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闻自由
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
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摘要:一、引言二、新闻自由的定义和重要性1.定义新闻自由2.媒体的角色和责任3.新闻自由对社会的影响三、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1.政治民主的基石2.促进社会进步和创新3.保障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4.监督政府和公共权力四、我国新闻自由的现状和挑战1.政策法规的保障2.实际操作中的困境3.网络传播的冲击五、结论正文: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新闻自由,是指媒体和公民在法律框架内,不受政府、政治势力或其他集团的干扰,自由地获取、传播和评论信息的权利。
新闻自由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石,对于维护民主、促进社会进步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治民主的基石新闻自由是政治民主的重要保障。
在一个民主国家中,政府权力需要受到监督和制衡,以确保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新闻自由使得媒体和公民能够自由地获取和传播信息,揭示政府工作中的不当行为和失误,从而有效地监督政府,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二、促进社会进步和创新新闻自由有助于社会进步和创新。
媒体在新闻自由的环境下,可以自由地报道和评论各类社会现象,为社会提供丰富的信息和知识。
公民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可以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激发创造力,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保障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新闻自由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的关键。
在新闻自由的环境下,公民可以获取多元化的信息,充分了解社会状况,从而行使自己的知情权。
同时,公民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实现意见的碰撞和交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监督政府和公共权力新闻自由有助于监督政府和公共权力。
媒体在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可以对政府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客观、独立的报道和评论,揭示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推动政府改进工作,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五、我国新闻自由的现状和挑战我国政府在立法和政策层面,为新闻自由提供了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新闻自由仍然面临一定的困境。
一方面,要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传播虚假信息和恶意舆论;另一方面,要应对网络传播带来的巨大挑战,确保新闻自由在网络空间得到有效实施。
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
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自由和负责是新闻界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新闻界的自由意味着媒体有权利自由地获取并传播信息,报道事实真相,发表意见和评论。
而新闻界的负责则强调媒体应当按照一定的职业道德和伦理标准,对信息进行审核和筛选,以确保传播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公正。
只有自由与负责充分结合,新闻界才能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公正、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民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新闻界的自由是民主社会的重要保障。
它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使人民能够了解到世界各地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社会现象。
新闻界通过报道不同的观点和声音,为公众提供多元的思想和意见,促进舆论的自由发展。
自由的新闻界还能够监督政府的工作,揭露腐败和不当行为,为社会公正发声。
没有自由的新闻界,人民就无法公正地评判政府的工作,无法监督政府的权力,社会就会缺乏对政府的制约和平衡。
新闻界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报道,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进行无视道德和伦理的行为。
新闻界的负责要求媒体秉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原则,同时对信息进行审查和筛选。
新闻工作者应当秉持职业道德,负责任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将真实的信息传递给公众。
媒体应当深入调查与验证信息,避免误导公众或者给公众带来恐慌和伤害。
媒体应当注重公众利益,尊重个人隐私,遵守法律法规,不以损害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为代价来追求商业利润。
只有这样,新闻界才能真正起到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作用。
应当指出的是,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并非绝对的。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个人隐私等问题上,新闻界的自由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
这种限制应当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且权衡各种利益的结果。
新闻界自身应当加强自律,建立健全的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机制,以防止滥用新闻自由的情况发生,避免以新闻之名行非法之实。
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是一个平衡的过程。
在新闻界的自由发展的也应当做到自律和负责,树立媒体的良好形象。
