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判断标准-培训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标准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标准英文商标的近似判断是商标权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是为了判断一组商标是否在视觉上或发音上具有相似性。
相似判断对商标权的确定以及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英文商标的近似判断中,通常会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单词相似性:商标中的英文单词如果在发音、拼写或意义上相似,则认为两个商标具有单词相似性。
根据语韵的相似性,可以将单词相似性进一步分为完全相同、相近、相对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相似性会对商标权评估产生不同的影响。
2. 发音相似性:商标中的英文单词虽然拼写不同,但在发音上非常相似,则认为两个商标具有发音相似性。
发音相似性主要是判断商标在口音、音节重音、韵律等方面是否相似,如果商标在发音上非常接近,则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
3. 外观相似性:商标在外观上的相似性也是判断商标近似的一个重要因素。
外观相似性主要是通过比较商标的整体形状、图案、颜色、字体等元素,来判断商标是否具有相似的视觉效果。
如果两个商标的外观非常相似,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混淆,从而影响商标的独特性。
4. 商标应用领域:商标的应用领域也是判断商标近似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两个商标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应用,那么即使在发音或外观上相似,也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因此,在商标近似判断中,还需要考虑商标的实际应用情况。
5. 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商标近似判断的最终目的是判断两个商标是否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如果两个商标在单词、发音或外观上具有相似性,并且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应用,那么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混淆,从而影响商标权的保护。
以上是英文商标近似判断的一些参考内容,通过对商标的单词、发音、外观、应用领域以及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综合分析,可以有效地判断两个商标是否具有近似性。
这对于商标权的确定以及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商标近似怎么判定?商标近似的判定依据有哪些?
商标近似怎么判定?商标近似的判定依据有哪些?
商标近似怎么判定?商标近似的判定依据有哪些?在商标注册的时候,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注册的话,代理人一般会给客户进行商标注册前的查询工作,主要是查询申请商标是否构成近似,用以估计商标注册的通过率。
很多人不清楚,商标近似是如何判定的,今天我们就跟大家盘点下,商标近似的几个判定依据:的相关内容就由呱呱知道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商标近似怎么判定?商标近似的判定依据有哪些?
1、若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或者商标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含义无明显区别,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若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或者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或者商标由四个或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含义无明显区别,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若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近似,且字形或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若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若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副词或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示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局在核准注册商标申请时,若发现申请商标存在近似的情况,将直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要想避免被驳回,商标近似的查询是必不可少的。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标准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标准一、引言在商标注册和商标侵权诉讼中,判断商标相似性是一项关键的任务。
在国际贸易和商标使用日益频繁的今天,特别是涉及英文商标的情况下,如何准确判断英文商标的近似性成为了商标权利保护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探讨英文商标近似判断的标准和相关问题。
二、商标相似性的原则商标相似性是指商标在视觉、听觉和含义等方面是否相似,使得公众容易混淆、误认为大致相同或相关的商标。
因此,判断商标相似性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商标的结构、构思、外观、发音和含义等。
