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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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XXX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依据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XXX 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按照实行集中管理和各部门分别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类别和载体的档案,均须依据档案出处进行分别整理、保管等日常工作。院级档案(包括文书档案、证照档案、电子档案、人事档案)按规定的时限移交XXX档案馆,以维护学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档案归档、移交

第四条学校在日常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纸质文件,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录音录像带,照片,底片,实物及其它形式),上级XX、其它单位和部门印发的同XXX工作有关的文件或有指导意义的重要文件均属归档范畴。

第五条对XXX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XXX档案室管理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1. XXXXXXXX文书处理部门应于次年四月份,将上年度的归(立)卷文件,连同(归档)“文件目录”一式两份向档案馆移交,向档案馆移交电子版文件,同时移交一套纸质目录。

2. 证照档案在证照办理完毕15日内,到档案馆办理证照的移交和备案工作。

第六条档案移交时,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要检查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目录,由部门XX 签字核准后移交至档案馆;重要项目的文件材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学校档案保管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保管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保管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是学校重要的文档资源,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为了保证学校档案的

完整性和安全性,学校需要制定科学的档案保管管理办法。本文将从档案的分类、保管、利用以及档案保管管理办法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档案的分类

学校档案可以按照不同的管理需求进行分类。首先是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个

人信息、学籍变动、奖惩记录等。其次是教职工档案,包括教师的个人简历、培训记录等。再次是行政部门档案,如会议记录、合同档案等。最后是课程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材使用记录等。

二、档案的保管

学校档案的保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

案材料有固定的地方存放。其次,要制定档案的保管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虫、防盗等。此外,还要定期检查档案材料的保存状况,防止因时间久远、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档案受损。

三、档案的利用

学校档案的利用是提高档案价值的重要途径。首先,可以通过建立档案检索系统,帮助学校工作人员快速查询所需的档案信息。其次,可以开展档案展览和研究活动,提高档案的可见度和影响力。同时,可以加强档案的数字化处理,便于远程查询和利用。

四、档案保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的保管工作,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档案保管管理办法。首先,应当明确档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个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起档案的保管责任,

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其次,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流转、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管理程序。

五、档案的定期整理

档案保管管理办法中应当明确档案的定期整理要求。定期整理是保证档案的有序性和及时更新的关键环节。学校档案应根据不同类型和保管期限制定整理计划,定期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排列和登记,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

一、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管理档案都要分别有专人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资料分类存放,在存放中要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防盗、防鼠防蛀。

三、档案的调阅要严格执行制度,办理必要的借阅手续。不经有关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

四、根据档案保密程度进行保密,对有关泄露档案机密的情况酌情追究其责任。

五、对档案资料根据保存期的不同,进行定期整理。对过期已无存档价值的资料进行清除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档案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进行必要处罚。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2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学校人事档案暂行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档案暂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

发挥人事档案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合同制员工及学校各部门、各院系的人事档案

管理。

第三条学校人事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

(二)安全保密,确保信息安全;

(三)科学合理,便于利用;

(四)权责分明,责任到人。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

第四条学校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

(一)教职工及合同制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职称、职务、工作经历、奖惩、考核等材料;

(二)学校各部门、各院系的人事管理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

(三)学校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条学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院系负责人对本部门、本院系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

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七条教职工及合同制员工应当积极配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二)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档案材料;

(三)分类清晰,便于查阅。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

(二)对档案材料进行装订、归档;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做好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工作;(二)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温度控制在15℃-25℃之间;(三)档案柜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无关物品。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及方案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及方案

一、前言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学校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

1. 档案收集范围: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科研、财务、基建、设备、人事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档案整理要求:

(1)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2)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封装,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3)对重要档案进行复制,以备查阅。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要求:

(1)按照“十防”原则(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光、防高温、防低温),确保档案安全。

(2)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档案利用要求:

(1)查阅档案需提前预约,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

(2)查阅档案时,需遵守档案室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拆装、涂改、损毁档案。

(3)查阅档案后,及时归还,保持档案整洁。

五、档案销毁

1. 档案销毁需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 档案销毁前,需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