政府应当为新闻界的自由提供保障和支持,同时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法规,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对我国新闻自由的思考
三、对我国新闻自由的思考1、“相对的自由”——新闻自由规制的必要性互联网在我国已经走过了十余年的历史,网络使用者经过这些年的成长和培养,也更多了一份理智和成熟,但这一信息传播最为迅速、沟通交流最为频繁的传播平台依然充满着躁动和不安。
在热闹非凡的媒体上,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充斥着浮噪的跟风与喧泄,甚至以其生猛、搞怪、恶俗而不断撞击着人们心理承受与社会公德的底线。
因此在对新闻自由给予充分保障的同时,也必须强调:人们在行使其自由的时候,不能妨碍其他平等的主体行使其自由,普遍自由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一定程度的普遍限制。
同理,行使新闻自由必须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权为前提,否则当他人也可以随意行使这种权利时,自由本身就不存在了,正常的社会关系乃至社会秩序也就无法维持了,进而产生了负面效应。
(1)过渡自由的负面效应2011年,当日本还陷在地震引发的核泄漏危机中时,中国却陷入了一场莫名的疯狂抢购。
日本发生了大地震后没几天,一则自称出自BBC (英国国家广播电视台)的消息,以十分确定的语气表示“日本政府已经确认严重核泄漏,所有亚洲国家应该立刻采取必要措施”,瞬时间,网上疯狂传播着核福射将污染海盐以及吃盐能防福射的谣言。
自3月16日起,中国各地忽然爆发市民抢购食盐“盛况”,大量超市销售一空。
个别不良商家借机提价,北京一箱40多元的食盐卖到600元。
通过微博以讹传讹像病毒似的蔓延到中国,造成了全国性地哄抢食盐的局面,微博上很多人的问候语都变成了,“你买盐了吗? ”实际上,这不是中国第一次陷入如此恐慌。
2003年SARS时,抢购板蓝根、84消毒液、口罩,比这次更让人记忆犹新。
这些遥言开始可能只是几个人无意中说起,可能也没什么恶意,但一旦进入网络传播就病毒般发作,如果再有好事者或无良商人借机烧上一把火,一夜之间中国人就癫狂了。
在微博的世界里,网友们不仅交流着最新信息,也宣湖;着自己的非理性情感。
在信息传递方面尤其是在突发性事件中,微博的传播优势明显,是一种非常强大的网络信息传播工具,一种天然适合突发事件传播的媒体。
浅析西方新闻自由传统的建立及发展
浅析西方新闻自由传统的建立及发展西方新闻自由传统的建立及发展,是西方国家社会发展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古希腊罗马时期至今,西方新闻自由传统已经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历程,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
下面将从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文艺复兴、启蒙时代、法国大革命以及现代时期六个阶段对西方新闻自由传统的建立及发展进行浅析。
古希腊罗马时期: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新闻自由的种子已经开始生根发芽。
古希腊是民主政治的摇篮,雅典的民主政治体制为新闻自由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雅典,人们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新闻媒体也可以自由报道各种事件。
罗马时期,新闻自由得到了一定的保障,罗马的《公报》每天都会刊登政治、军事以及社会新闻,虽然审查制度也存在,但整体上来说,新闻自由得到了一定的尊重。
中世纪:中世纪是西方新闻自由传统发展的低谷时期。
在教会权威至上的统治下,新闻传播受到了严格的控制和监管,言论自由极其有限。
在这个时期,唯一能够传播信息的渠道是教会,盲从教会是普遍现象。
在这个时期,民间社会也开始了一些尝试,比如通过庙会、市集等形式传播信息。
文艺复兴:文艺复兴是西方新闻自由传统发展的重要时期。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开始反思教会对新闻传播的严格控制,大量的新闻媒体开始崭露头角。
印刷术的发明使得新闻传播更方便,人们可以更容易获取信息,从而打破了教会对于新闻传播的控制。
文艺复兴时期的大量文学作品也对新闻自由产生了积极影响,人们开始用文学形式来揭露社会现实,发表对当政者的批评。
启蒙时代:启蒙时代是西方新闻自由传统发展的高潮期。
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许多关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理论。
启蒙时代的新闻自由思想家们强调言论自由对于人类自由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性,为新闻自由奠定了理论基础。
启蒙时代出现了大量的新闻媒体,如《交易所新闻报》、《评论家报》等,新闻自由传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是西方新闻自由传统发展的重要转折点。
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
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自由与负责是新闻界永恒的主题,也是新闻工作者必须时刻牢记的宗旨。
自由是新闻界的生命线,它保障了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和真实,让新闻能够成为社会监督的利器、民主政治的支柱。
自由也需要被约束和规范,需要在负责的框架下行使,这样才能真正为社会带来正能量。
关于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是一个辨证的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探讨。
新闻界的自由是不容置疑的。
自由是新闻的灵魂,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
它保障了新闻工作者对真相的追求,保障了新闻内容的客观、公正和真实。
在一个自由的新闻环境中,新闻工作者可以不受干扰地进行调查报道,可以揭露社会的弊端和不公,可以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衡,从而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和透明。
新闻的自由是无上的,也是不可动摇的。
自由也需要被负责所约束。
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新闻工作者在行使自由的需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需要对社会、对公众负责。
这就需要新闻工作者时刻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不被利益和权力左右,不传播虚假信息,不渲染负面情绪,不对个人和集体进行恶意诋毁。
需要尊重他人的隐私和尊严,避免对个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只有在负责的框架下行使新闻的自由,才能让新闻成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成为人民的守望者。
在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中,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尤为重要。
