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文回执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等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参考三明市政府法制办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名称):二○○年月日,你向我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种情形: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不应由我机关受理,请你依法向(某行政机关名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3、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其他不予受理的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如不服此决定,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联系电话:许可单位公章(行政许可专用章)二○○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地点:接收时间:接收材料目录:1、2、3、4、5、6、7、8、接收人(签字)接收时间:联系电话:许可单位公章(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存根)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地点:接收时间:接收材料目录:1、2、3、4、5、6、7、8、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接收人(签字):签字时间:许可单位公章(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名称):二○○年月日,我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所送的材料:1、不齐全;2、不符合法定形式;3、不齐全、也不符合法定形式。
具体存在如下问题:(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
请你依照(法规名称)第条第款的规定,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齐全送我机关。
特此通知许可单位公章(行政许可专用章)二○○年月日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名称):二○○年月日,我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下列(补正)材料:1、2、3、4、5、6、7、8、经审查,你所送的上述(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许可单位公章(行政许可专用章)二○○年月日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利害关系人名称):二○○年月日,我机关收到(申请人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2.14•【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2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4年6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行政许可的实施,提高保险监管效率,维护公民、保险机构、其他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授权,对公民、保险机构、其他法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可以制定规章,授权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
派出机构在规章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中国保监会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委托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
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以中国保监会的名义,中国保监会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派出机构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也不得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应当遵循下列要求:(一)不得增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条件;(二)明确列举行政许可的条件;(三)明确列举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四)不得列举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无直接关系的条件和材料。
收件回执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行政服务中心对入驻中心的29个部门和11家中介机构全面实行收件回执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在申请人申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时,能当场办理的予以及时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向申请人发放书面《收件(受理)回执单》,注明收件时间、收件数量、受理时间、承诺时限和查询电话,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
办件结束后,由申请者在《收件(受理)回执存根》上对窗口单位办理情况做出评价,以作为申请人监督窗口人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或进行投诉的依据。
(行政服务中心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收件回执制,是指对申请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审查符合办理条件而准予受理的(除当场办结外),应当书面出具统一格式、加盖单位行政审批(许可)专用印章并由工作人员签名的《收件回执单》。
二、《收件回执单》的内容应包括:受理编号、申请人、收件时间、申请事项、受理材料、办理时限和联系电话等。
该回执一式四份,一份交服务对象,一份报部门领导,一份报审批中心、一份留窗口备案。
三、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中心”将予以批评教育并扣除相应考核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龙泉市公务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处理。
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52号提案《关于建立收件(受理)回执制度的建议》收悉,经与会办单位市法制办联合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我市执行收件(受理)回执制度的现状据查,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回执制度”尚未作统一的硬性要求。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已有许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便民、提效、践诺的角度出发,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回执制度”,如我市各级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受理,已全面推行了回执制度,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在受理群众信访投诉、行政复议申请、报案等行为时,仅予以登记在案,而没有提供回执单的现象。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编号::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问题及需补正的内容如下:请你依照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将补正后的材料送本机关。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编号::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所提交的下列(补正)材料: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编号::年月日,你向我机关提出的申请事项,经审查:()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3、其他不予受理的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向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年月日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核查笔录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核查内容:核查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核查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记录人:核查对象:参加人:核查记录:核查意见:参加人意见及签字:核查人签字:询问笔录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询问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询问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记录人:被询问人:询问内容:被询问人意见及签字:询问人签字: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编号::年月日本机关受理提出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直接关系你(单位)的重大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8页word文档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编号::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1.2.3.4. (本栏不够可另附页)以上材料共件。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字):年月日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许可字〔〕第号: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关于的申请材料(1、不齐全;2、不符合法定形式),请在日内补正以下材料:特此通知。
