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现代化初探
当代宗族现代性与反现代性研究论文
当代宗族现代性与反现代性研究论文[论文关键词]当代宗族现代性反现代性反思[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对当代宗族现代性与和现代性理论境遇的深入剖析,指出当代宗族现代性与反现代性论争的彰显并使之陷入理论困境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冲突,而是理论自身不够成熟或存在某种缺陷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传统宗族和当代宗族认识与把握上的失准,因而文章强调应对原有的研究方法加以检讨,进而对传统宗族和当代宗族进行重新审视,以期给予当代宗族一个准确的定位。
自20世纪初,我国的宗族力量就开始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并陷入全面的解体之中,宗族力量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也发生了裂变。
这些冲击部分是由于战争的劫难和农民的流动,更重要的是来自政治上封建君主制度的覆灭。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残存的宗族组织又因其所谓的“封闭性”、“排他性”、“反现代性”而被定性为一种落后、封闭甚至反动的封建糟粕,并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在政治上、组织上给予毁灭性的打击,并使人们对宗族的“封建糟粕性”形成了一种不容置疑的思维定势。
宗族组织由此而陷入销声匿迹之中。
然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农村改革的兴起,沉寂多年的宗族力量在中华大地上纷纷复兴起来,尤其是在东南沿海及华南地区以建宗祠、修族谱、祭祖宗等宗族活动更为活跃。
此现象给以前的定势思维以强烈的冲击,进而引起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重新认识与反思,研究著述斐然。
综观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学者们大都是以当代宗族的现代性与反现代性为其探讨的话语焦点,并出现了或者否定、或者肯定、或者折中的观点。
一、当代宗族现代性与反现代性的理论境遇关于当代宗族现代性与反现代性的论述,较早的观点多持否定的态度。
撮其要者,约有:农村宗族与宗族主义,都是建立在封建的、落后的宗族文化基础上的,并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形式相适应的,是封建社会制度的反映,也是封建社会制度的一个要素,因而它与现代社会制度和现代文化是不能相容的,宗族主义是农村现代化的一大障碍。
泉州西门外燕山黄氏宗族发展初探
泉州西门外燕山黄氏宗族发展初探福建黄氏源流众多,作为王审知入闽八大姓之一,其谱系十分广大,历来对黄氏宗族的研究也不在少数。
本文拟就泉州地区一支黄氏宗族进行宗族调查,与其他福建黄氏宗族不一样的是,此宗族入闽开基较晚,且源流也大为不同,其发展过程也值得探讨。
对于此燕山黄氏的研究甚少,仅有少数论著中有所涉及,如吴幼雄在《古代泉州外来宗教史略》中曾提到泉州西门外南安丰州黄姓。
历来关于宗族的研究的论著颇多,本文将不对此赘文回顾。
泉州南安燕山黄氏开族始祖黄忠勇,原元大都燕京顺天府(今北京市)大兴县,姓答剌,名贞,字真,生于宋理宗淳祐六年(1246年)六月十六日。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登进士。
黄忠勇入闽后,足迹不离福建东南沿海一带,元泰定三年(1326年)四月初一日卒于福州路总场官邸,返葬于南安县治西狮子山,入籍南安,遂为南安黄氏燕山派始祖,以“燕山”为灯号。
宗族历史发展过程燕山黄氏发展至今,已成为今日当地较大的宗族,其发展历程是十分值得探讨的重要内容。
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迁入期、宗族形成期、宗族后发展期,其宗族后发展期又可分为宗族衰微期、宗族立足期和宗族扩展期。
(一)入闽任官开基期(元世祖至元庚辰年即1280年至元泰定三年岁次丙寅年即1326年)迁入期,为燕山黄氏开族始祖黄忠勇入闽任仕开始,到其殁于官邸,葬于南安丰州为止。
这段时间是燕山黄氏入闽,乃至定居于南安的重要时期。
黄忠勇生有十子,亦随父在南安居住并各自传下子嗣。
“子男十人,长沙裕早世,沙的后以事配薊门,次海达儿,次安童,俱以例即戎行,次武贤析居慈济宫,又次赛哥,次荣显,次漳童亦戎籍,次富童亦早逝,次贵童,即河清七世祖也。
武贤、贵童皆葬于父墓左。
”因此,燕山宗族迁入南安,形成较为庞大的家族系统,此阶段为燕山黄氏迁入期。
(二)化险为夷家族存续宗族形成期(元泰定三年即1326年至明崇祯己卯年即公元1639年)燕山黄氏宗族迁入南安,形成较为庞大的家族系统之后,按照宗族发展的正常规律,其后续的发展,在忠勇公较为雄厚的家族基础之上,应是随着子嗣的扩展和播迁,顺利地发展和扩张,然而,其发展在宗族的形成过程十分独特,因此其形成期又可分为三个阶段:宗族衰微期、宗族立足期和宗族扩展期。
当前中国农村宗族的发展趋势浅析
当前中国农村宗族的发展趋势浅析作者:田伟程安凤来源:《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年第03期[内容提要]关于农村宗族的发展趋势,“消失论”和“否定论”占主导地位。
但从宗族自身演化逻辑性、宗族存在的客观原因的相对稳定性、宗族自身的适应性和宗族功能的两面性论证,现阶段农村中的宗族将不会消失而是走向转型。
[关键词]宗族演化;发展趋势;转型宗族的存在是当前农村的重要的现象。
宗族的存在及演化对农村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研究宗族的发展趋势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宗族和宗族的演化(一)家族、宗族、宗法与家庭的联系与区别。
家族、宗族、宗法和家庭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家庭,指以特定的婚姻状态为纽带的组织形式。
在家庭发展史中出现过群体家庭和个体家庭两种形式。
群体家庭出现在原始社会中,以群婚为其本质特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到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以一夫一妻为纽带的个体家庭。
个体家庭由大家庭向小家庭不断演化。
家庭发展到一定阶段则出现宗族和家族。
家族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而结合的组织制度。
宗法,也称为“宗法制”。
是父系的嫡庶制和嫡长继承制、分封世袭制相结合的产物,兴起于殷而完备于周。
宗法只适用于奴隶社会。
因此,家庭是宗法、宗族、家族的基础。
宗法是奴隶社会的特定形态。
宗族和家族无本质区别,本文将家族等同与宗族。
(二)宗族的演化。
中国的宗族共经历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形态、殷周时期的宗法式家族、魏晋至唐代的大族式家庭以及宋以后出现的近代封建家族。
这4种家族虽然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但又各自有其发展演化过程,并与特定的社会制度相一致。
父家长制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制社会则出现宗法式家族;与封建社会相对应的家庭形式是世家大族式家族和近代家族;到了近代和现代,近代封建家族在外界的不断冲击下走向瓦解;新中国成立后,宗族走向衰亡;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宗族又出现复活的局面,有些地方宗族活动频繁开展、宗族观念也有所强化。
