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定期轮换与试验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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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标准化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0号)

三制标准化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0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电企业运行管理,统一、规范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以下简称三制)管理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制的标准化工作必须做到定时间、定线路、定设备、定标准,做到表格化,使各项工作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检查、责任到人。

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监督,持续改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一)提出“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办法,总结集团公司系统的先进经验,改进管理,全面提高系统的管理水平。

(二)对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提出考核意见。

第五条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职责(一)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所管理和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落实;(二)对所管理和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三制”标准化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奖惩;(三)不断总结所管理和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经验,向集团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发电企业“三制”工作责任制(一)行政正职作为本企业“三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三制”的标准化作业工作;(二)生产副职作为“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分管负责人,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组织管理和质量负责;(三)总工程师作为“三制”的技术负责人,对“三制”制度、标准的起草、制定和完善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四)发电部作为“三制”的组织、管理、实施部门,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制度、标准的起草牵头工作,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质量负责;(五)“三制”的标准化作业要实现计算机管理,并与运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六)安全监督部门对“三制”的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设备技术管理部门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技术管理、对设备的检修维护质量和消缺及时性负有管理责任。

定期切换和试验管理制度

定期切换和试验管理制度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第一条为保证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使备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及时发现备用设备的隐形缺陷,必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因故不能按期进行试验和轮换时,值班人员应和值班长交待清楚,次日进行补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的定期试验和轮换项目是指运行中的设备、保护装置所需进行的定期试验和轮换项目。

第三条运行各班按定期试验轮换表规定的日期执行,值班长要对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建立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的记录本,并由值班长填写。

试验结束后经有关人员签字,并为其正确性负责,试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并消除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五条未按期执行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导致发生事故、障碍及异常时,负责执行此项工作的值班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对长期无法进行定期试验和轮换的项目,应提出改进措施,未改进前,必须做好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否则出现问题应由有关领导负责。

第七条在进行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时,若出现事故,应立即停止进行,根据当时的运行方式,按运行规程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待恢复正常时方可继续进行试验与轮换工作。

第八条对于设备有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的定期试验,但必须得到风场场的批准,有补做或其它安全措施,并交待清楚。

第九条对于弄虚作假者进行考核。

第十条定期试验结束后,如无特殊要求,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被试验设备及系统恢复到原状态。

第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经风场场长批准后,可不进行定期试验和轮换,但必须将原因记录清楚。

(一)设备有明显缺陷,如经试验将引起缺陷发展或运行工况恶化,影响安全运行的。

(二)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牌不稳定状态或不具备试验条件,若经试验或轮换可能造成设备异常或事故。

(三)备用设备失去备用。

第十二条定期工作具体设置如下:(一)主变压器冷却风扇的定期启动1.冷却风扇不论运行与否都应按正常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2.冷却风扇在备用期间,每天中午12点检查变压器油温情况,如油温达到50℃,应启动所有冷却风扇进行试验,如在此前一周内风扇未启动过,在启动试验前应测量所有风扇电机的绝缘。

设备的定期实验和轮换管理制度

设备的定期实验和轮换管理制度

华亭华电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设备的定期实验和轮换管理制度2013- - 发布2013- - 实施华亭华电检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华亭华电检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的定期实验和轮换管理制度1 目的做好设备有关项目的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可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及时处理或制定防范措施,从而保证备用设备的正常备用和运行设备的长期安全可靠运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亭华电检修运营各项目部设备的定期实验和轮换工作。

3 引用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4 专用术语定义4.1定期实验:指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运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

4.2定期轮换指将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进行倒换运行的方式。

4.3侧绝缘电阻指测量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检测电气设备电气回路的绝缘情况。

5执行情况5.1管理要求5.1.1定期实验、切换工作应按照运行、检修规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专人负责,工作内容、时间、实验人员、设备情况及实验结果应在装用定期实验记录本内作好记录。

5.1.2在设备定期实验及轮换之前,必须做好详细的切换及实验计划,并做好事故预想。

5.1.3由于某些原因,不能进行或执行的,应在定期实验记录本内记录其具体原因。

5.1.4定期实验工作结束后,如无特殊要求,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被试设备及系统恢复到原状态。

5.1.5定期切换、实验分下列四种情况:5.1.5.1自动装置、保护装置、信号装置定期实验;5.1.5.2备用设备的定期实验、切换;5.1.5.3设备的定期测量;5.1.5.4设备的定期维护。

5.1.6各运行岗位必须建立专用的定期切换及实验记录薄。

运行专业专工应定期审阅。

5.1.7各级运行人员必须按照各专业制订的设备定期切换、实验的周期、项目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记入专用记录薄及交接班薄。

