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人培训讲义之二
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南
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商标代理人是一种专门从事商标注册和维护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客户完成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续展等一系列商标事务。
随着国内外商标竞争的加剧,商标代理人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缺乏专业化的商标代理人,市场上存在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从业者,这既不利于商标代理人的职业发展,也容易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为了提高商标代理人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商标代理队伍,培训已成为当务之急。
下面,我们将就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探讨,希望能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一份指导。
一、培训内容:1. 商标法律法规:商标代理人首先需要深入了解国内外商标法律法规,包括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商标注册、商标维护、商标侵权等方面的规定。
2. 商标注册流程:商标代理人需要了解商标注册的流程和要求,包括商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注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商标检索分析:商标代理人需要掌握商标检索的方法和技巧,能够准确、全面地进行商标检索,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商标策略建议。
4. 商标案件处理:商标代理人需要具备处理商标案件的能力,包括商标异议、商标撤销、商标无效等各类商标案件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5. 商标保护知识:商标代理人需要了解商标保护的重要性,掌握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和打击措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商标保护服务。
6. 商标管理实务:商标代理人需要了解商标管理的各项实务操作,包括商标续展、商标变更、商标许可备案等常规操作方法和要求。
二、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商标代理人可以选择参加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培训机构或商标代理人协会举办的线下培训班,在系统学习商标知识的与行业内的专业人士交流经验,提升自身技能。
2. 在线培训:商标代理人也可以选择线上培训课程,通过网络学习商标知识,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3. 实习培训:商标代理人还可以选择到商标代理机构或知识产权律所进行实习,亲身参与实际工作,提升实战能力。
商标基础知识(培训课件)新
在进行商标权的转让和许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转让和许可的 合法性和有效性。
商标权的转让和许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经国家知识 产权局审查备案。
案例三
某公司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被认定为侵权 行为,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05
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前的注意事项
商标查询
在注册前,务必进行商标查询 ,以确保所选商标名称未被他 人注册,避免侵犯他人的商标
权。
商标独特性
确保商标具有独特性,避免与 已有商标过于相似,提高注册 成功率。
04
商标侵权与维权
商标侵权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 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商标侵权行为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 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
及时续展
积累商标资产
在商标到期前,应提前办理续展手续,以 免错过续展时间而导致商标失效。
通过持续使用和有效维护,使商标成为具 有价值的品牌资产,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 供保障。
THANK YOU
详细描述
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而建立品牌形象和信誉。商标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 企业的知识产权,防止他人侵权。此外,商标还可以增加商品或服务的附加值,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02
2024版新版《商标基础培训》PPT课件
通过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商标管理工作,提 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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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观看
04
商标运用与品牌建设 策略
商标在市场竞争中作用
识别商品来源
商标是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的重 要标识,有助于消费者在众多商 品中快速定位并选择自己信赖的
品牌。
品质保证
商标代表着商品的质量和信誉,是 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和保证。
广告宣传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可用于 各种广告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品 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商标在不同文化和语言环 境下的认知和理解可能产 生偏差,影响品牌形象和 消费者认知。
跨境执法难度
跨境商标侵权行为的调查、 取证和执法面临诸多困难, 如跨国司法协助、证据收 集等。
国际注册和领土延伸制度
国际注册制度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商标注册体系, 申请人可以一次性在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简化 申请程序。
新版《商标基础培 训》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商标概述与基础知识 • 商标申请与注册实务 • 商标权保护与维权途径 • 商标运用与品牌建设策略 • 跨境贸易中商标问题探讨 • 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
01
商标概述与基础知识
商标定义及作用
商标定义: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 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光度和影响力。
经典案例分享:成功品牌打造之路
苹果
通过创新的产品设计、优质的用户体 验和独特的品牌形象,成为全球最具 价值的品牌之一。
星巴克
通过提供优质的咖啡和舒适的消费环 境,打造了独特的品牌文化和情感体 验,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咖啡品牌之 一。
商标法培训讲义
商标法培训讲义一、商标的差不多常识_.什么是商标?商标是临盆经营者在其商品或办事上应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记和色彩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明显特点、便于辨认商品或办事来源的标记。
