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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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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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1.1 课程介绍解释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的主要特点和作用1.2 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介绍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讨论国际商法的主要发展阶段和法律体系1.3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介绍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如合同自由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等解释这些原则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应用和重要性1.4 国际商法的主体和客体讨论国际商法的主体,如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解释国际商法的客体,如合同、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等第二章:国际合同法2.1 国际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解释国际合同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讨论国际合同法与国内合同法的区别和联系2.2 国际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介绍国际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条件解释国际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3 国际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讨论国际合同的履行原则和方式解释国际合同违约的定义和处理方式2.4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介绍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如仲裁、调解和诉讼讨论各种解决方式的优缺点和适用情况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3.1 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和作用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作用和应用场景3.2 主要的国际贸易术语介绍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术语,如FOB、CIF、DDP等解释这些术语的含义和适用条件3.3 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和应用讨论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原则和规则分析实际案例,展示国际贸易术语的应用和操作流程3.4 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与责任转移解释国际贸易术语中风险和责任转移的规则讨论这些规则对国际商事交易的影响和重要性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法4.1 国际货物运输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解释国际货物运输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概述国际货物运输法的主要作用和目的4.2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介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类型,如提单、租船合同等解释这些合同的内容和适用规则4.3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介绍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类型,如空运提单、航空货运单等解释这些合同的内容和适用规则4.4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责任与赔偿讨论国际货物运输中的责任与赔偿规定分析实际案例,展示国际货物运输中的责任与赔偿处理方式第五章:国际支付法5.1 国际支付法的概念和重要性解释国际支付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支付法的主要作用和目的5.2 国际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介绍国际支付中常用的工具和方式,如信用证、汇票、托收等解释这些支付工具和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情况5.3 国际支付的法律规定和惯例讨论国际支付的法律规定和惯例,如国际商会发布的《统一惯例》分析实际案例,展示国际支付法律和惯例的应用和操作流程5.4 国际支付风险的防范和管理解释国际支付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讨论国际支付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措施,如信用风险控制、支付保险等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6.1 国际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特点解释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讨论国际知识产权法与国内知识产权法的区别和联系6.2 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类型介绍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类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解释这些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机制和规则6.3 国际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讨论国际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的定义和条件解释国际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6.4 国际知识产权的侵权与保护讨论国际知识产权侵权的定义和处理方式分析实际案例,展示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途径第七章:国际税法7.1 国际税法的概念和重要性解释国际税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税法的主要作用和目的7.2 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分配介绍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分配原则和规则解释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的差异和协调机制7.3 国际税收协定和条约介绍国际税收协定和条约的概念和作用解释这些协定和条约的内容和适用规则7.4 国际避税和反避税措施解释国际避税的定义和手段讨论国际反避税的法律规定和国际合作机制第八章:国际商事仲裁法8.1 国际商事仲裁法的概念和特点解释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讨论国际商事仲裁法与国内仲裁法的区别和联系8.2 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规则介绍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规则,如仲裁申请、仲裁裁决等解释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主要类型和适用规则8.3 国际商事仲裁的执行和承认讨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和承认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分析实际案例,展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和承认的实践问题8.4 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合作与协调解释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合作的重要性讨论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机制第九章:国际金融法9.1 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和重要性解释国际金融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金融法的主要作用和目的9.2 国际货币法和国际金融市场法介绍国际货币法和国际金融市场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解释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9.3 国际贷款和信用证法律制度讨论国际贷款合同的定义和条件解释信用证的法律规定和信用证操作流程9.4 国际金融争议的解决方式介绍国际金融争议的解决方式,如仲裁、调解和诉讼讨论各种解决方式的优缺点和适用情况第十章:国际投资法10.1 国际投资法的概念和重要性解释国际投资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投资法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0.2 国际投资保护的法律法规介绍国际投资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规则解释国际投资保护机制的主要类型和适用规则10.3 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方式讨论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国际仲裁、调解和诉讼分析实际案例,展示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实践和处理方式10.4 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解释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和趋势讨论国际投资法对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投资保护的影响和挑战第十一章:国际贸易救济法11.1 国际贸易救济法的概念和重要性解释国际贸易救济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贸易救济法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1.2 国际贸易救济的主要措施介绍国际贸易救济的主要措施,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解释这些措施的适用条件和法律依据11.3 国际贸易救济的程序和规则讨论国际贸易救济程序的启动、调查和裁决等环节解释国际贸易救济程序中的法律规则和时间限制11.4 国际贸易救济的法律合作与争议解决解释国际贸易救济法律合作的重要性讨论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救济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机制第十二章:国际竞争法12.1 国际竞争法的概念和重要性解释国际竞争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竞争法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2.2 国际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介绍国际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如禁止垄断、促进竞争等解释国际竞争法的核心规则和适用条件12.3 国际竞争法的程序和执法机构讨论国际竞争法的程序和执法机构的职能和权力解释国际竞争法执法机构的调查和裁决程序12.4 国际竞争法的国际合作与挑战解释国际竞争法国际合作的重要性讨论国际竞争法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前景第十三章:国际环境保护法13.1 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重要性解释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环境保护法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3.2 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介绍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如可持续发展、环境公平等解释国际环境保护法的主要规则和适用条件13.3 国际环境保护法的程序和合作机制讨论国际环境保护法的程序和合作机制,如国际公约、协议和机构等解释国际环境保护法合作机制的运行和效果13.4 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挑战和未来发展解释国际环境保护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讨论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应对策略第十四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其他方式14.1 调解和协商解决争议解释调解和协商解决争议的概念和特点讨论调解和协商解决争议的适用情况和实践效果14.2 调解机构的职能和运作介绍调解机构的职能和运作方式解释调解机构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中的作用和地位14.3 专家鉴定和咨询意见解释专家鉴定和咨询意见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中的作用和适用情况讨论专家鉴定和咨询意见的程序和规则14.4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混合方式讨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混合方式,如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等分析实际案例,展示混合方式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中的应用和效果第十五章:国际商法的发展趋势与挑战15.1 全球化和电子商务对国际商法的影响解释全球化和电子商务对国际商法的影响和挑战讨论国际商法在应对全球化和电子商务方面的调整和创新15.2 国际商法的新领域和议题介绍国际商法的新领域和议题,如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法律等解释这些新领域和议题在国际商法中的重要性和挑战15.3 国际商法的统一和协调讨论国际商法的统一和协调的必要性及其意义解释国际商法统一和协调的机构和程序及其作用15.4 国际商法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解释国际商法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讨论国际商法教育和培训的方式和内容重点和难点解析1. 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理解国际商法的定义,以及它在国际经济交易中的重要性。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

