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燃烧需具备的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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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技术实务科目重点知识全套复习提纲(全套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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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技术实务科目重点知识全套复习提纲(全套完整版)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1、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2、燃烧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3、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着火三角形):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

这是无焰燃烧的必要条件。

4、大部分燃烧的四个必要条件(着火四面体):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这是有焰燃烧的必要条件。

5、可燃物按其化学组成,分为无机可燃物和有机可燃物;按其处所的状态,可分为固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气体可燃物。

6、常见的引火源有: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

7、燃烧分类:按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按燃烧物形态,可分为固体燃烧、液体燃烧和气体燃烧。

8、着火分为点燃和自燃;自燃分为化学自燃和热自燃。

9、气体燃烧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扩散燃烧比较稳定,火焰不运动,不会发生回火现象;预混燃烧速度快,不扩散,会发生回火现象。

10、液体燃烧的方式有:闪燃、沸溢和喷溅。

11、液态烃类燃烧时产生橘色火焰和黑烟;醇类燃烧时产生蓝色火焰,几乎不产生烟。

12、含有水分、粘性较大原油、重油、沥青油等有扬沸现象(沸溢和喷溅)。

发生沸溢的时间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

13、固体燃烧方式有:表面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阴燃(熏烟燃烧)和动力燃烧(爆炸)五种。

14、属于蒸发燃烧的有:樟脑、萘、松香、沥青、蜡烛、硫、磷、钾、钠等。

属于表面燃烧的有:木炭、焦炭、铁、铜等。

属于分解燃烧的有: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等。

属于阴燃的有:大量堆积的煤、纸张、稻草、锯末等。

15、阴燃是固体特有燃烧方式。

16、几种常见液体的闪点:汽油-50,煤油38-74,酒精12,松节油35,甲醇11。

17、燃烧生成的气体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丙烯醛、氯化氢等。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01。

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02.常见的引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03.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当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液体随时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发生自燃,若液体的温度低于闪点,则液体是不会发生闪燃的,更不会发生着火.04。

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05.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

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

06.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07。

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和预混燃烧(汽灯的燃烧)。

08。

液体燃烧:闪燃(最低温度)、沸溢、喷溅.09。

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

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的种类、水分含量有关.根据实验,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

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10。

固体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11.完全燃烧产物是指可燃物中的C被氧化生成的CO2(气)、H被氧化生成的H2O(液)、S被氧化生成的SO2(气)等。

12。

不完全燃烧产物指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13。

挥发性金属的沸点一般低于其氧化物的熔点(钾除外),不挥发金属其氧化物的熔点低于金属沸点.14、燃烧产物危害:毒性和减光性,通常可见光波长λ为0.4~0.7μm,一般火灾烟气中的烟粒子粒径d为几μm到几十μm,由于d〉2λ,烟粒子对可见光是不透明的。

一级消防第一篇燃烧知识点笔记(必看)

一级消防第一篇燃烧知识点笔记(必看)

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教材精讲班讲义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既然走上了消防考试的道路,那么请不要轻言放弃,生活中有很多的苦难,然而这就是生活,但人生不止于此!第一章燃烧第一节燃烧的本质与条件(1)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2)燃烧过程中,燃烧区的温度较高,使其中白炽的固体粒子和某些不稳定(或受激发)的中间物质分子内电子发生能级跃迁,从而发出各种波长的光。

发光的气相燃烧区就是火焰,它是燃烧过程中最明显的标志。

(3)由于燃烧不完全等原因,会使产物中产生一些小颗粒,这样就形成了烟。

(4)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都是在蒸气或气体的状态下进行的,称为有焰燃烧。

而有的固体物质则不能变为气态,其燃烧只发生在氧气与固体表面的氧化还原反应,称为无焰燃烧。

一、燃烧条件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引火源。

叫做燃烧三角形。

(一)可燃物: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并形成燃烧的物质,称为可燃物。

(二)助燃物:与可燃物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氧化剂,称为助燃物。

(三)引火源:使物质开始燃烧的外部热源(能源)称为引火源。

燃烧发生时,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燃烧发生的充分条件可表述为:具备足够数量或浓度的可燃物;具备足够数量或浓度的助燃物;具备足够能量的引火源;上述三者相互作用。

二、燃烧的链式反应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基团,容易自由结合或与其他物质的分子反应,从而使燃烧按链式反应的形式扩展,也称游离基。

对于多数有焰燃烧而言,其燃烧过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自由基作中间体。

自由基的链式反应是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的物理现象。

因此,可以用着火四面体来表示有焰燃烧的四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第二节燃烧类型及其特点一、按燃烧发生瞬间的特点分类: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消防工程师考试笔记汇总第一章 燃烧基础知识

消防工程师考试笔记汇总第一章  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第一节燃烧条件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3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引火源。

