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停复工及夜间作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停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停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停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停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
第三条停工管理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程项目停工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停工管理涉及的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停工管理应当与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项目经理有权对工程项目进行停工管理,相关责任人应当配合并积极执行。
第二章停工原因和流程第八条工程项目停工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施工方案变更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2. 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3. 设备故障或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运行;4.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停工。
第九条停工流程如下:1. 项目经理发现停工原因后,应当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报告,并制定停工方案;2. 项目经理将停工方案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3. 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工程施工,并按照停工方案进行整改或修复;4. 监理工程师对整改或修复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汇报给项目经理。
第三章停工管理措施第十条停工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制定停工方案,明确停工原因和整改要求;2. 安排专人负责停工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和汇报;3. 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确保整改或修复后符合要求;4. 定期开展停工复工评估,评估结果应当报告给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
第十一条停工管理措施的执行应当得到所有相关人员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工程停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有权对违反停工管理制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按照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三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工程的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项目特点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的内容。
1. 工程开工阶段:- 安排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资源,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施工现场、搭建临时设施等。
-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事故防范等。
2. 工程暂停阶段:- 工程暂停的原因和时间应事先沟通,并在工地明显位置公示。
- 暂停期间,施工人员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维护设备等。
3. 工程复工阶段:- 复工前需进行施工现场的全面检查,确保安全。
- 各部门应协调好工程复工的时间和工作计划。
- 复工后应做好现场安全巡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4. 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通知施工方。
- 变更后需重新制定施工计划和资源安排,并进行相关调整。
5. 工程验收:- 工程完成后进行逐级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 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竣工手续。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规范工程的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程开工第二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以下事项:1.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 缴纳相应的安全保证金;3. 开展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工程开工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开工申请;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批准工程开工;3. 施工单位将批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场,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
第五条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工程暂停第六条工程暂停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施工质量问题,工程设计变更等。
第七条工程暂停程序如下:1. 发现工程需要暂停的原因,施工单位应立即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报告;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决定是否暂停工程;3. 暂停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是对工地停止施工或恢复施工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停复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并规范参与工程停复工的相关方的行为。
1.停工申请与批准程序:(1) 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书面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停工申请,并说明停工的原因和预计的停工时间。
(2) 相关管理机构必须在接到停工申请后及时审批,并向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发放停工许可证。
(3) 停工许可证必须明确停工的时间范围,以及停工期间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2.停工期间的安全措施:(1) 所有危险源必须得到有效的封堵和标识,确保工地的安全。
(2) 现场设有专人进行巡视,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的状态,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临时设施(如脚手架、警示标识等)必须符合安全规范,确保工人和现场人员的安全。
(4) 停工期间禁止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禁止工人和现场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3.复工程序和安全检查:(1) 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停工期满前向相关管理机构提交复工申请,并说明复工的准备工作和计划。
(2) 相关管理机构必须对复工申请进行审批,并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地复工后的安全。
(3) 复工申请获得批准后,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工人和现场人员,做好复工的准备工作。
4.处罚措施:(1) 违反停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和禁止施工规定的,将被依法处以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2) 严重违反停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撤销承包商的资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关管理机构、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工人等各方的共同努力,确保工地停复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相关管理机构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升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的效果和执行力度。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管理,保障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港口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学习,提供相关材料和操作指导。
第五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建立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台账和档案,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查阅。
