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杭州监管办公室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包括哪些单位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包括哪些单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包括哪些单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另外,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也被列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序列。
一、中央党群机关(一)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2)中央办公厅(3)中央组织部(4)中央宣传部(5)中央统战部(6)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7)中央政法委(8)中央政研室(9)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0)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11)中央台办(12)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13)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4)中央直属机关工委(15)中央国家机关工委(16)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二)全国人大机关(三)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四)最高人民法院(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民革中央(2)民建中央(3)民进中央(4)农工党中央(5)致公党中央(6)九三学社中央(7)台盟中央(8)民盟中央(9)全国工商联(七)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主要包括:(1)中华全国总工会(2)申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5)中国作家协会(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7)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8)中国法学会(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1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5)中国人民外交学会(1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7)黄埔军校同学会(18)欧美同学会(19)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中华职业教育社(21)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八)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包括:(1)中央党校(2)中央编译局(3)中国外文局(4)中国浦东干部学院(5)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6)中国延安干部学院(7)中央社会主义学院(8)中国藏学研究中心(9)中央党史研究室(10)中央文献研究室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1、国务院办公厅2、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郡、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5、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6、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7、国务院议事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1、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浙江办事处、深圳办事处2、公安部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汕头、海口、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3、司法部系统司法部燕城监狱4、财政部财政监察系统财政部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5、交通运输部系统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海事局系统(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长江、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6、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办审计署京津冀、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深圳特派员办事处7、海关系统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满洲里、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海口、湛江、江门、南宁、成都、重庆、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海关,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8、国家税务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国家税务局9、中国民航安监系统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10、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2、国家海洋局系统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13、测绘地理信息局系统黑龙江、四川、陕西、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1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15、国家邮政局系统16、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武汉局、广州局、成都局、西安局17、铁道部铁路公安局系统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上海、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青藏、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三)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监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新疆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国家行政学院(3)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5)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地震局(7)中国工程院机关(8)中国气象局及其市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气象局(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监管局(12)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机关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安监总局调度中心(2)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4)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5)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6)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7)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8)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9)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10)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局)(11)工商总局商标注册中心(商标局)(12)公安部办公厅档案局(13)公安部国际友谊促进会(14)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15)公安部网络侦察技术研发中心(16)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17)公安部信息通信中心(18)国防科工委三线调整协调中心(19)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国家粮食局军粮供应服务中心(21)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22)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3)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24)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25)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26)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27)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派驻内蒙古、长春、黑龙江、大兴安岭、合肥、福州、武汉、海口、成都、贵阳、云南、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的14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28)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9)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30)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31)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32)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33)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34)国家外专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35)国信办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36)诲关总署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37)海关总署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38)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39)海洋局海监总队(40)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41)环保总局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42)环保总局环境监理机构(包括: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和东北5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及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43)建设部稽查办公室(44)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45)科技部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46)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47)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48)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49)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0)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1)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52)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53)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5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5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5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57)水利部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水利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58)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59)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60)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61)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各级直属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62)统计局普查中心(63)外交部档案馆(64)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65)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66)知识产权局专利局(67)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机关(68)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69)质检总局中国纤维检验局(70)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71)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72)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73)中国人民银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安徽人事考试网/。
