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竹山文武学校招聘解聘管理规定
学校聘用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聘用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聘用编外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聘用编外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学校聘用编外人员应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招聘岗位和数量。
第五条招聘编外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待遇等;2. 报名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3. 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4. 体检,对通过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报名者进行体检;5. 公示,对通过体检的报名者进行公示;6.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名者,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使用第六条学校聘用编外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编外人员的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编外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八条学校应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四章考核第九条学校对编外人员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是否认真负责、勤奋敬业;2. 工作能力: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工作绩效:是否完成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4. 团队协作:是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5. 遵纪守法: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五章解聘第十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利益;2. 工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3.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4. 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人员结构。
第十一条解聘编外人员应提前通知,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石竹山文武学校招生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石竹山文武学校招生人员薪酬管理制度》xx年xx月xx日contents •招生人员薪酬结构•招生人员薪酬确定与调整•招生人员绩效考核•招生人员培训与发展•相关配套措施目录01招生人员薪酬结构1基本工资23为招生人员提供稳定的基本工资,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稳定收入基本工资根据招生人员的职位价值和经验等因素确定,体现职位的重要性。
职位价值根据招生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基本工资可逐年增长。
工资增长03工资差异由于招生人员的业绩不同,业绩工资也会有较大差异,体现公平原则。
业绩工资01业绩导向根据招生人员的业绩表现,如招生人数、客户满意度等指标,发放业绩工资。
02激励作用业绩工资激发招生人员积极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招生人员,给予额外的奖励工资。
突出贡献根据招生人员实现公司业务目标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工资。
目标达成通过奖励工资,鼓励招生团队相互合作,共同实现公司业绩目标。
团队激励奖励工资02招生人员薪酬确定与调整薪酬水平确定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同类岗位薪酬水平,综合确定各岗位的薪酬水平。
薪酬确定薪酬结构确定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招生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等。
薪酬等级确定根据招生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表现和业绩等因素,将薪酬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并确定各等级的晋升标准和调整办法。
薪酬调整定期调整01根据市场薪酬变化、公司支付能力提升以及同类岗位薪酬调整等情况,定期对招生人员的薪酬进行相应调整。
不定期调整02根据招生人员的工作表现、业绩以及个人能力提升等情况,对其薪酬进行不定期的调整,以激励优秀员工。
特殊调整03对于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或承担特殊任务的招生人员,可进行特殊的薪酬调整,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03招生人员绩效考核业绩考核指标根据招生人员招收的学员数量进行考核,数量越多,业绩越好。
招生数量招生质量业绩增速客户满意度根据招生人员招收的学员质量进行考核,如学员背景、综合素质等。
学校教职工聘任和解聘制度
学校教职工聘任和解聘制度1、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
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比例;教师有权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但最终还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2、用人单位和教师基于平等、合作和自愿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教师按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用人单位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
同时,学校有权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在聘期间,无特殊理由和非依法定程序一般不能辞聘或解聘,确需变动时,用人单位应提前与当事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方可依法变更或解除聘任合同。
3、聘任双方任职期限固定,任务与酬金明确。
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发生变化后,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变化。
聘任期满后,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用人单位可依据本人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要等决定是否续聘;教师则根据单位工作情况、专业要求等决定去留,充分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形式:(1)招聘。
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
它的程序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或地区经人才交流部门批准,然后以广告或启事的形式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工作性质、任务及工资待遇等,通常都要对应聘者进行审查、考核(或考试),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对符合条件者招聘单位即聘任。
可见,招聘具有公开、直接、自愿、透明度高等优点,有利于发现和合理使用人才。
招聘与受聘双方应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书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2)续聘。
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续签聘任合同。
学校续聘解聘制度范本
