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税是由原股东承担还是受让股东承担?[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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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税但已注销可向原股东追缴税款

企业欠税但已注销可向原股东追缴税款

企业欠税但已注销可向原股东追缴税款企业欠税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按时、足额履行纳税义务,导致了欠缴税款的情况。

当企业欠税并注销后,原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追缴税款的责任是一个常常被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企业欠税并注销后,税务部门仍有权利追缴相应的税款。

因此,原股东在一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追缴税款的责任。

其次,原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追缴税款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注销前欠税属于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相关责任人造成的,那么这些责任人在一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追缴税款的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税务部门在追缴欠税款时,通常会考虑到追缴成本和实际可回收性。

如果企业注销后,且原股东无法支付欠税,或者追缴的成本过高,税务部门可能会放弃追缴。

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原股东可能不需要承担追缴税款的责任。

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也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相应的处理。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部门有权通过多种方式追缴欠税款,包括对税务关系转移的单位和个人追缴。

这也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企业注销后的追缴责任可能会扩大至个人。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那就是企业在欠税后进行注销,但实际上只是为了逃避追缴税款的责任。

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欠税并注销后,原股东在一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追缴税款的责任。

具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判断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

税务部门在追缴欠税款时通常会考虑到追缴成本和实际可回收性。

然而,对于企业注销后进行的欠税,税务部门也有权通过多种方式追缴,包括对税务关系转移的单位和个人追缴。

最后,对于企业注销后只为逃避追缴税款责任的情况,税务部门可能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法律咨询:法人未按时交税导致公司注销,其他股东是否有责任

法律咨询:法人未按时交税导致公司注销,其他股东是否有责任

赢了网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法人未按时交税导致公司注销,其他股东是否有责任
公司注销问题,因法人工作失误未按期缴税,现公司准备注销,其他股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法律分析
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根据您的情况首先要确定您所谓的公司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合伙企业,合伙人要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谁的责任,对外都没有对抗效力,其他股东都要承担责任,但是对内的话可以根据具体的责任分担进行划分。

如果要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股东只需按照出资额承担责任,属于有限责任。

行动建议
鉴于上述法律分析,建议如下:建议您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协商,尽快处理责任纠纷,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类型的公司和原因没有按期缴纳税款都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倒闭了是找法人还是找股东追究

公司倒闭了是找法人还是找股东追究

一、公司倒闭了是找法人还是找股东追究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比如原来股东甲出资600万,乙出资400万,公司经营5年后资不抵债,净资产4000万,欠款6000万,公司清算之后偿还了4000万债务,还有2000万,这2000万不需要股东个人以自己的财产偿还。

清算注销后,这笔债务就彻底结束了。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3、法人代表直接利害关系就是公司结束,法人代表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人代表资格消失。

4 、公司倒闭后,如果最大股东曾经挪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不分,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被要求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已经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二、公司倒闭后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破产企业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欠税但已注销,可向原股东追缴税款?(老会计人的经验)

企业欠税但已注销,可向原股东追缴税款?(老会计人的经验)

企业欠税但已注销,可向原股东追缴税款?(老会计人的经验)税务机关开展税款征收过程中经常面临这样的难题:发现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税额可以确定,但该纳税主体已经正常注销、解散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因此丧失独立法人主体的资格。

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能否继续追缴纳税主体税款和滞纳金?应当向谁追缴?目前在《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尚付之阙如。

但如因此而对已丧失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主体的税法责任不予追究则有违公平,而且容易成为法人的控制人滥用权利逃避纳税义务的漏洞。

从税务机关具有要求纳税主体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请求权这一事实来看,税务机关构成纳税主体的税收债权人。

如果纳税主体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导致税务机关对法人的税收债务无法追缴,或者法人的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税收债务,税务机关应当有权刺破“法人面纱”要求法人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可以作为支持以上结论的法律依据:“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该条规定尚有两大局限,一是仅规定了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未规定非公司法人出资人责任;二是法人股东可能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出资额以外的债务,而《公司法》没有针对这类情形的相关规定。

但是2017年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弥补了《公司法》的缺失。

第八十三条将明确了刺破“法人面纱”的规则适用于包括公司在内的一切营利法人,且出资人不得滥用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其第2款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只要发现法人逃避纳税义务,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即使法人的独立主体资格已经消灭,税务机关也有权要求法人的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且出资人不得以自己不是责任主体或仅应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抗辩。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企业欠税行为是指企业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未按规定缴纳应纳税款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企业欠税行为,存在以下行政责任:1. 罚款:对于欠缴税款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对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普通为欠缴税款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欠税金额的大小和欠税时间的长短而定。