宗族观念对现代化的影响(共5则)
宗族观念对现代化的影响(共5则)第一篇:宗族观念对现代化的影响农村社会学论文——家族观念对现代化的影响浅析宗族观念对现代化的影响【摘要】:中国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必须把农村的现代化作为战略重点。
当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农业和农民大国,在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农民问题将是一个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影响和制约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综合性问题。
而农民问题中,家族问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这不仅表现为中国传统家族文化构成了与现代化发展最激烈冲突的因素,而且家族与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性和社会性目标从根本上说也是不相容的。
因而,正确的认识家族问题的性质及其对中国现代化的影响,对于实现农民和农村的现代化,乃至中国的现代化,都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农村家族现代化一农村家族概述在中国学术界,有关中国农村家族最经典的定义为:家族是根据单系(父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它是家庭的扩大(家庭是其基本组成单位),是一个“社群的社群”。
(费孝通)即家族是按男系血缘关系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组合而成的群体。
基于上述定义,学者们往往将中国农村家族视同于宗族,即所谓家族是“由男系血缘关系的各个家庭,在宗法观念的规范下组成的社会组织”;“宗族与家族、宗族制与家族制、宗族社会与家族社会、宗族生活与家族生活,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区别”。
另一种著名定义是孙本文提出的。
他认为,家族是一个“大”概念。
他对家族和宗族的关系做了这样的表述:"家庭为最小的单位,限于同居共财的亲属,宗族是由家庭扩充,包括父族同宗的亲属,家族则更由宗族扩充,包括父族、母族、妻族的亲属。
宗族为同姓,而家族则未必为同姓,盖包罗血亲与姻亲二者。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家族是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范围的家族关系以及由它产生的种种体制、行为、观念和心态。
也就是说,具有血缘关系的群体居住在共同 1农村社会学论文——家族观念对现代化的影响的区域之中。
二中国农村家族复活的原因在中国历史上,家族几废几兴。
宗族组织复兴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分析
宗族组织复兴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分析喻磊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公社的逐步解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以及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正式控制是从村级收缩到乡镇一级,村实行村民自治,导致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力减弱,近乎消失殆尽的宗族组织在农村社会复兴。
其对村庄权威、村民自治、乡村治安秩序以及乡镇和农村经济发展秩序都得到较好的调解与整合功能,同时也在不同程度存在着负功能因此,我们应当一方面好好利用宗族组织的正功能,另一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消解其负功能。
关键词:宗族组织复兴;正功能;负功能;对策宗族是我国最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因素,社会学研究者认为,宗族是指由父系单世系组成的世系群。
传统社会中,宗族作为国家政权统治的工具和载体在乡村社会的治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因此,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形成的以血缘认同为标志的宗族文化早己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国前,宗族是作为一种滕尼斯所谓的“共同体”而存在的,建国后,农村宗族组织被视为封建统治的基础和封建文化的残余而处于被打压的地位。
一、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宗族组织复兴的表现宗族组织群体作为一种历史久远的社会组织形式,自有它存在的政治、经济和其文化背景。
1949年之后政府采取很多措施在一定时期内压制了农村的宗族活动开展,但触动不了宗法制度在社会结构与社会意识中的深厚地位,因此,虽然在将近三十年时间中宗族与宗法关系的影响似乎接近消失,但是实际上在农村中它们的根基却依然存在,并以隐蔽的形式长期发挥着作用。
因此,一旦国家政治权力在农村社会削弱,即便没有外力的推动宗族组织也必然会走向复兴。
20世纪80年代随着农村改革的实行,一些地方的宗族活动逐渐频繁,宗族组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复兴。
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一)宗族活动的兴起闽南乡村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甚至更早,就出现了维修祖坟、重修宗祠等宗族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许多地方的祠堂的祭器以及金字匾额都受到严重破坏,宗祠也被推倒或改作他用了。
农村宗族文化的“现代性危机”——基于W村的调研分析
农村宗族文化的“现代性危机”——基于W村的调研分析文/王祖根摘要:农村宗族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不断深入,宗族文化的发展也面临新的课题。
本文立足于探讨农村宗族文化遭遇的现代性危机,以期找到合理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宗族文化;现代性危机;传承传统中国是一个血缘宗法型的乡土社会,宗族文化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深深扎根在中国几千年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社会环境土壤之中,在我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
当代社会转型加剧了乡村的巨变,政治经济基础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现代性的冲击之下,宗族文化也面临着“现代性危机”的挑战。
为此,如何引导宗族文化的传承与复兴,更好发挥宗族文化的精神引领作用,搭建属于乡村人民自己的“文化舞台”,丰富乡村人民的精神生活世界的问题刻不容缓。
本文立足于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W村,进行实证调查,通过剖析W村宗族文化的现状、问题,以小见大探索性的提出操作性建议,与现代化接轨,为农村宗族文化的发展研究尽绵薄之力。