第二章工程开工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进行上报和报批程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会议,明确工程开工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第十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编制开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和工序,确定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程人员和设备的安排,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撤离无关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工程暂停第十五条工程暂停必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书面申请,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监理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工程的停工及复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工程项目,监理工程指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合同执行及相关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专业服务。
第三条停工是指由于特殊情况或某些原因,暂时停止施工活动;复工是指在停工后根据合同约定重新开始施工活动。
第四条监理工程的停工及复工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合规管理的原则,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章停工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停工:(一)工程质量不合格,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二)发生着火、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的;(三)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四)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停工的。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并向监理单位提交停工申请及停工原因。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对停工申请进行评估,制定停工措施,并向施工单位下发停工通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停工记录,详细记录停工时间、原因、相关文件、通知单等信息,并确定好停工后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停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停工期间安全和秩序。
第三章复工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在完成停工原因要求的整改后,应当提交复工申请,并向监理单位提供相关整改文件及措施。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复工申请进行评估,制定复工计划,并向施工单位下发复工通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复工前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复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复工后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停工及复工管理制度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处罚,并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四条对于规范执行停工及复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彰。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本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开工、暂停和复工流程,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二、开工流程1. 前期准备1.1 在工程项目开始施工之前,项目经理和相关负责人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施工队伍、采购材料和设备、制定施工计划等工作。
1.2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启动会议,向施工队伍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目标和具体要求,明确施工队伍的责任和义务。
2. 安全检查2.1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现场环境的安全评估、职工培训和安全演练等。
2.2 安全检查合格后,项目经理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取得相关审批文件。
3. 物资准备3.1 在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所需物资储备充足,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租赁和人员配置等。
3.2 项目经理必须与供应商签订物资供应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及时采购和储备所需物资。
4. 工期计划4.1 项目经理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并与施工队伍进行沟通和确认。
4.2 工期计划必须包括施工工序、工程进度和关键节点等内容,确保工程项目按时进行。
5. 开工仪式5.1 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开工仪式,宣布工程项目的正式启动,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5.2 开工仪式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暂停流程1. 暂停原因1.1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项目经理有权暂停工程项目的施工:a) 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问题;b) 设备故障且无法继续施工;c) 政府部门要求暂停施工;d)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
1.2 项目经理必须对暂停工程项目的原因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暂停程序2.1 项目经理必须立即启动暂停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施工队伍、停止设备运行和采取安全措施等。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模版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1 为规范工程停复工管理,确保工程停复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障项目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停复工管理。
1.3 本制度的基本原则:1.3.1 安全第一,保障人员安全;1.3.2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工程停复工管理;1.3.3 透明公正,确保信息公开;1.3.4 追责问责,确保工程质量;1.3.5 效率优先,提高工程停复工管理效率。
二、工程停工2.1 工程停工条件:2.1.1 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2.1.2 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1.3 工程质量问题;2.1.4 突发事件或市政工程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
2.2 工程停工程序:2.2.1 相关部门通知工程项目责任人;2.2.2 工程项目责任人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2.2.3 根据讨论结果,工程项目责任人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2.2.4 上级主管部门批示后,发布工程停工通知。
2.3 工程停工后处理:2.3.1 停工后立即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2.3.2 责令整改,并限定整改期限;2.3.3 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三、工程复工3.1 工程复工条件:3.1.1 事故处理完毕,不存在安全隐患;3.1.2 整改措施符合相关规定;3.1.3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2 工程复工程序:3.2.1 工程项目责任人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3.2.2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复工后,发布工程复工通知;3.2.3 工程项目责任人组织人员进行复工准备工作。
3.3 工程复工后监管:3.3.1 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3.3.2 工程项目责任人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3.3.3 工程项目责任人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工程停复工管理的监督与责任4.1 监督主体:4.1.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停复工管理进行监督;4.1.2 工程项目责任人对工程停复工行为进行监督。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规范停工与复工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停工、复工管理。