2. 滞纳金:对于欠缴税款未按时缴纳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征收相应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普通为欠缴税款金额乘以滞纳金利率,并按照欠缴税款的欠缴时间计算。

3. 限制高消费:对于拒不缴纳税款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限制,限制其进行豪华消费、高档消费等行为。

4. 暂扣银行账户:对于欠缴税款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暂扣其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以强制执行缴纳税款的要求。

5. 公示失信:对于拒不缴纳税款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将其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失信企业将受到信用不良的影响,可能面临信用评级下调、信用额度降低等后果。

二、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企业欠税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具体刑事责任包括:1. 偷税罪:对于故意偷逃税款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偷税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罚金、有期徒刑等刑罚。

2. 贪污罪:对于企业负责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骗取或者非法转移企业税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可以追究其贪污罪刑事责任。

根据贪污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罚金、有期徒刑等刑罚。

3. 重大税收违法犯罪:对于严重违法欠税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罚金、有期徒刑等刑罚。

一人公司逃避清算所欠税费股东偿还

一人公司逃避清算所欠税费股东偿还

一人公司逃避清算所欠税费股东偿还某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下落不明、未提供任何账册、未留存任何财产的情形下被申请破产,导致法院直接裁定其破产,包括税款在内的债务眼看要泡汤。

然而,税务人员没有就此止步,通过深思细查,最终经由法院向变更后的一人公司股东强制执行46万余元税收债权。

近日,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书》,随即对T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胡某的46万余元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清缴这家已破产公司所欠的税费及滞纳金。

企业欠缴了税费,为什么让企业股东来偿还?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企业要破产,欠税纳入债权清偿2018年5月初,T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份文件:申请T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同年5月8日,法院受理该申请,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T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不久,经由税务司法协作机制渠道,丽水市税务局接到法院有关申报税收债权的通知提醒。

同年5月25日,丽水市税务局经过梳理,向T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税收债权46万余元,该债权的性质、金额先后被破产管理人、法院所确认。

企业未留任何财产,破产程序终结2018年7月4日,丽水市税务局收到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上面载明:因T有限责任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零,无力清偿破产费用,裁定该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等于其纳税主体消灭了,意味着税务机关之前作为债权申报的46万余元税费及滞纳金将无法追缴。

一般而言,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所欠税费只能按规定作核销处理了。

研究裁定书,向一人股东追偿欠税然而,丽水市税务局法制科人员没有就此止步。

他们仔细阅读、分析法院的裁定书,注意到一条重要信息:T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是该公司的唯一股东,其在公司破产过程中一直下落不明,未履行任何法定义务,该公司也没有提供任何账册,没有任何财产留存,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法院判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应承担所有的公司债务。

企业欠贷款股东有什么责任

企业欠贷款股东有什么责任

企业欠贷款股东有什么责任一、企业欠贷款股东有什么责任一、企业欠贷款股东有什么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后,对公司欠款不承担责任,如果虚假、抽逃出资的,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1、电子话催收付款。

电子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二是谈话技巧比如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2、信函催收付款。

信函催帐有以下的优点: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非常正式的,较重要的是信函是诉讼时效中断非常有效的证据。

3、传真催收付款,传真的较大优点就是速度快,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让客户了解您的要求。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比较正式,能给客户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

另外,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商业惩罚措施。

商业惩罚措施包括:一是停止供货。

停止供货不仅是一项商业惩罚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风险的一种手段。

二是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逾期帐款利息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供应商有权收取。

二、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一、借款人基本材料?1、营业执照(需已通过年检)2、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查询单5、贷款卡(需已通过年检,另需填报征信授权查询书二份)6、法人代表身世分量证明及简历(另需填报征信授权查询书二份)7、财务主管身世分量证明及简历8、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二、借款(授信)申请材料1、借款申请书(申请授信原因、金额、期限、用途、保证措施)2、还款计划书3、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贷款的决议(含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世分量证明)4、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较近一期报表及报表附注5、企业存、贷款及帐户开立情况(含关联户)6、主要结算帐户(含个人)开户许可证及近期银行对帐单7、申请借款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说明(附清单)三、经营情况材料?1、企业简介(企业规模、发展历程、组织机构设置、主要产品、主要进货渠道、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主要销售区域等)2、品牌代理协议、年度销售合同、采购合同3、近期纳税证明(较近月份)4、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基建施工合同,技术、资金合作合同等)5、生产经营已投入资金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和说明)6、关联经营情况(如合作经营、投资经营、异地经营情况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合作协议,供销合同、财务报表等)7、其他材料(如产品技术检测证明、专利证书、专卖许可证书等)8、项目可行性分析(仅项目贷款需要)四、担保、抵押人基本材料1、营业执照(已通过年检)2、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4、企业简介及经营情况介绍5、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查询单6、贷款卡(已通过年检,另需填报征信授权查询书二份)7、法人代表身世分量证明及简历8、财务主管身世分量证明及简历9、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决议(含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世分量证明)10、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较近一期报表及报表附注11、房产证、土地证、房产和土地评估报告12、产权共有权人基本材料1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受理基本资料后,银行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补充提供其他资料。