一、调研概况W村位于湖北省X市D镇,占地面积78平方公里,距县城仅6.5公里,与107国道和京广铁路穿境而过,交通区位优越,全村大约有3000人,主要姓氏有武、田、梁,其中武姓家族最多,约占80%。
调研共调查160人,其中男性86人,约占调查人数的53.8%;女性74人,约占调查人数的46.3%。
调查对象的年龄在20岁至70岁以上不等,其中20-30岁12人次,约占7.5%;30-40岁10人次,约占6.3%;40-50岁24人次,约占15%;50-60岁35人次,约占21.9%,60-70岁48人次,约占30%,70岁以上31人次,约占19.4%。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村中的青壮年大都外出打工,农村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是一个典型的“劳务输出型”、“三留守”乡村社会。
W村宗族文化遭遇了近几十年来的巨大变迁,宗族祭祀、舞龙灯、逛集市等传统宗族文化活动消失殆尽,目前,宗族文化活动主要体现在祠堂修建上,且祠堂修建的历史悠久。
宗族的功能及其历史变迁
宗族的功能及其历史变迁宗族是一个由血缘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组织,是人类社会中最古老的组织形式之一、它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具有许多功能,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首先,宗族在人类历史上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
在早期的农业社会中,宗族是一个经济单位,它们通过共同劳动来获取生存所需的食物和资源。
宗族成员通过分工合作,互相帮助,共同经营土地,养活家庭。
宗族还可以通过联姻来扩大家族势力,并获取更多的资源和财富。
其次,宗族在社会秩序和法律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宗族内的成员之间有明确的地位和责任,宗族成员有固定的社会地位和角色。
宗族内部设置了一系列规则和约束,建立了自己的法律和秩序体系。
宗族通过自己的法律制度进行纠纷解决和刑事制裁,维护族群的利益和稳定社会秩序。
此外,宗族也在政治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古代社会,宗族是政治权力的重要基础之一、宗族作为一个团体代表,可以通过扩大联盟和争取盟友来获取更多的政治权力。
宗族也可以通过内部的选举或继承制度来确定族长或族长家族的领导地位,并参与或影响政治决策。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变迁,宗族的功能和地位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随着现代化的到来,宗族的经济功能逐渐减弱,被其他经济组织所取代。
宗族的法律和政治功能也逐渐被现代国家的法律和政治体系所取代。
宗族内部的权威和地位也随之逐渐减弱,个人的自由和独立性得到了更多的重视。
然而,尽管宗族在功能和地位上发生了变化,但它仍然在一些社会中保留着一定的意义。
例如,在一些非洲国家和中东地区,宗族仍然是社会组织的基础,对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关系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宗族在这些地区仍然具有重要的经济、法律和政治功能,并对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
总之,宗族是一个由血缘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组织,具有多种功能。
它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经济、法律和政治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变迁,宗族的功能和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但在一些社会中仍然存在,并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宗族调研报告
宗族调研报告宗族调研报告引言宗族作为一种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宗族制度在现代社会仍然存在的原因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我们希望能够揭示宗族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和功能,为保护和发展宗族制度提供参考。
一、宗族的现状1. 宗族的定义与特征宗族是指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由同一个祖先派生出来的大家族。
宗族在中国社会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其特征包括较为保守的组织形式、尊重长辈和维护家族荣誉等。
2. 宗族的现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宗族制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
许多宗族传统的习俗和礼仪逐渐淡化,年轻一代对于宗族意识的认同度也较低。
然而,宗族制度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并且在某些领域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宗族制度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稳定宗族制度有助于在社区中建立稳定的秩序和互助机制。
通过强调家族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亲情纽带,宗族可以为社会提供一种自我约束的机制,减少犯罪和纠纷的发生。
2. 传承和维护传统文化宗族作为传统社会组织形式的一种,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宗族制度可以保护和传承家族的历史记忆、族谱、习俗和传统技艺等,对于维护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3. 促进社会合作与发展宗族内部的亲情纽带和信任关系有助于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宗族成员可以共同合作经营农田、发展产业,形成规模效应,并且共同承担风险和分担成本,提高整体社会的生产力。
三、现代社会对宗族制度的挑战尽管宗族制度在某些方面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现代社会中也面临着很多挑战。
1. 个体主义的冲击随着现代社会竞争的加剧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个体主义观念逐渐盛行。
年轻一代对于个人权益的追求大于对于宗族利益的认同,这对宗族制度的传承和发展构成了挑战。
2. 地域与城市化的冲击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速,农村地区的人口流失严重,导致宗族制度在农村地区的传承受到极大的限制。
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宗族因素探析
产经营和 日 常生活 中产生了寻求帮助 的心理 , 同姓 同族之 使
人的联 合成为必要 , 使得宗族 的产生 、 发展成 为可能_ 1 1 。 2传统宗旅思想 和传统 文化是宗族复兴 的文化基础 .
