

他们常常面临长时间工作、加班无限制、缺乏社会保障等问题。

由于缺乏合适的保护措施,许多农民工在城市中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工作权益。

解决方案: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工资和工作条件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提供养老、医疗、工伤等基本保障。

三、文化差异和社会融入困境农民工来自农村,与城市居民存在明显的文化差异。

由于长期在城市中工作,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并不深入,很难融入城市社会。

解决方案:加强城乡交流和融合,提倡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在社区中建立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展示自身文化和才艺的平台,促进彼此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四、教育机会的缺失农民工的子女在城市中面临教育机会的缺失。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和户籍限制,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子女平等的教育资源。

这将使他们的未来发展面临更大的困境。

解决方案: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投入,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取消户籍限制,使农民工子女能够就近上学,并提供相关的资助政策,帮助他们获得良好的教育。

结论农民工城市中边缘化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及其消除策略

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及其消除策略
详细描述
该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不问及应聘者的身份、户籍等个人信息,只看重能力和经验;在工资待遇上,实行同工同 酬,不因身份、户籍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同时,还为农民工提供各种培训和晋升机会,让他们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
案例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总结词
国际社会在消除就业歧视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如制定国际公约、加强国际合作 、推广平等机会理念等,这些经验为我国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由于身份和地域的限制,农民 工在职业晋升方面往往面临更 多的困难和障碍。
工作环境和条件差
一些企业和单位为农民工提供 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较为恶劣,
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负面影响
社会公正和稳定的损害
经济发展受阻
农民工就业歧视严重损害了社会公正和稳 定,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冲突。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就业 歧视限制了他们的发挥和发展,对经济发 展产生负面影响。
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 源及其消除策略
汇报人: 2023-12-26
目录
• 农民工就业歧视概述 • 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 • 农民工就业歧视消除策略 • 案例分析
01
农民工就业歧视概述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定义
农民工就业歧视是指由于农民工的户 籍、身份、地域等方面的差异,在就 业机会、工资待遇、职业晋升等方面 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现象。
详细描述
国际劳工组织等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准则,如《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 言》等,这些公约和准则规定了各国政府应采取措施消除就业歧视;同时,国际劳工组 织还通过监督机制确保各国履行其义务;此外,国际社会还加强了合作与交流,分享各
自在消除就业歧视方面的成功经验。

试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及消除策略

试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及消除策略

试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及消除策略农民工就业歧视是指对于农民工在城市就业过程中的不公平对待和歧视现象。

这种现象的根源主要是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导致的。

为了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需要从根源入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造成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根源是经济发展不平衡。

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城乡经济差距的加大,这让农民工成为了城市就业市场中的弱势群体。

城市的经济结构主要以高技术、高知识为主,而农民工多数是从事低技能、低收入的劳动工作。

这种经济结构不平衡导致了城市对农民工就业的偏见,认为他们没有技能和价值,不值得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

其次,劳动法律法规执行不力也是产生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之一、尽管我国法律法规有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方面,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不够,很多农民工并不了解自己的权益。

另一方面,尽管有一些劳动保护措施,但监管不力,对违法用工的处罚不够严厉,导致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往往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从而产生了对农民工的不公平待遇。

再次,文化观念上的差异也是农民工就业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传统的封建观念认为身份地位的高低决定了一个人的价值和待遇,认为农村出身的人就应该从事低级劳动工作。

这种观念给了用人单位合理化对农民工的歧视,认为他们天生就应该承受低工资、恶劣的工作环境等。

此外,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差异也导致了用人单位认为农民工不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的偏见,进一步加深了对农民工的歧视。

针对上述根源,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消除农民工就业歧视。

首先,要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和普及,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用工行为,确保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合理的待遇。

其次,需要重视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城市适应能力。

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提升农民工的技能水平,使他们能够胜任更高级的工作,有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特殊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问题研究

特殊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问题研究

特殊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问题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们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就,但特殊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问题仍然存在着。

特殊群体包括残疾人、少数族裔、农民工和女性等,他们面临着就业机会缺乏、工资低下、职业晋升受阻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中遭受的歧视问题是比较突出的。

尽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技能并不逊色于其他人,他们往往面临着找不到工作的困境。

这主要是因为雇主普遍认为残疾人存在一定的工作能力限制,担心他们不能胜任工作。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加强法律保护,完善反歧视机制,同时也需要加大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其次,少数族裔在劳动力市场中也经常受到歧视。

