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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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管理制度模板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管理,规范地质行为,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单位进行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治理等地质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地质管理目的、基本原则、工作体系、责任分工、管理流程等,是我单位规范地质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单位形象,做到守法、守纪、守规。

第二章地质管理目的第五条制定本地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质活动的管理,促进地质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条确保地质活动的合理安全进行,降低地质灾害的风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七条保护地质环境,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提高地质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第三章基本原则第八条地质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审慎推进、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保证地质工作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效果性。

第九条地质管理应当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十条地质管理应当坚持风险管理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整体规划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和监督管理。

第四章工作体系第十一条我单位设立地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地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二条地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地质行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地质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我单位建立健全地质信息系统,建立地质数据库,提高信息共享和管理效率。

第五章责任分工第十四条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文明从业、守法经营的意识,加强对地质活动的统筹部署和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地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地质规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地质活动,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地质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管理流程第十六条地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的工作任务和计划,制定和调整地质活动方案,落实各项措施。

第十七条地质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3篇)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3篇)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工作的管理,规范地质工作行为,保障地质工作安全,促进地质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高效、安全”的原则,注重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第三条地质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并接受地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调查、合理评价、风险管控、法治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地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和技术支持,保障地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地质工作许可第六条从事地质勘查、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等地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的地质工作许可。

第七条地质工作许可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质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申请费。

(二)审查:地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三)核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由地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核准决定,并发放地质工作许可证。

(四)备案:地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核准的地质工作许可信息备案,并定期公开。

第八条地质工作许可证应当明确地质工作的内容、范围、时间、地点、责任单位等信息,具备法律效力。

第九条取得地质工作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上的要求进行地质工作,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从事其他地质工作。

第十条地质工作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延续,但需要重新申请和审核。

第三章地质工作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地质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地质工作队完成。

第十二条地质工作队应当具备相关地质工作资质,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地质工作队应当根据地质工作任务,合理组织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十四条地质工作队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地质工作结果的准确可靠。

矿井地质工作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地质工作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基本任务与要求①矿井地质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了解煤矿生产情况,结合煤矿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煤矿勘探、基建、生产中有关地质问题。

②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一、研究矿区、井田地质情况,查明影响煤矿基建、生产的地质因素及衰老矿井找煤和残复采等有关地质工作。

根据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地质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二、研究煤层的赋存情况、物理化学性质,掌握煤层煤质的变化规律;三、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地质问题,指导矿井安全生产;四、提供矿井基建、生产、新井移交及闭坑所需的地质资料,参与矿区、矿井远景规划,采掘设计审查和生产计划的编制;五、根据矿井地质情况,与技术部门、采掘单位密切配合,指导煤矿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督煤炭资源的充分合理开采;六、掌握矿区、井田储量变化,开展资源储量、“三量”管理,进行新区、生产矿井综合勘查和生产补充勘探工作,查明地质因素,掌握地质规律,扩大矿井资源储量,提高资源储量类别,确保矿井生产和建设正常进行;七、研究调查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规律和开采利用价值;八、根据所揭露的地质资料,编制、修改、补充各种综合性地质图件;并加强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管理和计算机绘图工作,逐步实现办公和管理自动化;九、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引进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水平。

第二章职责范围①业务范围一、负责新井建设、矿井水平延深、生产补充勘探计划的安排、设计审查上报,掌握施工进度、验收工程质量;二、负责矿井地质管理工作,探明资源储量,各矿按生产建设的需要,提交各类地质报告及地质“三书”,集团公司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范围做好审批工作;三、调查矿区(井)地压、地温和煤层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现象与地质因素之间的关系,研究成因和机理,并提供有关资料;四、组织区域性地质图纸的编制,建立矿区(井)地质数据库,逐步推广计算机制图,监督检查矿井各种地质图纸、台帐并按规定完成;五、负责物探管理工作,审查物探成果资料;六、参与矿井改扩建、延深、采区等设计及矿井年度生产计划和远景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七、负责新区、矿井外围地质、勘查、物探资料的收集及新井资料的审查验收和归档工作;八、负责核实、汇总、上报煤炭资源储量和“三量”,掌握各类资源储量动态变化,上报或按规定权限审批各种煤炭损失;九、按照《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和煤炭技术政策等法律法规,监督管理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依法保护煤炭资源;十、监督管理共伴生矿产的勘查与开采利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地质资料;十一、结合矿井生产建设,开展矿区(井)科学技术研究,组织推广地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的应用,推进矿区地质工作现代化;十二、执行矿井地质质量标准化标准,实现矿区地质质量标准化。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壳运动、地质构造和自然力量等因素导致的地质现象引发的灾害事件。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规模大、破坏力强等特点,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威胁。