三、视觉相似性的判断标准1. 商标的结构和外观:判断商标是否相似的第一步是比较它们的结构和外观。
如果两个商标在图案或文字上十分相似,那么它们的视觉相似性较高。
2. 商标的颜色:商标中的颜色也会影响视觉相似性的判断。
例如,如果两个商标的结构相似,但使用了完全相同的颜色,那么它们的视觉相似性可能较高。
3. 商标的排列方式:商标中图案、文字的排列方式也需要考虑。
如果两个商标的排列方式相似,或文字的大小、位置等相似,那么它们的视觉相似性可能较高。
四、听觉相似性的判断标准1. 商标的发音:商标在发音上是否相似也是判断听觉相似性的重要因素。
如果两个商标在发音上接近,公众可能会产生混淆、误认的情况。
2. 商标的发音方式:商标的发音方式也需要考虑。
有些商标使用片段之间的停顿,或利用节奏间隔等发音方式,这些特征可能会增加商标的听觉相似性。
五、含义相似性的判断标准1. 商标的含义:商标的含义是判断商标相似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两个商标的含义相似或相关,公众也容易产生混淆、误认的情况。
2. 商标的字面意义和暗示含义:商标的字面意义和暗示含义也需要考虑。
有时商标可能具有多重含义,甚至存在隐含的暗示,这些都可能增加商标的含义相似性。
六、商标近似判断标准的灵活性虽然存在以上的判断标准,但审查商标相似性的过程是一个灵活的判断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跟踪行业的发展动态。
特别是在涉及英文商标的情况下,还需要考虑英语流利的人群是否容易产生混淆、误认等。
商标注册近似规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Opportunity has a special affinity for prepared mind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商标注册近似规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商标注册近似规则的判定标准是以公众的注意力进行审查,对商标的整体和主要部分进行对比,最关键就是要判定两个商标所使用的产品,如果商标近似并且是使用在同一领域内的,对这种近似的商标不会再出具注册证书。
一、商标注册近似规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审查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中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4)商标使用在所对应的产品。
二、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1、提前设计好要注册的商标。
2、确定商标的使用范围。
3、提前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
到国家工商总局的上查询该商标是否被人注册,如果被注册了就要更改商标后再提交。
没有注册即可提交注册申请。
4、到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资料。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2张、商标的设计图案6张、带本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再交300元费用给商标局。
5、等待商标局的审核。
6、公示期。
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后,即进入3个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没有异议的即可以成功注册。
有异议的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答辩通过后即可成功注册。
7、商标的公布。
三、注册商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注册商标第一个条件: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2、注册商标第二个条件:设计公司商标3、注册商标第三个条件:填写材料填写书件(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内容应按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如实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照商标局公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提交材料、交纳费用、上报商标局。
4、注册商标应提交的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盖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二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二份。
如何辨别商标相似性
如何辨别商标相似性商标相似性是指商标在外观、音标、含义等方面与其他商标存在相似程度。
辨别商标相似性是商标注册、商标侵权诉讼等重要环节之一,以保护商标权益和消费者权益。
下面将从商标相似性的主要要素以及辨别商标相似性的方法角度进行阐述。
一、商标相似性的主要要素1.外观相似性:商标在图形、形状上的相似程度,包括商标的组成要素和整体布局。
2.音标相似性:商标在发音上的相似程度,包括商标名称的发音、音节结构等。
3.含义相似性:商标所表示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性,以及商标名称所传递的信息或引起的联想。
二、辨别商标相似性的方法1.直观比较法:通过直观对比两个商标的外观、色彩、字体、形状等特征,判断商标是否具有相似性。
该方法适用于外观相似度较高的商标。
2.音标比较法:通过比较两个商标发音的音节结构、音调、重音位置等特征,判断商标是否具有相似性。
该方法适用于商标名称发音相似的情况。
3.引起混淆法:根据商标在市场上的使用情况,综合考虑商标的相关性、竞争关系、市场份额等因素,判断商标是否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
该方法适用于商标在相同或相似领域使用的情况。
4.外观和含义综合比较法:结合商标的外观和含义,综合考虑商标的相似度。
例如,两个商标在外观上相似度较低,但是在含义上表达相同或相似的概念,也可能被认为具有相似性。
5.全景比较法:通过多个维度的比较,包括外观、音标、含义等方面,综合评估商标的相似性。
