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煤矿安全互保联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强化职工团结协作精神,构建安全和谐的矿山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煤矿及其所属单位。
三、互保联保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互相保护;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4. 群策群力,共同维护矿山安全。
四、互保联保组织机构1. 成立互保联保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互保联保工作;2. 各班组设立互保联保小组,负责本班组互保联保工作的实施;3. 各岗位职工为互保联保成员。
五、互保联保内容1. 互相监督:各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矿山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他人不安全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防止事故发生;2. 互相提醒:各成员应关心他人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共同采取措施消除隐患;3. 互相保护:各成员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应相互帮助,共同应对,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4. 互相学习:各成员应相互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共同提高安全素质;5. 互相支持:各成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支持,形成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六、互保联保责任1. 各班组互保联保小组负责本班组互保联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2. 各岗位职工应积极参与互保联保活动,履行互保联保责任,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3. 对违反互保联保制度、不履行互保联保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互保联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互保联保制度、不履行互保联保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联系包保职责制度范本
煤矿联系包保职责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包保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区正常生产、建设、停产、停建的煤矿。
三、包保责任1.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矿井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领导。
2. 矿领导分别对各自的包保区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3. 各部门、区队负责人对本部门、区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4. 班组长对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包保职责1. 矿长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2)组织制定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督促、检查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5)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 矿领导职责:(1)按照分工,负责所包保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定期到所包保区域进行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3)参加所包保区域的安全会议,指导区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所包保区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所包保区域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3. 各部门、区队负责人职责:(1)对本部门、区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落实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5)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4. 班组长职责:(1)对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措施。
(3)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5)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五、考核与奖惩1. 矿井安全生产包保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煤矿安全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度模版一:联保责任1、互相监督,照顾对方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和严格遵守矿上的矿规矿纪各种规章制度。
2、互相督促对方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发现不安全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4、互相检查设备,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联保组成员有责任对任何违章作业者进行警告,及时制止,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6、进行危险性作业时,进行监护;联保组成员有责任做好班前的安全思想教育,并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7、发生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互相共同承担责任,承担处罚。
二:联保范围1、同一工作面,所有职工负联保责任2、安瓦员对所在工作面管辖内的职工负连带责任3、班组长对所在工作面管辖内的职工负连带责任4、坚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无死亡事故。
5、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减少盗窃案件发生。
无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
6、无吵架、斗殴、无理取闹等干扰正常工作事件。
7、保证生产活动中人身安全不受危害;不发生恶性事故;保证生产设备安全,不使煤矿企业资产遭受损失。
8、按照签订的安全承诺书的总体要求,全面抓好安全工作。
9、加强培训,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10、各班组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糸应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准确上报班组情况。
针对以后工作中出现的事故,本制度未提及的事项。
按照公司有关处理规定执行。
煤矿安全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度模版(2)煤矿安全是煤矿生产和管理中的首要任务,对于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区的生产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需要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自保、互保和联保责任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煤矿安全责任制度的模板,供参考。
一、安全自保责任制度1.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设施安全可靠,提供煤矿作业时的必要条件和环境。
2.煤矿企业要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安全责任归属,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安全例会制度
煤矿安全例会制度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安全例会制度
一、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听取各单位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
3、对矿内发生的重大人身事故和非人身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检查近期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并追究责任,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相应处罚。
二、具体要求:
1、矿每周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例会,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具体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二点,会议地点在矿调度会议室。
3、会议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
4、会后由安全科负责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写出纪要,并做好相应的落实监督。
5、无故不参加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安全科汇报上次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出相应的处罚。
煤矿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5篇)
煤矿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煤矿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班组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班组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包括生产、施工、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三条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联保互保制度。
第四条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保障。
第五条煤矿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应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定,并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技术体系各项管理规定