5.1.8定期切换及实验工作由值长具体负责组织布置,要明确操作人及监护人(不需要监护人的切换、实验项目除外)。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管理办法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管理办法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规定了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定期轮换、试验管理的定义和缩略语、职责、管理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定期轮换、试验管理工作。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一条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80)计字第205号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文第三章定义和缩略语第一条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本标准是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使运行设备安全可靠地长期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进行定期轮换、试验,而确保机组安全运行所制定的一项具体措施。

第二条本标准采用下列缩略语: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第四章职责第一条总工程师对设备定期轮换、试验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发电部、生产燃料部对设备定期轮换、试验管理工作完成质量负责。

第三条生产各部门管理人员对设备定期轮换、试验负有直接监督责任,有提出考核意见权。

第四条运行人员对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工作执行的质量、及时性负责。

第五章管理容与方法第一条定期试验是指运行或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

包括电气运行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工作、锅炉运行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工作、汽机运行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工作、外围各站点运行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工作。

第二条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

第三条运行值班人员应按运行规程中《设备定期轮换、试验表》规定的时间和项目进行设备试验、轮换操作。

第四条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试验或轮换设备时间时,须经部门主任专工批准,取得值长同意,并做好记录。

发电厂定期工作管理规定

发电厂定期工作管理规定

发电厂定期工作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本规定规定了设备定期实验与轮换的要求、内容及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原国家电力公司)3定义、符号、缩略语4管理职责划分发电部对定期实验与轮换制度的执行与操作及考核实行归口管理。

5程序及内容5.1定期试验与轮换内容5.1.1自动装置、保护装置、信号装置的定期试验。

5.1.2备用设备的定期试验与切换。

5.1.3设备的定期测量。

5.1.4设备的定期检查。

5.2管理制度发电部专工制定出本专业设备的定期维护、切换、试验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级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外委单位制定所管辖设备定期实验与轮换内容,但必须报经河南华润电力(登封)开发有限公司发电部批准。

5.2.1主值在接班前,应查阅本值所有定期工作项目,并在班前会上进行具体布置。

5.2.2定期试验和切换因故不能按规定执行时,应记录原因,视时补做。

5.2.3在定期试验与切换中,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处理。

5.2.4按规定必须填写操作票的切换和试验,必须遵照执行。

5.2.5在定期试验与切换过程中发生事故,立即停止操作,进行处理。

5.2.6按规定必须领导或相关人员监护的重大项目,必须等领导或相关人员到现场后才能进行。

5.2.7在定期试验与切换工作进行前,必须做好事故预想。

5.2.8在定期试验与切换工作进行完后,要在运行日志上详细记录。

定期工作需其他部门配合完成的,由值长负责协调安排。

执行各项定期工作必须遵守运行规程。

高速混床酸计量泵#1-♦#2—#1每周二切换凝水加氨计量泵#1、2#—#2、3#—#1、3#->#1、2每周二切换闭冷水加联氨泵#1、2—#2、3—#3、1—#1、2每周二切换磷酸盐计量泵#1、2—#2、3一#3、1 一#1、2每周二切换凝汽器检漏装置真空泵#1 一#2 一#1每周二切换启动锅炉加氨泵#1 一#2—#1每周二切换启动锅炉加磷酸盐泵#1—#2—#1每周二切换5.3 执行项目按发电部制定的定期试验与切换项目执行。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3篇)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3篇)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总则:1、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内所有一、二次设备,同时包括通风、取暖、消防等附属设备。

2、定期试验是指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健康水平;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进行倒换运行的方式;定期检查是指为了保证设备长期连续安全运行所进行的周期性检查。

3、做好设备有关项目的定期工作,可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及时处理或制定防范措施,从而保证备用设备的正常备用和运行设备的长期安全可靠运行。

4、变电站内设备除应按有关规定由专业人员根据周期进行试验外,运行人员还应按本制度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的测试和试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对于处在备用状态的设备,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轮换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在完好状态。

6、检查试验完毕应在运行日志和定期试验记录薄中做好记录。

7、在检查试验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记录在缺陷登记本上,并及时处理。

如处理不了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如遇其它原因未能按时进行检查或试验,应在一周内补做。