由于个人身份的原因,少数族裔往往被歧视为“外来者”,受限于职业选择和晋升的机会。

例如,某些行业习惯上只雇佣特定族裔的人,这种限制性就业阻碍了其他族裔的发展。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民众对少数族裔的认知和尊重。

同时,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并规范企业雇佣多元化,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农民工也是特殊群体中受到歧视的一部分。

由于他们多数来自农村,缺乏城市户口和高学历,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一些低技能、低薪水的工作,而且还容易遭受加班、拖欠工资等问题。

解决农民工的歧视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政府应该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组织能力,提高他们的维权能力。

最后,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也普遍面临歧视问题。

尽管女性的劳动合同通常与男性一样,但是她们面临着性别预设和传统观念的限制。

许多女性在婚育后往往很难再获得工作机会,而且在工作环境中也容易受到性别歧视。

解决女性的就业歧视问题,需要从政府、社会和个体三个方面入手。

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加强性别平等教育,提供更多的福利和保护措施。

而社会应该加强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消除对女性的刻板印象。

劳动经济学农民工就业歧视分析

劳动经济学农民工就业歧视分析

劳动经济学农民工就业歧视分析劳动经济学是研究劳动力在经济活动中的运用及其结果的学科。

农民工就业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农民工受到不平等对待或遭受歧视。

本文将从劳动经济学角度分析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下面列举几个主要原因。

1.城乡差距与户籍制度中国的户籍制度使得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时面临着很多障碍。

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工在城市落户和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权利,使他们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

而城乡差距也加剧了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现象。

2.资本与技能差距农民工普遍缺乏高等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这使得他们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

资本与技能的差距导致了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雇主普遍认为农民工没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来胜任高薪职位。

3.社会偏见与歧视观念一些城市居民对农民工持有偏见和歧视观念,认为他们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从而拒绝给予他们平等的就业机会。

这种社会偏见也加剧了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现象。

二、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影响农民工就业歧视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下面列举几个主要影响。

1.经济影响农民工就业歧视使得他们在就业市场上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导致他们收入较低,生活质量较差。

这不仅对农民工个体造成了经济上的压力,也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2.社会稳定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使得他们在城市化过程中无法充分融入城市社会,这导致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农民工的不满情绪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的稳定构成威胁。

3.扩大城乡差距农民工就业歧视使得农民工群体的收入和福利待遇远低于城市居民,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差距。

这种差距不仅对社会公平正义构成挑战,也对城乡发展的协调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应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措施针对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和缓解。

1.改革户籍制度优化户籍制度,取消对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限制,给予他们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分析

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分析

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分析
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承担着许多基础工程建设工作,然而在就业领域却常常受到歧视。

本文将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其根源和影响。

1. 歧视现状
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中普遍遭遇到不公平待遇。

就业单位往往存在着对农民工身份的歧视,不愿招聘他们或是提供低薪工作。

有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意扣发农民工工资,缺乏尊重和保障。

此外,农民工的工作环境通常较为恶劣,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和劳动权益的保护。

2. 根源分析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户籍歧视。

由于农民工来自农村,户籍问题导致他们在城市就业中受到限制。

其次,是教育歧视。

农民工普遍缺乏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职业技能,使得他们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

再者,是缺乏法律保障。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体系不完善,使得他们难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3. 影响分析
农民工就业歧视不仅损害了农民工个人的利益,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首先,造成了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分化,加剧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其次,导致了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再者,限制了农民工的个人发展空间,影响了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结构和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严重,根源复杂,影响深远。

我们
需要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消除歧视现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

中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研究

中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研究

中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研究中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他们在城市就业过程中经常面临着各种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本文将对中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原因、影响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的原因。

一方面,传统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工在城市中享受平等待遇的权利。

根据户籍制度规定,农民工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居住权、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权益,这使得他们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巨大困难和不公平待遇。

另一方面,在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对农民工劳动力价值低估和剥削现象。

由于缺乏相关技能和教育背景,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他们通常只能从事低技能、低薪酬的工作,容易被雇主剥削。

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农民工面临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

他们经常遭受歧视、侮辱和不公平对待,这使得他们在城市中感到无助、无尊严。

其次,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也加剧了城乡差距和社会不平等现象。

由于农民工在城市中面临各种限制和不公平待遇,他们往往无法享受到城市中的公共服务和福利,这加深了城乡之间的差距。

为解决中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

首先,需要改革户籍制度,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权益保障。

相关部门应该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在法律层面上保障农民工在城市中享受基本权益,并提供更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其次,在劳动力市场上应加强监管力度,打击对农民工的歧视和剥削。