职业操守是新闻工作者的基本准则和底线,是新闻报道能否具有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保障。
职业操守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坚守真相。
在新闻报道中,真相是最基本的要求。
新闻工作者应当致力于发现真相、还原真相、传播真相,而不是随意捏造、篡改甚至散布假消息。
只有真相才能让新闻成为公众的眼睛和耳朵,才能让社会舆论具有公信力。
职业操守要求新闻工作者要保持客观和公正。
客观和公正是新闻报道的灵魂,保障了新闻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新闻工作者应当摒弃个人偏见和立场,专注于客观的事实报道,避免对事件进行主观的解读和评判,不偏不倚地为公众提供信息。
第8篇论新闻工作者新闻自由
第8篇论新闻工作者新闻自由
论新闻工作者新闻自由与媒体责任论新闻工作者新闻自由与媒体责任
一、新闻自由与媒体责任含义
1、新闻自由的概念
2、媒体责任的由来
3、新闻自由和媒体责任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我国新闻工作者面临困境和存在问题
1、我国新闻工作者当前面临的困境
(1)相关法律不健全导致法与理的矛盾冲突
(2)受众评判标准导致情与理的矛盾冲突
2、我国新闻工作者当前存在的问题
(1)话语权缺失,公众渐成“沉默的大多数”
(2)片面追逐经济利益,新闻工作者渐失社会“公信力”
(3)新闻业自由竞争导致新闻娱乐化甚至低俗化倾向
三、我国媒体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1、媒体市场化改革和传统管理体制冲突
2、舆论引导与经济利益冲突
3、个别媒体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下、法制体系缺陷
四、我国媒体社会责任缺失的危害
1、公信力危机
2、社会公平缺失
3、危机新闻媒体生存
五、实现新闻工作者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协调统一的对策
1、增强新闻媒体责任的意识
2、提高新闻工作者道德水平和从业素质
3、建立健全新闻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
4、完善新闻法治结论。
第八章 新闻自由
二、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
1.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全体人民的政 治权利。 2.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摆脱了金钱和资 本的奴役。 3.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处在发展过程 中的自由,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新闻自由 仍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约翰· 约翰·洛克关于思想言论自由: (1)人的自然权利有四项内容:生命、自由、 财产和惩罚权。自由是其余一切权利的基础。离 开思想、意愿、意志谈论自由是无意义的。 (2)任何人都有任意使用各种词汇表达自己 的思想的自由权利。 (3)在不同的见解中保持和平,履行人类的 指责和培养友谊,对所有人有益。
在阶级矛盾不十分尖锐的国家和社会中, 人的政治自由表现为获取社会权利或权力, 为争取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而实现自己的 意志,从而建立理想的政治制度。 政治自由的占有率从来都是不平等的, 一些人的自由多了,另一些人的自由就可 能会少一些。
(2)新闻自由的相对性
新闻自由只是一定范围、一定限度的自 由。没有绝对的自由,没有纯粹的民主,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不是无政府主义。自 由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摆脱束缚和限制, 但任何自由都是有界限的。 对新闻自由的限制有两种:一种是积极 的限制,这是自由的条件;一种是消极的 限制,这是对自由的桎梏。
2.美国《权利法案》 .美国《权利法案》 第一条:“ 第一条:“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确 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 新闻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 府请愿申冤之权。” 府请愿申冤之权。” 该条款作为第一修正案于1791年获得批 该条款作为第一修正案于1791年获得批 准,这是美国新闻自由的基石。
国际新闻学会提出的“新闻自由” 国际新闻学会提出的“新闻自由”四项标准: 第一,采访自由; 第二,传递与报道自由; 第三,出版发行自由; 第四,批评自由。
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观
简述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观答:(1)新闻自由是公民的一种民主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体现和运用,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分)(2)新闻自由是相对的、具体的,而不是绝对的、抽象的。
在阶级社会里,新闻自由只能是具体的阶级的自由,或者是资产阶级的自由,或者是无产阶级的自由,抽象的、超阶级的新闻自由是没有的。
(2分)(3)新闻自由伴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
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新闻自由和经济、政治斗争的总形势紧密相连。
(2分)(4)新闻自由始终伴随着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新闻自由权利的行使要首先考虑国家利益和全民族利益,考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大局为重,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借口新闻自由损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2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新闻自由观李明德(本文发表于《东南传播》2006年第1期)【摘要】本文以马克思新闻学历时演进为径,以唯物史观诸要素为纬,从纵横结合两个维度梳理和把握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所主张的自由观或自由权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新闻自由;马克思恩格斯新闻思想的贡献在于: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和回答了有关新闻学的种种问题。
对于“新闻自由”这个口号和命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样给予了基于他们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阐释和解答。
