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法规是指用于指导、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级建造师需要熟悉并遵守这些法规,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质量标准等内容,是二级建造师必须掌握的重要法规之一。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并遵守其中的规定。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事故预防、应急措施等内容,二级建造师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三、建设工程相关知识考点1. 施工组织设计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包括人员配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
2. 施工图纸认识二级建造师需要熟练掌握施工图纸的阅读和理解,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 施工质量管理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施工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质量验收、质量检测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4. 工程施工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
结语二级建造师在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时,必须熟悉建设工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掌握建设工程相关知识考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二级建造师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一、建筑工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建筑行业活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法规体系包括建筑法、规划法、工程建设标准法等多个领域的规范,其内容涵盖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检验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程序,明确了建筑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包括质量检验、质量验收等内容。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管理等内容,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三、二建建筑工程考试相关要求1.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建筑工程法规与政策、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2.考试形式:二建建筑工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覆盖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实务和技术知识。
3.考试重点:–注重对建筑工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包括《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熟悉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要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安全、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
四、二建建筑工程师的职责与要求1.职责:二建建筑工程师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领域具有一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2.要求:–具备扎实的建筑工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熟悉建筑工程相关法规和政策,能够合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工程各方利益关系。
五、总结通过对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了解,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规章,一般以“规定”“办法”命名。
-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2.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等。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工程法规是重要的科目之一。
以下为大家汇总了一些关键的知识点,希望能对备考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了解不同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和主要法律规范。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效力层级遵循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
3、法人制度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4、代理制度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常见的考点。
5、物权制度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6、债权制度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7、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和商标权的注册申请等都是需要掌握的内容。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2、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申请主体是建设单位。
法定批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等。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法规是指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活动的法规和规章,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法规,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标准、监督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是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定的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量监督管理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需深入了解《建筑工程质量条例》的相关条款,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二级建造师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建设工程合同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依据,合同范本、签订、履约等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法规。
二级建造师在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时应谨慎,明确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六、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二级建造师需了解《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合理分工,明确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二级建造师应掌握相关法规,如《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合理规划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以上是关于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归纳,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需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二建法规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法规部分内容,考生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点,下面是二建法规必背的知识点大全。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主要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责任、程序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主要规定了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实施、管理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工资、休假等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法》:主要规定了房屋所有权及相关纠纷的法律处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主要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质量检测、验收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安全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验收标准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方法等内容。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要规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规定了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条例》:主要规定了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要笔记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要笔记1. 建筑工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法规是指在建筑工程活动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保护公众利益,并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2. 建筑工程法规的分类建筑工程法规可以分为国家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大类。
2.1 国家级法规国家级法规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的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活动。
其中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2.2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和发布的法规,适用于特定地理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活动。
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可能存在差异,建筑工程参与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遵守和执行。
3. 建筑工程法规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保护参与方的权益,提高建筑行业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4. 常见的建筑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重要笔记:-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包括建筑布局、结构设计、防火设计等。
- 建筑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包括土建施工、安装工程等。
- 建筑材料标准: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质量和安全。
- 建筑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 建筑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和使用阶段都需要进行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
- 建筑环境保护:建筑工程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遵循节能环保的原则和标准。
5. 相关法规的更新和研究建筑工程法规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的,建筑从业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的法规要求,并进行相应的研究和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法规意识。
6. 总结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参与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建筑从业人员应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不断研究和掌握相关知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得以满足。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考点总结
2021 年二级建筑师?工程法规?重点考点总结1.宪法大于法律大于民法通那么大于行政法规大于行政规章。
2.上位法大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3.同一机关拟定、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拟定机关裁决。
4.不相同机关拟定同一事项。
①部门规章vs 地方性法规→由国务院提出建议。
合用于地方性法规,直接裁决。
合用于部门规章,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部门规章vs 地方规章→由国务院裁决。
5.代理种类① 委托代理(随意、意定代理) ;② 法定代理; ③指定代理。
6.代理行为停止。
代理期间届满也许代理事物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作为代理人也许被代理人的法人停止。
7.委托他人代理应当早先获取被代理人的赞成。
8.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 )。
表见代理甲→乙(空白合同 ) →丙(好意第三人 ) 法律结果甲负责。
9.物权包括:全部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全部权: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
用益物权:无处分权益。
10.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设用地不可以随意改正土地用途。