为了减轻地质灾害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以提高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管理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因此监测和预警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及时获取地质灾害发生的信息,并进行科学准确的预警。

1. 加强监测设备的建设和投入为了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监测设备的投入,并通过购买、更新设备的方式不断提升监测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监测数据是进行地质灾害预警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并将其应用于地质灾害的预警和防治工作。

3. 加强地质灾害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是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机制,并加强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地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1.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的组织和领导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和领导机构来协调和推动工作。

各级政府和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和沟通。

2.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需要依赖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应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修复技术的研发力度,推广应用成熟的技术,并建立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确保治理和修复效果。

3. 加强地质灾害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安全防护工程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2篇)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2篇)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目的: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防治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3.原则:本管理制度遵循科学防治、综合治理、重点突破、按需管理的原则。

二、地质灾害预警管理1.预警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包括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地震预测数据和气象气候数据等。

2.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包括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等。

3.预警发布: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传递预警信息,包括媒体发布、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等。

三、地质灾害监测管理1.监测站点选择: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分布特点,科学选择监测站点,确保覆盖全局。

2.监测设备维护:定期进行监测设备的维护与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可靠。

3.数据分析与应用:对监测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建立地质灾害预警模型和预测模型,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地质灾害治理管理1.综合治理原则: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程度,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进行防治工作,包括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工程修建等。

2.工程建设规范:制定严格的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3.治理成果评估:对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五、地质灾害应急管理1.应急预案编制: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协调能力。

3.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对地质灾害事件。

六、地质灾害宣传教育管理1.宣传教育内容: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地质灾害知识普及、预防措施宣传等。

2.宣传工具与渠道: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地质灾害宣传,包括宣传手册、展板、宣传车辆等。

3.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地质工作,保障地质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地质工作管理制度的遵循和执行由本单位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二章地质工作组织管理第五条地质勘探工作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工作方案编制,并报批才能实施。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处置。

第七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保证灾害发生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八条地质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能力。

第九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和档案,做好数据保存和管理,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地质工作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作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地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四条地质工作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工作结果符合要求。

第四章地质工作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环境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地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八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地质工作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地质工作质量和安全由上级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地质工作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和整改,并主动接受监督。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

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工程地质管理制度

工程地质管理制度

工程地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地质管理,规范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严把质量关。

确保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

2. 依法合规,科学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地质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3. 责任到人,履职尽责。

明确工程地质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4. 循序渐进,持续改进。

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逐步完善和提高工程地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四、组织架构1. 工程地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程地质管理政策和规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解决重大工程地质问题。

2. 工程地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工程地质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3. 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工程地质管理工作进行整体协调和管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五、工程地质勘察管理1. 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勘察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确保勘察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2. 勘察设计书面报告应包括地质条件、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内容,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提出合理建议。

3. 勘察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勘察工作,保障勘察成果的质量和准确性。

4. 勘察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勘察情况,确保各方密切配合,避免勘察中出现问题。

六、工程地质设计管理1.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保证设计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2.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风险,提出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稳定。

3. 设计单位应与勘察单位密切合作,及时沟通和交流设计方案,避免勘察结果与设计方案不一致。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心,以便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监测设备与技术
监测设备
包括全球定位系统(GPS)、水准仪、经纬仪、遥感设备等,用于测量地表的变形、位移 、裂缝等变化情况。
数据处理与分析
利用专业软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判断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 性。
预警与预报
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预警和预报,为政府和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 信息。
2023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 制度》
目录
• 制度总则 • 预防与监测 • 应急处置与救援 • 防治技术规范与标准 • 监督与考核 • 其他事项
01
制度总则
目的与意义
目的
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生 命财产的危害,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意义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增强防治工作的质量和 效果。
其他事项
宣传教育与培训
宣传教育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 知和防范意识。
培训
定期组织地质灾
资料收集
收集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 监测等资料。
资料整理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汇编,确保资料 完整有序。
适用范围
1
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和 管理。
2
适用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
3
适用于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和防治 工作。
管理部门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的政策制定、指导和监督。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地质技术管理,确保地质技术工作的科学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内从事地质技术工作以及与地质技术有关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管理制度包括地质技术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领导责任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地质技术管理机构,由负责地质技术工作的领导主持,承担地质技术工作的领导责任。