从纵向角度考察,和马克思新闻学有一个准备、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一样,内含其中的新闻自由观也经历了一个继承、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从横向角度透视,和马恩考察“传播”现象是与生产力、生产方式、社会历史发展、社会形态等概念相联系,有一种相当开阔和宏大的视角一样,其新闻自由观也获得了唯物论、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全方位烛照和扫描。
基于这点认识,就让我们从纵横结合的两个维度来认识和把握马恩的新闻自由观。
1.从存在决定意识规律认识新闻自由的本质“新闻自由”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有其历史渊源,但作为一种现实和社会观念,它更深深地植根于特定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之中。
论新闻自由背后的媒体责任
论新闻自由背后的媒体责任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闻自由成为一个重要的主题,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新闻自由可以被定义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媒体无任何限制地发布新闻和信息的能力。
它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帮助公众了解一系列的事件,包括政治、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环境等方面的信息。
不过,新闻自由背后隐藏着媒体责任,我们需要认识到这种责任的存在和重要性,下面对新闻自由背后的媒体责任进行分析探讨。
首先,新闻自由背后的媒体责任主要是指媒体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道德责任。
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应该遵循真实、公正、客观的原则,这些原则是新闻业的基本标准。
一份新闻报道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它的真实性,则没有任何效力。
同时,在写作新闻报道时,媒体也要注重公正和客观性,不得在报道中体现出自己的偏见和个人观点。
此外,身份信息的保护,假新闻、不实信息或夸大、无依据的报道等行为,都是媒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媒体不仅需要承担社会道德责任,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媒体应该在报道新闻时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使用虚假信息来进行任何欺诈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越、篡改、捏造等违法行为。
否则,媒体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诉讼、罚款或撤销许可证等。
此外,在新闻自由的背景下,媒体的道德责任也涉及到一些与其自身财政收入相关的问题。
媒体机构通常从广告收入中获取资金,这些广告量是受阅读和观看率的影响,如果媒体机构报道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那么广告商可能会选择其他的媒体机构进行广告投放。
这就要求新闻媒体不仅要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而且还要确保市场竞争和商业道德的合法性。
因此,对于媒体而言,确保道德规范不但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商业问题。
最后,新闻自由背后的媒体责任还涉及到尊重他人的个人隐私和权利的问题。
媒体不应该侵犯他人的隐私,并尊重每个人的权利。
为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法律,以保护个人隐私和权利,媒体也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个人隐私和权利。
民主社会中的新闻自由与新闻监管
民主社会中的新闻自由与新闻监管在民主社会中,新闻自由与新闻监管是一个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衡的关系。
新闻自由是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石,它确保了媒体的独立性和公开性,以便传递真实、准确、客观的信息给公众。
而新闻监管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而设立的制约机制。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新闻自由与新闻监管在民主社会中的作用和互动关系。
首先,新闻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它保障了公众接收各种信息的自由权利。
在民主社会中,新闻媒体的自由度决定了公民获取信息的多样性和深度。
如果新闻媒体没有独立性和公开性,容易受到政府或其他利益集团的操纵,公众将无法获得真实的信息,社会舆论也将失去多样性。
然而,新闻自由也需要受到一定的监管和约束,以确保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新闻媒体作为一种传媒力量,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如果缺乏监管,可能会造成虚假信息的传播、侵犯他人隐私、引发社会恐慌等问题。
因此,新闻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规范是必要的。
新闻监管应当保持公正、透明和权威性。
它应该独立于政府和其他利益集团,确保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和管理能够有效进行。
监管机构需要制定相关规则和标准,对新闻媒体的行为进行评估和指导,防止媒体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益。
同时,监管机构还应该处理好舆论导向与真实报道之间的平衡,不过度限制言论自由。
在民主社会中,新闻自由和新闻监管之间存在着相互制衡的关系。
一方面,新闻自由的保障需要有有效的监管机制来维护。
监管机构承担着监督新闻媒体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任务。
另一方面,新闻监管也应该注意不过度侵犯新闻媒体的自主权和报道自由。
要保持一种平衡,既确保新闻自由的实现,又能够有效监管新闻行业。
在实践中,新闻自由和新闻监管仍然面临着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一些国家存在新闻审查和控制的现象,限制了新闻媒体的自由度。
另一方面,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也对传统新闻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互联网时代,新闻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大大增加,监管体系也需要相应地更新和调整。
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
