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教学大纲
第一章竞争法教学提纲
经济法第一章竞争法基本要求:了解: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目标和行为规范,以及相关的程序规则和法律责任。
理解: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对法律制度的要求以及政府职能在维护竞争秩序中的作用。
熟悉并能够运用: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标准与规制措施。
考试内容:第一节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调查机制(反垄断调查机构的职权反垄断调查程序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措施)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限制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第二章消费者法基本要求: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制度目标,以及相关的权利保障机制、争议解决机制和质量控制机制。
理解: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政府和消费者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
熟悉并能够运用:消费者维权常用的法律规则。
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 争议的解决(争议解决的途径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及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二节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和立法宗旨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责任诉讼时效)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其他相关当事人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质量监督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银行业法基本要求:了解: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制度目标和基本原则,以及商业银行规范运行的基本制度和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体系构架。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教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教案一、教学目标: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2.能够分析反不正当竞争的常见案例及处理原则;3.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要求。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2.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与处理原则;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要求。
三、教学过程:1.导入(15分钟)通过引导学生回忆现实生活中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例,如商家之间的恶意扣押货物、虚假宣传或不正当比较等。
让学生思考这些行为是否违法,以及应如何处理。
2.知识讲解(30分钟)(1)概念和作用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即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环境和消费者利益的法律规定。
讲解这项法律的出台是为了防止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健康竞争。
(2)常见案例及处理原则以具体案例为例,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理原则,如查明事实、适用法律等。
然后讨论学生对这些案例的看法,并展示相关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引导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
3.案例分析与讨论(30分钟)分组讨论案例分析。
给学生提供一些具体案例,让学生在小组内共同讨论分析这些案例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讨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要求(30分钟)(1)主要内容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等。
(2)法律要求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市场主体的要求,如禁止商业诋毁、禁止虚假宣传、禁止垄断市场等。
并引导学生思考各类市场主体应如何遵守相关法律,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5.总结与拓展(15分钟)(1)总结对本节课所学内容进行总结,梳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作用和处理原则等。
(2)拓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最新修订情况,并鼓励学生关注日常生活中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四、教学评价:1.课堂参与度、讨论质量以及对案例分析的准确性;2.学生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要求的理解程度;3.学生对于案例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定的应用能力。
竞争法教案
竞争法教案第一篇:竞争法教案教案第一讲第二讲第三讲第四讲竞争理论概述竞争法基本理论竞争法的历史演变垄断及其法律规制第五讲市场垄断及其法律规制第六讲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第七讲限制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第八讲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第九讲仿冒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第十讲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第十一讲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第十二讲不正当促销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第十三讲专题讨论:我国市场上垄断问题分析第十四讲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第一讲竞争理论概述一、竞争的性质(一)竞争是一个动态的行为过程(二)竞争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二、竞争的功能(一)激励功能:竞争促进社会技术进步(二)分配功能:竞争调节社会供求趋于平衡(三)选择功能:竞争实现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三、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一)市场主体的独立性(二)市场体系的完备性(三)政府干预的适度性(四)社会保障的完备性四、竞争理论及其发展(一)古典自由竞争理论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极力张扬自由竞争下的市场机制,认为自由竞争制度是最佳的经济调节机制,政府不应加以干预。
“看不见的手”调节理论。
(二)完全竞争理论世纪70年代后组建发展起来的完全竞争理论也被称为“价格理论”,是新古典经济理论的主要理论成果。
完全竞争理论和古典自由理论的区别分析。
(三)不完全竞争理论或垄断竞争理论20世纪3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罗宾逊、张伯伦等人对完全竞争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提出不完全竞争理论或垄断竞争理论。
该理论的不足和缺憾。
(四)马克思主义竞争理论马克思关于竞争理论的论述贯穿于他的资本与剩余价值理论之中,并采用动态的方法对资本主义的竞争作了全面的考察。
马克思运用动态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在微观经济的基础上展开对竞争的系统研究。
(五)现代竞争理论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逐渐发展并形成了现代竞争理论体系,并在各国的经济政策中得到实际运用。
现代竞争理论的重要人物有熊比特、克拉克、梅森等。