_.商标的特点⑴商标的所有者和应用者是商品的临盆者、经营者或办事的供给者。
⑵商标是用于商品或办事上的标记。
⑶商标是差别商品或办事来源的标记。
⑷商标的构成要素具有可辨认性。
商标的构成要素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记和色彩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_.商标的感化⑴商品或办事来源的标示感化。
⑵商品或办事质量的监督感化。
⑶商品或办事选购的指导感化。
⑷商品发卖的告白感化。
_.商标的分类⑴商品商标与办事商标。
商标按照其应用的对象不合进行分类,能够分为商品商标与办事商标。
商品商标是临盆经营者在临盆、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所应用的商标。
办事商标是办事性行业所应用的差别标记,即供给办事的人在其向社会"大众,"供给的办事项目上所应用的标记。
“喷鼻格里拉”、“肯德基”、“麦当劳”属于办事商标。
⑵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记商标、色彩组合商标及组合商标。
商标按照其构成商标图案的形状分类,能够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记商标、色彩组合商标及组合商标。
文字商标,即以文字构成的商标。
图形商标,是指由平面图形构成的商标。
字母商标,是指由字母构成的商标。
数字商标,是指由表示数量的数字构成的商标。
三维标记商标,即立体商标。
色彩组合商标,是指由几种不合的色彩按照必定的规矩组合而成的商标。
组合商标,等于由上述各类要素组合构成的商标。
⑶制造商标、发卖商标与集体商标。
商标按照其应用者的不合进行分类,能够分为制造商标、发卖商标与集体商标。
制造商标,亦称临盆商标,是商品制造者所应用的商标。
发卖商标,又叫贸易商标,是商品经营者所应用的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集团、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应用,以注解应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记。
商标基础知识课件
文字大纲今天由我陶然本所知识产权事务部的一员为大家介绍在商标法律服务新背景下我们律师应该如何参与?从而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和作用空间首先感谢所里提供这次机会,同时感谢大家挤出宝贵时间一起共同学习今天的内容今天的讲义分三大部分时长大约1个半小时一前言及讲座启动的原因二商标申请基础知识三面对新机遇我们律师能做什么?正式开始之前,我向大家宣布一个重要消息,我所于2016年5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申请商标代理资质的备案材料,9月19日我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正式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审核,为我所进一步开拓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数据分析,我所在威海地区是率先获得这一证书的律师事务所,在山东省范围内也是为数不多的几家律所之一,同时我们还发现与我们同时期申请的不乏大成、盈科、德和衡这样顶尖大所的地方分所,从这些大所给我们的风向标来看,我们要对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抱有足够的信心,不要以为我们身处威海小城商标业务量小,目前业务量小只能说明我们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现在我所获得了商标法律事务办理资格,无疑使我更加坚信,商标法律事务或者说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对于我们律师来说会成为继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之后的又一个朝阳增长点。
好下面我们开始。
第一部分律师事务所全面介入商标法律事务的背景我们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士。
商标代理业务本身就属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范畴。
但过去由于没有明确律师可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情况很少。
一直以来申请人往往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考虑到现实中我国商标代理业务水平不高,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恶性竞争、乱收费等现象层出不穷,允许律师介入商标代理行业,必将大大改善商标代理中的出现的种种问题。
此次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
明确了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范围及备案要求,为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商标近似判断培训
字头商标
字头商标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字母组成的商标。 整体区别明显的,不构成近似。
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各组成部分分开进行审查,既要整体进行比 对,又要对主要部分进
[案情回放】 陈国明系福建省厦门市前浦医院门诊部主任,于 1997 年制作了一图案 (见图一),设计含义为“手牵手、心连心”。同年福建省邵武市吉利时装 厂将该图案申请注册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 商品为第25类:服装),注册有效期至2007年2月27日止。2005年11月14日, 该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第 44类: 医院;接生;医疗咨询;园艺学;卫生设备出租;眼镜行),注册有效期限: 2005年11月14日至2015年11月14日止。此后,陈国明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福建 省福清市福清宏路长征门诊部、辽宁省鞍山市鞍山东方男科医院等医疗机构 使用。 2000年7月27日,海南省人民医院委托金像公司为其规划设计医院形象识 别徽标(见图二),并于2001年将该徽标正式投入使用。该徽标在该院的电 话号码簿上、《海南省人民医院门诊病历》、各门诊部、急救车和国际研讨 会、院内大型文化活动等处被广泛使用。
2009年3月,陈国明以海南省人民医院使用的徽标与其注册商标存在近似, 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国明 诉求。陈国明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海南省人民医 院商标不构成对陈国明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各方观点】
陈国明:通过对两个心形图形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均相近似;其 心形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具有较强显著性和很明显特征。该图形注 册商标自2003年就已开始在多家医院及多地方广泛使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两个心形图形都是由“手和心”组成,图形、含义均相同,符合法律规定的 商标近似情况;一审认为两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不同是错误的。作为医疗 机构,服务对象来自全国各地是不特定的,但服务目的、内容、方式等方面 相同,足以让相关公众认为存在特定联系,产生误认,容易造成混淆服务。
商标培训资料
商标培训资料一、商标的基本概念商标,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能够将一家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区分开来的标志。
它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甚至是声音等元素,或者是这些元素的组合。
比如,我们一看到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就会立刻想到苹果公司的产品;看到一个对勾,就会想到耐克品牌。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它承载着企业的信誉、形象和价值。
