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才教育-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5

合集下载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梳理初级会计考试是会计行业的入门考试,其中《经济法基础》是必考科目之一。

本文将梳理《经济法基础》中的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

一、关键词梳理1、法律关系:是指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2、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3、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4、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6、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得到一定的物质帮助。

7、税法:是调整国家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会计报表:是指向外部报表使用人提供会计信息的财务报表。

二、重点知识点梳理1、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2、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原则:是指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

3、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6、社会保险的种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7、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税法主体、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等。

8、会计报表的种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拓展知识点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2、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是指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初会经济法必背知识点总结

初会经济法必背知识点总结

初会经济法必背知识点总结第一,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

经济法是规范经济活动的一种法律体系,是指导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合法经济活动的一系列法律规范。

经济法的基本任务是保护经济利益,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使经济法律规范服务于经济建设。

第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自由竞争原则、国家监管原则、公平原则、合同自由原则等。

经济法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

第三,熟悉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市场主体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不同,其经济法律关系也不同。

第四,了解经济法中的基本法律关系。

经济法涉及的基本法律关系包括:所有权关系、合同关系、侵权责任关系、劳动关系、公司法律关系等。

第五,掌握经济法中的基本规范和制度。

经济法中的基本规范包括:契约权利和义务、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治理、垄断和反垄断等。

经济法中的基本制度包括: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监管制度、产权制度等。

第六,了解经济法中的基本问题和争议。

在经济活动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法律问题和争议。

经济法中的基本问题包括:市场秩序问题、合同履行问题、侵权责任问题、公司治理问题、垄断问题等。

经济法中的基本争议包括:经济行为是否合法、市场竞争是否公平、产权归属问题、合同效力问题等。

第七,了解经济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国家针对经济活动中的各种问题和争议,都会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初会经济法的人需要了解并掌握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便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遵守和应用。

总之,初会经济法需要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以便将经济法的原则和规定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同时,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条件和法律环境。

希望初会经济法的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熟练的经济法律工作者,为经济活动的合法进行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做出贡献。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1.经济学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研究整个经济体的总体运行规律,包括国民收入、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等问题。

-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研究个体经济决策及其对市场的影响,包括供求关系、市场结构、价格决策等问题。

-经济发展阶段:研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如农业阶段、工业阶段和服务业阶段等。

2.金融学基础知识:-货币与银行:货币是市场交流的媒介,银行是货币储备和支付结算的机构。

-利率与汇率:利率是借贷交易中的价格,汇率是不同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

-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进行金融交易的场所,包括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等。

3.法律学基础知识:-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范行为的规则。

-合同法:合同是双方共同订立并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公司法:公司是经济组织,有独立法人地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会计学基础知识:-会计信息的特征:会计信息具有财务性、客观性、可比性和真实性等特征。

-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包括现金会计和权责会计两种方法。

-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会计活动的规范和准则,包括会计政策、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框架等。

5.经济法基础知识:-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宏观调控是指政府利用经济手段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经济行为;计划经济是由政府统一规划和调控的经济体制。

-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组织和运行的总体体系,如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等。

以上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的汇总,不过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只是对每个知识点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在备考过程中,建议根据每个知识点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同时结合练习题和模拟试题进行巩固和提升。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 济法 基础》知识点 汇总第一章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性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应;(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组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性(1)法是通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备“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确保而取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备“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备“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合用的规范,具备“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性是一回事,无需尤其辨别。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亡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变化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备不可抗力的特性。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分类标准分类内容代表行为行为是否合法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行为的体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悲观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觉埋藏物单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多方行为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实际参加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是否存在看待的给付有偿行为和免费行为 补充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买卖+确保协议【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辨别,并看清题目问法。

沃才教育-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汇总

沃才教育-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汇总

沃才教育: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汇总知识点一、会计的概念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核算和监督,以提供经济信息和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管理活动。