税钱是由谁来承担

税钱是由谁来承担

税钱是由谁来承担税钱是由谁来承担多数人都会对这个有很大的疑惑, 甚至是很多人还没有弄明白过, 大家可以查阅税钱是由谁来承担的相关问题, 可以进行自己的理解, 这样对税钱是由谁来承担可以更好明白,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其实说到底是最后的买者承担。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

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理解, 任何一件商品的价格包含有多个部分, 其中有:生产成本、生产单位的利润、生产单位应该交纳的税收, 那么, 经过批发、零售等环节之后, 商品的价格在不断增加, 主要是增加批发、零售商的费用和利润、以及他们应该交纳的税收, 那么最后到消费者手中, 商品的价格包含所有的成本、费用、税收等, 消费者购买商品, 就必须按照最终的商品价格来购买, 商品中所含的税收当然也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如:一包烟, 卷烟厂出来的价格是10元(包括成本、利润、增值税、消费税等), 批发商购进之后, 再以12元的价格批发给零售商, 那么批发商有2元的差价, 这个差价当中包括批发商应该承担的增值税0.34元, 利润1.66(不考虑其他费用), 然后零售商按照12元的价格购进, 以15元的价格买给消费者, 那么零售商有3元的差价, 这个差价中包含零售商应该交纳的税收0.51元(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 利润2.49元(忽略其他费用)。

很明显, 一包出厂价为10元的烟到消费者手中, 买到了15元,当中包括厂家、批发商、零售商的成本、税收、利润等, 消费者买这包烟得花15元, 其中的税收无形由消费者承担了。

补充:道理很简单, 这和我国的税收制度有关, 在国外购买商品有两份票, 一份是商品价格的发票, 一份是你购买商品所承担的税收。

而在我国是从2006年12月份开始使用商品金额与税额分开并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 改变过去普通发票只有一个总金额的做法。

那么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肯定要承担税收, 过去开在一张发票上的总金额当中同样包括税收, 只不过被一张普通发票给掩盖了。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如果企业存在欠税行为,将面临一定的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罚款:对于欠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处以相应的罚款。

罚款数额普通为欠税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欠税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定。

2. 滞纳金:企业未按时缴纳税款的,还需要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滞纳金是按照欠税金额和欠税时间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由税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 限制高消费:对于拖欠税款较大的企业,税务机关有权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限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高消费行为,以确保企业履行纳税义务。

4. 责令改正:税务机关有权责令企业改正欠税行为,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限期缴纳欠税款项,并补缴相应的滞纳金。

5. 公示批评:税务机关可以对欠税企业进行公示批评,公开暴光企业的欠税行为,以警示其他企业依法缴纳税款。

二、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企业欠税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欠税行为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偷税罪:对于故意偷税、逃税行为,涉及较大数额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企业,可能构成偷税罪。

根据欠税金额的大小和其他相关情节,判处相应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

2. 逃避追缴欠税罪:对于故意逃避追缴欠税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可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根据欠税金额的大小和其他相关情节,判处相应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

3. 非法出售发票罪:对于非法出售发票、虚开辟票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可能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根据发票金额的大小和其他相关情节,判处相应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

4. 贪污罪:对于企业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挪用、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税款的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

公司欠税的法律后果(3篇)

公司欠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导语: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企业作为税收的主要承担者,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

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部分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会出现欠税的情况。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公司欠税的法律后果,旨在提高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

一、欠税的定义欠税,是指纳税人因故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数额缴纳税款的行为。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欠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逾期未缴纳税款;2. 缴纳税款不足;3. 拖欠税款。

二、公司欠税的法律后果1. 行政处罚(1)加收滞纳金: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逾期未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款×滞纳天数×0.05%。

