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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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职称校内评审方案

2013年教师职称校内评审方案

大河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校内评审方案经学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特制订《大河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校内评审方案》,作为今年和今后教师评定职称的依据。

一、报名参评条件:1、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硬条件;2、工教龄达到20年以上才能入围进行校内评审;3、评中高级职称、小高高级职称必须是在专业岗位上任教或校级领导岗位上任职,否则不得参评。

二、评审方案:1、师风师德分:(满分10分)由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治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取平均分。

凡受到区或区以上的通报、警告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2、教学业绩分:(满分48分)①、近三年(六期)在教学统考中,取得区内前6名、校内前3名(县内的待定)的按下表量化,同时取得区内和校内名次的或任双班(多班)的,每期只认一次就高不就低给分。

②、领导管理业绩可以作为“教学业绩”项加分。

学校获得的小学或初中全区毕业考试综合评定名次的,学校领导成员可作区评名次加分。

县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优秀达标单位的,学校领导成员可作区评第一名加分。

每学年只加一次,另一期取教学名次最高分计算。

近三年考聘范围内,在其他学校任领导期间,业绩按我校的要求以原学校的实际情况记分,其依据由我校派两名以上的同志查取。

③近三年考聘期间,由共他学校调入我校的教师,在原学校的教学业绩,区、县以上的名次可直接记入,校评名次由我校派两名以上的同志查取。

④、非统考学科教师和后勤人员的“教学业绩”项得分,由职称评审小组现场评定“优”、“良”、“中”、“差”四等,优、良、中三等分别按“教学业绩”校内第二、三、四名算分,差等的不给分。

三年六期分别记等,将评审小组每个人的等级分计算平均分。

类别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名次县内区内8 6 5 4 3 2校内 5 3 2 1 0 0 (注:中途接班的教师如两期内学生统考成绩均在原有名次基础上增加的加1分)3、荣誉证和奖状加分:(加分不封顶)指“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师德标兵”、“明星教师”、“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以及从事学校工作的获奖,按下表量化给分。

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

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

宁夏大学文件宁大校发〔2013〕48号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3〕63号)精神,现就我校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依据(一)申报高教系列副教授、教授职称,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须达到合格以上。

(二)在晋升副教授时35岁以下的人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晋升教授时40岁以下的人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评审评议要正确处理好申请人思想政治标准与业务标准的关系,对学术上弄虚作假的,在评审中坚持“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且5年内不准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评议、推荐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四)对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条件限制,允许破格晋升。

但申请破格人员须获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且只对任职年限、学历、外语条件其中一项实行破格。

(五)业绩成果界定1.同一业绩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2. 申报人所提供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为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

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

论文均为独作或第一作者。

学术期刊均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出版物。

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均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职务发明)。

3.专著、合著、译著、教材均不含论文集、习题集、操作指南等形式的作品。

(六)关于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1.高教系列申报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人员由学院评审小组组织论文答辩,各学院评审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测试、论文答辩、专家评价打分,未通过业务能力测试或论文答辩的人员,将不能参加本年度的职称评审。

论文答辩后各学院评审小组上报推荐名单,并一同上报〘职称论文答辩评价打分表〙和〘职称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均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发送电子版至tanyy@)。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是教育系统中重要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从职务评聘的背景、评聘依据、评聘程序等多个方面展开讨论,旨在探讨一个全面、公正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

一、背景现代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教师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作为评价教师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被引入到教育体系中。

评聘职务可以激励教师提高专业素养,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也是教师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评聘依据评聘依据是评聘工作的基础,也是评聘结果的决定因素。

传统的评聘依据主要包括职称、学历、教学经验等。

但这些依据往往不能全面反映教师的实际能力与贡献。

因此,我们需要增加新的评聘依据,如教学成绩、科研成果、教师作品等,以更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教师的专业水平。

三、评聘程序评聘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与程序,确保评聘结果的公正性与公正性。

评聘程序一般包括申报材料准备、资格审查、学术论文评审、现场演示等环节。

在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审核与评估,确保评聘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四、申报材料准备教师在评聘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申报材料。

