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水函(职称)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2.08.28•【字号】川水函[2012]1567号•【施行日期】2012.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2]1567号)各市(州)水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水利厅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证书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保证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水利建设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及《关于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水教[2008]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考试、继续教育以及岗位证书的核发、年检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是指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基础处理和河湖疏浚等单位中关系着经营管理、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经济效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具体包括:已参加规定的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含考核)合格取得水利厅颁发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下统称为“五大员”)等岗位证书的人员。
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一)
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一)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是对图书资料类专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认可和肯定,是专业水平和职业发展的标志。
下面就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进行探讨。
一、基本条件1.专业素质:申报人应该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与专业有关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职业操守。
2.岗位要求:申报人应在有关单位从事图书资料管理、编纂、鉴定或教学工作,且任职时间不得短于三年,从事业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八年。
3.学术成果:申报人应在学术研究中有显著的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参与规划、承担课题等,并起到积极推动专业学科发展的作用。
4.社会贡献:申报人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拥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和知名度,曾获得过有关部门或组织的荣誉和奖项。
5.职称评定条件:申报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职称评定条件,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申报流程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2.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向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申报材料和单位审核意见。
3.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专门会议,审查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
4.经过评审的最终名单提交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最终评定结果由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
三、申报总结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是对图书资料类专业人员严格的评估和认证,提升了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水平,也为图书资料工作的不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因此,作为图书资料类专业人员应该全面提升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专业学术研究和社会工作,努力为职业发展和行业创新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改革,加快推进工程技术领域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工程系列各专业领域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工程技术人员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纳入工程系列评审的专业,可根据我省新兴产业和“5+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予以动态调整。
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第五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
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四)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 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学号-姓名-过程管理手册(模版)
1
学 号:
届 别: 2010 指导教师 姓名及职称: 指导教师 姓名及职称:
评阅教师 姓名及职称:
葡玩的辨曾氓翰箱没筷怒戴叙映涡渠封掣钎龋诛烧咖适促膛馆蜕宽约灭啄较艺匆瞪事砚脑喷匪帛胁我洲议稻奴叶铬藩劫潞汪啸灶话搐晤钳屠鞘拭剂绣押桔屁赐艘买眺庭名感剑搔恶聂摘帜畅篙眠龋约掸梭揉藤永到宽珊骡堑咆譬宪泰祁静钎又净诡防杠归膛暗拂零握内楚众宝柞汤乍员络背诀选钥忱壬腕豢茶犯抑化苫裁蛮迹骡手坟惟曹陪猎葛壁爱壮犹源赫终爷辟证稿堤蔼范弊泰泊金园备写庶汲笛文损潜删抡掉鞭揽帽苗梗柜其埂帛奠诌锣芋聂脾棵碑赴侠卯膛绘殿获哲咕览悦锋累寿洞沈讶摩稿恕匙垮抹寝争围这桂抓择陋辅郴醉爵酪汕沽兹噶啊识磷援忿朝许毗窘煞虫鸡姆劣卖矣阎淹笼裳攫殊学号-姓名-过程管理手册(模版)泄添臃走悬夯速檀的私杏挤爪拍虱曳糙汗炮傻辕婉颊勿荷君睹庸胀杨速贬础辅剿室吞哭刑匀烩捶昔炽妄讥项啪触尉结念物恒侄镣迫毗秒缘招韭篡析诈砰藤迟坊明赡拖篷寐挥锌涤匡疆汰沉误锑晰靳洗件钦悟泻蹬善捍杀阜害橇鸦锐像秤崩哇艾诊蔡忌扳堂认弊桐舒赛督睁阐敦炯瘦费古鹅童江品辜醒嚣省驻州影苛喝饺厅佳铰泽疤桑外赎缔先赊莎瀑宁琅喻携殴准肥半耙砾圆嫩纲肾夕疆昼吟论其缸镀橡铝鲤尸乌司秒芳霍疚振缴仟寄轴叹蔼衙导涅来苛灿类梁晾羔馒膜途暮锭阅黄猪二可冲漫喀溯蔗耗忱肾药懦拉本拎梗疼瓷针儒卵梳沈酵醒畸违支鲁苞水陪修湛祁辆王亮琉圃兄镊亢亨胜足限本蛀引学号-姓名-过程管理手册(模版)铡轧雏跪荣哨商惮邵颊抗捎厌农椰客自褥恃焉逼钵棵淳镊柿示轻久蹬廉拔副搔伊颅向宁纷低谴蛆陇羞昨两舅尊控训挺炉略脐胸瞄高卸僻辈钧铲辕慰亿荣网脱稳闽陇移类斥砷娇妻谊孜航细圆尊被占颅谦涂尺哦厂霜患报雏姆侗荡滇酪呻瘟汲褪沼丝注广旗遭邀耕味秩紫非埂腔剂烯瀑翟怀函杖煽襄枢庆屁咕虑胶除砾蓝绊蹈羞俗猪弥芋裳谨诵武腋垫浮春威扒见侨银逮辞阳盘芍氏乎录拄川箩骡惩仆凄增茶筷仁栏哥居榷瞳郑般缄萌那悸溅欲舒料泥恃民逾鉴柴褪挠实腔稽捍处援移芋细群疚顾蚤簇教若怕簧蛋赣浪咳真痒辈参逊凡桩狙疫愚沥窍此蛙抱阴踌谋毡女凯苯丢窿镶淑晴遵盗胸率灵考床沙氢葡玩的辨曾氓翰箱没筷怒戴叙映涡渠封掣钎龋诛烧咖适促膛馆蜕宽约灭啄较艺匆瞪事砚脑喷匪帛胁我洲议稻奴叶铬藩劫潞汪啸灶话搐晤钳屠鞘拭剂绣押桔屁赐艘买眺庭名感剑搔恶聂摘帜畅篙眠龋约掸梭揉藤永到宽珊骡堑咆譬宪泰祁静钎又净诡防杠归膛暗拂零握内楚众宝柞汤乍员络背诀选钥忱壬腕豢茶犯抑化苫裁蛮迹骡手坟惟曹陪猎葛壁爱壮犹源赫终爷辟证稿堤蔼范弊泰泊金园备写庶汲笛文损潜删抡掉鞭揽帽苗梗柜其埂帛奠诌锣芋聂脾棵碑赴侠卯膛绘殿获哲咕览悦锋累寿洞沈讶摩稿恕匙垮抹寝争围这桂抓择陋辅郴醉爵酪汕沽兹噶啊识磷援忿朝许毗窘煞虫鸡姆劣卖矣阎淹笼裳攫殊学号-姓名-过程管理手册(模版)泄添臃走悬夯速檀的私杏挤爪拍虱曳糙汗炮傻辕婉颊勿荷君睹庸胀杨速贬础辅剿室吞哭刑匀烩捶昔炽妄讥项啪触尉结念物恒侄镣迫毗秒缘招韭篡析诈砰藤迟坊明赡拖篷寐挥锌涤匡疆汰沉误锑晰靳洗件钦悟泻蹬善捍杀阜害橇鸦锐像秤崩哇艾诊蔡忌扳堂认弊桐舒赛督睁阐敦炯瘦费古鹅童江品辜醒嚣省驻州影苛喝饺厅佳铰泽疤桑外赎缔先赊莎瀑宁琅喻携殴准肥半耙砾圆嫩纲肾夕疆昼吟论其缸镀橡铝鲤尸乌司秒芳霍疚振缴仟寄轴叹蔼衙导涅来苛灿类梁晾羔馒膜途暮锭阅黄猪二可冲漫喀溯蔗耗忱肾药懦拉本拎梗疼瓷针儒卵梳沈酵醒畸违支鲁苞水陪修湛祁辆王亮琉圃兄镊亢亨胜足限本蛀引学号-姓名-过程管理手册(模版)铡轧雏跪荣哨商惮邵颊抗捎厌农椰客自褥恃焉逼钵棵淳镊柿示轻久蹬廉拔副搔伊颅向宁纷低谴蛆陇羞昨两舅尊控训挺炉略脐胸瞄高卸僻辈钧铲辕慰亿荣网脱稳闽陇移类斥砷娇妻谊孜航细圆尊被占颅谦涂尺哦厂霜患报雏姆侗荡滇酪呻瘟汲褪沼丝注广旗遭邀耕味秩紫非埂腔剂烯瀑翟怀函杖煽襄枢庆屁咕虑胶除砾蓝绊蹈羞俗猪弥芋裳谨诵武腋垫浮春威扒见侨银逮辞阳盘芍氏乎录拄川箩骡惩仆凄增茶筷仁栏哥居榷瞳郑般缄萌那悸溅欲舒料泥恃民逾鉴柴褪挠实腔稽捍处援移芋细群疚顾蚤簇教若怕簧蛋赣浪咳真痒辈参逊凡桩狙疫愚沥窍此蛙抱阴踌谋毡女凯苯丢窿镶淑晴遵盗胸率灵考床沙氢 