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人寿附加吉祥学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富贵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富贵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重要提示】本公司确认本商品条款内容已符合保险法律的规定。
本公司业务员将主动出示保险单条款,耐心引导您理解条款主要内容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使您理解商品特点并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当商品,在购买本商品前您仍应详细并认真阅读保险单条款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
您在阅读本商品条款时,可由条款前的《目录》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在条款最后的《索引》中轻易的找到想进一步了解的条款内容,另外条款中画底线或是黑体的文字特别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请您务必详细阅读。
《阅读以下内容可以帮助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保险责任》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二、教育保险金三、投保人身故或第一级残疾免交保险费《红利给付方式》一、现金给付;二、抵交保险费;三、累积生息。
《责任免除事项》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醉酒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犹豫期》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并再次确认您已选择了合适的保险商品,在您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的次日起十日内为犹豫期。
如果认为本合同确实不适合您,您可以在犹豫期内撤销本合同,并取回全部已交的保险费。
《退保的损失》犹豫期过后退保,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您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则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退保后实际退还的数额很有可能小于您所交的保险费。
《投保人身故或第一级残疾免交保险费后的特别约定》本合同的投保人因身故或第一级残疾而免交保险费后,则不可以再行使退保、保险合同借款及减少保险金额的权利。
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1.4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4.1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您有退保的权利..............................................................8.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9.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2.4 保险责任2.5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宣告死亡处理3.6 诉讼时效4. 保单红利4.1 保单红利的确定4.2 保单红利的领取5. 保险费的交纳5.1 保险费的交纳5.2 宽限期6. 现金价值权益6.1 现金价值6.2 保单贷款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7.1 效力中止7.2 效力恢复8. 合同解除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9.1 效力终止9.2 适用主合同条款10. 释义10.1 保单年度10.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10.3 周岁10.4 有效身份证件10.5 年生效对应日10.6 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10.7现金价值10.8毒品10.9酒后驾驶10.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11无有效行驶证10.12机动车10.13 复利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吉祥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吉祥人寿吉祥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在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种特色:恩情大:一张保单,一个希望收益大:教育创业,分红生息返还大:满期返本,安享晚年保障大:高额保障,双倍意外(一)产品基本特征(1)保单利益与保险责任1)保证利益:包括以下保险责任及退保金。
2)非保证利益(2)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 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 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九、 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导致的意外;十、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其它医疗手术或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十一、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十二、 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十三、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四、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3)分红险主要投资策略遵循价值投资理念,注重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对不同投资品种及其投资期限进行合理配置,并适度兼顾市场短期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投资收益,追求账户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人寿保险公司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Ⅹ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第2.5条您有选择保单转换条款的权利…………………………………………………第3.5条您有减保的权利…………………………………………………………………第3.6条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第3.7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5条本保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3.2条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5.1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第 6 条 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仔细阅读正文加粗的部分。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Ⅹ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3.3 合同效力中止 3.4 合同效力恢复 3.5 转换条款 3.6 减保 3.7 保单贷款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 和变更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 的申请 4.4 保险金的给付 4.5 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 的扣除5.基本条款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5.3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5.4 联系方式变更5.5 失踪处理5.6 争议处理6.释义6.1 周岁6.2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6.3 现金价值6.4 身体全残6.5 保单生效对应日6.6 意外伤害6.7 毒品6.8 酒后驾驶6.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6.10 无有效行驶证6.11 机动车6.12 指定鉴定机构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内容变更 1.5 投保人解除合同 的手续及风险 1.6 合同终止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2.5 保单分红3.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续期保险费的 交纳、宽限期1.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1.4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4.1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您有退保的权利..............................................................8.