二、商标的作用1、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商标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让消费者能够轻松地识别出商品或服务是由哪家企业提供的。
通过独特的商标,消费者可以在众多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做出选择,并且能够建立起对特定品牌的信任和忠诚度。
2、品质保证一个良好的商标往往代表着一定的品质标准。
消费者在购买带有特定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时,会预期其具有相应的质量和性能。
如果企业能够始终保持商标所代表的品质水平,就能够不断积累消费者的好感和口碑。
3、广告宣传商标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广告。
当消费者在不同的场合看到相同的商标时,会加深对该品牌的印象。
而且,一个有吸引力的商标更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关注,从而促进商品或服务的销售。
4、企业无形资产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很高的价值。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商标的价值也会不断提升。
在企业的合并、收购、融资等活动中,商标往往能够成为重要的筹码。
三、商标的分类1、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分类(1)文字商标:仅仅由文字组成的商标,比如“华为”“可口可乐”等。
(2)图形商标:由图形构成的商标,例如奔驰汽车的三叉星标志。
(3)组合商标:由文字和图形等多种元素组合而成的商标,像麦当劳的“M”标志加上“McDonald's”文字。
2、按照商标的使用对象分类(1)商品商标:用于标识商品的商标,如汽车、服装上的商标。
(2)服务商标:用于标识服务的商标,比如银行、快递公司使用的商标。
3、按照商标的知名度分类(1)普通商标:在市场上正常使用,但知名度相对较低的商标。
(2)驰名商标:具有很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商标,受到更严格的法律保护。
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南-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南-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南是为了帮助商标代理人在其专业领域内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而编写的。
随着商标注册与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商标代理人作为专业人士在商标申请和维权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指南的目标是为商标代理人提供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商标代理人需要掌握广泛的法律知识、市场趋势和技术工具,以便能够胜任日益复杂和多变的商标代理工作。
文章将按照引言、正文和结论的结构展开,以确保内容的系统性和逻辑性。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本指南的目的和结构,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的概览。
在正文部分,我们将详细探讨商标代理人的基本职责,以及他们在法律知识和技能方面的要求。
我们将介绍商标申请程序的各个环节,涉及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及商标代理人需要具备的技巧和技术工具。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并对未来商标代理人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
随着全球商标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商标纠纷的增加,商标代理人的角色将变得更加重要。
未来的商标代理人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工具,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本指南,我们希望能够为商标代理人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同时也希望能够促进商标保护领域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商标代理人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将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和权利人提供保障,为商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来组织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南的内容:1. 引言:首先,我们将提供一个对整篇文章的概述,介绍商标代理人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后,会说明本文的目的,以帮助读者了解我们的写作意图。
2. 正文:正文将分为两个主要部分来探讨商标代理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指南。
2.1 商标代理人的基本职责: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商标代理人的基本职责和工作职能。
商标代理人是受雇于客户来代理商标申请和维权事务的专业人士。
商标基础培训
商标申请注册前先进行查询
商标查询方式:中国商标网(商标局官方网站) 小白兔商标查询软件
按照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精确 核实该项目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哪个类别, 进行查询,作出分析。
就注册商标的查询结果,对客户做出“商标注册的可 行性、注册风险、规避风险的方案和建议” 的答复。
浩翔知识产权
1 第一节 商标的基础知识 2 第二节 商标的基础业务
【商标】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的商品或者服务 上所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区别
【商标标记】
注册商标标记(Register Trademark): 注
®
未注册的商标或者正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商标标记。强
调这是一个商标。(Trademark):TM
根据商标的组成要素来划分: ➢文字商标 ➢ 图形商标 ➢组合商标
根据商标指定使用的项目来划分:
➢ 商品商标 (如服装 “班尼路” 第25类)
➢ 服务商标 (如房地产“万科” 第37类)
国家统一 原则
商标注册三原则
商标注册 原则
申请在先 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强制注册原则作为补充。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 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商标转让提交的所有文件,都必须加盖双方的公 章或签名。受让方为个人,需提供以受让人为代表 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
注意事项
商标许可: 商标注册人通过 签定合同,依法 将自己的商标允 许他人使用。
独占许可:自 己不可使用该 商标,只有被 许可人可以使 用该商标。 (少见)
内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代理委托书 (企业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商标法修三讲义2刘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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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商标审查程序的变化