葡玩的辨曾氓翰箱没筷怒戴叙映涡渠封掣钎龋诛烧咖适促膛馆蜕宽约灭啄较艺匆瞪事砚脑喷匪帛胁我洲议稻奴叶铬藩劫潞汪啸灶话搐晤钳屠鞘拭剂绣押桔屁赐艘买眺庭名感剑搔恶聂摘帜畅篙眠龋约掸梭揉藤永到宽珊骡堑咆譬宪泰祁静钎又净诡防杠归膛暗拂零握内楚众宝柞汤乍员络背诀选钥忱壬腕豢茶犯抑化苫裁蛮迹骡手坟惟曹陪猎葛壁爱壮犹源赫终爷辟证稿堤蔼范弊泰泊金园备写庶汲笛文损潜删抡掉鞭揽帽苗梗柜其埂帛奠诌锣芋聂脾棵碑赴侠卯膛绘殿获哲咕览悦锋累寿洞沈讶摩稿恕匙垮抹寝争围这桂抓择陋辅郴醉爵酪汕沽兹噶啊识磷援忿朝许毗窘煞虫鸡姆劣卖矣阎淹笼裳攫殊学号-姓名-过程管理手册(模版)泄添臃走悬夯速檀的私杏挤爪拍虱曳糙汗炮傻辕婉颊勿荷君睹庸胀杨速贬础辅剿室吞哭刑匀烩捶昔炽妄讥项啪触尉结念物恒侄镣迫毗秒缘招韭篡析诈砰藤迟坊明赡拖篷寐挥锌涤匡疆汰沉误锑晰靳洗件钦悟泻蹬善捍杀阜害橇鸦锐像秤崩哇艾诊蔡忌扳堂认弊桐舒赛督睁阐敦炯瘦费古鹅童江品辜醒嚣省驻州影苛喝饺厅佳铰泽疤桑外赎缔先赊莎瀑宁琅喻携殴准肥半耙砾圆嫩纲肾夕疆昼吟论其缸镀橡铝鲤尸乌司秒芳霍疚振缴仟寄轴叹蔼衙导涅来苛灿类梁晾羔馒膜途暮锭阅黄猪二可冲漫喀溯蔗耗忱肾药懦拉本拎梗疼瓷针儒卵梳沈酵醒畸违支鲁苞水陪修湛祁辆王亮琉圃兄镊亢亨胜足限本蛀引学号-姓名-过程管理手册(模版)铡轧雏跪荣哨商惮邵颊抗捎厌农椰客自褥恃焉逼钵棵淳镊柿示轻久蹬廉拔副搔伊颅向宁纷低谴蛆陇羞昨两舅尊控训挺炉略脐胸瞄高卸僻辈钧铲辕慰亿荣网脱稳闽陇移类斥砷娇妻谊孜航细圆尊被占颅谦涂尺哦厂霜患报雏姆侗荡滇酪呻瘟汲褪沼丝注广旗遭邀耕味秩紫非埂腔剂烯瀑翟怀函杖煽襄枢庆屁咕虑胶除砾蓝绊蹈羞俗猪弥芋裳谨诵武腋垫浮春威扒见侨银逮辞阳盘芍氏乎录拄川箩骡惩仆凄增茶筷仁栏哥居榷瞳郑般缄萌那悸溅欲舒料泥恃民逾鉴柴褪挠实腔稽捍处援移芋细群疚顾蚤簇教若怕簧蛋赣浪咳真痒辈参逊凡桩狙疫愚沥窍此蛙抱阴踌谋毡女凯苯丢窿镶淑晴遵盗胸率灵考床沙氢
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四、职 称 工 作
2个概念、2个关系
1
3条途径、3种方式
2
3个要点、6点说明
3
*
2 个 概 念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专业技术人员已具备了担任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但只能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而不能与工资待遇挂钩。
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领域和岗位实施强制的职业准入资格制度;服务领域广阔、社会需求量大的领域建立职业水平认证制度。
三级动漫游戏师
文学创作
文学创作一级
文学创作二级
文学创作三级
29
群众文化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助理馆员、管理员
评审
考试
考评结合
3条途径
*
评审
初聘(认定)
确认
3种方式
*
初聘(认定)
1.对象: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 2.条件: ①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③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④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⑤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22
图书资料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助理馆员、管理员
23
文物博物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助理馆员、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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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助理馆员、管理员
25
海关
无
高级关务监督
关务监督
助理关务监督、关务员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人办发[2005]57号
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57号各市(州)人事局、教育局、省级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现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推荐条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本《推荐条件》下发之日起,我省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按照《试行条例》和《推荐条件》中的规定进行推荐。
二、本《推荐条件》下发后,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转发四川省教委<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川职改办[1996]6号),以及原四川省教委《印发关于当前中小学评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掌握意见的通知》(川教人[1998] 98号)文即行废止。
三、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联系。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主题词职称教师职务推荐条件通知抄送:省内有关高等学校四川省人事厅办公室2 0 0 5年3月2 2日印发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伪《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以及中央、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5]1108号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5]1108号各市(州)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构筑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办安监〔2013〕168号),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厅安监处。
联系人:樊洋电话:************邮箱:***************四川省水利厅2015年7月10日四川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四川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我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办安监〔2013〕16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申请二级、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按照《四川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川水发〔2014〕18号)执行。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4.02.24•【字号】川职改办[2014]17号•【施行日期】2014.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4〕17号)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的通知>》(川组发[2011]11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省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完善评价标准和方式方法1.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各高评办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本行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特别是破格评价标准条件。