考点练习【判断题】会计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货币是唯一的计量单位。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了会计概念的相关内容。

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但货币不是唯一的计量单位。

故题目所述有误。

知识点二、会计的职能1.基本职能(1)核算职能会计的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2)监督职能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2.两者之间的联系(1)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

(2)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核算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只有核算没有监督,就难以保证核算提供信息的质量。

考点练习【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之间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B.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C.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D.两者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了会计职能的相关内容。

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会计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会计监督就失去了依据;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只有核算没有监督,就难以保证核算所提供信息的质量。

选项A表述错误,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之间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选项B、C、D表述均正确。

故选BCD。

知识点三、会计目标1.会计目标,是要求会计工作完成的任务或达到的标准,即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汇总:
一、企业法律地位
1.企业法律地位的内涵:企业的法律地位是指企业在社会及法律等方
面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企业的合法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经营范围,企业的法定名称,以及企业的经营范围等等。

2.企业法律地位的法律标准:企业法律地位的法律标准主要包括《公
司法》、《工商法》、《社会团体登记法》、《公司保险法》、《统计法》等。

3.企业法律地位的变更程序、条件及要求:企业法律地位的变更应符
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还需要经过诸如办理法人代表和经营者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工
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等的备案手续,并发布公告通知来完成企业法律地位的
变更。

二、企业合同
1.企业合同的内容:任何双方之间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达成的协议都归
为企业合同,具体包括股东协议、社会团体组织协议、企业运营活动协议、企业融资协议、企业租赁协议等。

2.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符合《合同法》
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包括:双方应全面了解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准备
相关合同文本,合同双方需明确表示意志,履行双方合同义务。

初会经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初会经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初会经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初会经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一、概念性知识1、经济法:是指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的经济活动实行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它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建立起一套有制度和法律规范相适应、衔接自然界、社会经济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经济法律体系。

2、经济活动:是指勾勒出社会经济生活各种关系的活动,包括生产活动、劳动活动、交换活动、财产活动以及消费活动,它们共同构成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体系。

3、经济法律分类:经济法律可分为民法和行政法,其中民法进一步分为民事法、婚姻家庭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和社会保障法,行政法则又可分为经济管理法、税收法、价格法、贸易法、投资经营法、市场监管法、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法以及国际经济法等。

4、经济法的宗旨:经济法的宗旨是保护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保护国家社会所有制企业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基本利益,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市场竞争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有效防止和惩治犯罪,保障公民的基本经济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主义经济文明建设的基本法律秩序。

二、各范畴知识点一、民事法1、民事法的概念:民事法是指为保护公民和法人及其自然人及独立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而制订的法律规范。

2、民事关系:指社会中两个以上单位之间的关系,它可以指普通民事关系,也可以是行政形式上的由行政机关拟定的行政民事关系。

3、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活动发生争议时,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程序活动。

4、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某种违法行为或者过错,受害人可以从侵权人获得经济和其他补偿的责任制度。

二、婚姻家庭法1、婚姻制度:指一个社会或国家对结婚、离婚、子女抚养、继承等活动的法律规范。

2、离婚法:是指在结婚状态下,夫妻双方因下列原因申请离婚的法律程序:不和睦夫妻关系;一方有重大不实婚约;一方被处刑;一方有精神疾病而无法行使夫妻职责;一方有重大恶习,对另一方造成不可原谅的社会损害,给家庭造成毁灭性影响等原因。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一、经济法
1.什么是经济法:
对经济活动的规范性的法律规定的总称;重要的业务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的总称;主要研究不同物资的生产、分配、交换及管理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2.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1)物权法:物权法是经济法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它涉及到物质财产、精神财产和物质财产的保护。

(2)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中最重要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

(3)票据法:票据法是为了保护票据发行人和票据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而设立的法律制度。

(4)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保护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的法律制度。

(5)公司法:公司法是指对公司及其管理、运作及财务等等方面所作的法律规定。

(6)破产法:破产法是一种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制度。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制度。