相关部门可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劳动法规,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教育的投入,提升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

媒体可以加大对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的曝光力度,引起社会关注和舆论压力。

企业应该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提供更多机会和平等待遇给予农民工。

农民工城市中最受歧视的群体

农民工城市中最受歧视的群体

农民工城市中最受歧视的群体在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是一个公众广泛关注的群体。

他们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遭受着各种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在城市中所面临的歧视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以改善他们的处境。

一、农民工歧视的存在形式农民工在城市中最受到歧视的形式有以下几种:1. 薪酬不公:相对于城市居民或其他工薪阶层,农民工的工资往往极低,甚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

他们通常从事体力劳动,在工作环境差、工时长等不利条件下工作,但报酬却不能得到合理保障。

2. 社会地位低下: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常常被贬低,他们往往被视为“二等公民”。

在很多城市中,农民工没有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如教育、医疗和福利等。

3. 居住条件恶劣:农民工聚集在城中村、简易工棚等临时居所,居住环境恶劣,缺乏基本的卫生设施,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农民工歧视存在的原因农民工遭受歧视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 城乡二元结构: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农民工来自农村地区,文化背景、教育程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差距,这成为他们被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

2. 城市户籍限制:城市户籍限制造成了农民工无法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

这使得农民工一直处于城市边缘群体,难以融入城市社会,从而面临着更多的歧视。

3. 缺乏法律保障:目前,中国的劳动法对农民工的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条件保护方面。

这导致了一些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违法行为,使得农民工更容易受到各种不公平待遇。

三、改善农民工处境的建议为了减少农民工的歧视和改善他们的处境,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保护体系: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加大法律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推动城市户籍改革:城市户籍改革是改善农民工处境的关键,需要通过逐步取消非合理的户籍限制,使得农民工能够更好地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

农民工就业歧视法律维权

农民工就业歧视法律维权

农民工就业歧视法律维权在现代社会中,农民工作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诸多原因,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常常遭受各种歧视待遇,其权益受到侵害。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

本文将从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现状、法律法规与维权途径等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节: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现状农民工就业歧视是指在招聘、录用、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对农民工进行不公平或歧视性对待的行为。

农民工在求职过程中往往遭受到的歧视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招聘过程中的隐性歧视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户籍、文化水平、年龄等进行不合理要求,限制了农民工的就业机会。

用人单位为了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往往采取隐性歧视的手法,例如通过专业要求、工作经验等将农民工排除在就业范围之外。

2. 工资待遇差异农民工往往在工资待遇上面临着不公平的情况。

相同工作岗位上,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往往低于城市居民工。

农民工的工资没有得到及时支付,甚至存在拖欠工资现象。

此外,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 工作环境不公平农民工在工作环境中往往面临着不公平待遇。

他们经常被安排在危险的岗位上工作,缺少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培训。

部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采取不正当的劳动监管手段,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人身权益。

第二节: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就业权益为了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我国历来积极推进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以下是几个与农民工就业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就业领域的根本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保护机制,包括工资支付、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和休假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农民工可以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该办法主要出台了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措施和规定,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方式、时间以及逾期支付的罚则等。

农民工歧视的文案

农民工歧视的文案

农民工歧视的文案标题:消除农民工歧视,共建和谐社会导语: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运营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一些地方和行业中,农民工经常面临着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这种歧视现象不仅伤害了农民工的尊严,也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歧视的现状及原因,并提出解决该问题的相关对策。

一、农民工歧视的现状1.不公平待遇:一些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给予农民工低于城市居民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使他们处于经济上的劣势地位。

2.低于城市居民的社会地位: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普遍较低,经常被歧视为“农民”或“乡下人”,缺乏与城市居民平等交往的机会。

3.缺乏保护:农民工往往面临拖欠工资、违法加班和工伤赔偿困难等问题,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维权渠道。

二、农民工歧视的原因1.异化的视角:由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文化、地域和经济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一些人往往以“乡下人”为标签对待农民工。

2.劳动力市场的体制性问题: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非正式化和不公平的问题,农民工往往成为雇主和经济市场体系不完善的牺牲者。

3.法律和制度的滞后:我国对保护农民工利益的法律和制度体系仍然不完善,监管部门的力度和效果亟待加强。

三、解决农民工歧视的对策1.完善法律保护: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力度,加强追责制度,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2.加强宣传教育:打破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壁垒,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理解和尊重,消除歧视与偏见。

