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工业固废与危废 您能分清吗?
工业固废与危废您能分清吗?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固体废物的一类,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
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如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硫酸渣、废石膏、脱硫灰、电石渣、盐泥等)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即危险固体废物。
可是您分得清哪些是一般工业固废,哪些是危险固废吗?危险废物的法律定义与判别论据一、危险废物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该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的一部分(换言之,某种物质如果不属于固体废物,那么该物质肯定不属于危险废物);二是危险废物必须具有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二、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别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别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根据危险废物的定义,将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的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其次对于属性不确定的固体废物,则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2006年3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公告1号)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2007)、《急性毒性初筛》、《浸出毒性鉴别》、《腐蚀性鉴别》、《反应性鉴别》、《易燃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等国家已出台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进行属性鉴别。
2017年国家修订出台的《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则上升为国家标准进行发布,在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别方面,不仅具有强制效力,而且在管理层面上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
工业领域的固体废物属性判别1、矿山尾矿与矿山固废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使用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陕环函[2013]1197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使用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13〕1197号)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中“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 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08号令)第十五条中“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等规定,为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使用管理,防止并彻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出借、出租、转让、伪造和变造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遵守,抓好落实,按照要求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重要性近年来,我省由危险废物运输、处置不当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使用中伪造、变造、转让、挂靠等违法行为也时有举报,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也带来了环境安全隐患,更严重地影响了国家证照管理的严肃性,各级环保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已有明确解释,其中,第一条明确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等涉及有毒物质的相关条款;第四条界定了酌情从重处罚的条款有“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5.06•【字号】陕环发[2011]52号•【施行日期】2011.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发〔2011〕52号)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卫生局: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做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与处置利用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利用处置行为,环境保护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从环境信息建设、企业规范化管理、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断加大全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力度,现将《陕西省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区)将本地贯彻落实方案于6月10日前报省环境保护厅和省卫生厅。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陕西省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基础建设,努力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能力,确保环境安全,现就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为监管重点,以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为根本,按照《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并通过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严抓细管,保障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8.29•【字号】陕环函[2012]777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环函〔2012〕777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实时监控,实现对全省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进一步防治环境污染,省厅制定了《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8月29日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实时监控,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陕西省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对全省的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设区市环保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联单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危险废物转移实行电子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实现。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者及其它需要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移出者”)在转移危险废物之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通过《信息系统》申请电子联单。
第六条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执行一份电子联单;每车、船(次)中有多类危险废物时,每一类别危险废物执行一份电子联单。
第七条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如实填写电子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陕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陕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2.05.03
•【字号】陕环办发[2012]72号
•【施行日期】2012.05.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陕西省危险废物重
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陕环办发〔2012〕72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要求,省环保厅依据2012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在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2012年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299家,其中产生危险废物企业250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49家。
各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见附表。