(3)国际商业贷款(了解)
(二)国际证券融资的法律制度 (三)国际融资租赁的法律制度
国际融资租赁
出租人A
2租赁合同
1选、订货物 4送货 3购货合同
承租人B
供货方
第四节 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 (了解)
第五节 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制度
国际银行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资金外逃和逃避税
国内监管
国际协作、 国际风险监管

二、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布雷顿森林体制
(一)形成:


产生原因:二战以后,为稳定国际汇兑市场、保持 各国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相对 稳定 形成标志:1944年7月《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的签定,1945年12月以两 个协定为基础的两个国际金融组织的建立
(二)布雷顿森林体制的主要内容

B、世行集团贷款:
(a)世行集团:国际复兴开发银行(1945 年)、国际金融公司(1956年)、国际开发 协会(1960年)、ICSID(1966年)、 MIGA(1988年) 从事贷款业务的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 金融公司和国际开发协会

(b)各成员贷款的特点(了解)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向成员国政府、政府机 构或政府所担保的私人企业发放用于生产项 目的长期贷款 国际金融公司:向无政府担保的发展中成员 国私人生产性企业发放贷款 国际开发协会:只对较贫困成员国的公共工 程和发展项目提供长期贷款
基金理事会于1976年4月依照其下属的“国 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的提议对《国际货 币基金协定》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主要内容: 1.确认浮动汇率制的合法化。 2.削弱了黄金的国际货币作用。 3.提高了特别提款权的国际储备地位。 4.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放宽对成员 国贷款的比例和数额。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

概念: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家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特征:国际金融法调整的对象具有金融性和国际性。

1)普遍具有金融性质,是有相对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规范;2)任意性惯例;3)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律。

主体: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指在国际金融事务中具有从事国际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能力和承担国际金融业务的义务的当事人。

客体:国际金融法的客体主要是指具有金钱标的物性质的各国货币以及相应的支付手段,它们必须是各国普遍愿意接受的货币和支付手段。

渊源:国际金融法的渊源是指国际金融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1)国际金融法方面的国际金融法律条约;2)国际金融法方面的国际金融惯例;3)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律。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D/P是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我们发货后准备好我们的议付单据,通过我方银行交单至客户方银行,客户银行提示客户单据已到,客户付款后银行交单。

D/A则是承兑交单,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也是通过我方银行交单给客户银行,不同的是客人只需承兑我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

UCP 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URC522《托收统一规则》共7部分,共26条包括总则及定义、托收的形式和结构,提示方式,义务和责任,付款,利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其它规定。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规定托收意指银行根据所收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目的在于取得付款和/或承兑,凭付款和/或承兑交单,或按其他条款及条件交单。

国际金融法笔记(全)

国际金融法笔记(全)

第一讲国际金融法概述一、概念与内涵1、定义: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金融关系是指:(一)是指在国际金融交往与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①是一种国际经济关系②是以国际金融为特定内容的经济关系金融:以货币资产的融通相关而形成的关系(二)由国际金融衍生而来,是指人们在国际汇兑、国际借贷、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国际证券融资以及国际金融监管等活动所形成的关系。

金融:跨国资金融通关系;与跨国资金融通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跨越一国领域的金钱(融)关系。

韩龙:国际金融关系不仅包括有关国家的个人、法人、国家与国际组织,由于跨境从事金融活动而发生的各种关系,也包括在外国的商业存在这种形式中,未发生跨境活动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2、特点:(1)无统一的条约或公约对国际金融关系做出一般性规则的规定。

(2)主体的广泛性。

法人、个人都可作为国际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

(3)客体具有特殊性:涉及的货币、特别提款权、票据、基金等流通性、可兑换性较强,相对自由(4)法律的强制约束性表现较弱二、产生与发展必须有国际金融关系的产生调整国际金融关系法规的大量出现产生标志:二战后1945——。

