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认定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12.29•【字号】京人社工发[2011]378号•【施行日期】2011.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78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42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认定工作。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遵循《条例》规定的原则,注重保护遭受事故伤害职工的利益。
工伤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时,“工作时间”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进行把握。
职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时间、因工作需要的必要工间休息时间,也应视同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可以按照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为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所涉及的场所进行掌握。
“事故伤害”包括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引起的事故伤害。
第五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时,“预备性工作”应理解为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
“收尾性工作”应理解为在工作结束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
北京市工伤鉴定详细流程说明
北京市工伤鉴定详细流程说明导读:本文是关于北京市工伤鉴定详细流程说明,希望能帮助到您!(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即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就诊的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
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
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
如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
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二、现场鉴定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意见。
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或职工。
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
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90日内,职工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视为未提出申请。
北京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北京司法鉴定机构名录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拥有庞大的人口和繁荣的经济。
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中心,北京拥有众多的司法鉴定机构,为当地居民和企业提供专业的司法鉴定服务。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在北京的司法鉴定机构。
1. 北京市公安局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局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中心是一家具有综合性鉴定能力的机构。
该中心拥有一支由资深专家组成的鉴定团队,能够为各类刑事案件提供鉴定服务。
鉴定中心在物证、文证、工程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凭借着先进的设备和严格的操作流程,确保了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北京市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市司法鉴定中心是经过正式注册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具备法定的鉴定资质和相关工作许可。
该中心拥有各类先进的鉴定仪器和设备,并且配备了经验丰富的鉴定专家团队。
鉴定中心主要承担着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鉴定任务,并能根据需要提供专业的专家意见和鉴定报告。
3.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司法科技鉴定研究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司法科技鉴定研究所是一家集科研、鉴定、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
该所在鉴定技术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从事各类司法鉴定工作。
鉴定研究所的专家团队由多名在相关领域有深厚造诣的专家组成,确保了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北京市人民医院法医鉴定中心北京市人民医院法医鉴定中心是一家集医学鉴定、法医学研究和教学为一体的机构。
该中心拥有一支由资深法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团队,能够提供各类法医鉴定服务。
鉴定中心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施和设备,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了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5.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是一家专门从事交通事故鉴定的机构。
该所的专家团队具备丰富的交通事故鉴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和解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鉴定所使用先进的交通事故模拟设备和数据分析技术,能够为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提供科学的鉴定结论和报告。
北京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石景山
二级
综合
8110007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海淀三级综合Fra bibliotek8110008
航天中心医院
海淀
三级
综合
8110010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海淀
三级
综合
811001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一医院
海淀
三级
综合
8110013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海淀
二级
专科
8110014
门头沟
二级
综合
9110009
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木城涧医院
门头沟
一级
综合
11110001
北京燕化医院
房山
三级
综合
11110002
北京市房山区第一医院
房山
二级
综合
11110003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房山
二级
综合
11111002
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万佛堂医院
房山
未评级
对内
11111003
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长沟峪医院
综合
24110001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大兴
三级
综合
24110002
北京市仁和医院
大兴
二级
综合
24110003
北京市大兴区红星医院
大兴
二级
综合
26110001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平谷
三级
综合
26110003
北京市平谷岳协医院
平谷
一级
综合
26151001
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100700
东城区东直门内北新仓18号
25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
二级甲
100013
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26
北京市普仁医院
(北京市第四医院)
二级甲
100050
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130号
27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二级甲
100022
朝阳区广渠门外垂杨柳南街甲2号
28
北京市丰台区医院
二级甲
100071
丰台区西安街1号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5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三级甲
100034
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三级甲
100050
崇文区天坛西里6号
7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三级甲
100053
宣武区长椿街45号
8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三级甲
100050
宣武区永安路95号
9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三级甲
100020
朝阳区白家庄路8号
10
中日友好医院
三级甲
100029
朝阳区和平里樱花东路
11
北京博爱医院
三级甲
100077
丰台区角门北路10号
1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四医院
三级甲
100037
海淀区阜成路30号
13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三级甲
100083
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14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三级甲
二级甲
102600
大兴区兴丰西大街26号