3.推动就业机会均等: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农民工就业机会,消除就业歧视,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平等对待农民工,确保他们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不低于城市居民。

4.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用工单位和雇主的监管,加大打击拖欠工资、违法加班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建立农民工维权渠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结语:消除农民工歧视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只有给予农民工应有的尊重和权益保护,才能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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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农民工歧视问题的研究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使农民工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弱势群体的组成部分。

他们处于城市和农村的边缘状态,生活状况令人担忧。

他们的职业和生活缺乏制度化的保障,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有的甚至失去他们在农村赖以生存的土地,而在城市又没有取得合法的生存地位,却不断地受到来自城市的方方面面的歧视。

歧视直接导致他们权益的损失,权益的损失又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以往的研究表明,外来人口的失业与犯罪有密切的联系,失去生存保障的流动人口常常走上犯罪道路。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因而,彻底改变与解决农民工歧视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大局,影响工农、城乡关系,同时,解决该问题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路,是长远之计。

城市农民工所受歧视的表现经济歧视农民工进城寻求职业的驱动力源于朴素厚重的经济理性。

然而,很多企业却不顾社会道德,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最为严重的是建筑行业。

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统计,2002年全国23个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省份,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13 000余件,涉及626万人,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达3.5亿元。

此外,同工不同酬现象突出。

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就业岗位相同,就应得到相同的劳动报酬。

然而,农民工与生俱来的农民身份,使得他们不能与城里人享受相同的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的加班工资,或者少给加班费。

非经济歧视农民工所受的非经济歧视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超过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根据“深圳市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测算:深圳市常住人口中每周工作超过50h以上者占29.2%,其中农民工中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0h 以上的占其总数的64.3%,工作超过50h以上的男性农民工比例达74.2%。

见表1。

可见,由于大多数农民工在非正规部门工作,其工作的时间较长;其次,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农民工得不到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的补偿和保护。

基本人权歧视农民工基本人权遭遇歧视的现象比比皆是。

如有些企业安全保护设施不全,而农民工却被安排上岗,严重侵犯了农民工的安全保障权;农民工进城证件繁多,企业扣押身份证、限制人身自由频频发生,动辄就以所谓查验暂住证为由随意收容遣送农民工等等,都严重侵犯了公民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

除此之外,农民工子女入学难违背了义务教育,作为国家一个整体对国民的初等教育承担义务的本来意义,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政策性歧视由于至今仍存在户籍制度政策,大量进城的外地农民工在子女入学、国有企业招聘、公务员录用、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与城市本地职工相比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从而限制了外来劳动力获得理想职业的可能性。

在城市下岗失业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很多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政策,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进入某些岗位就业。

1994年11月17日,劳动部发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了对跨省流动劳动力就业(实质是进城农民劳动力就业)的若干限制。

该规定第5条规定:只有在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①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确属本地劳动力普遍短缺,需跨省招用人员;②用人单位需招收人员的行业、工种,属于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的,在本地招足所需人员的行业和工种;③不属于上述情况,但用人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无法招到或招足所需人员。

不难看出,种种规定的基本出发点是限制使用外地农民工,其核心则是要优先满足当地劳动力就业需求。

城市农民工遭遇歧视的原因目前,随着进城务工农民数量的增加,有关农民工所受歧视已经由个别现象演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而,必须分析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有的放矢地提出改善农民工歧视状况的对策。

历史文化的沉淀和现行政策的制约历史上,中国是一个典型的社会等级制度国家。

一切按照等级划分,不同等级的人享有不同的待遇。

户籍制度本质上是一种等级制度。

虽然农民工从事的是非农产业,但是他们的身份是农民。

因此,无论一个人干什么事,只要他(她)是一个农民,就免不了要受歧视。

近几年,城市下岗人员、失业人员的大量囤积,很多城市为了保护本地的劳动者,甚至产生“腾笼换鸟”的想法,对农民工的就业岗位进行限制。

在这样一种政策氛围下,农民工很难按着自己的理想进行职业选择,他们的工资待遇、劳动争议处理及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方面,均无法与同行看齐。

随着“三农”问题被提上政府工作日程,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

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农民工的权益问题成为代表们的热门话题,有关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议案频频提交。

相信农民工所受政策性的歧视会日益减少,但这些政策性歧视的影响却可能继续干扰着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缺乏代表农民利益的正式组织因为我国社会存在多种社会阶层,有着不同利益矛盾,所以,才有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组织来代表这些阶层的利益,表达他们的声音,在政府与各阶层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渠道。

