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运价交易规则
航运运价交易基础知识
航运运价交易基础知识1、什么是航运运价远期交易的开仓、平仓和持仓?开仓也叫建仓,是指交易商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航运运价远期合同。
如果交易商将这份航运运价远期合同保留到最后交易日,他就必须通过现金交割来了结这笔航运越加远期交易。
平仓,是指航运运价远期合同交易商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航运运价远期合同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股指期货合约,了结航运运价远期合同交易的行为。
航运运价远期合同交易商在开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做未平仓合约,也叫持仓。
开仓之后交易商有两种方式了结航运运价远期合同:或者择机平仓,或者持有至最后交易日并进行现金交割。
2、航运运价远期交易主要有什么功能?航运运价远期交易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风险规避功能航运运价远期交易的风险规避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交易商可以通过在现货市场和航运运价远期交易市场反向操作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航运运价远期交易具有做空机制,航运运价远期交易的引入,为市场提供了对冲风险的途径,担心航运市场运费会下跌的交易商可通过卖出航运运价远期合同对冲航运市场运费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现货市场造成的影响。
(2)价格发现功能航运运价远期交易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通过在公开、高效的航运运价远期交易市场众多交易商的竞价,有利于形成更能反映集航运运费真实价值的运费价格。
航运运价远期交易市场之所以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一方面在于航运运价远期交易的参与者众多,价格形成当包含了来自各方的对价格预期的信息。
另一方面在于,航运运价远期交易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指令执行速度快等优点,交易商更倾向于在收到市场新信息后,优先在航运运价远期交易市场调整持仓,也使得航运运价远期交易的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
3、航运运价远期合同主要包括哪些要素?航运运价远期合同是SSEFC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航运运价远期交易的对象。
一般而言,航运运价远期合同主要包括下列要素:(1)合同标的:即航运运价远期合同的基础资产,比如美西航运运价远期交易的合同标的即为美西航线的SCFI指数。
航空货物运价手册
航空货物运价手册一、运价体系航空货物的运价体系主要由基本费率、附加费率和各种费率组成。
基本费率是航空公司根据成本加利润制定的,是货物运输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附加费率则是由于一些特定因素,如燃油附加费、安全附加费等,额外收取的费用。
而各种费率,包括对特种货物的特殊处理费率、运费计算中的折扣费率等,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二、重量和体积航空货物的运费是根据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来计算的。
货物的重量包括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航空公司通常以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作为计费重量。
货物的体积则以货物包装的最大尺寸计算。
三、运价分类航空货物的运价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
例如,按运输距离分,可以分为远程运价、中途运价和进仓运价;按货物种类分,可以分为普通货物运价、贵重货物运价、特种货物运价等;按航空公司不同,可以分为国内航空货物运价和国际航空货物运价。
四、附加费航空货物的附加费种类繁多,主要由于油价波动、汇率变化、安全措施等原因产生。
常见的附加费包括燃油附加费、安全附加费、战争附加费等。
五、特别运价特别运价是指在特定时期内,为了鼓励某些货物的运输或限制某些货物的运输,航空公司对某些航线或货物制定的特殊运价。
例如季节性货物运价、促销运价等。
六、合同与协议航空货物运输涉及到的合同和协议主要有货运代理协议、航空公司运输合同、买卖合同等。
这些合同和协议规定了各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保证货物运输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依据。
七、违规与处罚在航空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如超重、瞒报品名等,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处罚的形式包括罚款、取消代理资格等,具体视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八、法律与监管航空货物运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
国际航运惯用的运费计算方法
国际航运惯用的运费计算方法国际航运的运费计算方法将因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费计算方法及不定期船运费或租金的计算方法两类。
一、班轮运费计算方法: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运费附加费两部分组成。
此处先讲述班轮基本运费的计算方法。
班轮基本运费的计算方法因所运货种的不同而不同。
计有重量法、体积法、从价法、综合法、按件法和议定法等七种。
1)重量法:按此计算的基本运费等于计重货物的运费吨乘以运费率。
所谓计重货物是指按货物的毛重计算运费的货物。
在运价表中用W标记,它的计算单位为重量吨.如公吨(Metric Ton M/T)长吨(Long Ton L/T)和短吨(Short Ton S/T)等。
按照国际惯例,计重货物是指每公吨的体积小于1.1328m3(40ft3)的货物:而我国远洋运输运价表中则将每公吨的体积小于1m3的货物定为计重货物。
2)体积法:按此法计算的基本运费等于容积货物的运费吨乘以运费率。
所谓容积货物是指按货物的体积计算运费的货物,在运价表中以M表示,它的计量单位为容积或称尺码吨。
按照国际惯例、容积货物是指每公吨的体积大于1.1328m3(40ft3)的货物;而我国的远洋运输运价表中则将每公吨的体积大于1m3的货物定为容积货物。