国网六统一常规站CSC-150数字式母线保护装置说明书V1.00
第二篇 用户安装使用 .............................................................................. 43
5 开箱检查 ............................................................................................... 43
CSC-150 数字式母线保护装置 说明书
符合国网《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CSC-150 数字式母线保护装置 说明书
编
制:
校
核:
标准化审查:
审
定:
版 本 号: V1.00 文件代号: 出版日期: 2015.3
版权所有: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公司保留对此说明书修改的权利。如果产品与说明书有不符之处,请以随机资料为准 并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6 安装调试 ............................................................................................... 43
6.1 安装.................................................................................................................................................43 6.2 通电前的检查.................................................................................................................................43 6.3 绝缘电阻测量.................................................................................................................................44 6.4 装置通电检查.................................................................................................................................44 6.5 整定值输入.....................................................................................................................................46 6.6 软件版本号及 CRC 校验码检查 ...................................................................................................47 6.7 打印功能检查.................................................................................................................................47 6.8 开入量检查.....................................................................................................................................47 6.9 开出传动试验.................................................................................................................................47 6.10 零点漂移检查及调整...................................................................................................................49 6.11 电流电压刻度检查及调整 ...........................................................................................................49 6.12 电流电压线性度检查...................................................................................................................49 6.13 电流、电压回路极性检查 ...........................................................................................................49 6.14 保护动作值检验和动作时间测量 ...............................................................................................5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5.17•【文号】国能综通安全〔2024〕81号•【施行日期】2024.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4〕81号华北能源监管局、东北能源监管局、西北能源监管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华中能源监管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何洋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召集人:黄学农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金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贺晓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涛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苟伟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吴敬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傅振邦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汪拥军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成员:王小军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吴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孟琰彬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吕庭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朱基伟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庞松涛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后永杰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滕卫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高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永亮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永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吕清平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董万成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刘明阳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赵学顺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副司长潘慧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阎秀文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代方涛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仇毓宏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朱晓艳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猛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保东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正文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副主任企业成员单位联络员:樊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数字化工作部副主任李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副主任余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化部副总经理丁晓兵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副总经理杨正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彭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与智慧化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庄荣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副主任兼数字化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汪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数智化部主任吴张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部主任郑晓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信息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信息中心主任刘革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与信息化部副主任周竞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管理中心主任于海淼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志成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中心副主任季宗涛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数字化部副总经理陈斌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和数字化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范海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信息化管理部主任杨文军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信息中心主任曹满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信息部部长夏洪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化部部长景志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