9、所有切换试验项目应在值班负责人或风电场安全员的指导下进行。

10、进行切换试验操作应做好相关记录。

每日检查项目:1、中控室的各种报警,信号每天交接班时检查一次。

每周检查项目:1、每周二晚22:00对变电站进行全面熄灯检查,检查设备有无放电现象,若设备处于停运状态,在设备投入运行的第一个晚上进行一次熄灯检查。

2、每周五检查消防水池水位。

3、每周日晚上20:00对____组蓄电池做电压测试,并记录在蓄电池测试记录薄中。

具体测量参照《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每月试验与切换项目:1、每月____日对站内事故照明试验切换一次。

2、每月____日对1#所用变冷却系统自动投入和手动投入进行试验,试验完后恢复到自动位置,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3、每月____日对变电站消防系统进行检查。

4、每月____日对站内漏电保护器、安全用电进行检查。

运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运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运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以下简称“三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制”工作必须做到定岗位、定时间、定线路、定设备、定方法、定标准,做到表格化,使各项工作职责清晰、明确,项目具体、可操作,监督检查责任到人。

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对“三制”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本办法,做到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闭环管理,持续改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工作职责(一)制定“三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总结集团公司系统的先进经验,改进管理,全面提高系统的管理水平;(二)对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三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工作职责(一)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所管理和所属发电企业“三制”工作的落实;(二)对所管理和所属发电企业“三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解决“三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不断总结基层发电企业“三制”工作的经验,向集团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直属企业、基层企业工作职责(一)根据本办法制定企业“三制”工作实施细则,确保“三制”工作有效开展、落实到位;(二)生产副职(或总工程师)作为“三制”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对“三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质量负责,对“三制”的制定和完善等工作负责;(三)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三制”的编制、组织、管理、实施和考评工作;(四)设备技术管理部门对点检和检修维护部门的巡检工作进行管理;(五)安全监督部门对“三制”工作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有权对“三制”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考核意见;(六)“三制”工作要与各企业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关联和整合,实现信息化管理。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三篇)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三篇)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发电运行部设备的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是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以下是可能的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的例子:1. 定期试验:设备定期进行各种试验,如负载试验、绝缘试验、温度试验等,以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够正常工作。

试验结果记录并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修理、更换或维护设备。

2. 定期轮换:设备进行轮换,即定期更换使用的设备,以平衡设备的负荷和减少设备的磨损。

轮换的频率和方法根据设备的类型和使用情况来确定。

例如,可以按照使用时间、工作负载或其他因素来制定轮换计划。

3. 设备维护和保养: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校准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维护和保养的频率和方法根据设备的类型和使用情况来确定。

4. 故障检测和排除:定期进行设备的故障检测和排除,包括设备的检查、测试和诊断等,以及对发现的故障进行修复和改进。

故障检测和排除可以根据设备的类型和使用情况来制定计划。

以上仅为可能的例子,具体的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需要根据发电运行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二)是为了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发电设备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围绕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展开讨论,以分析其实施意义、操作步骤、优化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共计____字。

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随着电力供应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各电力公司对发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越来越重视。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措施,对于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和可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该制度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的实施意义、操作步骤和优化方法,以期为电力公司的发电设备管理提供参考。

第二章设备定期试验制度的实施意义2.1 提高发电设备运行可靠性设备定期试验能够及时发现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为设备的维护和修复提供了重要依据。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范本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范本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发电运行部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运行部设备的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

第三条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是指按照一定周期对发电运行部设备进行检测、测试、修理和更换的活动,旨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第四条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应根据设备类型、规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

第五条发电运行部负责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定期试验工作第六条发电运行部设备的定期试验包括日常试验和定期大修试验。

第七条日常试验是指对设备进行例行性的检测、测试和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巡检、清洗、调试、滤芯更换等。

第八条定期大修试验是指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定期大修试验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制造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计划。

第九条设备定期试验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制定试验计划:根据设备类型、规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试验计划,并报发电运行部备份。

2. 设备检测和测试:按照试验计划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巡检、清洗、调试和测试。

3. 故障修复:对于发现的故障和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

4. 试验报告和记录:对试验过程中的重要数据、操作和发现记录在试验报告中,并保存备份。

第十条设备定期试验工作由发电运行部设备管理人员和运维人员共同完成,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确保试验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定期试验工作的时间、频率和内容要根据国家、行业、厂家的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并在试验计划中明确。

第三章轮换工作第十二条发电运行部设备的轮换工作是指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和实际需求,对设备进行定期更换,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十三条设备轮换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质保期、技术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计划。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范文(三篇)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范文(三篇)

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范文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发电运行部设备的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运行部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变电设备和辅助设备。

二、定期试验制度1.定期试验的目的是检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定期试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检修、校验和功能测试。

