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助力扶持乡村振兴的150条政策-共10页
助力扶持乡村振兴的 150 条政策针对土地、产业、文化、金融、农村建设、生态管理等乡村发展热点问题,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我们分类整理了最全的150 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少不了它。
一、土地相关政策1 、2022 年3 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2 、2022 年2 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3 、2022 年1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4 、2022 年12 月发展农旅融合可获建设用地指标奖励5、2022 年12 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6 、2022 年12 月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7 、2022 年11 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的通知8 、2022 年7 月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9 、2022 年7 月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0 、2022 年4 月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11 、2022 年2 月《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22-2030 年)》二、产业相关政策1 、2022 年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2 、2022 年1 月国农办1 号文件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3 、2022 年1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茶园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4 、2022 年12 月农业部推动创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5 、2022 年1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宣传推介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6 、2022 年10 月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7 、2022 年9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宣传推介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8 、2022 年8 月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9 、2022 年8 月农业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22-2022)》10 、2022 年8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通知11 、2022 年8 月发改委等七部门:创建300 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2、2022 年8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2 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发布2022 年度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13 、2022 年8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14 、2022 年6 月关于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辟创新示范工作的通知15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方案2022--2022 年)》的通知16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17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18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辟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辟创新示范工作的通知19 、2022 年6 月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20 、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提质行动的通知21 、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2、2022 年4 月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23 、2022 年4 月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24、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垦农作物良种展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25 、2022 年4 月关于征集2022 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26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农业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27、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的通知28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的通知29 、2022 年2 月农业部关于2022 年农业品牌推进年工作的通知30 、2022 年3 月财政部农业部发布2022 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31 、2022 年2 月关于做好2022 年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32 、2022 年1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33 、2022 年1 月中央一号文件34 、2022 年1 月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35 、2022 年1 月关于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辟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36 、2022 年1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三、文化相关政策1 、2022 年7 月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的通知2 、2022 年6 月农业部关于发布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3 、2022 年5 月财务司“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4 、2022 年5 月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的通知5 、2022 年4 月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6 、2022 年2 月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四、农业金融相关政策1 、2022 年3 月国家××局、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的通知》2 、2022 年2 月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辟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3 、2022 年2 月关于印发《2022-2022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4 、2022 年11 月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通知5 、2022 年11 月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6 、2022 年8 月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的通知7 、2022 年8 月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22) 1340 号)8、2022 年8 月关于印发《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 (修订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2】1454 号)9 、2022 年8 月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0、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11 