分公司总经理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国家电监会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21•【文号】办安全[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监会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办安全〔2012〕19号2012年3月21日)会内有关部门,各派出机构,信息中心,大坝中心,可靠性中心,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人员进行增补及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史玉波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副主任:杨昆国家电监会首席工程师委员:帅军庆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王良友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寇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金耀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书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于崇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苏力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姚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向永忠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俞培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学义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品刚神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高立刚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亚平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玮恒浙江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洪荣坤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关天罡北京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张渝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副主任韩水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局长胡红升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副主任米建华国家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主任张春生国家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主任梁建勇国家电监会华北电监局副局长、巡视员王恩志国家电监会东北电监局巡视员何昌群国家电监会华东电监局副局长罗毅芳国家电监会华中电监局副局长仇毓宏国家电监会西北电监局副局长张良国家电监会南方电监局副局长宋晋冀国家电监会山西电监办专员助理付海波国家电监会山东电监办专员助理顾平安国家电监会甘肃电监办专员助理曹继耀国家电监会新疆电监办专员周志明国家电监会浙江电监办专员助理郑逸萌国家电监会江苏电监办专员助理张建平国家电监会福建电监办专员助理阎俊超国家电监会河南电监办专员助理陈建长国家电监会湖南电监办专员马军杰国家电监会四川电监办专员助理周光灿国家电监会云南电监办专员助理向海平国家电监会贵州电监办专员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附后。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电监会编制了《电监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取电力监管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二、编制原则(一)系统化原则电监会信息公开目录类别涵盖会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个别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参照本目录类别单独制定信息公开目录。
逐步形成分类清晰,科学完整的目录体系。
(二)标准化原则会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中电联公开的信息均按统一标准进行编码,便于管理和方便公众查找。
(三)数字化原则建立信息目录数据库和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由各部门、各单位联网填报。
主动公开内容,可随时网上查询;申请公开内容,可以通过网络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便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三、信息获取方式电监会信息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主动公开目录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方式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门户网站:;2.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3.新闻发布会;4.电力监管报告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方式正在建设中......四、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一)信息编码规则电力监管信息公开索引号是为公众方便检索电力监管信息所编制的一组代码,由单位代码、部门代码、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信息流水号五部分19位数字组成。
编排规则为:单位代码(6位)+部门代码(2位)+信息分类代码(2位)+编制年份(4位)+流水号(5位)电监会、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中电联单位编码:电监会123000华北电监局 123001东北电监局 123002 西北电监局 123003 华东电监局 123004 华中电监局 123005 南方电监局 123006 太原电监办 123007 济南电监办 123008 兰州电监办 123009 杭州电监办 123010 南京电监办 123011 福州电监办 123012 郑州电监办 123013 长沙电监办 123014 成都电监办 123015 昆明电监办 123016 贵阳电监办 123017 信息中心 123018 资质中心 123019 电力报社 123020 服务中心 123021 大坝中心 123022 可靠性中心 123023 中电联123024信息分类目录代码:机构职能类:01综合办公类:02国际合作类:03政策法规类:04体制改革类:05市场监管类:06输电监管类:07供电监管类:08价财监管类:09电力稽查类:10安全监管类:11行政许可类:12信息统计类:13行政服务类:14动态信息类:15监管报告类:16人事培训类:17廉政建设类:18治理商业贿赂类:19其他类:99示例说明:如1230000103200800001表示电监会办公厅2008年发布的国际合作类第一条信息。
电力法规 第六章《电力监管条例》
党 组 纪 检 组
安 全 监 察 局
第六章《电力监管条例》
三、《电力监管条例》的主要内容 3、电力监管职责 1)制定和颁发电力监管规章、规则并严格执法 2)对电力市场主体实施监管
3)对电力市场交易过程实施全方位监管
4)对电力系统运行实施监管
5)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章《电力监管条例》
三、《电力监管条例》的主要内容 4、电力监管措施
第六章《电力监管条例》
三、《电力监管条例》的主要内容 5、法律责任 3)电力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 反《电力监管条例》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可以向社会公布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违反有关电 力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电力监管规章、规则,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
第六章《电力监管条例》
2006年7月19日,国家电监会首次面向社会发布“十五”投产 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信息。第六章《电力监管条例》
2006年7月25日~26日电力监管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于沈阳召开, 这次会议也标志着电力监管统计工作正式起步。
第六章《电力监管条例》
三、《电力监管条例》的主要内容
1、《电力监管条例》的制定目的、任务和原则 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行为,
完善电力监管制度。
第六章《电力监管条例》
三、《电力监管条例》的主要内容
1、《电力监管条例》的制定目的、任务和原则
任务:
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 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电力系
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电力监管条例》
基本内容:
一、立法背景 二、《电力监管条例》的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三、《电力监管条例》的主要内容
全国电力标准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全国电力标准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史玉波(电监会副主席)副主任:谭荣尧(电监会总监)顾峻源(电监会首席工程师)熊必琳(发展改革委工业司副司长)杨榕(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孙玉才(中电联副理事长)委员:舒印彪(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王久玲(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乌若思(华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顺达(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书辉(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于崇德(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田勇(中电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程永权(三峡总公司副总工程师)束国刚(广核集团中科华研究院院长)孙锐(电力顾问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王斌(水电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孙洪水(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严晓路(电监会办公厅副主任)王强(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刘宝华(电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么虹(电监会输电监管部主任)张旭波(电监会供电监管部副主任)邹逸桥(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主任)杨昆(电监会安监局局长)戴俊良(电监会华北监管局副局长)王恩志(电监会东北监管局副局长)李英华(电监会西北监管局副局长)何昌群(电监会华东监管局副局长)罗毅芳(电监会华中监管局副局长)陈庆前(电监会南方监管局副局长)许松林(中电联标准化中心主任)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委员:顾峻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么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输电监管部)史连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交易中心)方晓(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市场部)饶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究中心)秘书长/委员:黄学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输电监管部)副秘书长/委员:许松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陈涛(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输电监管部)委员:常建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孙耀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政策法规部)李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供电监管部)池建军(