这些材料可以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评价、科研成果等。

申报材料的编写需要透露教师的教学理念与方法,以及专业能力的展示,以便评委更好地了解教师的整体表现。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评聘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用来排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

资格审查可以包括教师的职称与学历核查,以及教学资格的审核等。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评估。

六、学术论文评审学术论文评审是评聘过程中重要的一环,用来评价教师的学术研究水平。

评审专家将对教师的论文质量、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论文评审需要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评分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

七、现场演示现场演示是评聘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可以真实地展示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表现。

在现场演示中,教师可以进行课堂教学、教学设计等,评委将根据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技巧等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评分。

2013年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2013年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赤水市长期中学2013年职称评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即评即聘的相关知道意见,激发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赤水市长期中学2013年职称评定工作在杨锐锋校长的领导下,于2013年7月12日召开全校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开展本年度职称评定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组建2013年学校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锐锋(校长)副组长:李小兵(副校长)何胜涛(党支部书记)成员:王评、谭立维、易雪平、朱正才、袁润秋、袁宜荣。

二、召开领导小组会,布置相关工作安排意见:1、7月17日,由学校全体教师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向学校提出申请申报相应职称。

2、7月17日,由学校职称评定工作小组指定教务处王评负责对申报教师的成绩进行审核、由教研处谭立维对教师的中继教进行审核、由办公室袁润秋对申报教师的申报年限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教师名单于当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不合格的教师不予申报。

3、7月18日起由教师自行进行资料的打印和填写,同时做好复印件和原件的准备工作。

4、7月23日,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成员对参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实际评价,要求教师上一堂课或进行课堂教学说课,汇总后将上述人员建成花名册上报。

5、学校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所参评教师的表册进行审查签字盖章。

6、学校由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料报送。

三、组织纪律:1、学校在成立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会、教师组成纪律监督机制小组。

对本次职称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管理和监督,对学校教师成绩进行审核。

2、严格各项数据、资料的出具和印证,对违纪违规操作的教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三年不得申报的处理。

四、其他事宜:1、在教师大力宣传教师教学成绩的重要性,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教学成绩的如实核实申报工作。

2、继续向科教局建议更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赤水市长期中学2013.7.18.。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一、评聘范围和对象1.评聘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中小学任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2.评聘对象:评聘对象为中小学在职教师。

二、评聘标准和程序1.评聘标准: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标准》,评聘标准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着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评聘标准主要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教育教学和学科带头人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评聘程序:评聘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评聘申请:教师向学校提出评聘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查:学校对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评聘条件。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专业素质的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上报汇总:学校将评审结果上报至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7)聘任文件颁发: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颁发评聘文件。

三、评聘条件和要求1.教学质量: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一定的教学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学成绩良好,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2.科研成果: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工作,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并参与教材编写、教学研究等工作。

3.教育教学: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教育教学中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

4.学科带头人:教师应在所任学科方面具备一定的研究深度和广度,能够指导其他教师进行学科教学工作。

四、评聘结果和待遇1.评聘结果:评聘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通过者可晋升相应的职务职称,不通过者可在一定时间内重新申请评聘。

2.待遇:晋升职务职称后,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务津贴和待遇提升,同时享受相应的岗位权益。

五、监督与奖惩1.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评聘监督机制,对评聘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评聘工作的公正、公开。

2.奖惩措施:对于评聘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不诚信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评聘资格。

有关2013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

有关2013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

有关2013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
补充通知
1.“学科循环教学”
初中:初一~初三,高中:高一~高三(特殊学科除外如初中化学等)
小学:一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六年级
由学校出具证明,如“2010~2011学年度任四年级3班语文学科,2011~2012学年度任五年级3班语文学科”。

学科循环教学最好为任现职期间,也可为任教以来。

2.“增设德育专业”
所学专业必须为政治思品专业,公开课等任职条件也应为德育学科条件。

3.“培养青年教师”
可培养非本校的教师,小学科任教教师可以培养非本学科青年教师。

4.“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学校出具证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5. “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每学年听课或参与校本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


