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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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学规模指标表

学校办学规模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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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用地面积 (㎡/人)
学前教育
托儿所、 幼儿园
小学每班按45 人计算,服务 半径一般为500 ~1000米。容 积率≥0.7,建 筑密度20~ 35%,绿化率≤ 30%。
《福建省教育用 地控制指标》 (试行)、《福 建省义务教育校 舍建设标准(试 行)》
国家级重点中 等职业中学的 建设标准须达 到《国家级重 点中等职业学 校评估指标》
平均指标 建筑面积 (㎡/人) 基本指标 — 规划指标 33.7 41.03 25.7 31.8 24.2 30.8 67 83 67 88 63 79 配置要求 相关依据
用地面积 (㎡)
用地面积 (㎡/人)
《特殊教育学校 建设标准》、《 福建省教育用地 控制指标》(试 行)、《关于加 强城镇公共配套 服务设施建设规 划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用 地控制指标》 (试行)
一般规模 项目内容 建筑面积 (㎡) 基本指标 18班 盲校 9班 18班 特殊教育 聋哑学校 9班 18班 弱智学校 校园用地 9班 — 3881 42660 — — — 4007 6098 23760 34020 — — — — 5170 6476 23760 36180 — — — 规划指标 8492 36180
学校办学规模指标表
一般规模 项目内容 建筑面积 (㎡) 基本指标 ≤6班 9班 12班 >12班 ≤6班 12班 18班 初等教育 小学 24班 30班 ≥36班 12班 18班 初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中等教育 24班 高中 30班 ≥36班 ≤24班 中等职业 学校 32班 >32班 — — — — — 17250 19980 46800 59200 63000 37500 39600 74400 92800 97200 — — — — — 11.5 11.1 39 37 35 22.5 21.1 62 58 54 — 15000 30000 — 12.5 23.5 7365.6 8802 10562.4 5280 7110 8880 10800 12960 — 9525.6 11097 13316.4 7080 9450 12240 14250 17100 11700 22248 25380 30456 15540 20970 26280 30000 36000 22500 6.82 6.52 6.52 8.8 7.9 7.4 7.2 7.2 — 8.82 8.22 8.22 11.8 10.5 10.2 9.5 9.5 13 20.6 18.8 18.8 25.9 23.3 21.9 20 20 25 中学每班按50 人计算,服务 半径一般为 1000米,容积 率≥0.8,建筑 密度20~35%, 绿化率≤30%。 《福建省教育用 地控制指标》 (试行) 、《福 建省义务教育校 舍建设标准(试 行)》 、《关 于加强城镇公共 配套服务设施建 设规划的意见》 — — — — 2462.4 4384.8 5848.2 规划指标 2500 3000 3900 5600 2975.4 5734.8 7549.2 2700 3780 4680 6000 6966 13068 17334 平均指标 建筑面积 (㎡/人) 基本指标 — — — — 9.12 8.12 7.22 规划指标 9.9 9.2 8.8 8.8 11.02 10.62 9.32 15 14 13 13 25.8 24.2 21.4 按每千人30座 计算,每班容 纳30座。幼 (托)儿园服 务半径一般为 100~300米。 容积率≥0.6, 建筑密度20~ 35%,绿化率≤ 30%。 《城市幼儿园建 筑面积定额(试 行)》、《福建 省教育用地控制 指标》(试行) 、《关于加强城 镇公共配套服务 设施建设规划的 意见》 配置要求 相关依据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闽国土资综[2007]31.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闽国土资综[2007]31.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福建省建设厅闽国土资综…2007‟3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教育局: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规范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提高教育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试行指标控制管理。

现将《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的用地预审、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用地审批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一、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管理水平,适应我省教育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教育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1.2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我省教育(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学校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1.3 本控制指标是编制、审批教育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确定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核定和审批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尺度。

1.4 本控制指标内容包括:(1)校舍建筑用地(含教学及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2)体育活动用地和停车场用地(仅限高校);(3)集中绿化用地。

1.5 幼儿园及学校教学和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规划控制指标,参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的规定执行。

1.6 本控制指标以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计算生均用地面积)表述,教育用地项目必须符合本指标标准。

解读《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解读《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设施 配套
市政 设施 配套