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监管局)王鹏(华北电监局)苑舜(东北电监局)仇毓宏(西北电监局)谢敬东(华东电监局)吴大明(华中电监局)陈庆前(南方电监局)于军(国家电网公司国调中心)郭国川(国家电网公司国调中心)张勉荣(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刘启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通信中心)韩大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刘传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刘连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赵风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商务部)雷晓蒙(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王岳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卢建明(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林桂荣(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邵岚(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规划研究中心)翁新雄(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宗敦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周厚贵(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于永清(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吴峡(国网武汉高压研究院)沈兵兵(国电南瑞科技股份公司研发中心)李敬如(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文福拴(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朱守真(清华大学)叶泽(长沙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顾问委员:杨旭中(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马益民(杭州电监办)于新阳(华东电网公司)于尔铿(中国电科院)赵遵廉(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能源局设6个区域监管局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办公室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设6个区域监管局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办公室|监管局_新浪新闻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 (尹深)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10月31日,中央编办印发了《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设置6个区域监管局;在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12个省(自治区)设立监管办公室。
据通知,区域监管局及省级监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所辖区域内,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承担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承担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承办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据悉,6个区域监管局及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行政编制共500名,其中司局领导职数42名。
60岁李战哲坚持长跑40年入选波士顿环城赛波士顿国际马拉松环城赛要求选手报名成绩在3小时50分之内才有资格参赛。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干部、60岁的李战哲荣幸入选今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全程(42195米)男子组比赛。
本报讯自1897年创立一年一度的第117届美国波士顿国际马拉松环城赛定于4月15日开赛。
该赛事要求选手报名成绩在3小时50分之内才有资格参赛。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干部、60岁的李战哲荣幸入选今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全程(42195米)男子组比赛。
李战哲业余坚持长跑40多年,曾连续11年获海淀区元旦长跑赛冠军,多次进入北京春节环城赛前十名。
多年代表北京队参加北京国际马拉松赛。
1988年代表北京队参加日本东京都国民健康杯公路越野赛并获得男子中年组第五名;最近几年,他又陆续参加了上海、澳门和日本东京等国际马拉松大赛,均取得良好成绩。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电力监管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电力监管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电力监管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5月12日)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中电联,各有关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
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条例条例是我国电力监管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总结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和成果,反映了电力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后的新要求。
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电力市场秩序,探索和把握科学的电力发展规律,坚持和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确保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从建设和谐社会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高度,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电力监管机构要将条例的学习培训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学用结合,及时总结经验,指导电力监管实践。
电力企业要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掌握条例规定的电力企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接受监管。
要继续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电力监管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电力监管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条例的施行标志着电力监管机构开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抽查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抽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办安全[2010]1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抽查的通知(办安全【2010】12号)各电监局,杭州、南京、福州、贵阳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北京能源投资公司,浙能集团公司,申能股份公司,河北建设投资公司,北方联合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按照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和电监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督查组于2010年3月1日至15日,对全国2008年以来部分立项、在建和竣工的电力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抽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组组成此次督查分6个组进行。
(一)第一督查组(华北区域)督查时间:3月8日-13日组长:蒋锦峰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副组长:梁建勇华北电监局副局长成员:赵国忠电监会监察局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毕湘薇电监会安全监管局综合处处长程裕东华北电监局安全处副处长邵长军华北电监局资质处业务主管高志中电联技经中心副处长范迪才华北电网公司基建工程部处长抽查项目:内蒙古电力公司黑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北方联合电力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扩建工程、北京能源投资公司内蒙古酸刺沟矸石电厂工程、河北建设投资公司宣化热电厂工程、国电武川风电公司工程。
(二)第二督查组(东北区域)督查时间:3月1日-6日组长:蒋锦峰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副组长:王恩志东北电监局副局长成员:刘耀恒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工程师张程东北电监局价财处副处长黄玉军东北电监局安全处副处长崔凯东北电监局吉林电监办副调研员(参加吉林省督查)汪伟民东北电监局黑龙江电监办副调研员(参加黑龙江省督查)张树娟东北电监局价财处会计师黄成刚中电联技经中心总经济师赵勇辽宁省电力公司安监部处长李碧德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薛勇辽宁电力公司送变电公司工程师抽查项目:吉林省电力公司长春玉隆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大唐辽源发电厂工程、哈尔滨电业局500千伏松北变220千伏接入系统线路工程、华能鹤岗发电公司改造工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08.19•【文号】国能综通安全〔2021〕81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1〕81号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商有关单位,对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做出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任志武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副主任:郭智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童光毅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陈国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程裕东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副局长孟开甘肃省能源局局长委员:刘启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邓建玲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曲波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绪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明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姚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厚贵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彦锋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范夏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国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冯树臣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孟宪明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立刚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姜利辉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朱松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文联合