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规定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职业健康监护: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情形的定期及特殊监护。
•从业人员:指在本企业工作的各类员工,包含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
•员工档案:指记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文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四条职业健康检查1.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依据工作岗位的不同而定。
2.全部从业人员应当搭配体检工作,供应真实、准确的健康信息,不得隐瞒疾病史和职业暴露情况。
3.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从业人员本人,并依据检查结果订立相应的健康管理方案。
第五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1.本企业将定期对各个岗位的从业人员所处的工作环境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2.监测结果将作为调整工作环境、改进职业健康管理措施的紧要依据。
第六条职业卫生培训1.全部新进员工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防备本领。
第七条应急救援措施1.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设置合适的急救设施和器材,并培训职业急救人员。
2.在突发职业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适当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员工档案管理第八条档案建立1.本企业应对全部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包含但不限于体检报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等。
2.档案建立应依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登记和归档,并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九条档案保管1.健康档案由企业负责管理,设置特地的档案保管室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档案应分类保管,确保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条档案查询和使用1.从业人员可通过申请,查询本身的个人健康档案,而且有权对其中的内容提出异议。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权益,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以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1. 职业健康检查(1)每位劳动者入职时,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项。
(2)每年对所有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项。
(3)伤残劳动者和职业病患者需每年进行职业病康复评定,确保恢复情况和身体状况。
2. 健康宣教(1)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预防职业病的能力。
(2)定期发放职业健康宣传材料,提醒劳动者关注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身体健康。
3. 健康档案管理(1)建立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档案,包括入职体检资料、职业病体检资料、职业病历史记录等。
(2)严格保护劳动者的个人隐私,对档案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四、职业病防护措施1. 职业病危害评估(1)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2)危害评估结果作为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依据。
2. 技术防护措施(1)对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通风换气设施、防护设备等。
(2)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劳动者的安全。
3. 个体防护措施(1)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工种,劳动者应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耳塞等。
(2)劳动者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遵守职业病防护规定。
五、应急预案和救治措施1. 建立职业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在职业病事故和突发事件中能及时应对。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监护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是指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危害监测、职业危害防护等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原则,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以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为原则,人性化、客观公正、保密的要求。
第二章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第六条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
第七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根据劳动岗位的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不同,进行相应的体检项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九条劳动者因职业健康问题需要治疗或休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定期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提供体检结果及相应的健康指导。
第三章职业病诊断第十一条劳动者有职业病症状、体征或者疑似职业病的,可到医院进行诊断。
第十二条医院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要将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结果及时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劳动者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四章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劳动岗位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监测和评估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定期向劳动者本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有职业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第五章职业危害专业防护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5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资料:(一)职业健康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数、考试情况等内容;(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接触人群情况等内容;(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定点和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等内容;(四)健康监护资料,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禁忌症处理、职业病病人管理等内容;(五)工作记录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决策、职业安全健康自查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记录等内容;(六)法律法规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七)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应当存入职业健康档案的资料。
第四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到:(一)按照要求填写职业健康档案有关内容,保证职业健康档案的准确性;(二)每年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复核,并及时修订;(三)及时将职业健康档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加强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四)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及相关原始资料。
(五)严格职业健康档案借阅管理,非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一律不得外借。
第五条、接受相关政府管理单位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档案数据采集和汇总,建立分公司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档案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
第七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职业健康档案负有保密义务,应当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一项制度,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发生率,建立全面、科学、规范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雇员、劳务派遣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公平、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通过对从业人员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等环节进行职业健康检测与疾病防控措施的执行,以便及时了解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掌握其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实施干预控制措施,实现职工的职业健康监管与控制。
第五条本企业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本企业负责将职业健康监护的结果向从业人员公示,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其职业健康意识和保护自身健康的能力。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和顺序第七条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以下内容: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职业病评估等。
其顺序为: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职业病评估。
第八条体检包括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格检查。
职业健康体检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定期的体检,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职业健康体格检查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体格检查,了解其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以及职业健康状况。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了解其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接触情况。
第十条职业病早期诊断是指通过对从业人员的体征、生理指标和相关病理指标的检查,早期发现和诊断职业病。
第十一条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是指对已经发生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了解其职业病的发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第四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等。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工作经历、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接触时间等。
(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检测结果等。
(四)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五)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劳动者患病、受伤、康复等情况。
(六)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职业病报告卡、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等。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第六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30年,其中劳动者个人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七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查阅、复制和提供,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归档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新工人入厂必须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将体检情况存入个人健康档案。
2、对接触粉尘、噪音等危害职业的人员必须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前的健康检查。