如果一个条件不具备,燃烧不会发生。

(考题)(一)可燃物按照其状态可分为: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可燃气体3大类。

(二)助燃物凡是与可燃物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

广泛存于空气中的氧气。

(三)引火源凡是能引起物质燃烧的点燃能源,统称为引火源。

(四)链式反应自由基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4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考题)第二节燃烧类型一、燃烧类型分类燃烧可分为:着火和爆炸着火分为:点燃:自燃:化学自燃和热自燃爆炸: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汽瞬间发生剧烈膨胀现象。

二、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闪点定义:遇引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成为闪点。

闪点意义:闪点是衡量液体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

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液体温度低于闪点,液体不会发生闪燃。

液体火灾危险性类别:(必须记忆)考点甲类闪点小于28℃只需记忆温度28℃~60℃这两个温度界限即可乙类闪点大于等于28℃小于60℃丙类闪点大于等于60℃(二)燃点燃点定义: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

燃点危害性:物质燃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固体的火灾危险性使用燃点来衡量!(三)自燃点自燃点定义: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

(不需要明火作用)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第三节燃烧方式及其特点(一)气体燃烧所需热量仅用于氧化或分解,将气体加热到燃点,燃烧速度快。

气体燃烧可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扩散燃烧特点:燃烧稳定、扩散火焰不运动预混燃烧特点:反应快、温度高、压力升高、体积迅速膨胀、危害性大。

压力可达709.1~810.4kpa(二)液体燃烧液体燃烧方式:闪燃、沸溢、喷溅(三)固体燃烧固体燃烧包括: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熏烟燃烧和动力燃烧第四节燃烧产物(一)燃烧产物的概念由燃烧或热解作用产生的全部物质,成为燃烧产物。

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剂)和火源。

三个条件无论缺少哪一个,燃烧都不能发生。

详细解释:
(1)可燃物:不论固体,液体和气体,凡能与空气中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一般都是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煤气等。

(2)助燃物: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叫助燃物。

一般指氧和氧化剂,主要是指空气中的氧。

这种氧称为空气氧,在空气中约占21%。

可燃物质没有氧参加化合是不会燃烧的。

如燃烧1公斤石油就需要10-12立方米空气。

燃烧1公斤木材就需要4-5立方米空气。

当空气供应不足时,燃烧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

当空气的含氧量低于14-18%时,就不会发生燃烧。

(3)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都叫火源,如明火,摩擦,冲击,电火花等等。

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物质才能燃烧。

例如生火炉,只有具备了木材(可燃物),空气(助燃物),火柴(火源)三个条件,才能使火炉点燃。

一级消防工程师重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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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第一节燃烧条件1.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三角形—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

2。

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四面体—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链式反应自由基。

3.直接引火源包括: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不属于直接引火源.第二节燃烧类型4。

燃烧分为两种,着火和爆炸,点燃和自燃都属于着火。

5.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

闪点<28℃的为甲类,28℃≤闪点<60℃的为乙类,闪点≥60℃为丙类.6.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表面积与体积比等因素的影响。

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燃烧方式及其特点7.气体燃烧分为扩散燃烧与预混燃烧.8.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沸溢、喷溅三个阶段。

9。

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第一节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10.火灾的定义: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11。

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火灾分为: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或可溶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火灾)。

12.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火灾可以分为:死亡人数一般火灾 3 较大火灾10 重大火灾30 特别重大火灾重伤人数10 50 100损失财产1000万5000万1亿只上不下,取小于号时带等于号13.火灾的危害: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第二节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14。

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纵火.第三节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15.建筑火灾蔓延的传热基础为: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学霸笔记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学霸笔记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消防技术实务》学霸笔记考点1:燃烧及燃烧的条件燃烧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发光的气相燃烧区就是火焰,它是燃烧过程中最明显的标志。

由于燃烧不完全等原因,会使产物中产生一些小颗粒,这样就形成了烟。

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都是在蒸气或气体的状态下进行的,称为有焰燃烧。

而有的固体物质则不能变为气态,其燃烧只发生在氧气与固体表面的氧化还原反应,称为无焰燃烧。

燃烧条件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引火源。

(一)可燃物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并形成燃烧的物质,称为可燃物。

(二)助燃物与可燃物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氧化剂,称为助燃物。

(三)引火源使物质开始燃烧的外部热源(能源)称为引火源。

燃烧发生时,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燃烧发生的充分条件可表述为:具备足够数量或浓度的可燃物;具备足够数量或浓度的助燃物;具备足够能量的引火源;上述三者相互作用。

考点2:燃烧的链式反应理论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基团,容易自由结合或与其他物质的分子反应,从而使燃烧按链式反应的形式扩展,也称游离基。

对于多数有焰燃烧而言,其燃烧过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自由基作中间体。

自由基的链式反应是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的物理现象。

因此,可以用着火四面体来表示有焰燃烧的四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考点3:建筑火灾蔓延的传热基础热量传递有三种基本方式,即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