第五条组织机构本单位的地质技术管理机构应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和人员,明确各个职责,确保地质技术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人员配备本单位应合理配置地质技术人员,保障地质技术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岗位设置本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备情况,合理设置地质技术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人员培训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地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加强对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和掌握。

第九条人员考核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地质技术人员考核制度,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地质技术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条质量目标本单位应制定地质技术工作的质量目标,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实施。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本单位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对地质技术工作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质量检查本单位应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地质技术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责任本单位应明确地质技术工作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地质技术工作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本单位应定期开展地质技术工作的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本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地质技术工作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一、引言地质技术是指利用地质学原理和方法进行地质勘察、地质调查、地质预测、地质监测、地质评价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

作为一种重要的地质工作方法和手段,地质技术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提高地质技术管理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地质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规范地质技术的操作和管理流程,提高地质技术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地质风险和灾害的发生,促进地质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1. 人员管理地质技术的实施离不开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和参与。

在人员管理方面,应建立健全地质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团队建设和协作配合,提高团队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工作效能。

2. 设备管理地质技术需要依赖一定的设备和仪器进行实施。

在设备管理方面,应建立设备的登记台账和保养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同时,要加强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提高设备的性能和精度,满足地质技术的需求。

3. 流程管理地质技术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流程,包括方案设计、数据采集、信息处理和成果报告等。

在流程管理方面,应明确各个环节和流程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建立流程管理的责任人和审核制度,保证各个环节的质量和进度。

同时,要加强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一致性。

4. 质量管理地质技术的应用需要保证其质量和精度。

在质量管理方面,应建立地质技术的标准和规范,制定质量控制和检测措施,加强数据的验证和分析,提高地质技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加强质量管理的督促和监督,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要求的地质技术,确保地质技术的质量和合规性。

四、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得到各级地质行政管理机构的支持和指导。

各级地质行政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各个单位和个人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4篇)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4篇)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Geological Technology Management System)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对于技术管理的规范和流程的规定和实施,以保证地质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涵盖了地质技术的组织、监督、评估、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地质工作是指为了认识和评价地壳的组成、结构、性质和地下资源等方面的客观规律,运用天然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进行的工作。

地质工作直接关乎到国家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国土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利益。

因此,科学、规范、高效的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可保证地质工作的科学性。

地质工作需要依据科学原理进行,任何违背科学原则的技术操作都可能导致错误的结论和结果。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地质工作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地质工作符合科学要求,增加地质工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其次,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可保证地质工作的规范性。

地质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数据采集、资料整理、技术方法应用等工作环节。

如果缺乏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容易产生数据混乱、资料错误等问题,从而影响地质工作的准确性和广泛性。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可以统一和规范地质工作的操作程序和标准,提高地质工作的规范性。

最后,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可提高地质工作的高效性。

地质工作的目标是尽快、尽量准确地认识和评价地壳,为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科学、规范、高效的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地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评估,提高地质工作的效率和成果。

这对于尽快获取地质信息,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撑。

二、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技术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对具体内容进行详细介绍:1. 组织架构: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地质工作的组织架构,包括地质部门的设置、人员配置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内容。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3篇)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3篇)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1、技术管理应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地质、防治水各专业规程和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细则为准。

2、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开采均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

凡井筒、石门和其它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应按《地质规程》规定的间距进行观测描述,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观测点。

3、严格按《地质规程》及细则规定的内容观测煤层、断层、褶曲、岩浆岩及岩溶陷落柱等。

4、开拓施工前,应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构造规律,分析工程将穿过的煤、岩层特点,熟知巷道所处层位特点及距上、下煤层距离,按要求及时深入现场,进行地质编录。

开拓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预测图纸及区域地质图纸,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提出超前探测计划与设计,按时编制提交开拓地质说明书。