现将2012年陕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公布,请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2012年陕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四章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五章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六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一节危险废物的特殊规定第二节医疗废物第三节其他危险废物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放射性废物污染防治,依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防治责任,对造成的环境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尽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宣传引导,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补充说明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补充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8.16•【字号】陕环固管函〔2018〕285号•【施行日期】2018.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补充说明的通知陕环固管函〔2018〕285号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神木市、府谷县环保局:为推进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依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我厅编制印发了《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现就《规划》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一、关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收集设施数量《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和2025年底两个时间节点,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及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能力及建设项目,是指我省在2020年底前和2025年底前至少达到的目标任务。
二、关于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利用设施规模(一)《规划》中有关项目规模要求仅针对危险废物专业处置设施,不包括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以及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二)明确《规划》中“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矿物油(油污泥)、精(蒸)馏残渣等处置设施年处置利用能力不小于10万吨/年”危险废物类别范围为:1.“有色金属冶炼废物”指铅锌冶炼过程中产生各类冶炼废渣,共涉及20个小类(见附件);2.“废矿物油(油污泥)”指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及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炼制行业产生的含油污泥、废水处理污泥及其他废物共涉及12个小类(见附件);3.“精(蒸)馏残渣”指炼焦行业产生焦油渣及其他废物共涉及16个小类(见附件);4.涉及以上类别的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改、扩建的,改、扩建后总处置规模不应小于10万吨/年。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有关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有关工业固体废弃
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5.03
•【字号】陕发改环资〔2018〕554号
•【施行日期】2018.05.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有关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其
综合利用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请各市区对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整理,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送我委(环资处),有关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我委将于近期对有关市区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基地、园区)建设情况检查调研,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少勋************
附件:1. 陕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废情况统计表
2. 陕西省各市区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8.18•【字号】陕发改环资〔2020〕1184号•【施行日期】202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西安海关: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制定《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8月18日附件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按照循序渐进、分时分段原则,到2020年,西安市(含西咸新区)率先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到2022年,全省范围内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省范围内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市区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按照国家要求,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符合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中可回收的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除外)。
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 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简介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旨在有效管理和监控固体废物处理情况的信息系统。
固体废物处理一直是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陕西省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希望能够更科学、更高效地处理固体废物,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系统功能1. 数据采集系统通过各级固体废物处理单位的数据提交和监测,实时采集固体废物处理情况、处理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形成全省统一的数据汇总。
2. 数据分析系统具有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能够根据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地区分布分析等,帮助决策者制定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理政策。
3. 监督检查系统可以对各级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实时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理工作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4. 知识共享系统会定期发布固体废物处理的最新技术、政策等信息,促进固体废物处理领域的知识共享和交流。
系统优势1. 效率提升通过信息系统的建立,可以实现数据自动化采集和分析,减少人力物力的浪费,提高固体废物处理效率。
2. 精准监控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对固体废物处理全过程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出现环境污染等问题。
3. 决策支持系统提供数据分析功能,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帮助其准确制定固体废物处理政策,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4. 环保效果通过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可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减少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结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环保工具,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固体废物处理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促进固体废物处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希望随着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推广,陕西省的固体废物处理工作能够得到更好的推进,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 农业固体废物:如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
• 生活固体废物: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递增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随着工业的发展,产生量逐年增加
