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大全电算化管理办法
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公司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工作人员,以及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第三条公司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并确保软件版本合法、有效。
第四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硬件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数据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六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第七条电算主管: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软件的安装、升级和维护;负责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软件操作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操作,包括凭证录入、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
第九条审核记账员: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系统录入的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十条电算维护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硬件设备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电算审查员: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定期审查,确保系统运行合规。
第四章会计电算化操作规范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修改、删除会计数据。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已正常关闭。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备份会计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第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十七条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第十八条纸质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操作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包括财务部门及其它涉及会计电算化的部门。
第三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会计电算化硬件、软件和数据的安全管理,提高会计电算化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应设立会计电算化管理组织,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会计电算化管理组织由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操作员等组成。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会计电算化主管负责会计电算化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系统维护等。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装、维护、升级和数据备份等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条操作员负责日常的会计数据录入、审核、报表生成等工作,保证会计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硬件与软件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配置满足会计电算化工作需要的硬件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司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并进行合法授权使用。
第十三条会计电算化软件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维护、升级和数据备份制度,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会计电算化硬件、软件和数据的安全管理,防止非法访问、修改和删除会计数据。
第四章数据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和输出过程。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模版(3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合理配置电算化设备和信息技术资源,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体系。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财务会计记录和报告。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基础设施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电算化基础设施管理机构,负责会计电算化设备和信息技术资源的配置、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保证会计电算化设备和信息技术资源的安全和可靠,确保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会计电算化设备和信息技术资源的采购、更新和报废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会计电算化设备和信息技术资源的巡检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巡检和维修记录。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电算化设备和信息技术资源的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规范,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会计电算化操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方法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记录制度,对重要的操作进行记录和审核。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异常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操作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会计电算化操作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第四章会计电算化数据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电算化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进行分类、归档和备份。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电算化数据的访问和权限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控。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电算化数据的质量控制机制,对数据的录入和处理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电算化数据的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数据的存储和保管安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4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内部针对会计电算化工作制定的一套规范和要求,包括各项政策、程序、操作规范和管理措施等,旨在确保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运行。
本文将从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目标、制定流程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一、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会计电算化已成为企业日常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运行对于企业的管理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计电算化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如数据安全性、合规性等。
因此,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具有以下必要性。
1. 提高信息处理效率:会计电算化可以实现信息的快速录入、存储和处理,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有助于企业及时获取准确的财务数据,为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2. 加强内部控制: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会计电算化操作流程和权限设置,加强内部控制,减少人为操作错误和违规行为,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保障数据安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可以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安全防护等措施,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恶意篡改。