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9.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2.4 保险责任2.5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宣告死亡处理3.6 诉讼时效4. 保单红利4.1 保单红利的确定4.2 保单红利的领取5. 保险费的交纳5.1 保险费的交纳5.2 宽限期6. 现金价值权益6.1 现金价值6.2 保单贷款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7.1 效力中止7.2 效力恢复8. 合同解除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9.1 效力终止9.2 适用主合同条款10. 释义10.1 保单年度10.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10.3 周岁10.4 有效身份证件10.5 年生效对应日10.6 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10.7现金价值10.8毒品10.9酒后驾驶10.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11无有效行驶证10.12机动车10.13 复利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1.4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4.1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您有退保的权利..............................................................8.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9.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2.4 保险责任2.5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宣告死亡处理3.6 诉讼时效4. 保单红利4.1 保单红利的确定4.2 保单红利的领取5. 保险费的交纳5.1 保险费的交纳5.2 宽限期6. 现金价值权益6.1 现金价值6.2 保单贷款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7.1 效力中止7.2 效力恢复8. 合同解除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9.1 效力终止9.2 适用主合同条款10. 释义10.1 保单年度10.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10.3 周岁10.4 有效身份证件10.5 年生效对应日10.6 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10.7现金价值10.8毒品10.9酒后驾驶10.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11无有效行驶证10.12机动车10.13 复利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范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范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一、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友邦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友邦附加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3.友邦附加康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4.友邦智尊宝c款终身寿险(万能型)5.友邦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6.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7.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8.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9.友邦育英宝六十岁两全保险(分红型)10.友邦金福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1.友邦金福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12.友邦金福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3.友邦金福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二、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附家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财富人生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3.财富人生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4.团体一年定期寿险5.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三、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恒康天安附加天天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恒康天安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3.恒康天安“多利宝”两全保险4.恒康天安附加优惠两全保险5.恒康天安永泰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四、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联众灵活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五、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l.关心202重大疾病健康保险2.康宁长期看护健康保险六、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广电日生生福年金保险2.广电日生生瑞丰两全保险(分红型)3.广电日生团体一年定期寿险4.广电日生天福附加重大疾病保险5.广电日生恒丰两全保险(分红型)6.广电日生恒隆两全保险(分红型)7.广电日生恒泰终身寿险(分红型)8.广电日生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9.广电日生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七、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福多多两全保险八、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中保康联精彩人生两全保险2.中保康联超级理财两全保险3.中保康联财运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4.中保康联团体定期寿险九、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海尔纽约人寿年年金喜保险B款(分红型)2.海尔纽约人寿吉祥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3.海尔纽约人寿附加趸交两全保险(分红型)十、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团体女性安康保险2.团体重大疾病保险3.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十一、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2.生命成长快乐两全保险(分红型)3.生命永乐团体养老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4.生命金福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B款)5.生命金满贯终身寿险(万能型)6.生命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7.生命成长康乐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8.生命永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9.附加团体定期寿险10.生命母婴安康定期寿险11.生命母婴安康附加医疗保险12.生命学生平安定期寿险13.生命学生平安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4.生命永祥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 15.生命永祥团体养老年金保险(B款)(万能型) 16.生命金福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17.生命金泰两全保险(C款)18.生命金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十二、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华泰人寿太阳花两全保险(分红型)2.华泰人寿延龄松年金保险(分红型)3.华泰人寿吉年宝两全保险(分红型)4.华泰人寿吉年宝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5.华泰人寿金玉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6.华泰人寿吉年发终身寿险(万能型)7.华泰人寿金百合重大疾病保险8.华泰人寿康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9.华泰人寿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10.