×××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3.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许可字〔〕第号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该行政许可需要(1、招标;2、拍卖;3、勘察)期限个工作日。
特此告知。
×××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4.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许可字〔〕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具体理由如下: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行政许可决定延期审批表案由: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许可字〔〕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
由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将许可决定期限延长1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案卷内容
行政许可案卷内容
行政许可案卷内容是指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和材料,记录了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批、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详细情况和结果。
行政许可案卷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 申请材料:行政许可的申请者需要填写指定的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资质证明、申请项目的技术文件等。
这些材料记录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的相关细节和资格条件等。
2. 审批文件: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相关的部门或机构会出具审批意见、决定或批复文件。
这些文件记录了对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审批决定、有关条件等详细信息。
3. 许可证书:当行政许可案件被批准时,行政机关会颁发许可证书给申请者作为合法的许可凭证。
许可证书记录了被许可人的基本信息、许可事项的详细内容、有效期等。
4. 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执行进行监督,会产生相应的监督检查记录。
这些记录包括对被许可人履行许可条件的检查、抽查等情况。
5. 申诉和裁决文件:如果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满意,他们可以提起申诉或诉讼。
相关的申诉和裁决文件记录了申诉过程和结果。
行政许可案卷内容的保存和归档对于保障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至关重要。
它不仅是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也为公众查询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提供了依据。
因此,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保存和管理行政许可案卷,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行政许可法》重点解读
《行政许可法》重点解读《行政许可法》重点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许可活动,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予申请人行使特定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审查程序和标准必须合法、公平、公正,并且依法保障申请人的权利。
第四条行政许可依法应当实行许可与备案的合理区分。
属于许可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属于备案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备案事项予以备案。
第五条行政机关依法许可行政行为,应当依法确定许可的事项、条件、期限、内容和法定责任。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法实施中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检举、控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
第八条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对认为需要行政许可的,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条件予以准予申请人行使许可。
第九条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对申请人匡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第十条具备一定条件时,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窗口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等信息。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程序第十一条行政许可一般应当依法报请上级行政机关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名称、住所(居住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申请事项的名称、性质、数量、质量、用途等有关情况;(三)申请事项的资金、设备、技术等有关情况;(四)申请事项所在地、场所和环境的有关情况;(五)与其他有关方面协商的有关情况;(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申请书范本回执
尊敬的申请人:
您好!我们已经收到您提交的行政申请书,并对您所提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申请事项的核实
我们已对您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您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们将继续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同时,我们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二、关于您申请事项的审批
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对您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批。
在审批过程中,如遇到需要补充材料或进一步核实的情况,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
请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与您沟通。
三、关于您申请事项的回复
我们将根据审批结果,向您发出正式回复。
如审批通过,我们将告知您相关事项的办理结果;如审批不通过,我们将向您说明理由,并告知您后续的申请途径。
四、关于您申请事项的保密
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您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除非依法需要向有关部门透露外,我们将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您的个人信息。
五、关于您申请事项的咨询
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事项,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的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提供解答和指导。
六、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我们将继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如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仍有需要申请的事项,欢迎再次向我们提出。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行政申请书受理单位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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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存根)
民许补通字()第号
本部(厅、局)于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_______ 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作如
下补正,现予发还: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你(单位)字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补齐全部材料,逾
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民政部(厅、局)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民许补通字()第号本部(厅、局)于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收到你(单位)
提出的_______ 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作如
民政部(厅、局)
年月日。
(完整版)财政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回执
财政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回执
编号:
《财政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回执》填写说明:
1、本回执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财政部门受理人员接受财政行政许可(变更、延续)
申请材料时使用;
3、填写要求:
(1)本回执中申请情况由申请人填写;