竞争法教学大纲
《竞争法》教学大纲刘继峰刘丹编写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546 目录第一章竞争的经济学解释 (548)一、竞争的经济学解释 (548)二、经济学中有关竞争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 (548)复习与思考题 (548)参考文献目录 (548)第二章竞争法的特点和地位 (549)一、竞争法的认识与评价 (549)二、竞争法的特点 (549)三、竞争法的地位 (549)复习与思考题 (549)参考文献目录 (549)第三章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550)一、分立式立法模式及其特点 (550)二、合并式立法及其特点 (550)三、混合式立法模式及其特点 (550)四、立法内容的格式化 (550)复习与思考题 (550)参考文献目录 (551)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与制度 (552)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机制 (552)一、列举条款的基本调整 (552)二、原则条款的辅助调整和补充调整 (552)三、一般条款扩张调整 (552)第二节一般条款的地位及我国法一般条款的分析 (552)一、一般条款的地位 (552)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控制工具的缺失 (552)复习思考题 (553)参考文献目录 (553)第五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554)第一节反垄断法概述 (554)一、垄断 (554)二、反垄断法的概念、特征 (554)三、反垄断法的性质、地位 (555)四、反垄断立法情况 (555)五、垄断形式 (555)六、对垄断的法律规制 (555)第二节对经济性垄断的规制 (555)一、经济性垄断的概念、特征 (555)二、经济性垄断的危害 (555)三、经济性垄断的成因 (555)竞争法四、经济性垄断的类型 (555)第三节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 (556)一、概念和特征 (556)二、行政性垄断的种类 (556)三、行政性垄断的危害及成因 (556)四、法律规制 (556)第四节反垄断法的实施 (557)一、适用原则 (557)二、主管机构 (557)三、适用除外制度 (557)复习思考题 (557)参考书目 (557)547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548第一章竞争的经济学解释教学目的及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竞争的两面性,进而引导出竞争法的产生条件。
竞争法教学大纲
竞争法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竞争法课程类别:法学专业课学分:X学分总学时:X学时二、课程性质与目标(一)课程性质竞争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它旨在研究市场经济中竞争秩序的维护和规范,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实施。
(二)课程目标1、使学生系统掌握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
2、培养学生运用竞争法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引导学生关注竞争法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前沿问题,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创新思维能力。
三、教学内容与要求(一)反垄断法1、反垄断法概述反垄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立法目的。
反垄断法的产生和发展。
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
2、垄断协议垄断协议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的具体表现形式。
垄断协议的豁免情形。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和方法。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表现,如垄断高价、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等。
4、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类型和申报标准。
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和审查因素。
5、行政垄断行政垄断的概念、表现形式和法律规制。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立法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2、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
商业贿赂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
(三)竞争执法与司法1、竞争执法机构国内外竞争执法机构的设置和职能。
竞争执法的程序和方法。
2、竞争诉讼竞争诉讼的类型和管辖。
竞争诉讼的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
(四)竞争法的国际协调1、国际竞争法的发展概况国际竞争规则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2、区域竞争法合作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组织的竞争法合作机制。
3、中国在国际竞争法领域的地位和作用四、教学方法与手段1、课堂讲授系统讲解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使学生掌握课程的核心内容。
课件:竞争法第二讲
• 竞争法: • 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自由竞争机制正
常运行。
• 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制止各种不正当 竞争行为。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对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 广义和狭义的不正当竞争 • 形式和实质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征 • 市场管理法、行为法 • 公、私过渡的法律规范(市场平等主体之间的竞争关系和国家
• 立法目的: • 直接目的: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 最终目的: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
• 根本目的: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不正 当竞争法主要关注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并不 直接关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对消费者权益 的保护应当是一种间接保护。但从消费者视角做出的价值 判断可以成为判断一种“经营活动”是否属于“不正当竞 争行为”的一个参考依据。
• 商业道德是指特定商业领域普遍认知和接 受的行为标准,具有公认性和一般性。
• 商业道德与民事道德相比,在价值取向上 更加中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趋利避害”,既不是“舍身取义”,也 不是“见利忘义”。民事领域的“公序良 俗”也不可以直接套用。特别需要主要的 是,与民法中的道德观不同,竞争法中的 商业道德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第二讲
竞争法
2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 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 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 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 经济组织和个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 条)
竞争法培训讲义(PPT 172页)
及相关软件,赔偿400万元,并连续3个月道
歉。
•
战争结果:360败诉。2011年9月29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奇虎360
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其在连续30
天内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同时赔偿腾
讯经济损失40万元。
•
• 第二场:2012年4月360诉腾讯滥用QQ市场 支配地位
•
起诉理由:腾讯在3Q期间的“二选一”
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微软败诉反垄断案!