一防治水及技术部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联席制度1、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会配合,相会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2、设计人员需地测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组提供设计图,并在公司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1地测组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生产人员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组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防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组.3各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整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组.4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组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区队.专业隐患排查制度1、地测防治水部门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主管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2、隐患级别确定遵照矿内规定分A、B、C或一、二、三三级.3、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4、C级隐患由地测防治水部门指定责任人,制定整改,并负责实施.5、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6、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地测防治水部门负责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每年需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4、每年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透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备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账,记录建档.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账,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查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照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报的年度、季度、月度预报,由地测防治水科编制,地质副科长审核后报地测副总、总工程师审定.水害预测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正规水文地质预报.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的地点、范围、水害类型、对生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防治措施等.2、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无因误报、错报造成水害事故.必要时,应做出临时预报,并有文字和图纸.月度水害预测预报于当月生产计划下达后5天内编制完成,经矿总工程师审定后,再上报、下发,各接收单位负责人签收.3、重大水患的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并签收.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地测防治水科每年年初,根据当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上报公司并组织实施.5、地测防治水科在每月月度采掘计划下达后5天内,召开矿井水情水害隐患排查专题会议,编制月度水情水害排查表,逐一对各采掘工作进行水害排查,定防范及整改措施,定责任人,排查结果报送安监科、调度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矿领导.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修正和补充.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6、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及时将水害防范及整改措施下发到采掘等相关施工单位,安监科加强对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7、地测防治水科、安监科负责及时监督水害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措施处理.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三下”采煤技术措施由煤业公司审查,报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核.2、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煤业公司审批、报山西煤管局备案.3、采区地质说明书,报煤业公司审批.4、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5、薄煤层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综放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并报煤业公司审批.6、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启封孔和长观孔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7、一般探放水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特殊情况报煤业公司审批.8、矿井年度、月度地质“三量”、年度储量报表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9、测量贯通通知单由测量组按规定提出,经部长审核,报矿安监处、技术部觉进组、调度室、通防工区、掘进工区等会签后,由公司分管经理和分管掘进的副总批准,分发有关单位.10、测量贯通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控制网测量方案必须经部长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后,报煤业公司审核.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矿井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炭生产建设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在煤矿生产建设中地质测量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双重任务.为此在地测工作上必须严格地执行地测工作和质量和事故分析制度,才能使地测工作在煤矿生产建设中起到参谋、保证、监督作用,更能促进地测工作质量不断的提高,来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1、地测工作必须树立面向基层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做到急为生产所急,想为生产所想,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地测问题,如因地测人员没有及时为生产创造条件而影响生产或给生产造成返工浪费要追查责任者的责任.2、地测工作必须经常深入实际亲临现场调查搜集生产中介揭露出来的地质构造及各种地质水文地质现象,并及时分析研究系统整理,如发生资料搜集不全丢失后而影响生产要进行分析追查岗位者的责任.3、地测工作依据设计,施工部门的委托书,按规定要求内容,按时保质保量给预挂延线标定及各类地测资料的提供工作,否则影响施工、设计、措施的编制要追查分析有关地测人员责任.4、水文地质防探水工作经常调查搜集水文地质资料充水因素及其变化,掌握水情水害情况,严格执行防探水规程,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因工作失职不坚持原则而发生透水窝水事故要分析追查防探水工程技术员的责任.5、矿山测量工作,罗盘导线,经纬仪导线,严格按规程要求的精度和允许误差,贯通测量必须编制设计,导线敷设图,提出误差预计,限差要求及允许偏差值,保证准确贯通,不达到要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责任者.6、经纬仪各级导线测量按规程执行进行复测复算,精度符合要求,误差不能超过规定,否则必须检查测量方法仪器精度上是否有问题后在进行复测.7、地测各种原始记录严格按格式内容填记,不许乱写乱划及涂改,保存完整齐全,按顺序装订成完备的原始资料,如发现不按格式填记,保存不全,追查本人责任.8、地测各种设计说明资料总结台账卡片登记表等文字材料均应达到标准系统化和规范化,并有索引目录,做到查找方便,统一保管,达不到标准的追究其责任.9、地测各种原因,局部图做到图种齐全,资料完整,线条均匀,注记清晰,图裂比例尺均符合标准要求,图清洁美观等,否则进行分析,追究描制人员的经济责任.10、地测工作中所有各种仪器设备计算工具等,做到账务卡三对口,设计人及使用者分头保管的责任制,发现丢失损坏,进行分析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测量部分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 3 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2、3000 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 20-30 米,煤巷 30-40 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 或 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 或 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 或 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2000 或 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1000 或 1:2000 6井筒断面图1:200 或 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 或 1: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 3-6 个月填绘一次.