(2)罚款:税务机关在加收滞纳金的同时,还可以对欠税企业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一般为欠税金额的0.5%至5%。

2. 刑事责任(1)逃税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骗税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欠税企业因欠税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违约责任:欠税企业因欠税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合同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企业欠税行为是指企业未按照法定的税收规定,未按时、未足额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企业欠税行为,相关部门将追究企业的行政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罚款:企业欠税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相关税务部门有权对企业处以罚款。

罚款的数额根据欠税金额的大小、欠税时间的长短等因素进行测算,普通是按照欠税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

2. 滞纳金:企业未按时缴纳税款,将会产生滞纳金。

滞纳金是根据欠税金额和欠税时间计算的,普通按照欠税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滞纳金的数额会逐日递增,直至企业缴纳全部欠税为止。

3. 限制高消费:对于拒不履行缴税义务的企业,税务部门有权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即限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在一定期限内进行高消费行为,如购买高档房产、豪车等。

4. 暂扣许可证照:对于拒不缴纳税款的企业,税务部门有权暂扣企业的许可证照,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以限制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5. 公示暴光:税务部门有权将拒不缴纳税款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信息进行公示暴光,以提醒社会公众及其他企业对其进行警惕,避免与其进行合作。

二、刑事责任除了行政责任外,对于严重的企业欠税行为,相关部门还有权追究企业的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涉嫌犯罪:对于故意逃避缴纳税款、偷逃税款数额较大的企业,相关部门有权认定其涉嫌犯罪,如税务犯罪、经济犯罪等,依法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处罚:对于涉嫌犯罪的企业,法院将依法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如罚金、有期徒刑等。

刑事处罚的数额和刑期将根据欠税金额的大小、欠税时间的长短、企业是否主动纠正等因素进行判决。

3. 追缴财产:对于判处罚金的企业,法院有权追缴企业的财产,以弥补国家因企业欠税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4. 撤销许可证照:对于涉嫌犯罪的企业,相关部门有权撤销其许可证照,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以限制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标题: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引言概述:企业欠税行为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履行过程中未按规定支付应纳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为了保护税收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企业欠税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本文将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个方面,分别阐述企业欠税行为的相应责任。

一、行政责任1.1 行政处罚企业欠税行为属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税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具体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补缴欠税款、暂扣违法所得等。

罚款金额将根据欠税数额的大小、欠税时间的长短和企业的违法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责令补缴欠税款是保障税收正常征收的重要手段,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补缴欠税款,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1.2 行政拘留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欠税行为,税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行政拘留是指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时间一般为5-15日。

行政拘留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责任人员的处罚,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促使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1.3 行政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严重欠税行为持续不改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依据,吊销营业执照将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对企业的打击力度巨大。

此举不仅是对企业的惩罚,更是对其他企业的警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二、刑事责任2.1 刑事处罚在企业欠税行为中,如果构成犯罪行为,将面临刑事追究。

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欠税犯罪的企业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包括罚金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等。

刑事处罚的力度要远远大于行政处罚,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将给予严厉的刑罚,以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公正。

2.2 追究个人刑事责任在企业欠税行为中,涉及到的个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参与或纵容企业的欠税行为,将面临个人犯罪的追究。

破产清算欠税该怎么处理

破产清算欠税该怎么处理

破产清算欠税该怎么处理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公司有拖欠税费的,公司在清偿完优先债权,如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后,有剩余财产的,就要清偿拖欠的税费。

关于破产清算欠税该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破产清算欠税该怎么处理1、公司破产后,公司有拖欠税费的,公司在清偿完优先债权后,有剩余财产的,可以清偿拖欠的税费。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程序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背景介绍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承担着税收义务。

然而,有些企业存在欠税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

为了维护税收秩序,国家对企业欠税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定,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追究。

二、行政责任1. 欠税行为的认定企业欠税行为是指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税收制度和税款缴纳义务,逃避、迟延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税务机关通过对企业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等程序进行监管,发现企业欠税行为后,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 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企业欠税行为进行的惩罚性措施。

常见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 罚款:根据企业欠税金额的大小,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 暂扣许可证:对于严重欠税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暂扣其经营许可证,限制其经营活动。

- 公示批评:税务机关可以对欠税企业进行公示批评,公开暴光其欠税行为,以警示其他企业。

3. 行政责任的追究税务机关在发现企业欠税行为后,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责任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

责任人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警告、责令停职等。

三、刑事责任1. 欠税行为的认定企业欠税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将构成刑事犯罪。