某些国家对木材等容积货物按板尺和霍普斯尺作为计量单位,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是:1ft3=12board foot(板尺)=0.785Hoppus foot(霍普斯尺);1m3=35.3148ft3。
[page]3)从价法:按此法计算的基本运费等于资物的离岸价格(FOB)乘以从价费率。
所谓货物的离岸价格是指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若贸易双方按此价格条件成交之后.卖方应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买方则承担运费及保险费等在内的货物装上船以后的一切费用。
而从价费率常以百分比表示,一般为1~5%。
按从价法计算的基本运费的货物。
在运价表中用Ad.Val表示。
但是,贸易双方在谈判中除按离岸价格成交外,通常还有按到岸价格条件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或按离岸加运费价格条件(Cost and freight-CF)成交的。
找船网分享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
找船网分享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一、海运运费的计算海运运价大体可分为租船运价和班轮运价两大类。
我们主要讲授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通常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构成。
基本运费是指班轮公司为一般货物在航线上各基本港口间进行运输所规定的运价。
基本运费是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
附加费是指班轮公司承运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者由于燃油、货物及港口等原因收取的附加运费。
1.班轮运输基本运费的计算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共有以下六种。
(1)重量法按照货物毛重计算的称为重量法。
费率表上标注“W”(Weight),以每吨作为运费计算单位,吨以下到小数点后三位。
(2)体积法按照货物体积计算的称为体积法。
费率表上标注“M”(Measurement),以每立方米(m3)作为计算单位;立方米以下到小数点后三位。
按照货物的价值作为运费计算标准的称为从价法。
费率表上标注“AdVal”(AddedValue)。
(4)选择法有以下四种具体的选择方法:W/M表示在重量法和体积法两种中选择。
WORAdVal表示在重量法和从价法两种中选择。
MORAdVal表示在体积法和从价法两种中选择。
W/MORAdVal表示在重量法、体积法和从价法三种中选择。
上述四种方法,根据不同货物,由承运人择高选用。
(5)综合法采用综合法计费的货物,除按重量吨或尺码吨计收运费外,还要加收从价运费。
即:①W&AdVal表示按重量吨计费并加上从价运费。
②M&AdVal表示按体积(尺码吨)计费并加上从价运费。
有些货物无法衡量其重量或测其体积,又非贵重物品,如活牲畜、汽车等,均按件(只、头、辆)为单位计算运费。
在以上六种方法中,食品、纺织品、土畜产出口多以体积法为计算标准,也有一小部分按重量或重量/体积选择法为计算标准。
体积法的计算方法是:以一个立方米(m2)作为计费单位(又称尺码吨),小数点后取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
例如,食品罐头一批共150箱,每箱体积为40cm×30cm×32cm,该批罐头的尺码吨(立方米)的计算公式为:长(m)×宽(m)×高(m)×包装件数=体积(m3)。
航空运输运费计算
航空运输运费计算一、计费重量:航空公司规定,在货物体积小,重量大时,按实际重量计算;在货物体积大,重量小时,按体积计算。
在集中托运时,一批货物由几件不同的货物组成,有轻泡货也有重货。
其计费重量则采用整批货物的总毛重或总的体积重量,按两者之中较高的一个计算。
二、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的种类1.运价(RATES):承运人为运输货物对规定的重量单位(或体积)收取的费用称为运价。
运价指机场与机场间的(AIRPORT TO AIRPORT)空中费用,不包括承运人,代理人或机场收取的其他费用。
2.运费(TRANSPORTATION CHARGES):根据适用运价计得的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当支付的每批货物的运输费用称为运费。
3.航空公司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所制定的三个区划费率收取国际航空运费。
一区主要指南北美洲,格陵兰等;二区主要指欧洲,非洲,伊朗等;三区主要指亚洲,澳大利亚4.主要的航空货物运价有四类:(1)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GCR”);(2)特种货物运价或指定商品运价(SPECIAL CARGO RATE;SPECIFIC COMMODITY RATE “SCR”);(3)货物的等级运价(CLASS RATE“CCR”);(4)集装箱货物运价(UNITIZED CONSIGNMENTS RATE“UCR”)三、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不论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大小,在两点之间运输一批货物应收取的最低金额。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起码运费。
四、有关运价的其他规定:各种不同的航空运价和费用都有下列共同点:1.运价是指从一机场到另一机场。
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
2.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
如提货,报关,接交和仓储费用等。
3.运价通常使用当地货币公布。
4.运价一般以公斤或磅为计算单位。
5.航空运单中的运价是按出具运单之日所适用的运价。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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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运价基本形式
海运运价基本形式目前,国际集装箱海上运输,有几种不同的运价形式,其中主要包括:均一费率(FAK)、包箱费率(CBR)以及运量折扣费率(TVC)等。
1.均一费率均一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 Rates,简称FAK)是指对所有货物均收取统一的运价。