3、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公司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健康体检。
4、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生产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6、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如实、无偿提供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8、生产单位发现疑似作业病、职业病人时要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报告。
9、生产单位要根据公司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和保健措施。
10、公司、分公司职业卫生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损坏、丢失、传播,永久保存。
11、各种记录材料要按规定及时存档,并进行分档归类管理。
12、档案的调阅应经单位负责人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批准。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旨在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雇主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和健康监测,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心理健康评估等。
2. 环境监测:雇主应配备专业人员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有害物质等,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卫生标准,不影响从业人员的健康。
3. 职业病防护:雇主应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包括改善工作条件、提供个人防护用具、培训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等。
4. 健康宣教:雇主应提供相关的健康宣教活动,向从业人员普及职业病的预防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
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健康档案建立:雇主应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体检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
职业病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
三、职责分工1.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
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1. 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联系电话等。
2.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时间、强度、浓度等。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 职业病诊断及治疗情况:劳动者患有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康复情况。
5. 职业禁忌证:劳动者患有职业禁忌证的种类、程度等。
6. 职业病事故及处理情况: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的职业病事故及处理情况。
7. 其他与职业健康监护相关的资料。
五、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1.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保管、使用、查阅、销毁等规定。
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分类存放,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3.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查阅,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劳动者离开本单位时,应按规定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5. 定期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的规范、完整。
六、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使用1.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主要用于劳动者职业病防治、康复、赔偿等工作。
2. 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于其他目的。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的个人信息。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加强职业病监护档案管理,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贡献力量。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强化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保护。
一、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程度、健康状况及工作相关健康问题进行监测和评估,并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防治措施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1.1 监测和评估职业健康监护的首要任务是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包括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定,以确保从业人员的暴露程度符合国家标准。
评估则是根据监测结果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1.2 健康咨询和培训职业健康监护还包括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咨询和培训。
健康咨询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病预防知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控措施等,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定期的集中培训,也可以是现场辅导,以确保从业人员全面了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并能有效应用。
1.3 诊断和治疗如果从业人员存在职业病问题,职业健康监护还应包括诊断和治疗。
诊断通过对从业人员的体检、病史调查等手段进行,确定是否存在职业病。
如果确诊,应及时给予治疗,以减少疾病对从业人员的影响。
二、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相关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2.1 档案建立档案建立是档案管理制度的首要环节。
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需要对从业人员的个人信息、职业暴露情况、健康状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以电子形式保存,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2.2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储存和维护等工作。
档案应按照从业人员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检索效率。
档案应储存在安全、防火、防水的环境中,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意外丢失。
同时,档案需要定期维护,例如更新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职业暴露情况等信息。
2.3 档案使用档案使用是档案管理制度的最终目标。
档案可以作为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评估和监测依据,也可以作为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就业资格审核依据。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7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____《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我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行政部)根据我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____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员工接受职业卫生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____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卫生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
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应每年____一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
由我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____,制定体检计划并____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____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卫生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卫生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____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和我司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内容: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档案2、前期预防的档案3、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4、工作场所管理档案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档案6、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8、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档案9、职业卫生培训档案10、职业病诊断管理档案11、群众监督档案(三)职业卫生档案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及时进行归档。
(四)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
(五)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资料。
(六)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记录,以备分析。
(七)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时,公司应如实地提供。
(八)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九)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
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一种管理职工职业健康信息的制度,旨在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公司应建立职工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健康体检结果、职业接触史、职业病史等相关信息。
2. 健康体检: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检查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防控潜在的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劳资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____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5.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二)是指指导和规范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一套制度。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质量,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高劳动生产力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1. 监护主体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雇主和劳动者三个方面。
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雇主应当承担职业健康监护的责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施;劳动者应当积极参与职业健康监护,自觉保护自己的健康。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有效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工伤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工作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劳动者,包含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无论工种、岗位及从业时长。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第三条健康体检1.入职前:–全部拟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全面的健康体检,包含但不限于身体检查、化验等项目;–体检结果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机构应将体检结果供应给公司,同时妥当保管个人隐私。