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了“偷税罪”,即企业或者个人逃避、迟延、少缴税款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

2. 刑事责任的追究税务机关在发现企业涉嫌犯罪的欠税行为后,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将根据证据情况,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刑事追究。

刑事责任包括拘留、有期徒刑、罚金等。

3.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关系企业欠税行为既涉及行政责任,也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针对欠税行为本身,通过行政处罚来维护税收秩序;刑事责任则是对于严重的欠税行为,通过刑事追究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预防和整治措施为了预防和整治企业欠税行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1. 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国家加强税收法律的立法工作,完善税收制度,明确企业的纳税义务和责任,提高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背景介绍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承担着纳税义务。

然而,一些企业可能存在欠税行为,严重影响了税收秩序和国家财政收入。

针对企业欠税行为,我将就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进行详细介绍。

二、行政责任企业欠税行为属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责任。

具体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欠税企业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

罚款数额通常是以欠税金额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2. 暂扣或者查封财产税务部门有权对欠税企业的财产进行暂扣或者查封。

这意味着企业的资产将被冻结或者限制使用,直至欠税问题得到解决。

3. 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严重欠税的企业,税务部门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这将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直接影响其生存和发展。

4. 行政拘留在严重欠税情况下,税务部门有权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这是一种强制措施,旨在迫使企业履行纳税义务。

三、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企业欠税行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偷税罪如果企业故意隐瞒、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逃避缴纳税款,达到一定数额,将构成偷税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刑罚,如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 贪污罪如果企业在纳税过程中,企图行贿、受贿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将构成贪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刑罚,如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 重大税收违法犯罪对于涉及巨额税款的违法行为,如虚开辟票、骗取出口退税等,将构成重大税收违法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刑罚,如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四、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针对企业欠税行为的两种不同形式的责任。

行政责任是税务部门依法对企业进行的行政处罚,主要目的是追缴欠税并维护税收秩序。

公司账面无钱缴税股东应承担责任吗

公司账面无钱缴税股东应承担责任吗

公司账⾯⽆钱缴税股东应承担责任吗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法清偿债务或者有明显资不抵债情形时,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需要对公司进⾏清算,⽤企业的资产偿还公司所⽋下的债务,那么公司账⾯⽆钱缴税股东应承担责任吗?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公司账⾯⽆钱缴税股东应承担责任吗有限责任公司的法⼈⼈格独⽴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的基⽯,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化⽽利⽤其在法⼈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法⼈⼈格的各种⾏为,损害债权⼈的利益,⽽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

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之间导致了明显的利益失衡。

为此,只有使股东在⼀定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法⼈⼈格否认制度由此产⽣。

所谓公司法⼈⼈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公司法⼈⼈格从事各种不正当⾏为迅雷不及导致公司债权⼈受到损害的,公司债权⼈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纱”。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公司法⼈独⽴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该规定,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以下条件:(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或滥⽤公司⼈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为。

滥⽤公司法⼈⼈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法⼈⼈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

其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套班⼦、两个牌⼦”,财产混同,利⽤同⼀资产设⽴多个公司,转移资产、空壳运转等。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利益。

这是衡量法⼈⼈格是否滥⽤的⼀个客观标准。

法⼈⼈格否认制度的适⽤是由债权⼈启动的,⽽只有当债权⼈的损害达到⼀定程度时,其才可以启动这⼀制度。

⽽何谓“严重损害”则是需要⼈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由裁量的不确定条款,要根据债权⼈所举证据综合认定。

公司破产,能否向股东追讨欠税?(老会计人的经验)

公司破产,能否向股东追讨欠税?(老会计人的经验)

公司破产,能否向股东追讨欠税?(老会计人的经验)有20年的会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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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公司破产,能否向股东追缴税款?(老会计师的经验)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出资或股份),这是现代公司法的基石。

但最近,甲公司股东李某、于某对法院认定的该公司所欠税款承担连带责任。

这违反了公司法吗?是否侵犯了股东的权益?破产公司的欠税导致股东偿还。

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和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c市的制鞋企业a公司最近遇到了困难,其现有资产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债权人向c市b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获悉,丙市地方税务局乙税务所根据有关规定,立即向甲公司破产管理人提出对公司欠税45,736.35元的索赔,并要求优先赔偿。

经审理,法院宣布a公司破产,并终止了a公司的破产和清算程序,同时指出,本案中破产和清算程序的终止是由于a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能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账簿,致使破产管理人无法追查a公司的财产并进行清算。

a公司的债权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a 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A公司由李某、于某共同出资组建。

李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法院建议,丙市地方税务局乙税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于共同缴纳甲公司的滞纳金和罚款共计45,736.35元,并对上述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199法院认为,由于a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能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账目,破产程序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于某作为a公司的股东,对a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支持李某、于某向税务机关补缴a公司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共计45,736.35元。

股东不是公司的纳税人显然是公司的纳税义务,但让其股东承担,法院的判决正确吗?案件判决后,一些人立即提出质疑。

事实上,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是一个纳税人,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它有义务纳税,并应缴纳相关税款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滞纳金。

此种情形下,股东将承担公司欠税的纳税连带责任!