第二章停工管理第三条工程项目需停工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编制停工计划,明确停工原因、时间和范围,并报经项目经理批准;(二)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工人撤离工地并停止作业;(三)停工期间,应当加强工地安全管理,保证工地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四)停工期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停工期满后,应当及时进行复工前的检查和整改,确保工程安全达到复工要求。
第四条工程项目停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二)建设单位要求停工;(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停工;(四)天气原因,无法进行施工。
第五条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停工计划,其中应当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时间、停工范围等内容,并报经项目经理批准。
停工计划应当由专业人员编制,经相关技术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停工期间,项目部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加强工地安全管理,对工地设施和设备进行有效保护,防止盗窃、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第七条停工期间,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尘、防火、排污等措施,确保停工期间不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第八条停工期满后,项目部应当按照复工前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工程安全达到复工要求。
检查和整改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检查结果应当报经项目经理批准。
第九条项目部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复工时间、地点和要求,确保工人及时返回工地并按照复工要求进行作业。
第三章复工管理第十条工程项目复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编制复工计划,明确复工时间、范围和要求,并报经项目经理批准;(二)按照复工计划,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工人及时返回工地并按照要求进行作业;(三)复工期间,应当加强工地安全管理,保证工地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四)复工期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完成复工后,应当进行复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文工程停工和复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停工和复工的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成。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工程停工和复工的一切决策必须以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为首要考虑。
2. 公平公正:所有决策要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者,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3. 沟通协调:在进行工程停工和复工的决策前,必须与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共同决定最合适的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停工和复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
三、停工的条件和程序1. 停工的条件(1)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停工,确保人员安全。
(2)质量问题:在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当停工进行整改,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3)环境影响:如果工程项目的进行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损害,应当暂停施工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停工的程序(1)发现问题:各施工单位及时向工程项目负责人报告发现的问题。
(2)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估: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发现问题后立即评估情况,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确定是否需要停工。
(3)停工决策:停工决策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最终做出,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4)停工措施:停工后,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制定详细的停工措施,并确保各方按照措施执行。
四、复工的条件和程序1. 复工的条件(1)安全条件: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复工。
(2)问题解决:停工期间发现的问题需要得到解决,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复工准备:完成必要的准备工作,如人员调配、材料准备、工程设备安装等。
2. 复工的程序(1)安全评估:复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确保复工不会引发新的安全风险。
(2)问题解决:对于停工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复工计划:工程项目负责人制定详细的复工计划,包括分阶段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工程停工 复工管理制度
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停工和复工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停工管理1. 工程停工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要求;(2)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3)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4)其他影响施工的特殊情况。
2. 工地项目经理或总监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停工的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 工程停工期间,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现场安全监管,确保工地周边区域安全;(2)做好设备、材料的保管和维护工作;(3)妥善安排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4)配合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4. 工程停工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解决了导致停工的问题;(2)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复工。
第三章工程复工管理1. 工程复工的原则是确保公安安全和质量,保持工程的进度和效率。
2. 工地项目经理或总监应当提前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复工的申请,包括复工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
3. 工程复工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对设备、材料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质量;(2)培训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3)确定复工的时间和流程。
4. 工程复工后,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2)做好进度的跟踪和检查工作;(3)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章监督检查1. 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的执行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应当定期对停工复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停工原因和解除情况;(2)复工计划和安全措施;(3)现场施工安全和质量情况的检查。
3. 对违反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进行整改。
第五章处罚措施1. 对违反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可采取以下措施:(1)警告;(2)罚款;(3)责令整改;(4)暂停施工资质等。
2.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合理安排工期,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的停复工管理。