2.在职期间:–公司将定期组织全部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频率依据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等因素来决议;–员工需全面搭配健康体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四条职业病防护1.工作场合环境应符合相应安全卫生标准,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工作场合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2.岗位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职业病危害掌控措施,员工需严格依照规程操作;3.工作场合配备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需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防护用品;4.食品工业、化工企业等高危行业的员工,应进行特定职业病防护培训。
第五条健康危害因素监测1.公司将定期对各工作岗位进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包含但不限于噪音、有毒有害气体等;2.监测结果将作为职业健康防护措施的依据,需要改良的环境将及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宣教1.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宣教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了解;2.员工应当乐观参加宣教活动,自发维护本身的职业健康。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七条挡案建立1.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建立档案,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健康体检记录、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2.档案应定期更新、完善,并进行保密存档。
第八条档案保管1.公司将为档案设置特地的保管地方,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2.档案保管责任人应对档案进行规范的登记、整理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对职工职业健康的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健康和权益。
适用范围为本企业全体在职职工。
二、职业健康监护内容1.职业健康检查:全体在职职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检查和体检报告分析。
2.职业病防护:根据职工的岗位和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培训。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保护意识。
4.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发现职业病或可疑职业病病例,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每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档案应当建立,并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职业病防护措施记录等内容。
2.职业健康档案的保密:职业健康档案应当严格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存。
3.职业健康档案的查询:职工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查询自己的职业健康档案,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查询服务。
四、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的责任1.企业的责任:企业应当组织健康的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2.职工的责任:职工应当配合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如实填写相关的健康调查问卷。
3.职工代表的责任:职工代表应当参与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的决策,维护职工的权益。
五、违约责任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情况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如有修订,将提前告知全体职工,并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以上是一个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同时,企业在实施此制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职工的健康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摘要:随着现代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职业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预防职业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个部门。
三、定义和术语3.1、职业病危害。
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罹患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2、职业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3.3、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____(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四、职责4.1安全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制度内容5.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归档范围:5.2、职业病诊断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5.3、档案日常管理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后方可存档。
六、支持性文件《____职业病防治法》七、相关记录7.1《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7.2《职业卫生体检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1职业健康监护:1.1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____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工接受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1.3按照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4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环境工作。
1.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文件和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职业健康文件档案负责,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所有与职业健康相关的文件和档案,包括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
(二)及时性:及时收集相关文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三)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文件和档案内容准确无误。
第八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文件类型、内容、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制目录: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三)编号归档:对档案进行编号,按照编号顺序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室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安全措施。
(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三)保密管理:对涉及劳动者隐私的档案,实行保密管理。
第十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申请:查阅档案需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范围:查阅档案应限于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相关的范围。
(三)查阅手续:查阅档案时,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查阅内容。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销毁申请:提出销毁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职业健康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包括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情况等。
2.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档案:包括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用品配置情况、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
2.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流程、期限等。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职业史:工作单位、岗位、工种、工作时间等。
(3)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时间等。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5)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情况:诊断证明、治疗记录、康复情况等。
2.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档案:(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健康监护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经费保障等。
(2)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包括检查项目、周期、对象、实施单位等。
(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包括监测项目、频率、方法、结果等。
(4)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用品配置情况:包括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使用情况等。
(5)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包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五、档案管理要求1. 职业健康档案应采用电子化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安全。
2. 职业健康档案应定期进行审查、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 职业健康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总务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总务部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并将监护结果记录和管理的制度。
具体来说,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监护对象: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对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劳动合同工、临时工、借调工、劳务派遣工等)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2. 监护内容:明确监护的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职业病相关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评估、职业病治疗和康复等。
3. 监护频次:规定监护频次,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为一年一次。
4. 监护记录:规定监护结果如何记录和管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监护结果、诊断评估、治疗康复等相关信息。
5. 职工知情权:明确职工对自己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 职业健康义务:明确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义务,包括企事业单位提供必要的监护条件和设备,职工积极参与职业健康监护等。
7. 责任及监督:明确企事业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机构和职工等相关责任,建立一套监督机制,确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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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规定
持有者(部门)
受控状态
批准:审核:制定:
发行日期:2012年2月15日生效日期:2012年3月1日
1.总述: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是记载射线工作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断等有关个人健康与职业史有关系的档案资料。
这些资料可为射线工作者的健康追踪、职业病诊断、有关健康损坏责任划分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供依据。
因此,公司为每一个射线工作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档案保存期为长期且不少于10年。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射线工作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断等射线工作者的健康资料。
3.射线工作者的权利
当射线工作者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公司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