它的基本原则是集装箱内装运什幺货物与应收的运费无关。
换句话说,所有相同航程的货物征收相同的费率,而不管其价值如何。
它实际上是承运人将预计的总成本分摊到每个所要运送的集装箱上所得出的基本的平均费率。
这种运价形式从理论上讲是合乎逻辑的,因为船舶装运的以及在港口装卸的都是集装箱而非货物,且集装箱占用的舱容和面积也是一样的。
但是,采用这种运价形式,对低价值商品的运输会产生负面影响,因为低费率货物再也难以从高费率货物那里获得补偿。
这对于低费率商品的货主来说可能难以接受。
例如,集装箱班轮公司对托运瓶装水和瓶装酒的货主统一收取同样的运价,尽管瓶装酒的货主对此并不在意,但瓶装水的货主则会拒绝接受这种状况,最终,船公司被迫对这两种货物分别收取不同的运价。
因此,在目前大多数情况下,均一费率实际上还是将货物分为5~7 个费率等级。
2.包箱费率包箱费率(Commodity Box Rates,简称CBR),或称货物包箱费率,是为适应海运集装箱化和多式联运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运价形式。
这种费率形式是按不同的商品和不同的箱型,规定了不同的包干费率,即将各项费率的计算单位由“吨”(重量吨或体积吨)简化为按“箱”计。
对于承运人来说,这种费率简化了计算,同时也减少了相关的管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口收费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口收费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1.01•【文号】交运发[1992]29号•【施行日期】199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口收费规则(交运发(1992)29号1992年1月1日)总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向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及国外进出口货物计收的港口费用,均按本规则办理。
各港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运输,比照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订费率,均以人民币元为计费单位。
国外付费人以外汇人民币或外币按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兑换率进行清算,国内付费人以人民币进行清算。
租船合同和运输契约中有关港口费用负担的规定,船方或其代理公司应至迟于船舶到港的当天将有关资料以书面提供港务局,否则向代理公司进行清算。
第三条计费单位和进整办法:1.船舶以净吨(无净吨按总吨,也无总吨按载重吨)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吨按1吨计;以马力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马力按1马力计。
船舶无净吨、总吨和载重吨,则按500吨计收港口费用。
2.以日为计费单位的,按日历日计,不满1日按1日计;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
3.货物的重量按毛重(包括包装重量)计算,以吨(1000公斤)为计费单位。
每一提单或装货单的每项货物的重量起码以10公斤计算,超过10公斤的尾数按四舍五入进整,同一等级的货物应相加进整。
订有换算重量的货物,按“货物重量换算表”(表1)的规定计算。
进出口货物的重量和体积,以提单或装货单所列重量和体积为准。
货方应及时准确地提供笨重、超长、轻泡、危险货物的计费明细资料,否则全部按该提单或装货单货物中最高费率计收费用。
每一提单或装货单每项费用的尾数以0.01元计算,不足0.01元时四舍五入;每一计费单的港口费用起码收费额为0.10元。
第四条付款人对各种费用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托收者外一律现付,对溢收和短收的各种费用应在结算后180天内提出退补要求,逾期互不退补。
航空运价与费用
第一节 航空运价及费用的相关 (xiāngguān)概念
(2)限制条件(垫付款) ①仅适用于货物费用及其他费用到付“Charges Collect”②垫付款业务在有些国家不办理③垫付 款由最后一个承运人向提货人收取。 (3)垫付款数额(Disbursement Amounts)
应符合以下规定①在任何情况下,垫付款数额 不能超过货运单上全部航空运费总额;②但当货 运单的航空运费总额低于100美元时,垫付款金 额可允许(yǔnxǔ)达到100美元标准
垫付款由最终承运人收取后交给签发运单的承运人,可能 再在代理人或另一承运人之间分配。
这费用仅限于货物地面运输费、清关(qīnɡ ɡuān)处理费和 货运单工本费,并按不同其他费用的种类代号、费用归属代 号(A或C)及费用金额一栏并填入货运单的“Other Charges”一栏。例如:①“AWA”表示代理人填制的货运单; ②“CHA”表示代理人代替办理始发地清关(qīnɡ ɡuān)业务; ③“SUA”表示代理人将货物运输到始发地机场的地面运输费。
精品资料
第一节 航空运价(yùn jià)及费用 的相关概念
(4)垫付费( Disbursement Fees) 是对于垫付款的数额而确定的费用。垫付费的费
用的代码为“DB”,按TACT规则该费用归出票航 空公司所有。在货运单的其他费用栏中,此项费用 表示(biǎoshì)为“DBC”,每票货物的垫付费不得 低于20美元或等值货币。
精品资料
第一节 航空运价及费用的相 关(xiāngguān)概念
2、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 是指用于计算货物航空运费的重量。由于飞机载运能
力受起飞全重和货舱体积限制,货物计费重量需要同时 考虑其体积重量和实际毛重两个(liǎnɡ ɡè)因素。
国际航运运价指数的计算
国际航运运价指数的计算国际航运运价指数(Baltic Dry Index,简称BDI)是衡量国际货运市场的一个重要指标。
它是由波罗的海交易所根据28个国际航运航线的运价数据所编制的。
BDI的计算方法相对比较复杂,主要涉及到运价数据的处理和加权平均等数学运算。
以下将详细介绍BDI的计算方法。
BDI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数据收集:波罗的海交易所每天从全球范围内的货运市场收集各个航线的运价数据,包括干散货船舶的租金和销量。
这些数据包括航线、货物类型、船舶类型、租金等信息。
2.数据处理:波罗的海交易所将收集到的运价数据进行分类、筛选和整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在这个过程中,会严格保护商业敏感信息,不会公开船舶和租金等细节。
3.统计加权:波罗的海交易所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BDI指数。
在这个过程中,不同航线的运价数据会被赋予不同的权重,以反映其在整体航运市场中的影响力。
航线的权重是根据该航线的货物数量和运价水平而确定的。