公共

设施

配套





交通
活动
控制
行为 活动
环境 保护 规定
给水设施 排水设施 供电设施 交通设施
其他 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 商业服务设施 行政办公设施 文娱体育设施 附属设施
其他 交通组织 出入口方位及数量 装卸场地规定 噪音震动等允许标准值
水污染允许排放量 水污染允许排放浓度 废气污染允许排放量
多功能用地
数种互无干扰的设施的混合用地。
混合用地,居住用地的建筑面积必须大于总建
筑量的50%,并保证不多于80%,超过80%的 话,则应当算住宅用地兼容公建及其他用地。
CM:以公建为主,兼容居住及其他用地,
居住兼容 F1 公建及其
他用地
以居住、公建及其他为主的用地, 公建及其他建筑面积低于总建筑 面积的40%
分区与标准分区的划定与衔接,统一的用地编码系 统。
覆盖程度与编制深度的对应,重视与近期规划衔接。 覆盖深度的区分与转换。
现行控规尚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层次与深度
存在问题: 上位规划有年限,而控规无年限。上位规划越来越注重宏观调控与公
共政策属性,真正落实需要具体指导。 前期研究普遍达不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导致控规编制的依据不足。专
采取分层控制、层层深入的方式。 采取一般控制和特殊控制相结合的方式。 划定特定区有针对性地提出编制深度要求。 将不同的控制要求上升到分区规划层次、或划定标准分 区时给予明确。 刚性与弹性的控制要求、相互之间的转化。
现行控规尚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规划控制指标体系——控规的灵魂
存在问题: 指标千篇一律,不能体现城市特色与控制内涵。 指标选取缺乏针对性研究,规定性与指导性指标需要针对性界定。 指标赋值缺乏科学依据,有主观臆断现象。 不同的编制单位和区片导致不公平和衔接困难。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6.11•【字号】闽自然资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4〕1号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现将《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6月11日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依法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进行裁量时,适用本办法。

依法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在履行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职责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依法实施土地行政处罚,行使裁量权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

应当依照法定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处罚种类、幅度内行使,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应当将教育先行、鼓励主动整改与实施处罚相结合,教育和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法守法。

(三)过罚相当原则。

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避免行政处罚畸重畸轻,避免轻责重罚、重责轻罚。

(四)公平公正原则。

对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近的不同违法个案,应当适用相同或者相近的裁量标准。

大学新校园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思考——基于《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稿)》

大学新校园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思考——基于《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稿)》
中图分 类号 : U 8 .4 T 9 4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62— 3 8 2 1 )4— 3 6— 5 17 4 4 (0 10 0 1 0
Co r lo o s r to a o a f r u v r iy n w sr cs:f m h t uain o nt o fc n t uc i n l nd qu t o ni e s t e dit i t r tesi lt f o p o
解读了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稿下简称控制指标主要内容及其重要参数结合92指标福州地区某普通高等院校新校园区建设用地个案比较分析新校园区建设用地相关参数认为该控制指标总体上全方位地有力控制了教育用地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指导意义为了更有利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并满足高校可持续发展需要尚需在控制指标某些条款进一步斟酌修订如
(r l e in eeitrrtd Wi ne a l o ecnt ci n l ct nfr nvr t ta vr o )w r nepe . t a xmpe fh o s u t nl dal a o u i s y i s e h t r o a o i oa e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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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 T 13-127-2010 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

DBJ T 13-127-2010 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的总称。 2.0.7 工业用水 industrial water consumption
工业生产和职工生活所需用的水,包括厂区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水和 管网漏失水。 2.0.8 浇洒道路用水 water for road washing
道路养护、清洗、降温和消尘等所需用的水。 2.0.9 绿地用水 water for green belt
中用水量
30~70
食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药制造、日用 化学产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等);医 药制造业(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锅炉及原动机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金属铸、锻加工)等
高用水量
70~120
纺织业(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等);毛皮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化学纤维制造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饮料制造业(酒精、酒的制造、软饮料制造)等
9
1 总则
1.0.1 科学合理的用水量指标,关系到给水排水工程建设规模的合理性,直接影 响到城市供水安全、工程总体布局、工程量及工程效益等,因此,合理确定用水 量指标意义重大。
目前设计人员采用及作为参考使用的用水量指标基本上是国家标准《城市给 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中所列指标值,该规范是在 1998 年颁布实行的, 其中的用水量指标的制定基本上是以十年前的资料为基础,反映的是规范制定时 的用水情况。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及低碳发展战略的实施,节水节能技术不断的提 高,用水情况已发生较大改变,该规范已不适合现时情况,同时现行的用水量标 准是面向全国制订的,具有面域的概念,全国仅分了三个区,适用范围偏大,不 能体现各省份之间的差异,且现行用水量指标取值范围幅度较大,设计人员在实 际工作中难以操作,且不同的设计人员各自的理解不同,取值差异较大,很容易 造成给排水工程规模确定的不合理。因此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根据我省近 年用水量的基本情况,在当前我省给排水事业全面发展的大好局面下,与时俱进, 着手制定一份符合当前形势发展要求、贴合我省实际情况、方便设计人员使用的 用水量标准非常必要。