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新闻的自由和新闻的负责是新闻界的两个重要方面。
新闻的自由是指新闻工作者在传媒行业中进行报道和发表意见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一个开放和自主的平台,允许媒体机构和新闻工作者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向公众传递信息、表达见解,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和参政权。
新闻自由作为现代民主的重要基石之一,保证了公众获得真实、客观、全面的信息,有利于针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巩固社会稳定。
然而,新闻的自由并不是无限制的,新闻工作者不应该相信他们的议论自由就等同于为自己的主观意见铺路。
新闻的自由需要配合新闻的负责,以确保其行使对社会有益和负责任的角色,以免发生恶意的、不受约束的新闻报道。
新闻负责是指一项责任,即新闻工作者必须在发布信息之前深思熟虑、审慎考虑,确保新闻报道不损害公众的利益、不误导群众,不否定事实、不重复错误。
传媒机构和新闻工作者必须诚实、公正、透明,并始终以社会的利益为出发点,为社会做贡献。
新闻的自由和新闻的负责的平衡在现实中并不总是容易实现。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政治压力和私人利益可能危害新闻自由和新闻的负责,混淆事实,把争议性问题作为普遍事实或输送负面信息。
在这些情况下,媒体的滥用不常常强调引起公众的兴趣,而不是重点关注事实真相。
因此,新闻工作者和公民必须坚定地保护新闻自由和新闻的负责,以确保他们所受的信息真实、客观、全面。
在实现新闻自由和新闻的负责的平衡方面,没有一种“万灵药”。
政府可以通过法律和制度措施来保护公民的知情权,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新闻自由;社会团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应该努力推动新闻行业的良心经营和维护其声誉,减少媒体滥用和误导公众的情况。
此外,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应加强对传媒道德标准的培训和意识的提高,为良好的新闻环境创造良好的基础。
在最后,值得强调的是,新闻自由和新闻的负责是新闻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要求。
新闻从业人员应该始终保持忠诚、诚实、勇气和责任感等共同价值观,依据独立的判断标准对新闻进行审查,以确保公众获得真实、客观、全面的信息。
浅析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关系
浅析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关系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繁荣、新闻媒介的快速发展,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保护矛盾日渐突出,在本篇论文中,我将阐述对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一些看法。
一、新闻自由的含义所谓新闻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活动中的体现。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可见,新闻自由不仅使新闻媒体及新闻从业人员可以依法进行采访、报道、出版,提供不被政府或其他组织或个人非法监控的各类信息,而且也使人民能了解各类信息,满足知情权的需要,并提供了人民发表意见的场所,可以独立的发表意见,进而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促进政府或其他组织以及官员的行为合法化。
显然,新闻自由在现代社会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能促使社会向民主法制的方向前进,促使社会政治生活公开化。
新闻自由包括一个方面的权利:其一,排除政府干预的权利,即政府不能操纵新闻媒介,不能设置障碍;其二,采访权利,即新闻媒介可以独立采访,并有一些特权获得采访材料,从而保障新闻媒介能客观真实的再现采访的对象和信息;其三,扳道权利,即新闻媒介可以自由的将采访来的信息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外传播,并可以发表意见。
新闻自由与知情权是一对不能截然分离的概念,两者具有密切的联系。
首先,知情权的存在为新闻自由奠定了基础。
公民作为知情权的主体,有知悉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信息的权利,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公民不可能花费全部的精力、财力以及时间去了解发生于自己身外的事情,只能借助新闻媒介。
可以说新闻媒介是基于人民的授权,代理人民去了解国家和社会中发生的人民应当了解的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介享有一定的“特权”,例如在国家的有关会议中,新闻媒介可以出入进行采访,而普通的社会公众就没有这个权利。
而为了使公民能客观地了解社会事情,为了完全实现人民的知情权,新闻媒介在遵循法律以及职业道德的前提下,必须能独立自主的进行新闻采访和报道,这样新闻自由就成为必然。
对新闻自由的分析
对新闻自由的分析新闻自由的阶级性和重要性新闻自由,或称新闻自由权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
这一概念也可以延伸至新闻自由是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权利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1644年,英国政治家、诗人约翰﹒密尔顿就发表了《出版自由请愿书》,第一次提出了出版自由。
出版自由也是新闻自由的最早的表达方式。
自此之后,新闻自由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
目前,新闻自由的具体性主要表现在公众拥有创办新闻媒介权、发表权或报道权、编辑权、采访权、保护新闻来源权、使用传媒权和对新闻侵权的诉讼权。
可以说,自新闻自由出现以来,它已经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例如,美国的免预检制度就是新闻出版自由的进一步发展。
但是,有了新闻自由权并不表示新闻工作者和公众有着绝对的新闻自由,而是相对的自由。
新闻自由的属性决定了新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
新闻自由的政治性使它成为了服务于某个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的工具,新闻自由的相对性表示新闻自由不能损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新闻自由的具体性表现出抽象的、超阶级的自由是没有的……例如,在西方国家,新闻自由是资产阶级的自由,而在社会主义社会,新闻自由是社会主义领导者的自由。
但无论是在哪种社会制度下,新闻自由都无法超越必然性的限制,这种必然性包括事实的真相、真实、社会发展趋势等报道内容的真理性。
在任何制度完善的国家,新闻自由都是受法律严格限制的。