11.依照?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之日起设立。
12.盈利的经营性土地出让的方式,可以招标。
无偿的非盈利性土地采用划拨的形式。
13.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的主体是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财产给付 )。
14.债的产生合同 (意定之债 ) 最主要、最宽泛。
侵权 (人身权、财产权 ) 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
无因管理:管理人员和效劳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碰到他人委托,为防范他人损失,自觉为他人管理事物或供应效劳。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也许合同上的依照,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己获取利益的行为。
15.知识产权:著作权 (版权 )、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创立权、其他科研成就权。
16.专利限时、创立专利: 20 年。
合用新式、外观专利: 10 年。
17.商标权 (商品商标、效劳商标 )。
二建工程法规知识点
二建工程法规知识点一、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法规要求在进行二建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当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和要求,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2.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安全施工措施等内容;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质量控制要点、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等内容。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法规要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法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并落实到位;2.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完好;3.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保留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并定期进行备份。
三、施工合同管理的法规要求在进行二建工程施工时,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质量、工期、报酬等条款;2.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3.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并及时核准工程变更等事宜;4.双方应遵守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二建工程法规知识点涉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等方面,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执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高效、按时完工。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法规知识在二建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是一个重要的考试内容,考生需要对相关法规有所了解和掌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何进行质量管理,如何进行验收等。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保护环境。
二、相关知识除了建设工程法规外,考生还需要了解一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知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相关知识:1. 土建工程概论土建工程概论是建筑工程专业中的基础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土建工程的基本知识,包括建筑构造、材料、施工工艺等内容。
2. 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中的测量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的测量,包括平面测量、高程测量、曲线测量等内容。
3. 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混凝土、钢材、木材等。
考生需要了解各种建筑材料的特性、用途以及施工要求,以便在建设工程中正确选择和使用材料。
以上是关于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简要介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从而顺利通过考试。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之一,其中《法规》科目是必考科目之一。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整理了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五个层次。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4、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
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如《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
二、招标投标法1、公开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邀请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
3、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
4、中标条件: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三、合同法1、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权利。
四、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的形式情形法的形式裁决(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同一事项之间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国务院提出意见:①认为适应地方性法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②认为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裁决(3)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2、委托代理(1)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条件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代理人也可以单方辞去委托,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通知到达对方时代理权消灭;单方取消或辞去委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不管是被代理人还是代理人,任何一方的法人终止,代理关系均随之终止。
因为,对方的主体资格已消灭,代理行为将无法继续,其法律后果亦将无从承担。
考点3、知识产权的保护期类型时间起算点专利权(1)发明-20年。
(2)实用新型-10年。
(3)外观设计-15年。
自申请日起算商标权(1)有效期为10年。
(2)可无数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著作权(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按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二级建造师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中担任部分或者全部的安全管理、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掌握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对于二级建造师来说至关重要,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法规1.《建筑法》:内容包括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建筑工程的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涉及房地产经营、开发、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法规。
3.《城镇建设规划法》:规定了城镇建设规划的范围、内容、程序和编制要求等。
二、施工组织设计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包括人员组织、机械设备配置、施工方法和程度等。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工地洗浴、废弃物处理、饮用水供应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休息、生活和环境卫生等。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处理等。
三、施工合同管理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2.《建筑施工发包和承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的管理办法,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要求。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包括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质量责任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规定。
四、施工过程安全管理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用电设备检验、线路敷设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包括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和危险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3.《建筑施工机械操作员培训、考核和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机械操作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包括驾驶证颁发和训练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
2024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是评价建筑施工管理人员能力水平的一项重要考试。
掌握和理解相关的法规是合格的建造师必备的基本素质。
以下是2024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的总结。
一、建筑工程法规知识1.《建筑法》(1)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满足的基本条件;(2)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建设工程施工保险;(3)建筑工程主要结构的抗震设防要求。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2)建筑材料、构件的质量要求;(3)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信息;(4)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标准。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施工现场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2)何种危险性的项目应进行安全评价;(3)施工单位应当区分不同的施工工序进行安全施工。
4.《建设工程合同条例》(1)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各方权利和义务;(3)变更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二、工程造价与计量法规知识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1)招标人的基本条件;(2)招标的方式和程序;(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1)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2)施工合同价款的支付;(3)施工合同的变更和索赔。
3.《建设工程计量规范》(1)工程量的计算和测量方法;(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查;(3)工程的计量支付。
三、工程监理法规知识1.《建设工程监理规程》(1)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2)监理机构的资格要求和行为规范;(3)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2.《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1)监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2)监理费用的支付;(3)监理单位的监督和考核。
四、建筑施工法规知识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和审批程序;(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和变更要求。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1)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要求和方法;(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的组织和管理要求;(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措施。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要点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要点一、总则建筑工程法规是指国家用来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活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它们为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管等各个环节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效益。
二、设计阶段1.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筑布置、结构设计、消防安全、电气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2. 建筑设计文件:设计单位需按规定编制建筑设计文件,并报送给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确保设计的合法性和技术可行性。