(8)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法律制度。

沃才教育-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2

沃才教育-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2

沃才教育-初级经济法—知识点汇总知识点一、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3.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考点练习【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前办理汇算清缴。

A.次年3月31日前B.次年4月30日前C.次年5月31日前D.次年6月30日前【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故选A。

知识点二、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考点练习【单选题】下列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人,表述错误的是()。

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归纳初级会计经济法有一些理论比较难,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经济法。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归纳,希望可以帮到你!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自然现象(自然事件、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法律行为 (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行为是否法(合法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积极和消极)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和非表示),非表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主体意思表示(单方和多方),单方(遗嘱、行政命令)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要式和非要式)主体实际参与与行为状态(自主和代理)是否存在对行给付(有偿和无偿)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主法律和从法律)买卖和保证合同。

【2】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1.税目——“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关于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职员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的征税总结:【简化记忆】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2.应纳税额计算(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关于次的规定: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分次支付合并计税。

(2)税率:20%【注意】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3)计税依据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4)计税公式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1.税目(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农林牧渔)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总结知识点整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总结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
1、法和法律
2、法律关系
3、法律事实

4、法的形式
5、法的分类
6、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7、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1、经济纠纷
2、仲裁
3、民事诉讼
4、行政复议
^
5、行政诉讼
第三节: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的概述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订立
3、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
3.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3、劳动报酬
3.4、试用期
3.5、服务期
3.6、竞业限制
$
4、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劳动合同的解除
5.2、劳动合同的终止。

5.3、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6、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沃才教育-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沃才教育-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沃才教育: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知识点一、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1)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2)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3)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4)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2.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1)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2)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3)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4)不能按上述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考点练习【单选题】2018年12月中钢铁厂产生炉渣200吨,其中60吨贮存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中,100吨综合利用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其余的直接倒弃于周边空地。

已知炉渣环境保护税税率为25元/吨。

计算甲钢铁厂当月所产生炉渣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200×25-5000=0(元)B.(200-60-100)×25=1000(元)C.(200-100)×25=2500(元)D.(200-60)×25-3500=0(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2024版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2024版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概述•合同法基础知识点•物权法基础知识点目录•公司法基础知识点•劳动法基础知识点经济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国家适度干预原则国家在经济法中的干预应当是适度的,既要保证市场的自由竞争,又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效率公平原则经济法在追求经济效率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公平,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法应当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的渊源合同的概念与分类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等。

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同时,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合同的订立VS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物权的概念与种类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物权的设立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物权的设立与变动物权的保护与救济物权的保护物权的救济公司的概念与分类01020302030401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公司的设立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初会经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初会经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初会经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经济法是指国家对经济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

初学经济法的学生需要了解以下重要知识点。

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经济法是一种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具有以下特点:(1)经济法的主体是经济活动者;(2)经济法的宗旨是保护公共利益和私人权益;(3)经济法的适用范围广泛,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

2.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它的基本原则包括:(1)自由竞争;(2)价格自由形成;(3)自由选择;(4)自由流通。

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形式,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自由平等原则;(2)诚信原则;(3)公平原则;(4)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4. 公司法的基本内容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组织形式、管理和运作方式、股权转让和公司破产等方面的法律。

公司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股东及其权利义务、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公司的财务管理等。

5. 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劳动法是规定劳动关系的法律。

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纠纷解决等。

6.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知识产权法是规定知识产权的产生、转让和保护的法律。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7. 税法的基本内容税法是规定税收制度和税务管理的法律。

税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税种、税率、税基、税收征收、税务管理等。

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包括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商品服务的质量标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等。

9. 金融法的基本内容金融法是规定金融活动的法律。

金融法的基本内容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

10. 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内容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而制定的法律。

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网络安全的基本原则、网络安全的保障措施、网络安全的责任和处罚等。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一、经济法基础知识1、法律规范:广义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在生产、生活中所建立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狭义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行为规则。

