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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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2023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2023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一、背景和目标1.背景:集体林权制度是指国家授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其所属集体林地的管理、使用、经营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农村林业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旨在通过深化制度改革,促进农村林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目标:2023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保护和增加集体林地资源,提高林业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林业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加强集体林地权属确认和登记;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集体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和服务体系;加强农民林权权益保护;加强林业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二、举措和政策措施1.加强集体林地权属确认和登记:(1)建立集体林地权属确认和登记制度,完善权属确认和登记的程序和机制。

(2)加强集体林地权属核查和清理工作,对农村林地的权属进行认定和登记。

(3)加强对权属不清晰、多头冒用、侵占的集体林地进行清理和恢复,确保集体林地的合法权益。

2.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建立健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加强对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制定并完善流转相关规定,引导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发展。

(3)推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机构参与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林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3.完善集体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和服务体系:(1)加强对集体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提供技术培训和资金支持。

(2)建立健全集体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和融资机制,扩大融资渠道和额度,提高集体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经营能力。

(3)加强集体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提供技术咨询、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效益。

4.加强农民林权权益保护:(1)完善农民林权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民林权保护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农民林权权益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林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
明晰产权
通过改革,明晰集体林地的所有权、 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增强林农
的权益保护。
生态保护
通过改革,加强对集体林地的保护 和管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环
境质量。
促进林业发展
通过改革,激发林业发展的活力, 提高林业生产效益,推动林业产业 升级。
社会参与
通过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集体 林业发展,促进社会各界力量共同 参与林业建设。
林业发展现状
我国集体林地面积广阔,但长期以来集体林地所有权、 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够明晰,制约了林业发展和 生态保护。
政策推动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要 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
社会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态产 品的需求日益增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满足人民 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诉求。
VS
发放林权证
根据林权登记结果,向林权所有者发放林 权证书,作为其享有相关权益的法律凭证 。
监管与评估
监管制度
建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监管制度,对林 权流转、森林经营、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 监督和管理。
评估机制
定期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效果进行 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措施。
0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障机 制
3
建立林业产业融资担保体系,为林业企业提供 融资支持。
技术保障
01
加强林业科技研发,推广先进 的林业技术和装备,提高林业 生产效率。
02
建立林业信息化平台,实现林 业资源监测和管理信息化、数 字化和智能化。
03
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 一支高素质的林业管理、技术 和经营人才队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日益成为热点话题。

为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林权管理机制,明确农村集体林权的归属和权益,规范集体林权的流转和利益分配方式。

同时,加强对集体林权的权益保护,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大对集体林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宣传集体林权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帮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改革中来。

三、优化管理服务。

加强对农村集体林权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农民群众对集体林权的满意度。

建立健全集体林权管理平台,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方便农民群众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强监督执法。

加大对集体林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强对集体林权改革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改革效果的落实。

同时,加强对集体林权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五、推动产业扶贫。

通过集体林权改革,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带动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

采取差异化的扶持政策,推动特色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产业发展能力。

六、加强协调合作。

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与农民合作组织和相关企业加强合作,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推进农村集体林权改革。

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农民群众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制度的完善和管理的优化,才能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的脱贫致富。

希望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能够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皖发[2007]11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皖发[2007]11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皖发[2007]11号2007年4月20日)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全面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权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集体林业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促进林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

总体目标: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通过确权发证推进主体改革,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通过理顺林业管理体制,规范林业执法,促进林权流转,提高林业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林业配套改革,逐步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区增效的目标,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改革。

林权改革应当以《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

集体山林已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应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

(二)坚持尊重农民意愿。

202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基本农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推进资源集约利用、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农村地区存在林地承包期限短、农民林业积极性不高、集体林业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亟需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激发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

二、改革目标1.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 提高农民对林地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3. 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4. 健全林业执法体系,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5.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林地的机制。

三、改革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明确集体林权的归属、流转和管理等制度安排;(2)制定《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林地流转的程序和条件。

2. 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改革(1)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林地的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转变,提高决策和运营能力。

(2)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完善决策程序和利益分配机制。

3. 健全林地流转市场(1)建立统一的林地流转市场,推行市场化流转,提高流转效率。

(2)加强林地流转监管,防止恶意炒作和非法占用。

4. 充分发挥金融和金融机构作用(1)加大对农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开展林业经营活动。

(2)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业务,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

5. 加强林业执法和监管(1)加大林地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砍伐、滥采滥伐等违法行为,维护林地资源安全。