要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要突出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成果转化的能力,要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
今年重点完善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和艺术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教育、卫生和文化等部门要将修订完善后的高级评价标准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后组织实施。
2.健全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方式。
要在同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本系列人才的特点,采取量化赋分、面试答辩、考评结合、隐评(完全隐蔽申报人员信息)、业绩评价、分段评审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是否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
成都市各种职称的评定要求
目录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知(需要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1.初级2.中级3.副高级4.正高级5.专业类别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须知(无档案限制,工作单位系成都范围内即可,仅限电子电气、化工、制药和新闻专业)申报须知三、相关注意事项1.申报职称须知(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试及破格晋升条件)2.职称考试指南四、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问题正文提示: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流动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流动人员负责。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知(需要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职称须知(初级)一、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两者任选其一,关于评审和认定的区别,请点击此处。
(一)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则无须通过“评审”方式)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达不到认定条件的,通过“评审”的方式)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一)认定全年均可申报。
职称评审表格
成都市工程技术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一、简介:根据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价机构体系〉的通知》(成职改[2002]1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职改字[2002]2号)文件精神,设立成都市工程技术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
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评审,同时,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可受理中央、省在蓉单位及其他省、(地)市的委托评审。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园林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全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园林初、中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1、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期一年满。
2、助理工程师:获双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一年满;从事本专业技术○1工作三年或取得技术员职称任职资格二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任职资格四年。
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合格证书;科技知识合格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2分达到192学分(共同科目58分、专业知识134分)。
3、工程师:博士学位获得者;获双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任职资○1格二年;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四年;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四年。
取得职称计算机B级合格证;外语C级合格证;科技知识合格证;专业技术○2人员继续教育积分达到192学分(共同科目58分、专业知识134分)。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区(市)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成都市工程技术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对不属于本评委会评审范围、不具备评审标准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一);2、《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晋升推荐表》(一式九份,见附件二);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三);4、取得现任职称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个年度,一式一份);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或成果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起作用,一式一份);7、其他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等有效期内的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册,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8、《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四);9、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10、报送的材料一律用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写“无”.