2、法律部门:同类法律规范的集合体。

3、法律渊源:法律规范的来源。

4、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权利:指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

6、义务:指义务主体必须根据权利主体的要求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责任。

7、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8、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

9、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10、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订立合同,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和相对人有效。

11、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对违反行为予以惩罚的必为的强制性义务。

12、法律制裁: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者实施的强制性法律措施。

分为: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违宪制裁。

二、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1、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速记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速记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速记第一章:经济法的概述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和规范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经济法的特点:经济性、规范性、关系性、制度性。

经济性:指经济法中所规定的对象和范围涉及经济生活领域,主要是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

规范性:指经济法具有规范性的特点,即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和规范的法律规则。

关系性:指经济法调整和规范的是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制度性:指经济法是国家建立和完善经济制度的一种重要手段。

经济法的功能: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和专门的经济法律法规等多个子系统组成的大体系。

第二章:宪法的经济规定宪法的基本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文件,是国家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国家政治、法律和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调整和规范作用。

宪法的经济规定内容:宪法的经济规定主要包括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等内容。

宪法的经济规定对经济法的影响:宪法的经济规定为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

第三章: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制度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自由、平等、公平、协调和可持续的原则。

市场经济的主要制度:产权制度、市场竞争制度、价格形成机制、财政金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包括物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

市场竞争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包括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

价格形成机制:包括市场价格和非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

财政金融制度:包括财政制度和金融制度,主要调节和管理国家财政和金融活动。

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第四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原则、国家干预原则、法治原则。

市场经济原则:指国家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制度,保护市场经济秩序。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章节考点重点知识总结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章节考点重点知识总结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章节考点重点知识总结一、导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会计专业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会计行业中,初级会计职称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专业素养的重要标志。

经济法基础作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经济法基础的备考章节、考点和重点知识进行总结,以期帮助考生更好地备战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二、备考章节总结经济法基础主要包括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与商事组织法、知识产权法、竞争法以及税法等章节。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要对每个章节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注重理解与记忆的结合,以便在考试中能够灵活运用。

三、考点重点知识总结1、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此部分主要考察经济法的定义、性质、作用以及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关系。

需要考生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核心概念与原则。

2、物权法:重点考察物权的种类、物权的设立、变动和消灭以及物权的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掌握物权的基本概念,了解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3、合同法:此部分主要考察合同的种类、合同的成立、效力和履行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熟悉合同的各种形式和要素。

4、公司法与商事组织法:重点考察公司的种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运营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掌握公司法与商事组织法的基本制度,了解不同类型公司的特点和要求。

5、知识产权法:主要考察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措施和相关规定。

考生需要熟悉知识产权的种类、申请、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6、竞争法:此部分主要考察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和执法措施。

考生需要了解竞争法的立法目的,熟悉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相关规定。

7、税法:重点考察税收的种类、税制要素、税收征收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掌握税法的基本原则,熟悉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基本制度。

四、备考策略建议1、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自己时间安排的复习计划,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备考效率。

会计初级经济法考试知识点

会计初级经济法考试知识点

会计初级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在会计初级考试中,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考试科目。

掌握好经济法的知识点,不仅可以帮助学生顺利通过考试,还能为日后的工作提供基础。

本文将从企业法人的设立、合同与债权债务、劳动关系及劳动保护、经济责任和企业破产等几个方面,总结会计初级经济法考试中常见的知识点。

1. 企业法人的设立在经济法中,企业法人的设立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企业法人指的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有关企业法人的设立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比如,提交企业设立的申请,出资方式,注册资金等。

2. 合同与债权债务在经济法考试中,合同与债权债务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是自愿达成的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议。

债权债务是合同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合同中一方对于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要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具备合同的标的、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等。

3. 劳动关系及劳动保护劳动关系及劳动保护也是会计初级经济法考试中常见的考点。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系列措施。