(一)热传导热传导又称导热,属于接触传热,是连续介质就地传递热量而又没有各部分之间相对的宏观位移的一种传热方式。

在固体内部,只能依靠导热的方式传热;在流体中,尽管也有导热现象发生,但通常被对流运动所掩盖。

(二)热对流热对流又称对流,是指流体各部分之间发生相对位移,冷热流体相互掺混引起热量传递的方式。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必考考点总结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必考考点总结

《技术实务》考点汇总【消防基础知识篇】1.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2.可燃物的数量是火灾严重性与持续时间的决定性因素。

3.闪点越低,火灾危(wei)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当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wei)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5.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wei)险性就越大。

6.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和预混燃烧(汽灯的燃烧)。

7.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最低温度)、沸溢、喷溅。

8.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挪移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9.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10.火灾的分类(考试热度:★★★★)11.热量传递 3 种方式: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12.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室内外温差引起的烟囱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等。

13.建造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衰减阶段。

14.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冷却、隔离、窒息(普通氧浓度低于 15%时,就不能维持燃烧)、化学抑制(化学抑制灭火的灭火剂常见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15.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

16.粉尘爆炸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连续性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因初始爆炸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的空间中形成更多的爆炸性混合物而再次爆炸;(2)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普通在几十毫焦耳以上,而且热表面点燃较为艰难;(3)与可燃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慢,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

备考XX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

备考XX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

备考XX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01. 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

02.常见的引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

03.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当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液体随时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发生自燃,若液体的温度低于闪点,则液体是不会发生闪燃的,更不会发生着火。

0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05.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

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

06.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07.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08.液体燃烧:闪燃、沸溢、喷溅。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09.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

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的种类、水分含量有关。

根据实验,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

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10.固体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动力燃烧。

11.完全燃烧产物是指可燃物中的C被氧化生成的CO2、H被氧化生成的H2O、S被氧化生成的SO2等。

12.不完全燃烧产物指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

13.挥发性金属的沸点一般低于其氧化物的熔点,不挥发金属其氧化物的熔点低于金属沸点。

14、燃烧产物危害:毒性和减光性,通常可见光波长λ为~μm,一般火灾烟气中的烟粒子粒径d为几μm到几十μm,于d>2λ,烟粒子对可见光是不透明的。

消防工程师考点:燃烧

消防工程师考点:燃烧

第一节燃烧条件基本概念: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烟是指由燃烧或热解作用所产生的悬浮于大气中可见的固体和(或)液、气体微粒。

燃烧可根据有无火焰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无焰燃烧根据有无可燃气可分为阴燃与无焰燃烧。

燃烧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引火源,通常称为燃烧三要素。

燃烧的充分条件可表述为具备足够数量或浓度的可燃物;具备足够数据或浓度的助燃物;具备足够能量的引火源。

一、可燃物可燃物指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如木材、氢气、汽油、煤炭、纸张、硫等。

按化学组成,可分为无机可燃物和有机可燃物;按所处状态,可分为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可燃气体。

二、助燃物助燃物指凡是与可燃物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如空气中的氧气。

其他助燃物如:H2 + F2 = 2HFH2 + Cl2 = 2HCl2Na + Cl2 = 2NaCl2P + 3Cl2 = 2PCl3三、引火源引火源指可以使物质开始燃烧的外部热源(能源)。

常见的火源有:化学火源:炉火、烛火、焊接火、吸烟火、机动车排气管火星、飞火等电气火源:电弧、电火花(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电气开关及漏电打火、固定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火花、静电火花)、雷击等。

高温火源:高温加热、烘烤、积热不散、机械设备故障发热、摩擦发热、聚热发热等冲击火源:冲击不摩擦,绝热压缩四、链式反应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基团,能与其他自由基和分子起反应,从而使燃烧按链式反应的形式扩展,也称游离基。

H2 + Br2 —>2HBrM + Br2 —> 2Br. + M 链引发Br. + H2 —>HBr + H. 链传递H. + Br2 —>HBr + Br.H. + HBr —>H2 + Br.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第二节燃烧类型及其特点一、按燃烧发生瞬间的特点分类燃烧可分为着火和爆炸(一)着火着火是指可燃物与助燃物共存的条件下,与引火源接触引起燃烧,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的现象;着火方式一般可分为点燃与自燃1.点燃(或称强迫着火)点燃是指从外部能源(电热线圈、电火花、炽热质点、点火火焰等)得到能量,使混气的局部范围受到强烈的加热而着火。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整理—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整理—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整理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第一节燃烧的本质与条件知识点1 燃烧三要素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3个必要条件,也叫燃烧三要素,即:可燃物(燃料)、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

燃烧发生的充要条件:具备足够数量或浓度的可燃物;具备足够数量或浓度的助燃物;具备足够能量的引火源;上述三者相互作用(着火三角形)。

以上仅能代表无焰燃烧,我们平时所指的绝大部分燃烧均指的是有焰燃烧,有焰燃烧必须具备四个必要条件:可燃物、氧化剂、温度和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知识点2 燃烧的链式反应理论燃烧分为有焰燃烧与无焰燃烧两种。