4.计算指数:最后,波罗的海交易所通过将每个航线的加权平均值相加,得出BDI的数值。
这个数值代表着全球范围内国际航运市场的整体变化趋势。
当BDI上升时,代表着航运市场活跃,货物运价在上涨;当BDI 下降时,代表着航运市场不活跃,货物运价在下降。
需要注意的是,BDI是一个相对指数,仅仅反映了货运市场的变化趋势,而不是具体的运价水平。
它是一种指标,用于衡量各个航线的货运市场在一定时间内的相对活跃程度。
BDI的计算方法虽然相对复杂,但它对于监测国际航运市场的变化趋势和预测市场供需情况非常重要。
投资者和航运公司可以通过观察BDI的数值变化,来判断航运市场的整体状况,并做出相应的经营和投资决策。
总结起来,BDI是根据全球范围内国际航运市场的运价数据所计算的指标。
它通过收集、处理、统计和加权平均运价数据,最终得出一个数值,反映出航运市场的整体变化趋势。
BDI对于监测航运市场和预测供需情况起着重要作用,对投资者和航运公司非常有价值。
国际集装箱海运运价的确定原则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国际集装箱海运运价的确定原则
国际集装箱海运运价物流
国际海运运价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不定期船运价和班轮运价。
其中,前者的费率水平随航运市场的供求关系而波动。
在市场繁荣时期,不定期船运费率就会上涨;在市场不景气时,就会随之下跌。
后者由班轮公会和班轮经营人确定,它们多与经营成本密切相关,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由于海上集装箱运输大都是采用班轮营运组织方式经营的,因此集装箱海运运价实质上也属班轮运价的范畴。
集装箱海运运费的计算方法与普通的班轮运输的运费计算方法是一样的,也是根据费率本规定的费率和计费办法计算运费的,并有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之分。
国际集装箱海运运价的确定原则
通常,班轮公会或班轮经营人对其确定班轮运费率的基本原则并不是公开的。
不过,一般来说,传统的“港一港”或称“钧一钧”交接方式下海运运价的确定, 通常基于下列三个基本原则。
1.运输服务成本原则
所谓运输服务成本原则(TheCostofService),是指班轮经营人为保证班轮运输服务连续。
有规则地进行,以运输服务所消耗的所有费用及一定的合理利润为基准确定班轮运价。
根据这一原则确定的班轮运价可以确保班轮运费收入不至低于实际的运输服务成本。
该原则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航运运价的制定。
2.运输服务价值原则
运输服务价值定价原则(TheValueofService)是从需求者的角度出发,依据运输服务所创造的价值的多少进行定价。
它是指货主根据运输服务能为其创造的价值水平而愿意支付的价格。
运输服务的价值水平反映了货主对运价的承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航空运输培训--运价计算
班轮运费的计算
1.先根据货物的英文名称从货物分级表中查出有关 货物的计费等级及其计算标准。 2.从航线费率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基本费率以及各 项须支付的附加费率。 3.该货物的基本费率和附加费率之和即为每一运费 吨的单位运价。 4.用该货物的计费重量吨或尺码吨乘以单位运价即 得出总运费。
若采用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
算:
Gross Weight: 35.6kg Chargeable Weight2: 45kg Applicable Rate: 22.49CNY/kg Weight Charge:45×22.49=1012.05CNY
由于较高重量分界点计算的运费较小,所以采用该 方法计算的运费作为最终运费。
为0.5公斤,超过0.5公斤的进为1公斤。
最低运费
最低运费是指一票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至目的地 机场航空运费的最低限额。 货物按其适用的航空运价与计费重量计算所得 的航空运费,应与货物最低运费相比,取高者。
货币进整
通常计算运费采用人民币公布运价,已经经过进整处理。 当运价采用外汇方式公布时,需要按照汇率调整为人民币,
解:每立方米的单位运价为:40+40× 10% =44美元。 该货物总的运费为:23.316× 44=1 025.904美元。
课后练习
• 练习1: • 我方采用班轮运输出口商品100
箱,每箱体积30×60×50cm,毛重 40kg,查运费表知该货为9级,计费 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 109美元,另加收燃油附加费20%, 货币贬值附加费10%。请计算该批货 物的总运费。
航空运价
一、基本概念 运价rate又称费率,是指承运人对所运货物收取的自 始发港到目的港的单位费用。
国际海运运费计算方法
国际海运运费计算方法1.班轮运价(1)有关名词:1.基本费率(BASIC RATE),是指每一记费单位(如一运费吨)货物收取的基本运费。
基本费率有等级费率,货种费率,从价费率,特殊费率和均一费率之分。
班轮运费是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组成。
2.附加费(SURCHARGES):为了保持在一定时期内基本费率的稳定,又能正确反映出各港的各种货物的航运成本,班轮公司在基本费率之外,又规定了各种费用。
主要有:(1)燃油附加费(BUNKER SURCHARGE OR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在燃油价格突然上涨时加收.(2)货币贬值附加费(DEVALUATION SURCHARGE OR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在货币贬值时,船方为实际收入不致减少,按基本运价的一定百分比加收的附加费.(3)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 SURCHARGE).凡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需转船运往目的港,船方收取的附加费,其中包括转船费和二程运费.(4)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当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达到一定的货量,船公司可安排直航该港而不转船时所加收的附加费.(5)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和超大附加费(SURCHARGE OF BULKY CARGO)。
当一件货物的毛重或长度或体积超过或达到运价本规定的数值时加收的附加费。
(6)港口附加费(PORT ADDITIONAL OR PORT SUECHARGE)。
有些港口由于设备条件差或装卸效率低,以及其他原因,船公司加收的附加费。