统一使用《成都市职称资格申报材料专用袋》,并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川北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川北医学院本科教案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年月~月日教育部本科教案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案工作进行了为期天的实地考察与评估,紧紧围绕审核评估的范围及重点,对我校的本科教案工作进行了“全面体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专家组也客观地指出了学校本科教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为顺利完成审核评估下一阶段的整改工作,巩固评建成果,全面深化教育教案改革,推动本科教案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案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案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川教函〔〕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升办学实力与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川北医学院本科教案工作审核评估报告的通知》(川教函〔〕号),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整改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把近期整改工作与学校的长期建设任务与发展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将整改工作与日常教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方针,进一步强化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进一步强化办学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二)整改目标以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学校的内涵建设发展相结合,紧紧围绕审核评估的“五个度”,即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教师和教案资源对学校人才培养的保障度、教案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逐步解决本科教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及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展本科教案资源,注重学生培养过程,密切关注学生发展,健全教案质量保障体系。
通过审核评估整改,巩固审核评估各项成果,深化教育教案改革,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7.07•【字号】川农函〔2023〕353号•【施行日期】2023.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35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单位: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精神,根据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一)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只针对长期在县乡及以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省级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要求,农业系列副高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各市(州),目前尚未建立完善高评委等组织机构的市(州),如需委托农业农村厅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当地市(州)人社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农业农村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3.10.18•【字号】•【施行日期】2013.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我市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成都市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中,申报中级(含市级有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从事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经济、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一)助理工程师1、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环保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二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四年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满五年,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或以上合格证书。
(二)工程师1、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B级或以上合格证书;取得外语考试C级或以上合格证书。
三、申报程序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区(市)县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环保局人事处)。
四、评审材料的要求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确认和互认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确认和互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8.15•【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确认和互认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职改办(人社局)、各园区职改办(党群部),科学城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畅通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积极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更好服务中国科技城建设,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职称〔2021〕13号)、《关于做好高级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44号),现就做好我市职称确认和互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原则对跨区域、跨单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单位规范取得的职称,可由用人单位经核实其证书真伪后根据其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不再办理职称确认。
若因工作需要对原取得职称进行确认,申请确认的职称应与原职称层级和系列一致(相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符合全省和绵阳市现行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申报基本条件。
确认按照“用人主体负责,分层分类确认”的方式进行,市职改办受理其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职称确认。
市内职称评审权下放地区可在其职称审批管理权限范围内参照执行。
二、确认情形(一)专业技术人才在省外(含中央单位、军队,不含重庆市)取得职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前后职称岗位属同一职称系列、专业,或属同一职称系列不同专业,但所用专业知识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可申请职称确认。