三、主体与内容体系主体包括:1、国家:监管、协调关系2、法人组织3、自然人4、国际组织(政府间)内容体系:1、基础理论2、国际金融组织法3、国际货币钱行法4、国际信贷法5、国际证券法6、国际融资租赁法7、国际支付法律制度8、国际信托法9、国际金融纠纷解决法四、国际金融法的渊源和作用1、渊源:国际金融的条约和协定→根本渊源国际金融惯例国内的涉外金融立法2、作用:(1)调整国际金融关系,规范国际金融活动(2)建立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3)保障国际金融安全(4)促进国际金融发展,服务于全球经济和贸易活动第二讲国际金融组织法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1、概述UN IMF1944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world bank贸易1947.1《国际贸易组织宪章》IMF宗旨:促进汇率的稳定。

国际金融法规制度

国际金融法规制度

第三章 国际项目融资与国际债券
• 第一节 国际项目融资 • 一、国际项目融资概述 (一)项目融资的概念
国际项目融资是融资者对一个大型工程项 目贷款或投资,该工程项目建成后,再用 项目生产的产品进行销售,换回现金来偿 还融资者的投资或贷款。
• (二)项目融资的特点 • 贷款人(商业银行、政府、国际金融机构) • 借款人(特定的工程项目公司) • 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的股东) • 项目担保人(有限责任) • 设备供应人
• (二) 贷款协议的签署
• 国际贷款协议一般均为书面协议,须经过双方有 签约能力的人正式签署才能生效。国际贷款协议 的签署人一般必须持有能证明签约人身分及合法 签约资格的书面授权文件,该书面文件必须按法 定程序作成。一般地,借款人为公司的贷款协议 可以由借款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它经过适当 授权的公司高级雇员代表借款人签字。借款人为 政府的贷款协议则可由财政部长或有关用款部门 的部长签字,也可由本国政府授权其他政府官员 代表本国政府签字。
国际金融法律 制度
第一章国际金融法概述

第一节国际金融法的概念
• 一、定义
•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间金融交易的法律 规 范和制度的总称。
二、国际金融法的主要特点 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是国际货币金融关系
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亦即参与 国际货币金融活动的当事人。
国际金融法的客体即是国际货币金融关 系中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 币、特别提款权、票据和黄金等国际间普遍 接受的金融资产。作为国际金融法客体的货 币,一般应当在国际间具有可兑换性,即通 常所谓“硬通货”。
三、国际金融法的渊源
第二节国际金融法的课程 体系与重要性
• 作业: • 1、如何理解国际金融法的体系? • 2、试论特别提款权 • 3、试论国际金融法与国际投资法的区别。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就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金融法划分法律部门及其分支的根本依据是调整对象——社会关系,辅助标准是调整方法。

国际金融法的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国家的管制(协调)关系/国际组织的约束关系国际金融软法相对“硬法”的一个概念,通常指由各类政府间国际组织或非政府组织为规范国际金融关系而定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可以产生实际法律效果的行为规范。

国际金融软法体现的三个方面1从效力看,软法无法律约束力2从表现形式来看,软法多由一般原则而非具体规则组成3从执行情况来看,软法通常不能通过有约束力的争端解决机制直接强行执行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法的晚期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世纪经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呈现出经济金融化和全球金融化趋势。

一方面,传统的实物经济和货币经济日益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另一方面,世界经济的发展由民族经济国际化阶段步入经济全球化阶段,进而迈进更高层次的金融全球化阶段。

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不断扩展和深化的过程。

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加间的市场融汇贯通,资产流动速度大,金融风险更易积累扩散。

他有以下特征1国际金融法结构立体化2国际金融法内容现代化3国际金融法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次贷危机与当代国际金融法变革次贷危机作为当代社会遭遇一场百年罕见的金融灾难性事件,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无疑是重大而深远的。

他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及其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提出挑战,同时也为国际金融关系大调整、国际金融法制大变革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契机。

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随着各种金融危机应对机制和金融体系改革方案在国际国内不同层面推出,国际金融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

主要表现在1二十国集团首脑峰会制度化,成为国际金融治理的首要制度平台2金融稳定理事会成立,奠定了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组织基础3《巴塞尔3》出台,代表了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变革方向4美国《多的-弗兰克法》颁布,引领者后危机时代各国金融监管立法改革国际货币制度国际货币制度是支配各国货币关系的规则以及国际间进行各种交易支付所依据的一套安排和惯例。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我国目前正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

我国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业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暂行条例”、“金银管理条例”、“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贷款通则”等一系列专项法规,有关部门还颁布了若干相关的业务细则和办法,我国金融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金融法律制度的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基金会、信用合作社、金融租赁公司等多种组织机构,涉及到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期货市场、证券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信托市场、财务公司、投资基金、信用卡、保管箱、结算所等十几个子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各类金融活动日益频繁,金融市场不断扩大,资金在流动,货币需求越来越大,金融交易也越来越多,但目前尚缺乏对金融交易的法律规范,尤其是金融方面的专门法律,如:专业银行法、信托法、租赁法、保险法、外汇法、证券法、票据法等等,这些都使得我们的金融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

同时,我国与世界各国金融领域的联系日益密切,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不可逆转。

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入WTO的过渡时期,随着WTO 的实施和推进,我国金融业将逐步与国际接轨,与国际惯例趋同,国际游戏规则对我国金融的影响也将不断增强。