此种情形下,股东将承担公司欠税的纳税连带责任!

此种情形下,股东将承担公司欠税的纳税连带责任!纳税义务主体是特定税种的重要实体要素之一,且依照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纳税义务主体的确定必须具有法律的依据,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活动中只能向法律明确限定的纳税主体追征其所欠税款,因此,对于公司所欠税款,税务机关通常无权决定越过公司层面由公司的股东承担纳税义务和责任。

但是,在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中,如果公司的股东采取隐匿、毁坏账册凭证等手段恶意阻碍破产清算程序的,尽管公司仍可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但公司的债务将依法转嫁至股东、实际控制人,税务机关在这种情形下有权直接向已宣告破产公司的股东追征公司所欠税款。

本文分享一则案例,为读者详细分析其中的税法规定及风险。

一、案情介绍温州甲鞋业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注册地位于温州市中国鞋都2期,经营范围系加工、制造、销售皮鞋,该公司系由自然人李某(持股比例为17%)、余某(持股比例为83%)二人投资并注册设立,注册资本108万元。

2013年期间,因甲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现有资产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并经法院裁定受理。

2013年6月28日,温州市地税局鹿城税务分局向甲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其所欠的税款债权45736.35元并要求优先受偿。

破产管理人经审核后对鹿城税务分局所申报的上述税款债权予以确认。

2013年7月4日,甲公司破产管理人以甲公司已停止经营,公司账册下落不明,无法追查甲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导致无法进行清算,请求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鹿城法院审理作出裁定,宣告甲公司破产并终结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并认为“因本案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系甲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能提供真实完整地财务账册,致使管理人无法追查甲公司的财产,无法进行清算造成,甲公司的债权人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求甲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13年11月8日,甲公司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2014年2月13日,鹿城税务分局以甲公司的股东李某、余某为被告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李某、余某连带清偿甲公司所欠的税款及滞纳金共计45736.35元。

公司欠税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欠税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税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税款还不上,法⼈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件等灭失,⽆法进⾏清算,债权⼈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持。

关于公司⽋税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公司⽋税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1、此时法⼈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公司独⽴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条【股东禁⽌⾏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使股东权利,不得滥⽤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公司法⼈独⽴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公司法⼈独⽴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成⽴的条件有什么1、依法成⽴:(1)法⼈组织的设⽴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式、经营范围和⽅式等必须合法。

(2)法⼈成⽴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法⼈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

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般⽽⾔,“财产”是对企业法⼈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企业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必须具备法定的最低财产限额。

对于⾮企业法⼈⽽⾔,它们的经费主要来⾃于国家的财政拨款,由于它们并不以营利为⽬的,因此法律上没有规定其应有的具体经费数额。

3、有⾃⼰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的名称是其拥有独⽴⼈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的标志,法⼈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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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公司欠税是由原股东承担还是受让股东承担?[税务筹划优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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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13年2月19日,海南省地税第一稽查局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三强公司立案。

海南省地税第一稽查局依法经过立案、调查、审查、听证等一系列税务稽查程序,于2015年7月21日向三强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

三强公司没有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也没有提供担保,或行政复议,因此《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8月11日及2015年12月3日,海南省地税第一稽查局先后两次向三强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催促三强公司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但三强公司始终不予缴纳。

海南省地税局第一稽查局通过合法程序对三强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保全和强制执行。

三强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认为其公司股权结构已经发生变化,并且于2015年1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上述欠税均是原股东所欠,理应由原股东承担,现在新股东正在与原股东协商解决缴纳欠税问题事宜,待股东之间协商好之后,三强公司再向海南省地税局第一稽查局缴纳。

因此请求法院撤销省地税局第一稽查局的强制执行行为。

二、法院审理意见
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经审理都认为:公司股东变更是公司内部事宜,不能对外产生对抗效力,在公司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外欠款仍应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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