宗族思 想和家族 观念在 中国广 大农村地 区有着根 深蒂
同的影 响。虽然 自近代 以来 中国进 行 了大 规模的反封 建斗
实行 的人 民公社制度和集体化运动更是对宗族予以彻底性毁灭 , 国家政权 直接延伸到农村基层 。改革 开放 以来, 宗族 在 中国南方部 分地 区又重新活跃起 来。如何解释 目前宗族在 中国农村 的复兴和发展 , 宗族对 于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
有 着什 么正 负影响 , 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 中必须要 予以高度重视和妥善解 决的重 大问题 。 是
争, 现存 的社会主 义制度更 是与宗 法思想 、 宗族 观念格 格不 入, 但是 , 由于思想观念 的相对独 立性 , 宗法 思想 、 宗族 观念 不会 因为社会 主义制度的建 立而 自动消除1 2 ] 。王朔 柏和陈意
新对安徽三个村 的研 究表 明, 即使在对于宗族摧毁力度最 大 的“ 文化大革命 ” 时期 , 统的集体性宗族 因与新制度发 生组 传 织性同构而得 以延续 , 并在农 民面对灾难而 向 自身寻求保护 资源时得到了增强 , 村民依然保存 了对宗族 的浓厚 留恋之, 3 隋[ 1 。 中 国传统 文化 中对于人情 、 俗和生 活习惯规 则极其 重视 , 礼 当村 民之间产生矛盾 和冲突 , 往往 不是依靠法律解决而是寻
一
、
农村 现代 化进 程 中宗 族复 兴 的原 因
3国家治理方式 的转变和农村社会 自主性 的增加 .
2 0世纪 8 O年代 以来 ,国家对农村社会 的治理方式有 了 明显 的改变 , 由以前的直接行政管理转 变为以村民为治理主
传统文化中的宗族关系与现代家族制度
传统文化中的宗族关系与现代家族制度传统文化中的宗族关系和现代家族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概念。
在古代,宗族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单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身份都与宗族有着密切的关系。
而在现代,家族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减弱了,但它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本文将探讨传统文化中的宗族关系和现代家族制度之间的关系。
首先,传统文化中的宗族关系与现代家族制度的联系在于它们都是人们社会联系和集体认同的一种方式。
在古代社会,宗族是一个家族联盟,由同一血统的人们组成。
宗族内部的成员彼此有着亲属关系,共同维护着家族的利益和荣誉。
传统文化中的宗族关系强调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强调了家族的延续和传承。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家族制度的地位和影响力有所减弱,但它仍然存在,并对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现代家族制度更加注重个人的自主和选择,人们可以选择自己的配偶,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然而,家族依然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单位,家族成员之间的亲属关系仍然被重视和尊重。
例如,在一些婚姻和亲子关系方面,家族的意见和期望仍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第二,传统文化中的宗族关系与现代家族制度的区别在于它们对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不同态度。
在传统文化中,个人的自由和选择受到相对较少的关注,宗族关系被看作是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个人的行为和选择必须符合家族的利益和传统,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往往优于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然而,在现代家族制度中,个人的自由和选择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尊重。
人们追求个人的幸福和满足,注重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家族关系变得更加灵活和开放,个人可以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而不必完全受制于家族的期望和要求。
尽管传统文化中的宗族关系与现代家族制度有所不同,但它们依然相互关联并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中的一些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宗族关系的观念和传统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于现代社会中,影响着人们的家庭观念、亲子关系和婚姻观念。
家族制度虽然在现代社会中逐渐弱化,但家族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单位,人们仍然依赖家族的支持和认同。
论传统宗族制度在乡村振兴中的转型
论传统宗族制度在乡村振兴中的转型在广袤的中国乡村,传统宗族制度曾深深扎根于社会结构之中,对乡村的秩序、文化传承和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传统宗族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促使其进行转型以适应现代乡村发展的需求。
传统宗族制度在过去的乡村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将家族成员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且稳定的社会单元。
在经济方面,宗族内部常常会进行互助合作,共同应对农业生产中的困难,例如农忙时的互相帮忙、资金的拆借等。
在社会治理上,宗族的长辈和权威人物往往能够调解纠纷,维护乡村的秩序和稳定。
此外,宗族文化传承着家族的价值观、道德规范和传统习俗,增强了家族成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但在现代社会,传统宗族制度的局限性也逐渐显现。
首先,其封闭性可能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和狭隘的利益观念。
在一些地区,宗族势力可能会垄断资源,阻碍外来投资和人才的进入,不利于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其次,传统的宗族治理方式在面对复杂的现代社会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人治色彩较浓的管理模式,可能引发不公正的裁决和社会矛盾。
再者,一些陈旧的宗族观念和习俗,如重男轻女、封建迷信等,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相悖,制约了乡村文明的进步。
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其目标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在这一背景下,传统宗族制度需要进行积极的转型,以融入并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