5、工作面掘进施工前应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地质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及工作面煤层厚度变化、地质构造情况、掘进层位、煤层与上下相邻煤层间距、顶底板岩性及其变化趋势,按时编制提交掘进地质说明书。

6、掘进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填绘断层交面线、各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区域图及巷道素描图,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及时提交各种地质预报。

工程结束后及时组织探煤厚及物探工作。

规定综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物探,查清工作面内隐伏地质构造、岩浆岩、陷落柱等,获得结果后____天内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编制提交回采地质说明书,并在说明书中提供物探成果,并交物探结果附在回采说明中,经矿总工程师审核后一并交生产部门使用。

7、充分分析回采地质说明书、物探成果及已开采的相邻工作面地质规律;对采面进行动态跟踪、动态分析、动态预报,认真观测。

记录已知的地质构造、物探异常区的地质变化情况,做好采面地质素描,分析预测隐伏构造及薄煤层延展变化趋势,验证物探结果,做好地质预报工作。

按要求及时编制提交采后总结。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简介地质工作是在地质科学指导下,通过对地表和地下的物质和结构特征进行综合研究,以揭示地球演化的规律和获取对地下资源研究的基本信息的一项综合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活动。

因此,科学的地质工作管理是保障地质研究的质量和有效性的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勘查条例》、《地质矿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的地质工作管理规定,以规范和保证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一、工作原则1.科学性原则。

工作实行科学、系统、有效的原则。

2.合规性原则。

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

3.安全性原则。

工作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安全规程。

4.经济性原则。

地质工作以合理的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得出符合法律规定及技术标准的结果。

二、工作范围1.勘探工作。

包括地质勘探、物探及工程勘察等相关范围的工作。

2.监测及评价工作。

包括地震监测、水文监测等相关范围的工作。

3.矿产勘查工作。

包括矿产勘查及矿产开发等范围的工作。

4.其他地质工作。

包括基础地质、环境地质、地理信息、勘测设计及行政审批等相关范围的工作。

三、组织机构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地质系统,实行科学管理,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地质工作。

1.勘探权部门。

具有国家授权的地质权益部门。

2.地质实验室。

承担地质研究的分析实验工作,提高勘探研究的精确度和准确度。

3.技术人员。

具有各类的地质工作资质人员,按照职业资格和工作要求进行组织。

四、任务书和报告书1.工作任务书。

任务书应明确勘探区域、工作目的和任务要求等内容。

勘探人员在勘探之前,需要认真学习任务书,确保在工作过程中完成任务。

2.报告书。

报告书应具备规范性、实效性、可具体操作性等特点。

报告书制定应遵守相关要求,并应认真审核、签字确认,并报领导审批。

五、作业流程1.筹备阶段。

包括任务书的制订、勘探计划的制定以及人员、物资的准备等工作。

2.勘探阶段。

包括野外调查、数据采集以及勘探的开展等工作。

3.分析阶段。

煤矿地质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地质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规范煤矿地质技术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煤矿地质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地质工程师、地质技术员、测量员等。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地质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煤矿地质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地质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参与编制煤矿地质勘察报告,对煤矿地质条件进行评估和分析;2. 负责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参与矿井设计、施工和验收,对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进行预测和评估;4. 对矿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地质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5. 参与制定煤矿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进行监督检查;6. 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和推广;7. 参与煤矿地质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五条地质技术人员的分工如下:1. 地质工程师负责全面地质技术工作,对地质技术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 地质技术员负责具体的地质勘察、测量、预测和评估等工作;3. 测量员负责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地质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地质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地质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对地质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进行考核。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九条地质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煤矿地质工作的安全。

第十条地质技术人员在执行地质工作时,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一条地质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地质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地质技术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四篇)

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四篇)

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水文地质技术是一种运用地质学原理和方法研究水文地质问题的技术领域。

为了规范水文地质技术的应用和管理,需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

1.技术规范:制定水文地质技术的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包括野外调查、室内实验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规定。

2.人员资质:确定从事水文地质技术工作的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程序,包括必要的学历和培训经历。

3.设备设施:规定水文地质技术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的配置要求,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和定期维护等方面的管理事项。