华泰人寿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11.华泰人寿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款十三、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泰康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泰康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3.泰康附加每日重病监护津贴收入保障保险4.泰康附加每日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5.泰康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6.泰康附加高残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7.泰康永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8.泰康永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9.泰康恒泰保证年金保险10.泰康附加定期寿险11.泰康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12.泰康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13.泰康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4.泰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定期寿险15.泰康附加残疾豁免保费定期寿险16.泰康附加世纪长乐重大疾病保险17.泰康卓越财富终身寿险(万能型)18.泰康千里马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19.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十四、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红福寿年金保险(分红型)2.累积型团体年金保险3.小康之家·如意安康两全保险(A款)4.附加小康之家·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A款) 5.出境人员传染病保险6.优生优育疾病保险7.信恒团体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十五、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首创安泰小状元两全保险(分红型)2.首创安泰附加小状元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3.首创安泰附加小状元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4.首创安泰附加小状元初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5.首创安泰金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6.首创安泰金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7.首创安泰金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8.首创安泰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十六、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信诚「心聆一生」终身寿险2.信诚「创未来」润泽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3.信诚「创未来」润泽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4.信诚「岁月流金」两全保险(分红型)5.信诚附加「三连宝」终身寿险A款(万能型)6.信诚附加「三连宝」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7.信诚附加「新储易保」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十七、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长城金贵年金保险(分红型)2.长城金富年金保险(分红型)3.长城爱心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4.长城爱康成人重大疾病保险5.长城金富利终身寿险(万能型)6.长城金宝利年金保险(分红型)7.长城鸿福一生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十八、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太平卓越人生附加重大疾病保险2.太平团体艾滋病病毒感染疾病保险3.太平盈利多两全保险(万能型)4.太平卓越人生定期寿险5.太平卓越人生附加两全保险十九、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大地天健团体医疗保险2.大地福宁职工补充团体医疗保险(A款) 3.大地附加福安疾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4.大地附加状元乐学生、幼儿医疗保险二十、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1.友邦金福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福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福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福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二十一、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卓越人生定期寿险2.卓越人生两全保险3.附加卓越人生失能重大疾病保险4.安心无忧防癌还本疾病保险5.团体重大疾病保险6.个人重大疾病保险7.美满安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二十二、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1.人保寿险精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人保寿险温馨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3.人保寿险附加定期寿险4.人保寿险团体定期寿险5.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6.人保寿险保益多两全保险(分红型)二十三、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中意保家利两全保险2.中意附加保家利重大疾病保险3.中意附加理财重大疾病保险4.中意附加理财女性母爱健康保险5。
华保险吉祥如意两全保险险种及条款介绍
02
新华“吉”系列堪称分红型产品中的经典 新华公司“吉”系列产品是经典的储蓄型保险产品,自2001年“吉庆有余”上市以来,公司顺应市场需求,不断更新。“吉”系列产品在公司产品销售占比40%以上,市场影响力强,客户认同度高。
“吉”系列战绩
吉庆有余(2001-2006)
吉利相伴(2007-2008)
吉祥如意: 吉祥——中国人最喜欢的两个字,从古至今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和底蕴; 如意——始于古时上朝时用的工具,在其后的演化中渐渐成为一种好运、合意的代表物。 极具中国特色的名字
吉祥如意 吉:好,有利的,幸福的 祥:祥瑞。 如意:称心。 多用祝颂他人美满称心。
01
一帆风顺吉祥到 万事如意福临门
产品组合:
吉祥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A、B、C款) 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02
产品解析--名称与性质
产品条款解析--吉祥如意A款
交费期间:15、20、30年(以交费期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50、60、70周岁 投保年龄: 30天-55周岁 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 + 累积红利保额 + 终了红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实际交纳保费的110%;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 18周岁前:(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本合同终止;18周岁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X2 +终了红利 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50、60、70周岁
华泰财险条款:附加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保险条款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保险条款附加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险”)仅在保险合同列明的主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附加使用。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第一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依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第一条(一)被保险人在境内外出差、旅行期间,因任何第三方盗窃、抢劫而遗失或损坏被保险人合法拥有个人行李、行李中的个人物品及随身携带的物品,并于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的二十四小时内向保险事故发生地海关、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取其出具的书面保险事故证明,保险人在本附加险条款相应的保险金额限额内负赔偿责任。