3. 档案销毁时,需指定专人监督,确保档案安全销毁。

六、奖惩措施

1. 对在档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治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全面性:全面收集、整理和保管学校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四)系统性: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五)安全性:加强档案的保密和防盗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

第四条学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

(一)学校行政管理档案: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

(二)教育教学档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案、学生学籍、考试试卷等。

(三)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论文、专利、科研成果等。

(四)人事档案:包括教职工的履历、职称、考核、培训等。

(五)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合同等。

(六)基建档案:包括基建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及时性:各部门在形成档案材料时,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齐全,不得遗漏。

第三章档案整理

第六条学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形式、时间等因素,对档案进行分类。(二)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查阅和管理。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

挥档案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建设、活动等过程中形成的,

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依法治档: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2. 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3. 服务为本: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社会服务为中心,充分发挥档案的

作用。

4. 安全保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制定和实施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2. 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 组织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社会服务

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4. 负责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学校档案收集范围:

1.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建设、活动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 学校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来往文书、协议、合同等。

3. 学校各类证书、奖状、荣誉证书等。

4. 学校各类会议记录、报告、讲话稿等。

5. 学校各类报表、统计数据等。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保证学校档案管理的规范和科学性,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本文将围绕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展开讨论,从档案的定义、分类、保管、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档案的定义

档案是指学校办理教育教学活动所形成的文件、文书等文件载体,包括各类学生档案、教师档案、行政档案等。这些档案记录了学校的各项活动和重要事项,是学校历史和发展的有力证明。

二、档案的分类

学校档案可以分为学生档案、教师档案、行政档案三大类。学生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内容;教师档案则记录了教师的任职申报、职称晋升、教学评估等信息;行政档案则是学校管理部门的行政文件、会议记录等。三、档案的保管

学校档案的保管要求严格,需要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管理制度则规范了档案的操作流程、保存期限等内容。

四、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的整理与归档是学校档案管理的核心环节。在整理和归档过程中,需要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封存,并记录档案的基本信息。同时,对于重要的档案还需要进行数字化备份,以防止档案损失或丢失。

五、档案的借阅与利用

学校档案的借阅与利用必须符合规定,并且需要经过授权和登记手续。借阅者需要提供有效证明,并按照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同时,学校还可以利用档案进行学术研究、历史回顾等工作,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六、档案的保存期限

档案的保存期限是指档案的保管时限。对于学校档案来说,一般分为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两类。学生档案一般进行长期保存,直到学生离校或毕业;而行政档案则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长短期保存。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而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它对学

校档案的整理、保存、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护学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性,提供便利的档案服务,并发挥档案的价值和作用。下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析。

一、档案管理的必要性

学校档案是学校的记忆,它承载着学校的历史、文化、成果等重要信息。对于

学校而言,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办法能够保证档案的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与参考,并对学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档案分类与整理

为了方便管理与检索,学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一般来说,

学校档案可以按照学校机构、年度、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并采取数字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与便利性。

三、档案保管与存储

学校档案的保管与存储是学校档案管理的核心环节。学校应该建立专门的档案

保管室,并配备合理的存储设备。此外,应制定档案保密制度,保护学校档案的机密性与安全性。

四、档案利用与服务

学校档案不仅仅是为了保存而存在,更重要的是为学校的管理与发展提供重要

参考。因此,学校应该开展档案利用与服务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查询与借阅服务,满足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档案信息的需求。

五、档案数字化管理的优势

随着科技的发展,档案数字化管理成为一种重要的趋势。通过数字化管理,学

校可以更好地实现档案的检索与利用,减少纸质档案的占用空间,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与精确度。

六、档案管理的法律依据

学校档案管理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档案法》、《保密法》等。学

校应该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档案管理办法,并加强对档案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与培训,保证档案管理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办法。

一、本校各处室在各项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教学、科技、会计、特种载体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应由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二、校档案室对各处室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校综合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机构、人员、职责

一、确立一名副校长主管档案工作。健全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定档案存毁。

二、建立档案工作小组,明确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工作网络。

三、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加强对档案工作部门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规划和计划,定期检查和研究学校的档案工作,关心档案室的建设和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实际困难,为档案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综合档案室职责范围