4.数据管理:建立水文地质技术数据的管理流程和标准,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存储和备份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质量控制:建立水文地质技术质量控制的制度,包括样品采集、实验操作、数据分析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评估方法。

6.应急预案:制定水文地质技术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人员安全、设备维修等方面的应急措施。

7.监督检查:建立水文地质技术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定期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确保技术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8.知识管理:建立水文地质技术知识的积累和传承机制,包括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知识交流的组织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二)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防止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

2、矿地测科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地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科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

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季(季第一个月份的____日前)、月(每月____日前)水害水情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地质技术管理是指对地质技术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和评价的过程。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地质技术管理活动,保障地质技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本文旨在探讨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二、地质技术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 提高地质技术工作的效率,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进行;2. 维护地质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环境;3. 优化地质调查、勘探、开采等工作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4. 加强对地质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地质技术队伍的素质。

(二)原则1. 科学性原则:地质技术管理应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确保技术活动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 高效性原则:地质技术管理应追求高效、快捷、有效的工作过程和成果。

3. 透明性原则:地质技术管理应公开透明,保障参与者的权益。

4. 安全性原则:地质技术管理应注重安全,确保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进行。

5. 循环性原则:地质技术管理应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地质技术管理的组织结构地质技术管理的组织结构可以包括以下部分:1. 首席地质技术官:负责制定地质技术管理的总体方针和战略;2. 地质技术部门:负责具体的地质技术活动的组织和实施;3. 监督部门:负责对地质技术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4. 各地质技术工作组:负责地方地质技术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四、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要点(一)地质技术管理的程序和方法:1. 资源调查和评估:对矿产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其潜力和价值;2. 勘探开采:根据资源调查结果,组织勘探和开采活动,获取资源;3.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对潜在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预警和治理,确保地质工程的安全;4. 地质环境保护:采取措施保护地质环境,防止地质工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5. 地质技术研究和创新:开展地质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提高地质技术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二)地质技术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地质技术的规范和标准,规范地质技术工作的开展;2. 项目管理:对地质技术项目进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3. 资源管理:对地质资源进行管理,确保其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4. 人员管理:加强对地质技术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5. 安全管理:对地质技术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技术工作的安全进行;6. 质量管理:对地质技术活动进行质量管理,确保技术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7. 成本控制:对地质技术活动的成本进行控制,确保其经济效益。

地质技术工作管理规定

地质技术工作管理规定

地质技术工作管理规定为加强煤矿地质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规范业务管理,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1.地质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煤矿必须把地质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2.矿井必须加强对地质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和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领导及行政机构的责任制,建立健全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在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3.总工程师应对矿长负责。

总工程师要对重大地质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

4.地质部门应建立健全以下各项制度(1)科、组及个人岗位责任制。

(2)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3)地质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4)资料质量责任人、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5)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6)地质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7)地质隐患排查制度。

(8)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5.必须实行地质工作的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地质安全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验收制度。

矿必须制定和组织实施煤矿地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

6.重大地质测量工程,如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核查、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井巷贯通测量、岩层移动观测、采后地面塌陷治理等,应根据生产和安全的需要列入年度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7.地质部门要为各项工程设计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

在矿井改扩建、开拓延深及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前一至二年通知地质部门,地质部门要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补充地质勘探,在设计前半年向设计部门提交经有资质单位批准的相应程度的地质报告。

采区设计所需要的地质资料,应在半年前通知地质部门,地质部门要在设计前三个月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

有关采掘工作面设计所需地质资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及时提供。

8.地质部门要为井巷施工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

巷道掘进突然遇到地质构造、煤层突变等情况,地质人员应立即深入现场,根据观测和调查资料及时编制有关图件,提出分析处理意见,并向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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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技术管理规定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平关平迤煤矿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编制:程旭、李世黄矿长:何有福审核:湛自稳二零一二年元月一日目录地质管理制度 (1)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二、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2)三、地测工作联系制度 (3)四、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 (4)五、地测管理制度 (5)六、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6)七、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发放、保管、校检制度 (7)八、中、腰线管理制度 (8)九、贯通、透巷管理制度 (10)十、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11)十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3)十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14)十三、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措施 (17)十四、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34)十五、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38)十六、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40)十七、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42)技术部管理制度 (45)档案、资料、图纸、文件、证件、图书管理制度 (45)1、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 (45)2.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45)3、技术改造、维修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的审批程序 (46)4、技术资料的发放 (46)5、资料图纸的使用管理 (47)6、证件管理制度 (47)7、图书管理制度 (47)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49)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51)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56)地质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由矿技术部下设成立地质测量队,设队长一名,技术员2名,测量人员15名,地质人员6名。