这就要求我国金融法律法规既要符合WTO的要求,又要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而这样的变化需要我们尽快研究并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金融法,以便我们从宏观上更好地控制我国金融活动的发展方向,并从微观上确保我国金融活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是以我国金融业实际经营管理为基础,以促进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兼顾金融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全面、系统地规范金融活动的法律,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

国际经济法学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国际经济法学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是指依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 而形成的关于货币安排的法律制度,包括国际货币 的确定、各国货币之间的关系、国际收支的调节等 制度。 一 当代国际货币制度的形成 西方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来,各国币制经历了 很大的变迁。最早是实行以金、银两种贵金属为本 位货币或主币的“复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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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布雷顿森林体制 布雷顿森林体制是一个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 币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1)采用“黄金—美元”本位制。 (2)确立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 (3)设立资金支持制度。为避免成员国采取 货币贬值措施来推动出口贸易,基金组织向发生严 重贸易逆差的国家提供资金支持。 (4)力图取消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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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票(PromissoryNote) 本票,又叫期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本 人在指定日期向受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 额的书面凭证。 3.支票(check,orcheque) 支票是由出票人向银行签发的,委托银行于见 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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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票据行为 在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是汇票,大多数国家是 以汇票制度为核心构建其票据制度的,所以汇票制 度很具有代表性。由于篇幅所限,以下主要介绍汇 票的票据行为。 1.出票(issue) 汇票的出票,又叫汇票的发行,是指出票人作 成格式完整的汇票并首次将其交付给持票人的行为 。 2.背书(endorsement) 汇票的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章并将该 汇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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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票据直接代替现金进行支付和结算,这给国际 贸易中的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所以支付功能 是票据的主要功能。 2.信用功能 票据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凭证,凭信用 担保票据上的金额支付。 3.融资功能 某些票据,在到期日来临前,可以质押贷款, 也可以向银行贴现,所以具有融资功能。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一、产生(一)产生背景20世纪,国际金融业更加发展。

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了有44国参加的“联合与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合称《布雷顿森林协定》,建立起一个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称为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

这是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国际法律调整的新时代。

1988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签署了《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

目的是在联合国体系之外的国际金融领域建立“巴塞尔体制”。

巴塞尔协议是将民间跨国货币资金融通纳入国际法律秩序之始。

国家与国家之间会发生各种经济关系,往往涉及到货币资金通融,涉及到不同的货币,国际金融研究的是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

当今的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凌驾于所有权力之上的立法机构,故,国际金融关系要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调节与约束国家之间的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概念国际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

国际金融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金融关系。

国际金金融关系是指:人们在国际金融交往与国际金融活动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国际经济法渊源1、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创设、确认、变更国际金融法之原则、规则、制度的基本规范形式。

国际条约对于缔约国有约束力。

国际条约可以分为:全球性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区域性的:《亚洲开发银行协定》、《泛美开发银行协定》。

2、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选择性,或者任意性规定。

国际商会《统一托收规则》;《合同担保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世界银行《贷款协定和担保协定通则》3、国际国内金融法规发达国家的国内法有较大影响。

国际金融中心所在国的国内法影响更大。

比如:英国的公司法。

美国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法。

日本的证券交易法。

(四)证券兑换和汇率制度涉外货币制度主要研究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关系、汇率问题。

国际金融法概述

国际金融法概述
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技术转让等交易,都与 国际金融密切交织,并互相影响。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分支,近些年发展 变化很快。
一、国际金融法的概念
国际金融关系是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不断深化而逐 步发展起来的,并带动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
国际金融法概念有各种观点,主要代表人物有董世 忠、吴志攀等。
观点:
1.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或国际货币金融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国际金融交易是关于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涉及金融资产的跨国流动、国际交易中 产生的有关法律问题。
国际金融法包括两类不同的法律
国际货币法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各国货币事务和货 .内容的实践性。国际金融法是一门新学科,发展 变化速度很快,专业性极强。
知识模块九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与国际金融监管
知识点一 国际金融法概述 知识点二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知识点三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的修订和发展 知识点四 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国际金融法概述
一、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随着经 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金融作为一种跨越国界的资 金运动,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
国际金融法(狭义)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跨境流动而产生的各种 法律关系的总称。不包括直接投资产生的投资法律关 系。
二、国际金融法的特点
1、主体的广泛性,即有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也 有从事国际金融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 织。
2、客体的复杂性。国际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所指向 的对象,包括货币、货币资产和行为。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