福建省学前教育发展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福建省学前教育发展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 前 教 育 发 展 问题
( ) 育 用 地 尚未 达 标 一 教
《 建 省 教 育 用 地 控 制 指 标 》( 行 ) 中 此 , 方政 府 对学 前教 育 的投 入 随 意 性 很 大 。农 村 幼 教经 因 地
费 严 重 缺 乏 , 接 导致 了 农 村 幼 儿 园规 模 小 、 件 简 陋 、 教质 直 条 保 量差的现状, 与城 区幼 儿 园 的差 距 越 来 越 大 。如 , 德 市 9个县 宁
是厦 门市 , _8平 方米 / , 次 是福 州 市 , .8平方 米 / , 没 有 83 人 其 83 人 都 达 到 学 前 教 育 用 地 指 标 的 要 求 。幼 儿 园 生 均 占地 面 积 最 小 的 是 莆 田市 , 4.4平 方 米/ , 学 前 教 育 用 地 标 准 相 差 甚 远 。 仅 8 人 与
数 的 6 .1 在 园 人 数 9 2 2 22 %。 9 7 2人 , 儿 入 园率 达 到 9 .%, 万 幼 05 每 人 中幼 儿 园在 园学 生 数 在 全 国位 居 第 2位 。[ I 建 省 幼 儿入 园 福 率在 全 国名 列 前 茅 , 具 体分 析起 来 , 然 存 在 问题 。 但 仍
1 5 l 4
l 3 l 3
立 的 办 园 资 质 。 区 县 的 乡镇 中心 园逐 步 在 削 弱 , 园规 模 逐 步 山 办
萎 缩 , 分 县 ( 、 ) 府 因 财 政 困 难 , 减 公 办 幼 儿 教 师 编 部 市 区 政 缩
制 , 多幼 儿 园都 要 自聘 教 师 和 保 育 员 。 因 为 没有 编 制 , 教 专 许 幼
( ) 儿 园 园均 规模 很 小 三 幼
20 0 8年 福 建 省 幼 儿 园 生 均 占地 面 积 66 .9平 方 米 / , 生 均 人 校舍 占地 面 积 44 平 方 米/ 。全 部低 于 《 建 省 教育 用 地控 制 指 .1 人 福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说明: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附件2: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申报表(参考样式)申报学校(盖章)学校校长(签章)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市(设区市名称)教育局二○○九年十二月表1: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学校规模表领导班子情况表中层干部情况表专任教师情况表专任教师分课程情况表藏书情况表体育设施情况表教学、行政、生活用房情况表注:条件暂不具备的学校加* 号项目可作为选配“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情况表注:本表为我省“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中各指标内容及其分值,各设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微调。

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各留一份存档。

附件3:“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牌匾(参考样式)1.牌匾尺寸:长60厘米,宽40厘米。

2.牌匾中文字排列格式:(1)“授予”:字体为行楷,字号为86,黑色,居左上角排;后排学校名称,学校名称格式为“××县(市、区)(县市区名称)××(学校名称)”,如“顺昌县高阳中学”,字体为宋体,字号为86,加粗,红色;(2)“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字体为魏碑体,字号为160,加粗,红色,居中排列;(3)“××市(设区市名称)教育局”:为宋体,字号为86,加粗,黑色,居右下角排;时间为各设区市确认文件下发的年月,字体为宋体,字号为71,加粗,黑色,居右下角排。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8•【字号】闽政办[2013]32号•【施行日期】201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3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18日关于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的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2013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服务功能,保障改善民生,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增强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

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是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力争在3~5年时间内,在全省建成分布合理、适度超前、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网络。

二、合理确定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和标准(一)明确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结合国家、地方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省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按照市级、区(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四级配置。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03•【字号】闽政办〔2020〕58号•【施行日期】202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进一步加强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实现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升、生态逐步改善,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各项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2020年至2022年,开展三年行动,细化明确分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加快构建保护有力、执行顺畅、管理高效的耕地保护监督新格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2023年起,全面总结耕地保护经验做法,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做到耕地保护常态化严保严管,确保全省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

二、重点任务(一)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考核机制1.细化考核指标。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教育局: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规范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提高教育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试行指标控制管理。

现将《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的用地预审、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用地审批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一、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管理水平,适应我省教育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教育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1.2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我省教育(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学校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1.3 本控制指标是编制、审批教育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确定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核定和审批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尺度。