4. 促进业务流程优化: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会计业务流程,减少冗余环节和手工操作,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目标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规范会计电算化的操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财务数据的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业务流程:制度应规范会计电算化的各个环节,明确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各项会计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
2.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应规定会计电算化的权限设置、操作审计、内部监控等措施,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违规操作和风险发生。
电算化管理管理制度12篇
电算化管理管理制度12篇【第1篇】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公司会计电算化进展,规范会计电算工作,根据财政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范围:本公司。
第三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内容包括岗位设置、进展规划、建立信息系统、制定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推广等。
公司负责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详细实施工作。
其次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工作及人员状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定岗定员,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电算专管员必需精通财会业务,并且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方法;二、监督会计电算化有关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三、对财会软件举行日常维护;四、保证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财产平安;五、控制会计软件的运行;六、对操作人员举行日常管理;七、负责财会软件的学习、应用和推广;八、负责组织系统内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必需对操作人员的上机、密码和使用权限举行严格管理,建立相应的操作管理制度。
与会计业务无关人员,没有经过上机培训人员不得作为操作人员。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根据操作规范使用计算机和财会软件,发觉问题准时上报,不得自行修改。
第八条操作人员的密码应该严格保密;更换操作人员或密码泄密后,必需准时更改密码。
第九条操作人员假如离开工作现场,必需在离开前退出财会程序,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第三章电算记账的规章第十条严格根据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软件程序,以及总公司的有关统一规定,举行业务处理。
第十一条总公司对财会软件的使用采取统一管理,未经总公司同意,各单位不得任意使用其他财会软件。
第十二条总公司负责设置一、二级会计科目。
二、三级科目各单位可按照详细状况增设。
第十三条为确保电算记账精确、高效,记账过程中采取三审制,即事前审核、事中审核、事后审核。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原则上由手工填制,假如据以填制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已输入计算机或可从机内现有账簿中计算生成记账凭证所需数据,记账凭证方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代替手工记账凭证;这时须由操作员、复核员、主管员共同签章,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做为会计档案保存。
公司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算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保障公司财务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电算化系统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电算化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安全可靠、高效便捷;(三)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电算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电算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电算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电算化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电算化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电算化系统建设、维护和升级;(三)监督电算化系统运行,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四)组织电算化人员培训;(五)定期开展电算化系统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章电算化系统管理第六条电算化系统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可靠的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维护。
第七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电算化系统操作及维护;(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职责:(一)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安装、调试、升级和维护;(二)确保电算化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三)定期备份电算化数据,防止数据丢失;(四)加强电算化系统安全管理,防止非法访问和数据泄露。
第四章电算化人员管理第九条电算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电算化系统操作及业务流程;(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条电算化人员职责:(一)按照规定进行电算化操作,确保会计数据准确、完整;(二)遵守电算化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权限;(三)定期进行电算化系统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四)配合电算化管理部门开展电算化培训工作。
第五章电算化数据管理第十一条电算化数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电算化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财务精细化管理规定)
6.数据分析员: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7.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软件和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3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5条会计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电算化主管授权认可后方能进入系统进行上机操作,未经授权不得操作本系统。
第16条计算机软件维护。
1.在系统更新、扩充、修复后,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
2.在系统环境发生变化时,随时做好适应性维护工作。
3.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硬盘上的目录或文件。
4.用于电算化的计算机设备和数据严禁在互联网和局域网中共享,防止存在安全隐患。
第5章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第17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应严格按会计部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
第13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记录系统使用情况和故障情况,并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
第4章会计电算化系统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管理
第14条企业要明确财务微机管理员负责电算化软件和硬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15条硬件及数据管理。
1.计算机机房应通风良好,有良好的防热、防潮、防尘、防火、防电击的措施。
2.财务微机应当配备不间断电源,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会计数据丢失。
第21条电算化会计档案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证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会计部负责解释。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第2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第3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4条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维பைடு நூலகம்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出纳员和档案管理员。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会计业务,确保会计信息时效性。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第四条我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账务处理:包括凭证录入、审核、记账、结账等。