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关天罡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郝智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徐建东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二级巡视员熊国平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史立山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副司长任育之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阎秀文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张旭波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副主任陈静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池建军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副主任陈平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主任李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副局长张志平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副局长杨梦云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副局长葛才胜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郝瑞锋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副局长贺刚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专员张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副专员谢康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副专员师建中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副专员郭昌林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副专员王勤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副专员朱文毅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副专员王朝晖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副专员陈显贵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副专员刘平凡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副专员高进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副专员沈军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副专员张春贵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启阁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高俊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苗还利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长徐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崔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王丹群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崔勇吉林省能源局副局长石剑飞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郭学军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刘静江西省能源局副局长王福栋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李勇刚河南省能源局副局长伍孝峰湖北省能源局总工程师欧阳晓风湖南省能源局副局长张祖林广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陆爱平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颜人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世兴重庆市能源局总工程师林挺四川省能源局副局长谌毅业贵州省能源局副局长汤忠明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吴冰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穆西陕西省能源局副局长周武青海省能源局副局长马坚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局局长赵曦峰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于云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周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可靠性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斯颉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执行会长李斌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7.17•【文号】国能综通新能〔2024〕107号•【施行日期】2024.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107号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能源监管局,山东、浙江、河南、湖南、贵州能源监管办,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能源主管部门,有关电力企业:根据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在部分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能源转型发展大局,聚焦分布式光伏备案、接入电网、交易、结算等工作环节,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查找问题,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接入电网服务效率,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二、监管范围和对象(一)监管范围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监管项目开发建设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24年6月,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选取一定数量项目进行监管。
(二)监管对象对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的分布式光伏备案等政策执行等情况开展监督;对电网企业在分布式光伏接网、交易、结算等方面开展监管;专项监管可视情况延伸至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
三、监管内容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备案、接入电网、交易、结算等4方面,有关省份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选择监管重点方向。
(一)分布式光伏备案工作主要监管内容包括是否制定并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管理规定,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备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备案工作流程是否职责清晰、简洁高效,并及时公开;项目备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台账是否清晰并滚动更新;项目备案、建设和运行信息是否及时报送、抄送相关单位;是否存在增加备案前置条件的情况;项目法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上网模式等实际情况与备案情况是否一致,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履行备案变更手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包括强制要求配套产业、限制投资主体开发建设行为、进行“垄断式开发”等;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的地区,是否根据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结果,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
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意见(试行)
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实施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管,维护浙江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和批准实施的《华东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办法》,依据华东电监局与杭州电监办对浙江省电力安全监管的职责调整,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浙江省境内除华东电监局直接监管的发电企业以外的电力企业,包括从事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业务的单位,以及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
华东电监局直接监管的发电企业是指浙江省境内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直管、代管的发电厂和核电厂。
第二章 安全监管职责第三条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杭州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杭州电监办)负责浙江省境内除华东电监局直接监管的发电企业以外电力企业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杭州电监办依法行使监管职能,自觉接受监管。
第四条 杭州电监办根据浙江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针对有共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订或修订有关规定,并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杭州电监办根据履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需要,召开全省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督促电力企业做好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并有权要求电力企业报送与监管有关的电力安全生产信息。
第六条 杭州电监办负责组织浙江省并网发电企业开展涉网安全性评价,组织电网企业开展涉厂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七条 杭州电监办负责协调和处理电力企业之间、电力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有关安全生产的争议。
第八条 杭州电监办负责浙江省监管范围内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协同国家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做好大坝安全注册和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第九条 杭州电监办对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企业、集体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对不履行职责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价财[2012]16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价财[2012]16号)各区域电监局,河南、四川、云南、贵州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根据2012年成本与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电监价财[2012]4号)的要求,电监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部分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专项检查,对东北送华北,西北送华中,四川送华东,贵州、云南送广东等跨省跨区线路(以下简称四条线路)2011年电能交易的上网(送电)价格、输电价格、电能计量、线损、受电价格、电费结算及相关交易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四条线路电能交易的总体情况。