4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12.07•【字号】京人社工发〔2022〕46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22〕46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工伤医疗和康复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工伤保险基金,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7日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工伤医疗和康复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工伤保险基金,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本市关于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伤职工(含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职工)的就医活动,以及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以下统称服务机构)开展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本市工伤医疗和康复政策,市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工伤医疗和康复政策的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伤医疗和康复事务管理、医疗数据统计分析及信息报送,以及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以下统称“三目录”)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伤保险经办事务。
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工伤康复申请核准、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审核与结算等工伤保险经办事务。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和规定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和规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如果劳动者受到工伤后需要由统一的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才可以报销工伤保险,这是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工伤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事情。
每个地区的规定以及需要准备的手续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按照什么程序和规定进行呢。
一、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
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亦称为伤残鉴定)。
医疗终结期、劳动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残疾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情况,分为十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
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需要三项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北京 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北京司法鉴定机构名录1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文书鉴定(笔迹、印章印文、印刷文件、篡改(污损)文件、文件形成方式、朱墨时序、文件材料、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痕迹鉴定(限于手印)声像资料鉴定(限于电子数据))2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3中天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4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文件制作时间鉴定除外)5北京朝阳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法医物证鉴定(限于血液和血痕、羊水/口腔拭子、组织)6北京京安拓普司法鉴定中心文书鉴定(笔迹、印章印文、印刷文件、篡改(污损)文件、文件形成方式、特种文件、朱墨时序、文件材料、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法医临床鉴定7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法医物证鉴定[限于精液(斑)/STR及性别鉴定、毛发/(带毛囊)STR及性别鉴定、口腔拭子/STR及性别鉴定、血液(痕)/STR及性别鉴定、组织/STR及性别鉴定]8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邮票司法鉴定室文书鉴定(限于中国邮资票品比对鉴定)9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声像资料鉴定(含电子数据、图像资料鉴定)10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痕迹鉴定(限于指印鉴定)声像资料鉴定(限于电子数据)法医毒物鉴定(限于气体毒物类、乙醇、医用合成药类、毒品检测)11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12北京民生物证科学司法鉴定所文书鉴定痕迹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微量鉴定(限于油漆、纤维、塑料分析)声像资料鉴定(限于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13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微量鉴定14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15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法医精神病鉴定16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声像资料鉴定17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痕迹鉴定、微量鉴定18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限于乙醇、合成药毒物、毒品、杀虫剂、杀鼠剂、除草剂鉴定)声像资料鉴定(限于电子数据)微量鉴定(限于油漆和塑料分析)19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20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声像资料鉴定(限于电子数据)文书鉴定(笔迹、印章印文、印刷文件、篡改(污损)文件、文件形成方式、特种文件、朱墨时序、文件材料、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军队在京企业: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48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于4月1日起贯彻执行。
原《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7〕228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办法》(京劳职安发〔1997〕303号)、《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有关问题的解释》(京劳职安发〔1998〕164号)、《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补充规定》(京劳职安发〔1998〕266号)及《关于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工发〔1999〕42号)文件自4月1日起废止。
附件: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工(包括个体经济组织雇工、下同)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包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下同)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第五条企业职工发生负伤、致残、死亡的,符合《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属于《规定》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
第六条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在十五日内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住所地(以下简称住所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填报《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在三十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北京地区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名册(4)