商标审查修正程序的设定 审查时限的规定 同一天申请的程序改变 商标异议制度的变化 商标审查标准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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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审查修正程序的设定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 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 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 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就商标做出说明 就商品做出修正 同时就商标和商品的内容作出说明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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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近似的判断
文字近似:文字相同仅字体或者排列顺 序不同;三字以上仅个别字不同且整体 无含义;字型相近;字、词重叠;前加 修饰字(新、大、老、真等);完整包含 他人知名度或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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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近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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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近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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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近似的判断
图形近似: 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 完整包含他人知名度或显著性较强的图 形商标。
诚实信用原则 注册的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 自愿的原则 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 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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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加的非传统商标
商标的概念:平面可视性标志、可视性 标志、任何能够区别开的标志。 传统商标:平面可视性标志 非传统的商标:三维(立体)商标、声 音(听觉)商标、气味(味觉)商标、 动态(网标)商标、位置商标等。 新增加:声音商标
商标异议制度的变化
经商标局审查准予注册的,发注册证并公告。 异议人不服的,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 五条启动宣告无效程序主张权利。 经商标局审查不予注册的,被异议人不服可以向商标 评审委员会复审、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 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异议人及答辩人声明需要补充证据的,期限将由三个 月改为三十日。 缩短商标审查时间,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
培训体系商标法培训讲义
(培训体系)商标法培训讲义商标法培训讲义壹、商标的基础知识_.什么是商标?商标是生产运营者于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_.商标的特征⑴商标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商品的生产者、运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
⑵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
⑶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⑷商标的构成要素具有可识别性。
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_.商标的作用⑴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示作用。
⑵商品或服务质量的监督作用。
⑶商品或服务选购的指导作用。
⑷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
_.商标的分类⑴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标按照其使用的对象不同进行分类,能够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生产运营者于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
服务商标是服务性行业所使用的区别标志,即提供服务的人于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标志。
“香格里拉”、“肯德基”、“麦当劳”属于服务商标。
⑵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及组合商标。
商标按照其构成商标图案的形态分类,能够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及组合商标。
文字商标,即以文字构成的商标。
图形商标,是指由平面图形构成的商标。
字母商标,是指由字母构成的商标。
数字商标,是指由表示数量的数字构成的商标。
三维标志商标,即立体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几种不同的颜色按照壹定的规则组合而成的商标。
组合商标,即是由上述各种要素组合组成的商标。
⑶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
商标按照其使用者的不同进行分类,能够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
制造商标,亦称生产商标,是商品制造者所使用的商标。
销售商标,又叫商业商标,是商品运营者所使用的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于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于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商标讲座讲义
商标诉讼业务一、商标的基本知识和法律制度商标是一种标记,用来表明在公众面前的商品是有谁所有。
公众利用这些商标以便选择他要购买的商品而不必知道那个商标实际上归谁所有。
二、商标的业务范围和类型(一)商标业务的基本范围(二)商标代理业务的现状(三)商标业务发展趋势商标许可;企业商标顾问;域名争议案件;外观设计案件二、商标的行政诉讼案件三、商标的民事诉讼纠纷案件A、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一、判断商标侵权(一)界定商标使用权的范围商标法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的侵权行为类型(一)商标法规定的4类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许可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对于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我们都好判断,下面我们讲讲怎么区分近似的问题:(1)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实践当中,法院一般参考国家工商总局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尼斯分类),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
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
例如汽车与汽车修理,食品与餐饮服务,衡量的标准仍然是普通消费者是否可能认为生产商品的厂商同时也提供相应的服务。
商标培训及讨论内容知识讲解
学习-----好资料知识产权:商标权第一季商标概述一、商标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商标,俗称牌子,是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