只有统治阶级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被统治阶级永远不能有真正的新闻自由。
就拿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者弥尔顿来说,虽然他在新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他的观念与现代意义上的新闻自由相去甚远。
在他看来,出版自由应该属于庄重、高尚、诚实既有教养的人们的特权,这些人应该享有不受新闻检查的自由,而在当时罗马天主教徒和影响较小的新闻工作者,则不符合他的标准,所以他主张拒绝给这一部分人以充分自由。
新闻自由:积极的自由还是消极的自由
新闻自由:积极的自由还是消极的自由一、自由和新闻自由自由是为人人所向往的东西: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下,无论是大至国家和民族的战争,小至个人的反抗斗争,往往与争取自由权利密不可分。
而自由本身的概念和内涵,也随着时代的前进、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丰富和延伸:在内容上,人们经常提到经济自由、社会自由、政治自由、道德自由与形而上学的自由等等,它们有共同之处,但具体内涵则有很大的不同;在时间上,19世纪的自由主要是指社会的自由与政治的自由,而在20世纪自由则变得更加复杂,这是因为经济的发展使各种事物变得复杂,再加上我们对历史与自由的认识和理解有了发展,所以,没有人能够准确界定“自由“一词的涵义。
这样一来,“正如‘幸福’、‘善’、‘自然’、‘实相’一样,‘自由’这个名词的意义也很模糊。
“新闻自由”同样如此。
从历史上看,新闻自由缘起于欧美等国对出版自由的争取,以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为起始,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新闻自由的理论基础从传统到新颖,逐渐发展出完整的体系。
西方主流的新闻学术界认为新闻自由的传统理论基础包括天赋人权理论、观点的自由市场理论及民主促进理论,较新的新闻自由理论基础则为第四权理论。
“新闻自由”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也随着其理论基础的演变,不断地得到发展。
其中,关于新闻自由应当属于“消极自由”还是“积极自由”的争论,至今仍是学术界的关注的焦点。
二、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1.概念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的概念,是被誉为当代自由主义一代宗师的伊赛亚·柏林最为人所知的思想贡献,对于人们理想自由的实质具有重大的意义。
伊赛亚·柏林在他的著作《两种自由概念》中提出:“消极自由”乃是相对于“积极自由”而言。
我们可以将消极自由理解为一种“保留区”的自由,它划定个人的某一范围为外人,社会,法律及其他因素不加以干涉的保留区,不管这一不加干涉的保留区是依据什么原则来划定的,是自然法、自然权利也好,或是功利原则或绝对命令也罢,抑或是社会契约的绝对不可侵犯性,或是任何其他人们用以阐明论证其信念的概念,反正在这种意义上,自由意味着“免于”的自由,意味着在一个虽然变动不居却总是可以加以确认的界限之类不受干涉。
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
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新闻界的自由与负责始终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新闻自由是指媒体在担负公共信息传播和监督的使命时,不受政府、利益集团或其他非法干预和压力的干扰,保障媒体从事新闻采编、报道和评论的独立、客观。
新闻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石,是保障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新闻自由并不是全权无限制的。
媒体的自由权利是应当受到限制的, 限制是客观社会现实产生的, 媒体的自由权利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社会与国家有必要制定限制措施,加强监管, 促使媒体良性运转。
新闻自由的行使需要极大的责任心, 精良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准。
新闻自由与新闻责任是相辅相成的,二者共同构成了新闻界的规范和准则。
新闻自由是确保新闻界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基础。
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新闻自由是不可或缺的。
新闻媒体要发挥其性质和功能,它必须是自由的,是不受利益集团或者政府的干涉的。
媒体应该积极的去揭示社会现实,批评社会问题并监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新闻自由保证了媒体机构更好地提供民众关注的信息,让民众了解并参与公共事务。
通过报道,新闻媒体可以提供公共信息、教育公众、保护公众利益,并对社会事件进行公正、客观、细致的深入调查,做到言之有据、客观公正。
新闻自由不能被滥用。
媒体的自由权利是应当受到限制的。
个人的自由权利是相对的, 不是绝对的, 个人的自由权利在必要时候是要受到限制的。
因此, 媒体的自由权利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社会与国家有必要制定限制措施, 加强监管, 促使媒体良性运转。
一方面,新闻媒体不可以违背职业道德和守法底线,媒体不可以刻意夸大事实,不可以诬陷他人,不可以制造谣言,蛊惑民心。
国家对新闻媒体有必要进行一定的监管,确保新闻媒体不滥用权利,不以不负责任的方式去曲解事实,不以不道德的方式进行竞争。
新闻是信息传递的桥梁,是监督社会的民主利器。
作为身处这个风云变幻的世界,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新闻。
在社会运行中,不断涌现着各种各样的新闻。
有些新闻是积极向上的,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八章新闻自由
四、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观
就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而言,我们以马 克思主义的新闻自由观作为自己的知道 思想与行为准则。其基本认识是: 1、新闻自由是一个阶级范畴。 2、新闻自由是一个历史范畴。 3、新闻自由是一个政治范畴。
五、中国法律对新闻自由的规定
我国目前尚无新闻法、出版法和广播电视法等 新闻活动专门法律。因此,从法理上说,也还 没有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介机构的职业权利和 职业义务。一般情况下,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行 为,是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调节的。 中国法律在公民新闻自由的保护上,通过两个 基本点方面加以落实:一是保护公民通过新闻 媒介享有表达权,二是通过新闻媒介使公民享 知情权。
该书共论述了新闻媒介的四种理论模式,即 集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论 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模式。学界公认,此书 开了比较新闻学之先河,以其鲜明夺目的标 题填补了大众传播文献的空白,揭示了新闻 媒介与社会的关系。它不但在美英等国被当 作教科书,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与争辩,美国 新闻学荣誉学会曾授予研究奖章,而且还被 译成多种文字,“属于最畅销的非虚构类书 籍”,成为新闻史研究的经典。