金融特点
基本特点
主要特点
其基本特点是:
1.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和国际组织作为国际金融关系的主体具有双重地位,既是参与者又是监管者。特定 地区作为主体的条件则取决于其独特的地位,如港澳台。个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作为国际金融法主体与作为 国内金融法主体的地位并无本质差别,他们是参与者和受监管的对象;若有差别,主要看他们是否使用外汇。而 在国际经济交往如此广泛而频繁的今天,使用外汇是普遍的现象。
主体
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是参与国际金融活动的当事人,是国际金融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前面对 国际金融法的“国际”性特征的考察表明,国际金融法的主体不限于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包括有关国家的法人和 自然人。
(一)国家
国家是国际金融法的重要主体。国家在国际金融活动中具有多种身份和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主要有:
国际金融法调整的国际金融关系除了具有金融性外,还具有国际性。以什么作为标志和标准来界定“国际”? 理论和实践都莫衷一是,为此需要进行探讨。
(一)确定“国际”的现有标准
“国际”在许多学科和法律领域中都有使用,但含义有所不同,大体上可以将判断“国际”的标准归为三类: 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公法标准、跨境标准和基于民商法视角的涉外标准。
1.国家作为国际金融交易的当事方。国家是国际金融交易的重要参加者,例如,国家根据需要可以在国际金 融市场上筹措贷款,发行债券,等等。国家作为国际金融交易的当事方依照国际法享有主权及财产豁免。
2.国家作为对外金融活动的管理者。金融对任何国家都极具战略重要性。随着国际金融交往的增多,特别是 全球金融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各国都需要对对外金融活动进行管理,以保障金融业的安全稳健,实现国内政策目 标。各国管理对外金融活动的机构不一,一般来说,中央银行在对外金融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代表国家对对外 金融活动实行管理和监督。

第9章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9章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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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贷款有无担保为标准,可将国际贷 款协议分为 有担保的贷款协议 无担保的贷款的协议。 国际贷款协议通常都有担保安排,以保证贷 款如约偿还。国际担保一般分为信用担保和 物权担保两大类。国际贷款协议无担保的情 况主要适用于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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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贷款协议
一、国际贷款协议概述 (一)、国际贷款协议的概念 是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进行货币借 贷、明确相互间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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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贷款的类型 (一)以贷款的期限为标准,可将国际贷款 协议分成为短期贷款协议、中期贷款协议和 长期贷款协议。 短期贷款协议一般指1年以下贷款期的贷 款协议。 中期贷款协议的期限通常在1年至5年之间。 长期贷款协议的期限则通常指6年以上贷 款期限的贷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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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贷款人的地位和性质为标准, 可将国际贷款协议分为 政府贷款协议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协议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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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点 1、国际性 2、基础性 3、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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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金融法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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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金融法的渊源 目前世界上并不存在一部统一的国际金融 法。国际金融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渊源和 国内渊源两部分。 国际金融法的国际渊源主要包括: 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金融组织之间 关于国际货币金融的协定和条约;国际 金融组织颁布的章程、规章和条例;国 际金融习惯或惯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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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交叉违约,是指借款人如对其它债务发生 违约行为,或借款人的其它债务可能被或已 被宣告加速到期,则在本协议中也被视为违 约; (2)借款人无还债能力,这包括公司被宣 告破产或被国家征收或国有化等,均被视为 违约事件; (3)借款人的状况发生重大不利的变化。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

第一节 国际金本位制
三、金汇兑本位制
1、禁止铸造和流通金币; 2、定有含金量的银行券作为本位币参加流通,持有者不 能将其兑换黄金,但可以购买外汇,凭外汇到其发行国 兑换黄金; 3、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在金块本位制或金币本位 制国家存放外汇准备基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 的法定汇价,居民可按这一汇价无限制地购买外汇,在 所联系的国家兑换黄金; 4、禁止黄金的输出输入。
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特别提款权的创设与运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美元 与黄金危机,美国已无力再承受其承诺的以美元换取黄 金的义务,遂单方面宣布停止美元兑换黄金。于是其他 成员国也不再维持其与美元的固定汇率,相继改为浮动 汇率。由此,布雷顿森林体系在事实上彻底崩溃,再次 修订《基金协定》势在必行。
后工业文明时期
社会经济转变为金融经济、 知识经济和实物经济三位 一体的格局,相应地,由 金融财产、知识财产与有 形财产一起, 构成了社会财富的三大支
柱。
金融法已经成 为当代社会不 可缺少的法制 领域。
目前
金融经济在规模上远远超 过了实物经济,成为统领 地位的经济形态。 目前,全球金融交易的 价值总量已经是实物贸 易的50倍。
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概述
二、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 (一)调整国际间货币金融关系的国际规范 和国内规范的总和。 (二)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公法规范和 私法规范的总和。 (三)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概述
三、国际金融法的主要特点 (一)主体的广泛性: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既有国 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也有从事跨国经济活动和使 用外汇的个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二)客体的复杂性:国际金融法的客体包括本国 货币;各类货币资金,如大额定期存单、信用卡、 信用证等;各种金融交易行为和金融管理行为。 (三)内容的实践性; (四)国际金融法在内容和功能上均具有很强的时 机性和技术性特性。