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地质部分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14、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15、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16、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17、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技术补充规定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1、掘进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科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2、各类巷道开工前,队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测科申请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3、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掘进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掘进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4、掘进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本队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科,出现突水现象,技术人员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5、掘进队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本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6、掘进队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 ,30 米探一次与地测科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扒渣机移动位置等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7、掘进队有探放水任务,掘进跟班技术员要对本队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 30m 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 通知地测科,以便地测科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8、掘进队所在巷道施,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科或地测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地测科和生产科设计要求.9、施工时掘进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单后给线,掘进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掘进队应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工作,对所给中腰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10、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11、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工作前,跟班队长或班长、验收员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12、每掘进 30—40 米激光指向仪控制的中心线和腰线除外巷道的中、腰线,由掘进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巷道中心线和腰线进行往前延设,记下延线记录并向地测科汇报.13、使用激光指向仪区队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14、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科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掘进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测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15、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科汇报.16、地测科下发的施工联系通知单是各科室施工的重要依据,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存档.17、掘进技术员严格执行联系单数据,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地测安全办公会制度1、每月有副总以上领导主持召开一次防治水安全办公会,参加人员由机关安全生产、机关科室负责人、生产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时间为每月5日下午4:00,地点在项目部四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2、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成员不得无故缺席.3、安全办公会内容:1传达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2汇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的执行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落实的和整改,责任到人.3检查上月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并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4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讨论、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防范,确定安全工作重点,防止同类重复发生.5会议内容记入安全办公会议记录本,并按规定整理归档,实行参加人员签到.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地测工作是煤矿建设中技术工作的基础.由于构造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对地测资料要进行定期分析,经常研究和准确的推断,综合性的整理保管,才能为生产建设提供比较准确可靠地地测资料,促进生产的发展.1、地测人员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对地质现象及构造进行详细素描,通过分析研究对照整理成完整的系统资料,去指导生产,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并妥善保管.2、矿井地质报告按规定每8-10年修编一次,地质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收集资料,每年末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究整理逐渐完善系统,为修改报告提供可靠资料数据报告书经上级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为生产正式使用,并存入资料一份,进行保管.3、水平延深,盘区地质说明书咋原掌握和揭露出来构造资料经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编制.4、采区地质说明书在盘区地质资料核实掘出巷道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地质说明书,在掘进巷道中收集到的各种构造及各种要素,经分析整理和上下顺槽对照衙编制准确可靠地回采地质说明书,分别在设计前15天和回采前5天提出资料,由地质组保管,以便生产中加以完善和系统,在回采后经综合整理系统,在教资料室,入档入柜,妥善保管.5、受水威胁地区防探水设计在已掌握地质资料基础上应认真对地区水害行至危险程度,防探治方法措施给予及效果等诸条件下进行设计,该工程结束后提出总结报告交资料室入卷入柜保管.6、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防探水技术人员根据矿年季月生产地区安排计划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及预测工作,提供出这些地区内构造变化,断层、顶板情况,水文条件,水害性质,威胁条件及建议,防范措施等年季月地质预报,该资料由地质组装订成册妥善保管.7、煤矿必备各种地质测量基本原图,每月初由分管地质测量科长组织技术人员描图员各自负责的图纸进行一次全面校对和分析,严格按要求达到图纸标准化,新图必须经各级领导鉴定后方可提供资料为生产使用,原图由分管描图员保管.8、地质测量工作人员对外业调查收集来的资料及记录本当日进行分析整理,弄出正规的资料填图入卡由自己保管,为以后提供资料做好准备及依据.9、矿井储量集散量管理工作要在生产过程中定期进行储量分析工作,通过分析找出储量变动和各项损失的原因,以便为生产提供储量数据和减少不合理损失,提高煤炭回收率,并将测量变动范围及数量及时填绘到各种储量图中,做到妥善保管有据可查.10、所有地质、测量资料必须每季进行一次全面分析、修改并填图.11、随着采掘生产,根据新揭露的地测资料,及时对原有资料进行修改、补充.12、资料的定期分析由分管部长或技术主管牵头组织,各专业组长负责实施.13、地测图纸由绘图员负责保管,各专业组长负责管理本专业组的技术资料.14图纸资料保管不善,出现责任事故者,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5、为满足矿井设计、生产需要,各专业组应及时提供矿井生产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准确可靠.16未经审校的资料,不能提供生产使用.17如果因为地测资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准确,而影响矿井或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1、钻探设备、测量仪器仪表属专用设备,未经矿领导比准,科主管科长同意任何人无权私自外借,如领导批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留下借条待查.2、钻探设备工具、测水仪表由专业人负责保管,并进行登记物账卡对口,借用进行登记,办理借用手续.3、各级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经常用的仪器有测量组保管,并设专人专柜,专人负责擦洗维修保养,保存完好.4、测量精密仪器由科办事员保管,保存完好.5、其他各项小型工具材料有办事员统一保管,领料开票入库登记.6、办公室内公用设施有办公室自己保管,如发生丢失,无故损坏,有本室人员共同负责赔偿.7、小型仪表工具达到报废期限,由办事员进行登记,交旧领新.8、各级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测量仪器到达报废期限,精度达不到要求,难以维修,经单位出具证明,报矿申请报废.。
山西省安全生产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山西省安全生产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03•【字号】晋政发[2008]30号•【施行日期】2008.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安全生产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晋政发[2008]30号二○○八年十一月三日)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厅(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议题,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省安监局、省煤炭局、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职责,牵头建立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成员。
第五条联席会议应当在牵头单位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进行调研。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的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制定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第八条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第九条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并会签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省政府安委会。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组织1. 煤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2. 安全生产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