学校续聘解聘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续聘和解聘工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的续聘和解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体系。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的续聘和解聘,应当尊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劳动权益和人格尊严。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和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续聘第五条学校教职工在合同期限内,表现优秀、工作成绩显著的,可以根据学校需要和教职工个人意愿,进行续聘。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续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职工个人表现,提出续聘计划;(二)学校与教职工进行沟通,明确续聘条件和待遇;(三)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四)学校与教职工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在合同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优先考虑续聘:(一)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二)在科研、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为学校争取荣誉的;(三)在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解聘第八条学校教职工在合同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二)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三)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四)因学校发展需要,调整教职工工作岗位,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情形。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解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学校对教职工进行考核,确认解聘理由;(二)学校与教职工进行沟通,说明解聘理由和依据;(三)学校依法支付教职工解聘经济补偿;(四)学校与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学校在解聘教职工时,应当充分尊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劳动权益和人格尊严。
石竹山文武学校招聘解聘管理制度38
石竹山文武学校招聘解聘管理制度【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教育集团目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人员招聘2第三章........................................ 人员解聘5附件一:岗位需求报表 (8)附件二:招聘推荐表 (9)附件三:转正鉴定 (10)附件四:员工辞职报批表 (11)总则本制度是石竹山文武学校依据集团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为了更好地开发人力资源,降低人才引进成本,保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建设一支品德优、业务精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主管部门与原则:人力资源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校的招聘、录用工作。
适用范围:全校各部门所有人员的招聘、录用、解聘等事宜,均须依此制度执行。
人员招聘基本程序:填报岗位需求报表汇总报校委会审批编制安排招聘计划面试业务水平评定录用试用转正填报岗位需求报表:各部门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要填写《岗位需求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报表对下学期的班生和员工去留进行预测和规划。
岗位需求报表格式见附件一。
汇总报校委会审批: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校委会审批后执行各部门编制计划,无特殊情况各部门不得突破批准后的编制计划,因工作需要申请增加编制,需进行书面报告报校长审批,无校长审批,人力资源部不安排招聘计划。
各部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1.部门人员离职、辞退、退休或意外工伤、休假;2.新设机构或新设岗位;3.部门业务量大规模扩大;4.校长批准的其他特殊原因。
临时、兼职工作人员不占用编制,在校长批准的前提下,主任及以上人员或其他重要岗位的需求申请可以适当简化编制安排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校长审批后的各部门编制安排学期招聘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1.招聘人数、岗位;2.招聘标准;3.招聘渠道;4.招聘方法;5.甄选方法;6.选聘时间安排;7.具体实施方案;8.成本预算:招聘人员工资、招聘广告费、差旅费等。
学校续聘解聘制度模板范文
学校续聘解聘制度模板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续聘和解聘行为,保障教职工与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续聘、解聘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的续聘、解聘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续聘第四条学校教职工续聘应根据岗位需求、个人业绩、能力素质等因素,实行绩效考核、民主评议、专家评审等程序。
第五条教职工续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育教学或科研水平达到学校要求;(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四)符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教职工续聘程序:(一)教职工向学校提出续聘申请;(二)学校对申请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民主评议;(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续聘名单;(四)学校将续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五)学校公布续聘结果。
第七条教职工对续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复核、申诉。
三、解聘第八条学校教职工解聘应遵循依法、合规、人性化的原则,充分尊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教职工解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聘的情形;(二)合同约定的解聘条件;(三)因学校发展需要,调整教职工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的;(四)其他符合解聘条件的情形。
第十条教职工解聘程序:(一)学校提出解聘意见,说明解聘理由;(二)听取教职工本人陈述,了解其意见和建议;(三)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领导班子会议,对解聘意见进行审议;(四)学校将解聘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五)学校与教职工办理解聘手续,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教职工对解聘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复核、申诉。
四、其他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真实、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和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选拔,为教职工提供发展机会,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学校辞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辞聘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辞聘条件1. 教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满足以下条件:(1)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满一年,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2)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满一年,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3)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天书面提出辞职申请。
2. 教职工因家庭原因、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
四、辞聘程序1. 教职工提出辞职申请,需填写《教职工辞职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批。
2. 学校人力资源部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辞职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辞职条件的,予以驳回,并告知教职工。