、2022 年7 月关于做好2022 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农业走出去支撑工程)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12 、2022 年7 月关于2022 年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13 、2022 年7 月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14 、2022 年7 月关于政府参预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 模式的通知15 、2022 年6 月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6 、2022 年6 月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7 、2022 年6 月关于做好2022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18、2022 年5 月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发布2022 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和2022 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19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20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21 、2022 年5 月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22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合力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23 、2022 年5 月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4、2022 年 4 月住建部、中国建设银行关于推进商业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25 、2022 年4 月关于印发《2022 年农业综合开辟资金和项目重点监控工作方案》的通知26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制种大县财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27、2022 年2 月关于做好2022 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28 、2022 年 1 月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五、农村建设相关政策1 、2022 年1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 年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2 、2022 年1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 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的通知3 、2022 年12 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建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4 、2022 年12 月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2】2166 号)5. 、2022 年11 月国家××局《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2)》6 、2022 年11 月农业部关于发布2022 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7. 、2022 年10 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的通知8.、2022 年10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人材培训等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9 、2022 年10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10 、2022 年10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双新双创”博览会农村创业创新有关活动的通知11 、2022 年10 月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12 、2022 年9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13 、2022 年9 月农加发等《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14 、2022 年9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15 、2022 年8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哺育活动的通知16 、2022 年8 月住建部关于发布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17. 、2022 年8 月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发布2022 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的通知18 、2022 年7 月国家××局、农业部联合发布《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19 、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20 、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 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21 、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22 、2022 年7 月住建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23 、2022 年7 月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24 、2022 年7 月住建阅关于做好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的通知25 、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新型职业农民哺育工作的通知26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哺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27、2022 年6 月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28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的通知29 、2022 年6 月农业部关于加强管理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30 、2022 年6 月农业部关于发布第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名单的通知31、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的通知32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安全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33 、2022 年6 月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34、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落实催促检查工作的通知35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22 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36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觅最美农技员活动”的通知37、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遴选工作的通知38 、2022 年5 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39 、2022 年5 月农业部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40 、2022 年5 月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41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42 、2022 年4 月农业部关于开展2022 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43 、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介休闲观光牧场的通知44 、2022 年 