在经济发展方面,传统宗族可以转变为经济合作组织。
利用宗族成员之间的信任和凝聚力,共同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
通过整合宗族内部的土地、资金和人力资源,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技术,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
例如,某些乡村的宗族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共同种植特色农产品,并通过电商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在乡村治理中,宗族可以与现代治理体系相结合,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
1930年代寺北柴村宗族与基层社会生活初探中期报告
1930年代寺北柴村宗族与基层社会生活初探中期报
告
本次报告主要介绍了1930年代寺北柴村宗族与基层社会生活的初步研究成果。
一、背景
寺北柴村位于日本富山县中新川地区,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小村庄。
该村庄历史悠久,宗族文化影响深远。
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传统的
宗族制度逐渐式微,但宗族文化仍然深植于村庄基层社会生活之中。
二、研究内容
本次研究主要围绕寺北柴村宗族和基层社会生活展开,以下是一些
初步发现:
1. 宗族文化的影响
寺北柴村宗族制度虽然逐渐式微,但宗族文化仍然深植于村庄基层
社会生活之中。
在村庄内部,宗族成员之间的关系相对紧密,互相帮助,彼此关注。
宗族节日、祭祀、祖先祭祀等传统活动仍然是村庄最重要的
社交活动。
2. 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
寺北柴村地处山区,农业生产受到环境限制,农作物种植和养殖业
并不发达。
受到天气、自然灾害等影响,村庄的农业生产经常遭受重创。
3. 社会关系的构建
在寺北柴村,社会关系主要基于地缘关系构建,村民之间的关系也
比较密切。
由于村庄的大小有限,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的身份、人情、
家庭和经济情况,因此村民之间的互动和互助也更加密切。
三、结论
寺北柴村宗族和基层社会生活的研究是一个复杂而又深入的课题,目前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分析,来更加深入地理解和解释村庄的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
但是我们能够初步得出结论,即宗族文化和社会关系是寺北柴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有待进一步解决。
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代中国农村宗族问题研究管窥
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代中国农村宗族问题研究管窥摘要:本文就当代宗族复兴的原因、宗族由传统向现代变迁、宗族与农村民主政治的关系、宗族与社会经济和宗族与现代化的宏观思考等五个问题,对学术界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代农村宗族研究的现状进行了较系统的回顾和梳理,进而对研究中存在的某些误区和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作了粗浅的探讨。
我们认为:当代农村宗族的研究,既有实证研究的不足,也有多视野、多角度综合研究的缺乏,更有漠视处于特定生存环境下的农民政治经济利益诉求的问题;研究要继续深入与取得新突破,我们应摒弃自我文化优越意识为特征的贵族思维,克服“封建宗族论”和农民政治意识落后论等思维惯习,正视城乡社会生存方式与社会利益的多元选择;把农村宗族的研究和它的利益主体农民紧密相连而不是割裂与农民的关系,从而克服用静止的眼光看待农村宗族问题。
关键词:农村;宗族;农民The Review of Chinese ContemporaryAbstract: The article has a review and combing on the study of five main aspects of Chinese contemporary rural clan since1990s including the causes of the revival of contemporary rural clans, the change of rural clan from tradition to moder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ural clans and rural modern democracy,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clan and social economy, and the macro-argumen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ural clans and Chinese modernization. And then some discussions have been made on the shortage of research or aspects without deepening. Based on the review,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not only does the study of Chinese contemporary rural clan exists both the shortage of the positive research and the deficiency of multi-scopes and multi-angles, but also has the problem of ignoring the rights in politics as well as economy of peasants in special survival circumstances. And we argue that, if the research is to be deepen in further steps and breakthroughs are to be achieved, something must be done: to reject the noble-like thinking characterized by the sense of ego-superiority of self-culture; to get the better of the thinking habit such as the argument of feudal-clan, the argument of backward politic ideology of the peasantry;to relate rural clans to the peasantry, their subject of benefits instead of splitting them, and regard the multi-choices of ways of the existence and social benefits of rural society as well as urban society, thus toovercome the static vision on looking at the rural clan.当代中国农村宗族问题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之一。