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隶属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同时负责保存和提供利用全校档案(党群、行政、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会计、声像、实物等类档案)。其职责范围是: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档案总则与定义

1.1 为了规范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领导体制与机构

2.1 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工作领导体制,明确档案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2.2 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内容与分类

3.1 档案内容应包括学校各类活动的原始记录,如教学文件、科研资料、学生学籍、行政管理文件等。

3.2 档案应按照其内容、形式和特点进行分类,确保分类科学合理,方便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形成与积累

4.1 各部门和个人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形成和积累档案。

4.2 档案形成过程中应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的整理与鉴定

5.1 档案应按照分类方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5.2 应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工作,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6.1 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6.2 应加强档案库房建设,确保档案存放环境的适宜性。

6.3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丢失和泄密。

第七章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7.1 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

7.2 在保障档案安全和保密的前提下,适时开放部分档案资源,为社会提供查询和利用服务。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对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学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信性和安全保密性,特制定本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机构

学校档案管理机构由学校行政管理机构设立,负责全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档案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 1. 制定学校档案工作的管理规定和档案处理的标准,保证各项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2. 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监督各单位档案管理的执行情况; 3. 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与管理; 4. 负责学校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5. 组织起草学校档案年报、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报表。

三、档案分类与归档

学校档案的分类和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管理原则,按照文件产生单位和文件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类。具体分类如下: 1. 行政档案:学校机关各部门的行政机关、附属单位以及部委、地方等有关机构下达的有关学校行政管理、行政协议等的法定档案。 2. 学术档案:学生论文、科研报告、试验数据、研究报告、学术讲座记录等有关学术活动的档案。 3. 教育教学档案:学校各级干部、教职工、学生的学习档案、考核记录、实践报告、课程设计、教学科研成果、职称评审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档案。 4. 学校经济档案:学校各种收支经济账簿、财务审计和财务报表等有关学校经济运作管理及出入账、工程建设、设备维修、值班管理等事项的档案。

5. 学校安全保卫档案:学校各级领导,安保人员的管理档案、安全保卫评估和管理报表等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相关文件。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做到按照规章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保管与利用,保护学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各种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开、保密的原则,实行分类、全程、数字化管理。

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谁负责、谁管理、谁使用、谁审批"原则,明确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相关工作程序。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档案管理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校档案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1. 确定学校档案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

2. 组织制定和修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3. 统一编制和实施全校档案管理的工作计划;

4. 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5. 领导学校档案管理经费的申报和使用;

6. 指导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组织开展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和归档工作;

2. 负责学校档案的检索、咨询和借阅工作;

3. 负责学校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和电子存档;

4. 负责学校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工作;

5. 组织开展学校档案的鉴定、利用和推广服务工作;

6. 组织开展学校档案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第九条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档案包括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以及其他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学校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学校档案属国家和学校所有,列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学校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学校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行使与档案事务有关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学校档案馆为副处级直属机构,由校长分管;学校成立档案工作委员会,校长兼任主任,党办校办主任兼任第一副主任,档案馆馆长兼任副主任,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全面开展档案工作;档案馆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八条学校档案馆作为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校属各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和使用,确保档

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建立与归档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学校应建立全面、准确、完整的档案资料,包括学生档案、教职工档案、财务档案等。其中,学生档案包括入学登记表、个人简历、成绩单、奖惩情况等;教

职工档案包括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绩效评定等;财务档案包括预算、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

2.对于每份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归档规则进行编号,同时编制档

案目录和档案索引,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3.所有档案资料必须经过审核、核实后方可归档,归档后应将档案资

料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或库房中,确保安全可靠。

4.档案柜或库房应设立防火、防水、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同时,要定期检查档案柜或库房的环境和温湿度,确保档案资料的保

存状态。

三、档案保存与利用

1.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根据不同类型的档案资

料确定不同的保存年限,如学生档案保存至学生毕业或离校后10年以

上,教职工档案保存至离职或退休后20年以上等。

2.在档案保存期限届满之前,禁止随意销毁、转移、遗失档案资料。

若需要销毁档案资料,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备案和执行。

3.档案资料的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信息的保

密性。对于需要提供档案资料的人员,应遵守档案利用制度,填写相

应的申请表格,并经过审核之后方可提取或查阅。

4.档案资料的利用应在规定的阅览室内进行,不得将档案资料外借或

带出阅览室,不得随意复制或拍摄档案资料。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在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它真实纪录了学校的历史面貌,是学校实行科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必要条件和依据。