在劳动关系中,会计人员需要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报酬及工时的计算、劳动保险制度等相关内容。

4. 经济责任和企业破产经济责任和企业破产是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

经济责任是指违法经营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承担的法律责任。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偿还债务,最终无法继续经营的状态。

会计人员需要了解相关的经济责任法律规定和企业破产程序,以保障企业和个人的权益。

以上是会计初级经济法考试中常见的知识点,通过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考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除了上述提到的知识点外,考生还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法律条款,提高阅读和理解法律文本的能力。

同时,平时要多实践,通过解答案例分析题,提高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会计初级经济法知识点

会计初级经济法知识点

会计初级经济法知识点在如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会计作为企业经营的核心,不仅需要精通财务知识,还需要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律法规。

掌握和应用经济法知识,能够帮助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角度解析会计初级经济法知识点。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和形成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交易形式之一,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一个有效的合同不仅需要满足法定的形式要素,还需要满足实质要素。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客体、内容和形式。

形成合同的过程需要经历提出要约、承诺接受、合同成立和履行四个阶段。

2. 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侵权行为指的是主体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可以分为民事侵权和刑事侵权两种类型。

对于经济活动中的侵权行为,常见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3. 企业经济犯罪及其防范企业经济犯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不正当手段实施的犯罪行为。

常见的企业经济犯罪包括贪污受贿、侵吞公款、虚假广告、偷税漏税等。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做到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范企业经济犯罪的发生。

4. 垄断行为的禁止垄断行为是指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市场,干扰市场竞争的行为。

垄断行为的形式包括价格垄断、垄断销售、垄断进口等。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和处罚。

5. 金融犯罪及其防范金融犯罪是指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为作案对象,以非法获取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常见的金融犯罪包括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

为了防范金融犯罪的发生,金融机构应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识别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沃才教育-初级经济法—知识点汇总知识点一、发票的检查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2.调出发票查验;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小沃提示】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考点练习【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A.调出发票查验B.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C.检查开具发票的情况D.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情况【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有权采取的措施。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①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②调出发票查验;③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④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⑤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故选ABCD。

知识点二、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考点练习【判断题】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不需办理纳税申报。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纳税申报。

根据规定,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期间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故题干表述错误。

知识点三、税款征收的方式1.查账征收(1)概念查账征收,是指针对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据其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其应缴纳税款的税款征收方式。

(2)适用范围这种征收方式较为规范,符合税收法定的基本原则,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1)概念查定征收,是指针对账务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单位或个人,税务机关依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确定其应缴纳税款的税款征收方式。

(2)适用范围这种征收方式适用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3.查验征收(1)概念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其应缴纳税款的税款征收方式。

(2)适用范围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

4.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小型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缴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

考点练习【单选题】甲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其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A.定期定额征收B.查账征收C.查定征收D.查验征收【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税款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故选B。

知识点四、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1.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为了减少核定应纳税额的随意性,使核定的税额更接近纳税人实际情况和法定负担水平,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应纳税额:(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当其中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上述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考点练习【判断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③擅自销毁账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故题干表述正确。

知识点五、责令缴纳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其缴纳应纳税款。

3.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其他税款征收措施。

4.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税务机关可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其他税款征收措施。

考点练习【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滞纳金,该比例为()。

A.万分之五B.万分之七C.万分之一D.万分之三【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责令缴纳。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故选A。

知识点六、责令提供纳税担保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包括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有纳税担保能力的保证人为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保证,以及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提供的担保。

(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①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②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③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2)纳税担保的范围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

用于纳税担保的财产、权利的价值不得低于应当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并考虑相关的费用。

纳税担保的财产价值不足以抵缴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向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继续追缴。

用于纳税担保的财产、权利的价格估算,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估算。

考点练习【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担保方式的是()。

A.保证B.扣押C.质押D.抵押【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纳税担保的方式。

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包括扣押方式。

故选B。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