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45、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垦农作物良种展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46 、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47、2022 年4 月农业部关于开展2022 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48 、2022 年4 月农业部关于实施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的通知49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通知50 、2022 年3 月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51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通知52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53、2022 年3 月中共中央××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 年农村实用人材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计划的通知54 、2022 年2 月农业部畜牧业司关于印发休闲观光牧场典型模式的通知55、2022 年2 月住建部、公安部、国家××局关于印发农家乐 (民宿) 建造防火导则 (试行)的通知56 、2022 年1 月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一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通知57、2022 年 1 月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2022-2022 年)》的通知58、2022 年1 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第四批漂亮宜居小镇、漂亮宜居村庄示范名单的通知59 、2022 年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60 、2022 年 1 月农业部关于发布《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二批)名单》的通知61 、2022 年1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2022 年度资助项目人选的通知六、生态管理相关政策1 、2022 年2 月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2022 年12 月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22】2136 号)3 、2022 年9 月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4 、2022 年7 月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22—2022 年)》的通知5 、2022 年6 月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6 、2022 年6 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7 、2022 年3 月农业部《2022 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安排》8 、2022 年1 月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2851 号)9 、2022 年1 月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2849 号)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 о л ь к о для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 о л ь к о 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
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1
泸市府办发〔2011〕10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第一章总则1. 规划编制背景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农业现代化是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泸州农业资源和农产品丰富多样,农业生产具有诸多方面的优势,是四川省五大优势蔬菜产区之一,是全国蔬菜发展优势规划区,泸州蔬菜以“春提早、秋延后和反季节”优势占领川、渝、滇、黔等地市场。
我市江阳区被省农业厅命名为“四川省优势特色效益农业示范基地”,并列入了“国家大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四川创新团队蔬菜产业示范县(区)”和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泸州城区面积由2000年的27平方公里扩展到现在的80平方公里,规划到2015年扩展为100平方公里,2020年扩展为15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从2000年的27万人增加到2009年80万人,规划到2015年增加到120万人,2020年增加到150万人。
城区面积的扩大,使原来城市近郊蔬菜基地建设成为住宅商厦或城市道路,原来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原有蔬菜基地面积不断减少而消费蔬菜的人口却在增加,且这一趋势将随着泸州区域中心大城市的建设而加速。
近年,省政府提出包括泸州在内的6城市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圈,重庆是西南最重要的大都市,人口上千万,蔬菜的消费量巨大,泸州蔬菜产业的定位就是在确保泸州城镇居民有效供给的同时,打造重庆的“后菜篮子”。
泸州蔬菜产业要根据当前形势需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选择蔬菜优势产品,明确目标市场,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推广一系列实用技术,制定一套扶持措施,实施项目带动的办法,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蔬菜生产基地,是尽快提高泸州农业综合生产力、促进全市新阶段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管理,根据《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创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为主要任务。
第三条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应以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为根本方向、以保护耕地和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多种形式并举的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多元化生产经营单位为建设主体。
第四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纳入本地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保障示范区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农业部负责提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制订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等。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指导本省(区、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并对示范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管。
第六条农业部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等;(二)负责组织示范区申报、评选和公示等工作;(三)对示范区运行进行年度考核,以农业部名义定期发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发展报告。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由部有关司局组成,发展计划司承担日常工作。