现代宗族体系
现代宗族体系
是如何演变的
现代宗族体系是由传统宗族体系演化而来的,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的进化。
传统宗族体系是以共同血缘或者婚姻关系为基础的家族组织,通常父系氏族被看作是社会中最重要的部分。
而现代宗族体系则不同,它是在传统宗族体系的基础上发生了改变。
它把更多的重点放在社会关系上,而不再仅仅是婚姻关系。
它把宗族分为三大类:核心宗族、扩展宗族和边缘宗族。
核心宗族是指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社会关系,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
而扩展宗族则指那些以非家族成员加入家庭为特征的家庭,它们可能是朋友、后代、亲戚或者邻居。
边缘宗族则指当前家族中的外来成员,他们可能是婚姻关系等。
现代宗族体系的发展使社会组织更加具有多样性,更加注重社会关系和社会角色的变化。
它也让家庭成员在社会中得到更多的尊重和认可,从而促进家庭的发展和和谐。
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
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正文】(四)宋元明清宗族研究这一时期的研究从内容和观点来看,实际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80年代前期为第一阶段,在该阶段,六七十年代留意族权问题的一些学者整理发表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形成宗族研究的一个高潮。
研究的基本特征是把宗族制度作为族权看待,多通论宗族制度的主要内容如祠堂、族长、族田、族谱,注重族权同政权的结合,认为族权起着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这时也有研究者看到政权和族权矛盾的一面。
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为第二阶段,宗族研究进入新时期,主要表现在一些学者对已有的宗族研究观点提出商榷,加强了断代、专题、区域和个案宗族研究。
该时期宗族研究的基本特征是,把宗族制度作为社会制度看待,在其与政治的关系上更多地注意二者的互动关系,从宗族制度的功能分析转向结构的探讨,宗族研究的视野扩展到旧有宗族几大要素之外,看到了宗族制度与商品经济和谐的一面,注意到宗族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对中国社会的适应性和其多方面发展的可能性。
以上两个阶段的大致划分,有助于我们把握不同时期研究者的学术倾向性。
1.宋元明清宗族的整体性探讨农村公社和东方社会理论影响了学者对宋元明清时期宗族的研究。
50年代中期,历史学界进行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不少学者援引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农村公社的论述,来说明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社会共同体,说明这正是古代东方早期奴隶制的重要特点。
受这场讨论的影响,徐扬杰于1959年写了题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村公社和家族制度》的论文,以这篇论文后半部为基础写作的《宋明以来的封建家族制度述论》,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4期上,对宋以后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形成过程、形态结构、社会影响,以及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作用等,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并指出家族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因素。
徐扬杰对宋以后宗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他的论文集《宋明家族制度史论》(中华书局1995年版)中。
农村宗族活动有利于中国现代化吗
作者: 谢维扬
作者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
出版物刊名: 探索与争鸣
页码: 20-23页
主题词: 农村;宗族活动;中国;现代化;宗族文化
摘要: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许多地区重新出现了宗族活动。
这一现象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随着宗族活动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入.各种不同的观点被提了出来。
有人认为,部分地区农村宗族活动所带来的治安问题.将给农村生活带来某些消极的影响。
也有人开始对发掘当前农村宗族活动所体现的文化上的正面价值感兴趣。
这应该说是在使农村宗族研究的整个结论趋于合理的一项发展.。
也谈宗族复兴
也谈宗族复兴本文分析了当代农村复兴宗族的现代性;论证了复兴宗族的合理性和进步性,并对利用宗族力量促进乡村建设提出建议:组织、发展互助合作式的集体经济;维护乡村秩序,在乡村治理中充当重要角色;维护村民的公共利益,发展村内公共事务。
标签:宗族;新宗族;现代性;宗族功能新中国成立后,宗族遭到了全面的批判和取缔,一时之间,农村的宗族势力似乎全然消失。
到了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踏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集体合作社式的生产方式完全被打破,家庭再次成为生产的独立主体,被推到了生产的前沿。
在此大环境下宗族观念再次抬头,以家庭联合为形式的宗族复兴活动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热热闹闹的上演了。
宗族的“回潮”引起了学术界的强烈反响。
诸多学者纷纷立说评述“宗族力量”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不良影响。
然而笔者认为,宗族在经历了中国20多年的现代化建设后,已经与传统的宗族大不相同。
现阶段在中国农村复兴的是传统宗族的变种,是农民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创新了的宗族,是一种能够容纳现代化持续变迁问题与要求的较有弹性的制度形态,是一种带有鲜明现代化特色的“新宗族”,并在农村社会现代化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传统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父系家长制为内核,以大宗小宗为准则,按尊卑长幼关系制定的封建伦理体制,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中国宗族经历了一段全面消溃的时代,使得千年的宗族历史出现了断层,人们的宗族观念淡化,同一时期,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也影响了人们的宗族观念,因此当80年代农村的宗族热闹登台时新宗族已不同于传统宗族,其内容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首先,新宗族的宗法性减弱。