杰斐逊为言论和新闻自由作出了最 有力的理论贡献和实践
他有一段十分著名的话:“民意是我们政府的基础。 所以我们先于一切的目标是维护这一权利。如果由 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 政府的报纸,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这段语 录被美国新闻界作为标准的范文不断地复制出来, 高悬于各报社的墙上。杰斐逊坚信:“人可以靠理 性和真理来治理。所以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向他开 放一切通往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所发现出来的最 有效的道路便是新闻自由。” 他认为,“可以放 心地信任”人民,“让他们听到每一种真话和谎言, 并且作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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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传播的自由探讨一、网络遇到的自由问题(一)新闻自由的概念关于新闻自由,《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中有这样的解释:“新闻自由也是指出版自由,它是公民的民主权利之一。
它是由所规定的出版以及言论自由于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运用和体现。
公民在行使新闻自由权利时,不可以损害其他公民的、集体的以及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因此,总体来说,新闻自由是包括出版自由、采访自由、传播自由等在内的一个泛指概念,它不是权力,而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除此之外,它也是一种观念,一种保障公民自由发表观点的理念。
(二)网络新闻传播遇到的自由问题相比与其他传播媒介,网络新闻具有如下特点:信息量大、信息传播速度快、互动性高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网民数量大约达到了5.9亿,随之,网络新闻不同于其他传播媒体,比如报纸、电视,它打破了时间以及空间的限制,让新闻可以在更广的地域、更随意的时间传播,也就是说,网络新闻不仅在广度,而且在深度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但是,在网络新闻传播取得如此丰硕成果的同时,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
假新闻越来越多,甚至有些网站还出现恶俗新闻,以博取广大网民的关注,赚取点击率。
这就使得新闻的价值大大贬值,甚至变质,以至于完全违背了新闻的原则,新闻自由也受到极大的妨害。
当前,网络新闻传播遇到的自由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1.网络新闻的可信度极低不论是报纸、电视新闻还是网络新闻,真实都是最基本的保证。
但是,由于互联网的特点以及网络新闻本身的自由性,使得网络新闻的开放性被大大增强。
网络在给民众提供一个自由交流的空间与平台的同时,由于这种交流往往不受限制,也促使了假新闻的出现。
一般来说,网络假新闻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其他的新闻媒体,由于网络新闻在发布的同时,往往采取转载,即不加改变与挑选的方式,这就容易导致其他媒体的假新闻被发布;第二,网站自行编辑;第三,广大网民的贴吧、论坛、微博等媒介上发布的新闻,这种新闻由于不是由专业的人员进行采集并编辑的,可信度不能够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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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最初被表述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在人类历史上,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在欧洲的崛起,一些思想家在17~18世纪率先提出了要求言论、出版自由的口号。
新闻自由观念在西方的发展经历了从约翰·弥尔顿到约翰·洛克到密尔,最后由杰弗逊把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付诸实施,用法律的形式加以保护。
而中国的新闻自由观则是外国传教士传入的。
国人新闻自由的思想是由太平天国时期的洪仁玕首次提出。
此后,随着中国社会与西方国家更加频繁地接触,王韬、郑观应、梁启超、康有为、严复以及孙中山等一批先进的中国人也对西方的新闻理论与实践进行研习,并将其中部分理念引入中国,付诸于各种报刊活动中。
西方的新闻自由的特点主要体现在:1.西方的新闻自由思想有着深厚的政治、哲学基础。
由于西方社会的政治民主和宗教自由的增长,以及自由贸易与旅行探险的扩展,自由放任主义经济被社会广泛地接受,再加上启蒙运动的推动,新闻的自由主义观念应运而生。
2.西方的新闻自由思想在民众中是普遍的,彻底的西方新闻自由观念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西方社会争取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斗争过程是极其惨烈的。
3.西方的新闻自由思想被看作是个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权力。
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是不需要任何人恩赐的,把个体自由放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相对比西方而言,中国的新闻自由的特点:1.新闻自由观念的工具理性代替了价值理性在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之间的近70年里,中国近代报人基本上是围绕抵御外辱、自救图强的主题来探讨“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的。
在五四运动以前,新闻自由在中国是当作一种武器来使用的,即是当作一种通往国家富强、民族文明的工具来看待的。
无论是在国人第一次办报高潮时期,还是在辛亥革命时期,先进的中国人争取办报自由基本上是为了保国保种,救国图存,这和西方的新闻自由观念毫不相干。
新闻自由的理念被误读成了一种武器,这种从实用角度出发,在西方争取办报自由的历史上是没有的。
2.新闻自由是少数政治家的术语正如中国革命的进程一样,无论是维新运动、还是辛亥革命从来没有发动过普通的民众参与一样,中国的报刊实践活动也仅仅停留在一些少数的政治精英的实践活动层面,普通民众参与的非常少。
因此,国人对于新闻自由的观念的解读也仅仅停留在一个比较高的学术层次上。
在对新闻自由的控制方面,中西方都存在,所不同的只是控制手段、范围和方法而已。
就控制手段而言,主要有法律、行政手段、经济和暴力等四种模式:(1)法律控制模式是看得见的,但程度有大小,目前主要包括隐私、侵权、保密法规等。
这种模式有一定规则,往往经营权和编辑权分离。