3. 教职工接到辞职批准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
4. 教职工离职前,需完成以下工作:(1)结清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2)退还学校提供的教材、教具、办公用品等;(3)交接工作,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
五、辞职待遇1. 教职工辞职后,学校根据其工作年限和贡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 教职工辞职后,学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教职工辞职后,学校不再承担其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
六、纪律与责任1. 教职工提出辞职申请,需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事实、伪造材料。
2. 教职工离职前,应妥善处理工作交接,不得擅自离职。
3. 教职工辞职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4. 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审批教职工辞职申请,并对辞职工作进行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解聘方案
学校解聘方案解聘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处理学校中出现的一些严重问题,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营和教育质量。
本文将讨论学校解聘方案的相关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解聘的程序学校解聘方案需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和合法性:1. 问题调查:学校管理层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引起解聘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核实。
确保对问题的了解准确全面。
2. 法律咨询:学校应当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解聘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解聘决策:基于调查结果和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管理层应当进行决策,判断是否需要解聘相应的员工。
4. 解聘通知:对于被解聘的员工,学校需要书面通知他们解聘的原因和决定。
同时,解聘通知应当明确员工的权益和解聘后的处理方式。
5. 解聘程序:解聘过程中,学校需要根据劳动法的要求,与员工进行协商和谈判,尽量减少纠纷和投诉的可能性。
同时,学校还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和福利。
二、注意事项在执行学校解聘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公正和同时保护学校的利益:1. 对事实进行核实:在进行解聘决策之前,必须对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并确保所依据的证据真实可信。
避免凭空指控或错误判断。
2. 与员工进行沟通:在解聘通知中,应当明确向员工解释解聘的原因和依据,并充分听取员工的陈述和辩护意见。
3. 合规执行程序:在执行解聘程序时,学校需要遵守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规性。
4. 保护员工权益:解聘过程中,学校要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包括支付应有的赔偿和福利,确保员工的生活稳定。
5. 保密处理:解聘过程中可能涉及敏感信息,学校要确保解聘的事宜得到妥善保密,避免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和不当披露。
三、解聘的影响与风险学校解聘方案的实施可能带来一定的影响和风险,需要学校管理层认真考虑和应对:1. 师资流失:解聘过程中,一些有能力和经验的员工可能会选择离职,学校需要采取措施留住优秀的师资力量。
2. 员工不满情绪:被解聘员工可能会产生不满情绪,学校要做好心理咨询和支持工作,减少员工的负面情绪。
学校离职辞退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员工离职和辞退的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三、离职1.教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需提前30个工作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职。
2.教职工因学校原因需调整工作岗位或辞退,学校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教职工,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
3.教职工离职前,需完成下列手续:(1)结清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费用;(2)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确保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等顺利进行;(3)归还学校发放的各类物品、资料等;(4)签署离职证明书。
四、辞退1.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辞退:(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年考核不合格的;(3)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医院证明,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其他原因需要辞退的。
2.辞退教职工的程序:(1)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辞退意见;(2)辞退意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3)学校将辞退意见通知被辞退教职工,并给予合理期限进行申诉;(4)经申诉处理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决定。
五、离职手续办理1.教职工离职后,学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时为其办理以下手续:(1)结清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费用;(2)办理档案移交手续;(3)出具离职证明书。
2.教职工离职后,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进行评估,并纳入个人档案。
六、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石竹山招聘辞退制度
教育集团石竹山文武学校招聘解聘管理制度2004-6-3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人员招聘 (2)第三章人员解聘 (5)附件一:岗位需求报表 (8)附件二:招聘推荐表 (9)附件三:转正鉴定 (11)附件四:员工辞职报批表 (12)第一章总则第 1 条本制度是石竹山文武学校依据集团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为了更好地开发人力资源,降低人才引进成本,保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建设一支品德优、业务精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主管部门与原则:人力资源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校的招聘、录用工作。
第 3 条适用范围:全校各部门所有人员的招聘、录用、解聘等事宜,均须依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 4 条基本程序:1.填报岗位需求报表2.汇总报校委会审批3.编制安排招聘计划4.面试5.业务水平评定6.录用7.试用8.转正第 5 条填报岗位需求报表:各部门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要填写《岗位需求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报表对下学期的班生和员工去留进行预测和规划。
岗位需求报表格式见附件一。
第 6 条汇总报校委会审批: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校委会审批后执行各部门编制计划,无特殊情况各部门不得突破批准后的编制计划,因工作需要申请增加编制,需进行书面报告报校长审批,无校长审批,人力资源部不安排招聘计划。
各部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1.部门人员离职、辞退、退休或意外工伤、休假;2.新设机构或新设岗位;3.部门业务量大规模扩大;4.校长批准的其他特殊原因。
第 7 条临时、兼职工作人员不占用编制,在校长批准的前提下,主任及以上人员或其他重要岗位的需求申请可以适当简化第 8 条编制安排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校长审批后的各部门编制安排学期招聘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1.招聘人数、岗位;2.招聘标准;3.招聘渠道;4.招聘方法;5.甄选方法;6.选聘时间安排;7.具体实施方案;8.成本预算:招聘人员工资、招聘广告费、差旅费等。