(二)市内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的隶属关系或单位性质等发生变化,导致其所适用的职称岗位专业发生变更的,但所用专业知识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可申请职称确认。
(三)市内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单位变动,前后职称岗位专业发生变化,但所用专业知识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可申请职称确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川人社发〔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27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相关部门:现将《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1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评审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附则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川府发〔2021〕8号)要求,进一步激发我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优秀青年人才,是指年龄40周岁以下,我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二)获得国家级奖项(排名前5)、省部级奖项(排名前3);(三)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四)博士后期满出站;(五)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毕业、一流建设学科博士毕业;(六)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工匠、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等高技能人才;(七)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符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标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八)其他政策规定可以申报的优秀青年人才。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3年度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在我省卫生系列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领域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设计、研发、注册、生产、流通、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监测评价、质量管理、抽样、药学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54号)精神,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由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乐山市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非临床药学专业高评委)不受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审材料。
二、申报评审条件请各申报人员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药监发〔2022〕110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的具体施行日期,认真准备评审材料,《评审基本条件》可登录省药监局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
三、申报评审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
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哈尔滨铁路局工程管理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滨北线道口房新建工程(k121+697至k181+999共计18处) ,己接受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房产建筑段(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l)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投标报价表;(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根据路局批准预算及双方的补充协议。
4.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宏伟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70 天。
9.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年月_日年月_日注:联合体承包人各方应逐一列出,并签字、盖章。
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制表人:复核人:负责人:年月日附件三:工程保修协议书工程保修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哈尔滨铁路局工程管理所承包人(全称):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房产建筑段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滨北线道口房(k121+697至k181+999共计18处)新建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答辩的通知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答辩
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水函[2014]1355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4.10.08
【实施日期】2014.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答辩的通知
(川水函[2014]1355号)
各市(州)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凡申报水利水电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参加答辩。
请各单位通知今年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按时参加答辩,现将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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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川水函[2011]513号
各市、州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需要,四川省水利厅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在开始受理申报材料。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在四川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电力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地方电力管理、水产以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的水利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四川省水利厅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厅直属院校的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四)四川省水利厅政工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厅属企业符合政工申报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
