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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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百问百答
目录
一、社会保险综合类 (6)
1.什么是社会保险? (6)
2.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6)
3.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6)
4.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6)
5.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 (6)
二、养老保险 (6)
6.什么是养老保险? (6)
7.基本养老金享受条件是? (6)
8.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7)
9.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缴交方式是怎样的? (7)
10.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
11.我市从何时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
12.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何? (7)
13.基本养老金计算举例。

(8)
14.计发地方养老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12)
15.过渡期内养老金原计发办法如何确定? (12)
16.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2)
17.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如何计算? (12)
18.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如何计算利息? (12)
19.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 (12)
20.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费的,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13)
21.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出生时间? (13)
22.养老金如何发放? (13)
23.离退休(退职)人员出境定居后,享受原待遇有什么规定? (13)
24.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生存认证? (13)
25.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13)
26.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13)
三、失业保险 (13)
27.什么是失业保险? (13)
28.哪些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14)
29.应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14)
30.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具备什么条件? (14)
31.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14)
32.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14)
33.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14)
34.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4)
35.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15)
36.非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可否选择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地? (15)
37.失业人员个人有哪些责任? (15)
四、工伤保险 (15)
38.什么是工伤保险? (15)
39.社会工伤保险基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15)
40.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程序如何? (15)
41.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15)
42.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单位能否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
辞退处理? (16)
43.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到那里报销? (16)
44.何时才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辞退费? (16)
45.工伤职工办理维护、更换康复器具的有关手续? (16)
46.残疾等级提高的,如何办理相关的待遇提高手续? (16)
47.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计发安家补助费? (16)
48.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办理手续? (16)
49.2002年3月4日前工伤的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工伤职工可否
要求按月领取残疾待遇? (16)
50.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的如何赔
偿?16
51.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7)
五、生育保险 (17)
52.什么是生育保险? (17)
53.哪些单位哪些人应参加生育保险? (17)
54.生育保险如何缴费? (18)
55.女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18)
56.男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18)
57.怎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8)
58.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发放? (19)
59.男性职员能否不缴生育险?如果男方有生育险女方没有,能否报销相
关费用? (19)
60.如何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19)
61.异地分娩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19)
62.异地分娩怎样报销医疗费? (19)
63.连续多年缴纳生育险,现已辞职生孩子,能否享受生育险? (19)
64.遗失“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怎样补领? (19)
65.变更定点医院如何办理,有何规定? (19)
六、医疗保险部分 (19)
66.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19)
67.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的缴费由哪几部分组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 (20)
68.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的方式 (20)
69.医疗保险业务的办理部门? (20)
70.医疗保险卡的姓名、身份证号有错,如何办理更正手续? (20)
71.医保卡丢了怎么办? (20)
72.领用医保卡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20)
73.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是? (21)
74.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1)
75.职工退休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21
76.什么是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21)
77.为什么要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何时实施? (21)
78.广州市有哪几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2)
79.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2)
8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划入及使用是怎样的?22
81.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是怎样的? (23)
82.参保人指定慢性病门诊待遇是怎样的? (23)
83.参保人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是怎样的? (23)
84.参保人住院待遇是怎样的? (24)
85.市级统筹后,参保人能否直接在广州市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就医、
结算? (25)
86.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5)
87.市级统筹后,确诊与登记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手续
如何办理? (25)
88.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 (25)
89.如何查询相关信息? (26)
七、住房公积金 (26)
90.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26)
9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26)
9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6)
9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26)
94.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7)
95.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8)
96.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28)
97.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8)
98.集中封存管理的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8)
99.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29)
100.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29 101.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29
10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29)
103.申请核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的条件是什么?该证有什么作用? (29)
104.登记证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29)
105.联名购房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9)
106.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何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0)
107.如何核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可提取的总金额? (30)
108.丢失提取登记证的,如何申请补发? (30)
109.公积金账户中的钱能不能取出来付首付、交房租? (30)
110.不买房就难以提取公积金,如果男/女朋友买房,能否将我的这笔公积金取出来? (31)
111.公积金出现过中断,或现在已停缴,是否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31)
一、社会保险综合类
1.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

2. 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3. 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4.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5. 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
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通过银行按月从单位账户上划扣,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二、养老保险
6. 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强制单位和职工依法交纳养老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年老达到规定条件时,按照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再分配原则,向被保险人提供老年基本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7. 基本养老金享受条件是?
(一)退休年龄
(二)缴费年限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
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
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
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
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8.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增加两种方式供缴费不满15年的个人选择,有利于保护参保个人根据自身缴费能力和实际情况,确定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途径,避免权益损失。

9.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缴交方式是怎样的?
职工个人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连同单位缴费部分,由地税部门每月从单位银行帐户中划扣。

10.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按缴费基数11%的规模记入参保人个人名下的养老保险基金储存额,包括了职工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拨记入的数额及利息;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专用于计发职工个人帐户养老金。