(二)特征1商标是一种由文字、图案、色彩或其组合而形成的标志。
(文字——文字,数字,字母)2商标是一种用于产品或服务上的标志。
3商标的功能在于区别不同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注:我国目前尚不承认气味商标、声音商标等。
二、商标的构成要件(一)商标的构成要件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①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③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二)《商标法》第10条规定的不得当作商标加以使用注册的标志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国外、国外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3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4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更多精品文档.学习-----好资料5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020年(培训体系)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新)
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新)(1-4)一、商标种类商标是区别商品与服务来源的标志。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商标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常见的方法是将商标划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两个类型,其中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又可以划分为一般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还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进行类型划分:1、根据是否在商标局核准注册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按照感知方式可以划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与嗅觉商标(气味商标)。
视觉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三维标志(立体商标)两种。
目前,听觉商标和嗅觉商标在我国尚不能注册并获得保护。
3、按照商标权利主体数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单个所有人商标和共有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法律上已把这四种商标明确划分为注册商标的四个基本类型。
商品商标,顾名思义就是使用在商品上的商品标志,是相对于服务商标而言的。
服务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供服务时或在广告中用以区别其服务与他人服务的人所不同的标志。
习惯上,我们把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称为一般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的,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地位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控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二、申请人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后扩大了商标权的主体范围,赋予了国内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取消了过去对经营范围及药品、烟草、报刊杂志商标所需特殊要求的限制,同时允许共有商标注册申请。
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按所属国可以分为两种:国内申请人与国外申请人。
(一)国内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自然人自然人是人在法律上的称谓。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即公民。
2024版年度商标培训资料
2024/2/2
维护市场地位
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防止竞争对手的侵权行
为。
拓展市场份额
借助商标战略,推动企 业产品或服务向更广泛 的市场领域延伸,提高
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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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可持续发展
将商标战略纳入企业长 期发展规划,为企业的 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
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设
设立专门商标管理部门
与相关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 获取侵权信息和线索。
促进经验交流与合作 与国际社会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经验, 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知识产权 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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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功能性
商标不能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 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 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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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与注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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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
根据商品和服务的不同类 别,商标分为不同的类别 进行注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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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原则
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 则,即谁先申请注册,谁 就拥有商标的专用权。
假冒注册商标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的行为。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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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 标标识的行为。
反向假冒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 市场的行为。
商标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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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商标培训资料