传统宗族作为一种封建社会产物,鲜明的特点是在其宗法性,宗族内往往是宗法大于国法。
而新宗族则是在中国乡村的民主化进程中,伴随着乡村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复兴的,宗族的成员尤其是年轻的宗族成员受到的是现代化教育,增长了见识,形成自己的行事准则,加强了法律意识,宗族中所谓的族规、族训效力锐减,宗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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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 2000・4宗族现代化初探黄世楚 〔摘要〕 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无论我们对宗族这一带有较强封建色彩的组织持什么样的态度,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宗族组织都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快消失,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宗族不断对自身进行调整,使之与不断变化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相适应,从而实现自身的现代化。
〔关键词〕 宗族;自我调整;生存空间;现代化 一、对宗族现代化的界定对于“现代化”一词的涵义,人们有着不同的理解。
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现代化是自科技革命以来,人类急剧变动过程的总称。
……科技革命具有改变人类环境的巨大力量,造成特殊的社会变迁方式,而社会各单元对这一新环境和变化的适应和调整过程就是现代化”〔1〕。
“广义的现代化是指自工业革命以来现代化生产力导致社会生产方式的大变革,引起世界经济加速发展和社会适应性变化的大趋势”。
〔2〕笔者认为:一方面,以科技革命为推动力的现代化进程,必然要对社会造成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宗族也必然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冲击。
另一方面,面对科技革命带来的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各种社会组织都必须作出回应,要么因适应不了环境的变化而走向灭亡,要么不断调整自己,使之与整个变化了的社会环境相适应,从而实现自身的现代化。
根据这种理解,笔者认为宗族的现代化,就是指在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宗族组织不断调整自己,使之与(现代化了的)社会大环境相适应的过程。
二、从宗族自身看宗族现代化的可能性宗族组织能否实现自身的现代化,关键取决于它对变化了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适应能力。
从我国宗族组织几千年而不衰的情况看,它对社会变迁的适应能力是相当强的,其顽强的生命力与其广泛的适应性和高度的灵活性是分不开的。
(一)宗族组织具有广泛的适应性1.宗族组织对不同的经济形态具有很强的适应性。
宗族出现于生产力极不发达的自然经济时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封闭的社会环境,是它产生的社会条件。
到了近代商业经济社会,商品经济逐渐取代自然经济,商人的大量出现和商业活动的空前活跃,对农村长期存在的封闭状态形成了极大的冲击。
一方面,商人们的流动性破坏了宗族成员的地缘关系,即有一部分人不再与其它成员聚族而居;另一方面,商人们的流动性又破坏了宗族成员的血缘关系,长期在外流动使他们与原来同一宗族成员的血缘关系变得模糊起来;再者,商人“重利轻义”的经济思想也对传统的宗族观念产生了冲击。
如果仅从这几方面看,商品经济条件下,宗族的存在似乎很艰难。
但从实际看,分化的商人阶级中,离土不离乡者仍占相当大的比例,商人在经商活动中也往往利用宗族关系来发展业务。
宗族组织也能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相适应,无论是欧美发达国家,还是台湾、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着与传统宗族组织有很多不同的宗族组织(由于它们与现代工业社会相适应,因此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现代化宗族的雏形)。
・51・2.宗族对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也有着较强的适应性。
在封建社会,宗族能够顽强地生存发展,在当今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宗族都有一定的生存空间。
尽管具体的宗族活动在我国曾一度销声匿迹,但并不等于宗族已被消灭,只要环境适合,宗族还会由隐藏到公开,恢复其本来面目。
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宗族活动的再度兴起便是明证。
3.宗族对不同的政治制度也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在封建专制政治制度下,宗法制度能与其相互依存,并作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延伸和补充长期存在。
在现代的民主政治制度下,宗族对政权机关的产生、行使权力的方式等表现出相当程度的适应能力。
无论在什么政治制度下,都不能武断地认为宗族总是反政治的,恰恰相反,作为一种社会成员的自组织形式,它对权威的有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政治组织总是表现出一定的依附性和适应性。
(二)宗族组织有着高度的灵活性宗族组织对社会变迁的适应性,是通过其高度的灵活性表现出来的。
即宗族总能够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灵活地调整自身的组织结构、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等,使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1.吸收成员的原则、标准很灵活。
从成员成份上看,宗族成员由西周权限于贵族,到后世平民也可以加入宗族,成为宗族的一员。
从宗族的领导成员上看,最初宗族的领导人只能由世袭贵族担任,到宗子制崩溃后,一般士族也能担任;进入封建社会中期,大多由封建官僚担任宗族的领导,到封建社会晚期,一般的绅衿阶层也能走上宗族的领导地位;到了近代,大地主、大富商成为宗族的主导者;当代的宗族则大多由族中的能人担任。
从成员的来源上看,由最初仅限于有明确的血缘关系的成员才可能成为宗族的成员,到后来允许同出于一姓的异姓亲堂甚至仅有拟制血缘关系的成员加入宗族,现代更是将女性及其家庭成员,如女婿、外甥等都纳入宗族成员的范畴。
2.管理体制相当灵活。
在西周的宗子制下,一般由大宗领导小宗。
宗子制瓦解后,一般小宗的头人开始代替大宗对本宗族进行管理,这就是族长制。
随着社会的变迁,特别是受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思潮的影响,富于现代特色的宗族会员大会,及由大会产生的理事会、监事会又正式代替族长的权威对本宗族进行管理。