北京地区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名册(4)机构名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110007012法定代表人:孙百林机构负责人:吕天启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4号邮政编码:100039 联系电话:************业务范围: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名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二检测所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110007013法定代表人:何西令机构负责人:何西令机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10号楼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业务范围: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名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五检测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110007015法定代表人:郭兵才机构负责人:郭兵才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18号楼101室邮政编码:100021 联系电话:010-******** 010-******** 业务范围: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名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六检测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110007016法定代表人:段恺机构负责人:王济宁机构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新华路一号邮政编码:100076 联系电话:************业务范围: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司法会计类机构名称: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110003010法定代表人:许宁春机构负责人:季悦机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第三座12B03室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业务范围: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名称: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10003020法定代表人:宇永杰机构负责人:宇永杰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车道沟甲8号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业务范围: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名称: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110003023法定代表人:高国启机构负责人:高国启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路1号国门大厦A座308号邮政编码:100028 联系电话:************业务范围: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名称: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1100093法定代表人:齐大宏机构负责人:刘鸿友机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南门南侧三才堂写字楼2051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 010-********业务范围:司法会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北京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北京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拥有众多的司法鉴定机构。
以下是一些北京司法鉴定机构的名录:
1. 北京市公安局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作为北京市公安局下属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鉴定工作,包括物证鉴定、技术鉴定等。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作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科研机构,该机构设有司法鉴定部门,负责对涉及刑事案件的鉴定工作进行科学技术支持。
3. 北京市法医学鉴定中心,作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鉴定机构,主要从事尸体、病理、毒物等方面的鉴定工作,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
4. 北京市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作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下属的鉴定机构,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相关的鉴定工作,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的鉴定。
5.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司法鉴定中心,作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鉴定机构,主要从事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鉴定工作,为司法机关提供技术支持。
6. 北京市司法鉴定中心,作为北京市司法局直属的鉴定机构,承担着各类鉴定任务,包括文书鉴定、图像鉴定、声音鉴定等。
以上仅是北京的一些司法鉴定机构名录,还有其他一些机构也在从事司法鉴定工作。
这些机构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朝阳区工伤鉴定中心
朝阳区工伤鉴定中心
朝阳区工伤鉴定中心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是一家专门负责工伤鉴定的机构。
工伤鉴定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工伤事故的受害者进行鉴定,确定其工伤程度,为其提供相应的赔偿和医疗保障。
朝阳区工伤鉴定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作团队,专业的医生和技术人员具备丰富的鉴定经验和专业知识。
他们不仅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了解各行各业的工作环境和工伤事故的常见情况,能够准确地判断事故的性质和工伤程度。
在进行工伤鉴定时,工伤鉴定中心会根据事故受害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医疗记录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他们会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伤害的部位和程度,还会实地调查工作环境和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
通过这些调查和分析,工伤鉴定中心能够客观公正地确定受害者的工伤程度。
工伤鉴定中心还会为工伤受害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医疗保障。
他们会根据工伤程度确定相应的赔偿金和医疗费用,并向受害者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了对受害者进行鉴定,工伤鉴定中心还会定期开展工伤防范和安全培训活动。
他们会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和企业代表进行讲座,向企业和员工普及工伤防范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员工的防范意识。
朝阳区工伤鉴定中心服务于广大的劳动者,为他们提供了一种可靠和便捷的工伤鉴定服务。
他们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他们还积极弘扬工伤防范和安全意识,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北京工伤认定结果如何查询?
北京工伤认定结果如何查询?如果自己想要查询工伤认定结果的,可以到当地的人社局查询。
工伤认定是获得理赔的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由于个人原因导致身体受到损失的,如自杀、吸毒等等,社保不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保险理赔。
但工伤理赔的前提是劳动者受到的损伤被认定为工伤,如果该损伤不被认定为工伤的,就会由劳动者自行承担损失。
那北京工伤认定结果如何查询?和小编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北京工伤认定结果如何查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
人社局对工伤申请作出认定之后,会把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社保局。
查询认定办理进度可直接咨询人社局承办科室。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认定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4.18•【字号】京劳社工发[2008]86号•【施行日期】200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工发[2008]86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健全和完善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核定等制度,继续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现就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工伤认定(一)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但不包括职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的情形。
(二)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机动车事故发生后向交管部门报案的,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交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是机动车事故的,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认定工伤。
(三)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且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的,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四)职工参加本单位(本单位部门之间组织的除外)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中受伤,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五)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情况紧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应依据《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规定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是找什么机构
工伤认定是找什么机构
工伤认定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和程序确认已发生的事故是否构成工伤,并确定工伤的性质、程度和认定等级的过程。
在中国,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具体有以下机构: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市、区一级,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审核工伤认定申请,组织进行工伤鉴定和复查,并对工伤认定结果进行登记和备案。