3. 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参加。
三、会议内容和任务1.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 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 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 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5. 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四、会议准备和通知1. 会议前,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主题和议程,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会人员。
2. 会议记录人负责准备会议记录用品。
五、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2. 开会时务必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3. 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4.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六、会议记录1. 准确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主要内容等。
2. 会后,将会议记录及时归档,并报送相关部门。
七、考核与奖惩1. 会议组织和参会情况将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2. 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参会人员,将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八、制度的修订和废止1. 本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2. 本制度的废止需经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施行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其他事项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执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需结合煤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以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事故为根本目的,采取相应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措施,规定了煤矿生产环境、设备、工艺、操作、人员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责任人应尽的职责和责任。
因此,制定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起作用的关键。
一、推行全员责任制全员责任制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全员责任制要求企业和企业员工间建立“共同防范、共同监管”的机制,既要树立企业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合理分配生产成果和依法行业和监管部门必须承担生产安全责任的态度,又要倡导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协助上级管理层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思想。
二、建立生产安全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生产安全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是由政府、企业和相关部门、协会商会组成的,旨在探讨煤矿生产安全问题,协调各方面资源、加强监督、规范制度、提高效率、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生产安全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可通过间接协调企业和监管部门、协会商会等机构的各个方面力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和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同步记录和纪录安全生产事件,协作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实现监控预防质量。
三、对煤矿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评估分类管理及评估是煤矿生产安全问题中有效加强监督和管理的一种方法,对企业进行多方面评估、进行科学作业、以科学措施对规范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而达到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承担其责任的目的。
煤矿企业在总评估中,应注重其生产安全环境、员工素质和工程技术,并制定针对性的对策和行动计划,及时落实和记录,使煤矿生产安全问题得以有效避免和预防。
四、建立中央安全监控中心和地方安全监控中心中央安全监控中心和地方安全监控中心即是利用先进技术、专业设施和网络平台,实时监测企业生产安全状况和相关数据,按时提供相关报表和安全分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即时调查核实和限制操作,有效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人民大众的关注。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范文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篇1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把握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监管绩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相关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重大决策;审议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第三条县安监局、县建委、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牵头建立专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县安监局牵头建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建委牵头建立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交通局牵头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公安局牵头建立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质监局牵头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其他县级部门应根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牵头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四条各牵头单位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确定相关部门和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第五条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第六条联席会议应在牵头单位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调研。
第七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现职干部担任。
联络员如有变更,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制定联席会议规范、详细的议事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人主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参加。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的意见(试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渝府办〔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的意见(试行)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产煤区县)属地责任和监管监察部门属事责任,切实推动煤矿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补短板、堵漏洞、抓重点、治弱项。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落实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以“防大风险、治大灾害、控大事故”为核心目标,进一步强化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效能,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强化落实区县属地责任(一)强化责任担当。
产煤区县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包括煤矿领域在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县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煤矿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煤矿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产煤区县建立党政领导联系煤矿安全制度,辖区每个煤矿至少有1名党政领导联系,定期指导、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煤矿联动管理制度
煤矿联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联动管理,提高煤矿联动管理效率,保障生产安全,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煤矿联动管理工作。
第二条煤矿联动管理是指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协作、相互衔接,形成有机整体,共同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实现煤矿生产目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联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高效运行。