第七条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下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一)受委托开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定和示范区建设指导等咨询工作;(二)受委托承担示范区咨询、评估、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是:(一)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筛选、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二)对示范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三)对示范区建设与发展进行指导与支持;(四)协调解决与示范区建设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第九条各地建立的高标准、高水平的农业示范区(园、片、场),均可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5.09•【文号】农计财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有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1号文件部署要求,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重点围绕粮食生产稳面积提产能、产业发展稳基础提效益、乡村建设稳步伐提质量、农民收入稳势头提后劲,调整优化存量、统筹安排增量,强化政策引导、改革完善实施方式,做到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重点任务保障充分、重大试点落实有效,助力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项目资金安排突出三个导向: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支持提升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促进乡村产业融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是突出统筹衔接,根据项目各自政策目标和功能属性,科学推进政策统筹、任务统筹、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衔接配套,提高资金效益,形成政策合力,集中资金办大事。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5.12•【文号】农市发[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时期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推进农业品牌化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新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
农业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
(二)推进农业品牌化是优化农业结构的有效途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农产品品种、质量、安全、功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进农业品牌化,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多样化、优质化消费为目标,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品牌产品优化配置,有利于推进资源优势向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转变,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推进农业品牌化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业的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
通过推进农业品牌化,重点培育和打造农业名牌,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品牌农产品。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8.27•【文号】农办议〔2018〕304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304号李东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央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都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作为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支持、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同时,《意见》强调,要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把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正确处理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的关系。
二是建立家庭农场动态管理机制。
我部指导各地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32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32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7.06•【文号】农办议〔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32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7〕37号吴艳良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银监会、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门设置“扶持政策”一章,从财政、项目、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
多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并引导其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关于制定农民合作社发展规划2014年,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明确了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经过5年的努力,力争有7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县级以上示范社超过20万家。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6〕58号)提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截至2017年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90.8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突破1亿,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6%,国家示范社近8000家,县级以上各级示范社超过18万家。
这些合作社在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调整种植结构、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8.05•【文号】农计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计发〔2013〕1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财政(财务)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部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示范引领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指导各地做好试点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总体要求,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核心,以破解农业经营规模小、投入分散、融资难、风险大等制约瓶颈为重点,通过整合部门资源,搭建试点平台,合力推动试点示范区率先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四化结合”的农业经营新体系,率先构建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保险保障、订单营销“四位一体”的农业发展新机制,进一步释放发展新活力、培育发展新动力、营造发展新优势,打造一批农业改革与建设的排头兵,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积累经验、储备政策、探索路径。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起色、两年出成效、三年有突破”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15年,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试点示范区基本建立起以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的农业经营新体系、以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新模式、以资金整合使用为重点的财政支持新方式、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农业投融资新机制、以农业保险为保障的风险防范新措施,现代农业建设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规模经营单产比2012年平均单产增加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10%以上。
建设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湖 南 正虹一 南 京 雨润 熟食 品 深加 工 ( 期 )举行签 二 约 仪 式 ,该 项 目总 投 资近 亿元 ,熟 食 品年 加 工能力