(二)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财务分析:提供财务指标分析、预算管理、成本核算等功能。
(四)税务申报:实现税务申报自动化。
第六条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会计知识。
第七条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系统数据。
(二)不得将系统密码告知他人。
(三)不得利用系统进行非法操作。
第八条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我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执行。
(二)成本控制: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
(三)风险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第十条会计凭证应真实、合法、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十一条会计报表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编制,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会计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会计档案安全、完整。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和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5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数据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分为: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审核记帐员、会计档案管理员。
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1、电算化主管:负责组织协调会计电算化正常运行,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电算化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设置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化主管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
2、软件操作员:按照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要求做好凭证等有关资料的预处理工作,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按权限进行会计数据处理、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
负责输入会计数据的正确性验核,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此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
3、审核记帐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凭证以及填制的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金额错误的凭证、会计科目和分录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正确的会计凭证,通过财务软件进行审核记账同时登记计算机内的有关会计帐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但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软件有控制)。
4、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各工作站对软件的运行工作,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负责掌管增加、删除帐套和增加、删除操作员的密钥,管理计算机会计数据,负责计算机数据的日常备份,发现软件或硬件问题应及时解决,发生不可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尽快解决。
此岗位要求熟练掌握硬件及软件操作技能,可由会计人员兼任,也可配备专职人员担任。
电算化公司管理制度5篇
电算化公司管理制度5篇【第1篇】公司财会电算化管理制度公司财会电算化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财会电算化管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财会电算化软、硬件的购置3.1电算化软件的购置、使用运行、升级换版、二次开发等,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并须符合下列条件:3.1.1购入软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方案设计,在充分考察适合公司情况的基础上,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添购;3.1.2购入软件必须是经国家财政部统一鉴定合格的、且售后服务好和技术支持保障科技含量高的软件;3.1.3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外来软件(包括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购入软件进行随意修改,对外拷贝;3.1.4二次开发软件要经公司财务部领导同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且仅限于对原始数据的利用和深加工,不得修改原始数据。
二次开发的软件应达至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相关要求。
3.2电算化硬件的购置首先由财务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硬件需要量申请,再由公司信息部进行选型和市场价格调查的工作,选择性价比好,商品质量高的品种和售后服务好的商家签订合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购置。
4.计算机上岗要求4.1专职计算机操作人员经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兼职操作人员可逐渐达到这一要求。
4.2各财务部使用的计算机只能用于本公司,未经公司财务部批准不得对外使用。
4.3为保证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杜绝各种非法舞弊行为,防止造成系统内数据的破坏,保证数据正确性和运行效率,对上机操作人员规定:4.3.1系统操作员、数量录入员、数据审核员由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确定;4.3.2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系统维护员、数据录入员、数据审核员及其他由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有关财会人员,有权上机操作本人权限范围内的财务运行系统;4.3.3与业务无关人员及脱离会计岗位的人员不得上机运行财务系统。
4.4严格操作规则4.4.1原始凭证需经有关领导审核,并按有关财经法规填制记帐凭证,凭此进行账务处理;4.4.2记帐凭证必须经专职审核员审核后才能录入微机。
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精选3篇)
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精选3篇)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安全,以及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蒙牛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分、子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各分、子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电算化第四条公司实施财务电算化后,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作如下划分:电算主管、数据录入员、审核记账员(可由电算主管兼任)、系统维护员、数据管理员、数据分析员等岗位。
各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上述岗位作适当调整。
1、电算主管一般由财务部长或经财务部长授权的核算主管担任。
2、数据录入员由负责具体业务的相关财会人员担任,但系统维护员不得兼任数据录入的工作。
3、审核记账由负责凭证或票据等审核及登帐的人员担任,但系统维护员不得兼任审核记帐的工作。
4、系统维护员由具有网络维护经验的人员担任,但电算主管不得兼任系统维护工作。
5、数据管理员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兼任。
6、数据分析员可由电算主管或负责财务分析的财务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电算化主管岗位职责:(一)职责内容:1、全面负责本公司会计电算化的工作,并对软件的正常运转及数据的真实、安全负责。
2、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各项。
3、根据会计制度和本单位的核算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操作流程及核算方法。
4、负责对计算机输出的帐、证、表等数据进行审查,确保帐帐、帐证、帐表核对相符,各业务模块与总帐模块核对相符。
5、根据本公司财务部门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电算化各岗位的操作权限。
6、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任职条件:1、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国家会计师以上资格。