西方国家多数实现这种模式,由于其在新闻自由方面有着良好的历史渊源,在法律控制过程中往往运作良好,这使得西方国家新闻媒体的新闻自由体制显得有规可循,有较强的法制性。
此外,西方国家新闻媒体自由的法制性与其整个社会的法制化相得益彰,成为整个社会法制版本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2)行政控制模式也是看得见的。
其特点是政府或老板可以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对新闻媒体运作进行干涉。
我国现行新闻自由体制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模式进行。
(3)经济控制模式:主要通过广告和投资方式来控制,控制手段也看得见,但规模往往较小,主要看经济实力。
这种模式在西方国家较流行。
目前,随着资本渗入媒体的趋势日趋强烈,经济控制模式也必将发挥越来越巨大的作用。
尤其在中国入世后,这种模式会更加凸现出来。
(4)暴力控制模式:主要通过恐吓记者来达到控制新闻的报道内容,或使批评性报道很难开展。
有时,也可能是一种犯罪行为,多为黑社会势力所为。
这种控制模式不同社会环境中都会出现。
总而言之,中西方在新闻自由上虽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但笔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尤其是中西方文化的不断融合,两者之间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小。
浅谈中外早间新闻的对比和研究早间电视新闻节目是美国NBC、CBS、ABC三大电视网全天播出的重要新闻栏目之一,该类节目因其特别的受众定位而独具特色。
该类节目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推陈出新,表现出较强的大众化、通俗化倾向,成为近年来整个美国电视新闻节目变化与发展的一个缩影。
而在中国,近年来,早间电视新闻节目以其轻松,贴近,实用等多种特点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央视二套的早间新闻节目《第一时间》。
下面我们就以美国的《今天》和中国的《第一时间》为例子进行对比研究。
1952年,NBC首家推出了第一个杂志型早间电视新闻节目《今天》,该节目强调新闻敏感性,形式较为轻松活泼。
该频道播出的时间段是在早上的七点到九点,后来又延长到十点。
在两小时节目时间内播出两档新闻,一般是在主持人简单开场之后,节目播出5-6分钟的重要新闻,然后天气预报主持人登场。
此后,《今天》再连续播出22分钟的新闻信息,然后插播广告。
而《第一时间》报道的内容以凌晨以后发生的最新的国内、国际新闻为主,偏重经济视角,以轻松的方式传播严肃的资讯,形成资讯扑面的感觉,而且有其独特的早间的“味道”——经济味、早间味、人情味。
它播出的时间也是在每天早上的七点到九点。
它主要分成新闻,读报,时尚三大模块。
笔者根据两者的不同分析它们各自的特点:1 综合性。
涉及各个领域,满足观众的不同胃口,使节目成为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节目。
例如严肃紧张的重大历史事件、政治运动、轻松愉悦的娱乐时尚资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话题,书籍、电影等等,面面俱到,节目综合了各个年龄、阶层、领域观众的要求,提供了全方位服务。
2 娱乐性。
新闻与娱乐为一体,节目强化“软”“乐”“实”。
将硬新闻软化增强节目的娱乐性。
内容的娱乐化主要是内部形态而言的。
节目前半个小时除了天气服务信息,主要是播报硬新闻,但随着节目的推移,内容逐渐软化,时尚、名人、音乐、电影、健康等具有娱乐性服务性的软新闻成为节目的主体。
这些内容主要采用交流性、访谈性、专题性的方式,强化了节目的娱乐性。
形式的娱乐性主要从节目的外部形态来说的。
主持人明星制的运用。
在报道中,新闻记者不只是对事件以局外人的身份进行客观陈述,还积极地参与事件,与观众直接交流,充当事件的调停者。
3 可听性4 故事性《第一时间》的特点则是:(1)高概念化。
市场营销学中,有这样的一个定式规律AIDA(attention—interest—desire--action) ,从吸引到感兴趣到有参与欲望到落实为行动力,其间体现着一个媒介新闻节目的议程设置能力和新闻控制能力。
《第一时间》首先给出今日的互动话题,为节目积攒人气——“第一时间、第一关注”将一个新闻事件高高地抛起,第一声就语出惊人,牢牢地将观众抓住——接着是一系列的生活新闻,如“卡拉ok的版权问题、手机信号干扰飞机起飞的研制问题,脑促重问题”等等,在持续关注新闻事件演进的同时把新的信息点交待出来——到节目的中段,适时播报全国各地的天气情况,每天选一首流行歌曲伴随观众获取天气情况的资讯——下个段落是国际新闻,关注“俄罗斯代总理神秘的病倒、卡斯特罗的出行和欧洲非法的移民问题”之类——最后将视线投向国内,去关注像“一张32年的存款单的官司”“首都机场的带路人收费”“重庆市病中巴的非正常行驶”等问题,大量快速的资讯播报过后,以幽默轻松的读图方式呈现最能抓人的趣味新闻——昨日之最“最破烂的奢华”“最慷慨的乘客”“最童真的治疗”——接着,读播短信将在整个节目中积累的观众观点集体释放,满足观众的期待——最终,将节目的落点归结到马斌读报的个性资讯解读中,开启第二时段相同节目结构的循环。
(2)低文脉性。
早间新闻节目的特殊收视需求是它的生活化和服务性,在媒介市场进程中必然体现为信息需求的多元化状态。
以观众最容易接受的方式“批发”给他们生活“必需品”——新闻、服务信息、娱乐信息等等。
足够杂,但是足够有秩序,足够软,但是足够有个性。
笔者对其二者的成因进行了分析:近年来各国政治和经济形势发生了诸多变化,不同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使得媒体必然改变以往的操作实践,而传统新闻理念逐渐也被赋予新的内涵,原有的新闻的定义乃至属性已经并正在发生变化,激烈的商业操作使传统的新闻价值取向受到挑战。
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早间电视新闻节目表现出明显的服务性、实用性、娱乐性。
ABC的《早安,美国》的执行制片人罗丝(Ross)认为,早间电视新闻节目如同早报一样,人们看了头版,看了国内新闻,就转到生活、体育等内容,最后浏览轻松的娱乐信息。
从传播学角度来分析,早间节目在缩短传者与观众的距离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展现了人际传播的情节,如其中的人物访谈类节目,观众即兴参与的谈话型节目,以及“鱼缸式”演播室招来的围观人群,把人际传播引入大众传播中来,实现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结合,增强“互动”的力度。
“开放”式的演播室建筑,家居休闲式的演播室场景,主持人轻松、愉悦的传递信息的方式(表情、姿势、语气、声调、谈话节奏)等,都是在运用非语言符号系统的非言语行为作为交流的手段。
虽然非言语的交流手段在传播过程中是辅助性的,但有时突出非语言符号系统的使用可能比语言符号系统的使用的传播效果更好,为传播活动奠定“背景基调”,在此例中,就传递出早间节目的特色——生活化和服务性。
而在节目内容的选取和编排上,推崇“受众中心论”,节目处处以观众的喜好和需求为出发点,以观众最容易接受的方式“批发”给他们生活“必需品”——新闻、服务信息、娱乐信息等等,以接近目标受众的“低文脉”需要,而完成(大众媒介)既要有效地运转又要符合或迎合受众的需要的基本使命。
而在传播过程中,也注意到了内容与形式的不可分性,即以灵活多变的形式来突出传播的内容,因为受众喜爱以简单、轻松的方式来接受信息。
笔者坚信:在未来的新闻事业的发展中,早间新闻的形式将会更加的多样化,丰富化,以其独特的魅力成为新闻电视中的又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