该方法适用于商标相似度较低,但在其他方面具有相似性的情况,可以综合判断商标是否相似。
三、辨别商标相似性的注意事项1.比较商标的整体相似性而非局部相似性:商标辨别应以整体相似性为依据,而非仅仅比较其中一局部相似性,因为消费者对商标的识别主要是通过整体形象进行。
2.考虑不同观点的辨别结果:不同人对商标的辨别结果可能有所不同,需考虑不同观点和标准的辨别结果,以获得相对客观的评估。
3.综合考虑各种要素:商标相似性的判断应综合考虑商标在外观、音标、含义等方面的相似性,以获得准确的结果。
商标近似判断培训
字头商标
字头商标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字母组成的商标。 整体区别明显的,不构成近似。
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各组成部分分开进行审查,既要整体进行比 对,又要对主要部分进
[案情回放】 陈国明系福建省厦门市前浦医院门诊部主任,于 1997 年制作了一图案 (见图一),设计含义为“手牵手、心连心”。同年福建省邵武市吉利时装 厂将该图案申请注册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 商品为第25类:服装),注册有效期至2007年2月27日止。2005年11月14日, 该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第 44类: 医院;接生;医疗咨询;园艺学;卫生设备出租;眼镜行),注册有效期限: 2005年11月14日至2015年11月14日止。此后,陈国明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福建 省福清市福清宏路长征门诊部、辽宁省鞍山市鞍山东方男科医院等医疗机构 使用。 2000年7月27日,海南省人民医院委托金像公司为其规划设计医院形象识 别徽标(见图二),并于2001年将该徽标正式投入使用。该徽标在该院的电 话号码簿上、《海南省人民医院门诊病历》、各门诊部、急救车和国际研讨 会、院内大型文化活动等处被广泛使用。
2009年3月,陈国明以海南省人民医院使用的徽标与其注册商标存在近似, 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国明 诉求。陈国明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海南省人民医 院商标不构成对陈国明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各方观点】
陈国明:通过对两个心形图形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均相近似;其 心形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具有较强显著性和很明显特征。该图形注 册商标自2003年就已开始在多家医院及多地方广泛使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两个心形图形都是由“手和心”组成,图形、含义均相同,符合法律规定的 商标近似情况;一审认为两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不同是错误的。作为医疗 机构,服务对象来自全国各地是不特定的,但服务目的、内容、方式等方面 相同,足以让相关公众认为存在特定联系,产生误认,容易造成混淆服务。
商标相似度评估标准
商标相似度评估标准
商标相似度评估是商标注册和侵权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商标相似度评估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商标相似度评估标准:
1. 字形相似度:商标的字形相似度是根据商标的文字元素来评估的。
这包括商标的拼写、字体、字号、字距等因素。
相似度评估时会比较商标的整体外观以及文字部分的相似性。
2. 图形相似度:对于包含图形元素的商标,图形相似度是一个关键因素。
这涉及到图形的形状、颜色、布局等因素的比较。
相似度评估会考虑商标的整体视觉效果以及图形元素的相似性。
3. 音形相似度:对于包含发音因素的商标,音形相似度考虑商标的发音是否相似。
这在一些国家可能更重要,特别是在商标的口头宣传中。
4. 商品和服务的相似性:商标的相似度评估还会考虑商标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的相似性。
如果两个商标分别用于相似或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它们被认为更容易引起混淆。
5. 在先权利:商标的在先权利,即哪个商标在时间上先注册或使用,也是评估相似度时的一个因素。
在先注册或使用的商标通常具有更强的权利。
6. 整体观感:最终的评估可能会考虑商标的整体观感,即普通消费者在看到两个商标时的感觉和认知是否相似。
商标相似度评估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通常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
各国商标法规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在具体情境下,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律师或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1。
关于中文商标的近似判断
关于中文商标的近似判断关于中文商标的近似判断:一、一定会判定为近似商标的几种情况1.完全相同。
2.前加表示颜色或修饰性词、后加显著性弱的词。
如:“金太阳”与“太阳”近似,“银太阳”与“太阳”近似,注意“金太阳”与“银太阳”不近似。
3.几个汉字随意变换顺序,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字数不同,近似标准有细微差别1、一个汉字读音相同且字形相近,判定为近似商标。
如:“千”、“芊”;叠字与单字判定为近似商标,如“红”、“红红”。
2、两个汉字读音相同且字形相近的情况:若发生在首字,80%的可能性会判定为不近似,若情况发生在第二个字,80%的可能性会判定为近似。
如“千记”与“芊记”一般判定不近似。
“千记”与“千纪”一般会判定近似。
(此类情况是在审查员主观判定范围,作此总结为经验之谈)后加一个汉字的情况:若增加一个汉字改变了商标整体含义,80%的可能性判定为不近似商标,若整体含义无差别或者只是程度上的差别,80%的可能性判定为近似商标。
如“环拓”与“环拓人”一般判定不近似,“环拓”与“环拓王”一般判定近似。