第九讲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九讲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三节 跨国银行监管法律规范
一、跨国银行与银行业务国际化概述 (一) 跨国银行及其跨国银行业务 跨国银行是在若干国家设有分支机构,经营 跨境货币信用业务的企业。跨国银行有以下 特点:经营战略的跨国性;经营管理的一致 性;经营联系的控股性;组织机构的跨国性。 (二)银行业务国际化及其法律监管
二、银行国际监管法律制度
(一) 概念:是指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由几家 或十几家国际银行组成银团,按照同样条件共同对 另一国的银行、政府、公司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的 形式,又称辛迪加贷款或简称银团贷款。 (二)国际商业银团贷款的方式 1.直接银团贷款:指在牵头银行组织下,银团内各 个参与贷款的银行单独或通过其代理银行分别与借 款人签订具有统一的借贷条件的借贷协议,并按各 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分别向借款人放款。 2.间接银团贷款:指先由一家牵头银行单独与借款 人签订一份总的借贷协议,并由牵头银行承担提供 全部贷款的义务,统一向借款人贷款,然后由牵头 银行将贷款权分别转让给其他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 这种转让一般无须征得借款人的同意。
国际储备
国际储备是一国政府用于弥补国际收支逆差、 维持汇率稳定、偿还对外债务以及应付其他各 种紧急支付而持有的,为各国所普遍接受的流 动资产。目前,国际储备资产形式主要有黄金、 外汇储备、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头寸和特别提 款权 (SDR)。特别提款权则是基金组织创设 的特有国际储备资产。
特别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按各成员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的一 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它是成员国在基金组织账户上一种用数 字表示的人为资产。 主要特点: 1、特别提款权按各参加国认缴的基金份额比例无条件地分配。 所有成员国均为特别提款权的参加国。但持有者包括参加国、 基金组织普通资金账户以及其他实体(非成员国、对一个以 上成员国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和其他官方实体)。 2、特别提款权可与黄金、外汇一起作为国际储备,被称为 “纸黄金”。可以换取外汇,偿付逆差。还可用以偿还基金 组织的贷款,或用于援助捐赠,或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但 只能在官方机构之间使用,不能作为现实的货币直接用于私 人贸易和非贸易支付,也不能兑换成黄金或用以支取现金。 3、特别提款权采用“一篮子”货币定值,作为一种计价和定 值单位,已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运用。

09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09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关系


一类是跨国资金融通关系,即国际借贷关系、 国际证券发行与流通关系,它们是国际金融关 系的核心内容; 另一类是与跨国资金融通关系有密切关系的其 他关系,包括国际货币汇兑关系、国际货币合 作关系、融资担保关系、国际融资监管关系、 国际结算支付关系等,它们往往是发生跨国资 金融通的必要前提。
牙买加体系的主要特征



浮动汇率制度的广泛实行; 各国采取不同的浮动形式,国际货币体系变得 复杂而难以控制; 各国央行对汇率实行干预制度; 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历产和记帐单位的 作用大大加强; 美元仍然是重要的国际储备资产。
对牙买加体系的评价 1、牙买加体系的积极作用



(1)多元化的储备结构摆脱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各 国货币间的僵硬关系,为国际经济提供了多种清 偿货币,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储备货币供不应求 的矛盾; (2)多样化的汇率安排适应了多样化的、不同发展 水平的各国经济,为维持经济发展与稳定提供了 灵活性与独立性,同时有助于保持国内经济政策 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3)多种渠道并行,使国际收支的调节更为有效与 及时。
(3)金汇兑本位制


这是一种在金块本位制或金币本位制国家保持外汇, 准许本国货币无限制地兑换外汇的金本位制。在该制度下, 国内只流通银行券,银行券不能兑换黄金,只能兑换实行 金块或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国际储备除黄金外,还有一 定比重的外汇,外汇在国外才可兑换黄金,黄金是最后的 支付手段。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要使其货币与另一 实行金块或金币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比率,通过无 限制地买卖外汇来维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这两种货币制度在1970年 代基本消失。
2.布雷顿森林体制

(金融保险类)国际货币金融法

(金融保险类)国际货币金融法

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货币金融法的概念国际货币金融法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的总称;在内容上,它涉及到国际货币体系、国际资本跨国流动、跨国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的管制、关于外汇的兑换与交易、关于各种国际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交易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国际货币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基础。

在现代国际经济关系中,离开了国际货币金融法所形成的秩序,各种国际经济活动将难以顺利进行;同时,一国所适用的国际货币金融法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又决定着该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方式和效率。

国际货币金融关系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这种关系最初表现为不同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关系。

15世纪后,地中海地区逐步成为世界贸易中心,随之出现了跨国界的信用关系。

美洲新大陆的发现和新航道开辟后,伴随着欧洲列强对外进行经济、政治和文化扩张的进程,欧洲各国的银行逐步在其他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建立起世界范围内的银行网络。

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大量的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便应运而生。

早期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各国的国内法。

从17到19世纪,英、法、德等国先后颁布了一些金融法规,对国际间的货币兑换、支付关系和信用关系作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曾有力地促进了国际金融事业的发展。

尤其是英国制定的金融法对国际金融关系及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世界范围内的国际货币金融法规的制定始于二战后的布雷顿森林会议,该会议建立了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核心的世界性货币金融法律制度,首次对国际货币兑换、国际借贷和国际担保等作了有效的国际安排。

此后,地区间的国际货币金融协议、多边和双边国际货币金融协定大量产生,形成了内容丰富多彩的国际货币金融法体系。

严格地讲,国际货币金融法包括国际货币法和国际金融法两个性质有别但又密切联系的法律部门。

国际货币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因国际货币管理活动而产生的国际货币关系的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的总称,它规定的是关于国际货币的兑换、流动和汇率方面的法律规则。

国际金融法教学设计 (2)

国际金融法教学设计 (2)

国际金融法教学设计一、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具备以下能力:1.理解国际金融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规;2.掌握国际金融市场的运作和金融工具的种类;3.能够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应对方法;4.具备国际金融法实务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素质。

