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职业病危害的规章制度
职业病危害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全面的原则,切实加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机制,完善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装备研发与推广,提高职工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严格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落实,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职业病防治体系。
第五条国家鼓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科研、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和实践创新活动。
第六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各级法人机构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提高职工健康保障水平。
第七条职业病防治法规、法规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应当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和不同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行动计划。
第九条全社会应当关注职业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机制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委员会或者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促进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测体系,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的发生情况与防治措施的有效性,提出相应的对策。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信息公开,提高职工职业危害防护知识普及率,促进职工的职业危害意识和能力提升,推动职工健康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督察制度,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检查、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及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及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及已进、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及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精选)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防治体系,切实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外部人员,确保公司在面对潜在职业病危害时能够迅速、科学地作出申报和应对。
三、职业病危害的定义职业病危害是指在工作环境中,由于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对工人身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
这些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理、生物、人因等多个方面。
四、职业病危害的申报流程4.1员工如发现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和相关证据。
4.2所在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事发经过,评估危害程度,并在24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
4.3初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因素、受影响人员、应急处理等,报告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
4.4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深入调查程序,组织专业团队对危害因素、受害范围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
4.5深入调查报告应包括详细的病害源头、危害因素探测、受害人员调查等内容,并在48小时内完成。
4.6职业病危害调查报告经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审核后,应当按照法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政府部门,并公告职业病危害情况。
五、职业病危害的等级评定5.1公司将职业病危害分为I、II、III、IV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危害程度。
I级:危害极大,可能导致严重的职业病,应立即停产停工,采取紧急措施。
II级:危害较大,可能导致较严重的职业病,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限期整改。
III级:危害一般,可能导致一般的职业病,应在一定期限内整改。
IV级:危害较小,可能导致轻微的职业病,应定期检查。
5.2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应根据调查报告,准确评估职业病危害的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六、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措施6.1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应根据职业病危害等级,制定详细的控制措施方案,确保控制措施科学有效。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章定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第四条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部门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及本制度的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五条申报部门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5.1 部门的基本情况;5.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5.3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5.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第六条车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先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制度第4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生产安全部。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存在职业病危害源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当立即上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
第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8.1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8.2 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报;8.3 车间工作场所出现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8.4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报。
第九条车间施工工艺发生变更或新产品投产,各部门应及时向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申报其工艺流程和技术,并提供使用相关原材料及化学成分。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一、前言二、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1.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制度3.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制度4.职业病诊断和报告制度5.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度6.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制度三、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1.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操作规程2.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操作规程3.职业病诊断和报告操作规程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操作规程5.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操作规程XXX是一家专业从事停车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企业。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制定了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制度、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制度、职业病诊断和报告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度和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操作规程、职业病诊断和报告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操作规程。
这些操作规程旨在具体指导员工在工作中如何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如何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能够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同时,公司还会不断完善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需求。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公司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
一)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和审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计划。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职业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生产厂长(车间主任)的职责是负责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升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和员工的工作环境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及管理层,对所有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岗位和工作环境都予以规范管理。
三、主要内容1. 职业病危害评估与监测(1)对职业病危害源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并定期进行监测。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记录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
2.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工作场所管理(1)对工作场所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防护设施的配置。
(2)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岗位操作规程(1)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步骤、注意事项、防护措施等,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
(2)对新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4. 职业健康检查(1)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初检和复检。
(2)建立并维护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检查结果。