8 0 吨 ,产值 达 2 元 ,新 增就业 人员 2 0 。 00 亿 0人
一
着力 “ 五化” n ,a, 陕农业现代化进程
亿元 ,增 长 1 . 63 %;完 成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额 28 . 4
生 猪生 产 的集群 发 展 ,一 方面 是 由于 “ 料 生 饲
产一 生猪养 殖一 肉食加 工”产 业链 游 的强力带动 。
作 为上 游 的饲料 生 产 ,依 托 正虹 龙 头 ,带 动全 区 4 3 家饲 料企业 年生产 销售 饲料 1 0 吨 ,年产 3 吨以 3万 万 上 的饲 料厂 有 6 ,其产 量 占湖 南省总 产量 的 2 %, 家 0 占岳 阳市 总产 量 的 3 %。另 一方 面 ,生 猪 的规模 化 6 发展 又 拉动 了产 业链 下游 肉食 品加 工业 的 发展 。去 年 9 ,正虹集 团与 中国 民营 企业 5 0 月 0 强第 5 位 中
优 质 稻 生 产 上 ,通 过 租 赁 、 转 包 等 商 业 化 运
作 手 段 使 经 营 田 向 大 户 集 中。2 0 年 , 全 区 土 09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面 积 1 .万 亩 , 占全 区 承 包 耕 26
地 面 积 的 9 .4 25 %, 其 比 重 排 在 全 国 首 位 。 优 质 稻 种 植 面 积 1 .万 亩 , 高 产 创 建 示 范 面 积 1 . 万 38 36 亩 ,优 质 稻 产 量 1 . 万 吨 ,标 准 化 园 区 创 建 面积 27
国 肉食 品 加工 业 第 1 的 南京 雨 润集 团达成 合 作 关 位 系 ,新 注 册 的 岳 阳福 润 肉类 加 工 有 限 公 司顺 利启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林业局(已撤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2.13•【文号】农经发[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水利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林业厅(局),各银监局,供销合作社:为切实做好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3〕84号)关于“制定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银监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2013年12月13日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及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指导、扶持与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部署 , 指明 了改造 传统农业 , 转变农业发 展方式 , 发展现 代农 牧业 的方 向。作为 现代农 业示 范 区要带 头在创 新 农 牧业经 营体 制上 有新 突破 。积极 创新 土地 草牧 场流 转机 制 , 推进农牧 业适度规模 经营 。着力 培育职业农 牧 民、 种养 大户 、 农牧 民专 业合 作社 和农牧 业产业 化 龙头 企 业等新 型经 营主 体 , 创 新农 牧业 生产经 营组 织机 制 。 引 导和组织农牧 民 自愿加 入各种合作组 织 , 鼓励农 牧 民 兴 办专业 合作 社和 股份合 作 等多元 化 、 多类 型合作 社 , 不 断提高农牧 民的组织化 程度 , 加快示 范 区农牧 业经 营 体制 向组织化 、 集约化 、 规模 化现代农牧业发展迈进 。
2 0 1 3 年第4 期 2 5
经 济社 会生 态/ 建 设社 会主 义新 农村 新牧 区
任重而道远。
二、 把握 重点 , 加 快 推 进 国 家 现 代 农 业 示 范 区建 设
2 0 1 3 年是示 范区建设 的关键一年 , 也是 实施现代农 业示范 区规划承上启下 的一 年。加快我 区5 个 国家现代 农业示 范 区建设 步伐 , 使示 范 区建 设跃 上新 台阶 , 要 重 点抓好 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
生态 、 节水农牧业建 设 , 创新 思路 、 强化措施 、 狠抓落实 , 全 县农 牧 业生 产 取得 了长足 的发展 , 粮 食 产量 实 现 了 “ 九连 增” , 全 县粮食产量 达到 3 2 . 5 5 亿斤 , 农 民人均纯 收 入较上年增长 1 8 8 7 元, 达到 9 6 9 5 元。 目前 , 5 个示范 区的建设都取得 了一定 的成绩 , 呈现 出一 些 பைடு நூலகம்出 的亮点 , 农 牧业 产业 持续稳 定发 展 , 农 牧业 基础 不断 加强 , 农牧 业物 资装备 和科技 水平 得到提 升 , 农牧 民的组织化程度 不断提 高 , 农 牧 民人均 收入持续稳 定增 长 。但是 也要看 到 , 目前 我 区 5 个示 范 区还处 在起 步、 发展 阶段 。纵 向 比, 尚未达 到农业 部对 国家现 代农 业示 范 区建设 的总体要 求 ; 横 向 比, 我 区示 范 区建 设较 先进省 区在整体推进 、 建设速度 、 建设质量效 益 、 资金投 入、 政 策扶 持等方 面还 有很大差 距 。5 个示 范 区的 自身 发展 建设也 很不 平衡 , 主要 表现 为 : 示 范 区农 牧业 项 目 整合不 到位 , 规划与 获批的项 目脱节 , 配套措施不 健全 , 扶持政策 不完善 ; 没 有完善配套 的吸引企业 和社 会资金 投入 的政 策措施 , 难 以形成 合力 ; 龙头 企业 带动农 牧户 增收作用发 挥不够 , 龙头企业 与农 牧户 的利益联 结不紧 密; 农 牧业 生产 的规模 化 、 集约化 、 标准化 程度 较低 , 农 畜产 品品牌不 多, 农 牧 民经合 组织规模 小 , 成员数量 少 , 组织能力 低 ; 示范 区用现代经 营理念 和手段指 导农 牧业 的水 平有待 进一 步提 高 。从 目前 我 区现代农 业示 范 区 建设 的情况 以及 国家 和 自治 区对 现代农 业示 范 区建设 的要求看 , 到2 0 1 5 年我 区实现现代农业示 范区建设 目标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7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8.18•【文号】农办议〔2017〕209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7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7〕209号杨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确保人民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农业保供给、保收入、保安全、保生态的压力越来越大,农业发展已经到了必须更加注重合理利用资源、更加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更加注重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我部高度重视发展生态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循环农业,出台了多项政策扶持农业绿色发展。
国务院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举措。
同时,我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多方面、多举措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在社会化服务方面,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在银行贷款方面,2016年,人民银行出台绿色金融债券发行政策框架,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引导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580亿元,支持农业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助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十大主题示范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十大主题示范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8.21•【字号】黔农计〔2016〕24号•【施行日期】2016.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十大主题示范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农委,清镇市、兴义市、湄潭县、松桃县、金沙县、龙里县农牧(农业、农工)局,委内相关部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十大主题示范行动的通知》(农办计〔2016〕40号)精神,围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水产健康养殖、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经营体系升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等十大主题,打造一批发展先进、创新活跃、富有活力的典型样板。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
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准确定位主题示范。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件送达后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各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要深入领会农业部各主题示范的《亍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操作性较强的《行动计划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实施。