(2)本回执编号与财政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一致;
(3)申请情况部分由申请人填写,接收情况由财政部门受理人员填写;
(4)在“说明”栏注明是否另附申请材料清单,在相应的“□”
内划“√”,并注明页数;
(5)申请材料“备注”栏填写:“复印件”、“原件”或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6)本回执加盖财政部门受理专用章方为有效;
(7)学历证书和电算化证书均需带原件审核,留复印件。
2、本回执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由财政部门交申请人作为
收到申请材料的证明,一份由财政部门留存归档。
1、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1、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编号::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以上材料共件。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字)年月日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2、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1.不齐全;2.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以下材料;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3、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初步审查,符合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自年月日起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该行政许可需要(1.招标;2.拍卖;3.检验;4.检测;5检疫;6.鉴定;7.专家评审)期限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4、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具体理由如下: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5、卫生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编号::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申请,经技术审查,认为:请按以上意见补充材料,自补充材料全部提交之日起,(1.检验,2.检测,3.检疫,4坚定,5专家评审)期限延长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6、卫生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编号::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你(单位)的重大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向你告知:(写明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具体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关于:“”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税务行政许可通用文书格式-许可文书目录:
税务行政许可通用文书目录: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3、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4、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5、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6、税务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告知书7、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8、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9、变更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10、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1、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2、延续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13、准予延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4、不予延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5、撤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6、注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7、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书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许可文书之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
3、填写要求:(1)“编号”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人填写;本申请书“编号”六位,第一位为申请事项编号,第二位为子项目编号,没有子项目的为“0”,后四位为顺序号。
如: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第一份申请编号为:100001。
申请事项编号依次为: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10异地经营申请领购发票发票——21拆本使用发票——22使用计算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23跨区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24企业自印发票——25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30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40印花税票代售许可——50(2)申请人是个人的,在第一行“身份证件”栏填写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
(3)本申请书需经申请人签章,方为有效;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代理人须在“经办人”处签字。
4、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许可文书之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编号: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填写说明:1、本回执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接受税务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材料时使用;3、填写要求:(1)本回执编号与相应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一致;(2)申请情况部分由申请人填写,接受情况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填写;(3)在“说明”栏注明是否另附申请材料清单,在相应的“□”内划“√”,并注明页数;(4)申请材料“备注”栏填写:“复印件”、“原件”或其他需说明的情况;(5)本回执加盖税务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方为有效;5、本回执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由税务机关交申请人作为收到申请材料的证明,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办文办事回执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内容(一)在服务对象到我局申请办事/办文时,凡属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职责范围内应该为服务对象(以下简称申办人)办理所申请的事项,承办工作人员应为申办对象提供咨询服务,并在认真审核申办对象提供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向申办对象开具书面的《办事回执单》。
(二)承办单位对承办的事项一律执行“办事/办文项回执单告知制度”。
除办事/办文可通过办事系统/电子办公系可出据的专用回执专用或电子回执或的情况外,回执单一律按本单位要求规式制作,一式两份,一份由承办单位存根、一份由申办对象保管。
一式两份,一份由承办单位存根、一份由申办对象保管(三)《办文回执单》内容包括编号、申办对象、申办事项、申办时间、承办人、承办时限(即时办理、限时办理)、拒办理由、业务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
(四)《办事回执单》分为《受理凭证》、《不予受理通知书》、《办事补正材料通知书》、《缓办事项通知书》。
《受理凭证》内容包括编号、申办对象、申办事项、申办时间、受理材料清单、承办人、承办时限(即时办理、限时办理)、业务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
《不予受理通知书》内容包括编号、申办对象、申办事项、申办时间、承办人、拒办理由、业务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
《办事补正材料通知书》内容包括编号、申办对象、申办事项、申办时间、承办人、补正材料清单、业务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
《缓办事项通知书》内容包括编号、申办对象、申办事项、申办时间、承办人、缓办原因、业务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
(五)对承办单位办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及时移送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直接责任者先按;再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⑴对承办单位不开具或不按规定要求开具办文/办事回执单的;⑵对不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多次告知申办人再补办材料,刁难办事的;⑶对可以直接办理的事项不及时办理的,或可以在短时间内办理而故意延长办理期限的;⑷对未能在告知承诺期限内办理的;⑸在承办具体事项期间,接受申办人请吃或收受礼金礼物的;⑹违反“五条禁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