5.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1)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急救流程、疏散逃生措施等。
(2)对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
四、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1)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配合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会议,评估和总结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成效,提出改进措施。
2.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人员(1)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配合职业病危害评估与监测工作,及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培训人员(1)负责制定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
(2)对新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4. 职业健康检查人员(1)负责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
职业危害防治、告知、申报、教育培训、检验检测制度模板
职业危害防治、告知、申报、教育培训、检验检测制度模板1. 前言为了保护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中没有职业危害发生,本公司订立了本规章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员工和劳务工,旨在规范职业危害防治、告知、申报、教育培训、检验检测等管理工作。
2.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2.1 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2.1.1 建立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制度,定期对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识别和评估。
2.1.2 依据职业危害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和防护要求,确保员工在工作岗位上不受职业危害的影响。
2.2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装备2.2.1 依据职业危害评估结果和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必需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2.2 强制员工依照规定配戴和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装备,保证其有效防护。
2.3 应急预案与演练2.3.1 订立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明确危害源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3.2 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响应本领和自救本领。
3. 告知制度3.1 职业危害告知3.1.1 公司负责人应负责向员工告知其工作岗位上存在的潜在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并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
3.1.2 员工入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并要求员工签署告知书,以记录其已经接受过相关告知。
3.2 外来人员告知3.2.1 外来人员在进入公司工作区域前,应接受职业危害告知,并签署告知书。
3.2.2 外来人员在进入施工区域前,必需佩戴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装备。
4. 申报制度4.1 职业病申报要求4.1.1 员工对怀疑自身罹患职业病的,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报。
4.1.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接到申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员工进行职业病检测。
4.2 职业危害事件申报4.2.1 员工发现职业危害事件发生时,应立刻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
4.2.2 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需措施掌控和除去职业危害事件。
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
3.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申报____公司各部门均可申报提交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上报公司领导。
2.各生产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3.行政人事处是主管职业危害申报的部门,每年向所在区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一次本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
4.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有关资料:4.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4.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4.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及其浓度或强度情况;4.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4.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4.6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5.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申报;5.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申报;5.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申报。
(三)附则1.本办法解释权归行政人事处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制度(2)是指一个组织或企业用于管理和监控职业危害的程序和规定。
该制度旨在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病危害防止规章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止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工作场所的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职责分工
1. 公司负责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履行职业病防治的职责。
2. 各部门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开展定期的职业危害评估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关措施。
3.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规定,积极参与防治工作,坚持定期体检,确保自身健康。
三、职业病危害防止措施
1. 在生产工作中,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
2. 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3.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症状。
4. 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年度计划,确保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紧急处置
1. 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立即调查并制定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降低危害。
2. 及时组织受害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可能受到感染的人员进行隔离处理。
3. 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危害事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复审与修改
1. 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复审,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2.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随时修改和完善本规章制度。
以上为《职业病危害防止规章制度》,请各部门和员工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员工的健康和
安全。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范文(4篇)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范文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包括职工、劳务派遣工等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厂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三同时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营。
第四条上级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本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和落实。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有职业危害防治的义务,应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部分:同时设计第一条新项目自立项之初,应就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设计。
第二条凡涉及职业危害防治的工艺、设备、布局等,应在设计中充分考虑职业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第三条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并在设计图纸和工艺流程中进行标注和说明。
第四条设计图纸和工艺流程应明确指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要求和执行责任。
第五条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核,并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第三部分:同时施工第一条在施工阶段,应严格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施工要求和相关规定。
第二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护,严禁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扬尘、烟尘、噪声等。
第三条施工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提升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防控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第五条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验收,未达到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部分:同时投产运营第一条在投产运营前,应对职业危害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条投产运营后,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条运营过程中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措施,有效控制职业危害因素。
第四条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意识。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1. 总则1.1 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并确保职业病防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从业人员。