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帮助协调解决示范区主题创建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委内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农业部对口司局对接,掌握示范区主题示范创建工作进度;并按照各示范区确定的主题示范类型,力口强工作指导,确保主题示范行动出经验、出成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提炼经验出典型。
以创建“十佳示范区”为契机,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建示范区。
农业部公布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范 区
农 业示 范 区
内 蒙古 内蒙古
范 区 范 区
农 业示 范 区
内蒙古
辽 宁省 辽 宁省
农业示 范 区 范 区 范 区 农 业示 范区
辽 宁省 辽 宁省 辽 宁省
吉林 省 吉林 省 吉林 省 吉林 省
黑龙 江
范 区 范 区
范 区 范 区
范 区
五要 开展 信 息 交流 。各示 范 区要 及时 交流 总结
门和各示范区人 民政府要按 照中央有关部署和我部
相关 要 求 ,倍加 重 视 和珍 惜 示 范 区这 一 光 荣 称 号 , 加 强指 导 ,精 心组 织 ,努 力把 示 范 区 建设 成 为 我 国 现代 农业 发展 的排头 兵 。
对建设成效显著 、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示范区加大
支 持 力 度 ;对 违 反 国 家土 地 利 用 政 策 、损 害 农 民利 益 、发 生 重 大 生产 安 全 和农 产 品 质量 安 全 事 故 、难
以 发挥 示 范 引 领作 用 的 示范 区 ,将 撤销 其 “ 家现 国
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 。省级农业主管部 门要积极争
一
要 坚持 规 划 先 行 。 按 照 大 部 分 示 范 区 在
“ 二五 ” 期 间率 先 基 本 实现 农 业 现 代化 、少 部 分 十
示 范 区建 设 情 况和 实 践 经 验 ,每 月至 少 向我 部 现 代
条 件 不具 备 的 示 范 区也 要 在 “ 三 五 ” 期 间基 本 实 十
主 要 领导 牵 头 的 示 范 区建 设 领导 小 组 和 专 门机 构 , 负责 统 筹协 调 推 进 示范 区建 设 各项 事 宜 。 省级 农 业 主管 部 门要 按 照 农业 部 关 于 进一 步 推 进 国 家现 代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56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56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8.16•【文号】农办议〔2018〕282号•【施行日期】2018.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56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282号一、关于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特色农业(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关于对种子、仓储、营销等专业组织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涉农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
一是支持农产品生产。
在增值税方面: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并允许加工企业购进免税初级农产品按一定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从2018年5月1日起,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经营服务年销售额不足500万的,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从事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是促进农产品流通。
免征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物流企业自有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是出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半计算,并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关于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价格、质量等问题的监管力度。
农业示范园区评价办法
农业⽰范园区评价办法附件国家现代农业⽰范区建设⽔平监测评价办法(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范区(以下简称“⽰范区”)建设,准确评价⽰范区建设⽔平,为全国现代农业建设提供经验和借鉴,按照《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范区的意见》中关于构建“⽬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管理机制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仅在农业部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范区内试⾏。
第三条开展⽰范区建设⽔平监测评价,要确保评价数据真实可靠、评价⽅法简便易⾏、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第四条农业部现代农业⽰范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范区监测评价⼯作。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本省(区、市)⽰范区监测评价实施⽅案,组织管理本省(区、市)⽰范区监测评价⼯作。
⽰范区⼈民政府负责本⽰范区监测评价⼯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评价。
第⼆章评价内容与指标第五条本办法主要对⽰范区农业物质装备⽔平、科技推⼴⽔平、经营管理⽔平、⽀持⽔平、产出⽔平和可持续发展⽔平等六个⽅⾯进⾏评价。
(⼀)物质装备⽔平。
反映⽤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的程度,主要采⽤⾼标准农⽥⾯积⽐重、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平2项指标进⾏测算。
(⼆)科技推⼴⽔平。
反映⽤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的程度,主要采⽤⼤专学历以上农业技术推⼴服务⼈员占⽐、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占⽐、农户计算机拥有率、具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的乡镇⽐重、“12316”等农业信息服务热线覆盖率5项指标进⾏测算。
(三)经营管理⽔平。
反映⽤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的程度,主要采⽤⼟地适度规模经营⽐重、畜禽规模化养殖⽐重、⽔产标准化健康养殖⽐重、“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重、农产品加⼯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值、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重、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重6项指标进⾏测算。
(四)⽀持⽔平。
反映财政⾦融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持程度,主要采⽤农林⽔事务⽀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重、农业保险深度、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资⾦投⼊3项指标进⾏测算。
农业部认定首批5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农业部认定首批5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日前,农业部在宁夏召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部署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与建设工作。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会上强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一定要把握方向,突出先进性、经济性、创新性和示范性,推进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据悉,为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2009年11月,农业部决定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