2、大中型企业从事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企业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1. 引言企业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减少财务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的体系。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企业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电算化管理概述2.1 目的企业财务电算化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减少人工操作错误,更好地满足企业决策和管理需求。
2.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财务业务的电算化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编制、会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
3. 电算化管理原则为了确保企业财务电算化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我们制定了以下原则: 3.1 规范性原则财务业务操作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2 安全性原则企业财务电算化系统需要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包括用户身份认证、权限管理、数据备份和恢复等,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3 效率原则财务电算化系统应该提供高效的操作界面和功能,尽量减少人工操作环节,提高财务处理效率。
4. 财务电算化管理流程4.1 财务报表编制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收集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数据; - 录入财务数据到电算化系统; - 根据财务报表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 生成财务报表,并进行审计和核实; - 最终发布财务报表。
4.2 会计核算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收集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数据; - 进行会计分录和账务处理; - 进行凭证记账和科目余额调整; - 进行期末结转和调汇调整; - 最终生成总账和明细账。
4.3 成本控制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收集相关成本数据和费用信息; - 录入成本数据到电算化系统; - 进行成本分摊和核算; - 进行成本分析和控制; - 最终生成成本报表和分析报告。
4.4 财务分析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收集财务数据和相关指标; - 进行财务比率计算和分析; - 进行财务报表分析和趋势分析; - 进行财务预测和风险评估; - 最终生成财务分析报告。
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的财务电算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电算化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电算化系统的选型与实施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选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财务电算化系统。
第五条财务电算化系统的实施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系统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电算化系统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财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电算化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确保财务电算化系统的数据安全,实行数据备份制度,防止数据丢失。
第四章财务电算化数据的处理与保管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处理财务电算化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财务电算化数据的保管,实行权限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电算化数据进行审查,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第十五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电算化管理实施细则。
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1]
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财务电算化管理流程,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章。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负责电子化财务管理的人员,包括会计、财务、信息技术等相关岗位人员。
三、财务电算化管理建设要求1.公司应建立财务电算化管理系统,包括会计核算系统、财务软件、报表生成工具等。
2.公司应确保财务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恶意攻击和系统故障。
3.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网络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数据异常情况。
4.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信息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5.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制度,对财务系统内的数据和功能权限进行明确划分,确保每个岗位人员只能访问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和功能。
6.公司应加强员工的财务电算化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财务电算化管理流程1.会计核算流程–收集原始凭证:会计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公司的原始凭证,包括购销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
–凭证录入:会计人员根据收集到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凭证录入,确保每笔交易都能正确反映在财务系统中。
–凭证审核:会计主管对录入的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凭证过账:财务主管负责将审核通过的凭证进行过账,使其正式进入财务系统的会计账簿。
–凭证查询和调整:会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凭证查询和调整,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财务报表生成和分析流程–财务报表生成: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要求,利用财务软件或报表生成工具生成各种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报表审核:财务主管对生成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财务报表分析:财务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以下是一般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一些要点:
1. 职责分工:明确财务部门负责人、电算化管理员、录入员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协调、高效和规范。
2. 系统使用和维护:规定财务软件的使用、维护和升级等方面的要求和程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3. 数据录入和处理:明确数据录入员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包括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的录入、审核和输出。
4. 报表生成和分析:规定报表生成、审核和分析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报表准确、及时和完整。
5. 数据备份和恢复:设立数据备份和恢复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内部控制与审计:设立内部控制措施和审计机制,提高财务电算化工作的效能和可靠性。
7. 培训与考核:设立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财务人员对电算化工作的熟练程度和技能。
这些要点只是一些常见的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内容,具体的制度和程序可能会因不同的企业和法规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的应用中,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企业自身情况来建立适合的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电算化工作,确保财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稳定、顺利运行,促进电算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处负责人对公司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第三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具体岗位分工:1.电算主管:负责协调财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工作,组织建立电算化核算体系,根据会计制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管理指标体系,此岗位由主管领导兼任。