• 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随着农业的发展,产生量逐年增加
• 生活固体废物产生量:随着人口的增长,产生量逐年增加
05
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效益评估
系统对固体废物管理的直接效益
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效率
• 减少人工数据采集:通过系统自动采集数据,减少人工采集的工作量
• 提高监管效率:通过系统实时监控,提高对固体废物处理的监管效率
降低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成本
• 优化处理设施布局:通过系统分析,优化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运行
• 数据加密: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监管模块实现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监管
• 设施运行监管:实时监控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处理效果
• 设施升级监管:监控处理设施的升级情况,提高处理能力
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监管
• 处置方式合规性监管:监管企业采取的处置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 处置方式效果监管:监管处置方式的处理效果,确保环境安全
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及法规执行监管
• 政策及法规宣传监管:监管企业对政策及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情况
• 政策及法规执行监管:监管企业是否按照政策及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04
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与推广
系统在政府部门的推广应用
政府部门应用
• 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用于固体废物数据采集、传输、监管等功能
• 环保部门:用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政策的制定和监管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陕政发[2002]5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陕政发[2002]57号2002年11月5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切实加快我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精神,现就在全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重要性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也在迅速增加。
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单一,缺少必要的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处理水平普遍不高,致使我省一些城市的土壤、水体、大气受到污染,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垃圾处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重要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规划,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收费管理办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多方吸引资金(包括私营企业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最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机制,切实解决当前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陕西省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处置填报培训资料(2020版)
陕西省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处置填报培训资料(2020版)(产废企业用户)(个人整理,仅供参考)一、登录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打开“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网”( / ),先点击首页下方的“在线业务”,再点击中间的“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最后点击“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或是键入“http://61.185.238.238/eManage/Main/Login.aspx”进入系统(可收藏该系统网址,方便下次直接打开):用户名: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如“74504001-7”;密码:初始为“111”(申报提交时所用的PIN码,初始也为“111”)。
二、修改密码账号实行个人负责制 (妥善保管、信息安全),首次进入系统请点击右上角的“我的帐号”,进行修改密码,如果企业密码(PIN码)丢失,请联系辖区(县)生态环境部门重置。
三、申报内容1. 企业(单位)基本情况;2. 生产经营情况:产量、原辅材料使用量、生产工艺等(生产工艺流程图作为附件上传);3. 2019年实际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及去向(如使用纸质联单转移,须逐一上传至附件);四、进行申报登记点击中的“申报登记”,再点击“编辑”下的图标。
出现如下界面:调查表分为四个部分:1. 上年企业经营情况:分为“基本资料”、“上年产品情况”和“上年能耗情况”三个部分;2. 上年固废危废信息:分为“上年工业固体废物”和“上年危险废物”两个部分;3. 相关附件信息(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2019年使用过的纸质联单(没有就不用上传)、2019年处置合同。
以上附件请先单独分类后以JPG、WORD或PDF格式上传);4. 提交调查表。
申报年份说明(以陕西省固废登记2020年度为例):1. 上年:2019年;2. 往年:2018年及之前的年度。
基本输入操作说明:1. 文本框输入: 直接在文本框中输入文字或数字内容。
请注意:编辑界面中带“*”号的是建议必填/必选的项目;没有数据但又必须填写的文本框,需要填写文字的写“无”,需要填写数字的写“0”。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3]142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3〕142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废物经营市场行为,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促进全省危险废物静脉循环产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环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作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环境管理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倒卖危险废物。
针对省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凡可在省内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再生利用的,如含油污泥、工业废油、含有价金属废液、废弃电子产品等,原则上不允许向省外转移,因处置类别或技术等原因省内不具备处置条件的,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依据转移计划提出转移申请,经所在地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批准后上报省环保厅审批。
二、从2013年9月1日起,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出活动试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提出转移申请前,应认真核实拟委托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及工艺水平,审核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置方案,签订委托处置合同或意向书;并登录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打印《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请登记表》(见附件),经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审签后连同其他资料报送至省环保厅。
省环保厅将研究决定是否同意本次转移申请,并函商接收地省级环保部门意见,最终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对转移活动进行审批放行和全程运输监控。
取消省外处置单位危险废物转移年度备案制度。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名录及对比
代码
名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01
冶炼废渣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02
粉煤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03
炉渣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04
煤矸石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05
尾矿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06
脱硫石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07
污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08
放射性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W09