三、停复工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停复工的前提是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2. 合理决策:停复工的决策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真分析和评估,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公正公平:停复工的决策需要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者,公开透明地进行决策。
四、停工管理流程1. 停工决策(1)项目部在发现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施工进度无法完成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或相关主管。
(2)项目经理或相关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停工建议。
(3)停工建议经项目领导小组或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停工通知。
2. 停工通知(1)停工通知应包含停工的具体原因、停工的时间和停工期间需要做的工作等内容。
(2)停工通知应及时发布到相关人员,并在工地显眼位置张贴。
3. 停工期间管理(1)停工期间,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无人进入施工区域。
(2)停工期间应及时与相关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沟通,解释停工原因和解决措施。
4. 复工决策(1)停工期满后,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工分析和评估。
(2)复工分析和评估结果应报告项目经理或相关主管,经项目领导小组或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复工通知。
5. 复工通知(1)复工通知应包含复工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安全措施等内容。
(2)复工通知应及时发布到相关人员,并在工地显眼位置张贴。
6. 复工管理(1)复工后,项目部应根据复工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2)复工期间,项目部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五、责任与处罚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停复工管理制度、造成工期延误等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停复工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停复工管理。
三、停工的情况和程序1. 停工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工程项目发生严重事故,威胁到工人和居民的安全。
(2) 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无法解决。
(3) 工程项目无法按照计划进行,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
(4) 其他需要停工的特殊情况。
2. 停工程序:(1) 当出现停工的情况时,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立即上报给项目经理,并说明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案。
(2) 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停工。
(3) 如果决定停工,项目经理应立即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制定停工方案。
(4) 停工期间,项目经理应向项目委托方和政府部门报告停工的原因和计划复工时间。
四、复工的条件和程序1. 复工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1) 解决了停工的原因和问题。
(2) 确保复工后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3) 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
2. 复工程序:(1)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在停工问题解决后,立即上报给项目经理,并提出复工方案。
(2) 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复工。
(3) 如果决定复工,项目经理应立即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制定复工方案。
(4) 复工期间,项目经理应向项目委托方和政府部门报告复工的情况和计划。
五、责任和制度执行1. 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停复工管理,并对停复工的决定和方案负责。
2.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停复工评估和决策,并对制定的停复工方案执行负责。
3. 所有相关人员都应遵守和执行本制度,并积极配合工程项目的停复工管理工作。
4. 如果有人员违反本制度,将依据公司规定的纪律处分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代替以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停复工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停复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规范施工单位停复工行为,保障参建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停工条件1.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原因,经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或相关部门认定,确需停工的,应立即停工。
2.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停工的,应及时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停工程序1. 施工单位发现停工原因后,应及时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报告,并填写停工报告单。
2. 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接到停工报告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停工原因,并下达停工通知书。
3. 施工单位接到停工通知书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发生。
四、复工条件1. 施工单位在停工原因消除后,需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提出复工申请。
2. 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收到复工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符合复工条件。
3. 经查验合格后,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下达复工通知书。
五、复工程序1. 施工单位接到复工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恢复施工。
2. 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3. 施工单位在复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六、监督管理1. 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停复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执行。
2. 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并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执行。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2篇)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一、概述我单位施工的纸地区间3#竖井暗挖隧道工程,由于过年期间____、商混等无法正常供应,3#竖井暗挖隧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期间停工放假,停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停、复工前,为了保证暗挖隧道的设备安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聚集等事故的发生,确保顺利开工特编制本方案。
二、复工前安全措施为了确保安全复工,保障井下生产工作面,及井下设备安全运转、一通三防设备的正常使用,特____以下管理机构。
1、____结构成立复工安全管理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调度站。
组长:刘亚峰副组长:李超张廷波杨新文徐承东成员:刘瑞峰张向阳郑乾隆2、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复工前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及职工生活安排,处理复工时遇到的各种安全工作及生活问题,并及时安排、布署。
副组长负责复工前项目部安全检查工作及职工生活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监督指导,全面落实跟踪。
成员负责复工期间,对项目部安排的安全检查工作及生活上的各种工作任务的实施。
3、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措施(1)复工前必须先开启风机,对双风机进行一次自动切换实验。
(2)通风人员检查风筒有无漏风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通风人员必须对井口、井下临时通风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必须向调度汇报。
(4)以上检查全部合格时,由总工签字确认后,将检查结果报业主,申请复工。
4、工作面安全管理措施(1)检查掌子面初支情况是否有开裂现象。
(2)检测沉降单位要对监测点进行符合时候有沉降。
