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政策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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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政策的历史演变

一、国际贸易政策的历史演变

一、重商主义

15—17世纪西欧各国普遍推行的典型的保护贸易政策

1.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

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在欧洲国家普遍实行的奖励出口,限制进口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其理论基础是以托马司•孟(Thomas. Mun)等为代表的重商主义。

早期的重商主义坚持货币差额论,晚期的重商主义坚持贸易差额论。

重商主义的合理性:

第一,看到了货币在商品经济中重要作用。

第二,贵金属是价值的代表。

第三,强调了鼓励出口在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重商主义的三大缺陷:

第一,片面强调了出口会增加贵金属的流入的作用,忽视了在没有货币储存、国内商品供应没有增加的条件下会出现相反的结果。

第二,错误地把贵金属直接等同于物质财富。

第三,割裂了进出口之间的依存关系。

二、自由贸易政策

18世纪中至19世纪末为适应工业资产阶级利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采用的一种开放性的贸易政策。

1.19世纪自由贸易政策

19世纪,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完成,英法等国成为了世界工厂,迫切的希望打开世界市场。自由资本主义盛行,表现在贸易政策上,就是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以英国为例,法律方面,英国废除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法律《谷物法》;关税方面,减少应税商品数目,降低关税税率;取消贸易垄断,下放贸易经营权,建立多边优惠贸易关系。奉行自由贸易政策。19世纪,英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是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自由贸易理论。

三、保护贸易政策

西方相对落后的工业国为避免国外竞争,实行的一系列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的贸易措施。

保护幼稚工业论

保护幼稚工业论,是著名的李斯特提出的。幼稚工业保护论影响了19世纪的德国和美国,影响了20世纪的日本,使他们都能在保护主义的篱笆后面成长,强大之后又转而推行自由贸易。经过近半个世纪的修补与解释已经适用于现今的社会。

出现原因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英国等先进工业国打着亚当·斯密自由贸易大旗,杀气腾腾涌入德意志经济领域,强烈冲击着脆弱的民族工业。分崩离析中的德意志显得那么虚弱,无力与英法等国争锋于贸易战场。

但是德意志没有被亚当·斯密唬住。李斯特对此洞若观火:斯密提倡的自由贸易,反映的是英国作为先发国的利益;德国需要贸易保护,因为它处在后发的位置上。如果按部就班跟着走,只能永远为英国伐木或者牧羊,成为被掠夺的对象。

对此,他有一个精彩的比方:“当一个人已登上了高峰以后,就会把他登高时所使用的那个梯子一脚踢开,免得别人跟着他爬上来。

为此,1841年,李斯特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幼稚工业保护论”。

李斯特认为:在现代化的第一阶段,后发国应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吸收先发国的生产力。像西班牙、葡萄牙那样“对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以此为手段,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在现代化的第二阶段,后发国向先发国推进过程中,应像美、法那样采取保护主义政策,保护本国工业。在现代化的第三阶段,已成为先发国的强国,应像英国那样“当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了最高度以后,再行逐步恢复到自由贸易原则,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无所限制的竞争。”

出现背景当英国工业化的车轮滚滚向前时,德国仍然是个农业国家,停留在中世纪田园生活的时代。在这个国家,政治家和有识之士的最大愿望就是,使德国进入工业国家的行列,能与英国分庭抗礼。他们迫切地感到,德国必须有自己的经济学,没有别的理由,只因德国是个后进的国家,因此德国的经济学必须是后进国家的经济学。于是,一个有名的贸易理论———幼稚工业保护论便应运而生了,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成为其代表人物。1990年保护政策

在政治经济学方面,李斯特是亚当·斯密的批判者。李斯特认为,斯密和李嘉图自由贸易的主张,代表着英国有产阶段的利益,他们不仅要求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也开展自由竞争,这有利于英国发财致富,却会牺牲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他指出:“在这种情况(自由贸易)下,整个英国就会发展成一个庞大的工业城市。……最上等的美酒就得供应英国,只有最下等的劣酒才能留给自己,法国至多只能干些小型女帽业那样的营生。德国看来对英国世界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贡献,只有一些儿童玩具、木制钟、哲学书籍等,或者可以有一支补充队伍。他们为了替英国人服务,扩大英国的工商优势,传播英国文化,牺牲自己,长途跋涉到亚洲或非洲的沙漠地带,就在那里沦落一生。”

李斯特为德意志民族发出抗议的呼声:“德国人为英国砍伐木材、生产扫帚和牧羊已经够久了。”

1841年,李斯特出版了他一生最重要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经济体系》。该书着重分析了德国的历史和现实,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贸易保护的思想。作为贸易保护的立论基础,李斯特首先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说,将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共分为五个时期,即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时期和农工商时期。不同的时期,应当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头三个时期属于贸易政策的第一阶段,“对比较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以此为手段,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在农业上求得发展;第二阶段是,用商业限制政策,促进和保护工业、渔业、海运事业和国外贸易的发展;最后一个阶段是,当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了最高度以后,再行逐步恢复自由贸易原则,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无限制的竞争,使从事农工商业的人们在精神上不致松懈,并且可以鼓励他们不断努力去保护既得的优势地位。

按照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的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对参与双方都有好处,如果一种商品,在别国的生产费用较低,就无须在本国生产,因为花钱向别国购买更为合算和有利。李斯特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经济落后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的目的是发展本国的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古典贸易理论只是强调落后国家可以花钱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只是着眼于眼前使用价值的增加,而没有考虑到一个国家,尤其是经济落后国家生产力的进步。向别国购买廉价商品,虽然从表面上看要合算一些,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德国等落后国家的生产力就不能获得发展,德国将永远处于落后和从属于外国的地位。而保护性关税,起初虽然会使工业品的价格提高,但经过一定阶段,生产力提高了,商品价格和生产费用就会跌落下来,甚至会跌到外国商品以下。因此,“保护性关税如果会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这就是说,为了生产力的发展,即使暂时牺牲一些使用价值,也是值得的。

李斯特认为,一个国家所具有的一切生产力中,没有一种比得上工业。在他看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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