2.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具体包括:凭证录入、出纳和收费录入等岗位,由多名会计人员分别兼任,并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凭证录入、收费录入、审核和维护岗位;凭证录入人员要做到数据准确、科目使用得当,摘要说明清楚,各项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收费录入人员要在当日工作结束时与出纳员核对当日收费金额,如有差错及时查清原因。
3.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包括业务合理、合法性审核,打印的记账凭证与机内数据一致性的审核,保证输入数据的真实性;监督收费及时入账;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防止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位由主管会计兼任,但不能同时担任凭证录入岗位。
4.电算维护:对会计软件的正确性、适应性、完善性进行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故障;监控网络的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负责进行数据的备份、恢复,按月及时输出会计账簿、报表;按照电算主管的要求,给其他人员分配使用权限。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第四条上机操作人员要明确各自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严格按照操作权限操作,不允许越权上机操作或修改他人的工作内容,操作人员对自己的操作密码要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并同系统管理员协商,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财务制度大全:电算化管理办法
财务制度大全:电算化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第三章电算化的实施第四章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第五章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第六章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七章附那么电算化系统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推行公司管理现代化、自动化,提高财务会计任务效率,增强电算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第二条核算系统人员分工为顺应会计任务电算化后会计任务重点的转移和岗位的变化,需求对财会人员的任务内容和义务以及相互分工做出调整。
会计人员任务岗位划分为: 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制单、复核及审核、会计报表、档案管理、出纳。
以上岗位中系统管理员不得兼管出纳任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操作人员。
第三条核算系统人员组成核算系统由系统管理员、会计电算化操作员、数据审核员和会计管理员组成。
〔1〕系统管理员:担任核算系统运转环境的树立,组织协调系统的日常运转操作,提出软件修正的意见;发现和处置操作缺点,及时纠正数据过失;担任反省和催促系统各类人员的任务,担任系统的平安保密任务;担任对系统硬件设备的反省及缺点处置任务,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担任数据及顺序的正确性和顺应性的维护。
发作不可处置的错误,应及时与销售单位技术人员取得联络,及时处置发作的错误。
普通由计算机专业人员担任。
〔2〕会计电算化操作员:担任所分管的财会任务,做好分管的原始凭证的聚集和记帐凭证编制及预处置任务。
担任审查输入凭证的预处置,整理输入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停止核算任务。
担任系统的操作运转,担任数据登录、打印各种帐表数据,严厉遵守操作规程,并担任数据正确性的校核,发现缺点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
同时应做好会计数据的备份。
由具有合格证的会计人员担任。
〔3〕审核员:担任对输入凭证的代码及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审核,保证输入帐表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由不是输入凭证的另一人担任。
〔4〕会计档案管理员:担任存档数据软盘、顺序软盘、帐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任务,做好软件、数据及资料的平安保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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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算化系统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第三章电算化的实施第四章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第五章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第六章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七章附则电算化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行公司管理现代化、自动化,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加强电算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制度第二条核算系统人员分工为适应会计工作电算化后会计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岗位的变动,需要对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以及相互分工做出调整。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划分为: 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制单、复核及审核、会计报表、档案管理、出纳。
以上岗位中系统管理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操作人员。
第三条核算系统人员组成核算系统由系统管理员、会计电算化操作员、数据审核员和会计管理员组成。
(1)系统管理员:负责核算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系统的日常运行操作,提出软件修改的意见;发现和解决操作故障,及时纠正数据差错;负责检查和督促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负责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检查及故障处理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数据及程序的正确性和适应性的维护。
发生不可处理的错误,应及时与销售单位技术人员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发生的错误。
一般由计算机专业人员负责。
(2)会计电算化操作员:负责所分管的财会工作,做好分管的原始凭证的汇集和记帐凭证编制及预处理工作。
负责审查输入凭证的预处理,整理输入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进行核算工作。
负责系统的操作运行,负责数据登录、打印各种帐表数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负责数据正确性的校核,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
同时应做好会计数据的备份。
由具有合格证的会计人员负责。
(3)审核员:负责对输入凭证的代码及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审核,保证输出帐表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由不是输入凭证的另一人负责。
(4)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数据软盘、程序软盘、帐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软件、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作好会计数据的备份工作。
(5)会计主管和出纳员的职责与手工方式下的职责一样,区别在于必须对会计电算化比较了解,并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条会计电算化系统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1)系统管理员责任制①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计的要求。
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②定期检查软、硬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系统运行中软、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的维护。
③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④检查会计凭证的预处理工作,确保各类输入数据符合系统的要求。
⑤负责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
⑥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
⑦负责本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检查工作。
⑧做好本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并提出更新软件或修改软件的需求报告。
⑨负责本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考评,并提出任免意见。
⑩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岗位责任与经济责任考核制度。
(2)会计电算化操作员责任制①负责本系统的数据登录、数据备份和输出帐表的打印工作。