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代表农民利益的群众组织。

此外,受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素质等方面的限制,农民这一最大的社会群体始终缺乏相应的政治参与权。

在国家层面上缺乏实质代表农民利益阶层的代表,在国家决策中缺少农民争得平等权益的“砝码”。

企业受低成本的驱动,往往视农民工权益不顾当前形势下,劳动力市场是个典型的买方市场。

企业往往利用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优势地位,压低农民工的工资,降低产品成本。

大部分企业利用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即使具有法律意识,也苦于就业竞争激烈、自己又缺乏竞争优势而顺从用人单位的现实条件,未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使得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缺乏法律凭证,致使用人单位肆意榨取农民工的血汗。

执法和监督力度不够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勿庸置疑,“农民工”显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概念范畴。

《劳动法》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其实就是调整企业用工关系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最权威的法律。

农民工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不应首先归于法律存在空白,而应归于执法中的法律失灵。

政府管理人员的行为扭曲,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尤其是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工作失职,对违规企业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过轻,使得他们违规成本太小,不足以纠正、制止部分企业的非常行为。

农民工自身存在不足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对务工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农民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就业、择业及生活。

大多数农民工人力资本存量低,缺乏竞争优势,加之我国长期面临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城市每年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对于城市下岗职工、城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和流入城市的农民工而言,远远不够),就业竞争十分激烈。

能找到一个“饭碗”相当不容易,农民工几乎不可能通过“劳资博弈”机制来冲破自己受歧视的现状,对于用人单位的过激行为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

关于改善城市农民工所受歧视状况的建议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城市的发展决不能建立在农民工权益损失的基础上。

现阶段全社会必须充分正视农民工歧视问题,尽快改善农民工受歧视的状况,以使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体系中。

改革我国户籍制度当今中国社会中有哪些国民待遇最不平等?歧视性的城乡两种身份户籍制度是中国国民之间的最大不平等。

因而,必须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纠正“城市保护主义”的错误做法和由此实施的对农民工的各种就业限制,从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出发,改变一些城市政府实行的企业招工必须“先城镇后农村,先省内后省外”的规定。

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和户政管理部门应统筹考虑城乡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将企业的用人自主权真正还给企业,禁止以任何形式歧视农民工。

积极建立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工虽然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可仍然具有农民身份。

因而,农民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成立自己的组织,如农民协会等。

农会需要得到法律承认和政策支持。

它作为市场不完备和政府在农民工作方面缺位的补充,是农民的自我安排,是农民表达心声的合理渠道,也是提高农民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

同时,通过内部化可控制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上升,从而降低总成本。

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治顽必用重典,维护《劳动法》的法律地位,克服管理本位倾向。

各级劳动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个部门务工的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低于此标准;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用工信用状况的重要内容,记入企业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各级劳动监督执法部门也应切实履行自身执法职责,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确保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签定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便从法律上规范农民工劳动关系的确立、解除和终止,明确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规定合理的劳动时间,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在基层及时预防和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变定性惩罚为定量惩罚,加大用人单位触犯法律法规的机会成本;成立保护农民工权益救助中心,设立举报电话,用人单位一旦被举报查出,要处以高额罚款。

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农民工竞争能力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是人力资本,这是由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所决定的。

因而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增强农民工竞争能力,是为农民工摆脱尴尬局面增加“砝码”。

考虑到农民有限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经费,教育部门在农村职业教育目标上应重新定位,应从学历教育为主,转向培训服务。

要树立大教育的观念,在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以使更多的后备劳动力在义务教育中能接受到职业技能的教育。

重点开展我国现在急需的技工工种培训,这样可以保证农民工就业,同时还可以满足市场需求。

开展创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培训。

增设农民工免费法律援助机构考虑到目前农民工的经济状况,建议增设农民工免费法律援助机构。

免费的法律援助机构在农民工之间普及法律知识,为觉醒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使得农民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近几年,在我国已经出现类似的机构和团体。

如1998年成立的广州市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已承办了483宗打工者权益个案,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与支持。

虽然类似的、个别组织的力量是薄弱的,但是它们却为更多这样组织的出现树立了榜样。

当然,为了确保它们正常运行,必须有效解决这些机构的资金问题,不能完全依赖基金会拨款,可以通过募捐和对违规企业高额罚款以及政府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

结语消除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方长期的、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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