包括:1、交易组织、计划和电量。
交易的组织者、参与主体、组织方式、电量来源、年度交易计划安排及实际执行情况(年度实际交易电量、年利用小时数)等,与上一年度对比情况及变化原因。
2、电价电量电费情况。
线路(项目)的电价、电量、线损率、年输电电费收入、年运行成本及分项成本等,与上一年度对比情况及变化原因。
(二)四条线路送端价格及相关情况。
包括:1、送出电量。
参与送出的发电企业名称、年送出电量计划、交易合同、电量类型(政府计划、挂牌交易等等)、年送出电量,在送端结算关口计量点的电量,与上一年度对比,送出电量的变化情况及说明。
2、送出价格。
(1)参与送出的发电企业上网结算电价,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等;(2)送端电网所在省当年平均上网电价和电网公司购电价、销售电价;(3)在送端结算关口计量点的价格(按电量来源列出电价、电量)。
中央机关名单
6.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都包括哪些单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另外,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也被列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序列。
一、中央党群机关(一)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2)中央办公厅(3)中央组织部(4)中央宣传部(5)中央统战部(6)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7)中央政法委(8)中央政研室(9)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0)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11)中央台办(12)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13)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4)中央直属机关工委(15)中央国家机关工委(16)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二)全国人大机关(三)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四)最高人民法院(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民革中央(2)民建中央(3)民进中央(4)农工党中央(5)致公党中央(6)九三学社中央(7)台盟中央(8)民盟中央(9)全国工商联(七)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主要包括:(1)中华全国总工会(2)申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5)中国作家协会(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7)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8)中国法学会(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1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5)中国人民外交学会(1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7)黄埔军校同学会(18)欧美同学会(19)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中华职业教育社(21)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八)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包括:(1)中央党校(2)中央编译局(3)中国外文局(4)中国浦东干部学院(5)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6)中国延安干部学院(7)中央社会主义学院(8)中国藏学研究中心(9)中央党史研究室(10)中央文献研究室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1、国务院办公厅2、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郡、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5、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6、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7、国务院议事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1、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浙江办事处、深圳办事处2、公安部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汕头、海口、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3、司法部系统司法部燕城监狱4、财政部财政监察系统财政部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5、交通运输部系统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海事局系统(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长江、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6、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办审计署京津冀、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深圳特派员办事处7、海关系统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满洲里、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海口、湛江、江门、南宁、成都、重庆、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海关,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8、国家税务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国家税务局9、中国民航安监系统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10、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2、国家海洋局系统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13、测绘地理信息局系统黑龙江、四川、陕西、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1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15、国家邮政局系统16、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武汉局、广州局、成都局、西安局17、铁道部铁路公安局系统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上海、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青藏、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三)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监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新疆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国家行政学院(3)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5)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地震局(7)中国工程院机关(8)中国气象局及其市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气象局(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监管局(12)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机关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安监总局调度中心(2)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4)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5)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6)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7)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8)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9)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10)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局)(11)工商总局商标注册中心(商标局)(12)公安部办公厅档案局(13)公安部国际友谊促进会(14)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15)公安部网络侦察技术研发中心(16)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17)公安部信息通信中心(18)国防科工委三线调整协调中心(19)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国家粮食局军粮供应服务中心(21)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22)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3)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24)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25)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26)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27)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派驻内蒙古、长春、黑龙江、大兴安岭、合肥、福州、武汉、海口、成都、贵阳、云南、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的14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28)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9)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30)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31)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32)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33)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34)国家外专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35)国信办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36)诲关总署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37)海关总署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38)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39)海洋局海监总队(40)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41)环保总局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42)环保总局环境监理机构(包括: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和东北5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及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43)建设部稽查办公室(44)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45)科技部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46)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47)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48)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49)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0)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