具有地质测量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主要职责煤矿的地质测量机构是本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承担煤矿生产有关的地质测量等工作;(二)对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三)负责煤炭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及管理,建立资源储量台账,编制矿山生产有关图件及〈矿山储量年报〉;(四)负责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工作;(五)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矿井设计负责编制年度块段开采和回采率计划,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六)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当年生产任务和采掘计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治理方案,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七)对发生的破坏浪费矿产资源、超层超界开采等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3、测量仪器配备为满足矿山测量要求,煤炭煤矿配备的测量仪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需配备的主要设备有:(一)常规测量仪器,如罗盘、测杆、测绳、钢尺等工具齐全;(二)防爆型全站仪;(三)绘图仪;(四)微机等配套设备。

二、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以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2、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编制、描图、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后再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晒图使用。

3、凡地测部门提交本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同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提供。

4、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复制登记台账。

5、各部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6、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必须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

7、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

三、地测工作联系制度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硐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m时,煤巷剩下20-30m时,综掘剩下50m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煤矿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m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煤矿发出安全通知单。

(附平面,剖面图尺寸)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在两工作面相距50m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m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煤矿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进展情况变化。

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m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面图,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殊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煤矿了解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服务。

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四、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1、地质、测量、绘图、三量、储量等必须严格按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地测部门每月必须对地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

2、各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3、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除立即反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

地测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巷通知单,一旦误揭煤层,找错层位,突水误透等重大责任事故,地测部门必须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者。

五、地测管理制度(一)、地测部门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5日前对井下采掘各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二)、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50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煤矿负责人200元的罚款。

(三)、所有统计资料及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煤矿100元的罚款。

(四)、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

(五)、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100元。

(六)、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5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

(七)、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测量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30m,否则每次对地测部门罚款100元。

(九)、对各煤矿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

否则,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煤矿500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矿内各煤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矿内各煤矿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煤矿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煤矿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

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5、外煤矿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

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煤矿负责。

6、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

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

7、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所有地测资料〈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索引。

七、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发放、保管、校检制度1、地测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建立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填写仪器、工具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型号、单价、由来及时间等,要有历次检查、校对、损坏和修理的记录,使用等级的说明等。

2、地测仪器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检校,并填写记录卡片。

3、仪器工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且变化不大的室内。

仪器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霉锈等现象,需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4、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决不能乱动。

搬运时轻拿轻放,不许碰撞,不能坐压仪器设备箱架。

5、仪器工具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检查,性能正常,精确可靠,方能使用。

用后必须擦净、凉干、经检查验収后方能入库。

6、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绘图仪等贵重设备,应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管理使用。

并每年对仪器设备检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时修理,需要报废的每年年底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7、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上级处理,并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8、仪器工具外借时,必须经矿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按手续借出。

借出要及时返还,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八、中、腰线管理制度为确保我矿掘进巷道标准,施工煤矿便于标准施工,地测部门又便于中腰线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之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类巷道的开工,通知部门必须以矿总工程师签批的委托书、开工通知书、便函或施工技术措施等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以保证有足够的图纸复核及测算时间。

严禁无书面通知书、无措施、无计划安排给线开工。

2、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开工措施和设计图纸上的数据、几何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设计须经测量负责人审查签字,确保无误方可标定给线。

3、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线,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可用罗盘仪和半圆仪标定。

4、井下标定必须准确,误差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标线资料数据必须准确无误。

对现场标定元素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否则必须重标。

未按此程序进行标线者,一次罚款20元。

如标错线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分析处理。

标线后30-40m 时,必须对新标的线进行复测,否则罚组长20元,并立即复测。

5、标定中线应成组设置,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4个,点间距不得小于2m,如遇特术情况(既巷道不够长或顶板破碎不宜打顶板桩)时,点间距可以不大于2m,但是放完中线后,必须用油漆沿中线方向在巷道顶板上不间断标注6-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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