对于无焰燃烧,有可燃物、氧化剂、温度(着火点)三个条件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燃烧即会发生。

但是对于有焰燃烧,除以上二个条件,燃烧过程中还必须存在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燃烧才能够持续下去,这亦是燃烧发生的充分条件之一。

在有焰燃烧中,当某种可燃物受热时,该可燃物的分子会发生热裂解作用从而产生自由基(游离基)。

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形态,能与其它的自由基和分子反应,而使燃烧持续进行下去,这就是燃烧的链式反应。

自由基的链式反应是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的物理现象。

可以用着火四面体来表示有焰燃烧的四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自由基,分别对应着火四面体的四个面。

第二节燃烧类型及其特点知识点3 燃烧的分类一、按燃烧发生瞬间的特点分类: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其中着火分为点燃(强迫着火)和自燃,自燃又可分为化学自燃和热自燃。

爆炸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

作为燃烧类型之一的爆炸主要是化学爆炸,是一种激烈的燃烧。

二、按燃烧物形态分类:按燃烧物形态划分,燃烧分为气体燃烧、液体燃烧和固体燃烧。

(一)气体燃烧1、气体的扩散燃烧:如家用煤气燃烧。

特点:燃烧比较稳定,火焰温度相对较低,扩散火焰不运动,可燃气体与气体氧化剂的混合在可燃气体喷口进行,燃烧过程不会发生回火现象。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01。

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02。

常见的引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

03.闪点越低, 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当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液体随时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发生自燃,若液体的温度低于闪点,则液体是不会发生闪燃的,更不会发生着火。

0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05.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

06。

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07.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和预混燃烧(汽灯的燃烧)。

08.液体燃烧:闪燃(最低温度)、沸溢、喷溅。

09.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的种类、水分含量有关.根据实验,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

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10.固体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 阴燃)、动力燃烧(爆炸).11.完全燃烧产物是指可燃物中的C被氧化生成的CO2(气)、H被氧化生成的H2O(液)、S被氧化生成的SO2(气)等。

12.不完全燃烧产物指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

13。

挥发性金属的沸点一般低于其氧化物的熔点(钾除外),不挥发金属其氧化物的熔点低于金属沸点。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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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01.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02.常见的引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

03.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当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液体随时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发生自燃,若液体的温度低于闪点,则液体是不会发生闪燃的,更不会发生着火。

0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05.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

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

06.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07.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和预混燃烧(汽灯的燃烧)。

08.液体燃烧:闪燃(最低温度)、沸溢、喷溅。

09.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

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的种类、水分含量有关。

根据实验,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

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10.固体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11.完全燃烧产物是指可燃物中的C被氧化生成的CO(气)、H被氧化生成的HO(液)、S被氧化生成的SO(气)等。

22212.不完全燃烧产物指CO、NH、醇类、醛类、醚类等。

313.挥发性金属的沸点一般低于其氧化物的熔点(钾除外),不挥发金属其氧化物的熔点低于金属沸点。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重点知识整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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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平安技术实务》一篇 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 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 燃烧条件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需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具备三个必要条件的燃烧叫无焰燃烧。

一、可燃物:凡是能及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

可燃物按其 可燃物按化学组成分类: 状态分类二、助燃物:凡是及可燃物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

三、引火源:凡是能引起物质燃烧的点燃能源。

四、链式自由基:(有焰燃烧的第四个必要条件) 多数燃烧反应不是直接进行的,而是通过自由基和原子这些中间产物瞬间进行的循环链式反应。

自由基的链式反应是这些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中的物理现象。

完整的论述:大部分燃烧的发生和发展须要四个必要条件:可燃物, 助燃物, 引火源, 链式反应自由基第二节 燃烧类型 一, 燃烧类型分类: (一)着火:可燃物在及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及引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

可燃物着火方式分为以下几种:自燃(二)爆炸:物质由一种状态快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 是气体, 蒸汽瞬间发生猛烈膨胀等现象。

重要特征:爆炸点四周发生猛烈的压力突变。

二、闪点, 燃点, 自燃点的概念(一)闪点1, 闪点的定义: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及空气形成混合物,遇引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 最低温度。

2, 闪点的意义: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记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

必要条件充分条件 可燃物 助燃物(氧化引火源(温度) 同时具备无机可燃物 有机可燃物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可燃气体 着火爆炸点燃(或称强迫着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 火焰等引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

化学自燃 热自燃 随着温度的上升 自燃点: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

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闪点及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3、闪点在消防上的应用: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越低,其火灾危险性也越大。