(2)加强林业监管,防范病虫害和火灾等自然灾害,保护生态环境。

6.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1)加强对农民的集体林权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对集体林权制度的了解和认可度。

(2)组织开展农村集体林权制度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林业经营能力和意识。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____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林地的管理权和收益权进行明确并赋予其与土地使用权相一致的权利。

该制度于1980年代开始推行,旨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使用和管理林地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然而,长期以来,集体林权制度在实施中出现一些问题,如权益不明晰、利益分配不公等,导致林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和保护。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集体林权制度进行改革。

二、改革目标1.明确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界定,确保权益不受侵害;2.促进集体林地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和增值,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3.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4.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改革内容1.确立集体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将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流转给其他个人或机构。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划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2.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流转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将使用权流转给有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个人或机构,促进林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增值。

在流转市场中,应设置合理的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并建立相关的监管和评估体系,确保流转过程公开透明、保护各方权益。

3.加强集体林地的管理和保护。

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林地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林地资源管理机制和制度,完善林地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对非法采伐、滥砍滥伐等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

同时,可以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林地进行专业化管理和保护。

4.改善农村居民的收益分配机制。

在集体林地的经营收益中,应通过适当的机制,提高农村居民的收益比例。

可以通过提高林木价格、引进优质林产品加工企业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改善其生活条件。

5.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引导。

改革过程中,应加强政策支持,对流转市场的参与者给予财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体思路
一、林权制度宗旨
1、林权制度,要围绕明确产权归属,以提高林业生产效率,改善生
态环境,促进林业经济社会化发展,保护和改善林木资源,保障国家林木
资源安全,更好地实现林权制度的宗旨。

二、林权制度的基本原则
1、依法林权制度:坚持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实施林权制度,落实林权制度。

2、严格实行集体经济林权制度:严格执行集体经济林权制度,明确
林权归属,构建林权保护制度,集体经济林权制度与原有林权制度相结合,实行集体林权制度的统一与灵活,同时要加强林权确权登记和管理实施。

3、提高林权利用效率:加强林权利用的规范管理,确立合理的林权
利用方式,推动林权利用形式的多元化,促进林权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具体措施
一、保障林权的规范管理
1、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机构。

建立林权管理机构,按照政府行政管理
的要求,对林权确定、登记、分配、使用、监督和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
促进林权制度的完善和加强。

2、实施林权审批制度。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3-10-26contents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背景及目标•林权集体制度改革方案内容•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步骤•林权集体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与措施•林权集体制度改革预期效果与影响目录01林权集体制度改革背景及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恶化,林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通过改革来适应新形势、新需求。

林业发展的需要现有的集体林权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产权不明晰、经营效率低下等,需要进行改革以优化林业资源配置。

集体林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改革背景1改革目标23通过改革,使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更加明晰,提高林农的积极性。

明晰产权通过改革,优化林业资源配置,提高林业生产效益,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林业发展在推进改革的同时,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

维护生态安全02林权集体制度改革方案内容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总结词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是林权集体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详细描述通过将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可以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责利,促进林业的多元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而言,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林地使用权则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分配给林业经营者使用,这样可以在保障集体所有权的同时,充分发挥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林权集体制度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

总结词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林业经营者自愿联合形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目的是加强林业生产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提高林业生产的效益和竞争力。

通过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实现林业生产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推动林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详细描述建立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总结词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是林权集体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内容。

详细描述在林权集体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保护和修复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原则。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六安市委员会,六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6.16
•【字号】六发〔2015〕10号
•【施行日期】2015.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六发〔2015〕10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六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效果评估规定》,我市组织对市本级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包括原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即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结构的变化,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传统的国有林权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促进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改革目标1. 完善林权制度,建立健全的集体林权管理体系,提高集体林权的保护和管理水平。

2. 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林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改革内容1. 完善集体林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林业权属登记和证明制度,确保集体林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加大对林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林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3. 加强林地保护,加大对违法砍伐和滥用林地资源的打击力度,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4. 加强农民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改革措施1. 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的集体林权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

2. 加大对集体林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集体林权改革的认识和支持度。

3. 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4. 加大对林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的林地保护监测体系。

5. 加强农民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

五、改革效果1. 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得到有效保障,实现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农民的收入将得到提高,林业产业将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3. 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保护,林地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六、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共同参与,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希望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林业建设的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林业建设的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林业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21•【字号】六政[2006]29号•【施行日期】2006.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林业建设的意见(六政[2006]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是加快农村生产发展的重要内容。