由学校按照“近五年教学工作量证明”的表样设计一份表格进行证明(也只需证明近五年)
6.教案(2013年2-6月)
如遇特殊情况(如怀孕期等)也可使用2013年9月-2014年1月。

7.附上一张两寸彩照作为办证备用。

8.评审费暂缓上交,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校严格按评审标准条件进行审核公示,送审材料按照标准条件、材料清单进行归类。

教育局人事科。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倡导教学与科研并重,对教师职业发展进行评价,制定本方案。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定工作依据《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岗位设置和职务晋升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2018]29号)、《教育部、人社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岗位聘任试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社函[2009]3号)和《博士、副教授双聘制度》等规定,根据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制定。

二、评定对象评定对象为学校专任教师。

三、评定范围范围包括高校教师系列中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理教授等。

四、评审委员会本次评审委员会由校内专家、行业专家和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由校领导任组长。

五、评定条件1.教学水平:主持或参与制定教材和教学大纲;教学成果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成果奖;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竞赛奖项;担任高水平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教师等。

2.科研水平:发表SCI论文,或EI、CSSCI、核心期刊论文,或国家级或省级科研成果;担任重要学术职务或学术组织的领导工作;获得国家、省部级大奖等。

3.学术影响力: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为学科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被邀请作为重要学术会议的主讲人并发表演讲;在学术研究、学术机构等方面有重要影响。

4.行政才能:担任高层次职务;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建言献策,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5.其他: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素养;德、智、体、美多方面及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

六、评定程序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教务科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申报表、学术论文、教学教案、教材等。

2.初审。

院系教务科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列出初步评定人选名单,一并报送到评审委员会。

3.专家论证。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初审人选进行论证,最终确定评审人选。

4.发布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发布评审结果,并通知受评教师。

关于全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全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延安市教育局延市教人〔2013〕45号关于全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市直各教育单位:今年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的第一年,各相关单位在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后,在岗位设置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六)身心健康。

二、业务条件(一)三级教师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

(二)二级教师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2、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5、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独立承担过教育教学任务),每学年均能承担校内公开教学或活动。

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市职改办[2013]11号)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201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规范管理,推进改革,加强监督,改进服务”要求,以能力业绩为导向,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省职改办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宜昌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对象(一)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3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标志,不与工资幅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二、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一)今年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

事业单位高、中级晋升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设岗后的空缺岗位数,不得突破上年度申报控制数,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

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

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市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要求执行。

各专业高、中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市职改办领导下,由相应评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申报水平能力测试人员,要填写“报名表”,经县市区或市级的职改办审查后报名参加测试。

其中,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含教育系列),在提交评审材料时交报名表。

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规定,参加全省组织的“笔试”测试;中小学(含高校、中专、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以“说课”方式进行;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进行;高校、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教评学的结果可以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其中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参考范本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参考范本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参考范本丹东市XXXXX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XX年XX月XX日经X届X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关于印发V丹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丹人社发[2011]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丹人社[2013]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和岗位基本情况我校经上级人事部门核定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129人,实有在编专业技术人员117人,空编12人;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23人。

符合聘用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117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设置正高级岗位8 个,副高级岗位39 个,中级岗位57 个,初级岗位25 个。

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为教师系列,辅系列为图书、档案、实验、卫生、会计等其它系列。

高层级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五级、八级岗位)设在主系列,辅系列原则上不设。

1、正高级教师岗位层级为教授岗位,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级岗位指数为3 个,四级岗位指数为5 个。

计8 个,已评5 人,已聘四级岗位2 人。

2、副高级教师岗位层级为副教授(高级讲师)岗位,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岗位指数为8 个,六级岗位指数为15 个,七级岗位指数为16 个。

计39 个,已评76 人,已聘七级岗位57 人。

3、中级教师岗位层级为讲师岗位,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八级岗位指数为17 个,九级岗位指数为23 个,十级岗位指数为17 个。

计57 个,已评34 人,已聘十级岗位40 人。

4、初级教师岗位层级为助教(助讲)岗位,对应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十一级岗位指数为10 个,十二级岗位指数为10 个。