2.定期试验的周期按照设备的重要性和运行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重要设备的定期试验周期不超过一年,一般设备的周期不超过两年。

具体周期由设备管理员和运行部主管共同确定。

3.定期试验可以分为日定期试验、月定期试验、季度定期试验和年定期试验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试验内容和要求详见附表1。

三、轮换制度1.轮换制度是为了均衡设备的使用和减少设备的疲劳损耗而制定的。

轮换制度的目标是使设备得到合理使用,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根据设备的类型和运行情况,制定轮换计划。

轮换计划一般按照月为单位进行制定,先制定年度轮换计划,再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月度调整。

3.设备的轮换周期由设备管理员和运行部主管共同确定。

一般来说,设备的轮换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也不得超过一年。

4.设备的轮换顺序按照设备的重要性和运行时间进行确定。

重要设备和长时间运行的设备优先轮换,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5.设备的轮换过程中,需要做好设备的检修、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

四、其他规定1.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的具体工作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设备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定期试验和轮换的结果要及时记录并归档,以备查阅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设备可靠性。

附表1:定期试验等级和内容1. 日定期试验内容:设备的日常检查、运行记录和功能测试。

2. 月定期试验内容:设备的外观检查、润滑部件的保养和校验、设备的功能测试。

发电运营事业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办法

发电运营事业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办法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设备的定期工作,合理安排设备的运行方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可靠备用。

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特变电工某某新能源股份总承包公司发电运营事业部(以下简称公司事业部)所辖各电场、站。

1.3引用文件《二十五项反事故重点要求》《安全性评价管理标准》《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2.1生产管理部是定期试验、轮换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生产管理部有权对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定期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

2.2各电场、站负责人是现场运行设备的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证运行设备安全可靠,备用设备可靠备用。

2.3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工作,由场、站各值值班长负责落实执行及监护操作。

第三章管理要求3.1定期试验是指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保护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

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定期轮换与定期试验统称为定期工作。

3.2主备所用变电源轮换、柴油发电机启动试验,轮换工作都必须要有操作票及工作票,要严格履行手续,按照“两票”管理办法执行。

3.3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工作由值班长向场(站)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通知操作人、监护人执行。

进行重要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时,电场(站)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并做好事故预想。

3.4操作人、监护人使用合格的工器具、安全用具和通信工具进行工作,定期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采取预控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操作安全。

3.5在设备进行轮换作业前,应先对即将投运备用设备进行绝缘测量,绝缘检测合格方可进行轮换作业,否则应停止该设备轮换作业,应及时进行登记,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汇报、联系处理。

绝缘检测合格后对即将轮换的备用设备进行其他检查,当确认无问题后,由执行操作人员与在设备就地检查人员通过对讲机取得联系方可实施设备轮换操作。

2024年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二篇)

2024年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二篇)

2024年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1 总则1.1 为了更好的做好设备的定期切换,定期维护试验工作,保证设备可靠运行和备用,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行,特制定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中电投某风电场发电运行部设备定期实验和轮换制度。

2 职责分工2.1发电运行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风电场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

2.1.1 发电运行部主任:负责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的全面管理工作。

2.1.2 发电运行部主任助理:负责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的指导工作,应经常检查定期工作的进行情况。

负责风电场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2.1.3 发电运行部主管:各专业是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对管辖主、辅设备联锁保护装置进行全面的自查,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定期试验和轮换中发现的问题。

如有设备缺陷应及时联系处理,保证设备健康稳定的运行。

2.1.4 发电运行部运行人员:负责按照运行规程规定的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表对设备进行轮换和试验。

2.2 设备维护人员:配合发电运行部作好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

2.3 安全监察部:负责风电场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的安全监察工作。

3 管理要求3.1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工作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在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过程中若发现不正常情况,试验人员应及时汇报运行主任及相关人员,组织人员查找原因,迅速消除,并将异常情况写入定期切换试验记录本中。

3.2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定工作应有完善的组织措施。

在试验开始前,按规定应该到场相关人员应到达现场,并履行各自的职责:3.2.1 所有参加试验人员在值长处填写“运行工作到位情况登记表”,不得代签。

登记表存放发电运行部,以备查。

3.2.2 所有参加试验人员应详细了解风电的运行方式和运行状况,检查分析是否具备试验或操作条件。

3.2.3 所有参加试验人员有权制止操作中的违章现象,并及时纠正。

3.2.4 所有参加试验人员应参与对操作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操作程序、提高操作水平的措施。