三、施工阶段1. 建筑施工许可:除非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否则禁止进行建筑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2. 劳动保护与安全:施工单位需保护工人的劳动权益,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3.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需建立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场地的有序运作,杜绝违规操作和材料的使用。
四、质量检验与验收1. 施工质量检验:建筑施工完成后,需进行质量检验,包括结构、防水、绝缘等方面的检测,以保证建筑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 建筑工程验收: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的建筑工程,需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包括工程质量、消防安全、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确保建筑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五、运营与维护1. 建筑物维护:建筑物的所有者或经营者需定期对建筑物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2. 火灾防控管理:建筑物所有者或经营者需建立健全的火灾防控管理制度,配备消防设施和人员,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六、违法行为处罚1. 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相关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工、拆除,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2. 违法行为处罚:对于违法的建筑工程活动,包括设计、施工、维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执法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处罚的形式包括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资质等。
综上所述,二建建筑工程法规是确保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法律法规。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二建考试中的《法规》部分包括了法律、法规、规章、通知、文件等方面的知识点。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二建考试《法规》部分的知识点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家制度-国家监察体制和风险防控机制2.《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的作用和目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和应用-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程建设标准的检验和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追究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和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奖励和惩罚5.《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招标投标的主体和地位-招标投标的权利和义务-招标投标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6.《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计划生育的主体和权利-计划生育的责任和义务-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和处罚-计划生育的宣传和监督7.《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报酬的支付和调整-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保护-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8.《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基本原则和机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管理-城市房地产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城市房地产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房地产行政监督和市场秩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二建考试《法规》部分的知识点汇总,考生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查阅相关法规、法律和文件,综合掌握相关内容。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汇总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汇总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直是考生备战的重点内容。
熟悉并理解相关法规,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考试,提高通过率。
下面将对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重点归纳汇总,希望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规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建筑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验收规范等做出详细规定,考生需掌握其中关于建筑施工各阶段的法规要求。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法规
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包括质量检验、验收等内容。
2.2 《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验收,符合规范才可交付使用。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规
3.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考生需了解合同管理的具体操作要求。
4. 其他相关法规
4.1 《建筑法规大全》:收录了建筑工程相关的各类法规,考生可以在备考过程中进行查询和参考。
4.2 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包括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对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
二建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考生备考的重中之重,需要认真学习和理解。
通过掌握以上归纳的重点内容,考生可以在考试中更加得心应手。
希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持之以恒,最终取得优异成绩。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主要种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工程款纠纷、质量纠纷、安全纠纷等。
2、法律解决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二、施工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但是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工作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该方应当负责将有关工作移交回另一方,并由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并因此造成另一方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必须建立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基础上,是对有效合同的违反;而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尚未成立时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四、合同的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了解合同终止的情形对于施工企业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关系非常重要。
五、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特征:违法性、先天性无效、当然性、确定性和终局性。
2、无效合同的种类:内容不合法的合同、形式不合法的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合同。
3、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无效合同的后果,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六、代位权与撤销权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在不妨碍债务人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
2、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的行为,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知识点
【篇一】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知识点:和解的规定
无第三人参加,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口头书面均可)
一、和解的类型
1.诉讼前的和解: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强制执行力
2.诉讼中的和解:无法律约束力,在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和解事项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名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3.执行中和解: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强制执行力。
4.仲裁中的和解: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强制执行力。
反悔后可以再提起仲裁。
二、和解的效力
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协议,诉讼中的和解除外,无法律效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不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仲裁或诉讼。
【篇二】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知识点:仲裁审理的法定程序
法定程序包括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审理、仲裁和解与调解、仲裁裁决等过程。
一、仲裁庭的组成(1人或3人)
1.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1)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2)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独任仲裁庭
(1)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与当事人代理人有不正常关系的仲裁员回避。
二、开庭和审理
1.开庭审理为原则、书面审理为特例;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特例;当事人申请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缺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3.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缺席,仲裁庭可以缺席审理。
三、仲裁和解与调解
(1)和解——形成和解协议,可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撤回仲裁反悔的可以再申请仲裁。
(2)调解——形成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产生与裁决书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调解书签收前反悔的,应作出裁决。
四、仲裁裁决
(1)仲裁庭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少数仲裁员的不同
意见可以记入笔录或者附在裁决书后,但该少数意见不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形成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
(3)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裁终局制。
①当事人不得就已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提起诉讼;
②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③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的,应依法进行。
【篇三】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知识点:仲裁协议
一、仲裁的三项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无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不受理。
2.排除法院管辖制度:有效的仲裁协议存在,法院不受理。
3.一裁终局制度:同一纠纷不得再次申请仲裁。
二、仲裁协议的形式
1.必须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
既可以是合同条款,也可以是独立的仲裁协议书。
2.可在纠纷前,也可以在纠纷后,但必须在提起仲裁申请前。
三、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注意的情况】
1.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以提起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这种约定无法判定当事人有明确的仲裁意愿,所以这样的仲裁协议无效。
2.关于仲裁委员会的选定,必须能确定机构,不能达成一致的,无效。
四、仲裁协议的效力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只能仲裁,不能诉讼。
2.对法院的约束力
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应当驳回起诉。
若法院受理开庭后出示,仲裁协议失效,诉讼继续。
3.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只能对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超出范围则无权。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等,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五、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1.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2.当事人既可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
3.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