但保险人对每件(套、对)物品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单或保单凭证中列明的相应的每件(套、对)物品约定的限额。
(二)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所载的免赔额为准,保险人对小于或等于免赔额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仅对超过损失超过免赔额的部分依据本附加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于被保险人个人行李、物品及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失,保险人有权选择采用本条款第七条所列方式履行赔偿责任,但无论保险人采取下列何种方式,其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金额不应超过本附加险条款项下相应的保险金额限额,对每件(套、对)物品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单或保单凭证中列明的相应的每件(套、对)物品约定的限额。
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二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二条(一)被保险人故意行为、隐瞒、欺诈行为、或非法行为;(二)海关或其他政府机关的没收、扣留、隔离、检疫、征收或销毁行为;(三)被保险人行李物品正常的磨损、折旧、发霉、虫蛀、清洗、维修或翻新过程中或空气转变引致的损坏、机械性或电气性损坏、由其内在缺陷引起,或因被保险人企图修复、清洗而导致的损害;(四)被保险人行李物品自身缺陷、包装不善、保管不善、缺乏看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挑衅造成的损失;(五)主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吉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附件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设置了责任免除条款....................................................................................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分红是不保证的...................................................................................................4.1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PED11条款 - 吉祥无忧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祥无忧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条款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阅 读 指 南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利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您有权在签收保险合同后10日内解除合同,并获取全额退还的保险费.......第十二条您指定的受益人可以享受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利益........................第二十条您有权申请保险单贷款................................................第二十五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四、九、十二、十三、十四、二十、二十一条解除合同可能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第十二条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八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三条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第四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二十八条目 录第一部分共同条款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十七条争议处理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十八条法律适用第三条受益人第二部分特殊条款第四条保险事故通知第十九条承保范围第五条保险金申请第二十条保险责任第六条保险金给付第二十一条责任免除第七条诉讼时效第二十二条保险期间第八条保险费的支付第二十三条保险单红利第九条宽限期第二十四条年金选择权第十条效力恢复第二十五条保单贷款第十一条合同终止第二十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第十二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第二十七条保单欠款的结清第三部分释义条款第十三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十四条年龄及性别错误第二十八条释义第十五条地址变更第一部分共同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1.1 本《吉祥无忧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现金价值表、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2 吉祥无忧定期两全保险(分红型,2008)条款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祥无忧定期两全保险(分红型,2008)条款中美大都会人寿(2008)第042号文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阅读指南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利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您有权在签收保险合同后10天内解除合同,并获取全额退还的保险费.......第九条您指定的受益人可以享受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利益.........................第十九条您有权获取保险单红利................................................ 第二十一条您有权申请保险单贷款.................................................第二十五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二十条我们不保证分红....................................................... 第二十一条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第九条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二十三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二条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第四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二十六条目录第一部分共同条款 (1)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1)第二条如实告知 (1)第三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1)第四条保险事故通知 (2)第五条保险金的申请 (2)第六条保险金的给付 (3)第七条保险责任的开始 (3)第八条保险费的支付 (3)第九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3)第十条合同效力中止 (4)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恢复 (4)第十二条合同效力终止 (4)第十三条年龄确定及错误处理 (4)第十四条地址变更 (5)第十五条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5)第十六条宣告死亡的处理 (5)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5)第二部分特殊条款 (6)第十八条投保范围 (6)第十九条保险责任 (6)第二十条责任免除 (6)第二十一条保险单红利 (6)第二十二条保险期间 (7)第二十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7)第二十四条保险费自动垫交 (7)第二十五条保险单贷款 (7)第三部分释义条款 (8)第二十六条释义 (8)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祥无忧定期两全保险(分红型,2008)条款第一部分共同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前述保险单或凭证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吉祥两全(分红型)产品介绍
不会,通常的医疗险费率会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人们对医疗保健需 求的增加以及赔付率远远超过产品精算范围时,保险公司会按照新的医 疗消费基础等数据重新计算保费,或者会随着年龄的增涨而增加费率, 但“泰康吉祥健康保险计划”的费率一经确定不会再改变。
责任免除范围
(1) 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治疗;
泰康吉祥 产品介绍
开发背景 责任介绍 产品形态 简易规则 保单填写
经常遇到的健康保险问题
目前的产品都是保障到65岁的,有没有可以解决一辈子看 病的健康保险?