1.4 本控制指标内容包括:(1)校舍建筑用地(含教学及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2)体育活动用地和停车场用地(仅限高校);(3)集中绿化用地。

1.5 幼儿园及学校教学和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规划控制指标,参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的规定执行。

1.6 本控制指标以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计算生均用地面积)表述,教育用地项目必须符合本指标标准。

《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10

《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10

25 26 27
文教、工美 、体育和娱乐用溻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 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 制 造 业
罗 丨
29 30
31
化学纤维+ll造 业
橡胶 和 塑料 制 品业
彐 属 矿 物 制 品业 F金
≥ 1。 ≥ 1。
l
l
≥ 0.9 ≥ 0.9 ≥ 0.9
黑 色 金属 冶 炼 和 压 延 加 工业
丁 丨 丨 丨 丨 — — —
F
表2
福建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容积率控制指标
(2013+本 )

代码
13





容积率
≥ 1.2
农 副食 品加 工业 食 品制 造业 酒 、 饮 料和 精 制 茶 制 造 业 烟 草加 工 业 纺 织业
纫 织 服 缓 、服 饰 业
14 15 16 17 18 19
≥ l。 2 ≥ 1.3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 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 设备 制 造 业 汽 车制 造 业
玖烯
≥ ⒈0
≥ l。 O
≥ 1.0 ≥ 1.0
≥ 1.0 ≥ 1.1 ≥ l。 4
`粉 胭 、 朊 至 朊 大 和 萁 他 运 输 设 各 制 诰 q冫
≥ 1.1 ≥ 1.3 ≥ l。 5
20
21
木材加工和木1竹 、藤、棕、草制品 业
家具制造业 造 纸和 纸 制 品业 印刷 业 和 记 录 媒 介 复 制 业
皮革 、毛皮及 其制品和 制鞋业
≥ 1.3

学校办学规模指标表

学校办学规模指标表

7.4
10.2
21.9
7.2
9.5
7.2
9.5

13
《福建省教育用 20 中学每班按50 地控制指标》
人计算,服务 (试行) 、《福 半径一般为 建省义务教育校 20 1000米,容积 舍建设标准(试 率≥0.8,建筑 行)》 、《关 密度20~35%, 于加强城镇公共 25 绿化率≤30%。 配套服务设施建
≤6班
2462.4
2975.4
6966
9.12
11.02
25.8
初等教育 小学
12班 18班 24班 30班
4384.8 5848.2 7365.6
8802
5734.8 7549.2 9525.6 11097
13068 17334 22248 25380
8.12 7.22 6.82 6.52
10.62 9.32 8.82 8.22
36180 23760 36180 23760 34020 42660

33.7
67

41.03
83

25.7
67

31.8
88

24.2
63

30.8
79
《特殊教育学校 建设标准》、《 福建省教育用地 控制指标》(试 行)、《关于加 强城镇公共配套 服务设施建设规 划的意见》
学校办学规模指标表
项目内容
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 (㎡)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用地面积 (㎡)
平均指标
建筑面积 (㎡/人)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用地面积 (㎡/人)
配置要求
相关依据
≤6班

晋江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晋江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晋江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晋江市,雅称刺桐、瑞桐、泉安。

到2010年,晋江将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次飞跃,实现"" 农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宏伟目标。

其经济发展迅速,一定有着良好的城市规划,那么晋江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是什么呢?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晋江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晋江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晋江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晋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用地适建范围建设用地性质的确定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在符合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下,允许对土地使用性质作适当调整。

土地使用相容性按附表(一)规定执行。

二、建筑容量控制(一)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量应按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确定的指标执行。

尚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片区,其建筑容量应按附表(二)规定的指标执行。

工业、仓库项目按照附表(三)规定的指标执行,教育用地按照《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执行,旧城改造项目按照旧城改造区域规划执行。

(二)用地内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达到或超出规定值的,原则上不得在原有建筑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用地内原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虽未超出其规定值,但其扩建、加层对原有空间布局有不良影响的,亦不得建设。

(三)建筑底层架空(不得封闭),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或停车位的,可不计入容积率。

1、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若作为商业开发用途,地下室商业建筑面积应在经济技术指标中单独列出来,但仍不计入容2、依坡地建造的半地下室(层高≥2.20米),有一侧至两侧露出室外地平面(或能够自然采光、通风),除作为设备用房不计容积率,其余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