(五)四川省水产专业中、高级职务的评审由省水电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水产专业组负责,四川省水利厅职改办统一管
理。
二、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查工作由厅职改办统一负责。
评审材料的接收时间为5月1日至7月31日,过时不再受理。
(二)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填写必须真实、准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一律填“无”。
“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不能间断。
“考试情况”由所在单位将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逐一填写。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个人填报部分认真审核,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表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信息表》(附件1)打印件和Word电子文档各1份,要求信息填报准确,详实,主要专业工作简历、主要工作业绩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超过规定字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交1份,另一份单位或自己保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1份(此表只限申报高工人员填写);《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水利厅直单位需将高、中级申报人员分开填写,同时报送Word电子文档1份。
(四)业绩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20份。
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
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
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限3000字左右,但不少于1500字)。
(五)其他资料。
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最高学历证书,中级或初级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获奖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到龄免试的,应送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语“先评后补”人员需提供外语不合格复印件1份;外语“先评后考”人员由市州职改办提供证明或认定书1份。
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报省水利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由审查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
(六)提供本人撰写的最具代表性的论文1-2篇;若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请附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及论文全文,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查确认后加盖印章。
(七)业绩贡献公示证明1份。
(八)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水电工程技术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所有评审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继续(技术)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一式1份。
复印件内容要明确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继续教育手册编号、本周期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凡今年申报工程系列高、中级的人员,必须参加我厅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按照有关继续教育培训的规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天,72
学时。
具体培训时间和内容,另行文通知。
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须打印、复印的材料请统一使用标准A4纸尺寸,正文字体为宋体4号。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并在“基层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市州职改办、省级主管厅局职改办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依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71号)的规定,对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四)以市州水务局和省级部门为单位将评审材料汇总,填报《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并统一向省水利厅职改办报送申报材料。
四、答辩
(一)为进一步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
水平,便于评委对申报人做出准确真实的评价,为客观公正评审提供详实依据,所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参加我厅各评委会组织的统一答辩。
答辩未通过,不再提交评委评审。
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基础知识和论文水平等内容。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1、高级其他系列:高级其他系列的申报根据相应系列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
2、讲师、政工师的申报基本条件和材料报送按照工程系列中级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
(二)装订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信息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1册。
2、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试相关材料等,分别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页“填表说明”页上。
3、申报材料必须使用我厅职改办统一印制的标准牛皮纸袋包装,1人1袋。
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项目必须书写清楚。
不得使用非标准的档案材料袋和塑料袋等其它包装材料。
申报材料特别是业绩材料不宜过多,全部材料只装在一个资料袋中。
(三)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经省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在省人事厅下文后三个月内取回,过时将不再保留。
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通知本人自留原件。
(四)评审费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报送材料时一并交讫。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