今年8 月,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推荐和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基础上,农业部已认定北京市顺义区等51 个县(区、市、垦区)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51 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幅员面积20.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1%,耕地面积共1.01 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5.5%,粮棉油糖、畜禽、水产和蔬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优势突出,现代农业发展均处于本省、区、市领先水平。
危朝安指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在点上寻求突破、进而带动面上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各地要切实承担起示范引领全国农业发展的光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认真编制规划,引导科学发展,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建设合力,强化管理考核,确保发展质量。
一是把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引领周边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和样板。
二是把发展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作为主攻方向。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立足国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要求,带头承担起提高粮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历史重任。
三是把聚焦主导产业作为基本要求。
主导产业的选择要突出区域优势,坚持少而精,集中精力,做大做强,形成特色。
四是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基本原则。
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禁借示范区建设之名,强行推进规模经营,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是把机制创新作为发展动力。
会议由农业部总经济师杨绍品主持。
推进农业项目资金倾斜 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二 .抓住关键 ,突出倾斜 支持重点
顺 应 各 示 范 区 发 展 与 建 设 趋 势 , 按 照 因地 制
宜 、 重 点突 破 的 思路 , “ 二五 ”时 期 ,着力 在 示 十 范 区现 代粮 棉 油 糖生 产 基 地 、现 代 特 色 产 业 园区 、 现 代 标 准 化 规 模 养 殖 场 区 、新 型 社 会 化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等方 面 ,加 大农 业 项 目资金 倾 斜 支 持 力度 ,着 力提 高示 范 区 农业 生 产 经 营专 业 化 、标 准 化 、规 模
良法 良机配套推广应用 ,积极 培育规模经营主体 ,
努 力打 造 一 批集 中连 片 生 产 、技 术 集 成 配 套 、机 械
化水平领先 、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化粮棉油糖生产
基地 。
( 二) 现 代 特 色产 业 园 区。 积 极 推进 种 植 业 良
窒 三 曼
种 工 程 良种 繁 育 基 地 、天 然 橡 胶生 产 基 地 、 园艺 作 物 标 准 园 创建 、设 施大 棚 补 贴 、现 代 农 业 生 产发 展 资 金 、 “ 篮 子 ” 产 品生 产 能 力 建设 、农 业 综合 开 菜 发 农 业 部专 项 、扶 持 产业 发 展 等 中央 和 地 方 农业 项 目资 金 向示 范 区倾 斜 ,重 点改 善 园区 的设 施 装备 条 件 ,推 广 应 用特 色 鲜 明 的新 品种 和 高新 技 术 ,促进 标 准 化 和 规 模化 生 产 ,着 力建 设 一 批 高产 、优 质 、 高效 、生 态 、安 全 的 现 代化 蔬 菜 、水 果 、茶 叶 等特
隰
范区建
近 两年 来 ,按 照 中央 有 关 部 署 ,农 业 部 在 全 国 范 围内认 定 了一 批 国 家现 代 农业 示 范 区 ( 下 简称 以 示 范 区 ) 。各 地 高 度 重视 ,把 示 范 区作 为 加 快 现 代 农 业 建设 的重 要 抓手 ,纷 纷 出台政 策措 施 ,推 动示 范 区 建设 取 得 了积极 进 展 。为 进一 步 加 快 示 范 区建
建设好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早日实现“特、强、富、美”
国不过 s 家, o 湖南省仅屈原管理 区和长沙县两
家。
从 15 98年 围 垦 建 成 大 型 国 营 农 场 , 到
20 年作为岳阳市政府派出机构全面行使县级 00 人民政府管理职能 , 再到 2 1 年获批国家级首 00
批 现 代农 业示 范 区 ,屈原 ”迎 来了 一个 又一 个 “ ,
公害产 品 的标准 和认 证 。同时 , 大特 种水产 养殖 基地 。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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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龙头做强。 把与现代农业关联度密切 、 带动效益好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做强 , 重点通过“ 司 +基地 +农户” 公
把基 础 做 实 。重 点 围绕 兴水 、 土 、 电 、 路 四 大板 块加 强 农 村基 础 设施 建设 , : 强 堤防 维 修 、 型水 利 设 改 供 修 即 加 小
▲ 区委 书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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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 1 年 ,全 区实现 无公 害 公猪产 地认 定 10 05 5 万 头 , 色 肉 食 品认 证 l 吨 , 猪 肉 食 品加 绿 0万 生
工 10 ( 万头 , ) 实现生猪产值 2 亿元。 4 二是做大优质稻生产基地 。 建好优质稻基地 1.万亩 , 3 6 设施农业 5% 0 产品达到绿色无
“
一
项建设” 是城 镇 基础 设 施 建 设 , 括 民 生基 础 设 包
施、 交通基 础 设施 、 文化 体 育设 施建设 等 。通 过深 入 持 久地 开展 此项 行 动 ,切 实 把该 区打 造成 洞 庭湖 畔
Hale Waihona Puke 的生态明 珠 。 洁家 园行动 、 管 理行 动 、 境污 染整 治 行动 和集 交通 环 贸 市场 整 治行 动 , 点整 治污 水 横流 、 圾满 地 、 重 垃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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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1-01-28 17:46 发布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委、局、办),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精神,切实发挥示范区在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方向,确保现代农业示范区健康发展
现代农业示范区是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
要载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必须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一)坚持以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为根本任务,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先行区,要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总体要求,坚持规模范围合理、主导产业清晰、先进性突出、整乡整县推进的原则,突出主导产业、主要产品和主推技术,因地制宜改善生产条件,提升科技水平,强化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努力建成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和样板。
(二)坚持以发展大宗农产品生产为主导产业,不断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现代农业示范区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突出粮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为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产业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要依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立足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进一步提高
主导产业集中度和重点产品知名度,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生产力布局。
(三)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发展动力,努力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协调发展。