〔3〕3.活动内容和方式相当灵活。
传统宗族的活动内容主要有:祭祀祖先、经营族产、兴办义学、修续族谱、处理族内纠纷、对族人进行封建礼法教育等。
当代宗族除了沿袭上述部分内容之外,还增加了春节团拜、联欢、褒奖本族的科技与文化名人,并以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族中子弟,吸引族人回乡投资兴办实业,为本族人在外创业、求生提供信息与方便等。
总之,随着社会的变迁,宗族总在不断调整自己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三、从外部条件上看宗族现代化的必然性在中国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面对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宗族只能作出两种选择:一种是经受不住社会变迁的巨大冲击,逐渐瓦解直至走向灭亡;另一种是逐步适应社会的变迁,与变化了的大环境相适应,实现自身的现代化。
从现实的情况看,宗族组织选择第一种前途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也就是说,宗族不可能因受工业化的冲击而很快走向灭亡。
(一)从地缘关系上看,农村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难以从根本上进行改变。
工业社会里人们的地缘关系是比较复杂而且多变的。
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们的流动性较大,二是同一社区居民的成份比较复杂。
而在中国农村,要做到这两点是相当困难的,特别是农村社区居民身份的复杂化更是难以做到。
这是由农村人口流动性不强决定的。
即使进入工业社会,中国农村人口流动与转化仍会遵循如下几条基本规律: 1.农村人口流动呈单向性。
即农民向城(镇)流动多,而城(镇)居民向农村流动且在农村定居者少,而农村人口的外向流动不会对农村社区的居民结构产生大的影响。
2.农村人口的外向流动与转化具有有限性。
从中国城乡居民的悬殊比例和城市的有限容量上看,能向城镇流动的人口不可能太多,仍有大量农民必须以农村为固定居住点。
3.农村居民点之间的横向流动较少。
受行政区划、生活习惯以及农民的保守意识等因素制约,除了大规模的移民,农村各乡村之间的人口流动很少,基本上不会对农村居民的结构造成大的影响,即使是一些准工业化了的农村,外来人口已占相当大的比例,但这些村的原有居民在地缘上的关系仍然存在,受外来人口冲击不大。
因此,中国农村形成的亲族聚居的现状在短期内不会得到很大改变,以亲缘关系而不是业缘或其・61・它关系来组织居民的现象,在农村仍将长期存在。
(二)从血缘关系上看,其传承延续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任何人都不可能选择或者更改与先辈或祖先的血缘关系。
在居住地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血缘关系的脉络仍会很清晰、稳定。
而这种稳定、清晰的血缘关系,正是宗族赖以存在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即使中国进入了工业社会,人们的血缘关系也会继续存在,以它为导向的社会组织———宗族,在中国也不会很快消失。
(三)从社会经济环境看,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一方面对传统的社会组织形成了冲击,另一方面又给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农民带来了更大的生存压力,他们既要作为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面临其它利益集团的竞争,同时,整个农民群体中,各个小的利益群体也面临着相互竞争的压力。
面对各种压力,他们必然要通过各种组织团结起来,共同竞争。
而地缘关系的稳定和血缘关系的客观存在,又给他们进入各种社会组织提供了方向,宗族无疑是比较受欢迎的一种选择。
在工业化国家中,大量存在的以经济互助为主要功能的宗族组织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而现阶段内陆吸引华侨、台胞回老家投资办实业,发展地方经济,以及海外侨胞、台胞主动将资本投向家乡,以在有着或近或远的血缘关系的族人的支持下寻求发展,也正体现了以宗族组织为依托实现各自经济利益的这一特征。
(四)从文化背景上看,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先进文化的引进并不会导致中国传统文化的彻底消失,而只可能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
因此,即使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都将得到保留并发扬光大,宗族的存在仍然拥有心理与文化上的基础。
(五)从政治环境上看,宗族仍然拥有一定的生存空间。
从80年代中期至今,政府对宗族的干预只是一种事后干预,只要宗族活动没有对社会造成大的负面影响,地方政府一般没有过多干涉。
同时,由于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基层组织趋于涣散,宗族组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由此而产生的政治真空,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另一方面,也为人民公社解散以后农村生产、经营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方向和便利,在改革开放之初为农村经济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这也是基层政权对宗族组织持中性态度的原因之一。
从政府的角色看,一些地方政府如陕西、湖北的随州市等,大量地募集海外华人的捐助,公祭黄帝、炎帝等,客观上也对民间的崇宗祭祖等宗族活动起了示范作用。
从增强社会群体内部的凝聚力,加强与海外华人的联系以促进大陆经济的发展,以及弘扬传统文化等角度而言,政府的公祭活动与民间的祭祖活动并无质的区别。
从现行的政治制度上看,我国只是在现行宪法中提到过“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宪法》第一章第二十四条)。
而宗族会不断吸收新的东西抛弃旧的东西从而实现其自身的现代化,因而,仍将宗族意识定性为“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显然不符合实际。
现代化过程中的宗族与传统的封建社会中的宗族不能相提并论。
在一些实体法中,也没有明确对宗族组织的态度。
与之相关的仅有:新《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封建迷信”来“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蒙骗他人致人死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四款:“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总的来看,实体法中对宗族活动没有明确规定为违法,宪法中虽有关于“反对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的规定,但又缺乏明确的针对性,无论是在理解上还是在具体的解释上都有很大的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