(一)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
17.2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 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 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 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 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 地位。
相关市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 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 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具体类型:
1.针对同业竞争者所实施的滥用行为
掠夺性定价
搭售
妨碍公平竞争
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
2.针对交易相对人所实施的滥用行为:
垄断价格 差别待遇
不正当、不公平
拒绝交易 限定交易
适用“合理原则”,允许被指控者为自己进行辩护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表现]垄断价格
➢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 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 肯尼迪法官发表意见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成立 掠夺性定价罪名的标准太低,反垄断法自身就成了高价的 保护伞。”
[掠夺性定价]布鲁克集团案
➢ 本案充分体现了现代反垄断法的立法 宗旨:保护竞争格局而非竞争者
➢ 本案中多数意见认为:如果掠夺者不 能收回前期代价,那么最终受惠的是 市场和消费者;如果赔本销售只是损 害了目标竞争对手,而没有损害整个 市场竞争,反垄断法将袖手旁观。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程教学大纲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LA3152、课程名称(中文):反不正当竞争法课程名称(英文):Unfair Competition Law3、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4、先修课程:民法原理、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5、面向对象:知识产权法本科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7、教材、教学参考书:教材:《竞争法教程》邵建东编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主要教学参考书:《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实录与解析精要》叶必丰、徐晨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其他主要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属于知识产权法学本科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
本课程由竞争法理论和制度(6学时)与各种不正当行为(30学时)两个部分组成组成,是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经济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课堂学习,使学生了解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内容,掌握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技术方法,进而提高法学整体的分析和研究能力。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学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对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教学要求。
具体教学内容如下(括号中的数字为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第一章竞争法总论(2)1.竞争法的产生及其原因2.竞争法的发展及趋势3.竞争法的主要内容4.竞争法的地位与作用5.我国竞争法的产生与现状要求:理解竞争和竞争法的概念,了解竞争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掌握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内容。
《竞争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竞争法学》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竞争法学是临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的自开课。
本课程3个学分,课内学时54,面授及网上教学18课时,开设一学期。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员对竞争法的发展概况有个全面了解,并明确竞争法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能够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本课程目的主要使学员了解竞争法的有关概念、相关理论、历史沿革,重点掌握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培养学员们运用这些理论和方法分析实际问题。
重点掌握以下内容:1、了解竞争法的立法背景、各国概况、宗旨、适用范围、历史沿革等;2、重点掌握6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等;3、重点掌握5种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等;三、教学建议1、教学组织形式:以学员自主学习为主,结合必要的面授。
2、教学方法和手段:(1)尽量多地运用案例教学方法,选择典型和新颖的案例供学员分析、讨论,培养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2)应组织学员进行小组学习,通过小组学习讨论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加深理解。
(3)面授辅导由于课时有限,应主要讲解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学员的疑问。
四、教学层次本课程在理论知识和考核内容上,按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层次提出教学要求。
第二部分教学方案一、教材1、文字教材:文字教材为《竞争法学》(孙虹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它是学员学习主要用书,是教学的主要依据。
2、网上教学:本课程网络教学内容在宁波电大主页 “网上课堂”上公布,包括学习主要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本课程的最新动态信息、案例、作业指导、答疑等,责任教师根据本课程的进度情况,设计与维护本课程的“网上课堂”,使学生能够不受时空限制自主地进行学习。
3、视频课件:宁波电大责任教师自制的视频课件,主要依据文字教材讲解本课程主要内容,同时为学员讲解课程内容相关的典型案例。
竞争课程设计
竞争课程设计一、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理解竞争的基本概念,掌握竞争的规则和技巧,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具体分解为以下三个方面:1.知识目标:学生能够理解竞争的定义、类型和作用,了解竞争规则和道德规范,掌握基本的竞争策略。
2.技能目标:学生能够运用竞争规则和策略,有效参与竞争活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认识到竞争的积极意义,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二、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竞争的基本概念、竞争规则、竞争策略和团队协作。