第四条煤矿联动管理应当根据煤矿的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五条煤矿联动管理应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形成高效的管理决策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煤矿联动管理机构包括矿长办公室、生产管理部、安全监督部、设备维护部、后勤保障部和应急管理部等。
第七条矿长办公室是煤矿联动管理的决策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煤矿联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负责煤矿生产计划制定和执行,协调各部门间的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安全监督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十条设备维护部负责煤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提高设备利用率。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部负责煤矿生产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宿、交通、物资保障等,保障生产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应急管理部负责煤矿生产中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减少损失,确保生产和职工的安全。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矿长办公室负责领导煤矿联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生产管理部负责煤矿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定期进行生产进度的调度和安排。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部负责煤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后勤保障部负责煤矿生产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宿、交通、物资保障等。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4篇)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性、综合性和有效性,规范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组织和运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和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委员会。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四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推动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包括主任委员、办公室和技术专家委员会。
第六条主任委员是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负责人,负责主持联席会议的工作,对联席会议的工作负总责,向企业主要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
第七条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执行机构,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和会议记录;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和处理相关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投诉。
第八条技术专家委员会是联席会议的技术顾问机构,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咨询,具体职责包括:研究和评估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参与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组织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演练;提供技术指导和解决方案。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下发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提前一周发送给各委员单位。
第十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议题由主任委员和办公室确定,与会委员也可以提出议题。
会议的议题应涵盖企业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水平评估、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按照法定和合法的程序进行,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使我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井然有序,有条有理地进行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在管委会范围内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学习安全生产法、各项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文件精神。
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二、在由有关责任部门参加的安全联席会议上讨论研究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施工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使之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三、每月召集包括各部室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内的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针对各部门及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及实施方案。
四、各部门科室定期召开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安全生产会议,根据区域内实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五、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东丽湖管委会
二0一二年十月。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6篇)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为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建立起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____、省市____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议题;____对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进行调研;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由市安委会办公室____,市安监局、市建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煤管局、市农牧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
五、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市安委会办公室应当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六、联席会议以____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市政府。
对难以协调一致和解决的问题,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市安委会或市政府决定。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责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____(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煤矿安全生产安委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委会组成人员如下:(一)主任:由矿长担任,负责安委会的全面工作。
(二)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三)委员: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设备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安委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
(二)研究、制定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八)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八条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安委会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二)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三)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
(四)负责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的组织和协调。
(五)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安委会会议制度(一)安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议题由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经主任批准后,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三)会议应做好记录,并由主任签字确认。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目的和基本原则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将企业各级组织有效协调起来,形成统一管理、协作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系统、连续、有序开展。
2.基本原则: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全员参与。
三、组织结构1.总联席会议: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决策。
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负责人组成,由企业领导班子指定主席,每月召开一次。
2.分联席会议:分工负责的部门分别召开的会议,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讨论和解决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问题。