二、教学内容1. 国际金融法基础1.国际金融法概述2.国际金融法原则和法律体系3.国际金融法实务与案例分析2. 国际金融市场1.金融市场的分类和特点2.金融工具的种类和运作原理3.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和法规3. 国际金融交易法律风险1.国际金融交易的各种风险2.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风险3.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应对方法4. 国际金融法实务1.资本市场与股票募集2.合同法律分析3.贸易融资与货币汇率三、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1.课堂讲授:教师在课堂上通过讲解和演示来介绍国际金融法相关知识。

2.讨论:以案例为基础,引导学生进行研究和探讨。

3.实践:通过模拟案例、项目实训等方式,让学生亲自实践,增强实际操作能力。

4.自主学习:学生通过调研、文献查阅等方式主动学习。

四、考核方式1.课堂表现:包括课堂出勤率、听课情况、互动参与等。

2.作业:包括案例分析、论文撰写等。

3.期末考试:综合考查学生对于本课程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教学资源1.课本:美国法系课本《国际金融法案例分析》2.期刊:《国际金融研究》、《国际金融法律评论》等3.电子资源: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网站、泰晤士高等教育出版社教育资源网站等。

六、教学评价本课程在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运用、考核方式的选择等方面都充分考虑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合逐步开展国际化教育、财经类教育等方面的教学。

经过多年实践,该课程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受到了学生和教师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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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汇兑本位制


这是一种在金块本位制或金币本位制国家保持外汇, 准许本国货币无限制地兑换外汇的金本位制。在该制度下, 国内只流通银行券,银行券不能兑换黄金,只能兑换实行 金块或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国际储备除黄金外,还有一 定比重的外汇,外汇在国外才可兑换黄金,黄金是最后的 支付手段。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要使其货币与另一 实行金块或金币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比率,通过无 限制地买卖外汇来维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这两种货币制度在1970年 代基本消失。
二、汇率制度



(一)各国现行的汇率制度 (二)《基金协定》关于汇率安排的主要准则 (三)人民币汇率问题 汇率是一国货币折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比价, 也可以说是用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另一国货币 的价格。 汇率制度主要规定本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 汇率关系、汇率波动的幅度和干预汇率变动的 方式等。
(二)《基金协定》关于汇率安排的 主要准则

1.一般义务 2.监督制度 3.磋商程序
1.一般义务




(1)尽量以自己的经济和金融政策来达到促进有秩 序的经济增长这个目标,既有合理的价格稳定, 又适当照顾自身的状况; (2)努力通过创造有秩序的基本的经济和金融条件 以及不会产生反常混乱的货币制度来促进稳定; (3)避免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来妨碍国际收支 有效的调整或取得对其他成员国不公平的竞争优 势; (4)奉行同本款所规定的保证不相矛盾的外汇政策 。
一、国际货币制度概述

(一)国际货币制度的概念 (二)近现代国际货币制度
(一)国际货币制度的概括对内货币制度和对外货币制度两 大方面。 各国对内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依法确定本 位货币及其名称和货币单位;2、本位货币和辅币的 铸造及流通程序;3、以及纸币的发行程序和准备金 制度等。 各国对外货币制度的内容通常包括:1、各国货币的 可兑换性及对国际支付所采取的措施 ;2、各国货币 比价的确定,即建立汇率制度;3、对黄金、外汇流 动与转移的管制;4、国际储备的建立;5、国际债权 债务的清算制度。
二、国际金融法的体系



(1)国际金融法总论; (2)国际货币制度; (3)国际银行监管制度; (4)国际贷款及担保制度; (5)国际证券制度; (6)国际支付制度; (7)国际金融组织制度; (8)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
第二节 国际货币制度


一、国际货币制度概述 二、汇率制度 三、外汇管理制度 四、国际储备制度
国际金融关系


一类是跨国资金融通关系,即国际借贷关系、 国际证券发行与流通关系,它们是国际金融关 系的核心内容; 另一类是与跨国资金融通关系有密切关系的其 他关系,包括国际货币汇兑关系、国际货币合 作关系、融资担保关系、国际融资监管关系、 国际结算支付关系等,它们往往是发生跨国资 金融通的必要前提。
(1)金币本位制


这是金本位货币制度的最早形式,亦称为古典的 或纯粹的金本位制,盛行于1880一1914年间。自 由铸造、自由兑换及黄金自由输出入是该货币制 度的三大特点。在该制度下,各国政府以法律形 式规定货币的含金量,两国货币含金量的对比即 为决定汇率基础的铸币平价。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各国纷纷发 行不兑现的纸币,禁止黄金自由输出,金本位制 随之告终。
国际金融条约




第一,1944年在布雷顿森林召开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 议上缔结的、后经数次修订的《基金协定》和《国际 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第二,GATS及其《关于金融服务的决议》、《关于 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书》等附件,以及1997年12月 达成的《全球金融服务协议》。 第三,《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国际保付代理公约 》、《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等国际金融交易 公约。 第四,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北美自由贸易协 定》为基础的欧盟金融服务指令、北美金融服务规则 等。它们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区域金融法的代表。
国际金融惯例