为推进新农村林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精神,结合六安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继续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的原则,以改革为动力,推进林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建设目标到“十一五”末,全市适宜绿化的国省县道公路、铁路两侧林带达到建设标准;沿线有环村林,进村通道有行道树,基本农田及沟渠有防护林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乡镇政府驻地小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单位庭院和新建居住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42%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实现林业产值60亿元。

三、建设重点南部山区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重点,中部丘陵地区以提高林木绿化率为重点,北部平原地区以提高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并突出区域特色,形成“一县一品”。

推进以林权制度为核心的林业改革,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继续实施和完善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快形成新的林产品加工主导产业;启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8•【字号】六政办[2009]37号•【施行日期】2009.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09〕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全面实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巩固和扩大林改成果,切实保障和实现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林业发展新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一)加快林业管理体制改革。

逐步构建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林业管理新体制,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强化林业的执法职能、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从根本上解决林业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力量分散的问题。

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管理能力。

(二)全面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通过林业执法职能的整合,实现由力量分散、多头执法向集中统一、综合执法的转变,探索建立市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县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设置林业执法机构。

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严格实行林业行政执法“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

(三)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

林改后,基层林业站作为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要尽快理顺管理关系,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为林农提供全面服务。

二、建立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一)建立林业综合服务体系。

建立规范的林业要素市场或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林权管理、行政许可、规划调查、森林资产评估、林业咨询宣传等服务窗口,全面为农民服务,为林业建设和发展服务。

(二)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

根据林权交易特点,建立和完善市场服务体系,重点建立林业市场化服务中介机构,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为森林资源流转、交易等市场化运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2024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模板

2024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模板

2024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模板如下:一、背景与意义村集体林是我国重要的生态资源,有助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然而,长期以来存在着村集体林权不清、无法有效保护利用等问题,亟需改革完善。

二、总体目标通过本次改革,旨在建立健全村集体林权制度,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保护环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

三、改革措施1. 建立健全村集体林权归属登记制度,明确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2. 鼓励村民参与林地管理,推动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3.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村集体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滥伐、砍伐等破坏行为;4. 拓展村集体林资源利用途径,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工作重点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村集体林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2. 组织开展村集体林权归属登记工作,建立完善档案资料;3.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村民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4. 组建专业团队,加强对村集体林资源的监管和管理。

五、预期效果1. 村集体林所有权清晰,利用效率提高;2. 村集体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3. 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村民生活水平提高;4. 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业得到发展,村集体林资源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六、实施步骤1. 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2. 组织开展村集体林权归属登记工作;3. 推动政策法规的落实,加强宣传教育;4. 完善监管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七、风险与对策1. 部分村民对改革可能存在抵触情绪,需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社会稳定工作;2. 某些地区存在滥用权力、违法犯罪等情况,需要加强监督和打击力度。

以上即为2024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模板。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4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改革背景回想过去,我国林业发展曾一度滞后,林权制度的不完善是重要原因之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旨在让林业焕发新的生机。

这次改革,我们要针对现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助力林业转型升级。

二、改革目标1.明确产权。

让每一片林地都有明确的产权归属,确保林权人的合法权益。

2.提高林业效益。

通过改革,提高林业产值,增加林农收入。

3.生态保护。

在保障林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措施1.完善林权登记制度要想确保林权改革顺利进行,得让林权登记制度更加完善。

我们要对现有林权进行清理、核实,确保林权证的准确性。

同时,简化林权登记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创新林业经营模式过去,林业经营模式过于单一,限制了林业发展。

我们要创新经营模式,鼓励林农采取合作经营、股份制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

3.建立林业金融支持体系林业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

我们要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持体系,为林业企业提供贷款、贴息等政策,降低融资成本,助力林业发展。

4.加强林业科技研发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我们要加大林业科技研发投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培育林业人才,提高林业科技水平。

5.完善林业法律法规改革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

我们要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改革举措得以落实。

四、改革步骤1.调查研究。

组织专家对现有林权制度进行调查研究,找出问题,提出改革建议。

2.制定方案。

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

3.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改革政策,提高林农的认识度和参与度。

5.全面实施。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林权制度改革。

五、预期效果1.林权归属明确,林农权益得到保障。

2.林业产值提高,林农收入增加。

3.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业可持续发展。

4.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改革成果得以巩固。

站在新时代的起点,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这次林权集体制度改革,我国林业将焕发出新的生机,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林业管理【发文字号】六政[2010]35号【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4.26【实施日期】2010.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0]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林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1、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优化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加快建立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实现六安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做出积极的贡献。