复审 申请
驳回复审
复审后后9个月(+3个月)时间内下发决定是否予以注册
30日内人民法院起诉
不予注册
4 商标续展和宽展
商标续展和宽展
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 10年,应当在期满前12个 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宽展
注册商标在续展期间 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再 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准备资料 流程
续展申请书
主体证明文件
品、服务上,在该外国已经获得注册的,视为该外国政府同意。
禁用商标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运用
1.独占使用许可
仅被许可人可以使用
商标使用许可分类
2.排他使用许可
仅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人使用
3.普通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可以许可多人使用
商标运用
商标专用权质权 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将商标的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权人有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11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
在中国为相 关公众所熟 知的商标
2. 商标侵权工商投诉流程 第二部分
商标维权实务
投诉主体 A 商标注册权利人 B 利害关系人,主要为被许可使用人和商标权继承人
2. 商标侵权工商投诉流程 第三部分
投诉前的准备工作
投诉人可以亲自调查, 也可以指派专门调查 人员调查
侵权 调查
保全 证据
对证据选择公证,以备提起 民事诉讼使用
1.经过地 2.实施地
一并变更 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6 商标转让和转移 获取商标权利的途径
商标转让
转让
从甲方转给乙方,主 体发生变化,需要办理转让 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公告 后,转让行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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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之二(商标审查准则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特殊标志的注册与保护)主讲人: 商标局审查五处何京萍第一节商标审查的新变化一、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给商标审查工作带来的变化(一)取消审查意见书,增加部分驳回1、何谓部分驳回所谓“部分驳回”,是指当驳回理由仅涉及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驳回在该部分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其他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2、部分驳回是针对商品实行的。
当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多个时,理论上,商标申请可以分割为每个指定商品上的多个商品注册申请。
因此,对指定商品上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而在其他指定商品上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核准。
2、对被部分驳回的商标申请,如果申请人对驳回部分提出复审直至诉讼的,在终局裁定之前,被核准部分不予公告。
(二)驳回的绝对理由的变化1、《商标法》第十条一款一项“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这条是在原法第八条一款一项修改而来的,增加了“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禁止做商标的规定。
上述标志作为商标既有损国家尊严,又可能造成消费者对生产源的误认。
例如:“中南海”、“人民大会堂”等等。
2、《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四项“与表示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这一项是新增的内容,旨在禁止使用和注册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同时也规定了例外,经授权的可以使用,或者经授权的可以使用,或者经授权他人可作为商标注册。
如“3C”、“长城”等等。
3、对《商标法》第十一条一款一、二项的理解和适用。
这二项涵盖的情况一般称之为“描述性”标志。
修法后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增加了“仅有”、“仅仅直接”,显然对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有了改变。
在审查中主要考虑几点:首先是看商标的显著部分有无在先权利的冲突;其次看商标是否有欺骗性。
(三)立体商标的审查《商标法》第八条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中增加了“颜色组合”和“三维标志”,扩大了商标构成要素的范围和商标的种类。
1、立体商标的四种类型*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带有文字成分的商品外形或包装外形;*包装外形*商品本身外形2、审查立体商标的一般原则*合法性——即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在先权利——即在先商标权。
对三维图形的审查仍然要检索平面图形;*非功能性——即依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仅由商品本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即使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也不能获得注册。
*显著性——显著性是指商标能够区别商品出处的功能。
对立体商标的前两种类型,显著性容易判断。
关键是在后两种类型。
以包装外形或商品本身的外形作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首先是看有关包装是否可以指示商品的来源,是否具有“第二含义”商品本身的形状作立体商标也是如此。
(四)、颜色商标审查关于颜色商标审查,这方面的标准尚未确立,颜色商标能否获准注册,关键在于它能否起到区别商品出处的作用。
(五)驰名商标的保护依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可以排斥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因此我们对在先商标的保护也基于相同或类似商品。
跨类保护是驰名商标所特有的待遇。
依照我局第五号令颁布实施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超出普通商标的保护,则一般是在异议阶段或者其他后续程序中解决。
进一步的操作规范正在制定过程中。
二、商标审查标准的新变化《商标法》中规定了作为商标注册的条件和禁止商标注册的理由,但是由于法律规定比较原则,为了使商标审查员在进行商标审查工作中能够准确掌握商标审查尺度,做到准驳一致,避免产生偏差,需要一个审查工作的统一标准。
我们现行《审查标准》是1993年制定的,随着《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审查准则》这两年也作了一定的修改,力求完善、系统、具有操作性。
下面做一简要介绍。
(一)与宗教、民间信仰有关的商标审查标准以宗教及其专指名称、圣物、图像、标记、法事场所作商标容易伤害宗教界感情,应禁止作商标。
1、宗教或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主要指妈祖。
如“观音”、“阿拉”、“圣母”、“默娘”(妈祖)。
2、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如“金山寺”、“碧霞祠”(道观)。
3、根据国办1994年145号令规定,宗教组织或团体可兴办自养企业。