(7)港口拥挤附加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有些港口由于拥挤,船舶停泊时间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费。
(8)选港附加费(OPTIONAL SURCHARGE)。
东上航国内运价使用规则
东上航国内运价使用规则
1. 嘿,你知道吗?东上航国内运价可不是随便定的哟!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不同商品有不同价格嘛。
比如你想买经济舱的票,那价格就和商务舱不一样呀。
2. 东上航国内运价的使用有限制的呢!这就像你有个特别喜欢的玩具,也得在合适的时候玩呀,不能乱来。
比如特价票可能就不能退改签哦。
3. 哇塞,东上航国内运价的计算方式可得搞清楚哦!不然你怎么知道自己花的值不值呀,就像你做数学题,得算明白了才行。
比如不同舱位的运价计算可能都不一样呢。
4. 你可别小瞧了东上航国内运价的各种规定呀!这可关系到你的钱包呢,好比出门要带钥匙一样重要。
像儿童票和成人票的运价规定就不一样呀。
5. 哎呀呀,东上航国内运价的退改签规则要清楚呀!不然临时有变化可就麻烦啦,就像计划赶不上变化的一场旅行。
比如有的票退改签手续费可能很高哦。
6. 嘿,注意啦!东上航国内运价对行李也有要求呢!这就好像你出去旅行带多少行李得心里有数一样。
比如超重的行李可能就要额外付费啦。
7. 东上航国内运价和航班时间也有关系哟!这不是跟你赶公交车一个道理嘛,不同时间价格可能不同呢。
8. 哇,东上航国内运价还有很多特殊情况呢!就像人生总有意外惊喜一样。
比如遇到航班延误或取消,运价政策可能就不一样咯。
9. 总之,东上航国内运价这事儿可复杂可重要啦,大家可得好好研究,别到时候吃亏啦!。
国际运价计算规则
国际运价计算规则在重量费率计算中,运输公司将根据货物的重量来计算运输费用。
通常情况下,运输公司将货物的重量按照公吨(或千克)来计算,并根据不同的航线或运输方式设定不同的费率。
运输公司可能会根据货物的实际重量或体积中的较大值来计算费用,这种计费方式被称为“重量补偿”。
在体积费率计算中,运输公司将根据货物的体积来计算运输费用。
货物的体积通常以立方米(或立方英尺)表示,运输公司将根据货物的体积和密度来确定体积费率。
一般情况下,货物的体积越大,计费标准会越高。
除了以上的重量费率和体积费率,国际运价计算规则中还包括一些额外费用和附加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包括合理的处理费用、货物的装卸费用、货物的保险费用以及其他一些附加费用。
这些费用的计算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各个运输公司的政策而有所不同。
根据国际运输的特点,运输公司还会制定一些特殊的计费规则。
例如,针对不同类型的货物可能会有不同的费率计算方式,针对不同的目的地可能会有不同的费率区分。
此外,运输公司还会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制定相应的计费规则,例如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等。
国际运价计算规则的制定是为了确保运输费用的公平合理,并提供一种标准化的计费方法。
对于货主来说,了解这些规则可以帮助他们准确估计运输费用,并与运输公司或海运代理人进行有效的谈判。
对于运输公司来说,遵守这些规则可以确保他们的运营合法合规,并能够保持与货主的良好合作关系。
总而言之,国际运价计算规则是在国际贸易中进行货物运输费用计算的一种规则。
这些规则根据货物的重量或体积来确定费用,并包括一些额外费用和附加费用。
对于货主和运输公司来说,遵守这些规则可以确保运输费用的公平合理,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海运公司运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海运运价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客户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海运业务,包括集装箱运输、散杂货运输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确保运价体系稳定、透明。
第二章运价制定与调整第四条运价制定:1. 运价制定应充分考虑市场供需状况、运输成本、行业竞争等因素。
2. 运价制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 运价制定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成本分析。
第五条运价调整:1. 运价调整应依据市场变化、成本变动、政策调整等因素。
2. 运价调整应提前公示,并通知相关客户。
3. 运价调整应遵循合理的调整周期和幅度。
第三章运价执行第六条运价执行:1. 运价执行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2. 运价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3. 运价执行应确保客户利益,不得擅自改变或优惠。
第四章运价公示与监督第七条运价公示:1. 本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运价公示栏,定期公示运价信息。
2. 运价信息应包括航线、运费、附加费等内容。
3. 运价公示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运价监督:1. 公司内部设立运价监督小组,负责运价执行情况的监督。
2. 运价监督小组定期对运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客户有权对运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运价变更与解除第九条运价变更:1. 运价变更应遵循法定程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2. 运价变更应提前通知相关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条运价解除:1.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运价合同:a. 客户违约;b. 政策法规变动;c. 运输市场重大变化;d. 公司经营需要。
2. 运价解除前,公司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运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国际航空运输的运输如何选择运价
运价系指机场与机场间的空中费⽤,不包括提货、报关、接交、仓储以及承运⼈、代理⼈或机场收取的各种费⽤。
运价通常分以下三类:
(1)特种货物运价(Special Cargo Rate, SCR)。
是指航空公司对⼀些特定的货物在特定的航线上给予的⼀种特别优惠的运价。
特种运价规定有起码重量(100公⽄),如达不到所规定物起码重量则不能按此运价计算,因它⽐普通货物运价低。
(2)等级货物运价(Class Cargo Rate, CCR).