发电厂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制度

发电厂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制度

发电厂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的状态管理,使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运行设备处于可控状态,检修设备处于计划状态,确保设备均衡、安全、经济、有计划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备用的工艺设备,用于事故状态下的安全应急设备: EPS 应急电源、直流油泵、高压油泵、交流油泵、凝泵、射水泵、除盐泵、给水泵、循环泵、风机等,用于保证运行安全的监测仪器仪表自动化装置:各类水位计、油位计,温度、电气与热工自动装置、自动保护装置、信号装置等。

3、职责3.1 厂长负责对车间的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制度审批与检查、考核。

3.2各专工负责制定管辖的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制度,并进行检查考核。

3.3 各班组负责本专业的定期切换试验制度的落实。

4、管理内容与要求定期切换要求:4.1、各专业切合实际制定切换周期及实施细则,各班组在实施细则中,要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要对切换与试验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预测、预防,确实保证人员、设备、生产运行的安全。

4.2、对可能影响生产运行或者务必主体设备停运后才能进行的切换与试验,如射水抽气器的切换、主变厂变的试验等,务必等机组停机时进行切换试验。

4.3、班组在对备用设备进行倒换试验时发现的故障隐患,一定要及时上报维修处理。

4.4、定期倒换试验情况应记入设备定期切换试验记录表,以便于分析设备技术问题与核查制度执行情况。

4.5、各班组务必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掌握,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关系到人员、设备、生产安全的切换与试验由车间主管领导亲自指挥,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6、在设备备用期间,务必按照正常运行标准按时巡检。

定期切换的内容及方法:汽机定期切换内容及周期要求各类试验5、考核5.1、无故未进行倒换的考核当日该班运行人员100元。

5.2、倒换完毕后未进行记录的考核当班运行人员100元。

5.3、由于倒换未按规程正确操作造成缺失的,视缺失情况定考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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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部所辖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管理办法
批准:
审核:
编写:
****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
****年03月28日
目录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定期工作一般规定 (1)
5、定期工作项目、周期、标准 (3)
6、定期工作奖惩规定 (10)
1 范围
1.1 为了规范发电部所辖设备定期工作,进一步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及时发现设备运行或备用状态的故障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设备做到可知、可控,以有效防止设备隐患的积累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发电部所辖二、三厂设备运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管理办法依据****集团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300MW 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规章制度制订。

3 术语和定义
3.1 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定期试验是指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保护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

定期轮换与定期试验统称为定期工作。

3.2 定期工作包括每值、每日、每周、每轮值、每月、每季、每年的定期工作,以及不同季节、不同负荷和运行方式的定期工作。

4 定期工作一般规定
4.1 定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重要定期工作按规定持标准的操作票进行。

4.2 在进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前必须按规程规定对被试验和被轮换(运行及备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试验、轮换安全、可靠。

4.3 定期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采取预控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操作安全。

4.4 对在执行定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要认真分析, 记录在专用定期工作记录本和岗位日志上,同时在“缺陷系统”填写缺陷电子通知单。

4.5 在规定时间内,由值长或单元长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

工作内容、时间、试验人员及设备情况应在专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做好记录,设备情况填写应参考本办法示范。

4.6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进行或未执行的,应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记录其原因,并必须由发电部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批准,在条件具备时发电部专业管理人员安排班组要及时补做。

4.7 定期工作结束后,如无特殊要求,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被试设备及系统恢复到原状态。

4.8 符合下列情况时,并经发电部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批准后可不进行定期试验和设备轮换,但必须将原因记录清楚。

4.8.1 设备有明显缺陷,如经试验将引起缺陷发展或导致运行工况恶化,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4.8.2 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处于不稳定状态或不具备试验条件,若经试验或轮换,可能造成设备异常或事故。

4.8.3 备用设备失去备用。

4.8.4 执行单机保安全措施,涉及主机安全及重要辅机安全的定期工作。

4.8.5 其他由有关技术管理部门明文确定暂时不进行的定期工作。

5 定期工作项目、周期、标准
5.1 电气专业
5.2 锅炉专业
5.3 汽机专业
7 定期工作奖惩规定
7.1 严格执行定期工作制,在执行定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要认真分析, 认真填写缺陷电子通知单,对发现的问题及缺陷及时上报电气专业,专业根据设备重要性、缺陷的危害性大小给予执行人20-200元的奖励,给予值0.2-2.0分劳动竞赛加分。

7.2 运行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工作、或未做相关记录和台帐者,考核50-100元;记录和台帐未按规范记录者,考核30-50元;在定期工作执行中弄虚作假者,依设备重要性考核50-100元;各类定期工作记录本及其它设备管理记录本损坏、丢失者,考核50-100元/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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