2、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市基本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到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09年的35.8%提高到37%,林木绿化率由2009年的40%提高到42%,林木总蓄积量由2009年的2500万立方米增加到2650万立方米,集镇绿化覆盖率超过40%,林业产业产值由2009年的74.8亿元增加到110亿元,林农经营林业的收入年均增加10%以上,森林生态综合效益增加10%以上。

二、以资源增长为根本,切实加强林业生态建设3、继续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以退耕还林、长江淮河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为支撑,大力推进植树造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提高营造林质量。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全省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股权量化到户改革,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与担保收储机制,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经济活力日益增强、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巩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继续完善确权发证,加强林权权益保护。

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和林权融资市场体系,激发林业创新发展活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林产品。

开发利用森林多种功能,实现集体林业增绿、增质和增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稳定和完善集体林地承包关系(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地确权发证。

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权属证书要发放到户,由农户持有,不得留存在村组或其他单位、个人。

对采取联户发证的集体林地,要从方便经营流转抵押和农民愿望要求出发,做好联户发证的拆分工作,并将权属证书发放到户;确实不易拆分的,要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鼓励建立股份合作经营机制。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
变”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8.03.27
•【字号】林改函〔2018〕171号
•【施行日期】2018.03.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关于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实施方案的
批复
庐江、肥西、颍泉、南谯、明光、霍山、旌德、广德、义安、枞阳、青阳、东至、太湖、怀宁、潜山、歙县和休宁县(市、区)林业局:
你们报来的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实施方案收悉。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建立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联系点的通知》(林改〔2017〕98号)要求,经审核,原则同意肥西县铭传乡三河村等10个村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庐江县矾山镇石峡村等8个村集体林权制度“三变”改革实施方案。

请结合实际,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附后),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序进度和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林业厅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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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字体:大中小】【2007-11-13】【作者/来源王永长】【关闭】六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皖发〔2007〕11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六发〔2007〕10号)统一部署,在2006年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全面推行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权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1、总体目标: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林业“三定”以来确定的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确权核发或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进一步完善农村林地承包政策,明确山林经营主体和收益主体,推进林业主体改革。

同时,全面推进林业配套改革,创建林业要素市场,并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从而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林区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2、主要任务:完成全市农村集体林权林地林木的确权发证任务。

推进林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制度创新,促进林权依法流转,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林业要素市场,使林业的经营管理、采伐运输管理、林权抵押、信贷支持、证件管理等综合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3、基本要求:改革坚持以法律法规和现有政策为依据,坚持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林权改革要做到确保不造成乱砍滥伐,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保持林区秩序稳定。

二、主要内容1、明晰产权。

在对集体林权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并落实到山头地块,通过核发或换发《林权证》,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权经营管理体制。

2、对已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长期稳定不变。

自留山继续坚持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

自留山上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

责任山在承包期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归承包者。

自留山和责任山由林农和承包户申领《林权证》,允许继承和流转。

3、林地承包期为30年—70年,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可再延长一个承包期。

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续包。

新一轮承包和此次确权发证,都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明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和监督权。

4、平原地区集体林地林木,村庄片林以及其他农村土地上的林木,按照“树随地走、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落实林木经营主体,发给《林权证》。

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林木、树穴或“四荒”等经营权的,也要发给《林权证》。

5、目前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山林,应以农户为单位,按人均确权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集体统一经营状况好且群众满意的山林(包括集体规模林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但必须转换经营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和收益分配办法;也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转让经营,落实经营主体。

对利用贷款营造的集体山林,在落实经营主体时,必须按照“债随林权走”的原则,明确债务偿还主体,落实抵押物。

6、已经落实承包责任制和明确经营责任主体的林地,应当限期造林绿化。

对因抛荒被集体收回组织造林的,要按照“谁造谁有”政策落实林权和受益分成比例,并按照承包者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者享有林木所有权发给《林权证》。

一个轮伐期内,林木采伐后,林地使用权再归还给原承包经营农户。

竹林、经济林的经营期由双方约定解决,但最长不超过30年。

7、鉴于我市多数地方一户多山、一山多主的现实,为了林业规模经营的需要或方便农户经营管理,对林业“三定”以来划定的自留山和责任山,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地,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协商方式互换,或亲情友情自愿联合入股经营,换互后应当重新核发林权证,并保持对林地的承包关系不变。