加虚词的情况:虚词主要有“斯”“之”“尔”,虚词加在两个汉字之前,80%的可能性会判定不近似,如“斯环拓”与“环拓”不近似,“环斯拓”、“环拓斯”与“环拓”近似。
3、三个汉字增加一、两个汉字的情况:首字相同,在其他任意位置增加一个汉字,含义无差别的80%可能性会判定为近似商标,含义有差别的60%可能性会判定为近似商标。
若增加的汉字在首字位置,一般不会判定近似。
如“环拓人”与“环斯拓人”一般判定为近似,“环拓人”与“环球拓人”一般判定为不近似。
读音相同且字形相近的情况:若发生在首字,一般判定为不近似,若情况发生在第二、三个字,判定为近似的可能性大。
如:“红千研”与“虹千研”不近似,“红千研”与“红芊研”、“红千研”与“红千妍”近似。
4、四个及以上汉字(这里所说的四个汉字指的是四个不同的、有含义的实词。
若四个汉字是由叠字组成,或者后两个字没有显著性,标准参照两个汉字。
商标近似应如何判断
商标近似应如何判断商标是⼀个专门的法律术语。
品牌或品牌的⼀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
那么商标近似应如何判断?在⽣活中出现这样⼦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商标近似应如何判断1、纯⽂字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判断⽂字商标是否近似应以是否⾜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标准,将⽂字商标整体进⾏⽐对并考虑⽂字的读⾳、字体、含义、排列⽅式等⽅⾯因素。
属于下列情形之⼀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1)字形近似的;(2)字形不同但读⾳、含义相同的;(3)⽂字不同但读⾳相同、字形近似且⽂字⽆含义的;(4)由三个以上的字组成、⽆确定含义但排列顺序相同的;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近似、字形近似的;(5)由外⽂字母组成的⽆含义商标,部分字母相同且排列顺序相同,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字形近似的。
2、纯图形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判断图形商标是否近似应当以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外观是否⾜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标准,外观的⽐对应从图形的构图、设计⽅⾯进⾏。
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虽有不同之处,但给相关公众的整体印象基本⼀致的;或者两图形较⼩,相关公众运⽤⼀般注意程度不易辨认其构图、设计的,只要两图形整体外观近似,即可认定为近似商标。
如果两图形构图、设计近似,即使颜⾊或者反映的事物不同,也应当认定为近似商标;相反,如果两图形反映的是同⼀事物,但构图、设计均不同的,则不应认定为近似商标。
3、图形⽂字组合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图形⽂字组合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1)商标整体近似的;(2)商标⽂字相同或者近似的;(3)商标⽂字不同,但图形相同或者近似的;(4)将组合商标在不同部位使⽤的,将各个标志分别进⾏⽐对,⽐对时应考虑各部分标志的使⽤部位、相关公众对其注意程度以及是否认为是商标的使⽤等情况。
如果作为商标使⽤的标志是组合商标的主要部分,相关公众对组合商标的整体印象主要来源于该标志,这种使⽤⾜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应认定两者近似;否则不宜认定为近似。
商标近似判断原则
商标近似判断原则商标近似判断原则主要是基于商标注册或申请的相似性评估标准,用于确定两个或多个商标是否足够相似,以至于可能引起混淆或误导消费者。
以下是商标近似判断的详细介绍:判断基础:商标近似判断主要基于商标标志的视觉、听觉或感知相似性。
视觉相似性是指商标标志在视觉上是否相似,包括形状、颜色、字体等。
听觉相似性是指商标标志在发音上是否相似,尤其是对于声音商标。
感知相似性是基于消费者的感知角度,考虑商标标志是否在整体上产生相似印象。
判断标准:商标近似判断应考虑商标的全部要素,包括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颜色、形状、声音等。
在评估商标相似性时,应考虑商标的整体视觉效果,而不是单个元素。
对于文字商标,应考虑字音、字形和字义的相似性。
对于图形商标,应考虑形状、构图、颜色等元素的相似性。
判断方法:对比法:将两个商标进行直接对比,观察它们在视觉、听觉和感知上的相似程度。
要素分解法:将商标的各个要素逐一分解,比较每个要素的相似程度。
整体观察法:从整体上观察两个商标的相似程度,考虑消费者可能产生的整体印象。
判断原则:禁止混淆原则:商标近似判断的首要原则是防止消费者混淆或误认。
全面覆盖原则:近似商标之间必须全面覆盖对方的元素或特征,才能判定为近似。
突出特征原则: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应突出商标的显著特征,并考虑这些特征对消费者的影响。
参考相关公众认知程度:商标近似判断需要考虑相关公众的认知程度,公众对某些特征或差异可能不敏感。
实际应用:在商标注册或申请过程中,商标近似判断用于评估商标是否具有独特性或可注册性。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近似判断用于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或竞争冲突。
商标相似度评估标准
商标相似度评估标准
商标相似度评估标准是根据商标在形状、字母、声音、颜色和意义等方面的相似程度进行评估。
具体的评估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视觉相似度:商标的外观形状、图案和字母是否相似,包括字体、大小、布局等视觉因素。
2. 语义相似度:商标的名称、标语和意义是否相似,包括商标所代表的产品或服务领域是否相同或相似。
3. 音频相似度:商标的声音是否相似,包括商标名称的发音和音调等声音因素。
4. 色彩相似度:商标的颜色是否相似,包括商标的主要颜色、配色方案等色彩因素。
5. 全局相似度: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的相似度,综合评估商标的整体相似度。
评估商标相似度的标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注册权利保护政策以及专业评估机构的指南来确定。