层高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可不计算容积率。

3、利用地势高差,形成人工地坪,其标高不超过最高规划道路标高1米,并与规划道路有便捷联系,进行场地绿化,便于居民活动的,人工地坪以下部分建筑认定为地下建筑,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率。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福建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福建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福建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和实施《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源厅] 2008-07-02 23:03 字体显示:大中小阅读次数:(1704)闽国土资综〔2008〕199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建设厅闽国土资综〔2008〕199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和实施《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局、经发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经贸局)、建设局、规划局: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生产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五项指标构成。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五项指标。

具体如下:(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四)工业项目所需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五)工业项目绿地率一般不超过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业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应首先根据表3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土地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土地等别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执行;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02)执行。

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闽国土

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闽国土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5〕58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提高工业项目集约用地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联系。

附件: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指标(试行)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六日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三、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应与本控制指标共同使用。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五项指标构成。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五项指标。

具体如下:(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三)绿地率最高不得超过35%;(四)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30%;(五)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的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得超过15%;单独选址的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五、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表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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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2007-11-14 15:46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教育厅
文号:闽国土资综(2007)316号
发布日期:2007-11-14
执行日期:2007-11-14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教育局: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规范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提高教育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试行指标控制管理。

现将《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的用地预审、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用地审批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一、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我省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教育建设项目用地的管理水平,适应我省教育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教育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1.2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我省教育(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特
殊教育)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学校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1.3本控制指标是编制、审批教育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确定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核定和审批教育建设项目用地规模
的尺度。

1.4本控制指标内容包括:(1)校舍建筑用地(含教学及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2)体育活动用地和停车场用地(仅限高校);(3)集中绿化用地。

1.5幼儿园及学校教学和教学辅助设施、办公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规划控制指标,参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
号)的规定执行。

1.6本控制指标以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计算生均用地
面积)表述,教育用地项目必须符合本指标标准。

二、基本规定
2.1教育用地项目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勤俭办学。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为目标,综合考虑教育用地项目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要求,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用地规模。

2.2教育用地项目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加强社会协作,充分利用城市已有的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改建、扩建学校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各项设施。

2.3新校(园)区的建设用地,应根据土地的类别和所需数量,进行多方案的比较确定,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应提出节约用地的措施,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用地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

2.4高等教育申请用地时,应提交规划总平方案和建设计划,如需分期建设,还应提交各期建设内容、用地规划指标、动工期限、建成期限、办学期限等书面承诺。

涉及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应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普通高等院校建设计划和规划总平方案分期供地;前一期项目未动工建设的,下一期项目不予供地。

未能动工建设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2.5高等教育用地指标中未包括起伏较大不适于进行建筑的山地以及河流、池溏、湖泊等,除农场、林场、牧场、树木园、生物实习园外的各种专门实习用地,规模较大的学校
的垃圾转运场等。

2.6普通高等学校在工程的规划与建设中必须科学合理、节约用地,尽量集中紧凑地进行布置,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建筑容积率。

教室、图书馆、实验科研用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等项建筑的平均层数不低于4.5层,建筑密度≥25%;食堂、风雨操场、会堂、仓库及一些生活福利附属用房的平均层数不低于1.5层,建筑密度≥35%。

2.7教育用地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不得超过表2.1的规定。

有条件的
学校要结合活动场地铺设草坪,尽量扩大绿化面积。

表2.1教育用地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指标
注:大学、专门学院、高职、高专中的体育院校建筑容积率≥0.65.
2.8教育用地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期建设,不得圈占和闲置土地,不得
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三、教育用地控制指标
3.1本控制指标中的人均用地标准为最高限额,在项目设计、审批时只能减少,不得
突破。

3.2学前教育用地指标不超过表3.1的规定。

表3.1学前教育用地指标
3.3初等(小学)教育用地指标一般不超过表3.2的规定。

表3.2初等(小学)教育用地指标
注:小学每班按45人计算,表中校园用地总指标未含学生宿舍面积(5.7平方米/人)和学生食堂用地面积(2.5平方米/人),按实际人数增加。

3.4中等(中学、中职)教育用地指标不超过表3.3的规定。

表3.3中等(中学、中职)教育用地指标
注:中学每班按50人计算,上表初、高中用地指标部分未含学生宿舍面积(5.7平方米/人)和学生食堂用地面积(2.5平方米/人)。

3.5高等教育用地指标不超过表3.4的规定。

表3.4高等教育用地指标
注:本表含学生宿舍和食堂用地面积。

3.6特殊教育用地(指盲人、聋哑学校和弱智学校)指标不超过表3.5的规定。

表3.5特殊教育用地指标
四、附录
4.1人均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学生总人数。

4.2建筑容积率=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建筑总用地面积。

4.3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4.4绿化率=项目绿化用地÷项目建筑总用地面积×100%.
4.5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包括代征土地面积。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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