计20 个,已评2 人。

5、十三(员)级岗位指数为5 个,三、岗位聘用人员范围1、2012 年12 月31 日以前在册,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一、赋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评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每一位教师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评审结果要公正、公开。

2. 分类评价原则。

根据教师的专业特点和工作性质,实行分类评价,充分体现不同岗位、不同专业教师的实际贡献。

3. 注重实绩原则。

评聘工作要注重教师的工作实绩,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鼓励创新原则。

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适当加分,鼓励教师创新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赋分项目及标准1. 基本分(100分)(1)学历学位(20分)博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20分硕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15分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10分其他:5分(2)专业技术职务(20分)正高级:20分副高级:15分中级:10分初级:5分(3)教龄(20分)5年以下(含5年):10分5-10年(含10年):15分10-15年(含15年):20分15年以上:25分(4)教学工作量(20分)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标准,每超额完成1个课时,得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5)教学质量(20分)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按照获奖级别分别加5-20分。

2. 加分项目(不超过20分)(1)科研奖励(5分)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科研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1分。

(2)科研项目(5分)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科研项目的,分别加5分、3分、1分。

(3)学术论文(5分)在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发表论文的,分别加5分、3分、1分。

(4)教学竞赛(5分)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教学竞赛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1分。

三、赋分程序1. 教师申报。

教师根据本办法向学校提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审核。

学校对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赋分条件。

2013年职称评聘工作说明(模版)

2013年职称评聘工作说明(模版)

2013年职称评聘工作说明(模版)第一篇:2013年职称评聘工作说明(模版)2013年职称评聘工作说明我校2013年高中级职称评聘工作于月日顺利完成。

在工作中,我校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以学校为主体进行竞争推荐的规定,严格程序,严肃评审,保证了整个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稳定。

现将我校2013年职称评聘工作作如下说明:1、我校按照上级规定制定了《2013年职称评聘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该方案经教职工大会85%以上人员同意后方予以组织实施。

同时,成立了由()人组成的学校职称评聘推荐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了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了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县教育局。

2、在推荐过程中,我校严格按照县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数进行了推荐。

我校共推出名高级人选,其中已取得资格人,分别是;需要评审的人,分别是;共推出名中级人选,其中已取得资格人,分别是;需要评审的人。

3、以上情况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学校承担一切责任。

校长签字:学校盖章二〇一三年十一月日第二篇:关于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关于教师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说明1、中小学教师岗位是怎样设置的?按照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79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文件中对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做出了明确规定:高级中学高、中、初级岗位最高设岗比例为25%、45%、30%;初级中学为15%、45%、40%;小学中、初级设岗比例为40%、60%;小学可按不超过教师编制数1%的比例设置高级教师岗位,该岗位为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控制使用。

2009年9月,我市人社局以镇(街、区)和市直学校为单位,分别核定了中小学各类岗位。

2013年3月,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37号),将小学高、中、初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调整为3%、43%、54%;幼儿园系列为2.5%、38%、59.5%。

教师专业技术评定工作计划

教师专业技术评定工作计划

教师专业技术评定工作计划
本次教师专业技术评定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研阶段
1. 收集整理教师平时工作表现和教学成果等相关资料;
2. 定期与学校领导及专家组成员沟通,明确评定要求和流程;
3. 对教师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初步评估,为后续评定工作打下基础。

二、评定准备阶段
1. 组织召开评定工作会议,明确评定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
2. 制定评定方案,明确评定标准和指标,制定评定表格;
3. 对教师的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学生成绩等进行审查。

三、评定实施阶段
1. 针对每位教师进行评定工作,按照评定标准进行逐项评定;
2. 邀请专家组成员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课堂观摩和课后评价;
3. 组织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

四、评定结果汇总和报告
1. 汇总各位教师的评定结果,形成评定报告;
2. 报告评定结果,对教师的优秀之处予以肯定,并指出存在的不足和提出改进意见;
3. 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交评定报告,并汇总反馈意见,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总结阶段
1. 召开评定总结会议,对评定工作进行总结和经验分享;
2. 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评定工作提供参考;
3. 不断优化评定工作流程,提高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一、背景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对于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公平、合理的评聘工作指导方案,明确评聘的标准和程序,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