在商标在注册申请、侵权诉讼和品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中,商标相似度评估标准对于确定商标权益的保护范围以及商标权益的冲突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判断近似商标考虑哪些因素
判断近似商标考虑哪些因素《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不予公告。
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是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需要核心审查的问题。
网友咨询:判断近似商标考虑哪些因素?律师解答:判断是否属于近似商标要考虑以下因素:(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2)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3)根据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判断;(4)认定是否属于近似商标的其他方式。
律师解析:我国商标法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保护对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这是区别和判断侵权与否的一条重要界限。
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
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
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
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则不作为侵权行为追究。
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
1、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相比较,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标。
2、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商品。
3、商品与服务存在特定联系,如果使用相同或者的似的商标,易使消费者误认是同一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该商品与服务应当认定为类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商标近似判断理论和案例
商标近似判断核心: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判断标准:义、形、音。
一、中文商标类型理论案例一个汉字以义为主,再看形,再看音读音近似,字形近似,含义不一样,不近似。
和-禾-合不近似,福-富不近似。
两个汉字颠倒顺序,都无含义,判近似。
颠倒顺序,含义区别较大,不近似。
安迪-迪安近似;海南-南海不近似。
同音不同字,含义或字形区别较大,不近似。
利达-立达不近似;阳蓝-阳兰-洋蓝不近似。
无含义,字形近似,读音不同,判近似酷几-酷儿近似;洛其-洛淇近似。
有含义,字形近似,读音相同,不近似。
好哥-好歌不近似。
加一个字组合成三个字,加出来的字和两个字的商标无关,或加的字跟本行业无关,一般不判近似。
安迪-安迪娜不近似;安迪-金安迪近似。
一般加的字为:鑫、欣、山、河、谷、村等字,或者客户当地省份简称,或者能反映当地特色的等。
三个汉字汉字相同,顺序不同,判近似。
新康德-新德康近似;艾薇依-依薇艾近似。
AB+BC组合的ABC商标,一般不会与AB或BC判近似。
安迪-迪奥组合成安迪奥不会与安迪和迪奥判近似。
AB、BC、AC一般不会与ABC判近似安迪-迪奥-安奥不会与安迪奥判近似商标。
ABC、ABD、ABE 一般不会判近似安迪奥-安迪娜-安迪梅不相互判近似。
ABC、ADC、AEC 一般不相互判近似,但读音近似的判近似。
安迪娜-安再娜-安特娜不相互判近似;速利达-速力达-速立达判近似。
ABC、DBC、EBC 一般不相互判近似。
馨安迪-李安迪-奥安迪不相互判近似。
四个及四个以上汉字以义为主,再看形,再看音。
五个字的与四个字判断方式相同,右边案例以四个字的举例。
ABCD一般不会与AB和CD近似,不会和AC和BD判近似。
东方神奇-东方-神奇不相互判近似;东方神奇-东神-方奇不相互判近似;但是,东方·神奇会与东方和神奇判近似。
中间不要加小圆点,空格和间隔符号等。
ABCD一般会与ABC,ABD,ACD等无含义的词判近似,不与BCD判近似。
2商标近似判定专题培训课件
而因 被与 驳中 回文
译
具有具体含义的字母商标在进行注册时,除了对字母要素进行 审查外,还要就其中文含义进行审查。因此有些字母商标因为 其具体含义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中文商标相同而被驳回。在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中这类情况也较为普遍。
图19-22
意
商
标
相
同
三 字母要素运用在商标注册申请中 存在的问题
2、因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排列 方式有横排与竖排之分使两商标存在细 微差别的,仍判定为相同商标 。
二 如何判断文字商标是否相似
相似的文字商标(一)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 同。
2、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
二 如何判断文字商标是否相似
相似的文字商标(二)
1、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 成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 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项规定,与政府间国际 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 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及近似的,因此,字母商标不能与上 述提到的国际组织名称相同及近似,否则,不但不得注册,甚 至不能使用。
商标近似该怎么判定?商标近似的判定依据有哪些?