买了这个保险,如果没有生病是不是就白交钱了?
如果我健康状况下降后,保险公司不再跟我续约了,我该 怎么办? 单位/社保可以报销医药费,我买这个保险还有用吗? 健康保险需求虽大,但是服务麻烦,而且保费太低。 76%的城市居民想购买医疗保险,其中长期的 健康保险成为市民最需要的保险种类 ——《理财周刊》
开发背景 责任介绍 产品形态 简易规则 保单填写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
一句话概括: 费用“存折”+津贴“存折”
每一位客户的 必需品
费用“存折”: 年轻时为年老时准备的定期储蓄: 分红\本金可用于: 保险期间内医疗费用、期满后医疗费用、 养老金、旅游费用…… 津贴“存折”: 健康时为生病时准备的健康储蓄: •在病榻上每天100元的额外津贴 •累计以1000天为限
无论年龄、贫富都需要明智、稳妥 的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承担责任
开发背景 责任介绍 产品形态 简易规则 保单填写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计划
简易规则
投保年龄有什么限制吗?
少儿版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满30天且出院)至17周岁(含)。 成人版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50周岁(含)
被保险人年龄在18-50周岁并购买费用型医疗保险,累计住院日额≥150元/日, 须体检
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附加险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5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 …………………………………………………………………………………………4.1 您有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 ……………………………………………………………6.2 您有退保的权利 ……………………………………………………………………………………………………8.2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附加险合同有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条款,请您注意 ............................................................2.2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 .................................................................................2.5 分红是不保证的 ..................................................................................................................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5.1 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 .................................................................................8.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8.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9.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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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吉祥学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约定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10日内(即犹豫期)您若要求退保,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1.4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1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您有退保的权利..............................................................8.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分红是不保证的..............................................................4.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2.5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宣告死亡处理3.6 诉讼时效4. 保单红利4.1 保单红利5. 保险费的交纳5.1 保险费的交纳5.2 宽限期6. 现金价值权益6.1 现金价值6.2 保单贷款6.3 减额交清6.4 减少基本保险金额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7.1 效力中止7.2 效力恢复8. 合同解除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如实告知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10.1 欠款的偿还10.2 年龄错误10.3 合同内容变更10.4 地址变更的通知10.5 争议处理10.6 身体检查与司法鉴定11. 释义11.1 周岁11.2 有效身份证件11.3 毒品11.4 酒后驾驶11.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1.6 无有效行驶证11.7 机动车11.8 贷款利率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吉祥学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附加吉祥学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约定您和我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仅供辅助理解使用,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您向我们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则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若您于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或批注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保险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以周岁(见11.1)计算,投保本附加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须为:保险期间 投保年龄保险期间投保年龄10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7周岁 20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8周岁11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7周岁 21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7周岁12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6周岁 22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6周岁13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5周岁 23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5周岁14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4周岁 24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4周岁15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3周岁 25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3周岁16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2周岁 26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2周岁17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1周岁 27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周岁18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10周岁 28 0周岁(出生满30天)19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9周岁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有10天(含)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阅读本附加合同,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本附加合同、交费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1.2)。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或批注上载明。
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满期日止。
2.3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单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下列二者中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所交保险费;(2)身故时保单的现金价值。
2.4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1.3);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1.5),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11.6)的机动车(见11.7);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主合同各项责任免除亦为本附加合同的责任免除。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 本附加合同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1.满期保险金的申请在申请满期保险金时,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3)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身故保险金的申请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等材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3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双倍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当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