学校招聘解聘管理制度
学校招聘解聘管理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的一种,拥有重要的社会职责。
为了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招聘解聘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学校招聘和解聘的程序、条件等方面,详细介绍学校招聘解聘管理制度。
二、招聘程序1.岗位需求分析:学校在每个学年开始前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发展需求,对所需教师岗位进行需求分析。
2.岗位发布:学校在学校官网、教育招聘网站以及各大招聘平台上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待遇等。
3.简历筛选:学校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的资质,选取合适的候选人。
4.面试选拔:学校组织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的测试,从中选拔出最适合的人选。
5.体检和考察:选定的候选人需进行身体检查,并进行相关的个人背景和职业资格的调查。
6.聘用通知:学校向被聘用人员发出书面聘用通知,并明确入职日期、待遇、培训等事宜。
三、招聘条件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根据以下条件考量:1.专业背景:应聘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
2.教育经验:应聘教师应具备一定年限的教育经验,特别是对应的教学年级或科目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
3.教育能力:应聘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课堂管理、学生关系等方面的能力。
4.教育素质:应聘教师应具有积极向上、乐于学习、注重个人发展及精神面貌良好的素质。
5.德才兼备:应聘教师应在德育和学术能力上兼备,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四、解聘程序1.问题反馈:学校在发现教师出现工作失误、职业道德问题等情况后,应及时与教师进行反馈,指出问题,并要求其做出整改。
2.问题调查:学校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教师问题进行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并听取涉事教师的申辩意见。
3.解聘决定:学校在调查结果基础上,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聘,解聘决定需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4.解聘通知:学校向教师发出解聘通知,说明解聘的理由和日期,并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学校续聘解聘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续聘解聘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的续聘解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
二、续聘条件第四条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续聘: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执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 教学质量优良,教育教学成果显著;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良好;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条教职工在合同期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可视情况决定不予续聘: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2. 教学质量低下,教育教学成果不明显;3. 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不端正;4.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5.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声誉。
三、解聘程序第六条教职工申请解聘,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学校收到教职工解聘申请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教职工对学校不予续聘的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九条学校接到教职工申诉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第十条教职工对学校作出的答复不服,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四、合同解除第十一条教职工因以下原因,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2.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声誉;3. 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4.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5. 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教职工岗位。
第十二条学校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教职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续聘解聘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临时教师。
三、续聘制度1.续聘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
(2)在聘期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合格。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
(4)无违法违纪行为。
2.续聘程序(1)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续聘申请。
(2)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成绩、师德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
(3)学校将综合评价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学校与教师签订续聘合同。
四、解聘制度1.解聘条件(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3)师德失范,损害教师形象。
(4)教育教学质量连续两年不合格。
(5)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1)学校根据解聘条件,对教师进行调查核实。
(2)学校将调查核实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学校与教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4)学校向教师支付经济补偿,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续聘解聘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实施与监督1.学校应建立健全续聘解聘工作制度,明确续聘解聘条件和程序。
2.学校应加强对续聘解聘工作的监督,确保制度的公正、公平、公开。
3.教师有权对续聘解聘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应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4.学校应加强对续聘解聘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招聘辞职解聘制度
一、引言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聘制度1. 招聘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3)注重实际能力、注重工作表现原则。
2. 招聘流程(1)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
(2)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官网、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与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和面试,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
(5)体检与政审: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体检和政审,确保其身体健康、政治素质过硬。