2.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进行工伤鉴定。
这些机构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指定的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等单位。
鉴定时,会根据工伤申请人的医疗资料、鉴定报告、伤情鉴定及其他相关资料评估工伤的程度和认定等级。
3. 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工伤申请人的诊疗资料,如病历、影像资料等,以供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省级或以上行政区域内,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伤认定工作。
并对县级及以下工伤认定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工伤认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提交工伤申请、鉴定前准备、鉴定过程、鉴定结论和复查等。
工伤认定的结果对于受伤劳动者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决定了其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
总结起来,工伤认定的机构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医疗机构等。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通过专业评估和鉴定,确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进而确定工伤的性质、程度和认定等级。
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北京市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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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鉴定结果查询
北京工伤鉴定结果查询
工伤鉴定是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程序。
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才能确定其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北京,劳动者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工伤鉴定结果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以下是关于该查询系统的详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操作方法:
1. 打开浏览器,搜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结果查询”或直接访问该机构的官方网站。
2. 在官方网站上找到工伤鉴定结果查询的入口,一般位于网站首页的重要链接或者网站导航中。
3. 进入工伤鉴定结果查询页面后,根据页面上的提示输入查询所需的个人信息,一般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4. 输入完成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根据输入的个人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显示在页面上。
注意事项:
1. 在进行工伤鉴定结果查询前,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一旦输入错误可能导致查询不到结果。
2. 如果工伤鉴定结果查询系统出现故障或无法使用,可以选择拨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热线进行查询。
3. 工伤鉴定结果查询的系统一般会要求提供一些个人信息,确保选择的查询渠道是官方的,以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工伤鉴定结果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应当了解如何查询工伤鉴定结果,及时了解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主动了解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工伤保险的实施,保障受到工伤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保障范围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从公司上班到下班及工作期间在工作地点的活动等。
另外还包括因工作需要返回家庭并在路上发生事故的,以及因公司工作需要转送或者送达工作地点物品的活动产生工伤的。
这些都可以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
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的核心环节。
工伤的认定应当合理、公正,对于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认定,并且提供相应的费用和待遇。
工伤认定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不同的工伤情况进行分类认定,细化具体的认定标准,确保受伤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受伤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标准,包括工伤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残疾人康复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工伤医疗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是对受伤劳动者的补偿,而残疾人康复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对于受伤劳动者的长期帮助和支持。
四、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工伤保险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工伤事故的预防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无伤害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对于发生工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工伤认定、报案,并按时足额发放工伤待遇。
五、工伤预防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伤预防管理制度,制定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工伤保险的义务。
六、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合理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设施,并且有权参与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工作和事故应急处理。
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
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
工伤鉴定是指对工人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或因职业原因而导致身体损伤的情况进行医学鉴定和评定的过程。
工伤鉴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治疗。
下面将介绍一下我国工伤鉴定的医院。
我国工伤鉴定的医院主要是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
这些医院通常设置有专门的工伤鉴定科室,并聘请了经验丰富的医学专家来负责工伤鉴定的工作。
一般来说,工伤鉴定可以在以下几类医院进行:
1. 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在我国,劳动保障部门会指定一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来进行职业病鉴定和工伤鉴定。
这些机构通常是一些大型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如市级劳动保障医院、大型综合医院等。
这些医院不仅拥有鉴定资质,还具备较强的医疗实力和专业人员。
2.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我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也具备工伤鉴定的资格。
这些医院通常是经过政府部门认可并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医疗和相关保险服务。
这些医院具备一定的鉴定实力和经验。
3. 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也有一定的工伤鉴定能力。
这些机构通常由劳动保障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负责职业病的诊断、预防和鉴定工作。
在工伤鉴定领域也有一定的实力和经验。
总的来说,工伤鉴定可以在具备鉴定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
在选择医院时,劳动者可以参考工伤鉴定的指定机构,也可以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了解具体鉴定的流程和要求。
同时,劳动者在鉴定前可以向相关专业人员咨询,以保证工伤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北京市工伤申请流程详解
北京市工伤申请流程详解
一、办理条件
1、按规定正常缴纳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符合享受工伤待遇条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系统自动登记的,由用人单位办理此事项。
2、材料齐全,若有需手工填写的,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信息需要与提交的证件证照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二、办理材料
1、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
2、工伤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社保中心提交申请。
2、社保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
3、审核结束为申请人办理工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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