11. 我市从何时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我市是从1998年7月开始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实行每月记帐。

12.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1)基础养老金的计算
①正常情况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见第14条)
②特殊情况
参保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见附表)
附表: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3)过渡性养老金
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
①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 ②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13. 基本养老金计算举例。

甲某,男,1946年12月生,广州市属某国企固定工,1967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起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费至2006年12月年满60周岁。

1994年1月~2006年12月的个人缴费工资记录见表1。

表1:甲某个人缴费工资记录
时间
1994.1-1994.6 1994.7-1995.6 1995.7-1996.6 1996.7-1997.6 缴费工资
498 523 957 1256 时间
1997.7-1998.6 1998.7-1999.6 1999.7-2000.6 2000.7-2001.6 缴费工资
1646 1823 2016 2249 时间
2001.7-2002.6 2002.7-2003.6 2003.7-2004.6 2004.7-2005.6 缴费工资
2688 3011 3279 3316 时间
2005.7-2006.6 2006.7-2006.12 缴费工资
3742 4050
解答:甲某基本养老保险金具体计算过程及结果。

(一)已知的相关数据。

1、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元。

2、200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元。

3、甲某的视同缴费年限为:25年6个月(审核至1992年6月)。

但在计算养老金时,将1993年12月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也计算在内,即甲某的视同缴费年限按27年计算。

4、甲某的实际缴费年限为:14年6个月(从1992年7月至2006年12月)。

但在计算养老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从1994年1月起计算,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视同缴费年限中,即甲某的实际缴费年限按13年计算。

5、甲某的缴费年限为:40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6、市本级视同缴费指数=1.201(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账户”建账标准和“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可知)。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
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
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44 220 48 204 52 185 56 164 41 230 45 216 49 199 53 180 57 158 42 226 46 212 50 195 54 175 58 152 43 223 47 208 51 190 55 170 59 145 60 139 64 109 68 75 61 132 65 101 69 65 62 125 66 93 70 56 63
117
67
84
7、市本级视同缴费账户“每满1年记账额”:1685.30元(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账户”建账标准和“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可知)。

8、市本级个人缴费费率一览表。

时间1994.1-1995.6 1995.7-1997.6 1997.7-1998.6 1998.7-1999.6
费率2% 3% 4% 5%
时间1999.7-2000.6 2000.7-2001.6 2001.7-2002.6 2002.7~
费率6% 7% 8% 8%
9、2006年7月后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1.98%。

10、甲某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为31.5年。

11、甲某2006年6月30日前在广州的缴费年限为39.5年。

12、截至2006年6月底,甲某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1421.88元;截至退休前,甲某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3688.19元。

(二)计算新办法基本养老金
第一步:先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①实际缴费指数=缴费工资÷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甲某每年实际缴费指数的计算结果如下:
时间1994.1-1994.
6
1994.7-1995
.6
1995.7-1996
.6
1996.7-1997.
6
1997.7-1998
.6
缴费工资498 523 957 1256 1646 全省在岗职平444 444 593.00 688.00 761.00 缴费指数 1.122 1.178 1.614 1.826 2.163
时间1998.7-1999.
6
1999.7-2000
.6
2000.7-2001
.6
2001.7-2002.
6
2002.7-2003
.6
缴费工资1823 2016 2249 2688 3011
全省在岗职平808.00 853.00 942.00 1152.00 1307.00 缴费指数 2.256 2.363 2.387 2.333 2.304
时间2003.7-2004.
6
2004.7-2005
.6
2005.7-2006
.6
2006.7-2006.
12
缴费工资3279 3316 3742 4050
全省在岗职平1485.00 1666.00 1843.00 1997.00
缴费指数 2.208 1.990 2.030 2.028
②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1.122×6+(1.178+1.614+1.826+2.163+2.256+2.363+2.387+2.333+2.304+2.208+1.990+2.030)×12+2.028×6
=314.738
第二步: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月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1.201×27年×12个月)+314.738]÷[(27年×12个月)+(13年×12个月)]
=1.466
第三步: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1.466=2927.602
第四步: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
=984.92元/月
第五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33688.19÷139=242.36
第六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①先计算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498×2%×6+523×2%×12+957×3%×12+1256×3%×12+1646×4%×12
=1772.04
②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记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齐总额
=[1993年所在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10%)12.5]+[(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本人缴费工资之和×8%-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1+4%)8
=(1685.30×27.0)+(55572×8%-1772.04)×1.37
=49166.09
③计算视同缴费账户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退休前)的利息。