(3)以上检查全部合格时,由生产经理签字确认后,将检查结果报业主。
5、变电所及供电设备安全检查措施(1)由于停工时,井口高压已全部停掉,复工前,机电队要安排专职电工对变电所的高压供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2)送电时,要安排专职电工在场,确保安全送电。
(3)送电后,各用电设备要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2篇)
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l施工单位已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经审定;l现场的水、电、气、通讯(包括信息网络)、道路、场地等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l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已落实,并有材质单、合格证,主要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要求;l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已齐全,并经过交底和会审;l工程投资已落实,并能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l施工单位已经过资质审查合格,特殊工种人员已经审查合格,合同已签订;l施工单位已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技术文件及验收项目划分部分表等已审定完。
1.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开工申请手续。
l施工单位在开工条件具备后,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告先送现场监理部。
l开工报告经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审核,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l开工报告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师审核同意后,再经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会签(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l施工单位接到批准的开工报告后,方可开工。
2工程的监督和停工2.1监理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进行监督处理,直到通知停工。
l违反施工顺序管理程序未经验收和工序交接即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l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可能危及安全及质量。
l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虽采取措施而效果不良。
l擅自变更设计要求。
l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新工艺、新材料。
l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l擅自改变经过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
l施工机械难以保证施工安全及质量。
l生产环境难以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l施工机具、试验设备、测量器具未以检定合格。
l其它。
2.2监督的形式和签署权限l口头通知(不停工处理)l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2.1条中情况之一时,对一般问题可用口头方式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指出问题,要求整改,并作好记录。
l整改通知单(停工处理)监理人员口头通知后,施工单位并未改正,继续施工,或对重要问题可发出整改通知单,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署,发送施工单位,并抄迸建设单位工程部。
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2篇)
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本公司制定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控,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优化资源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本制度的实施适用于全体员工,并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将遵守本制度作为首要任务,不得有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下面是具体的制度内容。
二、开工管理1. 开工前准备工作开工前,各部门和项目组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制定、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物料准备、工程设备检查等。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应提前完成,确保开工的顺利进行。
2. 开工前的安全保障在项目开工前,安全保障是重中之重。
各部门应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材料设备的安全。
同样,各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范,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 开工流程管理项目开工时,各部门和项目组应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和流程进行工作。
各项目组应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衔接和协同进行,以达到开工目标。
三、暂停管理1. 暂停原因及决策暂停工作是在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进行的,暂停工作的决策权由相关主管部门或领导来决定。
暂停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工程变更等。
暂停决策应及时、准确,并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2. 暂停流程管理暂停工作时,各部门和项目组应按照预先制定的暂停流程进行操作。
相关人员要按照暂停流程要求进行协作和配合,确保暂停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暂停期间的资源管理在暂停期间,各部门和项目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源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的保存、安全保障的落实、重要信息的备份等。
资源管理要确保暂停期间的资源不受损坏和浪费。
四、复工管理1. 复工准备工作在决定复工后,各部门和项目组应做好复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物料准备、设备检查等。
复工前需要对暂停期间的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确保复工的顺利进行。
2. 复工流程管理复工时,各部门和项目组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复工流程进行操作。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标题: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过程,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并做好相关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的开工、暂停、复工过程。
三、管理程序1. 工程开工(1)项目负责人提出开工申请,包括开工时间、施工计划、主要工序等内容,并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审核。
(2)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开工申请,确认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并下发开工许可证。
(3)开工前,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需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4)开工前,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需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2. 工程暂停(1)如工程施工中发生紧急情况,需立即暂停施工,施工人员应遵守现场暂停指令,确保人员安全。
(2)如果计划内的暂停,施工单位需提前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暂停申请,并说明暂停原因和预计暂停时间。
(3)项目管理部门评估暂停申请的合理性,并作出暂停批复,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3. 工程复工(1)施工单位根据暂停结束的通知,开展复工准备工作,包括组织人员、材料、设备等。
(2)施工单位需编制复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工。
(3)项目管理部门对复工方案进行审核,并作出复工批复,通知相关单位。
(4)复工后,施工单位需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确保安全,进行必要的整改和清理工作。
四、责任和追究1. 项目负责人对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2.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3. 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六、生效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管理目的: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停工复工管理制度