严格按照输入凭证做好数据输入操作,输入完毕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错误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或专职会计员反映,不得擅自作废或修改;发现输入数据与凭证不符时,应按凭证数据予以修正。
②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③当天的日记帐数据,做到当天登录。
登录后即打印出当天的帐表,做到当日帐当日清。
日记帐输入应做好日清,在月末应将核对无误的明细帐和科目汇总表打印输出。
④月末打印系统所有的明细帐、总分类帐、会计报表和自动转帐凭证。
⑤每次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各类备份数据和存档数据。
⑥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⑦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
(3)审核员责任制①负责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
②负责输出数据正确性的审核工作。
③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后,再行审核。
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不正确的输出帐表数据不予签章确认。
(4)会计档案管理员责任制①负责本系统各类数据软盘、系统软盘及各类帐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存档保管工作。
②做好各类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
③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数据及存档数据。
(5)专职会计员责任制①按分管的内容汇集材料收发、领退单、销售发票、工资变动及停止发放等各类单据。
②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原始凭证准确编制会计记帐凭证。
③编制会计凭证应符合财会制度的要求。
做到内容完整、数据正确;代码要合法、恰当、摘要应简明规范。
④如果专职会计人员兼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员,则应遵守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员的责任制。
第三章电算化的实施第四条领导与组织为搞好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公司成立一个临时性的会计电算化领导小组,负责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协调,可由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亲自领导。
公司成立会计电算化实施小组,具体负责会计电算化实现工作。
该小组主要由财务会计人员和计算机专业人员组成,负责人由财务主管担任。
在完成会计电算化任务后,小组撤销。
当本公司缺乏计算机专业人员,或专业力量较弱时,可聘请外部专家、顾问参与咨询。
第五条规划会计电算化工作应按一般投资项目的工作规程,进行可行性分析。
实施小组应提交编制好的可研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批。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开发须遵照软件工程的生命周期法进行,开发方案须经领导小组批准。
领导小组重点审查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开发的费用预算。
费用主要包括电脑硬件及辅助设备的购买、升级或添置,软件开发或购买,人员培训,调研论证,甩手帐的转制费用。
为加快公司会计电算化速度,公司可外购商品化会计软件,或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性通用软件。
第六条基础工作整理(1)做好手工会计业务数据规范化工作。
①重新核对各类凭证、帐簿,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
对其中的混乱、历史遗留问题、差异,调整到最低水平。
②清理往来帐户和银行帐户。
对串户、未达帐项、呆帐和坏帐及时核销或冲销。
(2)做好各类帐证表资料格式规范化工作:①划分保留和修改的内容;②对部分会计资料格式重新设计或修改;③记帐凭证摘要栏进一步规范,简明扼要。
(3)将会计核算程序化:①事先确定录入、审核、记帐等数据传递次序;②规定操作员执行数据传递次序的时间责任。
(4)其他需要重新确定的工作:①各种会计核算方法;②成本核算方法;③折旧计提方法;④工资提取与发放办法第七条制度调整在电算化后,会计核算制度应作调整:会计科目保留汉字会计科目名称,一级会计科目编码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出纳员、程序员不得兼任凭证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现金、银行日记帐可用活页式帐页,并按天打印;一般帐簿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月、季、年度打印,业务量较少的帐簿可满面页打印;在所有记帐凭证数据已存于电脑条件下,用总分类帐户本期发生额对照表替代总分类帐;在记帐后如发生凭证录入错误,应使用“红字”冲帐法予以纠正,编制补充登记或负数冲销凭证,重新修改。
第八条运行验收(1)对会计软件试运行。
主要工作有:①初始化。
各类会计基础数据和历史数据的输入。
②手工与计算机处理结果的双向对比与检验。
③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2)手工与计算机处理结果的双向对比与检验的主要内容:①各种核算方法的正确性的检验,发生偏差及时调整。
②科目体系的正确性的检验,看其是否适应核算、报表、管理和会计制度的要求。
③操作熟悉程度的考查或操作失误的纠正。
发生差错时如属人为原因,确定责任人,及时纠正其习惯性操作错误和会计处理错误。
④会计软件程序错误或业务处理错误的纠正,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修改、完善。
(3)试运行期间,手工与计算机会计核算两套系统并行运行,本阶段前期以手工方式为主,后期以电算为主。
此间合法的凭证仍为手帐凭证。
(4)试运行3个月以上的,如两套体系检验一致,则可提出验收申请。
(5)按照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会计电算化验收标准和程序,准备相关验收材料,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6)在验收合格后,公司会计系统正式甩掉手帐,而用电脑软件运行。
实施小组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善后处理多余。
第四章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第九条系统使用管理(1)为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必须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做出严格的控制。
(2)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 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 并报单位主管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
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 按同样手续办理。
(3)对各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 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4)本会计电算化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 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
(5)设立“计算机使用登记簿”,任何人均须登记方可用机。
(6)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7)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8)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帐和打印有关帐表。
(9)存档数据、软盘、帐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和保管。
(10)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 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第十条上机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法有权使用人员, 经过培训合格并经系统管理员正式认可后, 才能上机操作。
(2)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前后, 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 必须填写真实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检查核实。
(3)操作人员上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尽量减少占用机器时间, 提高工作效率。
(4)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 不能随意泄露, 密码要不定期变更。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 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6)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专职会计员,则应保证输入的数据与凭证数据的一致性)。
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前及时反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
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记帐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记帐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输入机内,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帐目。
(7)每次上机工作完毕后都要作好工作备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备份的数据软盘,应由财务处保管,下次上机备份要与机内数据复核无误后方可开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