二、目标1. 建立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原则和程序,保证评聘过程的公正、公平。

2. 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

3. 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

三、评聘标准1. 教育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评价能力等方面,通过观察教学、听课评教、教案评审等方式进行评估。

2. 教育教学成果: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论文、教材编写、教育科研项目、教学奖励等方面的成果。

3. 专业发展:评估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学习研究、教育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聘程序1. 评聘申请:教师根据学校的要求,提出评聘申请,提交个人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2. 材料审核:由学校评聘委员会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教师的资格和相关成绩。

3. 评估环节:包括个人面试、公开课展示、教学案例分析等环节,由评聘委员会组织进行评估。

4. 评聘结果:评聘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和标准,作出评聘决定,并公布在校内公告栏或网站上。

5. 反馈与整改:对于未通过评聘的教师,评聘委员会将向其提供评估结果的反馈,并指导其进行整改。

五、评聘工作的监督和反馈1. 评聘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 学校要建立评聘结果公示制度,及时公示评聘结果,接受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3. 学校要建立评聘结果复核制度,确保评聘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六、评聘工作的实施1. 学校要成立评聘委员会,负责评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学校要制定评聘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

莆田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试行)

莆田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试行)

莆田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试行)莆田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3.04.24)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完善我校用人制度,充分调动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教人〔2012〕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完善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政府依法监督的高校用人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1.坚持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结合、相配套,实行评聘合一。

2.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3.坚持专家评价、业内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4.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保障教师等各类人员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相应权益。

5.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学校安定和教师队伍稳定。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学校在编且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申报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一致的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简称“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在各系列、各单位有空余岗位的前提下评聘,实行评聘合一。

评审通过者即予以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仍按原评审权限报送省、市各有关评审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评审,实行评聘合一,有空余岗位方予以推荐评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2.25•【字号】苏教师[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3〕2号)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主管部门: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口径(一)关于评审条件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

其他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

(二)关于岗位数额各校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要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基础理论课程考试从2013年起,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提供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证明。

(四)关于教学科研成果审核各高校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课题等成果的审核,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成果一律不得上报。

二、关于评审材料报送(一)高校教师、专职科研、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律按规定要求准备。

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评审材料送至省教育厅2109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联系电话:025-83335619、83335368)。

专业技术评聘方案

专业技术评聘方案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促进我乡教师职务评聘更加科学、规范与公正,文件精神和xx县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评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

一、评聘领导小组组长:(教管中心主任)副组长:(教育工会主席)(教管中心政工人员)成员:二、评聘条件以下条件同时具备:1、受聘教师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和校内绩效考核必须合格及以上。

3、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职务岗位职责。

4、服从工作安排,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按需设岗、以岗择人,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进行,并实行“六公开”制度,即政策公开、岗位公开、评聘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办法公开、评聘结果公开。

四、评聘程序评聘领导小组全体人员,根据“量化评分细则”对教师认定年限工作进行考核量化评分,将考核结果张榜公示一周以上,然后根据岗位设置分年度指标,结合各校中高级教师数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推荐上报。

五、纪律要求1、参加评聘人员在评聘中抨击他人,无理取闹,影响团结,影响教学秩序,影响评聘工作的,三年内不准参加评聘。

2、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本人或亲属参加评聘的,不能参加与评聘领导小组有关的工作。

3、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聘工作纪律,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评聘工作中因评聘结果等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七、有下列情况者,不予聘任或终止聘任1、犯有党纪、政纪错误正在审查者,或受到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和受法律制裁者。

2、违反地方村规民约,不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做有损党委政府形象的事。

3、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者,或绩效考核分不合格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有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剥夺学生学习权利,造成学生流失等严重后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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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根据双辽市教育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精神和双辽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为内容,以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为核心,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目的,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督,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由择岗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