(6)聘用与公示: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公示。
三、辞职制度1. 辞职条件(1)个人原因:因家庭、健康等原因需要离职的;(2)工作调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经学校同意调动的;(3)学校原因:因学校停办、转制等原因,学校与教职工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的。
2. 辞职流程(1)提出辞职申请:教职工向学校提出辞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
(2)审批:学校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辞职协议。
(3)交接工作:辞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四、解聘制度1. 解聘条件(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2)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达到岗位要求的;(4)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5)其他经学校认定为应当解聘的情形。
2. 解聘流程(1)调查核实:学校对解聘原因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作出解聘决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学校作出解聘决定。
(3)送达解聘通知书:学校向被解聘教职工送达解聘通知书,告知解聘原因和解除聘用合同的时间。
(4)办理解聘手续:被解聘教职工按照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
教师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教师招聘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招聘离职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和质量,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教育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师的招聘和离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拥有对教师的招聘和离职管理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招聘和离职管理制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和领导。
第二章教师招聘第五条学校进行教师招聘时,应当依据教师招聘岗位职责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招聘方案,明确招聘流程和程序。
第六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进行招聘,公平、公正地选拔合适的人才。
第七条教师在参加招聘时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第八条学校招聘委员会应当按照程序对教师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聘教师时,应当遵循“按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学校师资队伍的质量。
第十条学校应当在招聘到的新教师入职前进行岗前培训,帮助其更好地适应学校工作环境。
第三章教师离职第十一条教师离职应当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教师的离职事由进行核实,确保离职手续合规。
第十三条教师在离职前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和各项手续,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教师在离职时应当如实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表,并由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在教师离职后及时清理和处理其工作档案和人事关系,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教师因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定或违反职业道德而被辞退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教师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招聘离职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和动向。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教师的招聘和离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经相关程序审核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校。
以上为《教师招聘离职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学校希望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以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辞退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辞退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的辞退工作。
三、辞退条件1. 教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教职工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3. 教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4. 教职工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经学校认定为丧失工作能力的;5. 教职工退休、调离、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6. 其他经学校认定为应当辞退的情形。
四、辞退程序1.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接到辞退教职工的申请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2.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将调查报告提交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3. 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辞退教职工后,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被辞退教职工。
4.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与被辞退教职工签订辞退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被辞退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五、被辞退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1. 被辞退教职工享有申诉的权利,可以向学校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2. 被辞退教职工在接到辞退通知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被辞退教职工在辞退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原工作相关的活动。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人力资源部门。
3.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辞退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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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山文武学校招聘解
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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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集团
石竹山文武学校招聘解聘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人员招聘 (2)
第三章人员解聘 (5)
附件一:岗位需求报表 (8)
附件二:招聘推荐表 (9)
附件三:转正鉴定 (10)
附件四:员工辞职报批表 (11)
总则