1)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52)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53)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5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5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5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57)水利部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水利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58)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59)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60)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61)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各级直属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62)统计局普查中心(63)外交部档案馆(64)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65)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66)知识产权局专利局(67)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机关(68)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69)质检总局中国纤维检验局(70)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71)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72)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73)中国人民银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7.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包括哪些单位?省级机关包括省级党委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12.02.20•【字号】沪经信法[2012]94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法[2012]94号)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我们制定了《上海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市电力公司应当加强与重要电力用户的沟通协商,做好供电安全隐患排查,逐步加以整改完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的相关工作,加强运行管理,共同确保供用电安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上海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电力应急处置的管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筹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电力安全发展暨电力应急管理论坛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筹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电力安全发展暨电力应急管理论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29•【文号】办安全[2009]39号•【施行日期】2009.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筹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电力安全发展暨电力应急管理论坛的通知(办安全[2009]39号2009年6月29日)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城市电监办:为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弘扬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理念,扩大我国与世界上发达国家在电力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探索电力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推动我国电力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新技术和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构建电力安全发展的良好局面,创造安全、和谐的电力供应环境。
经研究,定于2009年10月下旬,在北京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电力安全发展暨电力应急管理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并同步举办“中国国际电力安全与应急技术装备展览会”(以下简称“会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论坛主题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应急能力,实现电力安全发展二、论坛时间2009年10月27-28日。
10月26日会议注册。
三、论坛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四、组织机构论坛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承办,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中国电力报社协办。
论坛设立组委会,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担任组委会主任,电监会首席工程师顾峻源和中电联常务副理事长谢振华共同担任副主任,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局长杨昆和中电联秘书长王永干共同担任执行副主任,委员由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人员担任(组委会组成名单见附件1)。
组委会设立办公室,负责论坛和展览的筹备、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
办公室下设秘书组、会展组和宣传组(组委会办公室组成名单见附件2)。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发文字号】电监市场[2004]10号【失效依据】国家能源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发布日期】2004.03.30【实施日期】2004.05.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电监市场[2004]10号)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市)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公司:为规范华东电力市场,维护华东电力市场秩序,我会制定了《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四年三月三十日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东电力市场秩序,保护各市场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华东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电监市场[2003]22号)和《华东电力市场试点方案》(电监市场[2003]42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东电力市场。
第三条华东电力监管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华东电力监管机构依据国家电监会授权,按照依法、独立、公正、透明的原则履行电力监管职责。
第二章监管对象及内容第五条监管对象包括华东电力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
华东电力市场主体包括在华东电力市场注册的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经核准的区外购售电企业、独立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市场运营机构包括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省(市)电力调度交易结算中心。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赴华东、东北区域开展电力市场调研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赴华东、东北区域开展电力
市场调研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2.18
•【文号】办市场函[2009]50号
•【施行日期】2009.02.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赴华东、东北区域开展电力市场调
研的通知
(办市场函[2009]50号)
华东、东北电监局:
针对当前电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情况,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将会同会内有关部门、发改委价格司组织开展有关调研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当前华东、东北地区电力供需形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开展的电力交易形式,地方政府、电网经营企业、有关发电企业及电力用户对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行程安排
1、2月24日-25日,在上海调研:24日上午与华东地区电网企业座谈;24日下午与华东地区部分发电企业座谈;25日上午与华东地区电力监管派出机构、地
方政府有关部门座谈。
2、2月26日-27日,在沈阳调研:26日上午与东北地区部分电网、发电企业座谈;26日下午与东北地区有关电力用户企业座谈;27日上午与东北电监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座谈。
请华东、东北电监局会同华东、东北电网公司做好会务工作。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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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杭州监管办公室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杭电监发[2006]59号
关于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前置许可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规范我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管理,维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现就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前置审批,加强登记、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 96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凡是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或变更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的企业,必须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对未依法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l 6号),杭州电监办作为国家电监会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浙江省。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必须及时向杭州电监办申领许可证,并接受杭州电监办的监管。
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失效、撤销(吊销)的企业,由杭州电监办抄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抄告,在企业年度检验中加强对相关申报企业的审查,并对违反企业登记管理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四、根据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杭州电监办负责对未经许可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失效、撤销(吊销)企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