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渠道管理和考核办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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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渠道管理和考核办法(2016版)
为贯彻落实总裁室提出的“一、二、三、八”战略工程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渠道建设,提升渠道产能,明确渠道界限,严格渠道考核,结合2015年渠道建设实施情况,特制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渠道管理考核办法(2016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按照业务来源设定了经代渠道、车商渠道、银保渠道、综拓渠道、重客渠道等5个中介类渠道和直销渠道、电网销渠道、新兴渠道等3个非中介类渠道。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渠道界限进行业务归类,将业务回归真实来源,杜绝发生保费在渠道“窜门”现象。
第一章渠道界限、定位、发展策略和目标客户
第一节渠道界限
明确渠道业务界限,有利于清分业务来源;有利于对渠道业务品质进行甄别,从而选择优质渠道加强合作;有利于积累各渠道的真实数据,为今后业务分析、续保和政策配置提供数据支持。
第一条经代渠道业务界限:通过中小型经纪公司、专业代理公司、车友俱乐部、检测线、车管所、二手车交易中心、修理厂及其他兼业代理机构(除银邮、车商渠道以外)以及个人代理人业务。
第二条车商渠道业务界限:是指包括汽车制造商、4S店、特定品牌销售商等为中间商的销售渠道。合作对象包括汽车制造商、4S店、特定品牌销售商、汽贸公司。
第三条银保渠道业务界限:通过银行、邮政储蓄、证券公司、担保公司、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代理销售的团单和个单业务。
第四条综拓渠道业务界限:通过与寿险公司合作,利用其销售队伍向个人客户、中小企业客户代理销售的车险和非车险业务。
第五条重客渠道业务界限:参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客户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电网销渠道的业务界限:以电话呼出、呼入为主要方式销售的保险业务;通过客户线上自助或业务员协助方式销售的保险业务。
第七条直销渠道的业务界限:以直销方式向个人、企事业等单位销售的个单或团单业务。中介类渠道自身保险业务不能通过中介渠道出单的,归入直销渠道。
第八条新兴渠道的业务界限:通过(现有销售渠道未介入的)其他行业或单位销售的业务以及公司创新领域的专属产品、创新业务及创新渠道等销售的业务。
第二节渠道业务定位
第九条经代渠道定位:依托专业销售团队拓展专业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重客渠道界限内的经纪公司除外)和专属兼业代理业务。通过渠道的专属化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以适度的利润为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积累客户,是公司业务规模和客户积累的重要贡献者。
第十条车商渠道定位:依托专业销售团队拓展管理规范、品质和效益良好的汽车经销商以及特定品牌汽车4S店,同时兼顾车商自有
资产业务。
以市场费用精准投入,客服部门的配套服务措施,追逐最大利润空间或零点利润,使公司急速扩大业务规模和形成盈利,并为公司积累客户资源。
与车商组成服务联盟,提高公司车险客户的满意度,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第十一条银保渠道的定位:依托专业渠道团队拓展银行、邮储、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的个人或团体客户的传统业务、新兴业务和专属产品业务;通过为金融机构客户提供综合服务,满足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需求和自身安全需求;采取重点突破、技术支持、上下联动、专员对接的拓展模式,将银保渠道作为公司利润和积累客户的主要贡献者。
第十二条综拓渠道的定位:依托专业销售团队通过寿险公司销售人员拓展传统业务或专属产品。提供寿险公司销售人员为其客户提供综合保险服务,以达到积累客户实现保费规模的快速增长。
第十三条重客渠道的定位:依托销售团队拓展省级国资委所属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保险项目;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统括和招标项目、政府采购和系统性统保项目;特险项目;排名前10家经纪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业务;共保和临分业务。
提高公司对重要客户业务的销售能力、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健全公司重要客户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第十四条电网销渠道的定位:电网销业务要通过有效地收集、筛选客户真实信息,主要依托公司电话营销中心直接销售产品,以及时有效沟通、迅捷配送、快捷理赔和优惠价格优势,提升特定客户群体的购买意愿及公司存量客户的续保意愿,扩大业务规模,积累有效和优质客户、宣传公司电销品牌;
网销业务以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官网、公众网络平台和移动平台线上销售公司产品,并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新产品,扩大网销保险规模和盈利能力。
第十五条直销渠道定位:依托销售团队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销售车险、财产险和意健险等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为公司积累客户,是公司价值客户的主要贡献者。
第十六条新兴渠道的定位:公司新渠道、新业务的孵化者。
第三节渠道发展策略
第十七条鼓励销售团队根据自身渠道资源及专长特长建立专属渠道团队,选择最适合的渠道,集中精力、整合资源重点开拓和维护,提升销售产能和风险管理水平,减低人力成本和运营成本。
第十八条经代渠道的发展策略:实行渠道专属管理,建立差异化费用管理机制,通过对销售人员强化培训与集中管理,降低内部成本,提高合作渠道、团队及专员产能;结合渠道特点,实施渠道分类合作模式,通过价值导向,强化与优质渠道合作,实现公司与渠道双赢;拟根据合作渠道需求,设计专属产品,专属特色服务项目,避免价格竞争。
第十九条车商渠道发展策略:根据合作车商的管理状况,车险盈利水平,代理保费规模、业务品质、佣金及赔付率状况建立车商分级管理机制,加大对优质车商的资源配置,控制劣质合作车商业务,形成良性的风险控制管理机制。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细分4S店、品牌车辆分销商、各层级经销商市场,根据细分市场客户的不同需求,与合作车商建立服务联盟,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形成车险客户服务网络。
开发汽车综合保障产品及特色服务功能的品牌车辆保险产品,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十条银保渠道发展策略:紧密服务于金融机构的主营业务,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或提供专属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实施分类合作的模式,分别制定金融机构主营业务的个人客户、对公客户的合作模式;利用差异化费用政策和差异化的服务,提高银保渠道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团队和专员的产能。
第二十一条综拓渠道的发展策略:挖掘寿险营销员的高端客户,销售车险、家财险、意外健康险、财产险、责任险等产品,然后深度开发,提升销售产能和扩大保费规模;通过对现有客户的细分,深挖优质客户,扩大目标客户,提高客户信息真实性和续保率,逐步形成有特色的专属产品和服务,实现规模和效益同步发展;采取激励手段调动寿险管理者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十二条重客渠道的发展策略:
(一)通过实施专属化的项目制销售团队的运作模式,发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