它仅适⽤于少数货物如:①活动物、装活动物的箱⼦和笼⼦;②贵重物品;③⼫体;④报刊、书籍、商品⽬录、盲聋哑⼈专⽤设备;⑤作为货物托运的⾏李。
通常是在“⼀般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加或减⼀定的百分⽐计收,其起码重量为5公⽄。
(3)⼀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 GCR)。
如货物的种类既不适⽤特种货物运价也不适⽤等级货物运价,就必须按⼀般货物运价计收。
它以45公⽄为划分点,45公⽄以上较45以下的运价低,换⾔之,货物的重量越⼤其运价就越低。
运价分上述三种,⽽运费是选择其中之⼀计算,如遇两种运价均适⽤时,⾸先应选⽤特种货物运价,其次是等级货物运价,再次才是⼀般货物运价,这是选⽤运价的⼀般原则。
国际航空运价与运费解读
第三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价计算
0001—0999 可食用的动植物产品 二、指定商品运价 1000—1999 活动物及非食用的动植物产品 2000—2999 纺织品、纤维及其制品 (Specific Commodity Rate ,简称SCR) 3000— 3999 金属及其制品,不包括机器、汽 车和电器设备4000—4999 机器、汽车和电器 1、基本概念 设备 5000—5999 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 指定商品运价是一种优惠性质的运价,指定商品运价 6000—6999 化工材料及其相关产品 通常比普通货物运价要低。指定商品运价的运价代号 7000—7999 纸张,芦苇、橡胶和木材制品 用字母“C”表示。 8000—8999 科学仪器、专业仪器、精密仪 器、器械及配件 9000—9999 其他
查询运价表,如有指定商品代号,则考虑使用指定运价 查找TACT RATES BOOKS的品名表,找出货物对应的指定运价 如果计费重超过指定商品运价的最低重量,则使用指定运价 如果计费重没达到指定商品运价的最低重量,则比较计算
4、计算步骤
练习题:
Routing:Beijing,CHINA to OSAKA,JAPAN Commodity: FRESH APPLES Gloss weight: EACH 65.2kgs,TOTAL 5 PIECES Dimensions: 102cm×44cm×25cm×5
国际航空运价与运费
主要内容
航空运费计算的基本知识 航空运价体系及使用规则 国际航空货物运价计算 国际航空运输其他费用
第一节 航空运费计算的基本知识
一、基本概念
1、运价(rate):又称费率,是承运人对所运输的每一 重量单位货物收取的自始发地机场到目的地机场的航空 费用。航空运价一般以始发地的本国货币标示,如果以 美元标示则表明该国当地货币为美元。
海运运价指数与运价定价原理
2.附加运费(Surcharge or Additional)
附加费的种类主要为以下几种:
(1)燃油附加费(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BAF; Bunker surcharge, BS;fuel adjustment factor, FAF)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发生变动,计收运 费的货币贬值,使承运人的实际收入减少,为 了弥补货币兑换的过程中的汇兑损失而加收的 附加费。是按基本运价的一定百分比加收的附 加费。
(3)港口附加费(port additional) 由于港口装卸效率低或港口使用费过高,或存在
特殊的使用费(进出港要过闸门)都会增加承运人的 运输经营成本,承运人为弥补这方面的损失而增收的 附加费。
陆上服务费就是集装箱运输中,运输企业为货主提供 了陆上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具体包括:内陆运输费、 集散运输费、堆场服务费、拼箱服务费等。
(1)内陆运输费:根据集装箱运输条款,内陆运输费有时由承 运人负责;有时由货主自己负责。由承运人负责时,应根据承 运人的运价本中有关陆上运费的内容来确定。 (2)集散运输费:集散运输又称支线运输,是指集装箱由内河、 沿海的集散港至干线基本港之间的运输。 (3)堆场服务费(CY service charge):又称码头操作费。 (4)拼箱服务费(LCL service charge):是指出口货拼箱或 进口货拆箱所支付的费用。
(14)超额责任附加费(additional for excess of libility)
是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承担超过提单上规定的赔偿责 任限额时,承运人增收的附加费。
集装箱班轮运输附加费:
海运+管道运费计算方法
海运+管道运费计算方法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一、水运运价水路客运运价(元/人):决定因素:乘船等级、距离水路货物运价:内河和市内轮渡航线、:单一运价(指对同一货种不论其运输距离长短,都采用相同的每货运吨运价(以下简称“运价率”)。
这种运价一般仅适用于短途航线、轮渡或某些海峡间的货物运输。
我国仅在内河和市内轮渡航线使用单一运价。
)(2)航区运价。
指适用于同一航区内各港间按不同货种、不同运输距离而规定的差别运价。
这种运价的特点是同一货种随运输距离变化其运价水平有较大的差别,因此,有时称这种定价方式为“里程运价”。
航区运价又可分为下面两种主要形式。
①均衡里程运价。
同一货种货物的运价率的增加随运输距离的增加成正比关系,即每吨公里运价为不变值。
某些内河航区采用这种定价。
②递远递减运价。
对同一货种,每单位里程的运价随运输距离的增加而降低。
如在100海里时运价为元/吨海里,则每吨货物100海里的运费为10元;而在200海里时运价为形吨海里,则每吨货物的200海里运费为18元。
(3)航线运价。
指按照船舶运输的航线对货种进行定价。
如秦皇岛一广州煤炭运价为30/吨。
航线定价也可以包括中转在内的运输定价。
2、货运运价河运运费计算方法:大宗货物,除木板按板尺(B/M)计费以外,一般按每重量吨多少美元计费。
铁屑、圆木等杂物,常用包舱运输,按照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收取一笔包租运费。
常见的如下:班轮型运费计算标准:max(按重量按尺码或体积)从价运费(按货物FOB价收取一定百分比例作为运费)议价(按每件为一单位计收,由船货双方临时议定价格收取运费)海运运费计算方法集装箱型1、整箱以集装箱为运费的单位(x元/箱)Y = Y1 + Y2 + Y3Y1表示单位基本运费2、拼箱以重量为单位、以体积为单位Z = Max( Z1 Z2 )(Z1 = 单位基本运费(TNE)×总毛重,单位基本运费(MTQ)×总体积)2、管道运费计算方法:一部制定价公式:一部制收费价格=管道公司年服务总成本/年合同供气量两部制定价的计算方法(1)连续供气用户日费用 = 日容量费 + 日使用费其中, 日容量费 = 最大日合同量×容量费率最大日合同量=合同日均用气量×容量倍数日使用费 = 日实际提气量×使用费率(2)可中断用户日费用 = 日实际提气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率。
空运提单上的收费标准
空运提单上的收费标准一些货物必须走空运,航空公司会签发一个空运提单,有收取的费用,今天店铺为你们介绍空运提单上的运费是如何确定的的内容,欢迎阅读。
空运提单上的收费标准空运单上的运费一般高于和你实际结算的费用,航空公司的空运单上的运费相当于市场价, 货代给你的相当于折扣价.结算的时候给他报给你的价格就行,有差异很正常。
各种不同的航空运价和费用都有下列共同点:1、运价是指从一机场到另一机场。
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
2、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
如提货,报关,接交和仓储费用等。
3、运价通常使用当地货币公布。
4、运价一般以公斤或磅为计算单位。
5、航空运单中的运价是按出具运单之日所适用的运价。
空运提单出单时间海运提单一般在船开后3-4天就能拿到;空运提单随货传递的。
两者的区别:海运提单可以视为有价证券,而空运提单只能视为运输的凭证。
在客户提货操作中,除非电放提单,否则客户只能凭正本提单办理提货手续。
而空运运单是随货传递的,货到目的空港,航空公司即通知收货人提货。
也就是说,货上飞机卖方基本上放货了。
使用空运提单的注意事项1、签发人空运提单应由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