每周召开一次。
3.专题联席会议:针对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召开的会议,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
按需召开。
四、职责和权限1.总联席会议的职责和权限:(1)研究和决策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计划和预算的制定和调整;(2)制定安全生产的基本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评估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4)批准重大安全设备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投资计划;(5)审议和批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
2.分联席会议的职责和权限:(1)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2)安排和组织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3)组织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防范和消除安全问题;(4)负责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程序1.总联席会议程序:(1)会议由主席召集,主席由企业领导班子指定;(2)会议前需事先制定会议议程,明确讨论的议题;(3)会议期间,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各成员按序发言;(4)会议记录由专门的记录员负责,会议纪要需在24小时内发送给与会人员;(5)会议纪要需由与会人员签署确认后生效。
煤矿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三篇)
煤矿生产安全联系制度煤矿生产安全是煤矿行业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煤矿企业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实施和改进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
一、制度目的煤矿生产安全联系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加强煤矿企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形成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闭环。
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确保各个层次和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动、问题解决和责任明晰,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煤矿生产安全的改进和提高。
二、制度内容1.煤矿生产安全联络小组煤矿企业应该成立煤矿生产安全联络小组,由企业领导任命,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生产安全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生产、安全、技术、质量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该小组负责制定煤矿生产安全联系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交流信息、解决问题、落实措施。
2.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煤矿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的联系和协作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部门与安全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生产部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生产情况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安全部门要加强对生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培训。
(2)安全部门与技术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安全部门需要与技术部门及时沟通,了解技术改进和设备维护情况,以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生产的安全性。
(3)安全部门与质量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安全部门应与质量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出厂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4)安全部门与供应商、客户的联系与协同:安全部门需要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了解供应链的情况,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信息共享和问题解决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问题解决,建议建立电子化的信息系统。
通过该系统,各个部门可以实时获取生产、安全、质量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问题和解决方案。
同时,可以建立问题台账和改进纪录,以便进行问题追溯和整改。
煤矿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
煤矿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
是指不同班组之间相互联络、联动,共同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种制度措施。
具体来说,煤矿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班组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各班组之间要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包括危险源排查情况、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以及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 资源互助与共享:各班组之间要加强资源互助与共享,共同利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设备、工具和应急救援设施等资源,确保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能力。
3. 互相检查与监督:各班组之间要定期进行互相检查与监督,共同推动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班组安全生产标准的一致性。
4. 互相学习与培训:各班组之间要开展互相学习与培训,共同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和知识水平,分享经验和教训,提高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
5. 共同应对突发情况: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情况或突发重大安全风险时,各班组要互相支持和协助,共同应对,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
通过实施煤矿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能够加强各班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生产安全联席制度云脚煤矿技术科二零一五年一、煤矿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内容:①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②总结分析一月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
③研究确定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④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⑤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4、设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技术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
凡口头联系,地质人员有权拒绝。
2.设计人员需技术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⑴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及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要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补充勘探。
⑵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两年前通知技术部门,技术部门要在设计前半年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
⑶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组,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⑷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十五天内提交。
⑸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⑹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质组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要求,保证地质人员有足够的调查、制图时间。
⑺设计部门给技术部门提供的设计必须附有设计思路及依据,特别是煤柱留设依据,保证地质储量管理工作的进行。
⑻设计部门涉及到储量变动的设计变更,必须附有理由,以便地质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规定上报公司。
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⑴技术部门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⑵各类巷道开口,施工队组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技术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提供,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部门。
凡没有通知技术部门而施工的队组,视做三违报安监处处理。
⑶各施工队组技术人员必须定期与技术部门联系,及时将工作面出现的地质情况汇报技术部门;遇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对未执行者进行处罚。
⑷施工单位对地质调查和超前地质钻探进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技术部门应将掌握的地质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区队。
对不配合者进行处罚。