利息(按半年计息)=483.03
④计算退休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
退休时过渡性账户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利息
=49166.09+483.03
=49649.12元
⑤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过渡性账户总额÷120
=49649.12÷120=413.74元
第七步:计算新办法基本养老金
新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984.92+242.36+413.74=1641.02元
(三)计算地方养老金
地方养老金=(2005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006年6月前在我市的缴费年限×1%
=
=170.64元
(四)计算原办法基本养老金
第一步: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200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20%
=517元/月
第二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截止2006年6月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31421.88÷120
=261.85元
第三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①先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实际缴费指数=缴费工资÷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甲某每年实际缴费指数的计算结果如下:
时间1994.1-1994.6 1994.7-1995.6 1995.7-1996.6 1996.7-1997.6
缴费工资498 523 957 1256
本市职平403 523.00 718.00 847.00
缴费指数 1.236 1.000 1.333 1.483
时间1997.7-1998.6 1998.7-1999.6 1999.7-2000.6 2000.7-2001.6
缴费工资1646 1823 2016 2249
本市职平971.00 1093.00 1194.00 1350.00
缴费指数 1.695 1.668 1.688 1.666
②计算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1.236×6+(1.000+1.333+1.483+1.695+1.668+1.688+1.666)×12
=133.812
③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临界指数×视同缴费月数+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间的实际缴费月数)
=[(1×27年×12个月)+133.812]÷[(27年×12个月)+(7.5年×12个月)]
=1.106
④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9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350×1.106=1493.10
⑤计算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计发系数×[(1+a01)×(1+a02)×……×(1+a05)] +1997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0%
=
=909.61元
(说明:1.418为2001年至2005年各社保年度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调整比例的乘积)。

第四步:计算原办法基本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517+261.85+909.61=1688.46元
(五)计算五年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因为,新办法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养老金=984.92+242.36+413.74+170.64=1811.66元
高于旧(原)办法养老金1688.46元
所以,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新办法养老金-原办法基本养老金)×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控幅=1688.46+(1811.66-1688.46)×10%
=1700.78元
因此,甲某按粤府96号文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1700.78元/月。

14. 计发地方养老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答:2006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可计发地方养老金。

地方养老金月标准= [2861(广州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广东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16、为何设置过渡期?新办法与原办法如何衔接?
答:为保证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的平稳过渡,设置5年过渡期(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并按差额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做法。

①新办法待遇低于原办法待遇的,按原办法待遇水平发放。

②新办法待遇高于原办法待遇的,高出部分按下列比例计发: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10%;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30%;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50%;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70%;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90%。

③2011年7月1日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

15. 过渡期内养老金原计发办法如何确定?
答: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统一按2006年6月30日止的标准执行,即:
基础养老金以所在市200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006年6月尚未统一全市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按2006年6月实际计发基数)。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到2001年6月30日,调整计算到2005年社会保险年度。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到2006年6月30日止,除数按120计算。

基本养老金每年如何调整?
答:在国家出台调整办法前,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调整按以下办法调整:
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额=本市上年度平均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40%~60%)(全省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小于或等于零时,不调整基本养老金)。

国家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其调整增加额等于或小于本省相应时段调整增加额的,不再调整;调整增加额大于本省相应时段调整增加额的,其高出部分予以补齐。

16.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答: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或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交的参保人,还可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标准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7. 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如何计算?
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身故后,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其标准合计相当于6个月退休人员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8.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如何计算利息?
按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个人帐户记帐利率计息,当年缴纳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自次年起按照整存整取一年存期的利率计算。

19.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
参保职工如何查询?我市统一使用《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记录参保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

职工停保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其《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给本人保管。

日常查询个人帐户情况的途径,可打语音电话12333或上社保网查询。

20. 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费的,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存储额不间断计息;如果以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亦可累计计算。

21. 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出生时间?
根据《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粤社保函[1994]120号)和《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的规定:1、凡是职工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在办理其退休手续时,可作为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2、凡是职工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同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在办理其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22. 养老金如何发放?
每月18日,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直接划入其个人储蓄帐户。

23. 离退休(退职)人员出境定居后,享受原待遇有什么规定?
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照发,但每年应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死亡后丧葬费、抚恤费、救济费按规定发给。

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

24. 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生存认证?
1)广州市定居:本市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由参保单位(移交社会化管理的由退管机构)对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核定,社会保险机构采取抽查核实。

被抽查人员每年5月至6月20日前由单位(或所在退管机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

2)异地定居每年3月1日至6月20日,由参保单位(或所在退管机构)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居住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①、国内定居的: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证明或社保经办机构的确认意见;
②、国外定居的:出具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出具居住国所在地公证机关证明;
③、香港地区定居的:出具“香港民政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的证明;
④、澳门地区定居的:出具“澳门民政总署”或“澳门工会联合会”的证明;
⑤、台湾地区定居的:出具当地公证机关证明;
⑥、从国外或港、澳、台等地区回国探亲的离退休人员,提供入境户照和临时居住地公安机关证明。

25.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①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②一次性优抚金(抚恤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③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供养1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2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供养3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④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6. 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建立个人帐户前有个人缴费的,退个人缴费本息。

三、失业保险
27.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政府负责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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