停工复工管理制度一、停工管理1.1 停工申请1.1.1 在需要停工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填写停工申请表并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说明停工的原因、时间、影响、必要的准备工作等内容。
1.1.2 停工申请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以便公司做好相关调配工作。
1.2 停工通知1.2.1 公司领导在批准停工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告知停工原因、时间、应对措施等信息。
1.2.2 相关部门收到停工通知后,应做好停工前的准备工作,清理现场,停止设备运转,确保人员安全。
1.3 停工执行1.3.1 停工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1.3.2 在停工期间,相关部门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1.3.3 停工期间,必须制定好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1.4 停工监督1.4.1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主管应对停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停工期间的安全和秩序。
1.4.2 如果出现停工期间的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1.5 停工解除1.5.1 停工期限届满或者停工原因解决后,相关部门应提交停工解除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1.5.2 停工解除后,相关部门应做好设备的复工准备工作,并通知相关人员。
1.5.3 复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完好,人员安全。
二、复工管理2.1 复工前准备2.1.1 通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停工解除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开始做好复工准备工作。
2.1.2 复工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修和试运行,确保设备完好,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
2.1.3 复工前,相关部门应对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2 复工通知2.2.1 复工前,相关部门应向员工发出复工通知,并告知复工时间、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
2.2.2 复工通知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出,以便员工做好相关调配。
2.3 复工执行2.3.1 复工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停复工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安全和工期进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停复工管理。
3. 定义3.1 停工:指工程项目暂时停止施工的状态。
3.2 复工:指停工后工程项目重新开始施工的状态。
3.3 停工原因:指导致工程项目停工的原因,如天气原因、安全事故、供应链问题等。
4. 停复工流程4.1 停工流程4.1.1 发现停工原因当工程项目出现停工原因时,责任人应立即发现并通知相关部门。
4.1.2 停工申请责任人应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停工申请,并写明停工原因和停工时间。
4.1.3 审批流程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停工申请后,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批准停工。
一旦停工申请获得批准,责任人应及时通知工程项目团队,停止施工工作。
4.1.5 停工整理在停工期间,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进行整理、清理和维护,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和完整性。
4.1.6 停工解除在停工原因消除后,责任人应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并经批准后,通知工程项目团队恢复施工工作。
4.2 复工流程4.2.1 发起复工申请在停工解除后,责任人应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发起复工申请。
4.2.2 审批流程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批准复工。
4.2.3 复工通知一旦复工申请获得批准,责任人应及时通知工程项目团队恢复施工工作。
4.2.4 复工准备复工前,责任人应组织工程项目团队进行复工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安排、材料准备等。
复工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作的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5. 责任与义务5.1 工程项目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停复工的申请和通知工作,并确保停复工流程的执行。
5.2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停复工申请进行审批,并对停复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5.3 工程项目团队成员应遵守停复工管理制度,并积极配合停复工流程的执行。
6. 处罚措施6.1 对于违反停复工管理制度的行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扣除工程项目款项、暂停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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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停复工及夜间作业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切实加强施工项目停、复工、夜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施工项目现场的停工、复工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建设、施工项目。
1.3 本办法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环境质量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集团的相关文件制定。
1.4 本规定与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集团的相关文件不一致时,以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集团的相关文件为准。
2停工管理程序2.1 施工项目的停工包括以下情况:2.1.1 正常暂停施工2.1.2 非正常暂停施工2.2 正常暂停施工管理程序2.2.1 节假日期间暂停施工2.2.1.1 在接到通知后,项目经理(现场经理)组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检查组,对项目现场的所有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面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整改。
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在隐患未整改验收完毕前不得放假。
2.2.1.2 切断现场总电源,对存放设备材料的场所、仓库由项目部负责张贴封条,对重要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看护。
2.2.1.3 项目办公区,对重要的物品进行妥善保存。
原则上办公现场不得存放贵重及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及档案。
在人员全部退场前所有门窗张贴封条。
2.2.1.4 对办公区域由业主统一管理的,按业主要求执行。
2.2.1.5 人员撤厂前需切断办公区电源,并安排专人检查办公区的消防及保卫情况。
2.2.1.6 项目部安排值班人员的,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并做好停工期间的值班记录。
2.2.2 业主(甲方)原因造成停工2.2.2.1 因业主(甲方)原因造成短期(十五天以内)停工的,项目部应做好本身的安全管理工作,按业主方要求执行。
2.2.2.2 因业主(甲方)原因造成的项目长期(超过十五天)停工的,项目部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的施工作业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必须按要求整改闭环。
2.2.2.3 项目部应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本专业的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进行拍照存档,已备因业主(甲方)原因造成丢失和损坏时进行索赔。
2.2.2.4 对项目办公区域的重要文件、文档,设备材料进行统计,集中撤出现场,防止因丢失造成损失。
2.2.2.5 所有手续完成后,项目正式停工。
2.3 非正常原因暂停施工2.3.1 项目部内部停工的管理程序2.3.1.1 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未遂事件时,必须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下发《项目部内部停工通知单》(附表1)。
2.3.1.2 项目部内部停工通知单由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填写,项目经理签发。
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争得项目经理同意后,可由现场经理签发,并上报事业部质量安全部备案。
2.3.1.3 停工通知单签发生效后,由项目部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整改。