国际金融惯例可以分为国际金融交易惯例和国 际金融监管惯例。 国际金融交易惯例:例如国际商会编撰的《跟 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托收统一规则》、《 合同担保统一规则》、《见索即付担保统一规 则》、《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等; 国际金融监管惯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 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及其修正案《新巴塞 尔资本协议》、《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等 。
牙买加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改革。 2、推行黄金非货币化。 3、增强特别提款权的作用。 4、增加成员国基金份额。 5、扩大信贷额度,以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 融资。
牙买加体系的运行

1、储备货币多元化 2、汇率安排多样化。 3、多种渠道调节国际收支。 主要包括: (1)运用国内经济政策。 (2)运用汇率 政策。 (3)国际融资。 (4)加强国际协调。 这主要 体现在:①以IMF为桥梁,各国政府通过磋商, 就国际金融问题达成共识与谅解,共同维护国际 金融形势的稳定与繁荣。②新兴的七国首脑会议 的作用。
2.布雷顿森林体制

布雷顿森林体系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作为 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 各国货币则与美元挂钩,并可按35美元一盎司 的官价向美国兑换黄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 美元可以兑换黄金和各国实行可调节的钉住汇 率制,是构成这一货币体系的两大支柱,国际 货币基金组织则是维持这一体系正常运转的中 心机构,它有监督国际汇率、提供国际信贷、 协调国际货币关系三大职能。
2、浮动汇率制



浮动汇率制按照政府是否干预区分,自由浮动和 管理浮动两种: 1.自由浮动又称清洁浮动,它是指政府对外汇市 场不加任何干预,完全听任外汇市场供求的力量 自发地决定本国货币的汇率。 2.管理浮动又称“肮脏浮动”,它是指政府对外 汇市场进行或明或暗的干预,以使市场汇率朝有 利于自己的方向浮动。
国际金融关系是超越一国领域的金融关系
它不仅包括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 国际组织之间发生的金融关系,而且包括分属 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以及它们与国 家、国际组织之间所发生的金融关系。

(二)国际金融法律规范






1.国际金融法是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 规范的总和 (1)国际金融条约。 (2)国际金融惯例。 (3)涉外金融立法与惯例。 2.国际金融法是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实体法规范和 程序法规范的总和 (1)金融公法性规范与私法性规范相互交融、相互 补充。 (2)金融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相互促进、相辅 相成。
2、牙买加体系的缺陷



(1)在多元化国际储备格局下,储备货币发行国仍 享有“铸币税”等多种好处,同时,在多元化国 际储备下,缺乏统一的稳定的货币标准,这本身 就可能造成国际金融的不稳定; (2)汇率大起大落,变动不定,汇率体系极不稳定 。其消极影响之一是增大了外汇风险,从而在一 定程度上抑制了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活动,对发 展中国家而言,这种负面影响尤为突出; (3)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并不健全,各种现有的渠道 都有各自的局限,牙买加体系并没有消除全球性 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
牙买加体系的主要特征



浮动汇率制度的广泛实行; 各国采取不同的浮动形式,国际货币体系变得 复杂而难以控制; 各国央行对汇率实行干预制度; 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历产和记帐单位的 作用大大加强; 美元仍然是重要的国际储备资产。
对牙买加体系的评价 1、牙买加体系的积极作用



(1)多元化的储备结构摆脱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各 国货币间的僵硬关系,为国际经济提供了多种清 偿货币,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储备货币供不应求 的矛盾; (2)多样化的汇率安排适应了多样化的、不同发展 水平的各国经济,为维持经济发展与稳定提供了 灵活性与独立性,同时有助于保持国内经济政策 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3)多种渠道并行,使国际收支的调节更为有效与 及时。



1.国际金融关系的涵义分析 (1)国际金融关系是一种国际经济关系。 (2)国际金融关系是以国际金融为特定内容 的经济关系。 (3)国际金融关系是超越一国领域的金融关 系。 2.国际金融关系与其他国际经济关系比较 (1)国际金融关系与国际贸易关系比较。 (2)国际金融关系与国际投资关系比较。
金本位制崩溃的主要原因



第一,黄金生产量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商品生产 增长的幅度,黄金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商品流通 需要,这就极大地削弱了金铸币流通的基础。 第二,黄金存量在各国的分配不平衡。1913年末, 美、英、德、法、俄五国占有世界黄金存量的三 分之二。黄金存量大部分为少数强国所掌握,必 然导致金币的自由铸造和自由流通受到破坏,削 弱其他国家金币流通的基础。 第三,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黄金被参战国集中 用于购买军火,并停止自由输出和银行券兑现, 从而最终导致金本位制的崩溃。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货币制度 第三节 国际贷款制度 第四节 国际银行监管制度 第五节 国际证券制度
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概述

一、国际金融法的概念 二、国际金融法的体系
一、国际金融法的概念

(一)国际金融关系 (二)国际金融法律规范
(一)国际金融关系
(2)金块本位制

这是一种以金块办理国际结算的变相金本位 制,亦称金条本位制。在该制度下,由国家储 存金块,作为储备;流通中各种货币与黄金的 兑换关系受到限制,不再实行自由兑换,但在 需要时,可按规定的限制数量以纸币向本国中 央银行无限制兑换金块。可见,这种货币制度 实际上是一种附有限制条件的金本位制。
2、浮动汇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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