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银行拒绝接受由运输行或并装商签发的空运提单。
2、提单份数空运提单一般为一式正本三份及副本若干份。
第一份正本空运提单由航空承运人(航空公司)留底,第二份正本将随同货物一道交收货人,第三份正本由承运人交托运人,托运人可凭此向银行办理出口押汇。
3、收货人由于只有空运提单所载的收货人才有权提取货物。
因此,空运提单的收货人名称,应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办理,若信用证未规定收货人,应以开证银行为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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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2条本公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运用安全、高效、便捷、先进的电子商务技术,为交易商进行航运运价交易提供服务。
第3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组织的航运运价交易活动。
本公司、交易商、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4条“交易商”是指具有良好资信,承认并遵守本公司业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经本公司审核批准获得交易资格,在本公司交易平台从事航运运价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详见《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交易商管理办法》。
第5条“交易”是指交易商进入本公司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签订或者转让运价交易合同等业务的活动。
第6条“交割”是指按照运价交易合同约定,交易双方按照规定交割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运价交易合同的过程。
第7条“交易品种”是指经本公司认定、在本公司电子交易系统中注册登记和公布、用于运价交易合同交易和交割的航线运价。
第8条“合同”是指交易商通过本公司的电子交易系统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运价交易合同。
可约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代码、合同标的、合同月份、交易时间、合同汇率、报价币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结算价、交割价、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保证金比例、单笔最大下单量、单个交易商最大持仓量、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方式、交易手续费、交割手续费、是否可转让及合同附件等。
第9条“合同汇率”是指合同上市上一工作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
如合同上市上一工作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未公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则使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最近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作为该合同的“合同汇率”。
“合同汇率”于合同上市前在上市公告中发布,详见合同上市公告。
第10条“保证金”是指本公司向交易商收取的用于结算和担保合同履行的资金。
“占用保证金”是指被交易商持仓所占用的保证金。
占用保证金计算公式为:成交价×持仓数量×保证金比例×合同汇率第11条每天交易时段内任意一个时刻的“平均价”是指某运价交易合同在当日该时刻以前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
当日无成交时,以上一交易日的平均价作为该日平均价。
第12条“浮动盈亏”是指交易商持仓根据成交价和“最新价”或“结算价”计算的盈亏。
每天交易时段内,浮动盈亏计算公式为:买方的浮动盈亏为(负数为应支付):(最新价-买入价)× 持仓数量× 合同汇率卖方的浮动盈亏为(负数为应支付):(卖出价-最新价)× 持仓数量× 合同汇率每天日终结算时,浮动盈亏计算公式为:买方的浮动盈亏为(负数为应支付):(结算价-买入价)× 持仓数量× 合同汇率卖方的浮动盈亏为(负数为应支付):(卖出价-结算价)× 持仓数量× 合同汇率浮动盈亏为正,不增加交易商可用资金;浮动盈亏为负,减少交易商可用资金。
第13条“平仓盈亏”是指交易商将持仓平仓时产生的盈亏。
平仓盈亏计算公式为:买方的平仓盈亏为(负数为应支付):(平仓价-买入价)× 平仓数量× 合同汇率卖方的平仓盈亏为(负数为应支付):(卖出价-平仓价)× 平仓数量× 合同汇率平仓盈亏为正,增加交易商可用资金;平仓盈亏为负,减少交易商可用资金。
第14条“交割日”是指交易商在合同中约定的履约日期。
在交割日闭市后,该运价交易合同终止交易。
第15条“交割盈亏”是指交易商持仓到期根据交割价了结时产生的盈亏。
交割盈亏计算公式为:买方的交割盈亏为(负数为应支付):(交割价-买入价)× 交割数量× 合同汇率卖方的交割盈亏为(负数为应支付):(卖出价-交割价)× 交割数量× 合同汇率第16条“结算”是指本公司根据交易结果、交易商之间的合同约定、公布的结算价格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交易商的平仓盈亏、浮动盈亏、各项费用和款项等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第17条“保证金存管银行”是指由本公司指定的,用于存管交易商交易资金、并协助本公司对该资金进行结算、划拨的银行。
第三章交易第18条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15—11:30和下午13:30—15:00。
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第19条本公司可根据交易商的需求,适时调整交易时间。
当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或风险加大,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延时开市、延时收市、提前收市或暂停交易等措施。
第20条本公司根据交易商的需求,指定若干条航线的运价为合同标的物,并由本公司予以公布。
超出该范围的航线,交易商须向本公司提出追加申请,经本公司批准并在本公司电子交易系统中注册登记并公布后方可参与交易和交割。
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停止部分航线后续运价合同上市交易。
第21条买卖指令经电子交易系统撮合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视为双方已签订包含约定内容和交易指令内容在内的《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运价电子交易合同》。
符合本规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交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义务,成交价格即为买卖双方签订或者转让运价交易合同的价格。
依照本规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本公司电子交易系统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第22条本公司电子交易系统对各交易商交易账户的资金进行测算,测算结果显示交易商交易账户可用资金余额满足本公司规定的交易控制最低限额时,电子交易系统对其交易指令予以接受,否则予以拒绝。