商标近似该怎么判定?商标近似的判定依据有哪些?
商标近似该怎么判定?商标近似的判定依据有哪些?在商标注册的时候,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注册的话,代理人一般会给客户进行商标注册前的查询工作,主要是查询申请商标是否构成近似,用以估计商标注册的通过率。
很多人不清楚,商标近似是如何判定的,今天我们就跟大家盘点下,商标近似的几个判定依据:相关内容就由呱呱知道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商标近似该怎么判定?商标近似的判定依据有哪些?
1、若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或者商标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含义无明显区别,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若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或者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或者商标由四个或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含义无明显区别,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若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近似,且字形或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若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若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副词或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示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局在核准注册商标申请时,若发现申请商标存在近似的情况,将直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要想避免被驳回,商标近似的查询是必不可少的。
商标近似的判定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近似的判定的原则有哪些1.商标整体相似性原则:商标整体相似性是比较商标在视觉、听觉、意义等方面的整体印象是否相似。
这个原则强调的是对商标作为整体的评估,即包括商标的形状、构图、色彩等各个方面。
2.商标主要构成部分相似性原则:商标主要构成部分相似性是比较商标在主要构成部分上是否相似。
当商标的主要构成部分相似时,就会产生相似的商标整体印象。
3.商标相似程度的判定原则:商标相似程度的判定基于两个商标的相似程度。
这个原则主要侧重于比较商标在构图、字体、图案、色彩等细节方面的相似程度,以及商标的整体结构是否相近。
4.商标识别度的原则:商标识别度是指商标在市场上的辨认度和识别度。
当两个商标在视觉和听觉上相似时,如果其中一个商标具有较高的识别度,而另一个商标具有较低的识别度,那么两个商标就不会造成混淆。
5.商标在不同商品或服务上的关联性原则:商标在不同商品或服务上的关联性是判定商标是否发生混淆的重要因素之一、当两个商标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时,如果这些商品或服务具有关联性,那么就会增加混淆的可能性。
6.商标使用的时间和范围原则:商标使用的时间和范围是判定商标是否发生混淆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一个商标在市场上的使用时间较长且范围较广,那么对于其他与之相似的商标,产生的混淆可能性就相对较弱。
7.商标注册的意图原则:商标注册的意图是判定商标是否发生混淆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如果一个商标的注册意图是具有欺骗、混淆他人的目的,那么就更容易导致混淆的发生。
综上所述,商标近似的判定原则主要包括商标整体相似性、商标主要构成部分相似性、商标相似程度、商标识别度、商标在不同商品或服务上的关联性、商标使用的时间和范围、商标注册的意图等方面。
在实际判定中,以上原则通常会综合考虑,权衡各个因素,以确定两个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关系。
商标注册查询中商标近似怎么判断
商标注册查询中商标近似怎么判断
在注册商标之前进行商标注册查询最重要的准备环节,如果商标在申请过程中被判定为商标近似,那么浪费的不仅仅是金钱更是宝贵的时间,那么在商标注册查询中如何进行商标近似判断呢?