燃烧发生的三个必要条件

燃烧发生的三个必要条件

燃烧发生的三个必要条件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热火朝天的话题——燃烧!说到燃烧,大家可能会想到篝火、烤肉,甚至是那些轰轰烈烈的火灾,但其实,燃烧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发生的,它有三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哦!接下来,我就带你们轻松了解一下这三大条件,让我们一起“点燃”这个话题吧!1. 可燃物首先,燃烧得有个“主角”,那就是可燃物!没有可燃物,火星再大也是无用武之地。

可燃物的种类可真不少,有木头、纸张、汽油等等,简直就像是厨房里的调料,各有各的风味。

有些可燃物容易点燃,比如干草,一点就着;而有些则比较“倔”,像大木头,得等好久才会燃烧起来。

想象一下,咱们在户外烧烤的时候,得先准备好食材,才能把美味的烤肉一口口地吃下去。

燃烧的过程也是这样,必须得有个“主菜”,才能引发火焰的狂欢。

没有可燃物,就像没有炭火的烧烤,光是热气腾腾的锅子,没有肉,那可就没劲了,对吧?2. 助燃物接下来,咱们得说说助燃物,这可是燃烧的重要“搭档”!助燃物通常是氧气,咱们平常呼吸的空气中就有很多氧气。

其实,空气中约有21%的氧气,这可不是个小数字哦,正是这个氧气,让火焰燃烧得越来越旺。

就像唱歌时需要伴奏一样,燃烧也需要助燃物的支持。

试想一下,如果你在外面生火,却遇到个无氧环境,火能燃烧起来吗?没门儿!就像你唱歌没人陪,声嘶力竭也没效果。

再说,咱们在烧烤的时候,往往还会加点助燃剂,比如点火液、酒精啥的,这样一来,火就蹭蹭蹭地上来了,热闹得很!3. 点燃源最后,咱们不能忘了点燃源,这是启动一切的关键!点燃源就像是点火器,给燃烧一个开端。

可以是火柴、打火机,甚至是个小火花,只要它存在,火焰就有可能被点燃。

要知道,这点燃源可是得好好把握,一不小心,火就可能蔓延得一发不可收拾。

想象一下,当你在家里点蜡烛的时候,得先用火柴把蜡烛点着,不然它可就乖乖地待在那儿,毫无生气。

这个点燃源就像是开启了一个奇妙的旅程,点燃了你心中的激情,也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燃烧需具备的三个条件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燃烧需具备的三个条件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燃烧需具备的三个条件姓名:__________指导: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可燃物质所有物质分为可燃物质、难燃物质和不可燃物质二类。

可燃物质是指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并且当点火源移开后能继续燃烧直至燃尽的物质;难燃物质为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当点火源移开后不能维持继续燃烧的物质;不可燃物质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被点燃的物质。

可燃物质是防火防爆的主要研究对象。

凡能与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物质,都可称为可燃物质。

可燃物质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态、液态和固态三类。

化工生产中使用的原料、生产中的中间体和产品很多都是可燃物质。

处于蒸气或其他微小分散状态的可燃物质和氧之间极易引发燃烧。

多数固体研磨成粉状或加热蒸发极易起火。

液体则显现出很大的不同。

有些液体在远低于室温时就有较高的蒸气压,就能释放出危险量的易燃蒸气。

另外一些液体在略高于室温时才有较高的蒸气压,还有一些液体在相当高的温度才有较高的蒸气压。

很显然,液体释放出蒸气与空气形成易燃混合物的温度是其潜在危险的量度,这可以用闪点来表示,闪点愈低,愈危险。

排除潜在火险对于防火安全是重要的。

为此必须用密封的有排气管的罐盛装易燃液体,把易燃物料置于耐火建筑中。

应用或贮存中度或高度易燃液体时进行通风。

用爆炸或易燃蒸气指示器连续检测蒸气浓度。

(2)助燃物质凡是具有较强的氧化能力,能与可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均称为助燃物。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中的氧化剂类物质均为助燃物。

除此之外,助燃物还包括一些未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氧化剂如正常状态下的空气等,为了明确助燃物的种类,应首先了解列入危险物品的氧化剂的种类,在此基础上,再了解未列入危险物品氧化剂类的助燃物有哪些种类。

例如空气、氧气、氯气、氟和溴等物质。

(3)点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均可称之为点火源。

常见的点火源有明火、电火花、炽热物体等。

一级消防工程师重点笔记

一级消防工程师重点笔记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第一节燃烧条件1.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三角形—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

2.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四面体-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链式反应自由基。

3。

直接引火源包括: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不属于直接引火源。

第二节燃烧类型4.燃烧分为两种,着火和爆炸,点燃和自燃都属于着火。

5。

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

闪点<28℃的为甲类,28℃≤闪点<60℃的为乙类,闪点≥60℃为丙类.6。

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表面积与体积比等因素的影响。

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燃烧方式及其特点7.气体燃烧分为扩散燃烧与预混燃烧。

8。

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沸溢、喷溅三个阶段。

9。

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第一节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10.火灾的定义: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11.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火灾分为: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或可溶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火灾)。