第23条交易商发布的交易指令当日有效。
交易商可以撤销未成交的交易指令。
第24条交易指令成交后,本公司按照规定发送成交回报。
第25条每日结算后,交易商应当通过本公司邮箱系统获取并核对成交记录。
交易商对成交记录有异议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成交记录无异议。
第26条本公司向交易商收取交易手续费,本公司有权对交易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四章结算第27条航运运价交易以美元报价,以人民币结算。
第28条本公司在保证金存管银行设立保证金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存放交易商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本公司与交易商之间的资金往来通过本公司保证金专用结算账户和交易商专用资金账户办理。
第29条交易商应与本公司、保证金存管银行签订资金三方存管协议,并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确保平仓盈亏、浮动盈亏等各项费用和款项的及时支付。
第30条本公司对交易商的占用保证金、平仓盈亏、浮动盈亏、各项费用和款项提供代收代付或暂存暂付服务,并采取“一收一付、先收后付、收支相抵”的结算原则。
第31条本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
本公司向交易商收取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同标的额的20%。
本公司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交易商须按照本公司要求及时足额付款。
第32条本公司对平仓计算平仓盈亏,并相应增减交易商的可用资金;对持仓计算浮动盈亏,浮动盈亏为负时抵扣交易商的可用资金,浮动盈亏为正时不增加交易商的可用资金。
第33条本公司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第34条因平仓盈亏和浮动盈亏等造成交易商的可用资金不足时,交易商必须及时补足。
交易商可用资金余额低于规定水平且未按时补足的,如果可用资金余额小于规定的交易控制最低余额,不允许开仓;如果可用资金余额小于零,本公司可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强行平仓。
第35条本公司通过发放交易结算报告或者发送数据电文的方式向交易商提供当日交易结算数据,交易商可通过本公司网站的电子信箱(交易商代码@)提取当日交易结算数据。
第36条交易商对结算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交易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结算报告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结算报告无异议。
若由于本公司工作失误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应以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为准,交易商的确认并不构成其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的变化。
第37条具体出入金办法由《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结算细则》具体规定。
第五章交割第38条运价交易合同的交割由本公司统一组织进行,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第39条现金交割是指运价交易合同到期时,按照本公司的相关规则和程序,持仓双方按照交割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持仓的过程。
第40条交割日以相关运价交易合同约定的具体交割日期为准。
第41条本公司向交易商收取交割手续费,本公司有权对交割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42条具体交割办法由《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结算细则》具体规定。
第六章风险控制第43条本公司实行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运价交易合同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者低于以该合同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涨跌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涨跌停板幅度由本公司设定,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合同的涨跌停板幅度。
第44条本公司实行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是指本公司规定的交易商对某一合同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本公司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商,对交易商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第45条本公司实行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是指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交易商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交易商存在违规超仓、未按照规定及时追加保证金等违规行为或者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本公司有权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盈利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生的费用、损失及因市场原因无法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相关交易商承担。
第46条本公司实行强制减仓制度。
当交易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等情况时,本公司有权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交易指令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同净持仓盈利的交易商按照盈利和持仓情况撮合成交。
第47条当交易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等情况时,本公司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及强制减仓等风险控制措施化解市场风险。
当采取上述风险控制措施后仍然无法释放风险时,本公司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48条本公司对参与交易和交割的所有交易商不提供履约担保。
当交易商无法履约时,本公司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暂停开仓;2、按照规定强行平仓,并用平仓后释放的保证金履约赔偿。
第49条有理由证明交易商违反本公司交易规则、并且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为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本公司可以对该交易商采取下列临时处置措施:1、限制入金;2、限制出金;3、限制开仓;4、提高保证金比例;5、限期平仓;6、强行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