超凡总结了商标注册查询中几种类型商标近似判断的方法,如下:
商标注册查询中的文字类商标近似判断:
1.两个以上中文汉字相同,只是排列顺序不同的会被判定为近似。
2.三个以上中文汉字,仅个别字不同,且该文字显著性较弱的会被判定为近似。
3.文字商标,仅表示位置和经营场所的词不同,其他部分相同的也会被判定为近似。
4.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常见,就是四个字组成的商标,前后两个部分都可以分别成为一个整体,且在查询时都分别有人单独注册。
这种情况在注册之前最好慎重考虑。
商标注册查询中的图形商标的判断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除了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还有英文商标和组合商标的判定也是极其复杂的。
商标注册查询和查询结果分析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了商标注册的成功与否。
因而,如果在商标注册查询这个过程有疑惑可以咨询超凡,或者选择超凡代为进行商标注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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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查标准
---近似商标的审查
审查标准:
1、读音、字形、含义上的不同,;
2、视觉效果,整体外观上的区别;
3、不足以令国内消费者产生混淆为准。
4、仅供参考,审查员的主观判断为准。
红色为近似;蓝色为不近似。
绿色是常见情况
(一)文字商标的审查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组合相同,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
例如:
√
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
2.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判为不近似。
(字头商标看设计)
例如:
√
3、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判为不近似。
例如:
(无含义) (无含义)
√
(无含义) (译为“出租马车”)
4、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两个英文字母只是顺序不同,判为近似)
例如:
( HAWK 译为“鹰”, WOLF 译为“狼”)
√
( Win 译为“赢”, tech 译为“技术学院”)
5、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后面一个字不同、头一个字不同、中间一个字不同的判断,看含义)
例如:
√
6.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英文-组合近似-无含义=近似)
例如:
(无含义) (无含义)
(无含义) (无含义)
(译为“太阳力量”) (译为“阳光”)
(无含义) (无含义)
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首字母不同或有含义的不近似)
例如:
√
(译为“愿望”) (无含义)
(无含义) (无含义)
(译为“马”) (译为“房子”)
7.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字形相近、视觉效果=近似)
9、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字形相近读音相同,但含义不同不近似)
例如:
√
(三个字有两个字不同,不近似)
10 .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含义相同)
例如:
(译为“皇冠”)
(法文译为“红与黑”)
11.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叠字判为近似)
例如:
12.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英文判断)
例如:
(单数形式)(复数形式)
(动词普通形式) (动名词形式)
(全部拼写形式) (缩写形式)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后面加本产品相关信息判为近似)
例如:
√
(指定使用商品:加工过的肉) (指定使用商品:肉)
1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指定使用服务:美容院)(指定使用项目:美容院)
(指定使用商品:家具)(指定使用商品:家具)
(指定使用商品:服装)(指定使用商品:服装)
(指定使用商品:食用蜂胶)(指定使用商品:非医用营养液)
(指定使用商品:陶制器皿)(指定使用商品:陶器)
(指定使用服务:餐馆)(指定使用服务:餐馆)
15 .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酸奶) (指定使用商品:冻酸奶)
(指定使用商品:豆制品) (指定使用商品:食物蛋白)
√
(指定使用商品:含酒精的饮料) (指定使用商品:酒)
(指定使用商品:矿泉水) (指定使用商品:矿泉水)
(指定使用商品:可视电话) (指定使用商品:可视电话)
(指定使用商品:影碟机) (指定使用商品:影碟机)
(指定使用商品:运动鞋) (指定使用商品:鞋)
16.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
√
(指定使用商品:服装)(指定使用商品:服装)
(译为“鸵鸟”)(译为“金鸵鸟”)
(译为“龙”)(译为“大龙”)
(译为“长椅”)(译为“红长椅”)
但含义或者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
17 .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但整体含义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
18.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服装)(指定使用商品:服装)
(指定使用商品:化妆品)(指定使用商品:化妆品)
(指定使用商品:葡萄酒)(指定使用商品:葡萄酒)
(二)图形商标的审查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服装)(指定使用商品:服装)
(三)组合商标的审查
1 .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医疗器械和仪器)(指定使用商品:医用诊断设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但整体呼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译为“繁荣”)
(HOPE 译为“希望”)
(译为“老板”)
(译为“绅士企鹅”)
√
但整体构成、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 WELL & WELL 译为“好和好”)
( HAPPYTREE 可译为“快乐树、开心树、幸福树”等)
( miss me 译为“思念我”)
( UNIQUE 译为“唯一的、独特的”,与“不二”有一定对应关系)
4 .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
但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龙头防溅喷嘴指定使用商品:水管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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