1.3 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预防与控制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2. 预防与控制措施2.1 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2 对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工作场所布局设计,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2.3 对于需要经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种,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戴防护口罩、穿防护服等。
3. 岗位责任3.1 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护职责,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3.2 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个人防护设备,及时更换损坏设备。
3.3 定期参加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4. 健康监测4.1 对于接触有害物质的岗位,必须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4.2 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职工,对于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提供相应的防护建议。
4.3 对于发现职工存在职业病病征或疑似病例,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 应急措施5.1 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包括预警、报警、紧急疏散等措施。
5.2 建立应急演练机制,定期进行职业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
5.3 对于发生职业病事故的,要迅速报警并组织应急救援,及时救治伤病员,防止事故扩大。
6. 监督与检查6.1 建立职业病防护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对于违反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 处罚措施7.1 对于不履行职业病防护职责或者违反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记过、降级、辞退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一、粉尘危害防治措施(一)加强对粉尘危害的监察和治理工作,凡施工区域作业场所能引起粉尘飞扬的,均需做降尘防范措施。
(二)对从事粉尘作业的施工人员(如水泥装卸工、保洁员)等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技能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建立健全有效的粉尘危害保障措施制度。
(四)企业必须定期为从事生产性、呼入性、接触性粉尘危害的职工进行体检,并按工种或作业岗位数抽查10%—25%的结果,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建档造册。
二、电焊工尘肺和眼病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对电气焊工加工的施工场所要加强通风流畅保护措施,确保烟尘及时流散,对无法流散等特殊部位、容器施焊时,必须配备氧气呼吸袋作业,要求员工轮换交替作业,不得长时间疲劳作业,并派人监护。
(二)对从事有毒、有害施工生产气焊作业的人员,按期发放护目镜工作服、口罩、护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用品使用监察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尘肺危害。
(三)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施工工艺中不得采用具有极毒气体挥发的建筑材料。
三、物理因素(中暑)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夏季高温期间作业,须向全员进行季节性安全生产专项教育,让职工了解、熟悉中暑的防治方法、中暑预兆和应具备的急救措施。
(二)向职工发放足够的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风油精、清凉油、十滴水等及冷饮费,改善职工的住宿条件,职工宿舍做到通风透光、防蚊防蝇,夏季职工宿舍要安装电扇或空调。
(三)施工现场要有足够清洁的凉开水、绿豆汤、盐凉开水等供职工饮用,项目部还必须配备保健急救箱,配备急救药品。
(四)调整作息时间,做到上午早上班,下午晚上班,适当延长午休时间,让职工有足够的睡眠,有充沛的精力。
(五)工作分配时需多人配合作业,不允许单人施工,以便相互照应。
四、危险化学品危害防治措施(一)凡施工中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乙烯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及腐蚀品均必须建立严格的购买审批,入场安检,运输、储存、保管安全制度,以有效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危害发生。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和验收实施细则
1 目的明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查、验收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查和验收的过程。
2 适用范围公司及各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3.13.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卫生部。
3.3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2006,卫生部。
3.4 《卫生部关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卫生部。
3.5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QHSE-01,2011,公司。
3.6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QHSE-01-09,2011,公司。
4 释义4.1 建设项目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4.2 建设项目指海洋开采的石油、天然气在陆地进行后续加工等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炼油、精馏、油气的深加工、化肥、液化天然气等。
本件所称中下游建设项目, 是指国内中下游建设项目中由中国海油控股或负责经营管理的项目。
非中国海油控股或负责经营管理的中下游建设项目按国家或项目所在地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4.3 卫生部审批的项目由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包括:1)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50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2) 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3)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4.4 建设单位指项目的所属单位。
对于多方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是投资方共同组建的,为项目的经营管理或建设的组织机构。
4.5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指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依据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职业病是指在特定职业环境中,接触或长期暴露于某些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后,导致工作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类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和危害程度,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并建立了审批制度,对企业进行技术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批。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包括制度的原因、审批流程和要求等内容。
一、制度的原因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保护劳动者的健康:职业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有些职业病甚至会危及到生命。
因此,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可以确保企业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2.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和危害程度: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主要依靠科学的技术措施,包括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和行为管理等。
通过审批制度,可以对企业的技术措施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从而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和危害程度。
3.规范企业的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是企业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手段,但不同企业的工作环境和职业病危害物不尽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通过审批制度,可以对企业的技术措施进行规范,确保企业采取的措施与职业病危害物相匹配。
二、审批流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报:企业在采取新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或对现有的技术措施进行修改时,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技术措施方案、防护设施的设计图纸和材料清单等。
2.初审: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是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如果材料不完整或不合规,需要进行补充或修改。
3.评审:根据初审结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技术措施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从技术可行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考虑,确保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批复:评审结束后,有关部门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的技术措施进行批复。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和企业形象。
订立本制度,旨在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部门、车间及岗位,包含生产车间、办公区域等。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程序3.1 提交申请1.部门、车间或岗位负责人在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书时,依照要求填写完整,并附上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和报告。
2.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负责人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料子进行审查,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审批组,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批。
3.2 技术措施审批1.审批构成员按职责分工对申请料子进行逐项审查,审查内容包含技术可行性、本钱效益、操作可行性等方面。
2.审批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整理。
3.审批组将审查结果和看法书报送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负责人。
3.3 审查结果评定1.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审查结果进行评定,依据评定结果做出决策。
2.若审查结果合格,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负责人将立刻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审批通过的文件。
3.若审查结果存在不合格项,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负责人将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进行必需的修改和增补料子工作。