⑸当掘进工作面在接近老空、老窑、封闭不良钻孔等危险区前地质组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书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并编写设计措施,组织钻探。
4.与通风部门的业务联系:⑴通风部每月将风量报表(日报、旬报、月报)报技术部门。
⑵在工作面打预抽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技术部门,以便技术部门对需要物探的工作面事先组织物探。
⑶将每月瓦斯抽采报表、年、月度防突措施计划报技术部门。
⑷抽采公司是矿井防治水“有掘必探”的具体落实单位,负责对所有开掘头(利用瓦斯预抽)进行超前探测工作。
每周五抽采公司将打钻成果(钻孔位置、方位角、倾角、孔深、煤岩、及出水征兆情况等)报地质部门,遇特殊情况随时联系。
⑸对于揭煤巷道,技术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通风部门。
三、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矿井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是矿山的“眼睛”和“侦察兵”,对煤矿生产和采掘工程质量起着重要的保证和监督作用。
为使地测工作更好地为生产安全服务并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层层位、煤体结构、煤层厚度及顶底板特征发生显著异常,且可能对安全有影响时,地测科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和生产部长联系汇报。
第二条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时,地测部门应及时观测,收集资料,分析研究断层性质及断层要素,并将综合分析研究情况或解析结果向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及安监部门联系汇报,以便采取过断层的安全技术、探放水措施。
第三条采掘工作面遇断层破碎带、节裂发育带、淋水带及软弱层坍塌带,地测部门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及生产科联系汇报,以便加强安全措施。
第四条采掘工作面接近(距可能积水区的积水外缘60米,即各水警戒线)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水煤矿、陷落柱及可能与地表水体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地测部门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和安监部门发出通知单,以便采取探放水及其它安全措施。
探水线位置的确定,必须报总工程师确定。
第五条当贯通的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m、煤巷中剩下20~30m(快速掘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时,测量负责人应以书面报告矿总工程师,并通知安全监察、生产科和采掘队等有关部门。
第六条在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露的各煤层,当掘进工作面距煤层20m(因为10m以外开始打钻)时,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书面报告,并通知安监、生产生施工等有关部门。
第七条对于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当井巷掘进至距离断层交面线30m(因为不得小于20m开始探水)时,地测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及安监部门发出通知,以备超前探水。
第八条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隔水煤柱。
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测量组应复查煤柱的可靠性,并将复查结果向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及安监部门联系汇报。
第九条回采工作面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采前应查明充水因素并预计涌水量;地测部门应在回采地质说明书中提出是否需要防探顶板水的具体建议。
第十条对于穿过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封闭不良的钻孔,在与采掘工作面相遇前,地测部门应根据不同情况,在回采或掘进地质说明书中提出是否需要探水或留设隔水煤柱等措施。
第十一条预计采后形成的导水裂缝带顶点波及到地表水体或预计的地表变形值超过建筑物允许地表变形值时,地测部门应在采掘地质说明书中提出是否留设防水安全煤岩柱或建筑物压煤开采的可行性意见。
第十二条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工程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地测部门应及时报告矿总工程师和安监部门。
(一)掘进巷道与积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小于巷道掘凿高度的10倍者;(二)在水淹区下方的邻近煤层开采时,隔离岩柱的尺寸小于导水裂缝带的最大高度,加上水淹区的底板破坏尝试和保护带的厚度之和者(防水隔离煤岩柱的计算与留设方法参阅《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附录六)。
四、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制度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做好我矿的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水害防治奠定基础,特制定《金龙川煤矿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制度》。
一、矿井地质、测量预测预报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是在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文地质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
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种类:包括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雨季及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预报。
1、月度预报地测部门根据矿井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24日前编制下一月度矿井水文地质预测月报(可与矿井月度地质预测预报合并编制)。
2、季度预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根据矿井下一季度采掘工程计划,编制下一季度的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3、年预报每年2月末以前,地测部应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及充水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编制年度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临时预报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调查分析采掘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问题或险情,及时发出水文地质临时预报。
雨季期间,定期对地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地表水害或影响矿井井下安全生产的水情水害问题时,及时发出预报。
三、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内容: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需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意见等。
要求有文字、图纸,做到图文并茂,能够指导生产和满足生产所需。
四、地质、测量预测预报编制要求:1、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要在充分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和综合分析基础上,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结合水文物探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做到有理有据。
2、各类预报要妥善保存,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
并存入地质测量部档案室。
3、各类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期末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得失,不断提高预报准确率。
4、水害类型复杂或重大水文地质问题,必须集体分析研究,执行会审制度,做出预测预报。
五、瓦斯预测预报制度1、成立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安全调度指挥中心主任、机电副矿长。
成员:地测科长、通风副科长、安全科长、技术科长、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探放水队长、采掘队长、地测科技术员、通风科技术员、技术科技术员、采掘技术员、机电科技术员、机运队技术员、调度室技术员。
2、明确工作职责3、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依据本井田水文地质和瓦斯地质情况设计出适合本矿的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流程和预报评级规范,对资料的内容进行精简和分类,对评级标准进行细化,使在实际操作中更具可行性和有效性;4、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办法、流程发生矛盾,不能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要及时修改制度和流程,将工作作为一项动态的、实时的管理系统;5、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紧密结合矿井采、掘过程,针对每个生产地点的地质构造、瓦斯赋存和生产矿压变化等条件,明确工作思路。
建立通风、地质、抽采、矿压、生产各系统的分级预测评级标准;6、各系统要及时将取得的数据上报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进行分析评级,制定相应措施,及时反馈到生产科室和队组,有效指导队组进行采掘作业,使瓦斯防治工作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7、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对瓦斯含量超标、预测预报值超标、效果检验值超标、工作面支架阻力、煤巷矿压、回采、掘进工作面片帮、软分层、吸钻等要制定相应的强化措施,只有综合评级定为无瓦斯地质构造威胁时,才能按照原措施继续生产。
8、要增加应急环节,在井下出现异常时,综合评级组的各相关系统人员要及时到井下收集资料,汇报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制定专项措施。
同时,要加强瓦斯地质分析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学习,与瓦斯地质科研院所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不断引进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努力将瓦斯地质工作做好、做实,争取为防治瓦斯地质建立可靠的预警平台,进一步完善各系统、环节的实用性和准确性,为我矿防治瓦斯地质保驾护航。