12.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火灾可以分为:死亡人数一般火灾 3 较大火灾10 重大火灾30 特别重大火灾重伤人数10 50 100损失财产1000万5000万1亿只上不下,取小于号时带等于号13。

火灾的危害: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

第二节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14。

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纵火。

第三节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15.建筑火灾蔓延的传热基础为: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一年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

一年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综合能力必背考点重点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01.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02.常见的引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03.闪点越低, 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当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液体随时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发生自燃,若液体的温度低于闪点,则液体是不会发生闪燃的,更不会发生着火;0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05.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06.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07.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和预混燃烧汽灯的燃烧;08.液体燃烧:闪燃最低温度、沸溢、喷溅;09.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的种类、水分含量有关;根据实验,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10.固体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11.完全燃烧产物是指可燃物中的C被氧化生成的CO2气、H被氧化生成的H2O液、S被氧化生成的SO2气等;12.不完全燃烧产物指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13.挥发性金属的沸点一般低于其氧化物的熔点钾除外,不挥发金属其氧化物的熔点低于金属沸点;14、燃烧产物危害:毒性和减光性,通常可见光波长λ为~μm,一般火灾烟气中的烟粒子粒径d为几μm到几十μm,由于d>2λ,烟粒子对可见光是不透明的;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02.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产损失的火灾;“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03.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雷击;04.热量传递3种方式: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05.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室内外温差引起的烟囱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等06.火灾初起时,烟气在水平方向扩散的速度为s,燃烧猛烈时,烟气扩散的速度可达~s;烟气顺楼梯间或其它竖向孔道扩散的速度可达~s;而人在平地行走的速度约为~s,上楼梯时的速度约为s,人上楼的速度大大低于烟气的垂直方向流动速度;因此,当楼房着火时,如果人往楼上跑是有危险的;07.建筑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建筑室内火灾温度——时间曲线08.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冷却、隔离、窒息一般氧浓度低于15%时,就不能维持燃烧、化学抑制化学抑制灭火的灭火剂常见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第三章爆炸基础知识01.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02.粉尘爆炸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连续性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因初始爆炸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的空间中形成更多的爆炸性混合物而再次爆炸;2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一般在几十毫焦耳以上,而且热表面点燃较为困难;3与可燃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慢,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03.空气中含水量越高,粉尘的最小引爆能量越高;随着含氧量的增加,爆炸浓度极限范围扩大;有粉尘的环境中存在可燃气体时,会大大增加粉尘爆炸的危险性;04.不同的物质由于其理化性质不同,其爆炸极限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种物质,在不同的外界条件下,其爆炸极限也不同;如在氧气中的爆炸极限要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宽,下限会降低;05.引燃混气的火源能量越大,可燃混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06.混气初始压力增加,爆炸范围增大,爆炸危险性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干燥的一氧化碳和空气的混合气体,压力上升,其爆炸极限范围缩小;07.混气初温越高,混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08.可燃混气中加入惰性气体,会使爆炸极限范围变窄,一般上限降低,下限变化比较复杂;当加入的惰性气体超过一定量以后,任何比例的混气均不能发送爆炸;09.随着爆炸性混合物中可燃气体或液体蒸气浓度的增加,爆炸产生的热量增多,压力增大;当混合物中可燃物质的浓度增加到稍高于化学计量浓度时,可燃物质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充分反应,所以爆炸放出的热量最多,产生的压力最大;当混合物中可燃物质浓度超过化学计量浓度时,爆炸放出的热量和爆炸压力随可燃物质浓度的增加而降低;10、常见引起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及化学火源,见表;常见引发爆炸的点火源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01.某一炸药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为该炸药的敏感度;02.易燃气体是指温度在20℃、标准大气压时,爆炸下限≤13%体积,或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爆炸浓度极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气体;03.易燃气体分为二级;I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II 级: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 个百分点;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04.一般来说,由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如氢气H2比甲烷CH4、一氧化碳CO等,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速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05.价键不饱和的易燃气体比相对应价键饱和的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大;06.易燃气体当压力不变时,气体的温度与体积成正比;当温度不变时,气体的体积与压力成反比,即压力越大,体积越小;在体积不变时,气体的温度与压力成正比,即温度越高,压力越大;07.气体中所含的液体或固体杂质越多,多数情况下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气体的流速越快,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08.用高压合金钢并含铬、钼等一定量的稀有金属制造材料,定期检验其耐压强度等;09.易燃液体分为三级;1I 级;初沸点≤35℃;2II类;闪点<23℃,并初沸点大于35℃;3III 类;23℃≤闪点≤35℃,并初沸点大于35℃;或闪点大于35℃并≤60℃初沸点大于35℃且持续燃烧;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点<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将闪点≥28℃且<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险物质;10.燃点低于300℃的为易燃固体,如大部分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但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属可燃固体;11.氧化性物质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氧化剂,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有机过氧化物是一种含有两价的—O—O—结构的有机物质,也可能是过氧化氢的衍生物;第二篇建筑防火第一章概述01.建筑起火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电气火灾、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放火和自燃、雷击、静电等其它原因;02.建筑防火的技术方法主要有: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防火、建筑材料防火、防火分区分隔、安全疏散、防烟排烟、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01.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爆炸极限和自燃点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可燃气体的爆炸浓度极限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越容易与空气或其它助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火灾爆炸危险性越大;可燃气体的自燃点越低,遇有高温表面等热源引燃的可能性越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越大;02.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评定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蒸气压越高,越易挥发,闪点也越低,由于蒸气压很难测量,所以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液体的闪点来确定其危险性;闪点越低的液体,越易挥发而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燃也越容易;对于可燃液体,通常还用自燃点作为评定火灾危险性的标志,自燃点越低的液体,越易发生自燃;03.