8、规范流转。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产权明晰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盘活现有森林资源存量,活跃林业要素市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流转,均不得改变林地性质,不得将林地变为非林地。

国家、省级公益林等确需流转的,也不得改变其公益林的性质。

9、林权流转的一方应当向当地乡镇林业站或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凭合法有效的《林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林权流转合同进行交易,其流转结果受法律保护。

流转的森林资源资产是否需要经过评估,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流转的期限根据林木轮伐期不同,速生林木(如杨树)最长为2个轮伐期,其他应控制在一个轮伐期内。

竹林、经济林的流转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但无论何种情况,流转的期限都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农户没有固定收入或除林地外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要确保其生活保障必须的林地面积不得流转,防止农民因失山失地造成的生活贫困。

10、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二)流转林地的林权证号、林地所在地名称、小班位置、四至界线、树种、林种、面积、林木蓄积等。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

11、集体经营的林地流转,其流转方式、流转基价、流转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都要提前向村民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流转。

流转的收益大部分应当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配,其余部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林业和公益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挪用。

12、承包到农户经营的林地,在流转时应当签订合同,当事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发给《林权证》。

如果未经登记,再流转时,第三方要求登记发证的,此前流转的双方不得提出异议。

林地经营权流转的费用以及流转的森林资源资产是否评估,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13、对已经流转的林权,要区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按照维护、协商、纠正三个层次加以解决。

对依法操作、手续完备的应当予以维护;对基本合法、确有不合理或争议较大的,要在政府主导下协商解决;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流转,要依法予以纠正。

14、创建林业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林业要素市场。

随着林权改革的推进,应当在县城或重点区域的乡镇建立林业综合服务场所:即林业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服务项目,为林农和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

15、创新林业执法管理体系。

按国家有关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整合执法队伍,完善执法体系,把具有行政执法的木竹检查、林业案件查处、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种子生产经营等职能整合在一起,在县级成立执法大队和执法中队,覆盖全县范围,一个窗口对外,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16、鼓励和引导成立林业行业协会和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带领千家万户闯市场,把产供销、抵押贷串联起来,一条龙服务,降低风险,提高效益。

三、方法步骤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县区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市有关业务部门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在凡是林权涉及到的地方,通过县乡组织逐村逐组逐户实地进行林权确认,采取地形图勾绘和实地丈量(GPS)的方法把林权落实到山头地块,发给《林权证》。

在此基础上,把林权改革推向深入。

按照林权改革的逐次推进,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7年上半年):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宣传培训。

1、成立组织。

各县区都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部门,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乡镇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办公室,分管乡镇长任办公室主任。

2、调查摸底,制定林权改革方案。

各地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层层制定林权改革方案。

县级林权改革方案要报同级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并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乡镇林权改革方案要根据已批准的县区林权改革方案制定,报县区政府批准,并报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权改革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经乡镇政府审核,报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宣传培训。

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权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林权改革政策,发动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和支持林改。

同时开展业务骨干的宣传、培训,以基层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为主,培训内容为:林权改革政策、工作方案、确权发证要求和技术规定,林业要素市场相关内容等。

(二)勘界确权阶段(2007年7月—2007年12月):现场勘界、明确主体、登记造册、张榜公布1、实地勘界确权:各地要根据林权改革方案要求,由各行政村或拥有林地所有权的村民小组组织人员核实山林权属、面积和四至界线,在县区、乡镇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逐块调查登记和地形图小班勾图,并将四至界线和确权结果张榜公布。

2、签订承包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林权,由村委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林农签(补)订林地承包合同书,再将权属落实情况造册,连同与林农签订的合同书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核。

3、争议纠纷调处:对林权争议和承包经营权或林权流转等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调处预案,明确职责,加大调处力度;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等方法妥善解决。

(三)建档发证阶段(2008年1月-2008年6月):全面建档、统一发证、理顺关系、规范管理勘界确权完成后,乡镇将审核无误的林权登记基础材料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微机录入后报县区政府批准发放《林权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因流转或其他原因造成林权变化的,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或换发《林权证》。

对权属不清或纠纷尚未解决的,不得登记发放《林权证》。

核发《林权证》后,对原有的山林权证要依法予以注销。

完成新(换)发《林权证》的地方,今后的一切林事活动均凭新证办理。

(四)综合配套阶段(2008年7月-2008年12月):建立市场、规范流转、理顺体制、完善服务1、建立林业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深入推进改革,促进林权流转,盘活现有存量,搞活经营市场,改革投融资体制,建立林业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和林业要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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