现代农业示范区要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要大胆探索既符合本地特点,又顺应发展规律的现代农业建设模式,不断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现代农业建设积累经验。
要建立农民与合作社、企业利益有机联结、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保障现代农业示范区健康发展。
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建立合理完善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四)坚持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必须促进农民增收,让农民得到实惠。
要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努力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努力实现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要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合理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严禁借示范区建设之名,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强行推进规模经营。
在探索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绝不能打着示范区的旗号搞非农开发、大拆大建,乱占滥用耕地,损害农民利益。
二、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示范区发展与建设
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关键环节,强化协调配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协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一)认真编制规划,引导科学发展。
要围绕本地区现
代农业发展的主导产业、主要产品和主推技术,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细化措施,认真编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十二五”规划。
示范区所在地政府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整合各类农业项目和资金,形成合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格局。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或联席会议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和论证,有效衔接国家和省、市的发展建设规划,确保规划目标科学、措施可行。
要强化规划实施,提高规划的指导力和约束力,切实发挥规划引领发展和规范建设的作用。
(二)确定建设重点,积极争取支持。
要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大规模建设高产稳产标准粮田,大范围推进高产创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水产健康养殖,积极发展设施种养业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建设农技推广、农产品质检、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
示范区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大户以及科研推广事业单位等,建设资金也主要依靠建设主体来解决。
示范区所在地政府要研究出台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多元化筹集资金。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现有投资渠道资金,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
农业部门参与管理的现有各类财政性投入要重点向示范区倾斜。
(三)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有序推进。
示范区所在地各级政府要把示范区建设作为贯彻中央部署、推动“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农业部门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要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联席会议作用,研究制定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考核,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强化管理考核,确保发展质量。
省级农业主管部
门特别是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要根据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督导和考核。
要及时了解示范区建设的工作动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示范区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做法。
对建设进展缓慢、成效不突出的示范区要限期整改;对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损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按程序撤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三、统筹兼顾,认真做好当前的几项工作
为有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请各地认真做好当前以下重点工作。
(一)按时编报示范区“十二五”建设规划。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地政府要抓紧组织编制和审批示范区建设“十二五”规划。
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作为牵头部门,要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规划目标、建设重点、工作措施和有关工程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请各省农业厅(局、委)于2011年3月底前将已审定的示范区规划报我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认真总结2010年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示范区做好2010年示范区现代农业建设情况的总结工作。
要全面梳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认真填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0年建设情况表》(见附件1),提交总结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请各省农业厅(局、委)审核后于2011年1月底前报我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我部将据此编写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发展报告,并适时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储备工作。
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指南》(见附件3)和国家有关规划,指导示范区按照各类项目管理规定和程序,结合示范区建设需要和已有工作基础,研究储备和积极申报“十二
五”农业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项目。
要注意与在建项目、已申报项目的衔接,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按程序及时向我部及有关部门申报项目。
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管理,确保项目投资落实后能够及时开工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建立示范区建设情况交流制度。
为及时交流总结示范区建设情况和实践经验,我部决定建立示范区工作交流制度。
每年召开示范区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现场观摩会,印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简报。
从2011年1月起,各示范区原则上每月至少向我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
理办公室报送一期工作简报,重要工作情况可随时报送。
各示范区要认真总结建设成效与经验,积极反映推进示范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有关建议。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随时报送本省(区、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动态。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意义重大。
请各级农业部门和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