宗教企业和宗教自养企业(经授权)可以将自己所在的宗教活动场所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但前提是这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在全国是唯一的,不会损害其他宗教活动场所的利益。
如,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授权可以注册“少林寺”商标。
4、宗教的教派、经书、用语、仪式、习俗以及宗教人士的称谓、形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例如“喇嘛”、“小和尚”、“正一”(道教教派之一)、“色两目”(真主与你同在)。
5、虽与宗教有关,但联系不太紧密或是意思已经泛化的文字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如“涅磐”、“太极”。
(二)国名商标审查标准1、以各国国名的全称、简称、官方缩写形式构成的商标或以国名的其他词性构成的商标,禁止使用并注册。
但国名的旧称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情况下,可以注册。
2、商标由形容词修饰国名的,不予注册。
3、商标虽包含国名但从整体上已具有其他含义的,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商品上准予注册。
如“中华龙鸟”,“HTTP//”。
4、商标是由国名和某一行业的通用名称构成,如果商标申请人是该国家或地区的垄断行业,在该国家或地区是唯一性的,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的,可以注册。
(三)地名商标审查地名商标主要指中国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的商标及包含上述地名的商标。
原产地和地理标记除外。
1、一般原则:仅由行政区划或其简称、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或者其同根词或其缩写构成的商标不予注册,有其他含义的行政区划名称除外。
2、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划简称共同组成的商标,可以注册。
如“京津”。
3、商标虽包含地名但已构成其他含义的,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前提下,可以注册,整体保护。
如“芝加哥公牛队”。
4、某些特殊地域名称作为商标使用,且不会给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可以注册。
如“南极”、“北冰洋”。
5、商标由显著部分及真实表示产品产源的地名构成,可以整体予以注册。
如“欧典MADE IN GERMANY”。
(四)短语、句子商标的审查标准1、获得注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有显著特征,能起到区别作用*不影响他人的善意使用*不会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与在先权利不构成冲突*不得违反《商标法》其他规定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原料、功能、产源、价格、使用对象等特点上的短语、句子,禁止注册。
如“来自美丽的天山”、“补血精品”。
3、非独创性、流行的、普通的及公众熟知的公益性广告宣传用语,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禁止注册。
如“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4、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短语、句子,禁止注册。
5、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短语、句子,禁止注册。
如“金钱万能”。
6、商标由短语、句子和其他显著部分构成,且短语、句子缺乏显著性(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不予注册的范围),可以注册,整体保护,非显著部分不在保护范围内。
(五)拼音商标与汉字商标近似判定标准1、汉字商标和与其对应的拼音商标,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
但在先权是驰名商标或有其他特定含义除外。
如“天达与TIAN DA”(不近似);“茅台与MAO TAI”(近似)。
2、汉字商标与由相同汉字和拼音组合成的商标,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3、拼音商标与由相同拼音加汉字构成的组合商标,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4、拼音商标与其近似的英文商标,判为近似商标。
5、两个由汉字加与其对应拼音组合构成的商标,如果汉字不近似,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
如“力康LIKANG与利抗LIKANG ”(六)关于含有不规范文字的商标审查标准1、商标中汉字,原则上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即简化字。
但考虑到商标的特殊性和港澳台的现实情况和历史传统,可以使用繁体字。
2、对于有错别字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驳回。
3、对于以各种书法形式书写的汉字,应提供出处,难以辨别的视为图形。
(七)商标法十条一款八项的理解与适用第二节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的注册指南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依据及保护意义“集体商标”名称源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第七条之二和马德里协议及其实施细则。
“证明商标”名称源自马德里协定及其实施细则。
“证明商标”名称源自马德里协议及其实施细则。
“地理标志”名称源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协议》)。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适用国家很多,我国在商标法中明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规定是履行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和《知识产权协议》的义务。
我国于1993年修订商标法实施细则和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发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首次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纳入商标法范围进行保护。
经过几年的实践,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必要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
2001年12月1日实施的商标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第二款中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规定是修改后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新商标法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保护将有利于我国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秩序的规范,有利于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我国的经济和传统产品,有利于创造企业集团信誉和竞争力,也与国际公约的规定相一致。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非常适应我国现阶段各种行业、各种经济实体的蓬勃发展,如轻工业、纺织业、加工业、种植业等,以及农村经济。
各行各业、各种经济实体可以组织起来共用一个商标,即集体商标,参与市场竞争,参与国际竞争。
利用证明商标的特点,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商品的质量和档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概念商标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这两大类商标中具有特殊地位的商标。
(一)集体商标的概念《商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