具体安排如下:1.第一章:竞争的概念与类型,介绍竞争的定义、分类和作用。
2.第二章:竞争的规则与道德,讲解竞争的基本规则和道德要求。
3.第三章:竞争策略,阐述各种竞争策略的内涵和应用。
4.第四章:团队协作,探讨团队协作的重要性、方法和技巧。
三、教学方法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本课程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和实验法等。
具体运用如下:1.讲授法:用于阐述竞争的基本概念、规则和策略。
2.讨论法:引导学生就竞争案例进行讨论,培养团队协作意识。
3.案例分析法:分析竞争案例,让学生学会运用竞争策略解决问题。
4.实验法:学生进行团队竞赛,实践所学竞争策略。
四、教学资源本课程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参考书、多媒体资料和实验设备。
具体选择如下:1.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竞争课程教材,为学生提供系统性的知识学习。
2.参考书:推荐学生阅读相关竞争领域的经典著作,拓宽视野。
3.多媒体资料:制作课件、视频等多媒体资料,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
4.实验设备:购置必要的实验设备,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
五、教学评估本课程的评估方式包括平时表现、作业、考试等,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
具体评估方法如下:1.平时表现:通过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提问回答、团队协作等情况,评估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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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教学大纲刘继峰刘丹编写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546 目录第一章竞争的经济学解释 (548)一、竞争的经济学解释 (548)二、经济学中有关竞争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 (548)复习与思考题 (548)参考文献目录 (548)第二章竞争法的特点和地位 (549)一、竞争法的认识与评价 (549)二、竞争法的特点 (549)三、竞争法的地位 (549)复习与思考题 (549)参考文献目录 (549)第三章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550)一、分立式立法模式及其特点 (550)二、合并式立法及其特点 (550)三、混合式立法模式及其特点 (550)四、立法内容的格式化 (550)复习与思考题 (550)参考文献目录 (551)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与制度 (552)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机制 (552)一、列举条款的基本调整 (552)二、原则条款的辅助调整和补充调整 (552)三、一般条款扩张调整 (552)第二节一般条款的地位及我国法一般条款的分析 (552)一、一般条款的地位 (552)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控制工具的缺失 (552)复习思考题 (553)参考文献目录 (553)第五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554)第一节反垄断法概述 (554)一、垄断 (554)二、反垄断法的概念、特征 (554)三、反垄断法的性质、地位 (555)四、反垄断立法情况 (555)五、垄断形式 (555)六、对垄断的法律规制 (555)第二节对经济性垄断的规制 (555)一、经济性垄断的概念、特征 (555)二、经济性垄断的危害 (555)三、经济性垄断的成因 (555)竞争法四、经济性垄断的类型 (555)第三节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 (556)一、概念和特征 (556)二、行政性垄断的种类 (556)三、行政性垄断的危害及成因 (556)四、法律规制 (556)第四节反垄断法的实施 (557)一、适用原则 (557)二、主管机构 (557)三、适用除外制度 (557)复习思考题 (557)参考书目 (557)547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548第一章竞争的经济学解释教学目的及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竞争的两面性,进而引导出竞争法的产生条件。
同时,通过经济学中对竞争要素的分析,初步了解竞争法所调整的内容。
经济学是竞争法在分析某些具体问题时非常重要的一个工具,本章教学的另一个目的是让学生形成分析竞争法问题的经济学方法论意识。
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是有关竞争的经济学的思想的领会,弗莱堡学派的秩序经济理论。
教学难点是经济学方法的理解和掌握。
教学时数 4一、竞争的经济学解释1.古典经济学竞争理论2.新古典竞争理论-新自由主义3.弗莱堡学派4.现代竞争理论二、经济学中有关竞争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1.成本分析2.效益分析复习与思考题1.弗莱堡学派的主要思想2.有关竞争理论的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的区别参考文献目录1.〔挪威〕A·J·伊萨克森、〔瑞典〕C·B·汉密尔顿、〔冰岛〕T·吉尔法松:《理解市场经济》,张胜纪、肖岩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2、〔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研究》,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4.〔美〕A·萨缪尔森、D·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高鸿均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竞争法第二章竞争法的特点和地位教学目的及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竞争法的特殊性。
并通过与其他相近学科的比较得出竞争法在经济法学科中的地位。
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是领会有关竞争法的公法、私法相融合、判例法与成文法相融合的特性。
教学难点是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与公司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教学时数 6一、竞争法的认识与评价1.竞争法系统的定性分析2.竞争法系统的定量描述二、竞争法的特点1.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融合2.公法与私法的融合3.判例法与成文法融合三、竞争法的地位1.与有关学科的关系2.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4.与公司法的关系5.竞争法的地位复习与思考题1.如何理解竞争法的判例法与成文法融合2.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3.竞争法中的消费者地位参考文献目录1.〔日〕金泽良雄:《当代经济法》,刘瑞复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2.〔日〕富田彻男:《市场竞争中的知识产权》,廖正衡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3.〔德〕瓦尔特·欧根:《经济政策的原则》,李道斌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法〕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余叔通、王雪华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5.〔法〕热拉尔·卡:《消费者权益保护》,姜依群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549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550第三章竞争法的立法模式教学目的及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竞争立法的类型并分析类型化的原因、各种类型的优缺点。