第三条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开发利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材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档案工作由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档案工作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抓,党政办公室主任主管,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学校建立综合档案室并由专职档案员集中管理学校形成的档案。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形成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指导各部门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建档工作;

(四)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各项工作服务;

(五)做好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

(六)定期向区县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档案专业技术水平,并取得市档案局颁发的上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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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办法。

一、本校各处室在各项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教学、科技、会计、特种载体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应由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二、校档案室对各处室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校综合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机构、人员、职责

一、确立一名副校长主管档案工作。健全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定档案存毁。

二、建立档案工作小组,明确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工作网络。

三、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加强对档案工作部门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规划和计划,定期检查和研究学校的档案工作,关心档案室的建设和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实际困难,为档案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综合档案室职责范围

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隶属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同时负责保存和提供利用全校档案(党群、行政、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会计、声像、实物等类档案)。其职责范围是: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划全校档案工作。宣传档案工作有关法规,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档案意识。

2、负责制定本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执行情况。

3、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对各档案分室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开展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主动为教学、科研及各项管理工作和社会服务。

6、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负责编制检索工具,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7、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定期组织档案网络人员的学习与活动。

8、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9、保守档案机密,做好档案保护工作,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

10、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档案室主任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2、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档案室全面工作。

3、负责组织草拟学校各项档案规章制度,制定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并认真地组织实施。

4、做好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保管、鉴定、统计工作。

5、负责组织落实室内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组织本室同志进行业务学习和学术研究,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6、按规定时间做好档案的进库、编目、上架工作。

7、进行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数据录入、检索、统计、编目、编

制检索工具,年底内完成计算机录入工作。

8、努力进行档案的编研和档案的学术研究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9、负责组织档案的价值鉴定和过期档案的销毁工作;

10、负责检查档案库房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11、关心本室同志生活,搞好团结协作,遵守考勤、考核等室内有关制度。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档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2、指导、协助兼职档案人员做好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按规定时间做好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保管、鉴定、统计和进库、编目、上架工作。

3、学会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档案管理。

4、努力进行档案的编研和档案的学术研究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5、团结协作,遵守考勤,自觉执行室内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6、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各立卷归档部门分管领导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及各项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研究和布置本部门档案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检查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问题。

3、主持本部门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案卷质量。

4、支持、督促和考核本部门专兼职档案员工作。

(六)、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1、熟悉学校有关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业务能力。

2、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应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准确、系统。

3、坚持平时预立卷制度,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制订预立卷类目,合理分

类存放,便于利用和组卷。

4、归档案卷符合质量要求,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码准确,书写工整,卷内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有关项目填写齐全。

5、接受档案室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质、按时完成归档任务。

第三章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档案分类方案为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分类、整理、编目、检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便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湖州市档案局《湖州市档案分类方案编制规则》的规定,结合本单位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规定了本单位档案分类的原则和方法、档号标识。

第二条档案分类原则是以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工作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和载体形式特点,进行科学分类。

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档案实体的分类、整理和排架管理。第三条本方案共设置6 个一级类目。

1、文书档案类(类号:1)

2、教学档案类(类号:2)

3、学籍管理类(类号:3)

4、会计档案类(类号:4)

5、科技档案类(类号:5)

6、特种载体类(类号:6)

7、教师专业类(类号:7)

第四条二级类目的设置方法如下:1、文书档案类、会计档案类、教师专业类不设置二级类目;2、教学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工作职能设置;

3、科技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基建、设备二个类别设置;

4、特种载体类的二级类目按照片、音像、实物设置;

第五条档号依照《档号编制规则》要求进行标识,编号方法如下:

1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的文件档号由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组成,用“-”连接。其中,保管期限为永久、3(年、10年。例如:

2009- 3年-18

I__件号(第18件)

--------- 保管期限(30年)

-------------- k年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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