本制度是石竹山文武学校依据集团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为了更好地开发人力资源,降低人才引进成本,保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建设一支品德优、业务精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主管部门与原则:人力资源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校的招聘、录用工作。
适用范围:全校各部门所有人员的招聘、录用、解聘等事宜,均须依此制度执行。
人员招聘
基本程序:
1.填报岗位需求报表
2.汇总报校委会审批
3.编制安排招聘计划
4.面试
5.业务水平评定
6.录用
7.试用
8.转正
填报岗位需求报表:
各部门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要填写《岗位需求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报表对下学期的班生和员工去留进行预测和规划。
岗位需求报表格式见附件一。
汇总报校委会审批:
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校委会审批后执行各部门编制计划,无特殊情况各部门不得突破批准后的编制计划,因工作需要申请增加编制,需进行书面报告报校长审批,无校长审批,人力资源部不安排招聘计划。
各部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
1.部门人员离职、辞退、退休或意外工伤、休假;
2.新设机构或新设岗位;
3.部门业务量大规模扩大;
4.校长批准的其他特殊原因。
临时、兼职工作人员不占用编制,在校长批准的前提下,主任及以上人员或其他重要岗位的需求申请可以适当简化
编制安排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校长审批后的各部门编制安排学期招聘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
1.招聘人数、岗位;
2.招聘标准;
3.招聘渠道;
4.招聘方法;
5.甄选方法;
6.选聘时间安排;
7.具体实施方案;
8.成本预算:招聘人员工资、招聘广告费、差旅费等。
招聘计划经校长审批后执行。
面试:
由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内容为身份审查及岗位资格审查及应聘人员求职动机。
面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在《招聘推荐表》上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评定“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级,推荐到部门进行业务水平评定。
格式见附件二
业务水平评定:
行政后勤的部门业务水平评定由其所在岗位部门主管进行,各学部由教务处主任、武管中心主任、护理部主任、幼儿园园长进行业务水平评定。
业务水平评定方式:
教师:做一套所教学科的中考或高考模拟卷(100分制,成绩70分合格)。
成绩合格者,评定讲课水平,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考评。
行政文员:根据各部门岗位要求,评定相关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
教练和保安:写一篇关于自己工作设想的文章,要体现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字数在500字左右。
合格者考核岗位业务水平。
护理员和工勤人员:读一篇约400字的文章。
合格者考核岗位认识度。
部门业务水平评定负责人要在《招聘推荐表》上填写详细的业务考核意见,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级,为部门主管鉴定提供依据,由部门主管领导签署“建议聘用”“建议备用”或“建议缓聘”三个等级的评定意见。
业务评定材料同《招聘推荐表》一起在人力资源部建档备查。
录用:
经业务水平评定,应聘者被鉴定为“建议聘用”“建议备用”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与校长见面,并由校长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主任以上行政干部、特殊教学人才由校长直接面试并决定是否录用,校委会成员录用需董事会面试确定,校长录用需董事会进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其他部门不能提前通知应聘者已录用或来校上班,以避免意见不统一或重复通知。
员工受聘持人力资源部《报到证》到各部门报到,并由办公室发放上岗证。
员工的工资待遇按《石竹山文武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石竹山文武学校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激励制度》、《石竹山文武学校专职招生人员薪酬制度》规定标准核定。
试用
新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薪酬标准参见《石竹山文武学校薪酬管理制度》。
试用期结束后,其部门主管领导需填写《转正鉴定》送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转正员工撰写试用期自我评定,直接送至人力资源部存档。
格式见附件三。
人员解聘
人员解聘可分为辞职、辞退与开除三类。
辞职程序:
1.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申请
2.部门主管进行辞职原因调查
3.发给《员工辞职报批表》
4.监察审计室和人力资源部组织调查
5.填写《批准辞职通知书》
6.办理离校手续
书面申请:
部门主管接到书面申请,需深入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
属于优秀员工的,要做安抚挽留工作,降低人才招聘成本
辞职原因调查与《员工辞职报批表》发放:
部门主管经了解,认为员工辞职理由成立且辞职后不影响本部门工作运转的,可发给《员工辞职报批表》。
格式见附件四。
监察审计室和人力资源部组织调查:
监察审计室和人力资源部接到报批表后,共同组织调查并在《员工辞职报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提供人力资源储备状况资料,供校长决定是否批准辞职。
不影响部门工作运转的前提下,员工从填写《员工辞职报批表》之日起30天后,40天内,可获校长批准。
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批准辞职通知书交有关部门执行,员工正式办理离校手续,领取相应的奖金和工资,押金两个月后领取,离开福清市的辞职人员,需离职前办理银行存折或储蓄卡,由人力资源部报财务室统一打入存折或储蓄卡。
一个学期尚未结束就中途辞职的员工,需支付新员工上岗培训费用,其标准与押金数额相等,由财务部代扣代交。
员工辞职申请未获批准期间,如消极怠工或擅离职守,可酌情给予处分,或处以工资、奖金、押金同等数额的罚款。
各部门凭人力资源部的《批准辞职通知书》补充编制,特殊情况要突破编制计划的,应填写《岗位需求报表》报校长审批。
未经校长审批,人力资源部不安排招聘计划,不编制工资表。
辞退程序:
1.部门主管提交辞退员工书面报告
2.人力资源部和监察审计室组织调查
3.做出辞退决定
4.辞退手续办理
辞退员工书面报告:
部门主管每学期根据员工业务表现和职业态度,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辞退员工书面报告并由人力资源部签字提交校长。
监察审计室组织调查:
监察审计室在接到经校长批示的报告后,立即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开展调查,2天内向校长上交详细调查报告。
做出辞退决定
校长根据调查报告的结论,多方征求意见,并做出最终辞退决定。
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辞退员工通知,并向员工本人宣布辞退决定。
辞退手续办理:
辞退决定当天执行,员工需要在一天内办理手续离开学校。
被辞退员工,离校时领取应得的奖金和工资,押金两个月后领取。
离开福清市的辞职人员,需离职前办理
银行存折或储蓄卡,由人力资源部报财务室统一打入存折或储蓄卡。
开除程序:
书面报告
监察审计室组织调查
校委会讨论决定
办理离校手续
书面报告: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向校委会提交开除员工的书面报告。
监察审计室组织调查:
监察审计室在接到经校长批示的报告后,立即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开展调查,二天内向校长详细汇报调查情况。
校委会成员召开会议讨论,做出最终开除决定。
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开除员工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宣布。
开除决定马上执行,员工要在保安看管下半天内离校。
被开除的员工处以工资、奖金、押金同等数额的罚款,对于严重违纪并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除给予上述经济处罚外,还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开除决定马上执行,员工要在保安看管下半天内离校。
被开除的员工处以工资、奖金、押金同等数额的罚款,对于严重违纪并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除给予上述经济处罚外,还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凡有不符合本制度流程进行招聘、辞职与辞退、开除程序的员工,视为不良事故,由人力资源部与监察审计室共同提出处罚申请,由校长审批,视情节轻重根据《不良事故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人力资源部与监察审计室违反本制度,由校委会提出处罚意见。
附件一:岗位需求报表
岗位需求报表
总校长: 人力资源部:
部门主管:
附件二:招聘推荐表
附件三:转正鉴定
附件四:员工辞职报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