除隐患整改项目外,停工期间严禁一切施工作业。
对于在停工期间擅自施工的,该单位清除出施工现场,并不得再次录用。
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外,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2.3.1.4 事故隐患在未整改或销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
2.3.1.5 项目部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措施,并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2.3.1.6 项目内部停工通知单签发后报事业部质量安全部备案。
2.3.2 项目部全面停工管理程序2.3.2.1 公司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立即全面停工整改的,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下发《公司停工通知单》(附表2)。
2.3.2.2 项目经理签收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公司停工通知单》同时报送公司主管领导。
2.3.2.3 停工通知单签发生效后,由项目部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整改,除隐患整改项目外,停工期间严禁一切施工作业。
对于在停工期间擅自施工的,该单位清除出施工现场,并不得再次录用。
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外,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2.3.2.4 事故隐患在未整改或销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
2.3.3 事故停工管理程序2.3.3.1 现场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或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项目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现场立即全部停工。
2.3.3.2 现场停工后,现场应立即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整顿,召开安全专题会,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确定整改防范措施,事故发生后的所有相关文件由项目部逐级报送。
2.3.3.3 当有相关政府部门介入时,除按以上所述的程序进行外,还应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2.3.3.4 事故调查按照公司《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3项目复工管理程序3.1 正常停工后复工程序3.1.1 节假日复工程序3.1.1.1 一般节假日复工前,项目部要确认施工单位人员变化情况,组织新进人员进行培训、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开展复工安全检查,确认现场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复工。
3.1.1.2 春节长假复工前,项目部应开展全面自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现场的“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边坡情况;(2)高处作业防护情况;(3)临电系统检查验收情况;(4)脚手架重新验收情况;(5)危化品管理(含消防验收);(6)设备设施检查验收情况;(7)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安全管理培训合格。
施工单位人员100%经三级教育,相关资料如:三级教育卡片、体检报告、安全试卷齐全,进行了安全技术总交底,并在交底资料中由本人签字;(8)对专项工程,复工前进行了重新技术交底;(9)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管理协议情况;(10)项目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重新梳理;(11)危险源重新辨识情况;(12)施工单位、人员安全资质重新审核情况;(13)检查工程策划文件(含施工设计和专项方案),对照实际,评估有无偏差情况;(14)项目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方面。
3.1.1.3 春节复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相关记录由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存档备案,并填写《工程复工自查情况表》(附表3)。
由事业部、制造基地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事业部、制造基地总经理或分管安全副经理批准后复工。
3.1.2 因业主(甲方)原因停工后复工程序3.1.2.1 因业主及甲方原因造成短期(十五天以内)停工的,按业主的复工要求执行。
3.1.2.2 因业主及甲方原因造成长期(超过十五天)停工后复工的,按照《工程复工自查情况表》(附表3)进行检查,复工流程按春节长假执行。
3.2 非正常停工后复工管理程序3.2.1 项目部内部复工管理程序3.2.1.1 工程项目部组织分包单位对停工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由分包单位填写《工程项目部内部复工申请通知单》(附表4),项目部安全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复工。
3.2.2 公司或上级重大隐患(未遂事故)停工后复工程序3.2.2.1 事业部安全质量主管部门及时派人现场监督停工整改。
3.2.2.2 项目部及时召开停工整顿会议,制订整改措施和方案,并做好记录。
3.2.2.3 项目部现场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验证关闭记录。
3.2.2.4 整改完成后,项目部提交《公司复工申请通知单》(详见附表5)3.2.2.5 事业部安全质量主管部门对隐患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复核,并在《公司复工申请通知单》上签字。
3.2.2.6 项目部将《公司复工申请通知单》及附属资料(停工整顿会议记录、整改措施和方案、停工前后对比照片、隐患整改验证记录等),报公司复核。
其中Ⅰ级重大安全隐患公司应派人现场验证整改关闭情况。
3.2.2.7 公司对所有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在《公司复工申请通知单》签字。
3.2.2.8 公司主管领导在《公司复工申请通知单》签字。
3.2.2.9 项目复工。
3.2.3 事故停工后复工需具备的条件3.2.3.1 现场安全防范及整改措施已经落实、验收完毕。
3.2.3.2 已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处理。
3.2.3.3 事故调查报告已经事故调查组审核批准。
3.2.3.4 相关文件材料全部整理存档完毕。
3.2.3.5 所有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复工。
3.2.3.6 复工申请已经及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2.3.7 项目复工。
3.2.3.8 政府部门介入事故调查的,除按本规定执行外,还应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夜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1 分包工程夜间施工作业应经工程项目部审批(见附表6:夜间作业申请单),不得随意开展夜间作业,夜间作业不得扰民。
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不得安排夜间作业。
4.2 夜间作业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服、戴安全帽。
4.3 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分包单位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分包单位当班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工程项目部还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4.4 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4.5 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5有关说明5.1 安全隐患的定义及分类:本办法所指的安全隐患是指工程项目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生产区域、工作场所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环境污染、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设备、装置、设施等方面的缺陷和问题。
5.2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3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4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包括:5.4.1 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现的时间。
5.4.2 安全隐患的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
5.4.3 安全隐患影响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损失;5.4.4 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前的监控措施。
5.4.5 安全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按“三定”原则执行。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5.4.6 安全隐患发现阶段及整改验收完毕后的照片。
5.5 验收应遵循“谁整改谁验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整改验收资料为永久性资料。
5.6 重大隐患、未遂事故、事故停、复工相关文件材料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