赤泥
脱硫石膏指废气脱硫的湿式石灰石/石膏法工艺中,吸收剂与烟气中二氧化硫等反应后生成的 的副产物。
污泥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中排出的、以干泥量计的固体沉淀物。
放射性废物指含有天然放射性核素,并其比活度大于2×104Bq/kg的尾矿砂、废矿石及其他放 射性固体废物(指放射性浓度或活度或污染水平超过规定下限的固体废物)。
炉渣指企业燃烧设备从炉膛排出的灰渣,不包括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
煤矸石指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低、比煤坚硬的黑灰色岩石,包括巷道掘进过程中的掘进矸 石、采掘过程中从顶板、底板及夹层里采出的矸石以及洗煤过程中挑出的洗矸石。主要来自煤 炭开采和洗选行业。 尾矿指矿山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有用成分含量低、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宜进一步分选的固 体废物,包括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石的选矿。主要来自采矿业。
赤泥是指含铝的矿物原料制取氧化铝或氢氧化铝后所产生的废渣。
磷石膏指在磷酸生产中用硫酸分解磷矿时产生的二水硫酸钙、酸不溶物,未分解磷矿及其他杂 质的混合物。主要来自磷肥制造业。 其他废物指除上述10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外的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的 固体废物,如机械工业切削碎屑、研磨碎屑、废砂型等;食品工业的活性炭渣;硅酸盐工业和 建材工业的砖、瓦、碎砾、混凝土碎块等。
陕西省工业固体废物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宝鸡市汉中市都是以重工业为主的城市它们的第二产业特别是军事工业机械电子航天等行业的技术装备是相当先进的与铜川渭南咸阳等城市相比具有明显的相对优势8这样造成它们的三大产业的比重呈现出中间大两头小的箭头型结构但是由于长期这样的发展宝鸡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产业格局严重失衡高科技产业弱小特色产业与强势产业尚未形成经济的外向性弱产业关联度低这是宝鸡汉中市经济不及西安的原因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原因
区固废管理的工作计划(5篇)
区固废管理的工作计划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便于固体废弃物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和处理。
公司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本公司固体废物的管理职责与管理方法,基本内容与要求,适用于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与控制。
二、引用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三、概念(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四)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五)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六)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七)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可用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四、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一)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后勤部负责本单位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三)后勤部部负责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固体废物的监管及污染防治工作。
陕西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陕西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办理指南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收费情况:不收费咨询电话(略)受理地点: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略)受理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一、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
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二)《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危险废物转移实行电子联单制度。
运输危险废物的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保证安全正常行驶。
二、申请条件(一)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意接受;(二)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符合国家有关编制、技术规范和要求;(三)有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三、申请材料以下申请材料须一式二份,材料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同时需要提供所有材料电子版。
(一)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1.产废单位正式申请红头文件(必须是原件,格式见附件);2.产废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的处理处置协议或合同,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3.产废单位、接受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4.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运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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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设计年产量 实际年产量
主要原辅料名称
计量单位
用耗量
附表3 能耗情况登记表
1.年煤炭消费情况(折标系数单位均为“千克标准煤/千克”)
煤炭名称
煤炭产地
消费总量
用作原材料
硫份%
灰份%
折标系数
2.非煤炭能源消费情况 能源名称
消费总量
用作原材料
硫份(%或mg/m3)
折标系数
3.二次能源产生情况 二次能源产生量
陕西省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申报登记表(_________年度)
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人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核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 责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废物类别
腐蚀性 □
急性毒性 □
浸出毒性 □
易燃性 □
反应性 □
含毒性物质 □
传染性物质 □
其他(请描述)
5. 废物主要化学组分及含量
6. 废物表现形态(请勾选,如列表中无请在横线上填写并勾选)
固态 □
半固态 □
液态 □
气态 □
.□
7. 贮存情况
7.1 贮存方式(请勾选,如列表中无请在横线上填写并勾选)
废物编号
废物描述/名称
废物类别
产生工序
产生源/车间
上年度产生量(吨)
处理设施数量(台)
贮藏场容量(立方 米)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信息
处理设施数量(台)
贮藏场容量(立方 米)
设计处理能力(吨/天) 填埋场容量(立方米) 设计处理能力(吨/天) 填埋场容量(立方米)
总投资额(万元) 年运行费用(万元) 总投资额(万元) 年运行费用(万元)
备注
附表2
企业产品主要原料及辅料情况表
合计
—
—
—
附表4
废物编号
倾倒丢弃情况
总量(吨)
其中
往年量(吨)
倾倒方式
单位名称
提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
所在省
许可证/合同号 利用/处置/贮存
数量
往年量(吨)
合计
—
—
—
—
—
附表5 产生危险废物特性表
1. 废物编号
2. 废物描述/名称
4. 主要危险特征(请勾选,如列表中无请在横线上填写并勾选)
(吨标准煤)
附表4 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情况表
废物编号
废物类型
废物名称
废物来源
废物形态
年产生量 (吨)
利用总量(吨)
综合利用情况
其中 往年量(吨)
利用方式
利用单位
合计
—
—
—
—
—
—
附表4
废物编号
处置量(吨)
其中 往年量(吨)
处置情况 处置 方式
处置单位、地点
贮存情况 贮存总量(吨) 符合环保量(吨) 往年贮存量(吨) 贮存方式
圆桶 □
槽罐 □
编织袋 □
.□
7.2 容器数量 8. 废物流向信息
7.3 容器规格
是否提供/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
是□
否□
8.1 单位内部利用/处置方式代码及方法描述
设施名称
设施负责人
联系方式
8.2 提供/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
单位名称
所在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 利用/处置方式代码及方法描述
附表6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制
附表1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行业代码
企业详址
市/地区
区/县
镇/乡
街/路/村
号
企业类型
企业规模
企业代码
投产时间
年末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年生产天数
年末职工人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固定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理坐标
东经(精确到秒)
北纬(精确到秒)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