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是竞争法立法模式优缺点分析及竞争立法的格式化问题。
教学难点是各个不同模式形成的原因。
教学时数 4一、分立式立法模式及其特点分立式立法模式是将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立法。
依两部法律的先后制定顺序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先,制定反垄断法在后,如德国、日本等国;制定反垄断法在先,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后,如韩国。
以德、日、韩为代表的分立式立法模式具有以下明显的长处:第一,立法目的明确。
第二,立法内容界限清楚。
第三,竞争执法相对容易。
二、合并式立法及其特点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立法的有匈牙利1990年《禁止不正当竞争法》、保加利亚1991年《保护竞争法》、1991年俄罗斯《竞争与限制商品市场垄断行为法》、我国台湾省1991年《公平交易法》以及南非、澳大利亚的竞争立法等。
合并式立法的优势在于:第一,突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所具有的共性,照顾到了两法之间的内在关系。
第二,便于在技术上处理反垄断法的内容。
第三,有利于对不正当竞争进行有力的法律调控。
三、混合式立法模式及其特点混合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纳入若干单行法律、法规之中进行综合调整。
美国和英国是典型代表。
混合式立法模式具有以下优点:第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对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法律上不作明确划分。
轻法典而重单行法规和个别案件的单项调整。
第二,司法判例具有的灵活性。
英、美本身属普通法系国家,司法判例在确定具体的法律标准方面,自始至终都充当着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
四、立法内容的格式化首先,反竞争行为的范围依概括加列举的方式确定。
其次,禁止、限制与适用中的豁免规定相结合。
再次,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
最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相互配合适用。
复习与思考题1.立式立法模式的优缺点2.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的区别3.并式立法模式的优缺点竞争法 参考文献目录1.吴宏伟:《竞争法有关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潘华仿:《英美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3.沈宗灵:《比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51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552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与制度教学目的及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制度。
掌握一般条款的性质、作用。
分析我国现行法律调整结构上的不足。
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结构及一般条款的地位。
教学难点是各种不同调整工具之间的区别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机制的缺失。
教学时数 8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机制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机制即各种调整手段的综合运用及其实现的调整效果。
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关系表现为,列举条款的基本调整、原则条款的辅助调整、一般条款的扩张调整。
一、列举条款的基本调整列举条款不仅在形式上占据竞争法条文的绝对份额,实质上,也是一定经济状态下反竞争行为的主要控制力量。
一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成熟、稳定与否是以列举条款能否做到基本控制市场行为为主要标志。
如果市场反竞争行为大都在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之外,那么,要么是法律规定不健全,要么是竞争法律制度不独立。
二、原则条款的辅助调整和补充调整法理学上,原则条款不同于列举条款之处在于法律条文的性质。
前者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后者属于规范性法律条文。
在法的适用上,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有一定的区别,前者并不必然限定某一种预期;后者是以要么予以适用,要么不适用的方式发生作用,它的作用是受限制的。
不限于一种预期的原则的作用在竞争法领域表现为两个方面:辅助调整和补充调整。
三、一般条款扩张调整一般条款被奉为“整个竞争法领域之帝王条款”。
第二节一般条款的地位及我国法一般条款的分析一、一般条款的地位一般条款具有规范性、模糊性;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授权裁量性。
这三个特性决定了一般条款地位及其影响。
规范性使一般条款具有控制性,模糊性是控制力量的来源,授权性诞生新的控制方式。
上述特性整体上改变了竞争法的形象和气质,直接扩大了竞争法的适用空间,使一般条款具有支配整部法律的作用——在具体法律规定的条件不敷适用的地方,都应适用该一般条款。
从而其具有“整个竞争法领域之帝王条款”之地位。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控制工具的缺失一般条款在竞争法的调整规则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但我国法缺少这一核心控制工具。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一般条款竞争法(2)不正当竞争的概念限制了原则的功能发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控机制缺失之补足有三种完善立法方式供选择适用:第一,增加列举条款的数量,扩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即将新出现的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扩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类型。
依这种方法增设的法律内容针对性强,利于执法。
传统的法律修改、完善多依据此种方式。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将问题单项划分,分类解决。
其缺点是完善法律的速度无法跟上竞争违法行为滋生的速度,往往使立法滞后于实践。
另外,修订次数过多可能影响法的稳定性和形象。
第二,设置一般条款。
第三,是依法律原则,授予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权。
复习思考题1.律原则和具体条款及一般条款的区别2.般条款的性质3.争法的调整结构与民法的调整结构有何不同4.国法律是否存在一般条款参考文献目录1.陈锐雄:《民法总则新论》,三民书局1982年版。
2.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3.邵建东:《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人民大学出版社年2001版。
4.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台湾大学法学丛书1993年版。
5.赖源河:《公平交易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