3.4 审批结果通知1.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负责人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2.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工作。
3.审批未通过的,应在通知中明确未通过的原因,并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和增补。
3.5 审批结果的监督和检查1.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负责人将定期对已批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其有效落实和使用。
2.监督检查包含现场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以评估和改进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的效果和实施情况。
3.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汇报,并提出整改看法和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文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工作环境质量和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工作的职工,包括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间接受到职业病危害影响的职工以及职业病危害的危害评估、监测和控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要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和扩散。
2. 综合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的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并通过综合协调、分工合作来实施管理。
3. 公开透明:职业病防护管理的各项内容应当公开透明,职工有权了解自身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并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护工作。
4. 依法治理:职业病防护工作应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病防护责任1. 单位责任:(1)设立职业卫生防护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防护人员,并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的监测、评估和防护工作。
(2)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职业病防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职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环境。
(4)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改造、技术改进和个体防护措施等。
2. 职工责任:(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设施,不擅自改变工作方式和操作方法。
(2)积极参与职业病预防和防护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护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定期参加职业病体检,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1)采取工艺改造、技术改进等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排放和产生。
(2)优先选用无毒、低毒、低危害的物质和设备,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使用。
(3)采用有效的通风、排风设施,保证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 个体防护措施(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设施,如安全帽、口罩、防护眼镜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加强我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管理,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管理,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和完善性,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执行会审制度。
1、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按期编制完毕后,必须由职业病危害防治科负责人审阅,并签署意见。
2、职业病危害防治负责人审阅后,经总工同意后进行会审,同时确定会审时间、地点。
3、职业病危害防治科负责提前通知所有参加会审人员。
4、各专业业务科室接到会审通知后必须指派本专业技术负责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会审。
5、会审时由职业病危害防治专职人员协同队组技术员做好会审纪要,并由所有会审人员签字,会审意见由职业病危害防治科整理归档。
6、会审技术措施时不得随意修改技术措施,如出现由于业务部门把关不严造成对已审批的技术措施修改,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罚款。
7、会审完毕后,参加会审人员提出会审意见并在会审表进行签字,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要求,对企业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和监督。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职工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申报程序:企业应向相关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环境监测报告等。
2. 技术审核: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3. 审批决定:根据技术审核结果,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决定。
对符合要求的技术措施给予批准,对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技术措施给予改进要求或驳回。
4. 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定期对企业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技术措施的有效实施。
通过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可以保障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职业病危害对职工的伤害,促进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的提升。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是指对涉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和批准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包括项目的详细说明、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论证等相关材料。
2. 审查机构和专家评审: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技术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和风险程度,提出审批意见。
3. 审批依据和标准:审批机构会参考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
4. 审批结果和决定:审批机构会根据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应的审批文件。
5. 监督管理和追溯跟踪:批准后,相关部门会对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
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还会对技术措施的效果进行追溯和评估。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这
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一类慢性疾病,对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其中之一就是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旨在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受职业病危害的侵害。
具体来说,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企业在实施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之前,需要向所在地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表,详细描述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接触情况以及已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申报表中的内容,进行审核和评估,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以及已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标准。
其次,企业在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所使用的设备、工艺流程、防护装备等进行审批。
只有通过审批的设备和防护措施才能在工作中使用,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会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企业是否按照审批的要求进行设备和装备的购置和使用。
另外,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还包括对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的监督和评估。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会定期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不合规或效果不佳的问题,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会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并进行再次评估。
总之,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是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企业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的审批和监督,可以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受职业病危害的侵害,提高劳动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应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提高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更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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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加强我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管理,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管理,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和完善性,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执行会审制度。
1、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按期编制完毕后,必须由职业病危害防治科负责人审阅,并签署意见。
2、职业病危害防治负责人审阅后,经总工同意后进行会审,同时确定会审时间、地点。
3、职业病危害防治科负责提前通知所有参加会审人员。
4、各专业业务科室接到会审通知后必须指派本专业技术负责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会审。
5、会审时由职业病危害防治专职人员协同队组技术员做好会审纪要,并由所有会审人员签字,会审意见由职业病危害防治科整理归档。
6、会审技术措施时不得随意修改技术措施,如出现由于业务部门把关不严造成对已审批的技术措施修改,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罚款。
7、会审完毕后,参加会审人员提出会审意见并在会审表进行签字,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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