对于绝大多数可燃固体来说,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其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参数;熔点低的固体易蒸发或气化,燃点也较低,燃烧速度也较快;许多低熔点的易燃固体还有闪燃现象;固体物料由于组成和性质存在的差异较大,各有其不同的燃烧特点,复杂的燃烧现象,增加了评定火灾危险性的难度,评定的标志不一;例如,粉状可燃固体是以爆炸浓度下限作为标志的;遇水燃烧固体是以与水反应速度快慢和放热量的大小为标志;自燃性固体物料是以其自燃点作为标志;受热分解可燃固体是以其分解温度作为评定标志;04.将甲类火灾危险性的液体闪点基准定为小于28℃,乙类定为大于28℃包括并小于60℃,丙类定为大于60℃包括,这样划分甲、乙、丙类是以汽油、煤油、柴油的闪点为基准的;05.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划为甲类, 例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和天然气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少数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10%,在空气中较难达到爆炸浓度,所以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划为乙类,例如,氨气、一氧化碳和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06.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注: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2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第三章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01.按使用性质分类1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和建筑高度,民用建筑的分类见表;民用建筑的分类上表中,住宅建筑是指供单身或家庭成员短期或长期居住使用的建筑;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教育、办公、科研、文化、商业、服务、体育、医疗、交通、纪念、园林、综合类建筑等;02.按其结构形式和建造材料构成可分为木结构、砖木结构、砖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钢混结构等;03.按建筑高度可分为两类;1单层、多层建筑;27m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或已超过24m但为单层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2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我国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称超高层建筑;04.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05.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主要是指组成建筑构件材料的燃烧性能;1.不燃性;用不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不燃性构件;不燃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 2.难燃性;凡用难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统称为难燃性构件;难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3.可燃性;凡用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可燃性构件;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塑料等;06.耐火极限是指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其中,支持能力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承重或非承重建筑构件在一定时间内抵抗垮塌的能力;耐火完整性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分隔构件当某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现火焰的能力;耐火隔热性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分隔构件当某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能力;07.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材料本身的属性、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材料的老化性能、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08.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分一、二、三、四级,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也分为一、二、三、四级,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②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第四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01.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防止火灾蔓延、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节约土地资源、防火间距的计算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构建,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如为储罐或堆场,则应从储罐外壁或堆场的堆垛外缘算起;02.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四级14 9 10 12在执行上表的规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25%;2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图2-4-3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示意图图2-4-4 当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示意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4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5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6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规范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7.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防火间距由于场地等原因,难于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可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补救措施: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8.锅炉房、变压器室布置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等于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的窗槛墙;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隔开, 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墙隔开;6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7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 的有关规定;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8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9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10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对燃油、燃气锅炉房通风要求的有关规定;9.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10.消防控制室布置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和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3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4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11.消防设备用房布置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用房,如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防排烟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和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12.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2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3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13.歌舞厅、卡拉0K厅含具有卡拉0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布置在建筑的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可设置一个出口;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烟、排烟设施等;第五章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01.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2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业营业厅,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02.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03.水平防火分区,即采用一定耐火极限的墙、楼板、门窗等防火分隔物按防火分区的面积进行分隔的空间;按垂直方向划分的防火分区也称竖向防火分区, 可把火灾控制在一定的楼层范围内,防止火灾向其他楼层垂直蔓延,主要采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楼板做分隔构件;0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互分隔的独立房间,如卡拉OK 的每间包房、桑拿浴的每间按摩房或休息室等房间应是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其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即使设置自动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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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燃烧需具备的三个条件
[ 5月22日]
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可燃物质
所有物质分为可燃物质、难燃物质和不可燃物质二类。