二、推荐范围、对象
评聘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一线任课教师。

对象:
1、截止到2013年9月1日,在编在岗的教学一线人员。

2、2012年9月2日-2013年9月1日之间退休的教职员工。

(此部分人员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评审条件标准执行。

)(2004年67号文件)
3、特岗教师。

(根据本校岗位情况考虑)
三、申报标准条件
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条件执行。

(2012年9月2日-2013年9月1日之间退休的教职员工除外)
四、推荐人选数额
根据市教育局下发指数及我校实际推荐一级教师7人,二级教师9人。

五、评议工作程序
1、9月17日,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组建竞聘推荐委员会。

2、9月18日,竞聘推荐委员会制定评聘工作方案,并由教职工大会通过,然后报送教育人事部门审查、备案。

3、9月19日,聘委会对受理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竞聘人选。

4、9月20日,由竞聘推荐委会组织竞聘,竞聘人员进行演讲。

5、9月21日-9月25日,学校对竞聘人员进行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竞聘推荐人选材料报人事科审核、备案。

六、量化赋分办法。

岗位竞聘实行百分制赋分办法。

竞聘者基本素质(资历条件)占分数比例为30%,一评三考占分数比例为50%,专业工作业绩占分数比例为10%,竞聘演讲占分数比例为10%。

具体赋分标准:
(一)基本素质,评聘占总分的30%
基本素质实行百分制,其中教龄占20%,学历占20%,任现职
20%,教学一线任课占40%。

具体赋分如下:每一个单项都实行百分制。

1、教龄:满一年加1分。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2、学历: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加1分,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加0.8分,取得中专学历后工作满一年加0.6分,竞聘者只加一个学历层次分。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
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算起,满一年加1分。

(以评聘合一年算起)
4、教学一线任课
在教学一线任课赋分中,既按现岗职务赋基础分,又按教学一线赋累加分。

(以转正年算起)
(1)任课教师基础分为30分,任课满一年加1分。

(2)班主任基础分为33分,任课满一年加1分。

(3)中层领导基础分为36分,任课满一年加1分。

(4)副校级领导基础分为39分,任课满一年加1分。

(二)“一评三考”,占评聘总分50%。

以(2011——2012)学年度竞聘者的“一评三考”成绩乘50%,即为此项得分。

(三)工作业绩,占评聘总分10%。

1、荣誉加分。

(2007.12.31--2012.12.31为有效证件)
(1)综合性荣誉: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5分,
县级加4分,乡级加2分。

(2)单项荣誉: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3分,乡级加2分。

(3)骨干教师: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校级加2分,(任职期间,取得一次即可,连续任骨干教师的,取最高级别。


(4)年度评优加2分。

(5)领导任职期间学校获得的荣誉加分:
国家级:校级加6分,中层加5分。

省级:校级加5分,中层加4分。

四平市级:校级加4分,中层加3分。

县级:校级加3分,中层加2分。

乡级:校级加2分,中层加1分。

每一项荣誉只加一个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论文加分。

(不累计加分)
(1)国家级论文加8分。

(2)省级论文加6分。

(3)市级论文加4分。

论文必须能在国家权威网站查询的到。

3、业务成果加分。

(1)优质课:国家级9分,省级加7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4分。

(2)优秀教案: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3分。

(3)优秀课件: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

(4)教具制作: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

4、科研成果。

(不累计加分)
(1)国家级成果加8分。

(2)省级成果加6分。

(3)市级成果加4分。

(4)县级成果加3分。

必须由科研机构立项,并有相应的结题证书的科研成果方可加分。

(四)竞聘演讲:占评聘总分的10%。

演讲按百分制计算。

然后乘以所占比例即为该项得分。

七、组织领导
主任:王庆
成员:张春红王丹郎学文
谢武孙亚霞尹国琴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原则,明确职责。

(三)强化监督机制,在聘任过程中,发现参聘人员有伪造证件及假论文、假业绩、假成果等,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竞聘推荐委会成员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徇私舞弊,视其情节要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取消其终身推荐聘委会成员资格。

:
双辽市兴隆镇中心小学校 2013年9月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双辽市兴隆中心小学校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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