可燃物质是指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并且当点火源移开后能继续燃烧直至燃尽的物质;难燃物质为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当点火源移开后不能维持继续燃烧的物质;不可燃物质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被点燃的物质。

可燃物质是防火防爆的主要研究对象。

凡能与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物质,都可称为可燃物质。

可燃物质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态、液态和固态三类。

化工生产中使用的原料、生产中的中间体和产品很多都是可燃物质。

处于蒸气或其他微小分散状态的可燃物质和氧之间极易引发燃烧。

多数固体研磨成粉状或加热蒸发极易起火。

液体则显现出很大的不同。

有些液体在远低于室温时就有较高的蒸气压,就能释放出危险量的易燃蒸气。

另外一些液体在略高于室温时才有较高的蒸气压,还有一些液体在相当高的温度才有较高的蒸气压。

很显然,液体释放出蒸气与空气形成易燃混合物的温度是其潜在危险的量度,这可以用闪点来表示,闪点愈低,愈危险。

排除潜在火险对于防火安全是重要的。

为此必须用密封的有排气管的罐盛装易燃液体,把易燃物料置于耐火建筑中。

应用或贮存中度或高度易燃液体时进行通风。

用爆炸或易燃蒸气指示器连续检测蒸气浓度。

(2)助燃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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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具有较强的氧化能力,能与可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均称为助燃物。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中的氧化剂类物质均为助燃物。

除此之外,助燃物还包括一些未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氧化剂如正常状态下的空气等,为了明确助燃物的种类,应首先了解列入危险物品的氧化剂的种类,在此基础上,再了解未列入危险物品氧化剂类的助燃物有哪些种类。

例如空气、氧气、氯气、氟和溴等物质。

(3)点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均可称之为点火源。

常见的点火源有明火、电火花、炽热物体等。

①明火
在易燃液体装置附近,严禁明火,如喷枪、火柴、电灯、焊枪、探照灯、手灯、手炉等,必须考虑裂解气或油品管线成为火炬的可能性。

为了防火安全,常常用隔墙的方法实现充分隔离。

隔墙一般推荐使用耐火建筑,即礴石或混凝土的隔墙。

②电源
电源在这里指的是电力供应和发电装置,以及电加热和电照明设施。

③电火花
机具和设备发生的火花,吸烟的热灰、无防护的灯、锅炉、焚烧炉以及汽油发动机的回火,都是起火的潜在因素。

在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区域应该禁止吸烟。

这种区域的所有设备都应该进行一级条件的维护,应该尽可能地应用防火花或无火花的器具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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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炽热物体
易燃蒸气与燃烧室、干燥器、烤炉、导线管以及蒸气管线接触,常引发易燃蒸气起火。

⑤静电
由于摩擦而在物质表面产生电荷即所谓静电。

在湿度比较小的季节或人工加热的情形,静电起火更容易发生。

在应用易燃液体的场所,保持相对湿度在40%一50%之间,会大大降低产生静电火花的可能性。

为了消除静电火花,必须采用电接地、静电释放设施等。

所有易燃液体罐、管线和设备,都应该互相连接并接地。

⑥摩擦
许多起火是由机械摩擦引发的,如通风机叶片与保护罩的摩擦,润滑性能很差的轴承,研磨或其他机械过程,都有可能引发起火。

对于通风机和其他设备,应该经常检查并维持在尽可能好的状态。

对于摩擦产生大量热的过程,应该和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场所隔开。

注意:
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导致燃烧的三要素,缺一不可,是必要条件。

上述“三要素”同时存在,燃烧能否实现,还要看是否满足数值上的要求。

在燃烧过程中,当“三要素”的数值发生改变时,也会使燃烧速度改变甚至停止燃烧。

首先,要燃烧就必须使可燃物与氧达到一定的比例,如果空气中的可燃物数量不足,燃烧就不会发生。

如:在室温(20℃)的同样条件下用火柴去点汽油和柴油时,汽油会立刻燃烧,柴油则不燃,这是因为柴油在室温下蒸气浓度(数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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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达到燃烧的浓度。

虽有可燃物质,但其挥发的气体或蒸汽量不足够,即使有空气和着火源的接触,也不会发生燃烧。

其次,要使可燃物质燃烧,必须供给足够的助燃物,否则,燃烧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

如:点燃的蜡烛用玻璃罩罩起来,不使空气进入,短时间内,蜡烛就会熄灭。

通过对玻璃罩内气体的分析,发现还含有16%的氧气。

这说明,一般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氧含量低于16%时,就不能发生燃烧。

再次,要发生燃烧,着火源必须有一定的温度和足够的能量,否则燃烧就不能发生。

例如,从烟囱冒出来的碳火星,温度约有600℃,已超过了一般可燃物的燃点,如果这些火星落在易燃的柴草或刨花上,就能引起燃烧,这说明这种火星所具有的温度和热量能引起这些物质的燃烧;如果这些火星落在大块木料上,就会很快熄灭,不能引起燃烧,这就说明这种火星虽有相当高的温度,但缺乏足够的热量,因此不能引起大块木料的燃烧。

总之,要使可燃物质燃烧,不仅要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而且每一个条件都要具有一定的量,并且彼此相互作用,否则就不会发生燃烧。

对于正在进行着的燃烧,若消除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燃烧便会终止,这就是灭火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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